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第 5 章

本詩節的主題包含在耶 4:27 中。這有兩部分:1. 毀滅建立在不可撤銷的預旨之上。這是主要觀點,在耶 4:28-29 中表達得更為強調,並在耶 4:30 等處置於對比的光照下(以色列微弱的嘗試在耶和華的旨意面前能有什麼作為?)。2. 第二點,「但我不會將它徹底毀滅」,被簡要陳述且未進一步討論,但為了這個目的,在預言的過程中重複了兩次,耶 5:10;5:18。

耶 4:27。因為耶和華如此說……徹底毀滅。前一詩節陳述的確定性在於耶和華如此說過。——「我不會將它徹底毀滅」正如我們所說,是一個簡要陳述的括號思想,僅是為了給第一句的宣告加上正確的限制。參見利 26:44。

耶 4:28。因此全地必哀哭……也不轉回。參見何 4:3,其中的 תֶּ‍ֽאֱבַל הא׳(tē’ĕbal hā’ārets,地必哀哭)即取自該處。——「因此」指代隨後的「我已說過」。耶 4:23 以下提到的地與天的哀傷姿態,在此被指定為神聖預旨的結果。它不是偶然發生的,也不是偶像的力量造成的,而是主的力量。此外應當指出,本詩節構成了通往下一部分的過渡,其中也談到了審判的原因,但意義不同。在此處僅提到了災難的直接原因(causa efficiens),而先知在接下來的內容中更深入地探討了問題,並將百姓的腐敗指定為直接的、最深層的挑釁原因。——「這」是「因此」的重複。七十士譯本(LXX):διότι ἐλάλησα καὶ οὐ μετανοήσω, ὡ̔ρμησα καὶ οὐκ́ αὐτῆς(因為我說過,我不後悔;我已發動,也不會轉回)。我們必須首先將「說過」獨立看待。然後,通過先知向人類發出的外部宣告,與具有積極(「決定」)和消極(「不後悔」)方面的內在原因相對立。最後一點也由「也不轉回」來指定,以便先知能將上帝的這一宣告與以色列所作的相同宣告聯繫起來(耶 3:7 以下;4:1)。

耶 4:29。在……喧囂聲中……其中沒有居民。這節經文似乎打斷了聯繫。然而,它可以被證明是前幾節詩節中詳細描述、而在耶 4:28 中僅暗示的災難的簡要概括。我們可以將其視為對耶 4:28 結尾處「從它」的解釋。關於「這」的中性譯法,參見 Naegelsb. Gr., § 60, 6 b。——沒有必要(如 Graf 等人)將 כָּל־הָעִיר(kōl-hā‘īr)譯為「每一座城」。正如規則所要求,它是「全城」。但先知理解為「全城」,假設這是所有城邑的共同命運。這種集體譯法也解釋了其中的複數形式。——עָבִים(‘ābīm)是隱晦的藏身處。כֵּפִים(kēphīm),參見伯 30:6。

耶 4:30。但你這被毀滅的啊……尋索你的性命。שָׁדוּד(shādūd,參見 נָטוּי רַגְלַי,詩 73:2,我腳傾斜)應譯為中性:你這如同被毀滅的,一個注定要毀滅的事物。這種表達是輕蔑的。參見 Naegelsb. Gr., § 60, 4。[Green’s Gr., § 275, 5]。——它既不能意為「如果你被毀滅」,因為那樣以色列就不能再化妝;也不能意為「如果你被攻擊」,因為該詞並不意為「攻擊」(參見 שְׁדוּדָה,詩 137:8)。先知著眼於以色列目前試圖通過與外國調情來尋求援助的嘗試(參見耶 2:18;2:36-37),這在耶 4:28 莊嚴宣告的耶和華的預旨面前是愚蠢的,根據該預旨,以色列已經被毀滅了。——「用眼影塗抹眼睛」。眼影的效果不僅是使眼睛看起來更火熱,而且更大。參見 Herzog’s Real Enc., Art. Schminke. XIII. S. 607 [Smith, Dict. II., 657]。——王下 9:30;結 23:40。

耶 4:31。因為我聽見聲音……在兇手面前屈服了。——「因為」指代「尋索你的性命」。因此以色列呼喊:禍哉我,我在兇手面前屈服了。31b。——עיפה ל׳(‘ēphāh lĕ,我的靈魂疲憊);結構為 constr. prægnans(含蓄結構);我的靈魂疲憊,即像一個在兇手面前屈服的人。參見 Naegelsb. Gr., § 112, 7。[Green, 156, 1]。

腳註: [13] 耶 4:28。—E. Meier 讀作 זִמֹּתַי(zimmōthay)而非 זַמֹּתִי(zammōthī)。但馬所拉(Masoretic)讀法作為較難的讀法,具有真實性的推定。 [14] 耶 4:30。—[Noyes 正確地按意義譯為「注定要滅亡」。—S. R. A.] [15] 耶 4:31。—חוֹלה(ḥōlāh),分詞,如亞 10:5 中的 בּוֹסִים(bōsīm),王下 16:7 中的 קוֹמִים(qōmīm)等。Fuerst s. v. חוּל;Ewald, § 151, 6。 [16] 耶 4:31。—[Henderson:我的靈魂因兇手而昏厥;Noyes 更自由地譯為:我因兇手而死。—S. R. A.]

教義與倫理

  1. 關於耶 4:10。此處無需考慮上帝如何被說成欺騙人類(參見王上 22:20;伯 12:24;帖後 2:11),因為這僅是先知的觀點,他在此處通過表達主觀看法打斷了啟示給他的話語,正如保羅在林前 7:10;7:12;7:25;7:40 中插入他對 λόγος κυρίου(主的話)的看法一樣。
  1. 關於耶 4:14。亞里斯多德(《動物部分》II. 4)和老普林尼(《自然史》XI. 37)指出,心臟是所有內臟器官中唯一不能承受任何損傷的。後者說:「心臟是內臟中唯一不會因惡習而腐爛,也不會承受生命懲罰的;一旦受損,立即導致死亡。」心臟在屬靈意義上也不能承受絲毫損傷,正如墮落所顯示的那樣。然而,儘管每一種罪都是死亡的胚芽、毒藥,但並非所有毒藥的效果都同樣迅速。伯納德(Bernhard of Clairvaux)在他的《關於我們思想的三種類型》(Sermo de triplici genere cogitationum nostrarum)結尾處說:「第一類閒散的思想,即與主題無關的思想,是泥土,但只是簡單的泥土,即不附著、不發臭,除非它在我們裡面停留太久,並由於我們的疏忽和怠惰而轉化為另一類思想,這是我們每天所經歷的。因為當我們輕視閒散的思想為最小的事時,我們就會滑向卑鄙和不誠實的思想。第二類思想不是簡單的泥土,而是黏稠且泥濘的。因為第三類思想必須被防範,不是作為泥土或淤泥,而是作為最不潔、最惡臭的污穢。」他用以下話語解釋了他所理解的這第三類:「我指的是那些完全不潔和惡臭的思想,它們涉及淫亂、嫉妒、虛榮以及其他可憎的罪惡。」——他進一步談到與罪惡思想的衝突:「那麼,當泥濘的思想進入心靈時,我們該怎麼辦?我們顯然必須像聖雅各那樣呼喊:『呂便,我的長子,你不可成長,因為你上了你父親的床』(創 49:3)。因為呂便就是這種肉體和血氣的慾望,當它不僅在思想上

