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第 31 章

耶利米書 31:1-26

III. 救恩對民族兩部分的特別分配(耶 31:1-26)

α. 以法蓮的分額(耶 31:1-22)

  1. 復興的預旨

耶 31:1-6

1 那時,耶和華說:我必作以色列各家族的神, 他們必作我的子民。 2 耶和華如此說:脫離刀劍的百姓在曠野蒙了恩惠。 起來![1] 去使他得安息,[2] 以色列啊。 3 耶和華從遠處向我顯現。 我以永遠的愛愛你, 因此我以慈愛將你吸引。[3] 4 處女以色列啊,我必再建立你,你就被建立; 你必再以手鼓為妝飾, 出去進入歡樂者的舞蹈中。 5 你必再在撒馬利亞的山上栽種葡萄園; 栽種的人必栽種,並享受果實。 6 因為有一日,守望者必在以法蓮山上呼喊: 起來,讓我們上錫安,到耶和華我們的神那裡去。

釋經與考證

根據耶 30:4,先知在前一段經文中一直是在對以色列和猶大說話。現在,他轉向單獨對以色列說話,直到耶 31:22;隨後在耶 31:23-26 轉向單獨對猶大說話,最後在耶 31:27-40 轉向整個以色列民族。在綜合性的應許(耶 31:1)之後——該應許將耶 30:22 中對整個民族所保證的安慰,特別分配給了十個支派——他宣告以色列的餘民已經找到了恩惠,並且主興起要使他們得安息(耶 31:2)。百姓看見主從遠處走近,並告訴他們,祂以永遠的愛愛他們,而先前的暫緩刑罰就是證明(耶 31:3)。接著是安慰的應許:處女以色列將被重建,她將再次進入歡樂的舞蹈中(耶 31:4),撒馬利亞將再次栽種葡萄園,栽種的人將享受果實(耶 31:5)。不僅如此,以色列也將再次求助於民族的聖所,並上耶路撒冷敬拜。

耶 31:1。那時……我的子民。本段的開頭與前一段的結尾相同。那榮耀的安慰再次特別宣告給十個支派,即民族中最破碎、幾乎失喪的部分。由於其位置在開頭,且與耶 30:22 相比有倒裝與擴展,這標誌著兩者在指涉上的區別。

耶 31:2-6。耶和華如此說……我們的神。這裡不可能指那些從埃及被擄中得救的人。撇開具體的反對意見不談,十個支派當時並未獲得特別的拯救,且整段描述都指向未來,這從「起來!去……」等語句中顯而易見,在耶 31:4-6 中則更為明確。這些後續經文的宣告只是將耶 31:2-3 所說的內容具體化。耶 31:2-3 中的完成式也是預言性的。——蒙了恩惠。以色列曾陷入不蒙悅納的境地,現在他再次找到了恩惠。在曠野中,主找到了被敵人的刀劍所留下的餘民。可以肯定的是,先知指的是位於巴勒斯坦和幼發拉底河之間的東北部曠野。因為耶 51:50 中提到的「刀劍下逃脫的人」並非耶利米此處所指。在那裡,他談論的是猶大人,而這裡談論的是屬於十個支派的人。先知想到的是他們在不蒙悅納期間的狀態:被敵人壓迫、逼迫,並被驅趕到曠野。就在那裡,在他們最深重的苦難中,主找到了他們。然而,我們無權否認,這幅關於未來的預言圖景在外部、字面意義上具有相應的歷史現實。耶 31:3。人稱的戲劇性轉換!百姓在說話。他們看見主從遠處顯現。因為祂曾使自己遠離,祂確實已從百姓的視線中完全消失。現在祂再次可見,當然是從錫安顯現。參見詩 14:7;賽 49:9 等。——我愛你。耶和華所說的話與百姓所說的話透過 Vau(和)連接(希齊格恰當地比較了王上 20:34),給人一種印象,即主立刻同意了所說的話,確認了它,甚至對其作了榮耀的補充。因此 Vau = 「而且確實」(參見 Naegelsb. Gr., § 111, 1, a),並帶有附帶的因果意義(參見 Naegelsb. Gr., § 110, 1, e),因為那永遠的愛是顯現的唯一基礎。——關於主題內容,參見申 7:13;賽 54:7-8;王上 10:9。——建立,等等。此處的「建立」不僅僅是指建造牆垣,而是指「恢復原狀」(restitutio in integrum)。參見詩 28:5;詩 102:17;耶 12:16。[「這個隱喻在英語中可能顯得生硬,應從希伯來語詞 banah(建立)的用法來解釋,該詞用於建立兒子(banim)和女兒(banoth)的家庭,他們就像家庭中活的石頭,從作為處女新娘嫁給丈夫的母親那裡建立起來。」Wordsworth——S. R. A.]——以……為妝飾,等等。參見耶 4:30。手鼓(或鈴鼓)在此被指定為出現在節日服裝中的女性裝飾品的一部分。——參見耶 31:19。——對於重建的城市和恢復的國家而言,為了百姓的幸福,還必須有農業,特別是葡萄的種植,其果實能使人心歡喜。——撒馬利亞的山(參見王上 16:24)通常指北國的山地,只要它們允許種植葡萄。參見士 9:27;何 2:17。——享受果實。耶利米在此提到利 19:13-25 的法律規定,即新栽樹木的果實前三年完全不可食用,第四年要歸耶和華為聖;直到第五年才能隨意享用(參見 Saalschuetz, Mos. Recht. S. 168, 9)。這種從第五年開始允許的佔有,由 hillel(褻瀆,轉為世俗用途)一詞來表示。凡栽種葡萄園而尚未享用其果實的人,免除兵役(申 20:6)。對不虔誠的人威脅的懲罰之一,就是他栽種了葡萄園,別人卻要將其「世俗化」(申 28:30)。與此段相對,這裡作為祝福的要素應許:栽種者也將是那個「世俗化者」或享用者(mechalel)。參見賽 65:21。——因為有一日,等等。所有這些在耶 31:4-5 中應許給以色列的祝福,之所以會並將要賜給他們,是因為百姓自己將像古時一樣回歸耶和華的敬拜。耶 31:6 中的 ki(因為)因此給出了耶和華行動(耶 31:4-5)的原因,即以色列的行為。——守望者。不僅有駐紮在高處的守望者(參見王上 17:9;王上 18:8)來宣告敵人的危險(耶 4:6;耶 4:19;耶 6:1 等),還有宣告新月和節期的守望者。參見 Saalschuetz, Mos. Recht., S. 387, 401。——於是,上耶路撒冷敬拜耶和華的呼喊聲再次響起,正如分裂前一樣。以色列和猶大在主裡再次合一。

