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第 61 章

以賽亞書 61:1–11

3—第三篇講論 救恩啟示的個人中心 以賽亞書 61、62 章及 63:1–6

偉大的事業從來離不開偉大的人物。讀完第 60 章,人們不禁會問:誰將是上帝手中成就這偉大事業的器皿?先知在 61 至 63 章中回答了這個問題,他談到了那位將為以色列帶來完全救恩,並審判列國者。大多數現代解經家(Stier、Hengstenberg、Delitzsch、Rohling 除外)認為先知在此處談論的是他自己。我總體上贊同德里奇(Delitzsch)所提出的理由,即以色列的救主是該預言的主題。[德里奇提出以下理由支持他的觀點:1) 先知此前從未如此詳細地談論過自己;相反,除了以賽亞書 57:21 的結尾(「我的上帝說」)外,他有意將自己隱藏在背景中。2) 另一方面,當除耶和華以外的另一位談論他所蒙召的使命,以及他在履行使命時的經歷時(以賽亞書 49:1 及下文;50:4 及下文),那個人正是耶和華的僕人,耶和華對祂說話,也談論祂(以賽亞書 42:1 及下文;52:13–15)。那不是先知,而是那位註定要成為新約的中保、成為外邦人的光、成為耶和華對全世界的救贖者,祂藉著自卑至死,升至祂使命的完全榮耀。3) 先知在此處所說關於他自己的一切,都可以在那位耶和華僕人的畫像中找到,祂是獨一無二、不可企及的,遠高於先知;祂被耶和華的靈所充滿(以賽亞書 42:1);耶和華差遣了祂,並將祂的靈與祂同在(以賽亞書 48:16b);祂有受教者的舌頭,能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以賽亞書 50:4);祂憐憫並拯救那些幾乎絕望和毀滅的人,即壓傷的蘆葦和將殘的燈火,為了(以賽亞書 42:7)「開瞎子的眼,領被囚的出牢獄,領坐黑暗的人出監牢」——這正是祂在言語和行為上對祂百姓所要做的(以賽亞書 42:7;49:9)。4) 先知既然已經如此戲劇性地展現了他所預言的耶和華僕人,並使祂在以賽亞書 49:1 及下文;50:4 及下文(以及 48:16b)中作為發言者出現,我們不能假設他現在會將自己置於前台,並將他所賦予那獨特人物的官方屬性歸於自己。——D. M.] ——對於德里奇提到的理由,我補充一點,即亨斯登堡(Hengstenberg)和羅林(Rohling)所指出的,發言者在此處所說的許多關於他自己的話,對於一個凡人來說太過偉大了。先知確實可以宣告,但他不能親自成就並賜下他所宣告的。如果第 63 章(這點不可否認)與 61 和 62 章有著最緊密的聯繫,那麼我們問,那位在該處執行救恩工作消極面的人,是先知嗎?先知難道沒有將自己與祂明確區分開來,如同提問者與被詢問者之間的區別嗎?

A.—救恩啟示的積極面 61–62 章

1. 對那位作為先知、君王和祭司的救恩創始者的遠眺

1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 因為耶和華膏了我, 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 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 報告被擄的得釋放, 報告被囚的得開監;

2 報告耶和華的恩惠之年, 和我們上帝報仇的日子; 安慰一切悲哀的人;

3 賜華冠與錫安悲哀的人,代替灰塵; 喜樂油代替悲哀; 讚美衣代替憂傷之靈; 使他們稱為公義樹, 是耶和華所栽的,叫他得榮耀。

4 他們必修造已久的荒場, 建立淒涼之地, 重修毀壞之城, 就是歷代荒涼之城。

5 那時,外邦人必起來牧放你們的羊群; 外邦人必作你們耕種田地的,修理葡萄園的。

6 但你們必稱為耶和華的祭司; 人必稱你們為我們上帝的僕役; 你們必吃列國的財物, 因得他們的榮耀而自誇。

7 你們必得加倍的酬報,代替所受的羞辱; 分中之樂必代替所受的凌辱; 所以在境內必承受加倍的產業; 永遠之樂必歸與你們。

8 因為我耶和華喜愛公平, 恨惡搶奪的燔祭; 我必憑誠實施行報應, 並要與他們立永恆的恩典之約。

9 他們的後裔必在列國中被人認識; 他們的子孫在眾民中也是如此。 凡看見他們的,必認他們, 是耶和華賜福的後裔。

10 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 我的心靠我的上帝快樂; 因祂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 以公義為袍給我披上, 好像新郎戴上華冠, 又像新婦佩戴妝飾。

11 地怎樣使芽發出, 園子怎樣使所種的發生, 主耶和華必照樣使公義和讚美 在萬民中發出。


文本與語法注釋

以賽亞書 61:1。פְקַח־קוֹחַ 應寫作一個詞,不帶連字號(Maqqeph);因為希伯來語中沒有 קוֹהַ 這個詞(關於此形式,參見 Ewald, § 157, c)。由於 פָקַח 僅用於眼睛和耳朵的睜開,七十士譯本(LXX)將其譯為 τυφλοῖς(瞎子)在某種程度上是正確的,因為即使是坐在黑暗和死蔭中的囚犯,在從監獄中被釋放後也能再次看見光明。然而,七十士譯本將該表達理解為「醫治瞎子」是錯誤的。