釋經與評論

耶 5:1在街市上往來……我必赦免她。這節經文不僅是本段(strophe)的主題,在某種程度上也是整章的主題。因為此處所宣告的腐敗普遍性,不僅適用於本段所譴責的道德缺失,也適用於隨後所列舉的百姓的一切罪惡。其次,缺乏誠實是其餘一切罪惡的根源。——往來,參見摩 8:12;亞 4:10。——她的街市,參見創 18:23 及後續經文。——公義(right)—真理(truth)。既然先知將這兩個詞連用,且在耶 5:2 中,耶路撒冷所起的誓言之不可靠,構成了對所要求之「真理」的對照;又因這種道德缺失首先被指為最顯著的現象,表現在城中所有的巷弄與街市,隨後的段落又特別針對違背「真理」的罪行,我們必須將前一個詞理解為「公義、正義」(參見創 18:19;出 23:6;伯 8:3),即一切貿易與交往的基礎,以及生命與財產安全的一切保障;而後一個詞則理解為「真理與信實」,沒有這些,公共生活便無法存在。尋求真理的人,不可能是指那些在他人身上尋求真理的人(因為在如此匱乏的情況下,為何要這樣做呢?),而是指那些為了真理本身而尋求它的人,好讓自己能擁有並實踐它。

耶 5:2他們雖說……指著假神起誓。當時可能存在許多不同種類的誓言(參見太 5:34 及後續經文)。無論如何,חַי י׳(耶和華永生)的公式被視為最神聖且具約束力的。但即使是這樣起的誓也被違背了。——לכן(因此)。被引證用以表示「然而、儘管」(賽 7:14;賽 10:24;賽 27:9)的經文並不確定。因此,我們必須保留其原始含義(指在這種情況下,既然如此)= 即便如此。這是一種等同的表達:對他們而言,指著耶和華起誓與虛假的誓言是一回事。

耶 5:3耶和華啊,你的眼目……不肯回頭。希齊格(Hitzig)的解釋(你的眼目豈不是真實、可靠的嗎?它們看得不準確嗎?詩 17:2)並不符合上下文。先知有什麼理由去反對「主曾犯錯」這樣的假設呢?顯然,經文宣告的是主在尋求「真理」,這與耶 5:1 中以色列人無人尋求真理的宣告形成對比。在耶 5:2 中,他透過一個驚人的例子展示了這百姓在何種程度上缺乏真理與信實,接著在耶 5:3 中,他展示了這與主的旨意是何等背道而馳。因為(a)主尋求 אֱמוּנָה(信實,關於意義參見詩 53:3;關於結構,此處的 לְ 用在一個隱含的運動動詞之後,正如在實際動詞之後常見的那樣,用以代替 אֵל,以表達「直到」而非「進入」的概念:撒上 10:26;撒下 19:9;得 1:8 等);(b)主曾藉著嚴厲且多樣的管教試圖將百姓帶回 אֱמוּנָה,卻徒勞無功。參見耶 2:29 及後續經文。由此可見主是如何看待這種品質的。正因如此,這個概念才被置於本節之首,作為其基本思想,這也將在隨後對各個段落的解釋中體現出來。——在「不肯回頭」中,我們看到了整篇論述的基本思想(參見耶 3:1 及後續經文)。

耶 5:4我說:這些人實在是貧窮的……他們神所定的判語。先知中斷了對百姓的講話,轉而傳達他自己向主提出的異議。這預設了先知在說話的那一刻,並非首次得知主對百姓道德狀況的判語(如耶 5:1-3 所載),而是他先前已察覺到神的旨意,因此他有時間去百姓的上層階級中進行調查,並將結果呈現在耶 5:5 中。「這些人實在是貧窮的」;貧窮是主語,這些是謂語:只有貧窮人適用於先前的描述。

耶 5:5我要去見尊貴人……折斷軛。——與他們。參見耶 1:16;耶 2:35;耶 4:12。——然而他們。助詞 אַךְ 在此處也具有限制性的含義。這彷彿是先知在說:我也確實去了;只是結果不如我的預期,他們已經,等等。參見申 18:20;撒上 29:9。——尊貴人是最壞的。他們已經折斷了所有的繩索。參見耶 2:20。

耶 5:6因此,林中的獅子……他們的背道甚多。先知式的完成式——先知將未來視為已成之事。參見 Naegelsb. Gr. § 84, g。——曠野的狼。對此有兩種解釋。1. 迦勒底譯本、武加大譯本、敘利亞譯本,根據哈 1:8;番 3:3,譯為「晚上的狼」(參詩 104:20)。反對此說的理由有:(a)與「從林中出來的」形成平行;(b)複數形式;因為 עֶרֶב(晚上)在其他地方從未出現過複數,且此處也不合適。因此,大多數注釋家採用(2)עָרָבוֹת 作為 עֲרָבָה(草原、沙漠)的複數:沙漠之狼。——因為多,參見耶 30:13-14。——關於主題內容,參見出 26:22。

腳註: [1] 耶 5:4。—נוֹאֲלוּ 源自 אול,僅用於 Niphal。民 12:11;賽 19:13;50:36。意思是成為 אֱוִיל(愚昧人),變得愚蠢,行事愚妄。 [2] 耶 5:5。—אֵלְכָה לִּי 參見 Naegelsb. Gr § 112, 5 b。 [3] 耶 5:5。[De Wette, Henderson, Noyes 譯為:晚上的狼;Blayney 譯為:平原之狼。—S. R. A.] [4] 耶 5:6。—יְשָׁדְדֵםיְשָׁדֵם(箴 11:3,Keri)。參見 Ewald, § 251, c.; Olshausen, § 243, a. [Green, Gr. § 141, 1.] [5] 耶 5:6。[Blayney, Noyes, Henderson 譯為:他們的背道(叛逆)增多了。—S. R. A.]