教義與倫理

  1. 考滕多夫的牧師約翰·康拉德·沙勒(Joh. Conr. Schaller)在他的《福音講章》(Hof. 1742, S. 628)中說:「這些章節就像一片天空,閃爍著許多強大而安慰人心的宣告之星;這是一個天堂和遊樂園,信徒的靈魂在這裡被令人愉悅的教導之花所滋潤,並被充滿恩典應許的甜美蘋果所慰藉。」
  1. 關於耶 30:1-3。以色列百姓當時沒有能力承受這樣充滿幸福和榮耀的預言。他們會誤用它,聽完所應許的一切,然後更肯定地推遲當時唯一必要的行動——真誠的悔改。因此,他們還不能聽到這榮耀的安慰之辭。它必須被寫下來,以便在適當的時候讓人們認識到,主即使在祂不得不發出最嚴厲威脅的時候,對百姓仍懷有和平的意念;從而使繁榮時期並非偶然到來,也不是因為心意的改變,而是因為從起初就構思並據此執行的計畫。
  1. 關於耶 30:7。耶和華那偉大而可畏的日子(珥 3:4)並不具備人類日子的尺度。它早已提前派遣了使者。是的,它本身已經破曉。因為既然隨著外部神權政治的徹底毀滅,審判已從神的家開始(彼前 4:17),我們就站在神的日子中間,站在世界審判的中間。那時,雅各遭難的時期已經開始(耶 30:7),當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羅 11 章),他將從中得救。
  1. 關於耶 30:9。基督是處於最高潛能的「大衛」,祂甚至更偉大。因為如果我們將大衛生命中所有的預表點描繪成一個圓圈,並從這些點中的每一個畫出一條線,由此形成的大圓圈將僅包含基督所賦予的 pleroma(豐滿)的一部分。然而,基督是真正的大衛,祂不像掃羅那樣因身材而被揀選,而僅因祂與神內在的關係(參見詩 2:7),祂的國度也不會在短暫的榮耀後終止,而是存到永遠;祂不會像掃羅那樣屈服於敵人,而是會戰勝他們所有人,並將應許給祂國度的最廣闊疆域賜給祂;然而,這一切並非沒有像大衛一樣經歷最痛苦的試煉。
  1. 關於耶 30:11。「父性管教的方式是適應性的,彷彿懸掛在神審判的天平上,因此不是無限的,而是有節制的。基督將教會立為祂十字架的繼承人。——格列高利一世(Gregor. M.)。」福斯特(Förster)。
  1. 關於耶 30:14。「當鞭打超過了我們忍耐的美德時,我們必須非常害怕,因為我們的罪孽要求我們不再像兒子被父親鞭打,而是像敵人被主鞭打。——格列高利一世(Gregor. M. Moral. XIV. 20, on Job 19:11)。」吉斯勒(Ghisler)。
  1. 關於耶 30:17。「神對凡人的護理是救贖性的,在擊打之前,祂為了醫治而調配藥物,並以慈愛(philanthropia)磨礪祂憤怒的劍。——埃瓦格里烏斯(Evagr. Hist. Ecc 4:6)。」「當你陷入試探時,要相信,如果祂不知道你能逃脫它,祂就不會允許你陷入其中。——狄奧菲拉(Theophyl. in cap. 18 Joh.)。」福斯特。「我先擊打,然後更好地醫治。——狄奧菲拉(Theophyl. in Hosea 11)。」吉斯勒。
  1. 關於耶 30:21。「這神的教會將擁有一位來自其內部的君王——耶穌,透過童貞女馬利亞取了我們的血肉之軀,祂接近神,這是無人能及的,因為祂是神的形象、神的兒子,同時又是完美的、在祂所有苦難中聖潔的、唯一順服的人子。這位君王是與神的中保和和好者;祂也是大祭司,成就了所有的義,這對於我們的挽回祭是必要的。擁有這樣一位將我們帶到神面前的君王,這是何等的榮耀,這就是我們的榮耀!」迪德里希(Diedrich)。
  1. 關於耶 31:1。「沒有比這更大的應許:我要作你們的神。因為如果祂是我們的神,我們就是祂的受造物、祂的救贖對象、祂的成聖對象,這符合基督教信仰的所有三個信條。」克拉默(Cramer)。
  1. 關於耶 31:2。「粗糙的堆積物必須被刀劍篩選,但那些倖存者,儘管在今生的曠野中受苦,卻在神面前找到了恩惠,這些真正的以色列人,神引領他們進入祂的安息。」迪德里希。
  1. 關於耶 31:3。「神對我們的愛源於愛,在祂之上或之外沒有其他原因,而是存在於神裡面,並留在神裡面,因此那在神裡面的基督就是它的中心。因為愛在此,不是我們愛神,而是祂愛我們(約壹 4:10)。」克拉默。「一切都歸功於恩惠,而非我們的功德。——奧古斯丁(Augustine in Psalms 31)。」福斯特。「在我做任何好事之前,祢就已經向我移動了。讓這些話用永生神的筆寫在你們的心上,好讓它們在婚禮之日像火焰一樣照亮你們。這是你們的出生證明,你們的見證。願我永遠不要忘記,救贖我付出了祢多大的代價。」辛岑多夫(Zinzendorf)。「神說:我的管教甚至也是純粹的愛,儘管當時你不明白;你以後會學到的。」迪德里希。[「我傾向於英文譯本中的結構,既因為動詞的後綴更自然地是『我吸引了你』,而不是『我向你吸引』,也因為這裡似乎隱含地引用了何 11:4,『我用慈繩愛索牽引他們』。——在這個結構的經文中蘊含著一個偉大的道德真理,即:使人的驕傲謙卑、軟弱剛硬的心、並使他因犯罪而羞愧悔恨的主要力量,來自於他對神在基督和祂十字架上所彰顯之愛的領悟。正是愛,將恐懼或頑固的靈魂吸引到神聖憐憫的腳前。」考爾斯(Cowles)——S. R. A.]
  1. 關於耶 31:6。「很好:以法蓮山上的守望者必須去錫安。然而,他們受到了猶太祭司的另一次訪問,這是他們在約翰所引發的偉大改革中無法預料到的,而這次改革在以法蓮山上也有其據點。撒馬利亞人離得不遠,以法蓮山甚至有這樣的榮耀:當主來到祂的殿時,祂就在那裡坐席作教師。」辛岑多夫。[「神的恩惠喜歡戰勝最根深蒂固的偏見……沒有什麼話語能比這些話更能代表民族情感中更偉大、更仁慈的轉變:撒馬利亞透過她的屬靈守望者說:『讓我們上錫安去敬拜,因為我們的神在那裡。』」考爾斯。「聖熱羅尼莫(S. Jerome)說:『讓我們上錫安去,即進入教會。』根據這種觀點,這裡提到的守望者就是福音的傳道者。」Wordsworth——S. R. A.]
  1. 關於耶 31:9。「我必引導他們。這是一句古老的嘆息對句,但充滿了智慧和堅實的真理:——『主耶穌,當我活在世上,求祢引導我,別讓我自作主張,偏離祢的身邊。』」——辛岑多夫。
  1. 關於耶 31:10。「那分散以色列的,也必招聚他。為什麼?祂是牧者。這不是狼群式的分散。祂伸出祂的手,他們就散開,隨即又更有秩序地聚集在一起。」辛岑多夫。
  1. 關於耶 31:12-14。「當選民看見在他們之上、之內、之旁、之下的事物時,他們必歡喜。——奧古斯丁。」「天上的獎賞將是如此之大,以至於無法衡量;如此之多,以至於無法數算;如此之豐盛,以至於無法終止;如此之珍貴,以至於無法估價。——伯納德(Bernhard)。」福斯特。
  1. 關於耶 31:15。「因為在神的教會中,任何時候都有類似的情況,拉結的哀哭是常見的。因為正如這哀哭是為了被擄和巴比倫的壓迫,它也是為了希律王屠殺無辜兒童的暴政(太 2:1-7)。」克拉默。「義人在教會中受壓迫以致呼喊,呼喊者被垂聽,被垂聽者榮耀神。——奧古斯丁。」福斯特。——關於這一點,拉結的哀哭可被視為母親為失去孩子而哀哭的預表,福斯特引用了居普良(Cyprian)的這句話:我們沒有失去,只是先送走了(撒下 12:23)。[關於這節經文在無辜者被殺事件上的應用,請參閱 W. L. Alexander, Connexion of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 p. 54, 以及 Wordsworth 註釋中的 W. H. Mill——S. R. A.]
  1. 關於耶 31:18。人的重生必須始終是兩個因素的產物。如果人單獨帶來而沒有神參與的重生,將是空洞的偽裝;如果神單獨產生而沒有人參與的重生,將是強制的、人為的事件,沒有任何道德價值。然而,功勞和讚美始終在神的一邊。祂賜下意志和執行。如果祂不管教我們,我們就永遠學不會紀律。如果祂不將我們的思想引回到我們所離開的父家(路 15 章),我們就永遠不會想到回歸。
  1. 關於耶 31:19。「神的兒女一生都感到羞愧,他們因謙卑而無法抬起頭來。因為他們的罪在他們眼中總是顯得很大,而神的恩惠對他們來說始終是不可理解的。」辛岑多夫。基督徒在成聖和對兒子身分的意識上進步得越遠,恩惠之光就升起得越燦爛,他在這光中就越清晰地察覺到,神將他從中拯救出來的罪惡之夜是多麼黑暗。[「最成熟、最飽滿的麥穗總是垂下頭來。」——S. R. A.]
  1. 關於耶 31:19。「寶貴十字架的用途是使我們臉紅(但 9:8),而不是認為自己無辜(耶 30:11)。正如孩子很快臉紅會讓父親高興一樣,這種羞愧也是一種令神喜悅的美德之花。」克拉默。「神只將祂憐憫的油倒在破碎和痛悔的器皿中。——伯納德。」福斯特。
  1. 關於耶 31:19。我幼年的羞辱。「幼年的罪孽不容易被遺忘(詩 25:7;伯 31:18)。因此,我們在年輕時應當謹慎行事,以免在老年時不得不咀嚼苦澀反思的殘渣。令人安慰的是,過去幼年的罪孽不會傷害真正悔改的人。當現在的罪不再令人愉悅時,過去的罪就不會造成傷害。——奧古斯丁。不再犯罪是悔改最好的標誌。」克拉默。
  1. 關於耶 31:20。「安慰而沉重的話語,每個人都應銘記在心。神愛我們,撫摸我們,就像母親對待她善良的孩子一樣。祂記得祂的應許。祂的心渴望並破碎,行善是祂的樂趣。」克拉默。「祂的本性就是永遠憐憫和寬恕。——奧古斯丁。」「神的憐憫大於所有人的苦難。——同上。」
  1. 關於耶 31:23。耶和華賜福給你,公義的居所,聖山。「當然,猶太的山嶺從未獲得過比這更大的榮耀:那婦人的後裔在它們上面禱告、哭泣、變像、被殺並升到諸天之上。」辛岑多夫。「不可否認,教會使整個地方成聖……耶穌的肢體是真正的守護天使,他們並非存在於想像中,而是建立在神的應許之上(太 25:40)。」同上。
  1. 關於耶 31:29-30。「所謂的家族詛咒對神的僕人沒有影響;一個人仍然可以平靜地睡覺。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應該繼續走我們前輩的軌跡,例如,當我們的祖先透過罪惡的貿易獲得了大量財富時,我們應該懷著神祝福的希望繼續這種貿易……如果這或那種財產、房屋、權利、條件受到詛咒,神的兒女可以透過謹慎的分離,很快將自己從這些不安全的環境中解救出來。因為當他們受了耶穌寶血的洗禮並蒙祂祝福時,任何東西都無法附著在他們身上。」辛岑多夫。
  1. 關於耶 31:29-30。「在新約中,透過中保的血,父輩的字據被塗抹,人開始透過重生而不受父輩債務的束縛,而這些債務是他出生時所負擔的,正如中保本人所說:『不要稱地上的為父』(太 23:9)。根據這一點,我們確實發現了其他的出生,我們不再繼承父親,而是與父親永遠生活在一起。——奧古斯丁,contra Julian, VI. 12, in Ghisler。」
  1. 關於耶 31:31。「在舊書中,除了這處先知經文外,幾乎沒有或很難讀到關於新約的記載,以至於它完全以這個名字被稱呼。因為在許多地方,這被暗示並預言將要發生,但並沒有明確提到這個名字。——奧古斯丁,de Spir. et Lit. ad Marcellin, Cap. 19(其中到 Cap. 29 有對此段經文的詳細討論),in Ghisler。」「在整個舊約中,沒有哪一段經文像這裡這樣清晰明確地表達了律法只是 paidagogos(訓蒙的師傅)的觀點。儘管一些注釋家認為這段經文僅包含對以色列人的譴責,而非對舊約的譴責,但他們這樣做只是表明他們沒有理解這些話的簡單含義。——埃布拉德(Ebrard),Comm. zum Hebräerbr. S. 275。」
  1. 關於耶 31:31 等。「由於舊人的罪惡,這罪惡無法透過命令和威脅的文字得到醫治,所以被稱為舊約;而這個新約則是因為聖靈的新意,它醫治了新人免受舊習的惡習。——奧古斯丁,c. Lit. Cap. 19。」
  1. 關於耶 31:33。「那麼,神親自寫在心上的律法是什麼,如果不是聖靈的親自臨在?聖靈是神的手指,祂的臨在將愛澆灌在我們心中,這愛就是律法的豐滿和誡命的終結。——奧古斯丁,l. c. Cap. 20。」
  1. 關於耶 31:34。「那麼,先知所說的:『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等,新約的時代又是怎樣的呢?除非是因為他透過應許新約的永恆獎賞,即對神本身的至福觀照,將其結合在一起?——奧古斯丁,l. c. Cap. 24。」
  1. 關於耶 31:33-34。「這就是律法與福音、形式與實質之間蒙福的區別。因此,偉大與渺小是一樣的,年輕人與長者一樣,學生比老師更有學問,年輕人比古人更聰明(約壹 2:20 等)。原因就在這裡:——因為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這就是上述情況的原因;沒有它,誰也無法實現這一點。罪的赦免使鱗片從人們的眼睛上掉下來,並賦予他們愉快的性情、清晰的概念、清醒的頭腦。」辛岑多夫。
  1. 關於耶 31:35-37。「儘管個別教會可能會完全失敗,但大公教會卻從未失敗,也不會失敗。因為神最宏大的應許阻擋了這一點,其中耶 31:37 所包含的應許佔據了不容忽視的地位。——福斯特。」
  1. 關於耶 31:38-40。「耶路撒冷有一天會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大得多。這不應從字面上理解,而應從屬靈上理解。耶路撒冷將存在於任何有信徒靈魂的地方,它的範圍將無窮無盡,並包含迄今為止所有不潔和失喪的事物。這就是先知所教導的,他以當時百姓能理解的形象呈現出來。加利山(Gareb),可能是麻風病人的住所,是神所揭露和擊打的罪人的象徵,而受詛咒的欣嫩子谷(Ben-Hinnom)將被納入聖城。神的恩惠有一天會實現這一切,以色列將因此顯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榮耀。」迪德里希。

講道與實踐

  1. 關於耶 30:5-9。在三一主日後最後幾個主日之一或將臨期第二主日的講章。世界審判的日子是偉大的一天。因為它是:(1)全世界焦慮和恐懼的日子;(2)主教會從一切苦難中得救的日子;(3)實現一切預期幸福的日子。
  1. 關於耶 30:10-12。教會在巨大試煉中的安慰。1. 它理應受到試煉(耶 30:12);2. 因此它受到管教,但有節制;3. 它不會滅亡,而會再次享受和平。
  1. 關於耶 30:17。[「人類的恢復者。1. 對基督教聖禮的信心及其伴隨的神聖屬性啟示,是唯一能滿足人類心靈和理性對更高道德完美狀態需求的事物。2. 基督教提議維持這個世界與那個聖潔和真理的永恆世界之間的溝通。3. 它透過確認和引導那種希望原則來滿足我們的需求,這種希望原則即使在我們日常和世俗的生活中,我們也總是被迫用它來替代幸福,以及 4. 透過它呈現給我們情感的可愛對象。」阿徹·巴特勒(Archer Butler)——S. R. A.]
  1. 關於耶 31:1-2。《律法與見證》(Gesetz and Zeugniss)1864年,第1期。阿爾費爾德(Ahlfeld)的葬禮講章。
  1. 關於耶 31:2-4。同上,1865年,第1期。貝瑟(Besser)的葬禮講章,S. 32 ff。
  1. 關於耶 31:3。C. Fr. 哈特曼(Hartmann)(《婚禮、學校、教義問答和生日講章》,編輯 C. Chr. Eberh. Ehemann. Tüb. 1865)。婚禮講章。1. 對已經領受的神之愛的感恩復興。2. 對每日享受這種愛的熱切追求。3. 每日對希望的滋養。
  1. 論耶利米書 31:3。Florey 著,《墳墓邊的安慰與警告》(Comfort and warning at graves),第一卷,第 253 頁。論上帝對其兒女之愛的吸引力。這些吸引力:1. 不可勝數,卻常被忽略;2. 大有能力,卻常受抵擋;3. 充滿祝福,卻常被閒置。[關於此經文的實踐性評論,亦可參見 Tholuck,《靈修時刻》(Stunden der Andacht),第 11 篇。——S. R. A.]
  1. 論耶利米書 31:9。埃爾朗根(Erlangen)教長 V. Biarowsky 的懺悔講道(收錄於 Palmer 編,《福音派臨時講章》(Evang. Casual-Reden),第二輯,第一卷,斯圖加特,1850 年)。每一次領受聖餐都是回到應許之地的歸主,每一位聖餐的賓客都當起身前來。1. 我們當如何前來?(哭泣與祈禱)。2. 我們將尋得什麼?(救恩與祝福、能力與生命、恩惠與幫助)。
  1. 論耶利米書 31:18–20。將悔改比作地球與太陽的運行。1. 離棄上帝的人就像遠離太陽的行星;他盡其所能地逃避上帝(參雅歌 2 章)。然而,愛並不放過他:a. 他受管教(冬天、寒冷、長夜、短日);b. 他接受管教並回到靠近太陽之處(夏天、溫暖、光明、生命)。參見 Brandt,《即興講章中的新舊事物》(Altes und Neues in extemporirbaren Entwürfen),紐倫堡,1829 年,II. 5。[頑梗的罪人順服上帝。I. 描述一個頑梗、不悔改的罪人在受苦的杖下所感受的痛苦與行為:他悖逆——直到被制伏。II. 透過恩惠,苦難所產生的新觀點與新感受:(a)確信罪咎與罪性;(b)祈禱;(c)反思恩惠在悔改中的果效。III. 一位施行管教卻滿有憐憫的上帝,注視著結果等,(a)如慈父掛念悔改的孩子;(b)垂聽他的哀告、認罪與懇求;(c)宣告祂赦免的決心。Payson。——S. R. A.]
  1. 論耶利米書 31:31–34。降臨節第一主日講道,Gröningen 的 Diechert 牧師著,《雅各之星》(Stern aus Jakob),第一卷,斯圖加特,1867 年。
  1. 論耶利米書 31:33–34。我們屬於上帝的子民嗎?1. 我們有聖潔嗎?2. 我們有知識嗎?3. 我們有應許給這子民的平安嗎?(Caspari,收錄於 Dittmar 編,《講道集》(Predigtbuch),埃爾朗根,1845 年)。
  1. 論耶利米書 31:33–34。藉著聖洗禮的浴盆所立的恩典之約,一切都更新了。1. 死去的變為活的。2. 晦暗的變為明亮的。3. 寒冷的變為溫暖的。4. 被捆綁的變為自由的(Florey,1862 年)。