以賽亞書 61:6。תִּתְיַמָּ‍ֽרוּ(僅出現一次,ἅπ. λεγ.)要麼來自 יָמַר=מוּר(除了耶利米書 2:11 的希腓爾語態 הֵימִיר 外,別無他例),要麼來自 יָמַר=אָמַר(由此產生了詩篇 94:4 的希特派爾語態 הִתְאַמַּר,意為「自高」)。前者似乎更為恰當,因為詩篇 94:4 的 הִתְאַמַּר 明顯用於貶義。

以賽亞書 61:10。יְעָטַנִי(因停頓符號為 יְעָטָֽנִי)如果標點正確,應源自 יָעַט,該詞僅出現於此,但與 עָטָה 同義。תַּעְדֶּה 是卡爾語態(Kal),如何西阿書 2:15;耶利米書 4:30;31:4。


釋經與評論

  1. 第三個九篇組(Ennead)的中間三篇(61、62 和 63 章)再次將那位成就第 60 章所應許之偉大救恩者呈現在我們眼前。先知所見這位未具名之偉大人物所做的事,帶有預言性質,例如傳好信息和安慰(以賽亞書 61:1)。但釋放被囚者(同上)、宣告恩惠之年和報仇之日(以賽亞書 61:2),以及將華冠和喜樂賜予灰塵與悲哀(以賽亞書 61:3),似乎顯示了君王的權能。以賽亞書 61:4–7 中所談論的新秩序也具有同樣的意義。在以賽亞書 61:8–9 中,耶和華確認了祂僕人的工作,宣告這符合公義,並打算與以色列立永恆的恩典之約,藉此以色列人將被萬國認作祂所賜福的百姓。最後,那位在以賽亞書 61:1–7 中發言者再次開口。祂因自己穿上拯救的衣袍而歡喜,這使祂顯得像一位祭司新郎,與祂的新娘奇妙地結合,祂的公義和榮耀藉著一種生命與有機的關係傳遞給了新娘(以賽亞書 61:10–11)。這幾乎看起來,先知讓我們瞥見了那三種職分,它們共同根植於聖靈的膏抹之中。
  1. 主耶和華的靈——必臨到他們。

