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章
耶利米書 21:1–7
(第 21–24 章)
- 第八篇講論(反對邪惡的牧人)
我們將本書的這一部分稱為「講論」,僅是就其主要性質而言。因為它既非純粹的講論性質,也不構成單一的講論,即一個連貫的修辭整體。其中不同的部分,部分具有歷史性質,部分具有修辭性質,且屬於非常不同的時期,但它們被包含在一個共同的標題下,這在耶利米書中通常是較大章節的前言。這些部分總體上包含相同的基本思想,即標題所陳述的:「反對邪惡的牧人」。這些邪惡的牧人應理解為所有人民的領袖,包括君王和先知(以及祭司,耶 23:11)。其主幹是由針對約雅敬的有力演講(耶 22:1–9, 13–23, 23:1–8)所構成,耶利米在宮殿門口,當著朝廷和百姓的面,對那位暴虐的專制君主發表了這番話。圍繞著這篇講論,並與之交織在一起的,是其他類似性質的部分。最初,一段簡短的經文(耶 21:11–14)被置於此講論之前,因其主旨與耶 22:3–7 密切相關(參閱耶 21:11–14 的注釋)。這段經文無法放在耶 22:9 之後,因為這裡必須插入與對約雅敬所說的話相關的個人演講(耶 22:13–19);而在耶 22:30 之後,距離與其相關的講論(耶 22:3–7)又太遠。耶 21:1–10 的經文必須放在耶 21:11 之前,儘管就時間而言,它是第 21–24 章中最後的內容,因為其中提到了巴施戶珥。這似乎使它與耶利米書 20 章相連,巴施戶珥在該章中也扮演了主要角色。耶 22:13–23 原本緊接在耶 22:9 之後(參閱耶 22:13–19 的初步說明)。但由於有一段關於沙龍-約哈斯(耶 22:10–12)的簡短經文,即約雅敬的前任,這段必須放在耶 22:13 之前。在耶 22:23 之後,關於約雅敬的經文(耶 22:24–30)自然找到了它的位置。耶 23:1–8 的經文最終作為對約雅敬演講的原始結尾,並作為在當前君王黑暗畫像之後,對未來的一瞥安慰。從耶 23:9–40 開始,則是針對假先知的連貫講論。這絕非與針對約雅敬的講論(耶 22:1–28:8)在同一天、同一地點發表。然而,它大體上可能屬於同一時期,即約雅敬統治的前四年,因為其中沒有提到迦勒底人,且約西亞的統治對此類講論的誘因要少得多。最後,第 24 章對應於「對西底家三位前任的懲罰性審判,並完成了對腐敗牧人和人民領袖的審判」(格拉夫,Graf)。這一章之所以沒有緊接在耶 22:30 之後插入,是因為它處理主題的形式非常獨特,與耶利米書 22 章的風格不同。因此,在耶 22:30 之後,它看起來會像是一個外來的元素。
因此,如果我們不能說這篇講論是邏輯上嚴密連貫的,我們仍可識別其各個部分的一定秩序安排。這將在以下概要中顯現:—
反對邪惡的牧人
第 21–24 章
I. 序言,耶利米書 21 章
a. 關於巴施戶珥的經文,作為耶利米書 20 章的補充;耶 21:1–10
b. 過渡。勸勉大衛家行公義,耶 21:11–14。
II. 主講論,第 22 章與 23 章。
反對邪惡的君王與先知。
- 反對邪惡的君王,耶 22:1–23:8。
a. 提供給王室的選擇,耶 22:1–9。
b. 關於沙龍位格的預言,耶 22:10–12。
c. 關於約雅敬位格的預言,耶 22:13–19。
d. 對百姓的後果,耶 22:20–23。
e. 關於約雅敬位格的預言,耶 22:24–30。
α. 被擄前,耶 22:24–27。
β. 被擄後,耶 22:28–30。
f. 結論與安慰,展望公義者與稱義者,耶 23:1–8。
- 反對假先知,耶 23:9–40。
a. 瞎子領瞎子,耶 23:9–15。
b. 警告提防先知的欺騙,耶 23:16–22。
c. 人言與神言的犯罪混雜,耶 23:23–32。
d. 犯罪使用「負擔」一詞,耶 23:33–40。
III. 後記。
耶 22:13–30 的補充:第四位君王,耶 24:1–10。
I. 序言
第 21 章
a. 關於巴施戶珥的經文,作為耶利米書 20 章的補充(耶 21:1–10)
- 君王的詢問與先知的安慰性回答
耶 21:1–7
1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那時西底家王打發瑪基雅的兒子巴施戶珥,和祭司瑪西雅的兒子西番雅去見耶利米,說:請你為我們求問耶和華,因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來攻擊我們;或者耶和華照他一切奇妙的作為待我們,使他離開我們上去。3耶利米對他們說:你們當對西底家這樣說:4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必將你們手中的兵器,就是你們在城外與巴比倫王和圍困你們的迦勒底人打仗的兵器,翻轉過來,並要將這些兵器聚集在城中。5並且我要以伸出的手,並大能的膀臂,甚至在怒氣、憤恨,並大怒中,親自攻擊你們。6我必擊殺這城的居民,連人帶牲畜,他們必遭大瘟疫而死。7耶和華說:以後我要將猶大王西底家和他的臣僕百姓,就是城內存留的人,連瘟疫、刀劍、飢荒中剩下的人,都交在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中,和他們仇敵的手中,與那些尋索他們性命的人手中。他必用刀擊殺他們,不顧惜,不憐憫,不憐恤。
釋經與考證
對於西底家王請求先知為他們尋求耶和華對尼布甲尼撒的介入(耶 21:1–2),先知回答說,主將使城的守衛者在迦勒底人面前撤退(耶 21:3–4),是的,祂將親自以大瘟疫攻擊他們(耶 21:5–6),然後將刀劍、飢荒和瘟疫中的倖存者(其中包括王本人和他的臣僕)交給尼布甲尼撒王,他將毫不憐憫地用刀擊殺他們(耶 21:7)。
耶 21:1–2。耶和華的話臨到……離開我們上去。開頭與耶 7:1 相似。參閱該處注釋。—瑪基雅的兒子巴施戶珥,在耶 38:1 中也有提及。—瑪西雅的兒子西番雅,耶 29:25;37:3;52:24。兩人皆為祭司(瑪基雅和瑪西雅也是祭司班次的名稱,代上 24:9–18);後者為 כֹהֵן מִשְׁנֶה(kohēn mishneh,大祭司之後的副祭司,耶 52:24)。因此,這是一個受尊重的使團。—西底家再次為了同樣的目的派遣使者去見先知:耶 37:3。參閱賽 37:2 等。—關於時間關係,參閱賽 37:23 的注釋。—求問,等。先知不僅要詢問將會發生什麼,還要祈求能採取有利於拯救的行動,這從「或者耶和華」等語中顯而易見。在耶 37:3 中是「為我們禱告」。參閱耶 42:2。—使他離開我們上去。參閱撒上 6:20;王上 15:19;耶 37:5, 11。此表達的基礎在於一個被擊倒的人,其征服者從他身上站起來的形象。[亨德森(Henderson):「此短語意指從圍城軍隊所採取的壓迫姿態中撤退。」— S. R. A.]
耶 21:3–7。耶利米對他們說……不憐恤。從「聚集在城中」這句話可以看出,先知將防線置於城牆之內。因此,敵人不再在城外,而是在城內壓迫猶大人,當然,那時城池已等同於被攻陷。然而,這正是先知希望他們明白的。因此,我相信「在城外」不應指「翻轉」或「攻擊」,而應指「圍困」。—聚集。參閱耶 16:5;珥 2:10;4:15。—伸出的手。參閱申 4:34;5:15;26:8。應當注意,除「他的手仍伸出」(賽 5:25;9:11, 16, 20;10:4,參閱代上 21:16)這一公式外,נְטוּיָה(netuyah,伸出的)是與 זְרוֹעַ(zroa,膀臂)連用的形容詞,而 חֲזָקָה(hazakah,大能的)則是與 יָד(yad,手)連用的。—在怒氣中,等。參閱耶 32:37;申 29:27。—用刀擊殺。在耶利米書中僅此處出現。—不顧惜他們。參閱耶 13:14。
神學與倫理
- 關於耶利米書 21:2。「西底家王傳話給耶利米,要耶和華照祂一切奇蹟行事,使尼布甲尼撒離開。在如此惡劣的情況下,這是一個相當傲慢的要求。但貴族們竟如此不幸!這確實好像安排神的事全取決於他們;好像祂只是在等待他們,好像不急於求成、先等待一點極端情況是一種榮譽點……對於主的僕人來說,這是一個非常必要的觀察,即他要試驗他的上司,看他們是否還殘留著曾經受洗、受過良好教養並在敬畏主中受教的痕跡。如果他觀察到這類跡象,他必須堅持這一點,特別是不允許他們與全地的審判者過於親近,而要清楚地向他們展示,如果他們以祂為衡量標準,他們是何等不足與虛無。儘管西底家說得如此膚淺,耶利米卻毫不猶豫地回答了他,明確且肯定,並使他習慣於一種與主打交道的不同方式。」——親岑多夫(Zinzendorf)。「當不虔誠的人渴望神的幫助時,他們通常訴諸的不是祂醫治他們的拯救大能,而是祂拯救他們的奇蹟大能,同時他們仍堅持自己的不悔改。」——斯塔克(Starke)。
- 關於耶利米書 21:8。「當神將選擇善惡的權利留給人時,這是神純粹的恩典;這並非允許他選擇惡,而是他可以自由選擇善,這是他有義務去做的,申 30:19。」——斯塔克。「神將生命之道與死亡之道擺在我們面前。然而,生命之道總是與人類理性背道而馳,在理性看來,那裡只有死亡與羞辱……如果你想拯救自己,你必須離開那已落入審判的虛假耶路撒冷,並在看似只有死亡的地方尋求生命。凡想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真理而獻出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迪德里希(Diedrich)。
- 關於耶利米書 21:11–14。「成為這樣的君王,是主所憎惡的,嚴厲的審判將隨之而來。神設立官員是為了祂的服事和人類的益處;只在職位上尋求自己享樂的人,必滅亡。耶路撒冷坐落在平原中的岩石上,看起來很安全;但在神面前,岩石與其他一切都無濟於事。火將在他們中間爆發,燒毀周圍的一切,連同城中雪松木的房屋。腐敗植根於內部,因此由內而外蔓延,以至於舊有的根基將蕩然無存。一個不再執掌公義之劍的政府該做什麼?一個不再以神的真理為唯一力量的教會該做什麼?」——迪德里希。此外,參閱耶利米書 24 章關於 περὶ τῆς ἐν πνεύματι καὶ. προσκυνήσεως(關於在靈裡的敬拜)的廣泛道德反思,亞歷山大的區利羅(Cyrillus Alex.),第一卷。
- 關於耶利米書 22:1。「耶利米要在朝廷講道,提醒君王他的官員職責,即他必須對每個人施行公義。」——克拉默。
耶利米進入獅子坑,對他發表如此不合朝廷體統的信息,並非易事。我們想起了先知約拿。但耶利米並沒有像他那樣逃跑。
- 關於耶利米書 22:1–3。「[但我們應當更仔細地注意這段經文,以便學習堅固自己,抵禦壞榜樣,免得人的不虔誠顛覆我們的信心;當我們看見神教會中的事物如此混亂,以至於那些以神之名自誇的人變得像強盜一樣,我們必須謹慎,免得因此而疏遠真正的宗教。我們確實必須離棄這樣的怪物,但我們必須小心,免得神的話語因人的邪惡而在我們心中失去價值。因此,我們應當記住基督的勸誡,聽從坐在摩西位上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太 23:2)。」——加爾文(Calvin)— 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2:10。「[死去的聖徒可能理應受到羨慕,而活著的罪人則理應受到憐憫。時代的前景或許如此淒涼,以至於即使為約西亞、即使為耶穌流淚,也必須克制,好讓這些眼淚留給我們自己和我們的孩子(路 23:28)。」——亨利(Henry)— S. R. A.]
「絕不應為外邦人或猶太人哀哭,他們不在教會中且一同死去,救主對他們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太 8:22)。但要為那些因罪惡而離開教會,且不願再回頭的人哀哭,因為他們被罪惡所定罪。」——耶柔米(Hieron.),致魯斯提卡(Rustica)書信 46。「不要為死人哀哭,而要為貪婪的掠奪者、渴求金錢且對黃金有著無盡慾望的人哀哭。為什麼我們徒勞地為死人哀哭?讓我們為那些可以變得更好的人哀哭。」——塞琉西亞的巴西流(Basilius Seleucensis)。參閱大巴西流(Basil, Magn.),《感恩講道集》第 4 篇。——吉斯勒魯斯(Ghislerus)。
- 關於耶利米書 22:6–9。「神甚至不放過當權者。因為雖然祂說過他們是神,但當他們不能正確履行職責時,他們必須像人一樣死亡(詩 82:6)……對神而言,沒有太高的雪松,沒有太強大的輝煌;祂能瞬間摧毀一切,並傾覆、傾覆、再傾覆。結 21:27。」——克拉默。
這是另一段經文,從中可以看出,認為神的揀選是對祂憤怒的保證,以及對任何任性的許可,這種幻想是何等荒謬且不可理喻。神聖揀選對象的個別代表永遠不應忘記,神可以踏過他們的屍體和他們榮耀的廢墟,去實現祂的應許,並且祂可以在更高的階段重建祂在較低階段所摧毀的一切。參閱耶 22:24 的評論。
- 關於耶利米書 22:13–19。想像神會成為所有君王的 frère et compagnon(兄弟與同伴),並且祂對他們有一種同類般的偏愛,這是一種褻瀆。祂難道沒有對猶大王陛下說——就其王朝和寶座的顯赫而言,世上沒有其他君王能與之相比——他將像驢一樣被埋葬,被拖出並拋棄在耶路撒冷城門外嗎?然而,這位約雅敬是一位貴族,一個冷酷、自私的暴君,為了自己的享樂而踐踏神聖與人類的權利。如果對青翠的樹尚且如此,對枯乾的樹又將如何呢?