腳註:

[1] 耶利米書 31:2。—הָלוֹךְ。此處的不定詞絕對式(infinitive absolute)應視為命令語氣,意指對自己的召喚。參見 Naegelsb. Gr., § 92, 2, b。

[2] 耶利米書 31:2。—在 להרגיעו 中,先知顯然是在暗指申命記 28:65。此希伯來文的使役動詞(Hiphil)意指 quietem agere(使之安息,參見 Naegelsb. Gr., § 18, 3)。雖然沒有其他實例可支持 quietum facere(使之平靜)的含義,但除了語法上的可行性外,它有良好的基礎,部分在於詞源(參見 מַרְגּוֹעַ,耶利米書 6:16;מַרְגֵּעַה,以賽亞書 28:12),部分在於上下文。——關於後綴詞對受詞的預示,參見 Naegelsb. Gr., § 77, 2 及耶利米書 9:14 的註釋。

[3] 耶利米書 31:3。—מָשַׁךְ חֵסֶד 在 prolongare gratiam(延長恩惠)的意義上,見於詩篇 36:11;詩篇 109:12,對照詩篇 85:6。此含義亦完全適切。那麼後綴詞就必須視為與格(dative)。然而,這種後綴詞的用法僅在第一人稱(ני)及第三人稱陽性(יו)的類似情況下得到證實。對於第二人稱的此類用法,我們僅有以賽亞書 65:5 這個不確定的例子。參見 Naegelsb. Gr., § 70。——因此,我與 Hitzig 和 Fuerst 一致,將 מָשַׁךְ 理解為「暫緩」(傳道書 2:3)。חֶסֶד 是工具受格(Accus. Instr.)。參見 Naegelsb. Gr., § 70, i。

  1. 關於耶利米書 31:18-20。將悔改與地球及太陽的運行作比較。1. 墮落的人就像遠離太陽的行星;他盡其所能地逃離上帝(參《雅歌》第 2 章)。然而,愛並沒有放過他:a. 他受到管教(冬天、寒冷、長夜、短日);b. 他接受管教並回歸到靠近太陽的地方(夏天、溫暖、光明、生命)。參見 Brandt, Altes und Neues in extemporirbaren Entwürfen, Nüremberg, 1829, II. 5。[頑固的罪人順服上帝。I. 描述一個頑固、不悔改的罪人在苦難杖下的感受與行為:他悖逆——直到被制伏。II. 藉著上帝的恩惠,苦難所產生的新觀點與感受:(a) 確信自己的罪咎與罪性;(b) 禱告;(c) 反思上帝的恩惠在自己悔改中的果效。III. 一位施行管教卻滿有憐憫的上帝,注視著結果等,(a) 如同一位慈父掛念著他悔改的孩子;(b) 傾聽他的哀告、認罪與懇求;(c) 宣告祂赦免的決心。Payson.—S. R. A.]
  1. 關於耶利米書 31:31-34。牧師 Diechert 於 Gröningen 在降臨節第一主日所作的講道,《雅各之星》(S Stern aus Jakob)。I. Stuttg. 1867。
  1. 關於耶利米書 31:33-34。我們屬於上帝的子民嗎?1. 我們有聖潔嗎?2. 我們有知識嗎?3. 我們有應許給這子民的平安嗎?(Caspari 載於 Dittmar 的《講道集》,Erlangen, 1845)。
  1. 關於耶利米書 31:33-34。藉著聖洗禮的洗滌,在新約中一切都變成了新的。1. 死的變為活的。2. 晦暗的變為明亮的。3. 寒冷的變為溫暖的。4. 被捆綁的變為自由的(Florey, 1862)。

腳註:

[4] 耶 31:7。—רנו לי׳。לְ 如同《詩篇》22:31;69:6;69:27。參 Naegelsb. Gr., S. 227。—賓格 שִׁמְחָה 如同耶 31:3 中的 הֶמֶדּ。

[5] 耶 31:7。—יצהלו。參《以賽亞書》10:30;12:6;耶 5:8;50:11。與 בְּ 的結構,如同《以賽亞書》24:14。

[6] 耶 31:7。—關於 הַשְׁמִיעוּ הַלְלוּ 的結構,參耶 4:5;13:18 的註釋。

[7] 耶 31:9。—Hitzig 認為應將 אוֹבִילֵם 與下文連接,因為它與 תהנזנים 不符,後者並不表示 miseratio(憐憫), clementia(仁慈)。但我們不必在此意義上使用該詞。[參《釋經》註釋,然而,這與 Naegelsbach 在正文中的譯法不符。Henderson 和 Noyes 堅持《英王欽定本》(A. V.):並藉著懇求——wdenotos, ill I lead them。—S. R. A.]

[8] 耶 31:10。—ממרהק。關於此結構,參 Naegelsb. Gr., § 112, 5, d。

[9] 耶 31:12。—אֶל-טוּב。關於 אֶל 及其與 עַל 的互換,參耶 10:1 的註釋。—טוּב,與 טוֹב 不同,從不用於道德上的善,而總是表示物質上的好。參耶 2:7;《何西阿書》3:5。

[10] 耶 31:12。—לדאבה עוד。參耶 31:25,以及 Olshausen, S. 532。

耶利米書 31:15-22

  1. 三重的轉折

耶利米書 31:15-22

15 耶和華如此說:在拉瑪聽見號咷痛哭的聲音,

是拉結哭她兒女, 不肯受安慰,因為他們都不在了。

16 耶和華如此說:你禁止聲音不要哀哭,

禁止眼目不要流淚, 因你所作之工必有賞賜,耶和華說: 他們必從敵國歸回。

17 耶和華說:你末後必有指望,

兒女必回到自己的境界。

18 我聽見以法蓮為自己悲嘆說:

你管教了我, 我便受管教,像不慣負軛的牛犢。 求你使我回轉,我便回轉, 因為你是耶和華我的上帝。

19 我回轉以後,就蒙悔悟;

受教以後,就拍腿嘆息。 我因擔當幼年的凌辱, 就抱愧蒙羞。

20 以法蓮是我的愛子嗎?是可喜悅的孩子嗎?

我每逢責備他,仍顧念他; 所以我的心腸戀慕他; 我必要憐憫他,這是耶和華說的。

21 以色列民哪,你當為自己設立路標,豎起引路柱,

留心向大路,就是你所去的原路! 你當回轉,回轉到你這些城邑。

22 你這背道的女子啊,你反覆不定要到幾時呢?

耶和華在地上造了一件新事, 就是女子護衛男子。

釋經與評論

這一節經文使我們預見到以色列的回歸,並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待它,即同時也是內心歸向上帝,或稱悔改。先知以一幅極其感人的圖畫,描繪了約瑟家之母拉結,在拉瑪為那些被擄去的人的足跡發出哀號,彷彿他們已經死了(耶 31:15)。然而,耶和華親自安慰她;她的工作仍有賞賜可期,未來也有安慰,因為應許了她兒女的回歸(耶 31:16-17)。但這可能嗎?是的,因為以色列將在內心歸向上帝,從而滿足了那個條件,而外在的回歸必然是其結果。先知透過讓以法蓮開口說話,並讓他作出誠實而衷心的認罪來實現這一點(耶 31:18-19)。對此,耶和華以感人的話語讓我們明白,祂對以法蓮的愛是根深蒂固且不可戰勝的(耶 31:20)。因此,以法蓮領受了為回歸作一切準備的命令。就這樣,(根據耶 3:1)那種完全嶄新且聞所未聞的情況現在實現了:一個被遺棄並與其他男人分享的女子,帶回了她的第一任丈夫(耶 31:21-22)。

耶 31:15。耶和華如此說……他們都不在了。關於拉瑪和拉結墓,至今仍存在極大的模糊性。我的觀點如下:1. 拉結的墓在拉瑪附近。這點從本段經文和《撒母耳記上》10:2 可以明確得出。Delitzsch 指出(《創世記註釋》,第 2 版,第 53 頁),拉結的哭聲在拉瑪被聽見,並非因為她的墓在附近,而是因為根據耶 40:1,被擄者聚集在那裡。但反對此觀點的是:(a) 根據《撒母耳記上》10:2,拉結的墓確實靠近拉瑪;(b) 拉結的哭泣並非指耶 40:1 中提到的被擄者;因為那些是猶大人,而根據本段的整體脈絡,拉結是在哀悼以法蓮人的被擄。2. 拉瑪,其附近有拉結墓且撒母耳居住於此(《撒母耳記上》10:2),位於便雅憫地,在耶路撒冷北部的基比亞附近。這可從《士師記》19:13;《以賽亞書》10:29;《何西阿書》5:8 看出。《約書亞記》18:25 明確指出拉瑪在便雅憫地。其原始且完整的名稱是拉瑪他音瑣非(רָמָתַיִם צוֹפִים),《撒母耳記上》1:1 參照耶 31:19。關於拉瑪位於以法蓮山地的說法(《士師記》4:5;《撒母耳記上》1:1)與此並不矛盾,因為以法蓮山地的南坡延伸至此。(參 Herzog, R.-Enc. XII. S. 515 [Robinson, Bibl. Researches, II. 315–317; 331–334; Thomson, The Land and the Book, II., 503.—S. R. A.])。有人反對撒母耳的拉瑪與基比亞附近的拉瑪是同一個地方,理由是掃羅在尋找母驢時,從基比亞到拉瑪花了三天時間(《撒母耳記上》9:20),且大衛從基比亞逃亡時在拉瑪避難(《撒母耳記上》19:18)。即使是 Raumer(Paläst. S. 219)也對這些反對意見給予了一定重視。[參 Smith, Bible Dict., s. v. Ramah.—S. R. A.]。然而,關於第一點,從《撒母耳記上》9:4-5 可以清楚看出,掃羅並未走直線,而是為了尋找或追蹤母驢,繞了很遠的路才到達拉瑪。關於第二點,Ruetschi(Herz. R.-Enc., ut sup.)回應說,大衛尋求的並非拉瑪城的(臨時)保護,而是撒母耳的保護。3. 在基列也有一個拉瑪(拉末、拉末米斯巴,《約書亞記》13:26;20:8;21:38 等);另一個在耶路撒冷西南,猶大山地以西(拉末利希,《士師記》15:17 = Eleutheropolis。參 Raumer, Paläst, S. 185, 6);第三個在拿弗他利(《約書亞記》19:36);第四個在亞設(《約書亞記》19:29)。第五個有時以這個名字出現的地方是拉姆拉(Ramlah),這座城市在《舊約》中根本沒有提到(除非是在《尼希米記》11:33),屬於較晚的起源,極有可能與亞利馬太相同,位於耶路撒冷以西的沙崙平原,靠近呂大(Diospolis)。參 Raumer, Paläst., S. 217, 8, 448。因此,伯利恆附近並沒有拉瑪!4. 伯利恆無疑也被稱為以法他(《彌迦書》5:1;《路得記》1:2;《撒母耳記上》17:12)。現在,如果拉結的墓在拉瑪附近,它就不可能在伯利恆附近,而拉結生下便雅憫並被埋葬的以法他(《創世記》35:16;35:19 參照耶 48:7),也不可能是伯利恆。