賽 61:1–7。藉著「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這句話,預言的主體將耶和華在賽 42:1 中論及祂僕人的話,以及在賽 11:2 中論及耶西之根的話,歸於祂自己。[在《以賽亞書》中,彌賽亞被描述為被主之靈所充滿共有三次。首先,先知在賽 11:2 肯定了這一點:「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其次,在賽 42:1,耶和華親自宣告彌賽亞:「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最後,在這裡,一位其受命之工標誌著祂就是彌賽亞的位格宣告:「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這種平行結構難道不正是支持這三處經文所指為同一位格的證據嗎?這也用以標誌整卷書的合一性。——D. M.] 說話者肯定祂擁有耶和華的靈,好讓祂所說、所做的一切,都能被視為是上帝所成就的。主之靈在祂身上,是因為(יַעַן [ya‘an],參見賽 30:12;賽 65:12;賽 66:4)耶和華膏了祂。 [「מַשַׁח אֹתִי [mashach oti] 比 מְשָׁחַנִי [meshachani] 更具強調意味。在選擇 משׁח [mashach] 這個詞時,我們或許可以發現一個暗示,即耶和華的僕人與彌賽亞是同一位格。」——德里茨(Delitzsch)。「膏抹,無論是作為外在執行的象徵性行動,還是僅僅作為一個比喻,總是為了指代聖靈的恩賜,參見撒上 10:1;撒上 16:13–14;但 9:24。由於膏抹與聖靈的賜下是同一回事,我們不能將『因為主膏了我』這句話孤立出來,而必須將其與隨後的一切緊密相連。祂以祂的靈充滿我,以傳好消息給謙卑的人,等等。」——亨斯登堡(Hengstenberg)。——D. M.] בִּשַּׂר [bissar] 僅出現在本書的第二部分,除賽 41:27 外,在《七十士譯本》(LXX)中均譯為 εὐαγγελίζω(傳福音)。此處與人稱代詞的賓格連用。עָנָו [‘anav] 進一步見於賽 11:4;賽 29:19。 [「עָנָו [‘anav] 如同 עָנִי [‘ani],源自 עָנָה [‘anah],意為彎腰;後者是指因逆境而彎腰的人,前者是指內心謙卑、倒空一切自信的人。」——德里茨。「עני [‘ani] 與 ענו [‘anav] 從不混淆。在這個充滿罪惡的世界裡,謙卑的人同時也是受苦的人;而此處謙卑的人之所以特別被視為受苦者,是由於與他們的苦難形成對比的好消息所顯示的。在賽 11:4 中,與惡人相對的 ענוים [‘anavim] 也顯現為彌賽亞的子民。」——亨斯登堡。——D. M.] 纏裹傷心的人可以被理解為藉由安慰的話語來成就。[但參見詩 147:3,該處將此工作歸於耶和華,視為祂自己的作為;維特林加(Vitringa)正確地指出,此處的說話者不僅是傳報者,更是所提及之豐盛祝福的施予者。——D. M.] 關於自由之年,參見利 23:8 及後續經文。 [「向被擄的宣告完美的自由,以及耶和華悅納的禧年,明顯是指吹角宣告禧年。這是一年普遍豁免債務與義務、釋放奴僕與婢女、歸還從家族與支派中賣出的土地與產業的年份。我們的救主藉由將此經文應用於祂自己(路 4:18–19),即一段明顯與上述制度相關的經文,清楚地宣告了該制度的預表論設計。」——洛斯(Lowth)。「上帝的僕人所宣告的,沒有一樣不是祂同時所賜予的,賽 61:3 清晰地表明了這一點。」——亨斯登堡。——D. M.] 「被擄的」與「被囚的」這些表達,首先指向以色列從被擄中得釋放。因為在被擄之地的以色列人確實是戰俘與被擄者。[但他們在彌賽亞的使命之前就已經從巴比倫被擄中得釋放了。那麼祂怎能被差遣到他們那裡去呢?——D. M.] 先知在此將從被擄中得釋放開始的整個救恩時期納入其視野。先知在此所說關於醫治病人、釋放囚犯、安慰哀傷者、尊榮被藐視者(賽 61:7),以及重建荒廢之處的一切,顯然心中所想的是擺脫舊時代的苦難,並開啟一個新的、榮耀的時代。他將新聖約(賽 61:8)的建立時期也算作這一開端。很難說他將這一時期的開端界限劃在哪裡。這對他來說可能並不清晰(彼前 1:11)。但參見賽 62:2 的註釋。שְׁנַת־רָצוֹן [shenath-ratson] 並非官方術語,而是 דּרְוֹר [deror] 的修辭變體,旨在指定一個如彌賽亞時代那樣榮耀與蒙福的時期。這將伴隨著報仇之日,即審判之日,因為憤怒是短暫的(參見詩 30:6;賽 10:25;賽 54:8 等),而恩惠是長久的。在賽 34:8;賽 63:4 中,我們有同樣的表達方式;因為「報應或救贖之年」[我的救贖] 正是賜給以色列長久的恩典時期。第 61 章與第 62 章對應於恩典之年,第 63 章對應於報仇之日。關於 נָקָם [naqam] 一詞,參見賽 34:8 的註釋。 [此處預言的恩典時期被稱為耶和華悅納的禧年,即恩惠之年,顯然是為了影射禧年。這種影射解釋了此處使用「年」這一特定時間詞的原因。恩典時期在其他地方被稱為「日子」;「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濟助了你」,參見林後 6:2。新約也提到救贖之日與報仇之日,路 21:22;弗 4:30。對教會而言,憤怒的時間是相對短暫的,且經常與上帝對她永恆的慈愛形成對比。但此處預言的報仇之日是針對主頑固的敵人,上帝的憤怒常在他們身上,約 3:36。——D. M.] 在路 4:16 及後續經文中,記載了耶穌基督在拿撒勒的會堂誦讀本章的開頭,並宣告祂自己就是這預言的應驗者。我們由此看出,祂並非僅將其應用於從被擄中得釋放,且祂視其為上帝所賜的真實預言,而非騙子的作品。 [「我們的主在會堂讀經時結束於『耶和華悅納的禧年』(路 4:19);但在祂事工結束時(路 21:22),祂談到了『報仇的日子』。」