「用別人的財產建造房屋的人,是在為自己的墳墓收集石頭。」——克拉默。
- 關於耶利米書 22:14。「[當人們開始沉溺於奢侈品時,這就是奢侈的證明。古時窗戶很小;節儉的人只考慮用途;但後來一種瘋狂佔據了許多人的心,以至於他們尋求彷彿懸浮在空中。因此他們開始擁有更寬的窗戶。正如我所說,這件事本身並非神所譴責的;但我們必須永遠記住,除非人們的心被驕傲所感染,否則他們在外部事物上絕不會走極端,以至於他們不考慮什麼是有用的、什麼是合宜的,而是被對過度的喜愛所帶走。」——加爾文 — 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2:15。「神可能賜予大領主在飲食和皇家宮廷輝煌上的優越感,但祂的旨意並非讓這些被視為主要事物,而是真正的宗教、公義與公平必須居首位;—這是主的工作。但咒詛那懶惰做主工的人。耶 48:10。」——克拉默。
- 關於耶利米書 22:17。「對傲慢、驕傲、華麗、無情且暴虐的領主與統治者的描述,他們是盜賊的同夥。」——克拉默。
- 關於耶利米書 22:19。「[神希望埋葬成為一種證明,將我們與畜類區分開來,即使在死後,正如我們在生命中勝過它們,且我們的狀況比畜類高貴得多。埋葬也是一種不朽的保證;因為當人的身體被隱藏在土中時,它彷彿是未來生命的一面鏡子。既然埋葬是神對人類恩典與恩惠的證據,那麼,當埋葬被拒絕時,這反而是咒詛的標誌。」——加爾文 — 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2:24。「大領主們常想像他們不僅坐在神的懷中,而且是祂冠冕上的一顆珍珠;或者如先知在此所說,是神的印戒。因此,他們不可能在計畫中失敗。但神不看君王的面子,祂認識顯貴並不比認識窮人更多。伯 34:19。」——克拉默。
- 關於耶利米書 22:28。「[被偶像化的東西,遲早會被輕視和破碎;被不義地尊崇的東西,將會被公正地蔑視;與神競爭的人將成為人的笑柄。無論我們偶像化什麼,我們最終都會感到失望,然後就會輕視它。」——亨利 — S. R. A.]
「對於一個自視甚高、且在某種程度上認為自己理應受尊崇的君王來說,這是一個非常糟糕的讚美……但在這裡,這是主的話語,考慮到這些話語,代下 36:12 宣稱西底家行惡,因為他在耶利米面前沒有謙卑自己。教師們必須非常警惕,不要採取這種純粹先知性的、即超凡的行為。這讓許多主的僕人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他們被迫這樣做;而當一個人輕易地在沒有神聖呼召的情況下模仿它時,他便暴露了自己的輕浮與無能,如果不是他的驕傲與妄想的話。」——親岑多夫。
- 關於耶利米書 22:28–30。愛任紐(Irenæus,反異端 3:30)利用這段經文證明主不可能是約瑟的親生兒子,否則祂將落入這段經文的咒詛之下,並顯為一個無權統治的人(「那些說祂是約瑟所生並將希望寄託於此的人,使自己與國度隔絕,落入針對耶哥尼雅及其後裔的咒詛與責備之中」)。大巴西流(致安菲洛基烏斯書信)試圖證明,這段經文及其關於耶哥尼雅的後裔無人能坐在大衛寶座上的宣告,與雅各的預言(創 49:10)並不矛盾,即統治者不會離開猶大,直到那萬國所盼望的人來到。巴西流在此關係中區分了統治權與王室尊嚴。前者延續,後者終止,而這段所謂潛在王權的時期,是通往現在的橋樑,在現在,基督以隱形的方式統治,但仍以真實的大能與榮耀作為君王祭司,同時將自己表現為萬國盼望的實現。同樣,大馬士革的約翰(John of Damascus)總結說,根據這段經文,如果馬利亞沒有以 virgineo modo(童貞方式)生下大衛的苗裔,就不可能實現創 49:10 的應許,而祂並非要佔據大衛可見的寶座。(《聖母降生講道集》II)。最後,安波羅修(《路加福音注釋》第三卷末章)提出問題:耶利米怎能說 ex semine Jechoniæ neminem regnaturum esse(耶哥尼雅的後裔無人能作王),既然基督是耶哥尼雅的後裔且作了王?他回答:「那裡(耶 22:30)並未否認耶哥尼雅後裔中會有後代,因此基督是祂的後裔(參閱太 1:11),而基督作王並不違背預言,因為祂並非以世俗的榮譽作王,也沒有坐在耶哥尼雅的座位上,而是坐在大衛的座位上作王。」——吉斯勒魯斯。
- 關於耶利米書 23:2。「有些牧人因罪將某些人從團契中逐出,以便他們悔改,但卻不以勸勉他們如何過更好的生活來探訪他們。神聖的話語責備他們並威脅道:牧人啊,你們牧養我的百姓,你們趕散了我的羊群,將他們趕走,卻沒有探訪他們。」——伊西多爾(Isidor. Hisp.)。——吉斯勒魯斯。
- 關於耶利米書 23:5–6。優西比烏(Eusebius,福音證明 7:9)指出,基督在大衛的所有後裔中是唯一一位統治全地的人,祂不僅到處藉著教義宣講公義與正直,而且祂自己也是所有人公義之日出的作者,根據詩 72:7:ἀνατελεῖ ἐν ταῖς ἡμέραις αὐτοῦ δικαιοσύνη, καὶ πλῆθος εἰρήνης ἕως οὗ(在他的日子,公義要興起,大有平安,直到……,七十士譯本)。亞歷山大的區利羅(《創世記注釋》I, p. 133)將 Ἰωσεδέκ(Josedek)解釋為「神的公義」,因為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義,不是因為我們所做的公義行為,而是根據祂的大憐憫。羅 3:24;多 3:5。
- 關於耶利米書 23:6。「[如果我們從神本身來看祂,祂確實是公義的,但不是我們的公義。如果我們渴望以神為我們的公義,我們必須尋求基督;因為這除了在祂裡面,別處無法找到……保羅說祂被賜予或成為我們的公義——為了什麼目的?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公義(林前 1:30)。既然基督成為我們的公義,且我們在祂裡面被算為神的公義,我們由此得知,說祂將是耶和華是何等恰當與合適,不僅是因為祂神性的力量可以保護我們,也因為我們可以在祂裡面成為義,因為祂不僅為自己是義的,祂更是我們的公義。」——加爾文。參閱華茲華斯(Wordsworth)的長篇注釋,以證明「耶和華我們的公義」是指基督。— S. R. A.]
「真正的教會特徵是,耶穌基督的 Lytrum(贖價)被所有人認識並珍視,當他們用永生神的手指將這個對理性而言是秘密的、愚蠢的且絕對不可思議的真理寫在心上時:耶穌藉著祂的血除去了世人的罪。『哦,願我永遠不忘,我的靈魂是以何等代價買贖。』這是每個教會的晨昏禱告,它是來自上方的真正姊妹。」——親岑多夫。
- 關於耶利米書 23:5–8。「在以斯拉統治下的回歸也是這一應許的實現,但卻是次要且初步的:並非所有人都回來了,那些回來的人也帶回了他們的罪。他們仍在律法之下,必須等待公義;然而在他們的回歸中,他們得到了一個保證,即彌賽亞尚未到來並預備真正的和平之城。然而現在,一切早已實現,如果我們有心,我們就能完美地享受它。我們現在擁有一個任何暴君都無法從我們手中奪走的國家;我們的生活與公民權在天上。當我們坐在耶穌腳前聽祂的話語時,我們已從所有的苦難中得救。那時,我們裡面有一種復活的大能,使我們可以帶著靈魂飛越世界,嘲笑我們所有的敵人。因為基督藉著祂每日的赦免使我們成為義,使我們也能每日將自己帶入天堂。是的,天國確實離我們很近!耶利米當時渴望更近地看見並聽見這一切,而現在我們已經擁有。」——迪德里希。
- 關於耶利米書 23:9。「偉大的愛使神的僕人如此熱切,以至於他對誘惑者施以強有力的打擊。他並不認為自己捅了馬蜂窩並永遠苦了他在世的生活,因為他擁有更高的生命,並為愛甘願捨棄較低的生命。然而,全世界都會認為他是一個不可救藥且瘋狂的狂熱分子,不放過任何人。他自己說,當他凝視這個國家時,他彷彿因神和祂的話語而醉了。」——迪德里希
- 關於耶利米書 23:16。「不可聽那些先知的言語,他們欺騙你們。」路德說(《阿爾滕堡版全集》第 II 卷,第 330 頁):「但基督徒擁有極大的權柄,以至於他可以、也應當在基督徒中間站出來教導,當他看見教師本人有所欠缺時,等等」;又說:「聽眾完全有權利對所有教義進行判斷和決定。因此,祭司和那些穿著制服的基督徒將此職分據為己有;因為,如果此職分留在教會中,上述之人就無法為自己保留任何東西。」(《阿爾滕堡版全集》第 II 卷,第 508 頁)。——教會成員行使這項權利有其困難。難道誤解、無知,甚至邪惡,不會導致這對聖言的傳道人造成沉重且不公正的壓力,從而間接地損害教會嗎?當然會。然而,教會行使這項權利總比不行使要好。前者是屬靈生命的標誌,後者則是屬靈死亡的標誌。糾正某些極端行為,總比讓一個在宗教上變得冷漠的教會,落入老底嘉教會(啟 3:16)的結局要容易得多。
- 關於耶利米書 23:16。「但這裡可能會提出一個問題:普通百姓如何能理解有些人是從神的口中說話,而另一些人則是提出他們自己的註釋(glosses)?我回答說,當時律法的教義足以引導百姓的心思,只要他們不閉上眼睛;如果律法在當時已足夠,那麼神現在藉著祂的先知,特別是藉著祂的福音,確實賜給了我們更亮的光。」加爾文——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3:17。「那些在富人餐桌上受歡迎、被樂見的牧者,實際上希望他長壽、健康、萬事如意。他們所希望的,就是他們所預言的。這並不反常;但被這種話軟化的人,是不明智的。」親岑多夫(Zinzendorf)。
- 關於耶利米書 23:21。「呼召有兩種:一種是內在的,另一種屬於秩序,因此可以稱為外在的或教會性的。但外在的呼召若沒有內在的呼召作為先導,就絕非合法;因為創造先知、使徒或牧者並不屬於我們,這是聖靈的特別工作……但神呼召的情況往往是足夠的,特別是在一段時間內。因為當沒有教會時,除了神興起非常時期的教師外,沒有其他補救邪惡的方法。」加爾文——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3:22。「如果我知道我的教師在個人品格上是一個極其可憎的惡棍,在心裡是他教區中神最壞的敵人;只要他出於任何原因,在講道、闡釋、發展、灌輸神的話語;即使他在言談中偶爾流露出這話語並未住在他裡面;只要他不是公然地(ex professo)一方面教導良善與真理,另一方面卻又在做別的事(quasi aliud agendo)來推翻它:我在主面前向你保證,我會害怕去指責他的講道。」親岑多夫。
- 關於耶利米書 23:23。「神的基本屬性是無所不在。因為祂高過諸天,你能做什麼?深過陰間,你能知道什麼?長過大地,寬過海洋(伯 11:8)。祂離我們各人不遠(徒 17:27)。」克拉默(Cramer)。——「我們常以為神離我們很遠,其實祂就在我們身邊,把我們抱在懷裡,貼在祂的心上,親吻我們。」路德。——「當我們以為公義的日頭——耶穌——還沒有升起,還在山後,不會來到我們這裡時,祂其實離我們最近。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詩 34:18)。」——「神在一切地方,又不在任何地方」(Deus et omni et nullo loco)——「神充滿萬有,將自己傾注在一切受造物中」(Cuncta Deus replens molem se fundit in omnem)。(摘自筆者克拉默《聖經》註釋副本的手寫筆記)。——「人啊,如果你想犯罪,去找一個神看不見的地方吧。」奧古斯丁。
- 關於耶利米書 23:28。「當有人因為麥子被糠秕覆蓋而拒絕麥子,誰會憐憫那些說自己場上確實有麥子,但因為混雜了糠秕而不適合作食物的人呢?……如果我們疏忽大意,認為撒但帶來的謬論是藐視神話語的充分藉口,我們就會像那個懶於清理麥子以致無法將其製成麵包的人一樣,在懶惰中滅亡。」加爾文——S. R. A.