現在我們在《歷代志下》13:19 讀到伯特利附近的一個地方,根據《書寫本》(Chethibh)其名稱是 עֶפְרוֹן,但根據《閱讀本》(Keri)則是 עִפְרַין。後者使我們想起 Ἐφραῖμ 或 Ἐφρέμ,這是一個小鎮,根據耶柔米的說法,位於耶路撒冷以北 20 英里處,基督在拉撒路復活後曾在那裡停留一段時間(《約翰福音》11:54)。約瑟夫斯也記載(B. Jud. VI.9, 9)維斯帕先摧毀了 Βηθηλᾶ τε καὶ Ἐφραῖμ πολίχνια,然後騎馬前往耶路撒冷。《約書亞記》18:23 在便雅憫的城市中提到了 עָפְרָה。同樣的名字在《撒母耳記上》13:17 中再次出現。尤西比烏在《地名錄》(Onomast., s. v. Aphra)中說:「est et hodie vicus Effrem in quinio milliario Bethiis ad Orientem respiciens」。所給出的距離指向以法蓮(以法倫)和俄弗拉是同一個地方。(參 Robinson, II., S. 333 sqq. [3:124]; Raumer, S. 189 and 216)。現在值得注意的是,亞歷山大譯本在《撒母耳記上》13:17 將 עָפְרָה 譯為 Γοφερά,而在《約書亞記》18:23 則譯為 Ἐφραθά(Cod. Alex. Ἀφρά)。由此似乎可以得出結論,即使在非常古老的時代,עפרה 和 אפרת 也是可以互換的,因此不僅是《創世記》35:19;48:7 的 הוא בית להם,而且耶 35:16;35:19;48:7 中的 אפרתה,都應被視為原始讀本的訛誤。在 Graf 關於伯特利和拉瑪位置的論文(Stud. u. Krit., 1854, 4., S. 86S)為我所知之前,我就已經得出了這個結果。——先知在靈裡回到了十支派王國的居民被擄往亞述的時代。他說,運用比喻性的語言,從那時起,在拉結墓附近的較大城市拉瑪(《撒母耳記上》20:2),可以聽見夜間的哀號和痛苦的哭泣(耶 6:26)。是拉結在為她的兒女哭泣。十支派王國的居民可以被稱為拉結的兒女,因為在他們之首的是以法蓮支派,該支派經常被提及作為以色列王國的代表,《以賽亞書》7:2-5;7:8-9;7:17;11:13;《何西阿書》4:17 等;耶 7:15;31:9;31:18;31:20。因此,統治支派的母親顯現為該王國的人格化。拉結的靈是十支派王國的天才,先知以大膽的詩意手法,將她描繪成夜間從墓中升起,哀悼她兒女的苦難。——他們都不在了。參《以賽亞書》17:14;《以西結書》26:21。

耶 31:16-17。耶和華如此說……他們的境界。主透過應許拉結為她的母性勞苦和照顧提供榮耀的賞賜來安慰她(關於「禁止聲音」,參「謹慎你的腳」,耶 2:25。關於「有賞賜」,參《歷代志下》15:7),即她的兒女將從被擄之地被救贖——並在她面前擺出對未來的安慰性希望,即兒女也將回到他們的故土。關於「也有指望」,參耶 31:11。

耶 31:18-19。我聽見……幼年的凌辱。這些經文給出了那喜樂轉變的內在原因:以色列將履行主所要求的條件(耶 3:13 等)。首先,百姓表達了他們的承認,即管教對他們是必要的,因為他們就像一頭未馴服且未受訓練的牛犢(先知顯然想到了《何西阿書》10:11),但他們也讓自己受管教並接受了管教(耶 5:3)。正如耶利米在這裡大體上與《耶利米書》第 3 章處於同樣的思想圈中,特別是在接下來的內容中,正如那裡一樣,回轉的思想構成了他陳述的中心點或樞紐。——求你使我回轉,等等。作為管教結果所獲得的知識產生了雙重效應:積極的和消極的。積極的效應在於回歸耶和華的渴望。同時,百姓非常清楚,立志行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因此,他們祈求主親自使他們的心回轉向祂,祂是唯一以色列的上帝。(這就是因果句的意思。因為你是,等等)。那樣他們才會真正回轉。肉體的回歸與屬靈的回歸有著最緊密的因果關係。參耶 31:19 中 שׁוּבי 的註釋,以及《耶利米哀歌》5:21。——《耶利米哀歌》3:40;《詩篇》80:4;80:8。——消極的效應,就他們而言構成了積極效應的心理條件,因此由「因為」引入,是內心的轉變,並切斷所有那些曾經引誘以色列,卻只給他帶來傷害和羞恥的事物。——拍腿(יְרֵכַיִם, יָרֵךְ duo femina cum natibus,參《以西結書》21:17)是哀悼的標誌。參 Winer 和 Herzog, R.-Enc., s. v. Trauer。——我抱愧,等等。參《以賽亞書》45:16-17。——因此,這段經文的聯繫如下:以法蓮已將管教銘記在心。結果,他發出了祈求力量以回歸耶和華的禱告,因為他現在已經學會了為自己背離祂而悔改,並為其後果感到羞恥。

耶 31:20-22。以法蓮是……男子。耶和華答應了這感人的懇求。耶和華彷彿對自己對以法蓮如此溫柔的感情感到驚訝,祂問自己,以法蓮是否是祂的愛子,祂心愛的孩子(enfant gâté),因為儘管祂經常不得不對他施行嚴厲的棄絕審判,但祂卻從未能夠忘記他。——責備他。我們可以比較《歷代志下》22:10,那裡說亞他利雅起來並 וַתְּדַבֵּר 所有王室的後裔。但除了 דִּבֵּר 在此與單一賓格連用外,我們在平行經文(《列王紀下》11:1)中有 וַתְּאַבֵּד,所以很容易懷疑是一個錯誤。現在 דִּבֵּר 和 נִדְבַּר 在「說」的意義上,經常與 בְּ 連用,有不同的含義:loqui per aliquem(《民數記》12:2),de aliquo(《申命記》6:7;《撒母耳記上》19:3;《詩篇》119:46 參照 23),ad aliquem(《民數記》12:8;《哈巴谷書》2:1;《撒迦利亞書》1:9 等,《民數記》12:2 等,《撒母耳記上》25:39;《雅歌》8:8)。但它也表示 loqui contra aliquem,《民數記》21:7 參照耶 31:5;《詩篇》50:20;78:19。這最後一個意義與此處的聯繫完全吻合:——我每逢(מִדֵי 如同《撒母耳記上》18:30;《列王紀上》14:28)責備他,即透過棄絕的判決將他從我身邊趕走,但我仍不能忘記他。我總是再次想起他,然後愛與憐憫的舊情再次被激發。——我的心腸。Drechsler 在《以賽亞書》16:5 中正確地指出,מֵעִים 不像 σπλάγχνα, viscera,包含更高貴的內臟(心臟)。因此,這個詞並不指感情的最內在源頭,而只是外部器官中這些感情特別明顯的地方。參《雅歌》5:4;《約伯記》30:27;《耶利米哀歌》1:20;2:11;《以賽亞書》63:15;耶 4:19。——這種愛之激發的直接結果是,以色列接到指示,為回家的旅程作準備。因此,要派人先行,豎立石柱作為即將到來的隊伍的路標,צִיֻן cippus, monumentum;參《列王紀下》23:17。《以西結書》39:15。——以色列沿著他來的同一條路回歸,在兩方面是令人安慰的,首先是它本身,其次是因為它是已知的,且更容易追溯。——在「你這些城邑」之前的「這些」一詞,毫無疑問地表明作者的觀點是在巴勒斯坦,而不是在被擄之地。參 Graf, S. 387, Anm。

反覆不定。Hitzig 在此發現了延遲的附帶觀念,這並非不正確。這與「要到幾時呢?」相吻合,表達了一定程度的不耐煩。以色列對回歸的邀請反應不夠迅速。主不得不驅使他。表達「背道的女子」除了在一個晚得多的經文中用於亞捫人外,沒有出現過。令人驚訝的是,主在這種最溫柔的愛之保證中,且在以色列於耶 31:18-19 表現出如此真誠而深刻的悔改之後,竟然又說出了另一句嚴厲的責備。在我看來,這段經文中有文字遊戲。即在耶 3:1-4;3:2 這部分,在內容和形式上與本篇講道最密切相關,先知給出了盡可能多的 שׁוּב 的變體,有時將這個觀念應用於以色列和猶大的身體意義上,有時應用於屬靈意義上。類似的變體,儘管程度較輕,也見於耶 8:4-5。在本段中,從耶 31:19 開始,שׁוּב 的觀念也構成了主要思想。然而,它被以不同方式修飾:在耶 31:16-17 中,該詞指肉體的回歸,在耶 31:18 中指屬靈和肉體的轉向,在耶 31:19 中指屬靈的疏離,在耶 31:21 中再次指以屬靈轉向為條件的肉體轉向。現在,當先知在耶 31:22 稱以色列為 שׁוֹבֵבָה 時,他難道不是想說以色列是一個對轉向很講究的人,一個以各種可能的方式應用 שׁוּב 觀念的人嗎?在我看來,先知透過接下來的句子又回到了《耶利米書》第 3 章的觀念。在本章開頭,他將一個男人回到他被棄絕的妻子身邊,而她同時又成了別人的妻子,稱為褻瀆土地的罪行。儘管以色列是這樣的妻子,耶和華仍呼喚她回到祂身邊。這就是我們這段經文所說的悔改。因為當主做了一件根據祂自己的律法迄今被認為是不允許的事情時,這當然是規則的例外,因此是一件新的、非凡的事情。如果現在我們問主怎麼會做出這樣的例外?——答案在耶 31:20 中給出。以色列對主做了這件事,他是祂心愛的孩子,祂無法忘記。以色列就像一塊磁鐵,不可抗拒地吸引著主。以色列,這裡以性別的特定名稱 נְקֵבָה 提及,使主轉向她,她也與 נֶבֶר 這個詞相對照,後者闡明了男性性別的特定區別。因此,弱者戰勝了強者。主回到祂被褻瀆的妻子身邊不僅是一件新事,而且這種帶回的力量來自弱者,以至於強者屈服於弱者。因此,我將 תְּסוֹבֵב 理解為「轉向,使之回轉」。雖然沒有經文可以證明 סוֹבֵב 真的是在這個意義上使用的(在它出現的任何地方,它意味著 circuire,《詩篇》26:6;55:11;59:7;59:15;《雅歌》3:2,或 circumdare;《申命記》32:10;《詩篇》7:8;32:7;32:10;《約拿書》2:4;2:6),這只是偶然的,因為在詞根意義上沒有什麼排除這種意義。詞根 סב 與 שׁוּב 在詞源上相關,在最廣泛的意義上具有轉向或回轉的含義。而它也可以代表 reverti,這由《詩篇》71:20-21 的經文顯示,其中動詞與 שׁוּב 互換。因此,不能否認 תסובב 可能意味著 reducit。 תִּשׁוֹבֵב 當然會更合適,特別是作為與 שׁוֹבֵבָח 更精確的對應,而且先知最初確實有可能寫的是 תשובב。無論是 שׁובבה,還是 שׁובּ 觀念對解釋整段經文的重要性,特別是理解對耶 3:1 的引用,都可能導致了變為 תסובב,除非這確實是抄寫員的錯誤。然而,完全沒有必要改變讀法,因為正如我們所展示的,即使是這樣,也給出了聯繫所要求的意義。在翻譯中表達這種文字遊戲極其困難,因為我們沒有具有相同多種含義的對應詞。我現在不知道比「你這反覆無常的女子」更好的譯法,儘管這個短語應用於一個民族時並不特別合適。這種解釋並非新的。它本質上是大多數拉比的解釋:「Proinde Hebræi hunc locum sic legendum contendunt: femina reducet virum, et hoc est novum in terra, at mulier, quæ passim aliis viris se prostituit, veteris mariti cupida, illum iterum sui amantem obtineat」。Muenster。據我所知,我對 שׁוֹבֵבָה 的解釋是新的,因為所有的註釋家都將該詞簡單地等同於 שׁוֹבָבָה。這段經文的其他解釋,其數量多如牛毛,都對語言或聯繫進行了暴力曲解。僅提及主要的幾個——古老的正統解釋,將「女子將環繞」等詞指代救主從童女所生,必須將 נקבה 理解為童女,這是一個該詞從未有過也不可能有過的含義。Abarbanel 解釋說「feminœ viros circumdabunt, i. e., superabunt」,將女子理解為軟弱的以色列人,將男子理解為他們強大的敵人。但這既不是一件新事,סובב 也沒有這個意義。「Femina vertetur in virum」是 Abulmalid, R. Tanchum 的翻譯,路德(在他聖經的早期版本中直到 1538 年)和現代的 Ewald 也跟隨了這一點。然而,將 תְּסוֹבֵב 改為 תְּסוֹבַב,或將前者譯為被動意義是勉強的:意義也必須與上下文一致。Schnurrer 提出的解釋,被許多現代註釋家所採用,是「女子將保護男子」,——但這既不符合聯繫,本身也不令人滿意。當女子保護男子時,要麼男子變成了女子,女子變成了男子,要麼根本不需要任何保護。——Hitzig 給出的解釋「femina ambibit virum」,也見於 Castalio 和 Clericus(參 Graf, S. 389),在意義上並非不恰當,但在語法上無法辯護。Hengstenberg,由於缺乏更好的解釋而依附於他的 Graf,將 סוֹבֵב 理解為「保持自己靠近,堅持依賴,尋求保護」(Christology, Eng. Tr., II., p. 429)。但這種譯法是從「環繞」的觀念發展而來的,這對於一個人相對於另一個人來說是無法宣稱的。由此獲得的意義也與詞語的原始意義相反,而譯法正是基於該意義。從詞根上講,Hengstenberg 的解釋與男子將以他的保護環繞女子沒有什麼不同,正如 Meier 在他的翻譯中實際所呈現的那樣。除了大型註釋書外,還有許多關於這段經文的專著。它們的清單可以在 Seb. Schmidt, Starke, J. D. Michaelis, Observ. in Jer., p. 248; Rosenmueller; Dietelmair in the Engl. Biblework, Tom. IX., S. 543 中找到。我補充 Andr. Dan. Habichhorst, Diss, de femina circumdante virum, 1670 和 1677。