——凱伊(Kay)。——D. M.] 哀慟的人是錫安的哀慟者,賽 61:3,他們必得著,或被賜予(先知用 תֵּת [teth] 代替 שׂוּם [sum],因為該詞僅適用於衣物)華冠(beauty)以代替灰塵。פְּאֵר [pe’er] 是女性頭巾(賽 3:20)與祭司冠冕的名稱(出 39:28;結 44:18)。注意此處的雙關語。頭上撒灰是哀悼的標誌,撒下 13:19。שׁמן שׂשׂון [shemen sason] 除了詩 45:5 之外,在其他地方均未出現,該詩篇預表性地將以色列王描述為新郎,且與本章有許多交集。必有喜樂油代替哀傷,有華美的外袍作為尊榮的象徵,以代替沉重、受壓制的靈。[內格爾斯巴赫(Naegelsbach)博士將 תְּהִלּה [tehillah] 理解為榮耀、尊榮,這一觀點追隨了德里茨。亞歷山大(Alexander)認為讚美之衣是指能激發讚美或欽佩的衣物。但亨斯登堡最好地解釋了這些哀慟者被穿上讚美之衣的含義,即「他們將被讚美所包裹,即對顯明在他們身上的神聖良善的讚美」。參見詩 109:18,他穿咒詛如衣。——D. M.] מַֽעֲטֶה [ma‘ateh](外袍)僅見於此處。同樣的註釋也適用於 רוּחַ כֵּהָה [ruach kehah](參見賽 42:3)。先知現在開始談論那些被祂(其工作已被描述)所祝福的人。他們必被稱為,且確實是,公義的橡樹(Terebinths)。這個名稱意味著什麼,先知隨即用賽 60:21 重複的話語進行了解釋。 [「上帝的恩賜,儘管是用物質形象來描述,卻是屬靈的、內在有效的,更新並聖化了內在的人,成為新生命的汁漿、力量、骨髓與動力。教會因此成為公義的橡樹,即上帝所做、上帝所認可的公義的擁有者,其力量、恆久與豐盛,如同橡樹有強壯的樹幹、茂盛的綠葉、常青的枝葉——是耶和華的栽種,為要使祂得榮耀。」——德里茨。——D. M.] 我們從賽 61:4 看出,先知想到的是回到自己國家的被擄者。但在此處,他再次將未來所有被視為從被擄中歸回的事物一併納入視野;因為他不可能僅僅想到所羅巴伯與以斯拉時代的歸回,因為那微小的開端絕無法與此處所描繪的宏大圖景相稱。回到家園後,被擄者將重建長期荒廢的地方,並修復祖先所建的廢墟。參見賽 58:12 與賽 44:26。外邦人將作為他們的僕人協助這項工作。因為他們將牧放他們的羊群,成為他們的農夫與葡萄園丁,而他們自己則被稱為耶和華的祭司,我們上帝的執事。作為一個享有特權的統治階級,他們將靠外邦人的財富生活,並在尊榮與榮耀方面取代他們的位置(תתימרו)。以色列在此顯現為祭司貴族(參見出 19:6),而外邦人則作為必須從事苦役的卑微納稅平民(misera contribuens plebs)。當先知在賽 66:21 談到外邦人時,說祭司與利未人也將從他們中間選取,他超越了自己的舊約立場,純粹且完全地作為舊約的福音傳道者說話。 [以色列未來的歸信,非但不會使外邦人淪為僕役,反而會極大地增加他們的財富,羅 11:12。信主的外邦人絕不能被視為或對待為「與以色列國民隔絕,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弗 2:12。相反,他們是「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弗 3:6。先知在此所說的並非肉身的以色列,而是上帝的以色列(加 6:16),這與他在其他地方關於歸信的外邦人享有平等特權的陳述並不矛盾,賽 19:24–25;賽 66:21 及後續經文。即使在與新天新地相關的背景下,我們的先知也談到耶路撒冷的百姓親自栽種葡萄園並吃其中的果子,賽 65:17–23,因此並未將自己局限於履行祭司職能。若按字面理解,這些地方是相互排斥且矛盾的。它們必須被視為比喻。巴恩斯(Barnes)在說到這一點時提取了核心:「整個觀點是,這將是一個顯著繁榮的時代,一個外邦人將接受真宗教的時代;那時的加入將是如此巨大且重要,就好像他們來到一個民族中間,承擔了照料羊群與耕種田地的全部勞動。」我附上阿巴班內爾(Abarbanel)對賽 61:5–6 的評論。「他(先知)還提到,主膏了他,向以色列人宣告列國將服從他們,外邦人將站立牧放他們的羊群,異族人將耕種他們的田地與葡萄園,因此以色列的孩子們將不會從事任何粗重的工作,而將單單以他們的律法與禱告事奉榮耀的上帝。因此他說:你們必被稱為耶和華的祭司,就好像他說,你們將不必牧放羊群,也不必耕種土地,而將事奉至高者,成為上帝的祭司與至高者的僕人,這將是你們的名字。為了讓你們有時間事奉蒙福的上帝,你們將吃外邦人的財富。」——D. M.] 賽 61:7 מִשְׁנֶה [mishneh] 明顯是雙倍(duplum)。我不認為我們可以將此理解為土地的雙倍。這種解釋將文本中未包含的內容強加進去。羞辱的直接對立面是尊榮。因此,משׁנה [mishneh] 只能意味著對失去的尊榮給予雙倍的尊榮補償,這在以色列進入外邦人的榮耀時得到了解釋。我們必須像在許多其他情況下一樣,在 כְּלִמָּה [kelimmah] 之前補上 תַּחַת [tachat]。 [我們在此處有人稱的變格(enallage),第二人稱讓位於第三人稱。內格爾斯巴赫博士譯為:在他們的產業上,他們必歡呼歌唱。但他承認 חֶלְקָם [chelqam] 可以是賓格,如詩 51:18,這顯然是英譯本譯者所採用的結構。——D. M.] 以色列的土地並沒有變大,個人的個別產業也沒有變大。但外邦人的財富與尊榮被加到了他們自己的尊榮與產業之上。因此,每個以色列人的產業都變成了雙倍,因此他們必有永恆的喜樂。如果我們將賽 61:3b 之後提到的內容視為說話者工作的果效,我們必須說,以色列人被稱為公義的橡樹,是先知工作的果效。[那能產生公義之樹的,不僅僅是一位先知。] 但他們能重建城市、使外邦人成為他們的僕人,並生活在繁榮與尊榮中,則是藉由他們的王所成就的。