2. 他們在婚姻中的不忠,即與耶和華的婚姻,如同人類的婚姻

耶 5:7-9

7 我怎能赦免你呢? 你的兒女離棄我,又指著那不是神的起誓。 我使他們飽足,他們卻行姦淫, 成群地聚集在娼妓家裡。

8 他們像餵飽的駿馬, 各人向鄰舍的妻發嘶聲。

9 耶和華說:我豈不因這些事討罪呢? 我的心豈不報復這樣的國民呢?

釋經與評論

1. 我怎能……聚集在娼妓家裡。這一節與前一段完全平行。正如第一段的開頭(耶 5:1)預設了對赦免的請求,耶 5:7 也是如此。那裡說的是:當你找到一個尋求真理的人,我就赦免。這裡則是:我怎能赦免?你的兒女離棄了我。那裡不赦免的主要原因是公共生活中缺乏真理。這裡雖然沒有提到 אֱמוּנָה(信實)一詞,但實質是一樣的,只是在一個不同且更受限的領域。破壞婚姻的忠貞,首先是在神權意義上,然後是在人類意義上,這也是缺乏信實的證明。最後,耶 5:6 以懲罰的威脅結束,耶 5:7 也是如此。因此,7-9 節構成了一個整體,在自身內是完整的,是這位先知段落中常見的典型圖景。——又指著……起誓,與耶 5:2 完全對應。那裡責備他們的不忠,是因為他們指著耶和華虛假起誓;這裡則是因為他們指著那些不是神的起誓(參見耶 2:11;申 32:17, 21)。——我使他們飽足,等等。我相信,如果我們將這種並列式的語法轉換為句法結構,這個句子的困難就迎刃而解了:雖然我曾讓他們起誓(以誓言和忠誠約束他們),但他們仍行了姦淫。正如 Graf 所假設的,詞形並不與此觀點矛盾。然而,我們不應認為這種「讓他們起誓」是指約西亞改革所帶來的耶和華崇拜的恢復。因為儘管那場始於約西亞十二年、終於十八年的改革(代下 34:3, 8),如常被指出的那樣,並沒有帶來誠實的回轉,但我們不能認為耶利米在這一論述所屬的時期,必須抱怨公開的偶像崇拜。當說「你的兒女離棄我,又指著那不是神的起誓」時,先知所指的並非那個時期的事件,而是百姓整個過去的歷史。在這段歷史中,從出埃及開始,百姓屢次陷入偶像崇拜,又被主重新接納進入與祂的聖約中。參見例如:曠野中反覆的背道(出埃及記 32 章;民數記 25 章),以及在摩押平原更新聖約(申 29:1);此外,即使在佔領聖地之後,偶像崇拜的持續,以及在約書亞領導下聖約的重複(書 24:13 及後續經文)。關於這些及過去的其他事實(例如:撒母耳記上 7 章;列王紀上 18 章):耶利米完全可以說:「你的兒女離棄我……我讓他們起誓,他們卻行了姦淫」,等等,根據我們的句法表達方式,這等同於:「雖然在他們背道之後,為了防止再次背道,我以誓言和忠誠約束他們,但他們仍再次行了姦淫。」關於這種並列式的表達方式,參見對耶 3:8 的評論及 Naegelsbach Gr. § 111, 1, Anm.。這種解釋結合了以下優點:(a)它得到了更困難且在批判上更可靠的讀法的支持;(b)它符合語法;(c)它符合上下文。因為在後者方面,很明顯先知非常適當地將偶像誓言與耶和華誓言對立起來,從而發展出一連串關於神之信實與百姓之不信實的證據,將後者置於最清晰的光照之下。——衝進娼妓家裡。這些話具有雙重含義,從宗教領域不知不覺地過渡到身體領域,這從前後文的比較中顯而易見。這種表達方式的合理性,在於淫亂與偶像自然崇拜的混雜。參見 Herzog, Real-Enc., Artt. Astarte and Baal [Smith, Dict. I., 123, 145]。因此,娼妓的家,如果不是專指,至少是優先指偶像廟宇,因為這些地方同時是屬靈與肉體姦淫的場所。參見 Herzog I. 199。

耶 5:9我豈不因這些事討罪呢……這樣的國民呢。這節經文在耶 5:29 和耶 9:8 重複出現。如前所述,其內容標誌著一個段落的結束。

腳註: [6] 耶 5:7。—אֵי לָזוֹת 在語法上只能意味著:關於什麼?為什麼?[Green, Gr., § 75, 2.]— לָֽמָּה 參見 Naegelsb. Gr., § 17, 3; § 53, 1; Ewald, § 326, a Olshausen, 222, e. [Green, § 231, 4 a]. [7] 耶 5:7。—אֶסְלוֹחַ(Keri 作 אָסְלַח,如耶 5:1)當然不像 Hitzig 所假設的那樣源自 לִסְלוֹחַ,而是保留了古老的形式(Rosenm.),因為它更莊重(Neumann)。參見 Olsh. § 238, a. Anm. [Green, Gr., § 125. 1]. [8] 耶 5:7。—ואשׁביע אזתם。許多抄本和版本,如 De Rossi 所給出的,讀作 אשׂביע。絕大多數譯者和注釋家遵循此讀法: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迦勒底譯本、敘利亞譯本、阿拉伯譯本、耶柔米、提奧多勒、拉什、金奇、路德、加爾文、布根哈根、奧科蘭帕迪烏斯、福斯特、塞巴斯蒂安·施密特、明斯特、格勞秀斯、維內馬、英文聖經、J. D. 米凱利斯、羅森穆勒、埃瓦爾德、翁布賴特、邁爾。前一種讀法僅在一些拉比的例子之後,被茨溫利、Ch. B. 米凱利斯、加布(=懇求,adjuvare)、希齊格(人類婚姻中的神聖協助)、毛雷爾、紐曼(我使他們起誓;即虛假地=頑梗的審判。耶 6:9)、Graf 所採用。[Blayney, Noyes 和 Henderson 遵循前者。Henderson:雖然我供應他們豐足。—S. R. A.] [9] 耶 5:7。—יִתְגּוֹדדוּ,七十士譯本和抄本 578, 575 讀作 יִתְגוֹרָדוּ,κατελύοντο, diversabantur,其用法如彌 4:14,意為:猛烈穿透、衝入,這很容易從 incidere(切入)的詞根意義得出。[其他人譯為:聚集。] [10] 耶 5:8。—Chethibh מוּזָּנִים,Keri מְיוּזָּנִים,前者是 זון 的 Hoph.,後者是 יזן 的 Pual。這些詞根在希伯來語中均未出現。Keri 的形式只能透過廣泛而迂迴的過程才能得出勉強的意義:יזן 被視為 אזן(稱重,因此有 מַאֹזְנַיִם)的原始詞根;Pual 分詞則意為:被稱量的——然而它被理解為:配備有 ponderibus(強壯的生殖器),probe vasati。保留 Chethibh 更簡單。זוּן 源自 מָזוֹןcibusalimentum(創 45:23;代上 11:23),在方言中也有「滋養」的意思(參但 4:9),因此 סוּסים מוּזָנִים 是營養充足、肥壯的馬。這個詞的選擇或許是為了影射 מַשְׁכִּיםזוֹנָה 有多種解釋(=拉比的 מַשׁכִּימים;耶柔米、迦勒底譯本等的 משְׁבִיםtrahentes,即生殖器,emissarii:埃瓦爾德讀作 מְשִבִים,據阿拉伯語稱其表示「淫蕩」等)。最簡單的詞源是 שָׁבָה,它雖然未出現在希伯來語中,但似乎得到了方言和 שָׁגָה(意為「犯錯、漫遊」,耶 2:23)的證實。因此大多數近代的注釋家都這樣認為。