[在英語和美國註釋家中,Blayney 譯為「一個女子將擊潰一個強壯的男子」。Henderson:「女子將環繞男子」,但在他的解釋中跟隨了 Blayney 和 Calvin,「耶和華將使他們中最軟弱的人成為他們最強大敵人的對手」。Wordsworth 保留了這些詞的解釋,將其指代童女的奇蹟受孕,引用了聖耶柔米、Jackson 和 Pearson 的信經作為支持,並參考了 Justin Martyr, Cyprian, Augustine, Luther, Œcolampadius, Chemnitz, Galatinus, Calovius, Huetius 等。Noyes 譯為「女子將保護男子」,並註釋道:「將會有一種和平與安全的狀態,因此那些被視為軟弱、無防禦能力且不適合戰爭的人,將有能力保衛國家」。Cowles 與 Naegelsbach 最為一致,將「女子」指代童女以色列,即上帝的子民,他們「不再不斷地去追隨其他愛人,而是會去(在尋求贏得她自己神聖主之愛的意義上)她自己的神聖主」。—S. R. A.]

教義與倫理

  1. Cautendorf 的牧師 Joh. Conr. Schaller 在他的《福音講道集》(Hof. 1742, S. 628)中說:「這些章節就像一片天空,閃爍著許多強有力且令人安慰的宣告的璀璨星辰,是一個天堂和遊樂園,相信的靈魂在那裡被令人愉悅的教導之花所滋養,並被甜美可口的恩典應許之蘋果所慰藉。」
  1. 關於耶 30:1-3。當時的以色列百姓沒有能力承受這樣的預言,它充滿了幸福和榮耀。他們會濫用它,聽完所應許的一切,然後只會更確定地推遲當時唯一必要的事情——真誠的悔改。因此,他們還不能聽到這篇榮耀的安慰性講道。它必須被寫下來,以便在適當的時候可以察覺到,主即使在祂不得不最嚴厲地威脅時,對百姓也有和平的意念,因此繁榮的時期並非偶然到來,也不是因為心態的改變,而是因為從一開始就構思並據此執行的計劃。
  1. 關於耶 30:7。主那偉大而可怕的日子(《約珥書》3:4)沒有人類日子的維度。它早已提前派出了它的先驅。是的,它本身已經破曉。因為既然透過外在神權政治的徹底毀滅,審判已從上帝的家開始(《彼得前書》4:17),我們就站在上帝日子的中間,站在世界審判的中間。那時雅各遭難的時期已經開始(耶 30:7),當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羅馬書》11 章),他將從中被拯救出來。
  1. 關於耶 30:9。基督是最高潛能的大衛,祂甚至更多。因為如果我們將大衛生命中所有預表性的點表示為一個圓,並從這些點中的每一個畫一條線,由此形成的大圓將只包含基督所給予的 πλήρωμα(豐滿)的一部分。然而,基督是真正的大衛,祂不像掃羅那樣因身材而被揀選,而僅僅是因為祂與上帝的內在關係(參《詩篇》2:7),祂的國度也不會在短暫的榮耀後結束,而是永遠長存;祂不會像掃羅那樣屈服於祂的敵人,而是會征服他們所有人,並將應許的最廣闊範圍賜給祂的國度;然而,
  1. 關於耶 31:3。「神對我們的愛源於愛本身,在祂之上或之外沒有其他原因,而是存在於神裡面,並存留在神裡面,以至於在神裡面的基督成為這愛的中心。因為愛在此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而是祂愛我們(約壹 4:10)。」——克拉默(Cramer)。「一切都歸功於恩惠(gratia),而非我們自己的功德。」——奧古斯丁(Augustine),《詩篇 31 篇》。福斯特(Förster):「在我做任何好事之前,祢就已經向我走來。願這些話語用永生神的筆寫在你們心上,好讓它們在婚禮之日像火焰一樣照亮你們。這是你們的出生證明,是你們的見證。願我永遠不忘記,祢為了救贖我付出了多大的代價。」——親岑多夫(Zinzendorf)。「神說:我的管教本身就是純粹的愛,雖然當時你不明白;你以後會明白的。」——迪特里希(Diedrich)。[「我傾向於英文譯本的結構,不僅因為動詞的後綴更自然地解釋為『我已吸引你』,而非『我已向你伸出』,而且因為這似乎隱含了對何 11:4 的引用:『我用慈繩愛索牽引你。』——在如此詮釋的經文中蘊含了一個偉大的道德真理,即:使人的驕傲謙卑、使剛硬的心變柔軟、使人因犯罪而羞愧悔恨的主要力量,來自於對神在基督及其十字架上所彰顯之愛的領悟。正是這愛,將恐懼或頑固的靈魂吸引到神聖恩惠的腳前。」——考爾斯(Cowles)。——S. R. A.]
  1. 關於耶 31:6。「這很好:以法蓮山上的守望者必須前往錫安。然而,他們從猶太祭司那裡得到了另一次探訪,這是他們在約翰所發起的偉大改革中無法預料到的,而這次改革的中心地之一就在以法蓮山上。撒馬利亞人離得不遠,以法蓮山甚至有這樣的榮耀:當主來到祂的殿時,祂在那裡就座教導。」——親岑多夫。「神的恩惠樂於戰勝最根深蒂固的偏見……沒有什麼話語能比這更能代表民族情感中更偉大、更良善的轉變:撒馬利亞透過她的屬靈守望者說:『起來,我們上錫安去,到耶和華我們神那裡。』」——考爾斯。「聖熱羅尼莫(S. Jerome)說:『Ascendamus in Sion, hoc est in Ecclesiam』(讓我們上錫安去,即教會)。根據這種觀點,這裡提到的守望者就是福音的傳道者。」——華茲華斯(Wordsworth)。——S. R. A.