  1. 因為我耶和華——已賜福。

賽 61:8–9。這兩節經文證實了神聖旨意的成就者從賽 61:1–7 開始為以色列民所展望的前景。耶和華親自發言,以認可祂受膏者的話語。這樣的認可有必要嗎?還是那位在賽 61:1 自稱為耶和華受膏者的人,其位格轉化為耶和華本身的位格?我不敢斷定。後者並非不可能。參見賽 9:5 的註釋。不義與不法的搶奪(עוֹלָה [‘olah] = עַוְלָה [‘avlah] 59:3,此處如伯 5:16;詩 58:3;詩 64:7,帶有靜止的 wav,參見詩 92:16),正如對以色列所犯下的那樣,挑戰了上帝的公義。因此,祂為過去以色列所受的傷害進行補償,同時祂公義且公平地(באמת [be’emeth],參見賽 10:20;賽 16:5;賽 38:3;賽 48:3)給予以色列應得的 פְּעֻלָּה [pe’ullah],即勞動所得的報酬、賠償(參見賽 40:10;賽 49:4;賽 62:11;賽 65:7),[不要譯為:我必指引他們的工作,英譯本,而應譯為:我必真實地給予他們的報酬],並為未來與他們立下永恆的聖約,這將保證他們免受此類邪惡的侵害。我必與他們立永恆的聖約。參見耶 32:40,其中 נְטַעְתִּים [netatim] 61:44(參見賽 61:3)與 באמת [be’emeth] 等表達也是對我們此處經文的回憶。第九節談到了那永恆聖約的一個榮耀結果:它以如此豐盛與強烈的程度展開其影響,以至於在以色列人身上印下了一個特徵(character indelebilis),使他們與所有民族區分開來。他們將帶有該隱印記的對立面,即額頭上的祝福標記;כִּי הֵם וגו׳ [ki hem...] 並非因果關係,而是陳述了 יכירום [yakkirum] 的賓格(從屬句的主語被支配動詞所吸引,參見賽 3:10)。「凡看見他們的,必認出他們是」,等等,即「凡看見他們的,必知道他們是」,等等。這永恆的聖約絕不可能是別的,只能是耶 31:31 及後續經文所談到的「新聖約」(參見來 8:8;來 8:13)。因此我們看到,先知在此關注的是舊約之後的時期,即新聖約的時期。 [「本節的真正應用是針對散佈在全地各國的上帝的以色列,他們將因所見到的其靈性、品格與行為,而被強烈地承認他們是主所賜福的後裔。這一應許在其原始與正確意義上的榮耀應驗,已經可以在宣教士對最無知與敗壞的外邦人所施加的雄辯榜樣的影響中看到,而不必等待猶太人未來歸回他們祖先的土地。」——亞歷山大。——D. M.]