不能約束自己嘴巴或筆墨的人,就讓他發洩吧。但讓他公開且誠實地說,他所傳講的只是他自己的夢。假先知當然知道,純粹的謊言只是空洞的稻草。因此,他們總是在其中摻雜一些真實的神的話語。這是一種無效的混合!正是在這種混合中,撒但最高明的詭計展現了出來,使他既推進了自己的工作,又為自己作了見證。參見創世記第 3 章。
- 關於耶利米書 23:29。神的話語是最高的真實、生命與能力,而假先知的夢則是虛假、死亡與軟弱。因此,神的話語被比作火,能燃燒、溫暖並照亮,以至於它能燒毀最堅硬的燧石,融化最厚的冰層,照亮最深沉的黑暗。它進一步被比作錘子,能將最堅硬的岩石擊碎成沙。——誰將神的麥子混在自己的稻草中,就會發現麥子會變成火,燒盡稻草(林前 3:12-15)。誰純潔地處理主的話語,若看見面前有金剛石般的心,也不要絕望(亞 7:12)。尋求平安的人,不以在話語的錘子下屈服為恥。因為話語的毀滅性力量,適用於我們裡面那些抵擋神的成分,而與神相關的元素,卻被那些擊碎的打擊所釋放。然而,對那些以神的平安為嘲笑對象的人來說,他們可以吃這世界的稻草。但當神最終帶著火和錘子臨到他時,那將會怎樣呢?那時,他那以稻草為食的結果,還有什麼能抵擋錘子的擊打和火的焚燒呢?
主啊,求祢幫助我們抵擋那些輕慢的仇敵,
他們試圖引誘我們的靈魂走入歧途;
他們對世人苦難的嘲弄,
終將以可怕的驚惶告終!
願祢神聖的話語深植於我們心中,
結出更豐碩的果實,
直到永恆的白晝。
「神的話語使人歸正,其他一切教義都使人愚昧。」路德。
- 關於耶利米書 23:29。「神的話語總體上就像火:越是被推動,它就傳播得越廣、越明亮。神使祂的話語向世界宣告,這是一件他們像離不開火一樣離不開的事物。火在爆發前往往在暗處悶燒很久,神話語的能力也在其特定的時間運作。神的話語能使人感到溫暖,彷彿燃燒的煤炭放在他們身上;它照亮他們,彷彿一盞燈放在他們眼前;它告訴每個人真理,並洗淨一切罪惡。誰惡待神的話語,誰就被它燒傷;誰抵擋它,誰就被它吞滅。但當一個笨拙的人被火燒傷時,神的話語並不比一盞燈或一團火更有過錯。然而,它在世上往往不被容忍,於是街頭巷尾便燃起了火。那是逼迫的不幸之火,是因福音的傳講而在世上偶然點燃的。」約瑟夫·康拉德·沙勒(Jos. Conr. Schaller),考滕多夫(Cautendorf)牧師,《福音講章》,1742 年。
- 關於耶利米書 23:30。「教師和傳道人不可從別的書中竊取講章,而應從聖經中獲取,並見證他們從內在經歷中所說的話(約 3:11)。假教師竊取神的話語,為其發明外來的含義,並用此來粉飾他們的錯誤。」斯塔克(Starke)——「因此,那些在拍賣會上熱衷於此的人,誰能得到這本或那本好書、這份或那份手稿?在這裡,他們被宣告為剽竊者(plagiarios);他們必然如此,因為他們沒有受過神的教導。但我寧願他們從真正的神人那裡竊取,也不願他們彼此竊取。」——親岑多夫。
- 關於耶利米書 23:33-40。「當神的話語對人來說變得無法忍受時,人反過來也變得對我們的主神無法忍受;是的,他們不過是『無用的地之重負』(inutile pondus terræ),大地再也無法承載他們,因此他們必須被揚淨,耶 15:17。」克拉默。
- 關於耶利米書 24:5-7。「甘心樂意將自己交託給神旨意的人,即使面對十字架,也能逃脫不幸。但那抵擋神之手的人,卻無法逃脫。」克拉默。——「被擄者是神最珍愛的。藉著第一次更大的苦難,祂預備了他們的靈魂進行悔改和徹底的歸正,使祂在他們身上重新擁有了祂的子民和產業。哦,慈愛的神,祂甚至允許那些因罪而必須被極度貶低、淪為奴隸的人,在這樣的羞辱中仍成為祂的子民!被擄者對神的抵擋得到了赦免;他們從世上現存的列國中被分別出來,在政治上他們已經死亡並被流放到內地。現在,神要向他們顯明祂的愛能做什麼;他們將歸回,並在與神真實的親近中成為祂真實的以色列。」迪德里希(Diedrich)。
- 關於耶利米書 24:7。「既然祂斷言祂要賜給他們一顆心來認識祂,我們由此得知人本性是瞎眼的,也得知當他們被魔鬼弄瞎時,他們無法回到正路,除非神藉著祂的靈光照他們,否則他們無法領受光明……這段經文也表明,除非我們承認神是審判者,否則我們無法真正歸向神;因為直到罪人將自己置於神的審判台前,他永遠不會被真實悔改的感覺所觸動……雖然神統治整個世界,但祂仍宣告祂是教會的神;祂所收納的信徒,祂賜予這崇高的殊榮,使他們成為祂的子民;祂這樣做是為了讓他們確信在祂裡面有安全,正如哈巴谷所說:『你是我們的神,我們必不致死』(哈 1:12)。對於這句話,基督自己是最好的解釋者,祂說祂不是死人的神,而是活人的神(路 20:38)。」加爾文——S. R. A.
【講道與實踐】
- 關於耶利米書 21:8。此經文可用於所有需要做出重大決定的場合,或進入人生新階段時,例如:在會議、議會、新年、教會年開始、堅信禮、婚禮、就職典禮等。當今時代所要求與應許的:I. 它要求我們做出重要的選擇。II. 它根據我們的選擇,應許我們生命或死亡。
- 關於耶利米書 22:2-9。神的揀選在何種程度上是有條件的,在何種程度上是無條件的。I. 對於個別被揀選的人、地方、事物而言,是有條件的。因為 1. 這些只有通過討神喜悅的行為,才能成為揀選所應許之救恩的分享者;2. 如果他們的行為不討神喜悅,揀選並不能保護他們免受毀滅。II. 對於奠定單一現象基礎的永恆觀念及其絕對實現而言,揀選是無條件的。
- 關於耶利米書 22:24。「佩森(Payson):不悔改者的懲罰是不可避免且正當的。I. 舉出一些神證實此宣告的可怕例子:(a) 墮落的天使;(b) 我們的始祖;(c) 洪水毀滅人類;(d) 以色列的兒女;(e) 摩西、大衛、不順服的先知、基督。II. 此類宣告的一些理由。並非出於給予痛苦的傾向或報復的慾望。罪的本質和趨勢就是產生苦難。」——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3:5-6。大衛的子孫。先知對祂的宣告有四重:1. 祂自己必是公義的;2. 祂必作王治理得當,施行公平和公義;3. 祂必是我們的公義;4. 在祂之下,猶大必得救,以色列必安然居住。
- 關於耶利米書 23:14。「拉思羅普(Lathrop):那些堅固惡人之手的人,其罪惡是可怕的。1. 所有罪在性質上都是可怕的。2. 這是抵擋全能者的統治。3. 它直接導致人類的苦難。4. 它支持惡靈的事業。5. 這是成為他們罪惡的同夥。6. 這是可怕的,因為它直接違背了神的命令,並帶有祂特別的憎惡。」——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3:23-24。神的無所不在。1. 其含義。神無處不在,(a) 祂充滿天地;(b) 在空間上沒有任何地方能遠離祂;(c) 沒有什麼能向祂隱藏。2. 這對我們而言有 (a) 榮耀的安慰,(b) 懇切的勸誡。「查諾克(Charnock)、喬廷(Jortin)和衛斯理(Wesley)都有關於此經文的講章,大綱非常相似。以下是喬廷的實踐性結論:『此教義 1. 應引導我們尋求效法神的完美;2. 應阻止我們犯罪;3. 應教導我們謙卑;4. 應鼓勵我們信靠與知足,以及信心與盼望。』」——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3:29-30。神的話語與人的話語。1. 前者是生命與能力(麥子、火、錘子)。後者是虛假與軟弱(夢、稻草)。2. 二者不可混雜。——「塞西爾(Cecil):這顯示了 1. 宗教中所有人為想像的虛空,(a) 它們能給人什麼?(b) 它們阻礙了多少?2. 屬靈真理的能量。讓我們懇求神,使我們的評估能落實於實踐。」——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4:1-10。好無花果與壞無花果,象徵討神喜悅與不討神喜悅的人性。1. 被擄者和傷心的人,就像好無花果,討神喜悅。因為 (a) 他們認識主並歸向祂;(b) 祂是他們的神,他們是祂的子民。2. 那些驕傲且安逸居住的人,不討神喜悅,就像壞無花果。因為 (a) 他們活在愚昧的瞎眼中;(b) 他們挑戰神的審判。
【腳註】
[1] 耶 21:2。——關於 נְבוּכַדְרֶאצָר(尼布甲尼撒)名稱的形式,參見耶 25:1 的註釋。
[2] 耶 21:7。——此處的 ואת(以及)在邏輯上是不正確的,因為在「百姓」這一總稱之後,不可能再有其他倖存者。七十士譯本(LXX)省略了它(και τὸν λαὸν καταλειφθέντο)。參見耶 8:3;耶 24:8;耶 38:4;耶 39:9;耶 40:6;耶 41:10;耶 52:15。
- 關於耶利米書 23:6:「若我們單單就神本身而言,祂確實是公義的,但祂並非我們的義。若我們渴望以神為我們的義,我們就必須尋求基督;因為這義除了在祂裡面,別處無處可尋。……保羅說,祂被賜予或成為我們的義——目的是什麼呢?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前 1:30)。既然基督成為我們的義,而我們在祂裡面被算為神的義,我們由此便知,稱祂為耶和華(Jehovah,自有永有者)是何等恰當且合宜,這不僅是因為祂神性的能力能護衛我們,更因為我們能在祂裡面成為義人;祂不僅為自己是公義的,祂更是我們的義。」——加爾文(Calvin)。另參華茲華斯(Wordsworth)的長篇註釋,旨在說明「耶和華我們的義」是指向基督。——S. R. A.