『主耶穌,當我活在世上,求祢引導, 莫讓我自作主張,偏離祢的身旁。』」 ——親岑多夫。

  1. 關於耶 31:9。「我必領他們。這是一首古老的嘆息短詩,卻充滿了智慧與堅實的真理:——
  1. 關於耶 31:10。「那分散以色列的,必再招聚他。為什麼?因為祂是牧者。這不是狼群式的驅散。祂親自介入,然後他們分散,隨即又更有秩序地聚集在一起。」——親岑多夫。
  1. 關於耶 31:12-14。「Gaudebunt electi, quando videbunt supra se, intra se, juxta se, infra se(揀選者將歡喜,當他們看見在他們之上、之內、之旁、之下時)。」——奧古斯丁。「Præmia cœlestia erunt tam magna, ut non possint mensurari, tam multa, ut non possint numerari, tam copiosa, ut non possint terminari, tam pretiosa, ut non possint æstimari(天上的獎賞將如此巨大,以至於無法衡量;如此眾多,以至於無法數算;如此豐盛,以至於無法窮盡;如此珍貴,以至於無法估價)。」——伯納德(Bernhard)。——福斯特。
  1. 關於耶 31:15。「因為在神教會中,類似的情況在任何時代都會發生,拉結的哀哭是常見的。正如這哀哭是為了巴比倫的擄掠與壓迫,它也是對希律王屠殺無辜嬰孩之暴政的哀哭(太 2:1-7)。」——克拉默。「Premuntur justi in ecclesia ut clament, clamantes exaudiuntur, exauditi glorificent Deum(義人在教會中受壓迫以致呼求,呼求者蒙垂聽,蒙垂聽者榮耀神)。」——奧古斯丁。——福斯特。關於拉結的哀哭可被視為母親為失去孩子而哀哭的預表論(Typology),福斯特引用了居普良(Cyprian)的這句話:non amisimus, sed præmisimus(我們沒有失去,只是先送走了他們)(撒下 12:23)。[關於此經文應用於屠殺無辜嬰孩,請參閱 W. L. Alexander,《舊約與新約的聯繫》,第 54 頁,以及華茲華斯註釋中的 W. H. Mill。——S. R. A.]
  1. 關於耶 31:18。人的悔改必須始終是兩個因素的產物。若僅由人自己實現而沒有神,那將是虛假的悔改;若僅由神產生而沒有人,那將是強制的、人為的行為,毫無道德價值。然而,功勞與讚美始終在神那一方。祂賜下意志與執行力。若祂不管教我們,我們永遠學不會管教。若祂不將我們的思想引回我們所離開的父家(路 15),我們永遠不會想到要回頭。
  1. 關於耶 31:19。「神的兒女終生感到羞愧,他們因謙卑而無法抬起頭來。因為他們的罪在他們眼中總是顯得巨大,而神的恩惠對他們來說始終是不可思議的。」——親岑多夫。基督徒在重生的意識與成聖中進步得越遠,恩惠之光就升起得越燦爛,他就在這光中越清晰地察覺到,神所拯救他脫離的罪惡之夜是何等黑暗。[「最成熟、最飽滿的麥穗,頭垂得最低。」——S. R. A.]
  1. 關於耶 31:19。「寶貴十字架的用途是使我們臉紅(但 9:8),而不自以為無辜(耶 30:11)。正如父親看到孩子臉紅會感到欣慰,這種羞愧感也是一種令神喜悅的美德之花。」——克拉默。「Deus oleum miserationis suæ non nisi in vas contritum et contribulatum infundit(神只將祂憐憫的油傾倒在破碎與痛悔的器皿中)。」——伯納德。——福斯特。
  1. 關於耶 31:19。我幼年的羞辱。「幼年的罪不容易被遺忘(詩 25:7;伯 31:18)。因此,我們在年輕時應當謹慎行事,以免在老年時不得不咀嚼苦澀反思的殘渣。令人安慰的是,過去幼年的罪不會傷害真正悔改的人。Non nocent peccata præterita, cum non placent præsentia(當過去的罪不再令人喜悅時,它們就不再造成傷害)。」——奧古斯丁。「不再犯罪是悔改最好的標誌。」——克拉默。
  1. 關於耶 31:20。「這是令人安慰且沉重的話語,每個人都應銘記在心。神愛我們、撫摸我們,如同母親對待她乖巧的孩子。祂記念祂的聖約。祂的心渴望並破碎,行善是祂的樂趣。」——克拉默。「Ipsius proprium est, misereri semper et parcere(祂的本性就是永遠憐憫與寬恕)。」——奧古斯丁。「Major est Dei misericordia quam omnium hominum miseria(神的憐憫大過全人類的苦難)。」——同上。
  1. 關於耶利米書 31:23。「耶和華祝福你,公義的居所,聖潔的山哪。」「誠然,猶太人的山嶺從未獲得比這更大的榮耀,即女人的後裔曾在其上禱告、哭泣、變像、被殺,並升到諸天之上。」——辛岑多夫(Zinzendorf)。「不可否認,教會使整個地方成聖……耶穌的肢體是真實的守護天使,他們並非存在於想像中,而是建立在神的應許之上(太 25:40)。」——同上。
  1. 關於耶利米書 31:29-30。「所謂的家族咒詛對神的僕人沒有影響;人依然可以安然入睡。這並不是說我們應該繼續走前人的老路,例如,當我們的祖先透過罪惡的貿易獲得大量財富時,我們不應懷著神會祝福的希望,繼續用這些財富進行這種貿易……如果某項財產、房屋、權利或狀況受到咒詛,神的兒女可以透過謹慎的分離,很快地將自己從這些不安全的環境中解脫出來。因為當他們受了耶穌寶血的洗禮並蒙祂祝福時,任何咒詛都無法附著在他們身上。」——辛岑多夫。
  1. 關於耶利米書 31:29-30。「在新約中,藉著中保的血,父輩的債務憑據被塗抹了,人因重生而不再受父輩債務的束縛,而這些債務是他出生時就背負的。正如中保親自說的:『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太 23:9)。根據這一點,我們確實發現了另一種出生,我們不再繼承父親,而是與父永遠同活。」——奧古斯丁(Augustine),《駁朱利安》(contra Julian),VI. 12,引自吉斯勒(Ghisler)。
  1. 關於耶利米書 31:31。「在古卷中,除了這處先知經文外,幾乎找不到或很難找到對新約的提及,以至於它完全以這個名稱來稱呼。因為在許多地方,這件事被預示和宣告將要發生,但並沒有像這裡這樣明確地寫出這個名稱。」——奧古斯丁,《論靈與字》(de Spir. et Lit. ad Marcellin),第 19 章(該處至第 29 章對此段經文有詳細討論),引自吉斯勒。——「在整本舊約中,沒有哪一段經文像這裡一樣,如此清晰明確地表達了律法僅僅是παιδαγωγός(paedagogos,訓蒙師/監護人)的觀點。儘管有些注釋家認為這段經文僅僅是對以色列人的責備,而非對舊約的責備,但他們這樣做只是表明他們沒有理解這些話的簡單含義。」——埃伯哈德(Ebrard),《希伯來書注釋》,第 275 頁。
  1. 關於耶利米書 31:31 及後續經文。「由於舊人的罪愆,這罪愆無法透過命令與威嚇的字句得到醫治,因此稱之為舊約;而稱之為新約,則是因為聖靈的新樣,這新樣醫治了新人,使其脫離了舊性的惡習。」——奧古斯丁,《論字句》(c. Lit.),第 19 章。
  1. 關於耶利米書 31:33。「那麼,神親自寫在人心中的律法是什麼呢?不就是聖靈的親自臨在嗎?聖靈是神的手指,祂的臨在將愛澆灌在我們心中,這愛就是律法的總結和誡命的終極目的。」——奧古斯丁,同上,第 20 章。
  1. 關於耶利米書 31:34。「先知所說的新約時代,即『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等等,之所以是新約時代,難道不是因為它應許了新約的永恆賞賜,即對神本身最蒙福的瞻仰嗎?」——奧古斯丁,同上,第 24 章。
  1. 關於耶利米書 31:33-34。「這就是律法與福音、形式與實質之間蒙福的區別。因此,無論大小,青年與長者,學生比老師更有學問,年輕人比古人更有智慧(約壹 2:20 及後續經文)。原因在此:——因為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這是上述一切的原因;沒有這一點,誰也無法成就。罪得赦免使人們眼睛上的鱗片脫落,賦予他們開朗的性情、清晰的概念和清醒的頭腦。」——辛岑多夫。
  1. 關於耶利米書 31:35-37。「儘管個別教會可能完全背道,但大公教會卻從未背道,也永遠不會背道。因為神極其宏大的應許阻擋了這一切,其中耶利米書 31:37 所載的應許佔據了極其重要的地位。」——福斯特(Förster)。
  1. 論耶利米書 31:38–40。「耶路撒冷終有一天會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偉大。這不應從字面上理解,而應從屬靈上理解。耶路撒冷將存在於任何有信徒靈魂的地方,其範圍將無窮無盡,並涵蓋迄今為止所有不潔和失喪的事物。這正是先知所教導的,他以當時人們所能理解的形象來呈現。加利伯山(Gareb)——可能是痲瘋病人的居所,是上帝所揭露並擊打之罪人的象徵——以及受咒詛的欣嫩子谷(Ben-Hinnom),都將被納入聖城之中。上帝的恩惠終有一天會成就這一切,以色列也將因此顯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榮耀。」——迪特里希(Diedrich)。

講道與實踐

  1. 論耶利米書 30:5–9。三位一體主日後最後幾個主日或將臨期第二主日的講道。世界審判之日是一個偉大的日子。因為它是:(1) 對全世界而言,是一個焦慮與恐懼的日子;(2) 對主的教會而言,是一個從一切苦難中得拯救的日子;(3) 對教會所展望的一切幸福而言,是一個實現的日子。
  1. 論耶利米書 30:10–12。教會在極大試煉中的安慰。1. 它確實應得這試煉(耶 30:12);2. 因此它受管教,但卻是適度的;3. 它不會滅亡,反而會再次享受平安。
  1. 論耶利米書 30:17。「人類的修復者。1. 對基督教聖禮及其伴隨的上帝屬性啟示的信心,是唯一能回應人類心靈與理性對更高道德完美狀態之渴求的答案。2. 基督教提議維持這個世界與那個聖潔、真理的永恆世界之間的溝通。3. 它透過確認並引導那種希望的原則來滿足我們的需求,這種希望即使在我們日常的世俗生活中,也常被迫用來替代幸福;4. 透過它呈現給我們情感的可愛對象。」——阿徹·巴特勒(Archer Butler)— S. R. A.
  1. 論耶利米書 31:1–2。《律法與見證》(Gesetz und Zeugniss),1864年,第1期。阿爾費爾德(Ahlfeld)的葬禮講道。
  1. 論耶利米書 31:2–4。同上,1865年,第1期。貝瑟(Besser)的葬禮講道,第32頁及以下。
  1. 論耶利米書 31:3。C. Fr. 哈特曼(Hartmann)(《婚禮、學校、教義問答與生日講道集》,C. Chr. Eberh. Ehemann編輯,圖賓根,1865年)。婚禮講道。1. 對已領受之上帝之愛的感恩復興。2. 為每日享受這份愛而作的懇切努力。3. 每日對希望的滋養。
  1. 論耶利米書 31:3。弗洛里(Florey)。《墓前的安慰與警告》,第一卷,第253頁。論上帝之愛對祂兒女的吸引力。它們是:1. 無數的,卻常被忽視;2. 強大的,卻常被抗拒;3. 充滿祝福的,卻常被閒置。[關於此經文的實踐性評論,亦可參見托魯克(Tholuck)的《靈修時刻》(Stunden der Andacht),第11篇。— S. R. A.]
  1. 論耶利米書 31:9。埃爾朗根(Erlangen)的比亞羅夫斯基(V. Biarowsky)院長的懺悔講道(載於帕爾默(Palmer)的《福音派臨時講道集》,第二系列,第一卷,斯圖加特,1850年)。每一次領受聖餐都是回到應許之地的歸途,每一位聖餐的賓客都會起身前來。1. 我們該如何前來?(哭泣與祈禱)。2. 我們將找到什麼?(救恩與祝福、能力與生命、恩惠與幫助)。
  1. 論耶利米書 31:18-20。將悔改與地球及太陽的運行作比較。1. 離棄神的人,就像行星遠離太陽;他盡其所能地逃離神(參《雅歌》2章)。然而,愛並沒有放過他:a. 他受管教(冬日、寒冷、長夜、短晝);b. 他接受管教,並回歸到靠近太陽的位置(夏日、溫暖、光明、生命)。參閱:Brandt, Altes und Neues in extemporirbaren Entwürfen, Nüremberg, 1829, II. 5。

[頑梗的罪人順服神。I. 描述一個頑梗、不悔改的罪人在受苦的杖下感到痛苦時的感受與行為:他悖逆——直到被制伏。II. 藉著神的恩惠,苦難所產生的新觀點與感受:(a) 知罪與罪性;(b) 禱告;(c) 反思神在悔改中施加恩惠的果效。III. 一位管教卻慈悲的神,注視著結果等,(a) 如同一位慈父掛念他悔改的孩子;(b) 垂聽他的哀告、認罪與懇求;(c) 宣告祂赦免的決心。Payson.—S. R. A.]

  1. 論耶利米書 31:31-34。降臨節第一主日講章,Diechert 牧師於格羅寧根(Gröningen)講述,《雅各之星》(S Stern aus Jakob)。I. 斯圖加特,1867年。
  1. 論耶利米書 31:33-34。我們屬於神的子民嗎?1. 我們有聖潔嗎?2. 我們有知識嗎?3. 我們有應許給這子民的平安嗎?(Caspari 載於 Dittmar 的《講章集》,埃爾朗根,1845年)。
  1. 論耶利米書 31:33-34。藉著聖洗禮的洗滌,在恩典之約中,一切都更新了。1. 死去的變為活的。2. 晦暗的變為明亮的。3. 寒冷的變為溫暖的。4. 被捆綁的變為自由的(Florey, 1862)。

耶利米書 31:31-40

  1. 恩典之約

耶利米書 31:31-40

31 耶和華說:「看哪,日子將到, 我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恩典之約: 32 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 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恩典之約。 他們雖作我的丈夫,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 33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恩典之約乃是這樣: 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 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34 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 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 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 35 那使太陽白日發光, 使星月有定例,黑夜發光, 又攪動大海,使海中波浪砰訇的, 萬軍之耶和華是祂的名。祂如此說: 36 「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廢掉, 以色列的後裔也就在我面前斷絕,永遠不再成國。這是耶和華說的。」 37 耶和華如此說:「若有人能量度上天, 尋察下地根基, 我就因以色列後裔一切所行的棄絕他們。這是耶和華說的。」 38 耶和華說:「看哪,日子將到, 這城必為耶和華建造,從哈楠業樓直到角門。 39 準繩必往外展出, 直到迦立山,又轉到歌亞。 40 拋屍和倒灰的全谷, 和一切田地,直到汲淪溪, 直到東方馬門的拐角, 都必歸耶和華為聖, 不再拔出,不再傾覆,直到永遠。」

釋經與評論

這段預言在關於恩典之約的應許中達到了頂峰(耶 31:31)。這個恩典之約是我們在耶利米書 31:29-30 中所見道德狀況的基礎。因為恩典之約的本質,與那被破壞的舊約(耶 31:32)不同,它將是一種與神內在的核心聯合(耶 31:33),其結果是,就人而言,外在的教導將變得多餘;就神而言,其基礎是祂那挽回祭般的愛(耶 31:34)。這個約還有兩個進一步的特徵:1. 它將是永恆的,如同自然的永恆條例(耶 31:35-37);2. 它也將帶來聖潔生命的元素,滲透到自然領域中。耶路撒冷在內心深處對主將是如此聖潔,以至於連城郊那些像其他城市一樣曾是不聖潔的地方,現在也因被聖化而算作城市本身的一部分(耶 31:38-40)。