  1. 我必因耶和華——在萬民面前。賽 61:10–11。此處的說話者是耶和華的僕人;因為還有誰能同時與祭司新郎及新娘相提並論呢?祂表達了在上帝裡面的神聖喜樂,因為耶和華以救恩的衣裳給祂穿上,以公義的外袍給祂披上(參見賽 59:17)。救恩的衣裳並非指所領受的救恩,而是指導致救恩的衣裳,因為耶和華的僕人是救恩的帶來者,而非領受者,是救贖主,而非被救贖者。 [然而 נוֹשָׁע [nosha‘] 被斷言於祂,亞 9:9。——D. M.] 救贖主的衣裳如何導致救恩,由隨後的 צְדַקָה [tsedaqah] 顯示。救贖主用祂的衣裳包裹那些被祂救贖的人。因為祂的衣裳在上帝面前是純潔、神聖且無可指摘的,所有穿著這件衣裳來到上帝面前的人都顯為義,因此得蒙救贖。或者,或許更正確且更符合隨後(賽 61:11)的說法是:主的衣裳作為一種活潑的能力,發芽並繁衍自身 [?],因此,太 22:11 及後續經文所談到的婚禮禮服,以及啟 3:4–5;啟 4:4;啟 6:11;啟 7:9;啟 7:13 中的白袍,可以說都是救主活潑衣裳的嫩芽?מְעִיל [me‘il] 並非外衣 שִׂמְלָה [simlah],而是一種 tunica superior,「一種外內衣,或內外衣」(萊雷爾 [Leyrer] 在赫爾佐格 [Herzog] 的《宗教百科全書》第 7 卷,第 725 頁),僅由尊貴的人,如君王、王子與大祭司穿著(出 28:31 及後續經文;利 8:7)。參見約瑟夫(Josephus)《猶太古史》3, 7, 4 中的詳細描述。在本節的後半部分,一些解釋者(希齊格 [Hitzig]、哈恩 [Hahn])在參考《七十士譯本》與《武加大譯本》後,想將 כִּהֵן [kihen] 簡單地理解為 כּוֹנֵן [konen] 或 הֵכִין [hekin]。但 כִּהֵן [kihen] 在任何地方都沒有這個意思;且 מְעִיל [me‘il] 與 פְּאֵר [pe’er] 等表達似乎指向祭司的裝飾。פְּאֵר [pe’er] 本身並非祭司的頭部覆蓋物。但在兩處經文中,它與祭司的頭飾聯繫在一起;出 39:28 與結 44:18。כִּהֵן [kihen] 並非等於行祭司職分,即在比喻意義上榮耀地、華麗地行事;而是「Sacerdotem agere, sacerdotio fungi」(履行祭司職分)。無論其詞源意義為何,該詞在舊約中從未有過除「行祭司職分、照管祭司職務」之外的任何含義。פְּאֵר [pe’er] 處於方式的賓格,或更近的定義:新郎是祭司,不是泛指,而是就其頭飾而言。因為這將他標誌為祭司。此處所談到的榮耀的上帝僕人,被比作祭司新郎,因為祂藉由祂的祭司工作,即祂為她所獻的祭(53章),買贖了新娘,且因為祂仍藉由代求與祝福為她執行祭司職務。但為什麼要與戴著裝飾的新娘進行比較呢?為什麼不是與一對新人進行比較呢?——這種新娘與新郎的區別意味著什麼?在我看來,這個問題只能從一個立場來回答,而這個立場是先知本人尚未能自覺站立的。整個章節籠罩著一層面紗,直到其應驗才被揭開。彼前 1:10–11 的話語完全適用於我們的先知。應驗使我們知道,主將新娘與祂自己視為一體。祂是頭,她是身體(弗 1:23)。基督的生命、祂的靈、祂的救恩、祂的公義都在教會中。因此,那位穿著救恩衣裳與公義外袍的人,既被比作祭司新郎,也被比作新娘。כַכַּלָּה [kakkallah] 回顧了賽 49:18,正如 כֶּחָתָן [kechathan] 回顧了詩 19:6。在 כֵּלִים [kelim] 下,應理解為女性裝飾的全部器具(參見創 24:53;申 22:5)。賽 61:11 如果不被我們這樣理解,即作為對「上帝僕人所穿的公義與救恩的衣裳,能作為一種活潑的原則傳播自身,從而成為新娘的裝飾」這一思想的解釋,那麼它就是且必須保持為一個謎。因此,賽 61:11 藉由 כִּי [ki] 與賽 61:10 相連。因此,我認為賽 61:11 解釋了為什麼那位將自己比作祭司新郎的人,也將自己比作新娘。這之所以可行,是因為新郎作為祭司所獲得的公義,以及隨之而來的榮耀,必須顯現在祂的身體——新娘身上,正如播種在土地裡的種子必須顯現在田野或花園中一樣。 [在這一解釋之外,我加上德里茨的解釋:「耶和華僕人口中的話語是種子,從中展開了一件在全世界面前宏大的事物。這一發展的田地與土壤(ארץ [erets])是人類,其封閉的花園是教會,而那宏大的事物本身就是 צְדָקָה [tsedaqah],作為祂教會實際的內在性質,以及 תְּהִלּה [tehillah],作為其實際的外在表現。使種子生長的是耶和華,但種子的攜帶者是耶和華的僕人,而能被允許播撒一個充滿恩典與榮耀的未來的種子,正是祂婚禮歡慶的基礎。」雖然基督與祂的新娘教會是一體,且祂為她做了我們作者所說的一切,但從賽 61:10 的比喻中顯然引申出了比其本意更多的含義。——D. M.]