「真正教會的特徵在於:耶穌基督的代贖(Lytrum,贖價)為眾人所知並被視為寶貴;當他們將這奧祕——這對理性而言是愚拙且絕對不可測度的奧祕——藉著永生神的手指寫在心版上時:即耶穌藉著祂的血除去了世人的罪。『願我時刻不忘,我的靈魂是何等重價所買。』這是每一間教會的晨昏禱告,這教會是來自天上的真正姊妹。」——辛岑多夫(Zinzendorf)。
- 關於耶利米書 23:5-8:「以斯拉時代的歸回也是這應許的實現,但卻是次要且初步的:並非所有人都回來了,而那些回來的人也將他們的罪帶了回來。他們仍處於律法之下,必須等待稱義;然而在他們的歸回中,他們得到了一個保證,即彌賽亞尚未降臨,並將預備那真正的和平之城。然而,如今這一切早已成就,只要我們有心,就能完美地享受它。我們現在擁有一個任何暴君都無法奪去的國度;我們的行事為人和公民身分都在天上。當我們坐在耶穌腳前聆聽祂的話語時,我們就已從一切苦難中得救。那時,我們裡面便有一種重生的復活大能,使我們的靈魂能飛越世界,嘲笑所有的仇敵。因為基督藉著祂每日的赦免使我們成為義人,好叫我們也能每日將自己帶入天國。誠然,天國離我們極近!耶利米當時渴望能更近距離地看見並聽見這一切,而如今我們已能得著。」——迪德里希(Diedrich)。
- 關於耶利米書 23:9:「偉大的愛使神的僕人如此熱切,以至於他對誘惑者施以重擊。他並不認為自己捅了馬蜂窩並永遠苦了自己的一生,因為他擁有更高的生命,並甘願為愛捨棄這較低的生命。然而,世人會將他視為不可救藥的瘋狂狂熱者,一個不饒恕任何人的人。他自己說,當他注視著那國度時,他彷彿因神和祂的話語而醉了。」——迪德里希(Diedrich)。
- 關於耶利米書 23:11:「他們是無賴。他們懂得如何尋找藉口,我倒想看看有誰能指控一位虛假且不忠的教師,並能處理好自己的案件,而不至於讓自己陷入兩難。」——辛岑多夫(Ziedendorf)。
- 關於耶利米書 23:13-14:「在撒馬利亞的先知身上,我看見了愚妄。這是主對錯誤、虛假宗教、異端所給予的定性。但在耶路撒冷的先知身上,我發現了可憎之事。這是對正統派的描述,當他們運用教義時,要麼使惡人剛硬,要麼無人悔改。」——辛岑多夫(Ziedendorf)。
- 關於耶利米書 23:15:「從耶路撒冷的先知中,虛偽散佈到全地。這是權威機構、學院、牧師等所擁有的(且在適當程度上本應擁有的)優越地位所帶來的自然結果:當他們腐敗時,他們便將腐敗傳染給整個地區,而掌舵的是哪種神學家,在全地便顯而易見。」——辛岑多夫(Ziedendorf)。
- 關於耶利米書 23:16:「不要聽那些先知的話,他們欺騙你們。」路德說(Altenb. Tom. II. p. 330):「但基督徒擁有足夠的能力,當他看見教師本身有所欠缺時,他可以且應當站出來教導,等等」;又說:「聽眾完全有權利評判並決定一切教義。因此,祭司和穿制服的基督徒將此職分強奪給自己;因為如果此職分留在教會中,上述之人便無法為自己保留任何東西。」(Altenb. Tom. II. p. 508)。——教會成員行使此權利有其困難。難道誤解、無知,甚至邪惡,不會導致這對聖言的牧者造成沉重且不公正的壓力,從而間接損害教會嗎?當然會。然而,教會行使此權利總比不行使要好。前者是屬靈生命的標誌,後者則是屬靈死亡的標誌。為某些極端行為找到矯正方法,總比拯救一個在宗教上變得冷漠、陷入老底嘉式命運(啟 3:16)的教會要容易得多。
- 關於耶利米書 23:16:「但這裡可能會提出一個問題:普通百姓如何能理解有些人是從神的口中說話,而另一些人則是提出他們自己的註釋?我回答說,當時律法的教義足以引導百姓的心思,只要他們不閉上眼睛;如果律法在當時已足夠,神如今藉著祂的先知,特別是藉著祂的福音,確實賜給了我們更清晰的光。」——加爾文(Calvin)。——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3:17:「那些在富人餐桌上受歡迎且被樂見的牧者,實際上祝願他長壽、健康、萬事如意。他們祝願什麼,就預言什麼。這並不反常;但被這種話軟化的人,是不明智的。」——辛岑多夫(Ziedendorf)。
- 關於耶利米書 23:21:「呼召有兩種;一種是內在的,另一種屬於秩序,因此可稱為外在的或教會性的。但外在的呼召若沒有內在的呼召先行,就永遠不是合法的;因為創造先知、使徒或牧師並不屬於我們,這是聖靈的特別工作。……但神呼召的充足性往往是顯而易見的,特別是在一段時期內。因為當沒有教會時,除了神興起非常時期的教師外,別無救藥。」——加爾文(Calvin)。——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3:22:「如果我知道我的教師在個人品格上是一個極其可憎的惡棍,在心裡是神在該教區最壞的敵人;只要他出於任何原因,在講道、闡釋、發展、灌輸神的話語;即使他在表達中偶爾流露出這話語並未住在他裡面;只要他不是公開地(ex professo)在這一刻推翻他在另一刻所教導的良善與真實,彷彿在做別的事:我在主面前向你保證,我會害怕譴責他的講道。」——辛岑多夫(Ziedendorf)。
- 關於耶利米書 23:23:「神的基本屬性是無所不在(Omnipresence)。因為祂高過諸天,你能做什麼?深過陰間,你能知道什麼?長過大地,寬過海洋(伯 4:8)。祂離我們各人不遠(徒 17:27)。」——克拉默(Cramer)。——「我們常以為神離我們很遠,其實祂離我們很近,祂抱著我們,把我們按在祂的心口,親吻我們。」——路德(Luther)。——「當我們以為公義的日頭——耶穌——尚未升起,仍躲在山後,不會來到我們這裡時,祂其實離我們最近。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詩 34:19)。」——「神在一切處,亦在無處」(Deus et omni et nullo loco)——「神充滿萬有,將自己傾注於一切受造物中」(Cuncta Deus replens molem se fundit in omnem)。——我所藏克拉默《聖經》的手寫筆記。——「人啊,如果你想犯罪,去尋找一個神看不見的地方吧。」——奧古斯丁(Augustine)。
- 關於耶利米書 23:28:「當有人因為麥子被糠秕覆蓋而拒絕麥子,誰會憐憫那些說自己場上確實有麥子,但因為混雜了糠秕而不適合作食物的人呢?……如果我們懶惰,認為撒但帶來的謬論是藐視神話語的充分藉口,我們就會像那個為了把麥子變成麵包而懶得清理麥子的人一樣滅亡。」——加爾文(Calvin)。——S. R. A.
凡不能約束自己口舌或筆墨的人,就讓他吐出來吧。但讓他公開且誠實地說,他所傳講的不過是他自己的夢。假先知當然知道純粹的謊言是空洞的稻草。因此,他們總是在其中摻雜一些真實的神的話語。這是一種無效的混合!正是在這種混合中,撒但最精湛的藝術展現了出來,使他既推進了自己的工作,又為自己作了見證。參創世記第3章。
- 關於耶利米書 23:29:神的話語是最高的真實、生命與能力,而假先知的夢則是虛飾、死亡與軟弱。因此,神的話語被比作火,它燃燒、溫暖並照亮,以至於它能燒毀最堅硬的燧石,融化最厚的冰層,照亮最深沉的黑暗。它進一步被比作錘子,將最堅硬的岩石擊碎成沙。——凡將神的麥子混在稻草中的人,將會發現麥子會變成火,燒盡稻草(林前 3:12-15)。凡純潔地處理主話語的人,若看見面前有金剛石般的心,也不要絕望(亞 7:12)。尋求和平的人,不以在話語的錘子下屈服為恥。因為話語的毀滅性力量適用於我們裡面那些抵擋神的成分,而與神相關的元素則被那些擊碎的重擊所釋放並得自由。然而,對那些將神的和平視為嘲弄對象的人,就讓他們以這世界的稻草為食吧。但當那日來到,神帶著火與錘子臨到他時,又會如何呢?那時,他那稻草飲食的結果,還有什麼能抵擋錘子的重擊與火的焚燒?
求主幫助,抵擋祢那輕慢的仇敵,
他們試圖引誘我們的靈魂走入歧途;
他們對世人苦難的嘲弄,
終將以可怕的驚惶告終!
願祢聖潔的話語深植於我們心中,
並結出更豐碩的果實,
直到永恆之日。
「神的話語使人歸正,其他一切教義使人愚昧。」——路德(Luther)。
- 關於耶利米書 23:29:「神的話語總體上就像火:越是被催逼,它就擴展得越廣、越明亮。神使祂的話語向世界宣告,這是一件他們像離不開火一樣離不開的事物。火往往在暗中悶燒許久才爆發,神話語的大能也是如此在適當的時候運作。神的話語能使人溫暖,彷彿燃燒的煤炭放在他們身上;它照亮他們,彷彿一盞燈舉在他們眼前;它告訴每個人真理,並洗淨一切惡習。凡惡待神話語的人,必被它燒傷;凡抵擋它的人,必被它吞滅。但當一個笨拙的人被火燒傷時,神的話語並不比一盞燈或一團火更有過錯。然而,它在世上往往不被容忍,於是街頭巷尾便燃起火來。那是迫害的不幸之火,是因福音的傳講而在世上偶然點燃的。」——約瑟夫·康拉德·沙勒(Jos. Conr. Schaller),考滕多夫牧師,《福音講章》,1742年。
- 關於耶利米書 23:30:「教師和傳道人不可從別的書中竊取講章,而應從聖經中取材,並見證他們從內在經歷中所說的話(約 3:11)。假教師竊取神的話語,為其發明外來的含義,並用此來掩飾他們的錯誤。」——斯塔克(Starke)。——「由此可見那些在拍賣會上的熱心者(ζῆλοι),誰能得到這本或那本好書,這份或那份手稿?在這裡,他們被宣佈為剽竊者(plagiarios);他們必然如此,因為他們未受神的教導。但我寧願他們從真正的神人那裡竊取,也不願他們彼此竊取。」——辛岑多夫(Ziedendorf)。
- 關於耶利米書 23:33-40:「當神的話語對人變得難以忍受時,人反過來也對我們的主神變得難以忍受;是的,他們不過是『無用的地土負擔』(inutile pondus terræ),大地再也無法承載,因此他們必須被揚淨,耶 15:17。」——克拉默(Cramer)。
- 關於耶利米書 24:5-7:「凡甘心樂意將自己交託給神旨意的人,即使面對十字架,也能逃脫不幸。但凡抵擋神之手的人,卻無法逃脫。」——克拉默(Cramer)。——「被擄者是神最珍愛的。藉著第一次更大的苦難,祂預備了他們的靈魂進行悔改與徹底的歸正,使祂在他們身上重新得回祂的子民與產業。哦,恩慈的神,祂甚至允許那些因罪而必須被如此深重地貶低、淪為奴隸的人,在這樣的羞辱中仍成為祂的子民!被擄者對神的抵擋得到了赦免;他們從世上現存的列國中被分別出來,在政治上他們已死,並被放逐到內地。現在,神要向他們顯明祂的愛能做什麼;他們將歸回,並在與神真正的親近中成為祂真正的以色列。」——迪德里希(Diedrich)。
- 關於耶利米書 24:7:「既然祂斷言祂要賜給他們一顆明白的心,我們由此得知,人本性是瞎眼的,也得知當他們被魔鬼弄瞎時,他們無法回到正路,且除非神藉著祂的靈光照他們,否則他們無法領受光明。……這段經文也表明,我們除非承認神是審判者,否則無法真正歸向神;因為直到罪人將自己置於神的審判台前,他永遠不會被真正悔改的感覺所觸動。……雖然神統治整個世界,但祂仍宣告祂是教會的神;祂所收納的信徒,祂賜予這崇高的殊榮,即他們是祂的子民;祂這樣做是為了讓他們確信,在祂裡面有安全,正如哈巴谷所說:『祢是我們的神,我們必不致死』(哈 1:12)。而基督自己是這句話最好的解釋者,祂說,祂不是死人的神,而是活人的神(路 20:38)。」——加爾文(Calvin)。——S. R. A.
講道與實踐
- 關於耶利米書 21:8。此經文可用於所有需要做出重大決定的場合,或人生新階段的開始,例如:在會議、議會、新年、教會年開始、堅信禮、婚禮、就職典禮等。今日所要求與應許的:I. 它要求我們做出重要的選擇。II. 它根據我們的選擇,應許我們生命或死亡。
- 關於耶利米書 22:2-9。神的揀選在何種程度上是有條件的,在何種程度上是無條件的。I. 就個別被揀選的人、地點、事物而言,是有條件的。因為 1. 這些人只有藉著討神喜悅的行為,才能成為揀選所應許之救恩的分享者;2. 如果他們的行為不討神喜悅,揀選並不能保護他們免於毀滅。II. 就奠定在單一現象基礎上的永恆理念及其絕對實現而言,揀選是無條件的。
- 關於耶利米書 22:24。[佩森(Payson):「對不悔改者的懲罰是不可避免且正當的。I. 舉出一些神證實此宣告的可怕例子:(a) 墮落的天使;(b) 我們的始祖;(c) 洪水對人類的毀滅;(d) 以色列的兒女;(e) 摩西、大衛、不順服的先知、基督。II. 此類宣告的一些理由。並非出於給予痛苦的傾向或報復的慾望。罪的本質與趨勢就是產生苦難。」——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3:5-6。大衛的子孫。先知對祂的宣告有四重:1. 祂自己必是公義的;2. 祂必作王治理得好,施行審判與公義;3. 祂必是我們的義;4. 在祂之下,猶大必得救,以色列必安然居住。
- 關於耶利米書 23:14。[拉思羅普(Lathrop):「那些堅固惡人之手的人,其罪惡是何等可怕。1. 一切罪在性質上都是可怕的。2. 這是抵擋全能者的統治。3. 它直接導致人類的苦難。4. 它支持惡靈的事業。5. 這是成為他們罪惡的同夥。6. 它之所以可怕,是因為它直接違背神的命令,並帶有祂特別的憎惡。」——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3:23-24。神的無所不在。1. 其含義。神無處不在,(a) 祂充滿天地;(b) 在空間上沒有任何地方能遠離祂;(c) 沒有任何事能向祂隱藏。2. 這對我們而言有 (a) 榮耀的安慰,(b) 懇切的勸誡。[查諾克(Charnock)、喬廷(Jortin)和衛斯理(Wesley)都有關於此經文的講章,大綱非常相似。以下是喬廷的實踐性結論:「此教義 1. 應引導我們尋求效法神的完美。2. 應阻止我們犯罪。3. 應教導我們謙卑。4. 應鼓勵我們信靠與知足,以及信心與盼望。」——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3:29-30。神的話語與人的話語。1. 前者是生命與能力(麥子、火、錘子)。後者是虛飾與軟弱(夢、稻草)。2. 二者不可混雜在一起。[塞西爾(Cecil):「這顯示了 1. 宗教中一切人類想像的虛空,(a) 它們能給人什麼?(b) 它們阻礙了多少?2. 屬靈真理的能量。讓我們懇求神,使我們的評估能成為實踐性的。」——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4:1-10。好無花果與壞無花果,象徵討神喜悅與不討神喜悅的人性。1. 被擄者與傷心者,如同好無花果,討神喜悅。因為 (a) 他們認識主並歸向祂;(b) 祂是他們的神,他們是祂的子民。2. 那些驕傲且安逸居住的人,如同壞無花果,不討神喜悅。因為 (a) 他們活在愚昧的瞎眼中;(b) 他們挑戰神的審判。
腳註:
[3] 耶 21:9.—וְנָפַל. 參 Naegelsb. Gr., § 99, 3.—關於 עַל. 參耶 10:1 的文本註釋。
[4] 耶 21:9.—此處的 Keri וחיח 如同在耶 38:2 一樣,是不必要的。與 a 半句中的 יָמוּת 相對應的 יִחְיֶה 更為正確。
- 關於耶利米書 22:13–19。若有人幻想上帝會與所有君王作為「兄弟與同伴」(frère et compagnon),並因他們與祂同類而對他們有偏愛,這簡直是褻瀆。難道祂沒有對猶大王——那位在王朝與寶座的顯赫程度上,世上無其他君王可與之相比的陛下——說過,他將像驢一樣被埋葬,被拖出並拋棄在耶路撒冷的城門外嗎?然而,這位約雅敬卻是一位貴族,一個冷酷、自私的暴君,為了自己的享樂而將神聖與世俗的權利踐踏在腳下。如果對青翠的樹尚且如此,對枯乾的樹又將如何呢?