耶 31:31-32。看哪……耶和華。這裡先知的論述同樣延伸到民族的兩半。主將與全以色列立恩典之約(耶 32:40;耶 50:5;賽 55:3)。這個恩典之約與主在「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以色列祖宗所立的舊約形成對比。若將這「日子」理解為西奈山的停留是錯誤的,同樣地,將其限制在出埃及的那一天(出 12:51;出 13:3-4)也是錯誤的。立約包含兩件事:履行與條件或要求;耶和華與以色列民之間的立約過程,持續了整個摩西立法時期,正如領出埃及的過程持續了那麼久。這種引導直到應許之地才結束,從出埃及之日到他去世之日,摩西從未停止給百姓頒布律法(《出埃及記》12章至《申命記》32章)。既然在語法上沒有必要將「日子」按字面意義理解(參賽 11:16;撒下 21:12;撒下 22:1),我們就有理由將耶 31:32 的約理解為耶和華藉由摩西的中保作用,在不同階段所立的約(申 29:1;參 Kurtz, Gesch. d. A. B. II., S. 522 [《舊約歷史》]),並要求遵守律法作為條件(參申 29:24;申 28:1 sqq.;13 sqq.)。——「我與他們所立的約」。這無論如何都要指代「我的約」,因為這也是句子前文的主要概念。——「他們」是強調語:是他們破壞了約,不是我。這個約的弱點在於它可能被破壞,如果神只立了這個約,那麼對祂的全知或祂聖潔的愛就可能產生懷疑。然而,第一個約只是初步的、預備性的和預表論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七十士譯本(LXX)在耶 3:14 譯為 κατακυριεύσω ὑμῶν(我必作你們的主),在此處譯為 ἠμέλησα αὐτῶν(我厭棄了他們)。《希伯來書》8:9 亦同。從上下文來看,我們當然期望有一個與「破壞」相對應的概念,即一個用來指代耶和華與背約者關係的詞。同時,語法上的考量要求我們將 בָּעַל(ba'al)取其在其他地方所具有的含義,即「擁有」,且(主要)作為配偶。但我們不能像 Hengstenberg 那樣,將「我雖作他們的丈夫」這句話視為一個應許(我將娶他們),因為那將是預先佔用了耶 31:33 中思想的轉折;我們更應該像 Ewald 那樣,將其視為對事實的對立陳述:儘管我是他們的丈夫。因此,重點在於「丈夫」的概念,意義是:這不是一個在平等地位(inter pares)之間締結、雙方皆可放棄的約,而是他們所破壞的約;這是一個婚姻盟約,其中他們代表妻子,而妻子絕無理由要求解除婚姻關係,或將其付諸實行。[「正確的譯法可能是:因此我厭棄了他們(源自 bâal,拒絕、厭惡)。參見敘利亞譯本、Pococke(Port. Mosis, pp. 5–10, Gesenius, 130)以及 Mr. Turpie 的重要著作《新約中的舊約》(The Old Testament in the New, pp. 251, 252)」。Wordsworth.—S. R. A.]

耶 31:33-34。但這是……不再記念。כִּי(ki)是「因為」,但在這裡有「但」的意思,因為它與耶 31:32 中的「不」相對應。參 Naegelsb. Gr., § 110, 4。——「那些日子」。這裡沒有說「這些」,因為這指的是現在的日子,而所用的詞指的是更遙遠的日子,即那些將在轉向良善(שׁוּב שְׁבוּת,耶 31:16 sqq.)之前的日子。——「我要將……放在他們裡面」等。先知顯然想到了律法的石版,上面寫著作為律法核心的十「誡」。這種外在地強加於人、由次要中保(加 3:19)頒布的誡命律法(弗 2:15;西 2:14),是 ἀσθενὴς καὶ ἀνωφελής(軟弱無益的,來 7:19),因此也說它 οὐδὲν ἐτελείωσεν(沒有成全什麼,來 7:19)。它只是為了讓人意識到人類主體在自身條件下,距離滿足聖潔神的要求有多遠,即律法是為了產生對罪的確信(羅 3:20)。只有在律法活潑地寫在其中並居住其中的心,即只有與神旨意合一、因而自由的人類意志,才能持續與神立約(耶 32:40;耶 24:7;結 11:19;林後 3:3)。只有在這種情況下,神才真正是人的神,而百姓才是神的子民。作神就是成為最崇高的存在,因此是最高的善,是生命的源頭與終點。只有當神這樣對待人時,祂才真正是他的神。而只有與神處於這種關係中的百姓,才是真正的神的子民(參耶 7:23)。——Hengstenberg 認為舊約與恩典之約之間只有數量上的差異,沒有質量上的差異。「與本節平行的,是神關於澆灌聖靈的應許,珥 3:1-2(耶 2:28-29),因此我們對那段經文的評論也適用於此……正如新約相對於舊約,從來沒有一個絕對的新開始,而總是只有成全……所以關於聖靈的賜予,約珥只是用豐盛取代了匱乏,用眾多取代了少數」[《基督論》,英譯本 II., p. 439]。誠然,舊約中沒有任何法律條文在新約中被宣佈為錯誤(太 5:17-19);誠然,即使在舊約下,人們也知道律法若要被成全,不能僅僅外在地擺在眼前,或僅僅在頭腦中,而必須在心裡(申 30:6;詩 40:9;箴 3:1-3)。但上述經文中提到的這種舊約式的「在心裡」,與耶利米在此處所指的完全不同。有許多敬畏神的猶太人將律法放在心上,在心中愛主,並盡心愛主,但他們中有誰是因這種對律法的遵守而稱義的呢?我們稍後會再回到這一點。

耶 31:34。不再教導……等。Theodoret 說:τῶν δὲ ῥητῶν τούτων τέ τέλος ὁ μέλλων δὸξεται βίος(這些話的終極目標是未來的生命)。然而,我們沒有跡象表明耶 31:34 的預言將在前後文所說之外的時間實現。沒有任何經文顯示舊約先知對天上的狀態做出過預言。因此,先知向他的聽眾展示了一個地上的發展時期,在那裡,聖靈的啟示(珥 3:1-2;約 6:45)將引導每個人自己達到對神本質上正確的認識。這當然並不否認相互的幫助。——「因為他們……都必認識我」。在這些話中,先知指出了先前所提恩典恩賜的適當基礎。希伯來書的作者也這樣理解這段經文,引用耶 10:16 sqq.(與耶 8:7 sqq. 相區別),因此在 διδοὺς νόμονς μου ἐπὶ καρδίας αὐτῶν καὶ ἐπὶ τὴν διάνοιαν αὐτῶν ἐπιγράψω αὐτούς(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心上,寫在他們的意念上)之後,他直接加上了耶 31:34 的結尾詞,καὶ τῶν ἁμαρτιῶν αὐτῶν καὶ͂ῶν οὐ μὴ μυησθήσομαι ἔτι(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只有在藉由真正的代贖祭所帶來的真實(而非僅僅是理想和假設的)罪得赦免被賦予時(參來 10:1-4),才可能有兒子的靈的交通(加 3:2;加 3:6),從而產生真正的知識,以及按照神旨意而行的真實生活。這也構成了舊約與新約之間最根本的客觀差異:在前者,一切都是影兒和預表論,後者才擁有美物本身的實體(來 10:1)。直到十字架上的祭物被獻上,聖殿的幔子才裂開,通往神的道路才真正開啟。現在,即使指向摩西和以利亞(太 17:3),可以肯定的是,在我們主受死與復活之前,沒有人領受過「敬虔的奧祕」(提前 3:16)的知識。約翰比先知更大,然而天國裡最小的比他還大(太 11:9 sqq.)。因此,必須好好觀察「因為」在「我要赦免」之前的含義。在這裡我們也學到了 כָּרָתַּי בדית(立約)的含義。毫無疑問,將其理解為「constituere,建立、安排」是不正確的,因為在其他所有地方,它都意味著締結一個約。但當神締結一個約時,祂同時也是意志與執行的運作者,因此在這段經文中只提到了神的恩賜。同時,我們既沒有理由也沒有條件為恩典之約的締結給出一個明確的歷史日期。如果我們將受難日指定為神進入恩典之約關係的時刻,那麼在人類這一邊,就沒有相應的接受日期。事實上,約在最崇高的意義上被「賜予」,這本身就包含了接受的必要性。神不會為了不確定性而賜下祂的兒子。接受包含在給予之中。事實上,約的成員數量是藉由個別信徒的陸續加入而變得豐滿的。

耶 31:35-37。耶和華如此說。恩典之約不僅因其內在性,而且與此密切相關地,因其永恆的持續性,而與舊約區別開來。舊約被以色列破壞,因此該民族被耶和華棄絕。這在新約下將不再發生。這將如同第二次的自然條例。它將像偉大的自然律一樣不可動搖。——「那使太陽……」等。先知心裡想的是創 1:14。參詩 136:8。「以及……的定例」等表達,似乎是伯 38:33 的回憶,這在耶 33:25 中表現得更為明顯。——「又攪動大海」等,取自賽 51:15。在那裡,主的能力,正如它在歷史和自然界的奇蹟中所展現的那樣,是為了以色列的安慰而陳述的。這裡所有的重點都在於神所創造的自然條例的固定性和穩定性。神能攪動強大的海洋,與其說是自然秩序不可侵犯的例子,不如說是祂能力的證明,因此該表達很可能源自以賽亞。

耶 31:36。這些定例若能……等。自然律是不可侵犯的,同樣地,以色列作為一個民族也必將永遠在主面前持續存在(耶 33:20-26;詩 89:37-38)。這裡自然會產生一個問題:為什麼耶和華將以色列民的永恆持續提升到自然律的地位?答案在耶 31:37 中給出(這並不像 Graf 所認為的那樣軟弱無力),但不是解決了這個問題,而是宣告歷史事實的基礎,就像我們頭上的天無法測度,我們腳下的地根基無法尋察一樣神祕。參耶 33:22;耶 33:26。

耶 31:38-40。看哪,日子將到……直到永遠。——哈楠業樓。正如所公認的,這座塔標誌著耶路撒冷的東北角。它也出現在亞 14:10;尼 3:1;尼 12:39 中。角門(參王下 14:13;代下 26:9,以及 שַׁעַד הַפִּנִּים,亞 14:10)標誌著西北角。參 Raumer, Paläst. S. 290。因此,這兩點定義了城市的北界。由於哈楠業樓和角樓是城市防禦工事的一部分,這一側似乎沒有進一步的擴展。——「往外展出」,ננדו(nendo),運動的賓格,回答「往哪裡去?」的問題。到它的對面,即直出。參摩 4:3;書 6:5;書 6:20。——迦立山在此僅作為地名出現,作為人名出現在撒下 23:38;代上 11:40。根據 נָרָכ(scabies,疥癬,利 21:20;利 22:22),這個詞的意思一定是「長疥的、痲瘋的」。根據其他定位,正如 Graf 所表明的,這一定是指西南角。歌亞(נעָה)是什麼,完全不確定。這個詞只在這裡出現。迦勒底語譯本為 בְּרֵכַת עֶנְלָא(牛池),敘利亞譯本為 lormeto,即岩石山,似乎是指安東尼亞城堡突出的岩石(Hitzig, Fuerst)。Vitringa 和 Hengstenberg 將其視為 נל נועתה,即各各他。但詞源學和地形學都非常不確定。拋屍和倒灰的谷毫無疑問是南部的欣嫩子谷,因為那是城市所有垃圾流向或被運往的地方(參耶 19:2 的注釋)。פֶנֶר(peger)是人或獸未埋葬的屍體(耶 41:9;創 15:11),דֶּשֶׁן(deshen)特別是指燒脂的灰(利 1:16;利 4:1)。將其視為營外焚燒的廢物之灰,比視為祭壇上焚燒的祭物(肉、皮、糞,利 4:11-12;利 7:17;利 7:19;利 8:17;利 8:32;利 9:11;利 16:27;利 19:6)和衣物(利 13:52;利 13:55;利 13:57)的灰更好。馬門在城東,靠近聖殿(尼 3:18;尼 12:39-40)。就我們從這些地理定位中大體能感知到的而言,這主要不是像結 48:15 sqq. 那樣關於城市的擴展。因為根據所提到的邊界,空間的增加相對微不足道。只有在西南、南,以及無論如何是在東南,城市才增加了一些小部分。重點在於,通過這種擴展,那些不聖潔的地方將被變為聖潔。它們曾是城市的邊緣地帶。如果連這些地方都被加入城市,這表明城市不再需要這樣的地方。它本身對主是如此徹底地聖潔,以至於它將沒有什麼不聖潔的東西需要拋棄。沒有不潔的將進入(啟 21:7),因此沒有不潔的將從中產生。它將被徹底聖化和啟迪,因此永遠安全,免於毀滅。

腳註:

[24] 耶 31:32。——關於 הֶ‍ֽהֶזקוּ 的標點,參 Olshausen, § 192 f。

[25] 耶 31:34。——關於 לְמִן,參耶 7:7;耶 7:25 的注釋。

[26] 耶 31:38。——בָאִים(ba'im),在 Chethibh(書寫文本)中缺失,但由 Keri(閱讀文本)補上,在耶利米書中如此頻繁出現的公式中,其他地方都沒有缺失。這可能是一個書寫錯誤。