教義與倫理

  1. 關於賽 61:1。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古老的作家在此陳述中發現了聖三一的三個位格。
  1. 關於賽 61:1。因為耶和華膏了我。毫無疑問,救主擁有先知、祭司與君王的三重職分。同樣毫無疑問的是,在舊約中,祭司、君王與先知都受過膏抹,儘管我們必須說,先知們根據其職分的特殊性質,並非由人所膏,而是單單且直接由上帝藉著聖靈所膏。因此,存在著一種三重神權職分,而它們共同的特徵就是膏抹。正如這三種職分各有不同的職責,每一種職分也需要不同的資格。不同的 χρῖσμα(膏抹),因此也賦予了不同的 χάρισμα(恩賜),先知得到一種,祭司得到另一種,君王得到又一種。這並不妨礙君王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同時也是先知,或先知同時也是祭司,或祭司同時也是先知。但那位以完全的程度擁有膏抹,不僅僅是 ἐκ μέτρου(按分量,約 3:34,參見林前 12:27;弗 4:7),而是擁有全部聖靈的人,祂本身就是君王、祭司與先知,祂是 מָשִׁיחַ(彌賽亞)κατ’ εξοχήν(卓越的)。
  1. [關於祂差遣我。——基督在履行祂的事工時,樂於稱自己為上帝所差遣的。值得注意的是,祂在《約翰福音》中如此描述自己的頻率之高。在那卷福音書中,祂提到父差遣祂約四十次。祂總是帶著作為父所委託的責任感行事。我們可以反向推理,從耶穌基督與此處描述的上帝僕人相吻合的程度,比歷史上出現過的任何人都更完美,來確立耶穌基督的神聖使命。注意圖景中的每一個特徵是如何在祂身上應驗的。——D. M.]
  1. [關於向被擄的宣告自由。——「由於罪的罪咎,我們被束縛在上帝的公義之下,是祂合法的俘虜,因罪被賣,直到那筆巨債償還為止。基督讓我們知道,祂已經為那筆債務滿足了神聖的公義,祂的滿足已被接納;如果我們願意懇求並依賴它,並在對祂所做之善事的感恩中,將我們自己與我們所有的一切交託給祂,我們就可以藉著信心尋求赦免,並領受其中的安慰;對我們而言,沒有,也不會有定罪。而由於罪在我們裡面的權勢,我們被束縛在撒旦的權勢之下,因罪被賣,基督讓我們知道,祂已經戰勝了撒旦,摧毀了那掌死權的,並為我們提供了足夠的恩典,使我們能夠擺脫罪的軛,解開我們頸項上的鎖鏈。子已準備好藉著祂的靈使我們自由。」——亨利(Henry)。——D. M.]
  1. 關於賽 61:2–3。「在預言賽 61:1–3 中,基督作為應驗者呈現自己的禧年,被視為彌賽亞救恩時代的預表,在該時代中,上帝國度的一切衝突在勝利地度過後,世界的紛爭將消失在神聖生命的和諧中,並隨著上帝子民的 σαββατισμὸς(安息,來 4:9),歷史的行為將告終結。」——厄勒(Oehler)。
  1. 關於賽 61:2。亞歷山大的革利免(《雜記》1:21)與其他同時代的教父,根據這段經文建立了基督的公開事工僅持續一年的觀點,這一觀點後來被格哈德·約翰·沃修斯(Gerh. Joh. Vossius)基於其他理由所採納。
  1. [關於賽 61:2。我們上帝報仇的日子。——「一個在任何地方都顯而易見的偉大真理是,上帝在任何時候出來拯救祂的子民,都伴隨著對祂敵人的報仇。以東的毀滅就是如此——被視為上帝敵人的普遍代表(34–35章);從埃及的拯救也是如此——涉及法老及其軍隊的毀滅;巴比倫的毀滅與那裡被擄者的拯救也是如此。同樣,耶路撒冷的毀滅也是如此;在世界末日也將如此(太 25:31–46;帖後 1:7–10)。救贖主降臨拯救祂的子民,涉及對有罪的耶路撒冷居民的沉重報仇,而祂在末日降臨審判,將涉及上帝對所有反對與憎恨上帝之人的報仇。」——巴恩斯。——D. M.]
  1. 關於賽 61:3。「基督降臨傳福音,賜下了許多益處:祂纏裹、祂釋放、祂開啟、祂安慰、祂使人喜樂、祂裝飾、祂膏抹、祂給人穿衣。我們在祂裡面擁有一切,因此我們可以像安波羅修(Ambrosius)那樣說:『我們在基督裡擁有一切,基督在我們裡面就是一切。你想要你的傷口被醫治嗎?祂是醫生;你正處於高燒中嗎?祂是清涼的泉水;你被罪惡所重壓嗎?祂是公義;你需要幫助嗎?祂是力量;你懼怕死亡嗎?祂是生命;你渴望天堂嗎?祂是道路;你懼怕黑暗嗎?祂是光;你渴望滋養嗎?祂是食物。因此,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祂是美善的。投靠祂的人有福了(詩 34:9)。』」——克拉默(Cramer)。
  1. 關於賽 61:4。 [「基督教在世界上的建立修復了自然宗教的衰敗,並興起了那些曾長期作為人類恥辱的虔誠與誠實的荒廢之處。一個未被聖化的靈魂就像一座被拆毀、沒有城牆的城市,像一座廢墟中的房屋;但藉著基督福音與恩典的大能,它被修復了,它再次被整理,並適合藉著聖靈成為上帝的居所。他們必做這事,那些從被擄中得釋放的人;因為我們被帶出奴役之家,是為了事奉上帝,既在建立我們自己以歸榮耀給祂,也在幫助建立祂在地上的教會。」——亨利。——D. M.] 當未來地上出現一座不再有死亡、悲哀、哭號、疼痛的城市,在那裡也沒有聖殿,因為主全能的上帝祂自己就是聖殿時——那時,作為最古老廢墟的地球本身,將被恢復到它最初的樣子,成為承載上帝與人同在之帳幕的土壤與根基(啟 21:3)。
  1. 關於賽 61:5–6。韋伯(Weber)認為,以色列人履行祭司職分僅限於教導方面,並將為此獲得外邦人「肉身的服事」作為合理的補償。然而,經文中的 משׁרתי אלהינו(mĕshārĕthē ĕlōhēnū,我們神的僕役)一詞表明,此處所論並非教導職分。教導並非祭司職分的核心功能,祭司的核心功能在於獻祭與聖禮性的中保。若我們在此處發現關於以色列按肉體字面意義歸信並成為祭司之國的預言,那麼尋找動物獻祭(參賽 60:7)便不費吹灰之力。然而,以西結書(結 45:15–16)告訴我們,甚至不是所有的利未人,而只有那些身為利未人的祭司,即撒督的子孫,才能在那座名為「耶和華沙瑪」(Jehovah-Shammah)的城中,在主的殿裡履行祭司的正式職能。新約聖經與神的護理已充分表明,這一預言並非旨在賦予猶太人在萬國中享有貴族特權。在賽 61:5–6 的釋經中,我們已指出了其真實的詮釋。猶太人如何理解這段經文,可參見艾森門格(Eisenmenger)的《被揭露的猶太教》(Entdecktes Judenthum)第 2 卷第 758 頁及後續。並非每個國家都能享有服事猶太人的特權,有些國家將徹底滅亡。但每個猶太人都將擁有兩千八百名僕人。僕人的數量是由亞 8:23 決定的:「在那些日子,必有十個人從列國諸族中出來,拉住一個猶太人的衣襟,說:『我們要與你們同去,因為我們聽見神與你們同在了。』」根據猶太人的說法,世上有七十個國家,每國十人即七百人;但由於每個猶太人的衣服都有四個「翅」(כנף,kānāph,而非衣襟),每個翅膀都會被一個外邦人抓住,因此,一個猶太人將擁有四個七百人,即兩千八百名僕人。至於這麼多人如何能同時抓住一個人的衣襟,則未作解釋。但我們可以推測,身為猶太基督徒的彼得,應當明白我們該如何理解以賽亞書 60 章與 61 章的預言。然而,他卻不容許外邦人哥尼流俯伏在他腳前,並認為任何人都不可容許同類這樣做(徒 10:25–26)。他那句「神是不偏待人。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徒 10:34–35)的話,本應阻止舊約的基督徒解經家採納猶太人那種屬肉體的解釋。查爾斯·霍奇(Dr. Charles Hodge)博士說得好,在新約的教義部分,「沒有任何暗示表明基督徒中的某個階層,或某個國家、種族的基督徒,要高於他們的弟兄;也沒有絲毫跡象表明基督未來的國度將具有世俗的輝煌。這些期望不僅在使徒的教導中毫無根據,而且與他們教導的整體精神不符。……在基督的國度裡,若以自然血統為由,而非以卓越的品格、體力或財富為由,來判定某人或某群人的優越地位,這與福音的精神是背道而馳的。」——D. M.
  1. 關於賽 61:9。「凡看見他們的人,一眼就能認出他們是主所賜福的後裔。因為誰能從他們的生活秩序、溫柔、節制、好客以及一切美德中,認不出這是神的子民呢?」——耶柔米(Hieronymus)。
  1. 關於賽 61:11。「因此,整個世界變成了伊甸園:永遠從不義的掠奪者手中被收回。在這禧年,大地被歸還給其真正的繼承人——那公義的後裔。對於所有那些充滿罪惡的疲憊歲月,必將得到補償。那位祭司君王將重新聖化那些蒙羞的人,他們現在將成為『歸於神的君王與祭司』。」——凱(Kay),D. M.