「凡用他人財產建造房屋者,是在為自己的墳墓收集石頭。」——克拉默(Cramer)。
- 關於耶利米書 22:14。「當人們開始沉溺於奢侈品時,這便是奢華的證明。古時窗戶很小,因為節儉的人只考慮實用;但後來,一種瘋狂佔據了許多人的心靈,以至於他們尋求彷彿懸浮在空中的感覺。因此,他們開始建造更寬大的窗戶。正如我所說,這件事本身並非上帝所譴責的;但我們必須時刻銘記,人們在外部事物上從不走向極端,除非他們的心被驕傲所感染,以至於他們不再考慮什麼是有用的、什麼是合宜的,而是被對過度享樂的喜愛所帶走。」——加爾文(Calvin)。——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2:15。「上帝或許會賜予大領主們在飲食和宮廷輝煌上的優越感,但祂的旨意並非要這些被視為主要之事,而是真正的宗教、公義與公平必須居於首位——這才是主的工作。然而,凡懶散地做主工的,必受咒詛(耶 48:10)。」——克拉默。
- 關於耶利米書 22:17。「這是對傲慢、自大、華麗、殘忍且暴虐的領主與統治者的描述,他們是盜賊的同夥。」——克拉默。
- 關於耶利米書 22:19。「上帝希望埋葬成為一種證明,使我們在死後仍能與畜類區別開來,正如我們在生前勝過牠們,且我們的境況比畜類高貴得多。埋葬也是一種不朽的保證;因為當人的身體被掩埋在土中時,它彷彿是來世的一面鏡子。既然埋葬是上帝對人類恩惠與眷顧的證據,那麼反過來說,拒絕埋葬就是一種咒詛的標記。」——加爾文。——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2:24。「大領主們常幻想自己不僅坐在上帝的懷中,而且是祂冠冕上的一顆珍珠;或者如先知在此所言,是上帝的印戒。因此,他們認為自己的計畫不可能不成功。但上帝不看君王的身分,祂認識顯貴並不比認識窮人更多(伯 34:19)。」——克拉默。
- 關於耶利米書 22:28。「凡被偶像化的人,遲早會被輕視與破碎;凡被不義地尊崇的人,將被公正地蔑視;與上帝為敵者,將成為人類的笑柄。我們偶像化的一切,最終都將使我們失望,隨後我們便會輕視它。」——亨利(Henry)。——S. R. A.
「對於一位自視甚高、且在某種程度上認為自己理應受尊崇的君王來說,這是一個極其糟糕的恭維……但在這裡,這是主的話語。考慮到這些話,歷代志下 36:12 宣告西底家行惡,因為他在耶利米面前沒有自卑。教師們必須極力防範這種純粹的預言性行為,即非凡的舉動。這讓主的僕人們付出了許多死亡的代價,他們被迫這樣行事;而當一個人輕易地在沒有神聖呼召的情況下模仿這種行為時,他便暴露了自己的輕浮與無能,若非他的驕傲與妄想。」——親岑多夫(Zinzendorf)。
- 關於耶利米書 22:28–30。愛任紐(Irenæus, Adv. Hær. 3:30)利用這段經文證明主不可能是約瑟的親生兒子,否則祂將落入這段經文的咒詛之下,顯得沒有統治權(「那些說祂是約瑟所生並將希望寄託於此的人,使自己與國度無份,落入針對耶哥尼雅及其後裔的咒詛與責備之中」)。大巴西流(Basil the Great, Epist. ad Amphilochium)試圖證明,這段經文宣告耶哥尼雅的後裔無人能坐在大衛的寶座上,這與雅各的預言(創 49:10)並不矛盾,即猶大必不缺乏統治者,直到那萬國所盼望者來到。巴西流在此區分了「統治權」與「王室尊嚴」——前者延續,後者終止。這段所謂「潛伏的王權」時期,是通往現在的橋樑,基督在其中以隱形的方式統治,但仍以王室祭司的真實權能與榮耀統治,同時代表祂自己是萬國盼望的實現。同樣地,大馬士革的約翰(John of Damascus)總結道,根據這段經文,如果馬利亞沒有以「童貞方式」(virgineo modo)生下大衛的苗裔,那麼創世記 49:10 的應許就不可能有實現的前景,而這位苗裔並非要佔據大衛可見的寶座(Orat. II. in Nativ. B. Mariæ)。最後,安波羅修(Ambrose, Comment. in Ev. Luc. L. III. cap. ult.)提出疑問:耶利米怎能說「耶哥尼雅的後裔無人能作王」,既然基督是耶哥尼雅的後裔且作了王?他回答道:「那裡(耶 22:30)並未否認耶哥尼雅後裔中會有子孫,因此基督是他的後裔(參見太 1:11);而基督作王並不違背預言,因為祂並非以世俗的榮譽作王,也沒有坐在耶哥尼雅的座位上,而是坐在大衛的寶座上。」——吉斯勒魯斯(Ghislerus)。
- 關於耶利米書 23:2。「有些牧者因罪將某些羊群逐出團契,以求他們悔改,卻不以勸勉他們過更好的生活來探訪他們。神聖的話語責備並威脅這些人:『牧養我民的牧者啊,你們趕散了我的羊群,將他們趕走,卻沒有探訪他們。』」——伊西多爾(Isidor. Hisp.)。——吉斯勒魯斯。
- 關於耶利米書 23:5–6。優西比烏(Eusebius, Dem. Ev. VII. 9)指出,基督在大衛的所有後裔中是唯一一位統治全地者,祂不僅到處藉著教義宣講公義與正直,祂自己也是為眾人升起的「公義日頭」的作者,正如詩篇 72:7 所言:「在他的日子,公義要興旺,大有平安,直到……」(七十士譯本)。亞歷山大的區利羅(Cyril of Alex., Glaphyr. in Gen. I. p. 133)將「耶和華齊根努」(Ἰωσεδέκ)解釋為「上帝的公義」(justitia Dei),因為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義,並非因我們所行的義,而是根據祂的大憐憫(羅 3:24;多 3:5)。
- 關於耶利米書 23:6。「如果我們單看上帝本身,祂確實是公義的,但並非我們的公義。如果我們渴望以上帝為我們的公義,我們必須尋求基督;因為這除了在祂裡面,別處無法尋得……保羅說祂被賜予或成為我們的公義——目的是什麼?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上帝的公義(林前 1:30)。既然基督成為我們的公義,而我們在祂裡面被算為上帝的公義,我們由此得知,稱祂為『耶和華』是多麼恰當與合適,這不僅是因為祂神性的權能可以保護我們,也因為我們可以在祂裡面成為義,因為祂不僅為自己是公義的,祂更是我們的公義。」——加爾文。——S. R. A.
「真正教會的特徵是,耶穌基督的贖價(Lytrum)被眾人所知並珍視,且他們將這個對理性而言隱秘、愚蠢且絕對不可思議的奧秘,用永生上帝的手指寫在心上:耶穌藉著祂的血除去了世人的罪。『願我靈魂被贖的代價,永不從我心中消逝。』這是每個真正來自上頭的教會的晨昏禱告。」——親岑多夫。
- 關於耶利米書 23:5–8。「以斯拉時代的回歸也是這應許的實現,但卻是次要且初步的:並非所有人都回來了,而回來的人也帶回了他們的罪。他們仍在律法之下,必須等待公義;然而在回歸中,他們得到了一個保證,即彌賽亞尚未到來,並將預備真正的和平之城。如今,一切早已實現,如果我們有心,就能完美地享受它。我們現在擁有一個任何暴君都無法奪走的國度;我們的行事與公民身分都在天上。當我們坐在耶穌腳前聽祂的話語時,我們已從所有的苦難中得救。那時,我們裡面便有復活的大能,使我們的靈魂能飛越世界,嘲笑所有的仇敵。因為基督藉著祂每日的赦免使我們成為義,好叫我們也能每日將自己帶入天堂。誠然,天國已臨近我們!耶利米當時渴望更近地看見並聽見這一切,而現在我們已能擁有。」——迪德里希(Diedrich)。
- 關於耶利米書 23:9。「偉大的愛使上帝的僕人如此熱切,以至於他對誘惑者施以重擊。他並不認為自己捅了馬蜂窩並永遠毀了自己的生活,因為他擁有更高的生命,並為愛甘願捨棄較低的生命。然而,全世界都會認為他是一個不可救藥且瘋狂的狂熱分子,不放過任何人。他自己說,當他注視這個國家時,他彷彿因上帝和祂的話語而醉了。」——迪德里希。
- 關於耶利米書 23:11。「他們是無賴。他們知道如何尋找藉口,我倒想看看有誰能指控一位虛假且不忠的教師,並處理好自己的案件,而不讓自己陷入困境。」——親岑多夫。
- 關於耶利米書 23:13–14。「在撒馬利亞的先知中,我看到了愚妄。這是主給予錯誤、虛假宗教、異端的特徵。但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我發現了可憎之事。這是對正統派的描述,當他們應用自己的教義時,要麼使惡人得到堅固,要麼無人悔改。」——親岑多夫。
- 關於耶利米書 23:15。「從耶路撒冷的先知中,偽善蔓延到全地。這是教會會議、學院、牧師等所擁有的優越地位的自然結果,他們本應適度地擁有這種地位;當他們腐敗時,他們便將腐敗傳播到整個地區,而掌舵的是什麼樣的神學家,在全地顯而易見。」——親岑多夫。
- 關於耶利米書 23:16。「不要聽那些先知的話,他們欺騙你們。」路德說(Altenb. Tom. II. p. 330):「但基督徒擁有足夠的權力,當他看到教師本身有所欠缺時,他可以且應該站出來,甚至在基督徒中間進行教導。」等等;又說:「聽眾完全有權利評判並決定所有教義。因此,祭司和穿制服的基督徒將此職分搶奪給自己;因為如果此職分留在教會中,上述之人將一無所有。」(Altenb. Tom. II. p. 508)。——教會成員行使此權利確實有困難。誤解、無知,甚至邪惡,是否會導致對聖言牧師造成沉重且不公正的壓力,從而間接損害教會?當然會。然而,教會行使此權利總比不行使要好。前者是屬靈生命的標記,後者則是屬靈死亡的標記。為某些極端行為找到糾正措施,比拯救一個在宗教上變得冷漠、面臨老底嘉命運(啟 3:16)的教會要容易得多。
- 關於耶利米書 23:16。「但這裡可能會提出一個問題:普通百姓如何能理解有些人是從上帝口中說話,而另一些人則是在提出自己的註釋?我回答說,當時律法的教義足以引導人們的心思,只要他們不閉上眼睛;如果律法在當時已足夠,那麼上帝現在藉著祂的先知,特別是藉著祂的福音,確實給了我們更清晰的光。」——加爾文。——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3:17。「那些在富人餐桌上受歡迎且被樂見的牧者,實際上希望他長壽、健康、萬事如意。他們所希望的,正是他們所預言的。這並不反常;但被此軟化的人,是不明智的。」——親岑多夫。
- 關於耶利米書 23:21。「呼召有兩種:一種是內在的,另一種屬於秩序,因此可以稱為外在的或教會性的。但外在的呼召若沒有內在的呼召先行,就永遠不是合法的;因為創造先知、使徒或牧師並不屬於我們,這是聖靈的特別工作……但上帝的呼召往往是足夠的,特別是在一段時間內。因為當沒有教會時,除了上帝興起非凡的教師外,別無他法。」——加爾文。——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3:22。「如果我知道我的教師在個人品格上是一個極其可憎的惡棍,在心靈上是他教區內上帝最壞的敵人;只要他因任何原因宣講、闡釋、發展、灌輸上帝的話語;即使他在表達中偶爾流露出這話語並未住在他裡面;只要他不是公開地在教導好的與真實的事物時,又在另一處推翻它(quasi aliud agendo):我向主保證,我會害怕指責他的講道。」——親岑多夫。
- 關於耶利米書 23:23。「上帝的基本屬性是無所不在。因為祂高於諸天,你能做什麼?深於陰間,你能知道什麼?長於大地,寬於海洋(伯 4:8)。祂離我們各人不遠(徒 17:27)。」——克拉默。——「我們常以為上帝離我們很遠,其實祂就在我們身邊,將我們抱在懷裡,貼近祂的心,親吻我們。」——路德。——「當我們以為公義的日頭耶穌尚未升起,仍在山後,不會來到我們這裡時,祂其實離我們最近。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詩 34:19)。」——「上帝在一切地方,又不在任何地方」(Deus et omni et nullo loco)。——「上帝充滿萬有,將自己傾注於一切」(Cuncta Deus replens molem se fundit in omnem)。——我所藏克拉默《聖經》的手寫筆記。——「人啊,如果你想犯罪,去找一個上帝看不見的地方吧。」——奧古斯丁。
- 關於耶利米書 23:28。「當有人因為麥子被糠秕覆蓋而拒絕它,誰會憐憫那些說自己地板上確實有麥子,但因為混雜了糠秕而不適合食用的人呢?……如果我們疏忽大意,認為撒但帶來的謬論足以成為藐視上帝話語的藉口,我們將會像那些懶於清理麥子以致無法做成麵包的人一樣,在懶惰中滅亡。」——加爾文。——S. R. A.