3. 不信的背信棄義

耶 5:10-18

10 攀上她的牆垣毀壞, 但不要毀滅淨盡! 砍掉她的枝子, 因為它們不屬於耶和華。

11 因為以色列家和猶大家, 向我行了極其詭詐的事,耶和華說。

12 他們否認耶和華,說: 「他並不存在——災禍必不臨到我們; 我們也不會看見刀劍和饑荒。

13 先知的話必成為風, 道不在他們裡面: 這事必臨到他們。」

14 所以耶和華萬軍之神如此說: 因為你們說這話, 看哪,我使我的話在你口中成為火, 使這百姓成為柴,這火必將他們燒滅。

15 看哪,以色列家啊,耶和華說, 我必使一國從遠方來攻擊你們。 這是一國強大的國民,這是一國古老的國民, 這國民的語言你不知道, 你也不明白他們說什麼。

16 他們的箭袋像敞開的墳墓, 他們都是勇士——

17 他們必吃盡你的莊稼和糧食, 吃盡你的兒女, 吃盡你的羊群和牛群, 吃盡你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 他們必用刀劍毀壞你所倚靠的堅固城。

18 然而在那些日子,耶和華說, 我必不將你們毀滅淨盡。

釋經與評論

這些經文構成一個段落,不僅從內容的統一性可以看出,從開頭與結尾的呼應也能看出。整個段落只是耶 5:10a「毀壞,但不要毀滅淨盡」這一簡短概述的詳細圖景。——此外,該段落的基本思想取決於耶 5:1,這一點顯而易見;百姓缺乏 אֱמוּנָה(信實),從他們否認耶和華、因而也不相信祂先知的話語這一事實中可以清楚看出。

耶 5:10攀上她的牆垣……因為它們不屬於耶和華。無牆葡萄園中葡萄樹的意象暗示了這種表達。——「因為它們不屬於耶和華」這一短語包含了墮落的概念。參見耶 2:21。

耶 5:11因為他們向我行了極其詭詐的事……耶和華說。以新形式重複的懲罰威脅,跟隨在「以色列向主行了極其詭詐的事」這一基本宣告之後。先知對兩個王國都這樣說,儘管以色列王國已不復存在。我們看到他始終關注著百姓整個過去的歷史。參見對耶 5:7 ואשׁביע 的評論。——詭詐(參見耶 3:7 及後續經文)顯然與耶 5:1、耶 5:3 中的「真理」相對立。這是一個具有普遍意義的詞,本身不會提供新的、具體的要素。因此,它在隨後的經文中得到了更具體的定義。

耶 5:12他們否認耶和華……我們也不會看見。這裡宣告他們以這種方式因背信棄義而損害了真理,以至於他們實際上否認了耶和華的存在。——否認,書 24:27;賽 59:13。參見箴 30:9。這一點的含義被「他並不存在」無可置疑地解釋了。如果耶和華不存在,就不可能會有祂所施行的審判。

耶 5:13先知的話……這事必臨到他們。耶和華不存在的必然結果是,以祂的名所預言的話語被視為虛無,或視為風。當說「先知的話必成為風」時,指的當然不是他們的人,而是他們的先知職分:作為先知,他們將被證明只是空談者。הַדִּבֵּר 當然可以被譯為限定動詞(參見何 1:2),而帶有關係代詞意義的冠詞(創 21:3;賽 56:3;書 10:24;代上 26:28;代上 29:17;Ewald, § 331 b; Naegelsb. Gr., § 71, 5, Anm. 3)。[Green’s Gr. § 245, 5 b.] 意義將是:說話的那位不在他們裡面,也就是說,他們所說的完全是出於他們自己。但 דִּבֵּר 也可能是一種名詞形式(ad f. פִקֵחַ),儘管這在其他地方沒有出現。(參見 Fuerst, s. v.)。意義將是:說話者,即先知之靈。七十士譯本:λόγος κυρίου(主的話)。兩者在語法上都是可能的,在兩種情況下意義都是一樣的。——這事必臨到他們。正如他們威脅我們,願這事也臨到他們自己;讓他們空洞的威脅落回到他們自己身上。

耶 5:14所以耶和華萬軍之神如此說……這火必將他們燒滅。被耶 5:12-13 中對先知話語的大膽不信宣告所激怒,主在此將一句強調性的譴責預言放在祂先知的口中,這預言從耶 1:13 開始,構成了他對近期未來預言宣告的焦點。因為以色列不願相信先知的話,這話語將被賦予一種真實行動力量的最高能量。參見耶 1:9-10。——在「在你口中」中人稱的突然改變不應令人反感。參見耶 5:19,以及 Naegelsb. Gr., § 101, 2 Anm.。