講道要點

  1. 關於賽 61:1–3。救主親自宣告祂的降臨——它講述了:1) 差遣祂的那位;2) 祂為工作所作的裝備;3) 祂使命的宗旨。即:a) 為敬虔人應許並賜下一切安慰;b) 為惡人宣告審判。
  1. [「主膏了我。」——「亞倫是由摩西膏立為大祭司(出 40:13;利 8:12)。主親自膏了彌賽亞,詩 45:7:『神,就是你的神,用油膏你』。因此我們知道,當耶穌受洗時(在承認罪孽的群眾中,太 3:6,如同在偉大的代贖日),諸天『裂開了』(可 1:10),彷彿隔絕神與人的幔子被撕裂,『神用聖靈膏祂』(徒 10:38),宣告祂是『祂的愛子,祂所喜悅的』。不久之後,耶穌公開將此預言應用在自己身上(路 4:17);隨後便出去宣告世界的禧年(路 4:43;路 8:1)。」——凱,D. M.]
  1. 關於賽 61:6–7。基督徒的屬靈祭司職分。——1) 他們的職分(神的僕役),a) 藉著屬靈的祭物(羅 12:1;彼前 2:5;來 13:16);b) 藉著代求與祝福;2) 他們目前的羞辱;3) 他們未來的榮耀。
  1. 關於賽 61:9。基督徒在世人中如何被認出?1) 藉著他們的認信,這與世界的認信不合;2) 藉著他們的行事為人,這與世人的行事為人有最鮮明的區別。
  1. 關於賽 61:10–11。基督與祂教會之間的相互關係。——1) 基督作為祭司新郎,使祂的教會擁有公義與救贖;2) 教會穿上新娘的妝飾,為神結出公義與讚美的果子。

腳註:

[1] 開眼。 [2] 穿上。 [3] 橡樹。 [4] 外邦人。 [5] 進入,代替你們自己。 [6] 不義的搶奪。 [7] 給予他們的報酬。 [8] 希伯來文:像祭司一樣裝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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