凡不能約束自己口舌或筆墨的人,就讓他吐出來吧。但讓他公開且誠實地說,他所宣講的只是他自己的夢。假先知當然知道純粹的謊言只是空洞的稻草。因此,他們總是在其中摻雜一些上帝真實的話語。這是一種無用的混合!正是在這種混合中,撒但最高超的藝術展現了出來,使他同時推進了自己的工作並為自己作見證。參見創世記 3 章。
- 關於耶利米書 23:29。上帝的話語是最高的現實、生命與能力,而假先知的夢則是偽裝、死亡與軟弱。因此,上帝的話語被比作火,它燃燒、溫暖並照亮,以至於它燒毀最堅硬的燧石,融化最厚的冰,照亮最深的黑暗。它進一步被比作錘子,將最堅硬的岩石擊碎成沙。凡將上帝的麥子摻在稻草中者,將發現麥子會變成火,燒盡稻草(林前 3:12–15)。凡純潔地處理主話語的人,若看到面前有金剛石般的心,也不要絕望(亞 7:12)。尋求和平的人,不以在話語的錘子下屈服為恥。因為話語的破壞力適用於我們裡面那些與上帝對立的事物,而與上帝相關的元素則被那些擊碎的重擊所釋放。然而,那些將上帝的和平視為嘲弄對象的人,可能會以這世界的稻草為食。但當上帝最終帶著火與錘子臨到他時,會是怎樣的情景?那時,他那稻草飲食的結果中,還有什麼能抵擋錘子的重擊與火的焚燒呢?
主啊,求助我們抵擋祢那輕蔑的仇敵,
他們試圖引誘我們的靈魂走入歧途;
他們對世人苦難的嘲弄,
終將以可怕的驚恐告終!
願祢神聖的話語深植於我們心中,
並結出更豐碩的果實,
直到永恆的白晝。
「上帝的話語使人歸正,其他一切教義使人愚昧。」——路德。
- 關於耶利米書 23:29。「上帝的話語總體上就像火:越是被催促,它就擴展得越廣、越明亮。上帝使祂的話語向世界宣告,這是一件他們像火一樣不可或缺的事物。火在爆發前常在暗處悶燒許久,上帝話語的能力也在其適當的時候運作。上帝的話語能使人感到溫暖,彷彿燃燒的煤炭落在他們身上;它照亮他們,彷彿一盞燈舉在他們眼前;它告訴每個人真理,並洗淨一切惡習。凡惡待上帝話語的人,必被它燒傷;凡抵擋它的人,必被它吞滅。但當一個笨拙的人被火燒傷時,上帝的話語並不比燈或火更應受責備。然而,這話語在世上常不被容忍,於是街頭巷尾便燃起了火。那是迫害的不幸之火,是因福音的宣講而在世上偶然點燃的。」——約瑟·康拉德·沙勒(Jos. Conr. Schaller),考滕多夫牧師,《福音講章》,1742 年。
- 關於耶利米書 23:30。「教師與傳道人不可從其他書籍中竊取講章,而應從聖經中獲取,並見證他們從內在經驗中所說的話(約 3:11)。假教師竊取上帝的話語,為其發明外來的含義,並利用這些來掩飾他們的錯誤。」——斯塔克(Starke)。——「那些在拍賣會上尋求這個或那個好書、這個或那個手稿的『熱心者』(ζῆλοι),他們在這裡被宣告為剽竊者(plagiarios);他們必然如此,因為他們未受上帝的教導。但我寧願他們從真正的上帝之人那裡竊取,也不願他們彼此竊取。」——親岑多夫。
- 關於耶利米書 23:33–40。「當上帝的話語對人變得難以忍受時,人反過來也對我們的主上帝變得難以忍受;是的,他們不過是『無用的地之重擔』(inutile pondus terræ),大地再也無法承載,因此他們必須被揚淨(耶 15:17)。」——克拉默。
- 關於耶利米書 24:5–7。「凡甘心樂意順服上帝旨意,甚至順服十字架的人,或許能逃脫不幸。但凡抵擋上帝之手的人,則無法逃脫。」——克拉默。——「被擄者是上帝最珍愛的。藉著第一次更大的苦難,祂預備了他們的靈魂以進行悔改與徹底的歸正,使祂在他們身上重新擁有了祂的子民與產業。噢,仁慈的上帝,祂甚至允許那些因罪而必須被極度貶低並淪為奴隸的人,在這樣的羞辱中仍成為祂的子民!被擄者對上帝的抵擋得到了赦免;他們從世上現存的列國中被分別出來,在政治上他們已死,並被流放到內地。現在,上帝要向他們展示祂的愛能做什麼;他們將回歸,並在與上帝真正的親近中成為祂真正的以色列。」——迪德里希。
- 關於耶利米書 24:7。「既然祂斷言祂要賜給他們一顆認識的心,我們由此得知,人本性是盲目的,且當他們被魔鬼弄瞎時,他們無法回到正路,除非上帝藉著祂的靈光照他們,否則他們無法領受光明……這段經文也表明,除非我們承認上帝是審判者,否則我們無法真正歸向祂;因為直到罪人將自己置於上帝的審判台前,他永遠不會被真正悔改的感覺所觸動……雖然上帝統治全世界,但祂仍宣告祂是教會的上帝;祂所收養的信徒,祂賜予他們這崇高的尊榮,即他們是祂的子民;祂這樣做是為了讓他們確信,在祂裡面有安全,正如哈巴谷所說:『你是我們的上帝,我們必不致死』(哈 1:12)。而基督自己對這句話作了最好的解釋,祂說,祂不是死人的上帝,而是活人的上帝(路 20:38)。」——加爾文。——S. R. A.
講道與實踐
- 關於耶利米書 21:8。此經文可用於所有需要做出重要決定或進入人生新階段的場合,例如:在會議、議會、新年、教會年開始、堅信禮、婚禮、就職典禮等。今日的要求與應許:I. 它要求我們做出重要的選擇。II. 它根據我們的選擇,應許我們生命或死亡。
- 關於耶利米書 22:2–9。神聖的揀選在何種程度上是有條件的與無條件的。I. 對於個別被揀選的人、地點、事物而言,它是「有條件的」。因為 1. 他們只有藉著令上帝喜悅的行為,才能成為揀選所應許之救恩的參與者;2. 如果他們的行為令上帝不悅,揀選並不能保護他們免於毀滅。II. 對於奠定在單一現象基礎上的永恆觀念及其絕對實現而言,揀選是「無條件的」。
- 關於耶利米書 22:24。「不悔改者的懲罰是不可避免且合理的。I. 列舉上帝證實此宣告的一些可怕實例:(a) 墮落的天使;(b) 我們的始祖;(c) 洪水對人類的毀滅;(d) 以色列的兒女;(e) 摩西、大衛、不順服的先知、基督。II. 此類宣告的一些理由。並非出於給予痛苦的傾向或報復的慾望。罪的本質與趨勢就是產生苦難。」——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3:5–6。大衛的子孫。先知對祂的宣告有四重:1. 祂自己必是公義的;2. 祂必作為君王治理得當,施行審判與公義;3. 祂必是我們的公義;4. 在祂之下,猶大必得救,以色列必安然居住。
- 關於耶利米書 23:14。「那些堅固惡人之手者的可怕罪惡。1. 一切罪惡在本質上都是可怕的。2. 這是對全能者統治的抵擋。3. 它直接導致人類的苦難。4. 它支持惡靈的事業。5. 這是成為他們罪惡的同夥。6. 它之所以可怕,是因為它直接違背了上帝的命令,並帶有祂特別的憎惡。」——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3:23–24。上帝的無所不在。1. 其含義。上帝無處不在,(a) 祂充滿天地;(b) 在空間上沒有任何地方能遠離祂;(c) 沒有什麼能向祂隱藏。2. 這對我們而言有 (a) 榮耀的安慰,(b) 懇切的勸誡。「此教義 1. 應引導我們尋求效法上帝的完美;2. 應阻止我們犯罪;3. 應教導我們謙卑;4. 應鼓勵我們依靠與知足,以及信心與盼望。」——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3:29–30。上帝的話語與人的話語。1. 前者是生命與能力(麥子、火、錘子)。後者是偽裝與軟弱(夢、稻草)。2. 兩者不可混為一談。「這顯示了 1. 人類在宗教中所有想像的虛空,(a) 它們能給人什麼?(b) 它們阻礙了多少?2. 屬靈真理的能量。讓我們懇求上帝,使我們的評估能落實於實踐。」——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4:1–10。好無花果與壞無花果是令上帝喜悅與不喜悅的人性的象徵。1. 被擄者與傷心者,就像好無花果,令上帝喜悅。因為 (a) 他們認識主並歸向祂;(b) 祂是他們的上帝,他們是祂的子民。2. 那些驕傲且安逸居住的人,令上帝不悅,就像壞無花果。因為 (a) 他們活在愚蠢的盲目中;(b) 他們挑戰上帝的審判。
腳註:
[5] 耶 21:12。—「施行公平」(דין משפט)一詞僅見於此:其他地方為「施行審判」(דִּין דָּן,耶 5:28;22:16;30:13 等)。「公平」(משׁפט)同時是賓語與方式的賓格,後者包含「正直」(בְּמֵישָׁרִים,詩 9:9;96:10)或「公義」(בְּצֶרֶק,詩 72:2)的含義。
[6] 耶 21:12。—「早晨」(לְ ּלַבּקֶר)是分配性的。參見 Naegelsb. Gr., § 112, 5 b。如詩 59:17;摩 4:4。亦參見代上 9:27;詩 73:14;101:8;賽 33:2;哀 3:23。
[7] 耶 21:12。—除了「他們的作為」(מַעַלְלֵיהֶם),Keri(讀法)改為第二人稱,如耶 4:4。然而人稱的轉換發生得如此頻繁,以至於這種修改似乎是不必要的。參見耶 5:14;12:13;17:13;Naegelsb. Gr., § 101, Anm。
[8] 耶 21:13。—「下到」(יחת)。關於此形式,參見 Olsh., S. 503。
耶利米書 22:1–5。耶和華如此說……變為荒場。——下到。從聖殿出來。參閱耶 26:10;耶 36:12,並參耶 18:2。——你,等等。不僅是君王,他的臣僕和百姓也當聽耶和華的話。眾人都當在順從這勸誡上同心協力,因為他們都將受到後果的影響。——施行公平和公義。參閱耶 7:6;耶 21:12;結 22:6–7;結 45:9。——寄居的。參閱出 22:20–21。——因為你們若……等等。參閱耶 7:5。——必有……進入。參閱耶 17:25,並參耶 13:13。——但你們若不聽。參閱耶 17:27。——我指著自己起誓。參閱創 22:16;賽 45:23;耶 49:13。
耶利米書 22:6–9。因為耶和華如此說……事奉別神。基列,若從廣義理解,包含巴珊(參閱 V. Raumer, Palästina, S. 229, sqq.),是豐饒肥沃的象徵,特別是在牧場方面。參閱民 32:1;彌 7:14;耶 1:19。——黎巴嫩,那廣袤且裝飾著香柏樹的地方,在其他地方也常被用作高大與輝煌的象徵:賽 2:13;賽 10:33–34;賽 35:2;賽 60:13;何 14:6–8;亞 11:1–2。——這些關於祝福與高昂的意象被應用於大衛家,並非因為它目前的繁榮,因為這並不存在;也不僅是因為它過去的繁榮——在大衛和所羅門治下——因為這對主而言是次要的考量。從「對我」這幾個字,我們看出主在此所關注的,毋寧是大衛家對祂而言的意義,即祂最掛心的那種普世性且超越性的使命(撒母耳記下 7 章)。因此,我們不應翻譯為「你曾對我」,而應是「你是對我」。與黎巴嫩的比較是與 21:31 相吻合的要點之一。儘管猶大的王室在主面前擁有如此理想的榮耀,祂仍要在外在形式上使其成為荒場和廢墟(參閱賽 53:1–5)。——關於「無人居住」,參閱耶 2:15 的注釋。但為何「城邑」用複數?顯然是因為先知想要暗示,對王室的審判將在土地的荒涼和城邑的毀滅中宣告,特別是京城(耶 22:8)。由此可見,耶 22:6 與耶 22:5 的關係是更具體的解釋,因此耶 22:6 中的「因為」應被視為解釋性的。因為不僅是原因,連荒涼的方式也在耶 22:6–9 中得到了更具體的定義。——分別為聖。這是上帝所命令的,因此是一場聖戰。參閱耶 6:4 的備註。因此,戰士和他們的武器都被稱為聖潔的。——他們必倒下,等等。大衛家仍被視為一座樹木繁茂的山(參閱耶 11:14)。同時,對香柏木宮殿的記憶(耶 22:23;撒下 7:2;撒下 7:7;代上 17:1;代上 17:6;王上 7:2)似乎佔據了主導地位。——將他們拋棄。參閱耶 21:12;耶 21:14。
耶利米書 22:8–9。先知心中想著申 29:23 及後續經文。亦參閱王上 9:8–9。
教義與倫理