耶 5:15-17看哪,我使一國……用刀劍毀壞。這段經文根植於申 28:49 及後續經文。參見賽 5:26;哈 1:6;摩 6:14;參見 Kueper., S. 12 等。——從遠方。參見耶 4:16。——以色列家在此處被用作一個通稱,耶 2:26;耶 3:20-21;耶 3:23;耶 4:1 等。——先知將所有形容詞堆砌在被指定執行懲罰的國民身上,這可能使他們在以色列人眼中顯得極其可怕;他們從遠方而來,因此任何憐憫的同情心都遠離他們的心;他們是一個古老的民族(אֵיתָן 用於河流=不可征服的、永流的,申 21:4;詩 74:15,—用於岩石、山脈、山寨=根基穩固的、不可動搖的,民 24:21;彌 6:2;耶 49:19—指定了根基深厚、堅不可摧的力量;—נּוֹי מֵעוֹלָם 指定了古老的貴族地位,以及由此引發的冷酷無情和無情的驕傲);此外,他們說一種外國的、聽不懂的語言(源自申 28:49):他們的箭袋因其形狀被比作敞開的墳墓——箭袋沒有接受關係而是攻擊關係,這一點可能被詩人忽略了。——生活必需品將被敵人吃盡(吃掉兒女似乎基於對申 28:53 的回憶,但在那裡,說的是以色列人將吃掉自己兒女的肉。參見 Kueper, S. 12, 13;—此外,先知可能在更普遍的意義上使用了 אָכַל,參見耶 10:25;—以色列所倚靠的堅固城(申 28:52)將被刀劍的力量(刀劍如在「火與劍」的短語中,被用於一般的戰爭工具,參見利 26:6)毀壞)。——被召來完成這項任務的是什麼民族,先知尚不清楚。參見上述對耶 1:13 及後續經文的評論。如果他知道這個民族的名字,為什麼他不提呢?認為是斯基泰人,因為他們曾經入侵巴勒斯坦,且約旦河谷有一個斯基托波利斯(參見 Herzog, Real. Enc. XIV. S. 170),這是荒謬的。我們最多只能假設先知從斯基泰人的入侵中借用了一些色彩來為他的圖景著色。此外,整個描述也適用於巴比倫人。根據創世記 10、11 章,這些人尤其可以被視為一個古老的民族,即使我們從賽 23:13 假設迦勒底人是嫁接到古老樹幹上的年輕分支。[Henderson:「歸於入侵者的古老性,特別是指迦勒底人,這是一個最初居住在卡杜奇山脈和美索不達米亞北部地區的民族,但他們已經移民到巴比倫領土,在那裡被分配了定居點;並且像所有山民一樣,以勇敢著稱,無疑構成了入侵軍隊中最可怕的部分。參見我對賽 23:13 的評論。從斷言猶太人將聽不懂這個民族的語言來看,這意味著在他們離開原居地後,他們一定保留了母語,這很可能是現代庫爾德語的母語——一種與任何閃米特起源完全不同的語言,但與古代波斯語表現出許多親緣關係。」—S. R. A.]

耶 5:18然而在那些日子……我必不將你們毀滅淨盡。參見耶 4:27 和耶 5:10,以及對後者的評論。——「毀滅」明確地與賓語連用,鴻 1:8;尼 9:31;—與 בְּ 連用(耶 30:11;耶 46:28)—在此處明確地與 אֵת=「與」連用;—當它在其他地方出現時:耶 30:11;耶 46:28;結 11:13;結 20:17;番 1:18;不確定 את 是賓語標記還是介詞。

腳註: [11] 耶 5:10。—שָׁרוֹת(不可與 שָׁרוֹת,波浪,結 27:25 混淆)僅在此處出現。עֲלוּ 在半句 2 中表示一般的「牆」的概念,即葡萄園的牆(參賽 5 章)。牆在其他地方是 שׁוּד,複數 עָדִים,這也僅出現在伯 24:11。複數 שָׁרוֹת 的形成如同 יָמִים 源自 רָאשׁיםיוֹם 源自 עָרִיםרֹאשׁ 源自 עיר(參 Olsh. § 151, Anm.)。עָלָהבְּ 連用,並非如 Hitzig 所斷言的那樣是攀登某物。介詞的概念因上下文而有極大的變化,因此它表示進入(王上 12:18;王下 19:28;耶 48:18);在……之上(申 5:5);穿過、越過(結 13:5)等。因此,讀作 E. Meier 的 שָׂדוֹתֶּיהָ 是不必要的,且已被 עֲלוּ 所禁止。 [12] 耶 5:13。—[「這句話在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中被省略,但被武加大譯本保留:Hæc ergo evenient illis—因此這些事必臨到他們。原文很難支持這種意義。參考似乎是指先知成為風,這被事件證明了。」加爾文英文版注。—S. R. A.]


4. 因心盲與忘恩負義而產生的不信

耶 5:19-24

19 那時,當你們說: 耶和華我們的神為什麼向我們行這一切事呢?—— 你就要對他們說: 你們怎樣離棄我,在你們的地上事奉外邦神, 也必在不屬於你們的地上事奉外邦人。

20 當在雅各家宣告, 在猶大傳揚,說:

21 愚昧無知的百姓啊,你們當聽這話! 你們有眼不看,有耳不聽!

22 耶和華說:你們怎麼不懼怕我呢? 在我面前,你們怎麼不戰兢呢? 我以沙為海的界限, 作為永遠的定例,不得越過。 雖然波浪翻騰,卻不能逾越; 雖然咆哮,卻不能過此界限!

23 但這百姓有背叛悖逆的心; 他們轉身而去。

24 心裡也不說: 我們當敬畏耶和華我們的神, 他按時賜雨,就是秋雨春雨, 又為我們定下收割的節令。

釋經與評論

本章(第 5 章)的主要目的是向百姓展示這種懲罰性審判的原因,這在本段的開頭尤為明顯。因為問題(耶 5:19):主為什麼向我們行這一切事?如果耶 5:14-17 沒有在先知視角中呈現主要對象,那麼這問題將指涉全部。因此,這個問題只是一個轉折,以便從另一個方面進入本章的主要目的。然而,根據耶 5:1-3,缺乏 אֱמוּנָה(信實)是審判的主要原因,因此在本段中,這只是被引用的另一種表現:由於瘋狂的盲目而背道轉向偶像,這種盲目不承認耶和華是全能的創造主,因此否認了祂作為自然界最珍貴禮物的賜予者所應得的感謝。本段分為兩部分:1. 懲罰性審判的原因,耶 5:19(離棄耶和華與偶像崇拜);2. 這種離棄的原因有雙重:(a)沒有心(耶 5:20-22);(b)背叛悖逆的心(耶 5:23-24)。

耶 5:19那時,當你們說……不屬於你們的地上。——關於人稱的改變(תּאֹמְרוּוְאָמַרְתָּ)參見上文,關於耶 5:14。

耶 5:20-21當在雅各家宣告……有耳不聽。——雅各家經常指全體百姓(例如,民 23:7;申 32:9;耶 10:25;摩 6:7),但在這裡,正如在其他地方(例如賽 9:7;賽 17:4;彌 1:5),指以色列王國,部分是為了與猶大形成對比,部分是因為耶 5:11;耶 5:15。這在現實中已不再作為一個王國存在,但在理想中,它始終存在於先知的靈裡,而且確實更有理由,因為它的組成部分仍然存在,儘管是作為 membra disjecta(分散的肢體)。請注意,在第 3 章中,耶利米尖銳且強調地區分了以色列和猶大,因為他談論的是過去和遙遠的未來;在第 4 章中,他在耶 5:1 使用了聯合稱呼,但在隨後的經文中,考慮到現在,他只轉向猶大和耶路撒冷(耶 5:3-6;耶 5:10-11;耶 5:14;耶 5:16;耶 5:31);在第 5 章中,他仍然在耶 5:

耶利米書 5:24。心裡也不說……收割的節令。——「我們當懼怕」[Henderson 譯為:讓我們懼怕] 對應於耶利米書 5:22 的「不懼怕我」:神的作為無論是宏偉還是慈愛,都無法使他們懼怕耶和華。——雨是祝福的象徵。參閱耶利米書 3:3。——נֶשֶׁם(neshem,雨)是通稱,我們可以從利未記 26:4(וְנָתַתִּי נִשׁמֵיכֶם בְעִתָּם,我必按時賜下雨露)看出。在 יורֶה(yoreh,秋雨,十月至十二月)和 מַלְקוֹשׁ(malkosh,春雨,收割前的晚雨)之前的雙重 Vau 是分離性的,意即「既……又……」。參閱 Naegelsb. Gr. § 110, 3。馬所拉學者不理解這一點,曾試圖刪去第一個 Vau,但這是多此一舉。——「保全」。一年的豐收取決於雨季的規律性。參閱申命記 11:14;撒母耳記上 12:17-18;Raumer, Paläst. 4 Aufl. S. 90—[參見 Lightfoot, XII. p. 71]。——「收割的節令」是指從逾越節到五旬節(七七節)的七個收割週(出埃及記 23:16;出埃及記 34:22;民數記 28:26;申命記 16:9-10;申命記 16:16)。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主要)收割的開始和結束是由這兩個節期作為固定的界線來決定的。這 חֻקּת קָצִיר(收割的節令)對應於耶利米書 5:22 的 חָק־עוֹלָם(永恆的界限)。

  1. 作為詭詐與強暴的不信

耶利米書 5:25-29

25 你們的罪孽使這些事轉離了你們, 你們的罪惡使好處遠離你們。 26 因為在我民中有惡人; 他們埋伏,像捕鳥的人蹲伏; 他們設立陷阱,他們捕捉人。 27 籠子怎樣滿了鳥, 他們的家也照樣滿了詭詐的財物。 因此他們變得偉大而富有。 28 他們肥胖,他們光潤,他們在罪惡上氾濫: 他們不按公義處理孤兒的案件,也不為他們申辯; 貧窮人的權利,他們也不維護。 29 我豈不因這些事懲罰他們呢?耶和華說, 我的心豈不向這樣的國民報復呢?

釋經與評論

耶利米書 5:25 與前一段緊密相連,但顯然不屬於該段,而是引向一個新的選段。它在某種程度上與前文構成矛盾。耶利米書 5:24 宣稱:「他們心裡不說,讓我們懼怕那賜雨給我們的耶和華……」,而此處則說耶和華因百姓的罪而沒有賜雨給他們。隨後的經文具體指出了這些罪,我們看到先知試圖用新的事實來證實本章的核心思想,即 אמוּנה(信實)已離開以色列。此外,此處的結尾回到了開頭。因為當他在此談到 מִרְמָה(詭詐)的統治以及掌權者的不義時,顯然耶利米書 5:1 中「行公義、尋求真理的人」這一短語正浮現在他的腦海中。耶利米書 5:29 與耶利米書 5:9 的一致性表明,這是該選段的結尾,因此在結構上,這一選段與耶利米書 5:7-9 的選段完全相似,後者同樣以對神審判的提及作為開始和結束。

耶利米書 5:25。你們的罪孽……遠離你們。參閱耶利米書 3:3;耶利米書 4:18。當先知在此像在耶利米書 3:3 中那樣,將雨水的扣留視為過去的事時,他心中肯定有明確的事實(例如列王紀上 17 章;阿摩司書 4 章等),並暗示耶和華不僅將要懲罰,而且已經懲罰了,這為預期的審判提供了保證。

耶利米書 5:26。因為在我民中有惡人……他們捕捉人。יָשׁוּר(yashur)應被視為無人稱用法:即「有人埋伏」。參閱 Naegelsb. Gr., § 101, 2。—כשׁך יקושׁים(像捕鳥的人)。參閱 Naegelsb. Gr., § 95, 2。[Green’s Gr., § 139, 2.—S. R. A.](כַּעֲֽבֹר סוּפָה,如暴風經過,箴言 10:25)。—משׁחית(mashchith),通常指毀滅者(出埃及記 12:13;以西結書 21:36),此處因 הציב(設立)一詞,特指毀滅性的陷阱。

耶利米書 5:27。籠子怎樣滿了鳥……變得偉大而富有。מִרְמָה(詭詐)顯然是 אֱמוּנָה(信實)的對立面。同時,該詞應被視為抽象代具體 = res fraude partæ(以欺詐手段獲得之物),如同詩篇 105:4;傳道書 2:19 中的 עָמָל(勞碌);參閱 Naegelsb. Gr., § 59, 1。從欺詐得來的財富中,滋生了強暴的不義。

耶利米書 5:28-29。他們肥胖……這樣的國民。肥胖並非全部:奢侈產生了私慾,它像沸騰的鍋一樣溢出,且伴隨著罪惡 [Henderson 譯為:邪惡之事](דִּבְרֵי־רָע,包含「事物」與「言語」的概念),這些罪惡隨後被一一列舉。עָבֵר(aver)作為充滿動詞與賓語連用,如同約珥書 4:18 中的 הָלַךְ(halach)。參閱 Naegelsb. Gr., § 69, 2, a。——他們不處理。參閱詩篇 10:18;詩篇 43:2;創世記 30:5;耶利米書 22:16。——「並為他們申辯」,在語法上當然可以譯為「使他們興旺」[Henderson]。但這樣一來,複數形式就顯得奇怪,且意義平淡。因此,將其視為「不處理」的正面對立面更好,即「他們將案件進行到底」。

耶利米書 5:29,參閱耶利米書 5:9。

  1. 綜合結論

耶利米書 5:30-31

30 恐懼與驚駭發生在境內; 31 先知說假預言, 祭司藉著他們的手掌權, 我的百姓竟喜愛這些事: 但當結局來到時,你們要怎樣行呢?

釋經與評論

這些經文表達了先知對百姓道德狀況進行審查的結果,即在生活的各個階層中,情況都壞到了極點。耶利米書 5:30 指向整個選段,而耶利米書 5:31 則特別指向耶利米書 5:4-5。

耶利米書 5:30。恐懼……在境內。——恐懼。參閱申命記 28:37;列王紀下 22:19;耶利米書 19:8;耶利米書 25:9 等。——驚駭,一件可怕的事,耶利米書 23:14。參閱耶利米書 18:13;何西阿書 6:10。

耶利米書 5:31。先知……當結局來到時。先知首先被提及,作為決定行動的所有知識的媒介。參閱耶利米書 20:6;耶利米書 29:9。祭司本應成為糾正先知誤導的力量,參閱瑪拉基書 2:7;以西結書 7:26。然而他們卻藉此獲利。——על־יד(al-yad)或 על־יּרי(al-yadei),除了其空間意義外,是一個祭司的專業術語,意為「在旁邊」= 在監督下,由任命(歷代志上 6:16;25:2-3, 6;歷代志下 17:15, 17;23:18;29:27;以斯拉記 3:10)。此處亦然。關於先知對祭司行使這種腐敗影響的例子,見耶利米書 29:24-32。——祭司和先知的腐敗,最終本應受到百姓健全理智的譴責。但事實不然。百姓竟喜愛這些事。他們沒有引起反彈,反而與之合作。——「當結局來到時」,或指其終局。陰性後綴必須被視為心理上的(耶利米書 5:20,參閱 Naegelsb. Gr., § 60, 6 b),並總體上指代先知所描述的狀況的總和。意思是:當目前的狀況進入其發展的最後階段時,你們將怎麼辦?參閱以賽亞書 10:3;何西阿書 9:5。[Lightfoot, XII. p. 550.—S. R. A.]

腳註:

[13] 耶利米書 5:31。——[「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譯為『祭司用自己的手鼓掌』,塔爾古姆譯為『祭司祝福他們的手』。兩者意思相同 [?],儘管詞彙不同;Blayney [和 Boothroyd] 給出了同樣的含義:『祭司與他們同流合污』。Horsley 說這些詞字面意思是『祭司隨著他們的手而下』;也就是說,他補充道,『祭司隨他們的手所指的方向而行,即祭司受他們指引』。——當像此處一樣後面跟著 על 時,該介詞從不表示『根據』,正如 Horsley 所譯,而總是表示『在……之上』、『向著』或『反對』,且多為『在……之上』。見出埃及記 9:9;民數記 4:9;詩篇 7:10;詩篇 72:6。因此,字面翻譯是:『祭司降在他們的手上』。這是一個慣用語,似乎意味著祭司協助了先知,正如塔爾古姆等所表達的那樣。——加爾文英譯本註釋,I. p. 309.—S. R. A.]

教義與倫理

  1. 關於耶利米書 5:1。「邪惡的世界在虔誠和有信心的人身上擁有寶貴的財富和防禦」(創世記 18:32);Lange。——甚至瑣珥也因羅得的緣故得以保存(創世記 19:20 等)。——參閱以賽亞書 37:35。——Ghislerus 提醒我們普林尼(第 35 卷第 10 章)講述的一個關於德米特里國王的故事,他從羅得市撤軍,因為他無法在不毀壞普羅托基尼斯(Protogenes)著名畫作的情況下從唯一可進入的一側攻佔該城。
  1. 辛岑多夫(Zinzendorf)在此(S. 198)講述了 M. Joh. Christoph Schwedler(卒於 1730 年)的故事。「有一次,在維澤(西里西亞)的教堂裡,他們在聖餐前唱著『我將對你說再見』,當唱到『你那罪惡、邪惡的生活,一點也不討我喜歡』時,一種以利亞式的熱忱抓住了他,他將聲音提高到管風琴和千人合唱之上,雷鳴般地喊道:『看在上帝的份上,你們在唱什麼?什麼不討你們喜歡?主耶穌不討你們喜歡。你們必須對祂說:你不討我們喜歡,那你們說的就是實話;但你們說的卻是:世界。』——當所有人因良心受責備,坐在那裡悲傷流淚,且少有人知道這是怎麼發生在他們身上時,他說:『現在,如果事情本該如此,那麼無論誰對你們的罪惡生活感到厭惡,請以主的名承認它』,隨後這節詩是被哭著唱出來的,而不是唱出來的。」
  1. 關於耶利米書 5:3。俄利根(Origen)在他以耶利米書 5:3-5 為文本的第六篇講道中說:「如果你現在希望神的眼目停留在你身上,就擁抱美德。這樣,根據『耶和華的眼目尋求信心』,事情就會發生在你身上。如果你是那樣的人,以至於神的眼目照耀你,那麼你就會說:『耶和華啊,求你仰起臉來,光照我們』(詩篇 4:7)。」——「祂尋求回報,而且是現金形式的回報。這是祂所依賴的基金。言語對祂來說毫無價值。但這正是抱怨所在:信心在人類中是罕見的(詩篇 12:2);正如那裡所說,『信心不是人人都有的』。在這些日子裡,傳道人可能會像以賽亞那樣驚呼:誰信呢?(以賽亞書 53:1)。亞伯拉罕為所多瑪向主懇求,條件是其中能找到五個義人(創世記 18 章)。」辛岑多夫。——「看哪,上面的鞭打和責罰並未缺乏,卻沒有戰兢,沒有恐懼。如果連這種審判都不干預人類事務,那會怎樣呢?」居普良(Cyprian),《致德米特里安》(ad Demetrianum)。——「受鞭打並不嚴重,但受了鞭打卻沒有變好,才是最嚴重的。」格列高利·納齊安(Gregor. Nazianz)。
  1. 關於耶利米書 5:4-5。「傳道人沒有比受人尊敬的人更可憐、更無知的聽眾了。當他們在拼讀著回到十字架的路,並學會了我們唯獨藉著主耶穌的恩典得救,直到他們理解新約的命令是『信』,而所有道德主義八十年來所能背負的一切,都隨著一句話而消失:『孩子,放心吧,你的罪赦了』——無知的人本來可以做到三次。說得夠多了,足以表明如果一位教師在受人尊敬的人中尋求他在職分上的安慰,而他在普通人中卻找不到,那他就是大大地欺騙了自己。」辛岑多夫,S. 12, 13。參閱 S. 65, 66;哥林多前書 1:26-27。
  1. 關於耶利米書 5:13。「是的,先知是閒話者。這聽起來如何?這話從何而來?它聽起來有些高貴,教師可能會招致這種評價。幾乎整個群體都招致了這一點,即他們事後被清算,因為在他們的講道之後,人們能夠通過頭腦工作將其拋諸腦後,最終得出結論:牧師是閒話者;公眾見證的寶貴財富受到了極大的誹謗。無論誰因教師而感到悲傷,都應反思,這與其說是聽眾的錯,不如說是教師的錯。我向他保證:一旦主的話語在他口中成為火,聽眾就會成為木柴,批評就會結束,感覺和滋味就會隨之而來,無論是通向生命還是通向死亡。從那時起,傳道人就認真起來,聽眾自己也會禁止嘲笑。」辛岑多夫,S. 13, 14。
  1. 關於耶利米書 5:15 等。「先知從神不變的日曆中獲取方向,正如摩西所編寫的那樣:申命記 28:49。因此,他完全可以預測他那悖逆的百姓將如何終結。勤奮研讀這樣一本永恆的日曆,並時刻將其放在眼前,是有益的。因為它比所有其他預測都更可靠。」克拉默(Cramer)。
  1. 關於耶利米書 5:21-22。「聽啊,你們這愚昧、沒有理解力的百姓!你們不懼怕我嗎?這是對神全能和威嚴的榮耀發現。然而,如果人們看見一個,他們就看見了一切;但他們沒有耳朵去聽,直到整體發生改變。但人們如此安逸,不去想那位讓他們如此安逸地生活的人,這確實是一件瘋狂的事。」辛岑多夫,S. 202。
  1. 關於耶利米書 5:24。「人啊,每當你把食物放進嘴裡時,要反思,神藉著這種滋養的方式,要把你帶到祂自己那裡。不要只執著於肉體的食物,要讓你不朽的靈魂因神而滿足。」斯塔克(Starke)。
  1. [關於耶利米書 5:26。「這段經文值得特別注意:因為神的父愛並非總是持續不斷地在我們日常的供給中閃耀,許多雲彩遮蔽了我們的視線。因此,不敬虔的人認為,年歲的荒蕪或豐收純粹是偶然的。我們確實看到世界上沒有什麼是完全規律的,以至於神的良善可以在沒有雲彩和阻礙的情況下被看見:但我們沒有考慮這種混亂從何而來,正是因為我們阻礙了神接近我們,以至於祂的恩惠沒有臨到我們。我們因自己的罪使天地陷入混亂。因為如果我們在順服神方面處於正確的秩序中,毫無疑問,所有的元素都會是協調的,我們就會在世界上觀察到一種天使般的和諧。但由於我們的私慾在神面前騷動,由於我們每天挑起戰爭,並以我們的驕傲、乖僻和固執激怒祂,必然導致天上地下的一切都陷入混亂,導致天空有時顯得陰雲密布,導致持續的降雨有時毀壞土地的產物,導致世界上沒有什麼是不混雜、不被玷污的。因此,所有元素中的這種混亂,都應歸咎於我們的罪:這就是先知的意思。雖然當時的責備是針對猶太人的,但我們仍可從中汲取普遍的教訓。」加爾文。——S. R. A.]
  1. 關於耶利米書 5:28。辛岑多夫在評論「他們興旺」這幾個字時指出,財主被定罪的主要原因(路加福音 6:19 等)是他在此世萬事亨通。因此,他在今生得到了他的好東西,並且每天奢華宴樂。參閱詩篇 37:35;路加福音 6:25;雅各書 5:1 等。
  1. 關於耶利米書 5:28。「一個人若有土耳其皇帝帶著他所有的軍隊作為敵人,也比有一個帶著孤兒寡母的窮寡婦作為敵人要好。因為寡婦的眼淚是水,它會升到所有山嶺之上,然後再次落下,將她所有的敵人沖進地獄。」路德。參閱智慧書 35:18-21。
  1. 關於耶利米書 5:31。「我的百姓竟喜愛這些事。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百姓希望有假傳道人,他們就得到了;瞎子領瞎子,直到兩人都掉進坑裡,路加福音 6:39。」克拉默。——「最後會怎樣呢?我們最終變得像無序的人一樣習慣了無序,一切毀滅得越厲害,我們就越不關心。然而,也許仍然有一位不妥協的僕人或我們天父的老朋友,不斷地向我們重複那個小詞:會怎樣?最後會如何結束?這是教師獨特的職分,沒人喜歡聽他講。」辛岑多夫,S. 203。