- 關於耶 21:2。「西底家王派人去見耶利米,要主照祂一切奇妙的作為行事,好叫尼布甲尼撒撤軍。在如此惡劣的情況下,這是一個相當傲慢的要求。但貴族們竟如此不幸!這確實就像是他們只需與上帝安排好事務即可;彷彿上帝只是在等待他們,彷彿不急於求成、先等待一點極限情況是一種榮譽問題……對於主的僕人來說,這是一個非常必要的觀察,即試驗他的上司,看他們是否還殘留著曾受過洗、受過良好教養並在敬畏主中受過教導的痕跡。如果他觀察到這類跡象,他就必須堅持這一點,特別是不允許他們與全地的主宰過於隨便,而要清楚地向他們證明,如果他們以祂為衡量標準,他們是何等不足與虛無。儘管西底家說得如此膚淺,耶利米卻毫不猶豫、明確且肯定地回答了他,並使他習慣於一種與主打交道的不同方式。」——辛岑多夫(Zinzendorf)。「當不虔誠的人渴望上帝的幫助時,他們通常訴諸的不是祂醫治他們的拯救大能,而是祂拯救他們的奇蹟大能,同時他們仍執迷於不悔改。」——斯塔克(Starke)。
- 關於耶 21:8。「當上帝讓人選擇善與惡時,這是純粹的恩惠;並非允許他選擇惡,而是他可以自由選擇善,這是他有義務去做的,申 30:19。」——斯塔克。「上帝將生命之路與死亡之路擺在我們面前。然而,生命之路總是與人類理性背道而馳,在理性看來,那裡只有死亡和羞辱……如果你想拯救自己,你必須離開那已落在審判之下的虛假耶路撒冷,去尋找那看似只有死亡的生命。凡想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真理而獻出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迪特里希(Diedrich)。
- 關於耶 21:11–14。「作這樣的王,就是主所憎惡的,嚴厲的審判必隨之而來。上帝設立官長是為了祂的事奉和人類的益處;凡在職位上只尋求個人享樂的人,必滅亡。耶路撒冷坐落在平原中的岩石上,看起來很安全;但在上帝面前,岩石和其他一切都無濟於事。火必在其中燃起,吞滅周圍的一切,連同城中香柏木的宮殿。腐敗是從內部紮根的,因此由內而外蔓延,以致舊有的根基蕩然無存。一個不再執掌公義之劍的政府該做什麼?一個不再以上帝的真理為唯一力量的教會該做什麼?」——迪特里希。此外,關於耶利米書 24 章全章,參閱亞歷山大的區利羅(Cyrillus Alex.)關於「靈裡的敬拜」的廣泛道德反思(περὶ τῆς ἐν πνεύματι καὶ. προσκυνήσεως, Lib. I)。
耶利米進入獅子坑並向他傳達這種不合宮廷禮儀的信息,絕非易事。我們想起了先知約拿。但耶利米並沒有像他那樣逃跑。
- 關於耶 22:1。「耶利米要在宮廷中講道,提醒君王他的官長職責,即他必須對每個人施行公義。」——克拉默(Cramer)。
- 關於耶 22:1–3。「但我們應更仔細地注意這段經文,以便學習如何加強自己以抵禦壞榜樣,免得人的不虔誠推翻我們的信心;當我們看到上帝的教會中秩序如此混亂,以至於那些以神之名自誇的人變得像強盜一樣,我們必須小心,免得因此而疏遠了真正的宗教。我們確實必須遠離這些怪物,但我們必須小心,免得上帝的話語因人的邪惡而在我們心中失去價值。因此,我們應當記住基督的勸誡,聽從坐在摩西位上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太 23:2)。」——加爾文(Calvin)。
「絕不應為外邦人或猶太人哀哭,他們不在教會中且一同死去,救主對他們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太 8:22)。但要為那些因罪惡而離開教會,且不願再回頭,因罪孽而受咒詛的人哀哭。」——耶柔米(Hieron. Epist. 46 ad Rusticam)。「不要為死人哀哭,而要為那貪婪的掠奪者、渴求金錢且對黃金有著無盡慾望的人哀哭。為何我們徒勞地為死人哀哭?讓我們為那些還有可能改過自新的人哀哭吧。」——塞琉西亞的巴西流(Basilius Seleucensis)。
- 關於耶 22:10。「死去的聖徒理應被羨慕,而活著的罪人理應被憐憫。時代的前景或許如此淒涼,以至於即使為約西亞、即使為耶穌流淚,也必須克制,好為我們自己和我們的孩子保留(路 23:28)。」——亨利(Henry)。
這是另一段經文,顯示出那種認為上帝的揀選是免受祂憤怒的保證、是任何任性的許可證的幻想,是何等荒謬且不可理喻。上帝揀選對象的個別代表絕不應忘記,上帝可以踏過他們的屍體和他們榮耀的廢墟,去成就祂的應許,祂可以在更高的層次上重建祂在較低層次上所摧毀的一切。
- 關於耶 22:6–9。「上帝甚至不放過當權者。因為雖然祂說過他們是神,但當他們不公正地履行職責時,他們必死如人(詩 82:6)……對上帝而言,沒有香柏樹是太高的,沒有輝煌是太強大的;祂能瞬間摧毀一切,傾覆、傾覆、再傾覆(結 21:27)。」——克拉默。
「凡用別人的財產建造房屋的人,是在為自己的墳墓收集石頭。」——克拉默。
- 關於耶 22:13–19。「認為上帝會成為所有君王的『兄弟與同伴』,並且祂對他們有一種同類般的偏愛,這是一種褻瀆。祂難道沒有對猶大王——就其王朝和寶座的顯赫而言,世上沒有其他君王能與之相比——說他將像驢一樣被埋葬,被拖出並拋棄在耶路撒冷的城門外嗎?然而,這個約雅敬是一個貴族,一個冷酷、自私的暴君,為了自己的享樂而踐踏神聖與人類的權利。如果綠樹尚且如此,枯樹又將如何呢?」
- 關於耶 22:14。「當人們開始沉溺於奢侈品時,這就是奢侈的證明。古時窗戶很小;節儉的人只考慮實用;但後來一種瘋狂佔據了許多人的心,以至於他們尋求彷彿懸浮在空中。因此他們開始有了更寬的窗戶。正如我所說,這件事本身並非上帝所譴責的;但我們必須永遠記住,人只有在心中被驕傲感染時,才會在外在事物上走極端,以至於他們不考慮什麼是有用的、什麼是合宜的,而是被對過度的喜愛所帶走。」——加爾文。
- 關於耶 22:15。「上帝或許會給予大人物在飲食和宮廷輝煌上的優待,但祂的旨意並非要這些被視為主要的事物,而是真正的宗教、公義和公平必須居首位;——這是主的工作。但咒詛那懶惰作主工的人(耶 48:10)。」——克拉默。
- 關於耶 22:17。「對傲慢、驕傲、華麗、無情且殘暴的領主和統治者的描述,他們是盜賊的同夥。」——克拉默。
- 關於耶 22:19。「上帝希望埋葬成為一種證明,使我們在死後仍能與畜類區別開來,正如我們在生活中勝過它們,且我們的地位比畜類高貴得多。埋葬也是一種不朽的保證;因為當人的身體被埋入土中時,它就像是未來生命的一面鏡子。既然埋葬是上帝對人類恩惠和眷顧的證據,那麼反過來說,拒絕埋葬就是一種咒詛的標記。」——加爾文。
- 關於耶 22:24。「大人物常以為他們不僅坐在上帝的懷中,而且是祂冠冕上的一顆珍珠;或者正如先知在此所說,是上帝的印戒。因此,他們不可能在計劃中失敗。但上帝不看君王的身分,祂認識顯貴並不比認識窮人更多(伯 34:19)。」——克拉默。
「對於一個自視甚高、且在某種程度上認為自己理應受尊崇的君王來說,這是一個非常糟糕的恭維……但在這裡,這是主的話語,考慮到這些話,代下 36:12 宣告西底家沒有在耶利米面前自卑是邪惡的。教師們必須非常警惕,不要假定這種純粹的先知性,即超凡的行為。這讓許多主的僕人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他們被迫這樣做;而當一個人輕易地在沒有神聖呼召的情況下模仿它時,他若不是表現出驕傲和妄想,就是暴露了自己的輕浮和無能。」——辛岑多夫。
- 關於耶 22:28。「凡被偶像化的人,遲早會被輕視和破碎;凡被不義地尊崇的人,將被公正地蔑視;與上帝爭競的人將成為人的笑柄。無論我們偶像化什麼,我們最終都會失望,然後會輕視它。」——亨利。
- 關於耶 22:28–30。愛任紐(Adv. Hær. 3:30)引用這段經文來證明主不可能是約瑟的親生兒子,否則祂就會落在這段經文的咒詛之下,顯為一個無權統治的人(「那些說祂是約瑟所生並將希望寄託於此的人,使自己與國度無份,落在針對耶哥尼雅及其後裔的咒詛和責備之下」)。大巴西流(Epist. ad Amphilochium)試圖證明,這段經文及其關於耶哥尼雅的後裔無人能坐在大衛寶座上的宣告,與雅各的預言(創 49:10)並不矛盾,即猶大的統治者不會斷絕,直到那萬國所盼望的祂來到。巴西流在此關係中區分了統治權與王室尊嚴。前者延續,後者停止,而這段所謂潛伏的王權時期,是通往現在的橋樑,基督在其中以隱形的方式統治,但仍以真實的大能和榮耀作為君王祭司,同時將自己表現為萬國盼望的成就。同樣,大馬士革的約翰總結說,根據這段經文,如果馬利亞不是以童貞的方式生下大衛的苗裔,那麼創 49:10 的應許就不可能有實現的希望,而祂並非要佔據大衛可見的寶座(Orat. II. in Nativ. B. Mariæ)。最後,安波羅修(Comment. in Ev. Luc. L. III. cap. ult.)提出了一個問題:耶利米怎能說「耶哥尼雅的後裔中無人能作王」,既然基督是耶哥尼雅的後裔且作了王?他回答說:「那裡(耶 22:30)並未否認耶哥尼雅後裔中會有子孫,因此基督是出於他的後裔(參閱太 1:11),而基督作王並不違背預言,因為祂並非以世俗的榮譽作王,也沒有坐在耶哥尼雅的座位上,而是坐在大衛的寶座上。」
- 關於耶 23:2。「有些牧者因罪將羊群中的某些人逐出團契,以便他們悔改,但卻不以勸勉他們過更好的生活來探訪他們。神聖的話語責備並威脅他們:牧養我百姓的牧者,你們趕散了我的羊群,將他們趕走,卻沒有探訪他們。」——伊西多爾(Isidor. Hisp.)。
- 關於耶 23:5–6。優西比烏(Dem. Ev. VII. 9)指出,基督在大衛的所有後裔中,是唯一統治全地的人,祂不僅到處藉著祂的教義宣講公義和公平,而且祂自己也是為眾人興起公義之日頭的作者,正如詩 72:7 所言:「在祂的日子,公義要興旺,大有平安,直到月亮不再。」亞歷山大的區利羅(Glaphyr. in Gen. I. p. 133)將「耶和華齊德該」(Ἰωσεδέκ)解釋為「上帝的公義」,因為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義,不是因為我們所行的公義行為,而是照祂的大憐憫(羅 3:24;多 3:5)。
- 關於耶 23:6。「如果我們單看上帝本身,祂確實是公義的,但不是我們的公義。如果我們渴望以上帝為我們的公義,我們必須尋求基督;因為這除了在祂裡面,別處無法找到……保羅說祂被賜予或成為我們的公義——目的是什麼?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上帝的公義(林前 1:30)。既然基督成為我們的公義,而我們在祂裡面被算為上帝的公義,我們由此得知,稱祂為『耶和華我們的公義』是多麼恰當且合宜,不僅是因為祂神性的大能可以保護我們,也因為我們可以在祂裡面成為義,因為祂不僅為自己是公義的,祂更是我們的公義。」——加爾文。
- 關於耶 23:5–8。「以斯拉治下的回歸也是這應許的實現,但卻是次要且初步的:並非所有人都回來了,那些回來的人也帶回了他們的罪。他們仍在律法之下,必須等待公義;然而在他們的回歸中,他們得到了一個保證,即彌賽亞尚未到來,並將預備真正的和平之城。然而現在,一切早已實現,如果我們有心,我們就能完美地享受它。我們現在擁有一個沒有暴君能奪走的國度;我們的生活和公民權在天上。當我們坐在耶穌腳前聽祂的話語時,我們已從所有的痛苦中得救。那時,我們裡面有一種復活的大能,使我們能帶著靈魂飛越世界,嘲笑我們所有的仇敵。因為基督藉著祂每日的赦免使我們成為義,好叫我們也能每日將自己帶入天堂。誠然,天國已臨近我們了!耶利米當時渴望更近地看見並聽見這一切,而現在我們已經擁有了。」——迪特里希。
- 關於耶 23:9。「偉大的愛使上帝的僕人如此熱切,以至於他對誘惑者施以強有力的打擊。他並不認為自己捅了馬蜂窩並永遠苦了今生,因為他擁有更高的生命,並為愛甘願捨棄較低的生命。然而全世界都會認為他是一個不可救藥且瘋狂的狂熱分子,不放過任何人。他自己說,當他注視這個國家時,他彷彿因上帝和祂的話語而醉了。」——迪特里希。
- 關於耶 23:11。「他們是無賴。他們知道如何尋找藉口,我很想看看那個指控虛假和不忠教師的人,他如何處理自己的案件,以至於他自己不陷入困境。」——辛岑多夫。
- 關於耶 23:13–14。「在撒馬利亞的先知中,我看見愚妄。這是主給錯誤、虛假宗教、異端所下的定義。但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我發現了可憎之事。這是對正統派的描述,當他們應用他們的教義時,要麼使惡人得到堅固,要麼沒有人悔改。」——辛岑多夫。
- 關於耶 23:15。「從耶路撒冷的先知中,虛偽蔓延到全地。這是由會議、學院、牧師等所擁有的(且在適當程度上應該擁有的)優越地位所帶來的自然結果,即當他們腐敗時,他們會將腐敗傳播到整個地區,而坐在舵手位置上的神學家是什麼樣的,在整個土地上顯而易見。」——辛岑多夫。
- 關於耶 23:16。「不要聽那些先知的話,他們欺騙你們。」路德說(Altenb. Tom. II. p. 330):「但基督徒擁有如此大的權力,以至於他可以且應該在基督徒中間站出來教導,當他看到教師本身有所欠缺時」等等;以及「聽眾完全有權利判斷和決定關於一切教義。因此,祭司和穿制服的基督徒將此職分搶奪給自己;因為,如果此職分留在教會中,上述的人就無法為自己保留任何東西。」——教會成員行使此權利有其困難。誤解、無知,甚至邪惡,是否會導致對聖言牧者的沉重且不公正的壓力,從而間接導致教會的損害?當然。儘管如此,教會行使此權利總比不行使要好。前者是屬靈生命的標誌,後者是屬靈死亡的標誌。找到對某些極端行為的糾正方法,總比拯救一個變得宗教冷漠的教會免於老底嘉的命運(啟 3:16)要容易得多。
- 關於耶 23:16。「但這裡可能會提出一個問題:普通百姓如何理解有些人是從上帝口中說話,而另一些人則提出他們自己的註釋?我回答說,當時律法的教義足以引導百姓的心,只要他們不閉上眼睛;如果律法在當時已足夠,上帝現在藉著祂的先知,特別是藉著祂的福音,確實給了我們更清晰的光。」——加爾文。
- 關於耶 23:17。「那些在富人餐桌上受歡迎且被樂見的牧者,實際上希望他長壽、健康、萬事如意。他們希望什麼,就預言什麼。這並不奇怪;但被此軟化的人是不明智的。」——辛岑多夫。
- 關於耶 23:21。「呼召有兩種;一種是內在的,另一種屬於秩序,因此可以稱為外在的或教會的。但外在的呼召永遠不是合法的,除非有內在的呼召先行;因為創造先知、使徒或牧者不屬於我們,這是聖靈的特別工作……但上帝的呼召往往就足夠了,特別是在一段時間內。因為當沒有教會時,除了上帝興起超凡的教師外,沒有其他補救邪惡的方法。」——加爾文。
- 關於耶 23:22。「如果我知道我的教師在個人層面上是一個最可憎的惡棍,在心中是他教區內上帝最壞的敵人;只要他出於任何原因,傳講、闡釋、發展、灌輸上帝的話語;即使他偶爾在表達中流露出這話語並未住在他裡面;只要他不是公然地一方面教導好的和真實的,另一方面又在做別的事:我向主保證,我會害怕譴責他的講道。」——辛岑多夫。
- 關於耶 23:23。「上帝的基本屬性是無所不在。因為祂高過諸天,你能做什麼?深過陰間,你能知道什麼?長過大地,寬過海洋(伯 4:8)。祂離我們各人不遠(徒 17:27)。」——克拉默。「我們常以為上帝離我們很遠,當祂其實離我們很近,將我們抱在懷中,貼在心上並親吻我們。」——路德。「當我們以為公義的日頭耶穌尚未升起,還在山後,不會來到我們這裡時,祂其實離我們最近。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詩 34:19)。」
凡不能約束自己口舌或筆墨的人,讓他發洩吧。但讓他公開且誠實地說,他所傳講的只是他自己的夢。假先知當然知道純粹的謊言是空洞的稻草。因此,他們總是將一些真正的上帝話語混雜其中。一種無用的混合!正是在這種混雜中,撒但最高的藝術得到了展現,以至於他同時推進了自己的工作並為自己作見證。
- 關於耶 23:28。「當有人因為麥子被糠秕覆蓋而拒絕它時,誰會憐憫那些說自己地板上確實有麥子,但因為混雜了糠秕而不適合食用的人呢?……如果我們疏忽,並認為因為撒但帶來了他的謬論,就足以成為蔑視上帝話語的藉口,我們將像那個忽略了清潔麥子以便將其變成麵包的人一樣,在懶惰中滅亡。」——加爾文。
「上帝的話語使人歸正,所有其他教義使人愚昧。」——路德。
- 關於耶 23:29。上帝的話語是最高的現實、生命和大能,而假先知的夢則是偽裝、死亡和軟弱。因此,上帝的話語被比作火,它燃燒、溫暖並照亮,以至於它燒毀了最堅硬的燧石,融化了最厚的冰,照亮了最深的黑暗。它進一步被比作錘子,將最堅硬的岩石擊碎成沙。——凡將上帝的麥子混在稻草中傳講的人,將發現麥子會變成火,燒毀稻草(林前 3:12–15)。凡純潔地處理主話語的人,若看到面前有金剛石般的心,也不要絕望(亞 7:12)。凡尋求和平的人,不以在話語的錘子下屈服為恥。因為話語的破壞力適用於我們裡面那些與上帝對立的事物,而與上帝相關的元素則被那些擊碎的打擊所釋放。然而,對那些以神的和平為嘲笑對象的人,可以以這世界的稻草為食。但當上帝最終帶著火和錘子臨到他時,會怎樣呢?那時,他那稻草飲食的結果中,還有什麼能經得起錘子的打擊和火的考驗呢?
- 關於耶 23:29。「上帝的話語總體上就像火:越是被推動,它就越廣泛、越明亮地延伸。上帝使祂的話語向世界宣告,作為一種他們像火一樣不可或缺的事物。火往往在秘密中悶燒很久才爆發,上帝話語的大能也在其適當的時候運作。上帝的話語能使人像身上放著燃燒的煤炭一樣溫暖;它照在他們身上,就像眼睛下舉著一盞燈一樣明亮;它告訴每個人真理並潔淨所有的惡習。凡對上帝話語行惡的人,必被它燒傷;凡抵擋它的人,必被它吞滅。但當一個不熟練的人被燈或火燒傷時,燈或火本身並沒有錯。然而,它往往在世界上不被容忍,那時所有的街道上都會有火。那是迫害的不幸之火,是藉著福音的傳講在世界上偶然點燃的。」——約瑟·康拉德·沙勒(Jos. Conr. Schaller)。
- 關於耶 23:30。「教師和傳道人不可從其他書中竊取講章,而應從聖經中獲取,並見證他們從內在經驗中所說的話(約 3:11)。假教師竊取上帝的話語,為其發明外國式的含義,並利用這些來掩飾他們的錯誤。」——斯塔克。
- 關於耶 23:33–40。「當上帝的話語對人變得無法忍受時,人反過來對我們的主上帝也變得無法忍受;是的,他們不過是無用的地之重擔(inutile pondus terræ),土地再也無法承載,因此他們必須被揚淨(耶 15:17)。」——克拉默。
- 關於耶 24:5–7。「凡甘心樂意將自己交託給上帝旨意的人,即使面對十字架,也能逃脫不幸。但凡抵擋上帝之手的人,無法逃脫。」——克拉默。「被擄者是上帝最珍視的。藉著第一次更大的苦難,祂為他們的靈魂預備了悔改和徹底的歸正,以至於祂在他們身上重新擁有了祂的百姓和產業。哦,仁慈的上帝,祂甚至允許那些因罪而必須被如此深重地貶低並淪為奴隸的人,在如此的羞辱中仍成為祂的百姓!被擄者對上帝的抵擋得到了赦免;他們從世界上現存的列國中被分別出來,在政治上他們已死並被流放到內地。現在,上帝要向他們展示祂的愛能做什麼;他們必歸回,並在與上帝真正的親近中成為祂真正的以色列。」——迪特里希。
- 關於耶 24:7。「既然祂肯定祂會賜給他們一顆明白的心,我們由此得知,人本性是瞎眼的,而且當他們被魔鬼弄瞎時,他們無法回到正確的道路上,除非上帝藉著祂的靈光照他們,否則他們無法領受光……這段經文也表明,我們無法真正歸向上帝,直到我們承認祂是審判者;因為直到罪人將自己置於上帝的法庭前,他永遠不會被真正悔改的感覺所觸動……雖然上帝統治整個世界,但祂仍宣告祂是教會的上帝;祂所收納的信徒,祂賜予他們這崇高的尊榮,即他們是祂的百姓;祂這樣做是為了讓他們確信在祂裡面有安全,正如哈巴谷所說:『你是我們的上帝,我們必不致死』(哈 1:12)。而關於這句話,基督自己是最好的解釋者,祂說,祂不是死人的上帝,而是活人的上帝(路 20:38)。」——加爾文。
講道與實踐
- 關於耶 21:8。此經文可用於所有需要做出重要決定的場合,或在人生新階段的開始,例如:在會議、議會、新年、教會年開始、堅信禮、婚禮、就職典禮等。當今時代所要求與應許的:I. 它要求我們做出重要的選擇。II. 它根據我們的選擇,應許我們生命或死亡。
- 關於耶利米書 22:2-9。論神的揀選在何種程度上是「有條件的」與「無條件的」。I. 就個別被揀選的人、地方、事物而言,它是「有條件的」。因為:1. 這些對象唯有透過討神喜悅的行為,才能成為揀選所應許之救贖的分享者;2. 若他們的行為令神不悅,揀選並不能保護他們免於毀滅。II. 就奠定於個別現象基礎上的永恆觀念及其絕對實現而言,揀選是「無條件的」。
- 關於耶利米書 22:24。[佩森(Payson):「對不悔改者之懲罰的必然性與正當性。I. 列舉神證實此宣告的一些可怕實例:(a) 背道的眾天使;(b) 我們的始祖;(c) 洪水毀滅人類;(d) 以色列眾子;(e) 摩西、大衛、那不順服的先知、基督。II. 此類宣告的部分理由。這並非出於施加痛苦的傾向或報復的慾望。罪的本質與趨勢就是產生苦難。」—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3:5-6。大衛的子孫。先知對祂的宣告有四重意義:1. 祂自己必是公義的;2. 祂必作王治理得當,施行公平與公義;3. 祂必是我們的公義;4. 在祂治下,猶大必得救,以色列必安然居住。
- 關於耶利米書 23:14。[拉瑟普(Lathrop):「那些堅固惡人之手者的可怕罪咎。1. 一切罪在性質上都是可怕的。2. 這是對抗全能者的統治。3. 它直接導致人類的苦難。4. 它支持惡靈的事業。5. 這等於成為他們罪惡的同夥。6. 它之所以可怕,是因為它直接違背神的命令,並帶有神特殊的憎惡。」—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3:23-24。神的無所不在。1. 其含義。神無處不在,(a) 祂充滿天地;(b) 在空間上沒有任何地方能遠離祂;(c) 沒有任何事物能向祂隱藏。2. 這對我們而言有 (a) 榮耀的安慰,(b) 懇切的勸誡。[查諾克(Charnock)、喬廷(Jortin)與衛斯理(Wesley)對此經文都有講章,大綱極為相似。以下是喬廷的實踐性結論:「此教義 1. 應引導我們尋求效法神的完美。2. 應阻止我們犯罪。3. 應教導我們謙卑。4. 應鼓勵我們信靠與知足,並存有信心與盼望。」—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3:29-30。神的話與人的話。1. 前者是生命與能力(麥子、火、錘子)。後者是虛假與軟弱(夢、糠秕)。2. 二者不可混為一談。[塞西爾(Cecil):「這顯示 1. 宗教中一切人類想像的虛空,(a) 它們能給人什麼?(b) 它們阻礙了多少?2. 屬靈真理的能量。讓我們懇求神,使我們的評估能落實於實踐。」—S. R. A.]
- 關於耶利米書 24:1-10。好無花果與壞無花果,作為討神喜悅與不討神喜悅之人性的象徵。1. 被擄與心碎的人,如同好無花果,是討神喜悅的。因為 (a) 他們認識主並轉向祂;(b) 祂是他們的神,他們是祂的子民。2. 那些驕傲且安逸居住的人,如同壞無花果,是不討神喜悅的。因為 (a) 他們活在愚昧的盲目中;(b) 他們挑戰神的審判。
腳註:
[1] 耶 22:3。—עָשׁוֹק('ashoq),若非誤寫為 עוֹשֵׁק('osheq),則僅出現於此。其構詞法類同 נָדוֹל(nadol),意為「壓迫者」。
[2] 耶 22:4。—[「大量抄本及兩個最早的版本,根據 Keri(讀音註記),讀作 עֲרָדָיו('aradav),即『他的僕人』或『大臣』。」亨德森(Henderson)。—S. R.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