講道與實踐

  1. 關於耶利米書 5:3。主啊,你的眼目尋求信心。為什麼神將信心作為救恩的唯一條件?1. 因為信心將最大的榮耀歸給神。2. 因為它同時是人心最容易也是最困難的操練。因為 (a) 去信,即接受神的恩典作為免費的禮物,每個人都是,也必須是能夠做到的。(b) 能做到這一點的人,就在這一點上戰勝了自己,贏得了一切。
  1. [關於耶利米書 5:4。「所有的罪都源於對神的某種誤解。(1) 對神特殊的護理以及對所有事件的監察持懷疑態度。(2) 不相信祂關心人類道德上的善行或惡行。(3) 濫用神預定的教義,以及 (4) 濫用祂的憐憫。但 (1) 神的憐憫不會干擾祂的公義。(2) 執行審判將不會比威脅輕。(3) 神不會接受低於祂在福音中所要求的標準。」S. Clarke 博士。——S. R. A.]
  1. 關於耶利米書 5:11。頑固的不信。1. 其本質:它否認神,因此藐視 (a) 神的話語,(b) 那些宣告它的人。2. 其懲罰:局勢逆轉;(a) 不信者,以前是火,現在變成了木柴,(b) 神的話語,以前被視為木柴,現在變成了火。
  1. 關於耶利米書 5:19。耶和華我們的神為什麼向我們行這一切事?對這個問題的三個回答:1. 約翰福音 13:7,我所做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2. 馬太福音 20:15,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等。3. 雅各書 1:12,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等。Florey, 1863。
  1. 關於耶利米書 5:21;耶利米書 5:24。關於敬畏神。1. 來自外部的動機,(a) 神展現的大能,(b) 神展現的恩惠。2. 內在條件:(a) 我們張開眼睛和耳朵,(b) 我們讓自己被所見所聞所驅動。
  1. 關於耶利米書 5:24。(收割 [感恩] 講道)。收割的祝福:1. 它來自誰。2. 它引向誰。
  1. 關於耶利米書 5:24。是主忠實地守護著收割的力量。這一真理呼喚:1. 在播種地上的種子時保持謙卑和信靠;2. 在這個世界上工作時保持信心;3. 在將身體埋入土中時保持盼望。V. d. Trenk. Gesetz und Zeugniss(律法與見證),1860 年 4 月,S. 226。
  1. 關於耶利米書 5:24。今年收割對人心發出的呼喚。它是:敬畏主。因為 1. 沒有祂,所有的勞苦都是徒勞;2. 祂在祂的統治中不容許被干擾;3. 祂不顧我們的功過,也不顧我們的罪,賜下祝福。Florey, 1863。
  1. 關於耶利米書 5:30-31。在普遍背道時期的警告呼聲。1. 百姓的狀況是令人震驚和可憎的,因為 (a) 百姓的領袖誤導了他們,(b) 百姓希望被誤導。2. 後果與罪孽相稱(參閱耶利米書 5:25;耶利米書 5:14 等,耶利米書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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