[27] 耶 31:39。——馬所拉學者將 קָוה(qaveh)讀作 קָו(qav,此處如王上 7:23;亞 1:16)。雖然 קָו 是常見形式,但 קָוֶה(參 שָׂדֶה)的形式也不應被懷疑。

[28] 耶 31:40。——詞 שְׁרֵמָה(sheremah)並不存在,也沒有找到詞根 שָׁרַם。因此我們必須按照馬所拉學者讀作 שְׁדֵמוּת(shedemoth,參賽 37:27;賽 16:8;哈 3:17;申 32:32;王下 23:4)。

教義與倫理

  1. Cautendorf 的牧師 Joh. Conr. Schaller 在他的《福音講章》(Hof. 1742, S. 628)中說:「這些章節就像一片天空,閃爍著許多強有力且安慰人心的宣告之璀璨星辰,是一個天堂和遊樂園,信徒的靈魂在那裡被令人愉悅的教導之花所滋潤,並被充滿恩典應許的甜美蘋果所慰藉。」
  1. 論耶利米書 30:1-3。以色列百姓當時沒有能力承受這樣充滿幸福與榮耀的預言。他們會誤用它,聽完應許後,反而更肯定地推遲了當時唯一必要的東西——真誠的悔改。因此,他們還不能聽到這篇榮耀的安慰之詞。它必須被寫下來,以便在適當的時候可以察覺到,主即使在祂不得不進行最嚴厲威脅的時候,對百姓也有平安的意念,從而使繁榮時期並非偶然到來,也不是因為心意的改變,而是因為從起初就構思並據此執行的計劃。
  1. 論耶利米書 30:7。主那偉大而可怕的日子(珥 3:4)沒有人類日子的維度。它早已提前派出了使者。是的,它本身已經破曉。因為既然藉由外在神權政治的徹底毀滅,審判已從神的家開始(彼前 4:17),我們就站在神日子的中間,站在世界審判的中間。那時雅各遭難的時期已經開始(耶 30:7),當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他就要從中被拯救出來(《羅馬書》11章)。
  1. 論耶利米書 30:9。基督是大衛最高潛能的體現,祂甚至更多。因為如果我們將大衛生命中所有典型的點表示為一個圓,並從這些點中的每一點畫一條線,由此形成的大圓將只包含基督所賦予的 πλήρωμα(豐滿)的一部分。然而,基督是真正的大衛,祂不像掃羅那樣因身體高大而被揀選,而僅僅是因為祂與神內在的關係(參詩 2:7),祂的國度也不會在短暫的榮耀後停止,而是永遠長存;祂不會像掃羅那樣屈服於敵人,而是會征服他們所有人,並將應許給祂國度的最廣闊疆域賜給祂;這一切當然不是沒有像大衛那樣經歷最痛苦的試煉。
  1. 論耶利米書 30:11。「父性管教的方式是適應性的,彷彿懸掛在神審判的秤上,因此不是無限的,而是有度的。」「基督將教會立為祂十字架的繼承者。Gregor. M.」Förster。
  1. 論耶利米書 30:14。「當鞭子超越了我們忍耐的美德時,必須非常恐懼,以免因我們的罪孽,我們不再是被父親管教的孩子,而是被主當作敵人擊打。Gregor. M. Moral. XIV. 20, on Job 19:11。」Ghisler。
  1. 論耶利米書 30:17。「神對凡人的護理是救贖性的,在擊打之前,祂就為了醫治而調配藥物,並用仁愛φιλανθρωπίᾳ)磨礪祂憤怒的劍。Evagr. Hist. Ecc 4:6。」——「當你陷入試探時,要相信,如果祂不知道你能逃脫,祂就不會允許你陷入其中。Theophyl. in cap. 18 Joh.」Förster。——「我先擊打,然後更好地醫治。Theophyl. in Hosea 11。」Ghisler。
  1. 論耶利米書 30:21。「這神的教會將擁有一位來自其內部的君王——耶穌,藉由童貞女馬利亞,祂與我們有相同的血肉,祂親近神,這是無人能及的,因為祂是神的形象、神的兒子,同時也是在祂所有苦難中完美、聖潔、唯一順服的人子。這位君王是與神的中保和和好者;祂也是大祭司,成全了所有的義,正如我們挽回祭所必需的那樣。擁有這樣一位帶領我們親近神的君王,是何等的榮耀,這就是我們的榮耀!」Diedrich。
  1. 論耶利米書 31:1。「沒有比這更大的應許:我要作你的神。因為如果祂是我們的神,我們就是祂的受造物、祂的救贖對象、祂的聖徒,根據基督教信仰的所有三個信條。」Cramer。
  1. 論耶利米書 31:2。「粗糙的堆積物必須被劍篩選,但那些倖存下來的人,儘管在生命的曠野中受苦,卻在神面前蒙恩,這些真正的以色列人,神領他們進入祂的安息。」Diedrich。
  1. 論耶利米書 31:3。「神對我們的愛源於愛,在自身之上或之外沒有其他原因,而是存在於神裡面,並留在神裡面,因此那在神裡面的基督就是它的中心。因為愛在此,不是我們愛神,而是祂愛我們(約壹 4:10)。」Cramer。「一切都歸於恩惠,而非我們的功德。Augustine in Psalms 31。」Förster。「在我做任何好事之前,祢就已經向我走來。讓這些話用永生神的筆寫在你們的心上,好讓它們在婚禮之日像火焰一樣照亮你們。這是你們的出生證明,你們的推薦信。願我永遠不要忘記,救贖我花費了祢多少代價。」Zinzendorf。「神說:我的管教甚至是純粹的愛,雖然當時你不明白;你以後會明白的。」Diedrich。[「我傾向於英文譯本中的結構,因為動詞的後綴更自然地是『我已吸引你』,而不是『我已向你吸引』,並且因為這裡似乎隱含地提到了何 11:4,『我用慈繩愛索牽引你』。——這段經文包含了一個偉大的道德真理,即:使人的驕傲謙卑、軟弱他剛硬的心,並使他因羞愧和悲傷而從犯罪中退縮的主要力量,來自於他對神在基督和祂十字架上所彰顯之愛的領悟。正是愛,將恐懼或頑固的靈魂吸引到神聖恩惠的腳前。」Cowles.—S. R. A.]
  1. 論耶利米書 31:6。「很好:以法蓮山上的守望者必須去錫安。然而,他們受到了猶太祭司的另一次訪問,這是他們在約翰所引進的大悔改中無法預料到的,而約翰的基地就在以法蓮山等地。撒馬利亞人並不遙遠,以法蓮山甚至有這樣的榮譽:當主來到祂的聖殿時,祂在那裡就座為師。」Zinzendorf。[「神的恩惠喜歡戰勝最根深蒂固的偏見……沒有什麼話能比這些更能代表民族情感中更偉大、更仁慈的轉變:撒馬利亞藉由她的屬靈守望者說:『我們上錫安去敬拜,因為我們的神在那裡。』」Cowles。「『讓我們上錫安去,也就是去教會』,聖耶柔米說。根據這個觀點,這裡提到的守望者就是福音的傳道者。」Wordsworth.—S. R. A.]
  1. 論耶利米書 31:9。「『我必領他們』。這是一句古老的嘆息對句,但充滿了智慧和堅實的真理:——『主耶穌,當我活在世上,求祢引導我,莫讓我自作主張,偏離祢身旁。』」——Zinzendorf。
  1. 論耶利米書 31:10。「那分散以色列的,也必招聚它。為什麼?祂是牧者。這不是狼群式的分散。祂伸出祂的手,然後他們分開,隨即又更有秩序地聚在一起。」Zinzendorf。
  1. 論耶利米書 31:12-14。「當選民看見在他們之上、之內、之旁、之下都有神時,他們必歡喜。Augustine。」——「天上的獎賞將是如此之大,以至於無法測量;如此之多,以至於無法數算;如此之豐盛,以至於無法終止;如此之珍貴,以至於無法估價。Bernhard。」Förster。
  1. 論耶利米書 31:15。「因為在神的教會中,任何時候都有類似的情況,拉結的哀哭是常見的。因為正如這哀哭是為了巴比倫的擄掠和壓迫,它也是為了希律王屠殺無辜嬰孩的暴政(太 2:1-7)。」Cramer。「義人在教會中受壓迫以致哀哭,哀哭者被垂聽,被垂聽者榮耀神。Augustin。」Förster。——關於這一點,拉結的哀哭可以被視為母親為失去孩子而哀哭的預表論,Förster 引用了居普良的這句話:我們沒有失去,只是先送走了(撒下 12:23)。[關於這節經文在無辜嬰孩被殺事件上的應用,請參閱 W. L. Alexander, Connexion of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 p. 54, 以及 Wordsworth 在此處注釋中的 W. H. Mill。—S. R. A.]
  1. 論耶利米書 31:18。人的悔改必須始終是兩個因素的產物。如果人單獨帶來而沒有神參與的悔改,將是空洞的偽裝;如果神在沒有人參與的情況下產生的悔改,將是強制的、人為的事件,沒有任何道德價值。然而,功勞和讚美始終在神的一邊。祂賜下意志和執行。如果祂不管教我們,我們永遠不會學會紀律。如果祂不把我們的思想引回我們所離開的父家(路 15章),我們永遠不會想到要回去。

18.

  1. 關於耶利米書 31:23:「耶和華賜福給你,公義的居所,聖潔的山哪。」——「毫無疑問,猶太人的山嶺從未獲得過比這更大的榮耀:婦人的後裔曾在其上禱告、哭泣、變像、被殺,並升到諸天之上。」(親岑多夫,Zinzendorf)。「不可否認,教會使整個地方成聖……耶穌的肢體是真正的守護天使,他們並非存在於想像中,而是建立在神的應許之上(馬太福音 25:40)。」(同上)。
  1. 關於耶利米書 31:29-30——「所謂的家族咒詛對神的僕人沒有影響;人依然可以安然入睡。這並不是說我們應該繼續走前人的老路,例如,當我們的祖先透過罪惡的貿易獲得大量財富時,我們不應懷著神會賜福的希望,繼續從事這種貿易……如果某項財產、房屋、權利或狀況帶有咒詛,神的兒女可以透過謹慎的隔離,很快地將自己從這些不安全的環境中解救出來。因為當他們受了耶穌寶血的洗禮,並蒙祂賜福時,任何咒詛都無法附著在他們身上。」(親岑多夫)。
  1. 關於耶利米書 31:29-30——「在新約中,藉著中保的血,父輩的債務契約被塗抹了,人因重生而不再受父輩債務的束縛,而這些債務是他出生時所背負的。正如中保親自說的:『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馬太福音 23:9)。因此,我們找到了另一種出生,我們不再繼承父親的產業,而是與父永遠同活。」(奧古斯丁,《反朱利安》,卷六,12,引自吉斯勒,Ghisler)。
  1. 關於耶利米書 31:31——「在古老的書籍中,除了這處先知經文外,幾乎找不到或很難找到關於新約的記載,以至於它完全以這個名稱來稱呼。雖然在許多地方暗示並預言了未來將有此事,但並未明確寫出這個名稱。」(奧古斯丁,《論靈與字》,致馬塞利努斯,第19章,其中至第29章對此段經文有詳細討論,引自吉斯勒)。——「在整本舊約中,沒有哪一處經文像這裡一樣,如此清晰明確地表達了律法僅僅是παιδαγωγός(paedagogus,訓蒙師/監護人)的觀點。儘管有些注釋家認為這段經文僅僅是對以色列人的譴責,而非對舊約的譴責,但他們這樣做只是表明他們沒有理解這些話語的簡單含義。」(埃伯哈德,Ebrard,《希伯來書注釋》,第275頁)。
  1. 關於耶利米書 31:31 及後續經文——「由於舊人的罪惡,這罪惡無法透過命令與威脅的字句得到醫治,因此稱之為舊約;而稱之為新約,是因為聖靈的更新,這更新醫治了新人,使其脫離了舊性的敗壞。」(奧古斯丁,《論字句》,第19章)。
  1. 關於耶利米書 31:33——「那麼,神親自寫在人心中的律法是什麼呢?不就是聖靈的親自臨在嗎?聖靈是神的手指,祂的臨在將愛澆灌在我們心中,這愛就是律法的總結和誡命的終極目的。」(奧古斯丁,同上,第20章)。
  1. 關於耶利米書 31:34——「先知所說的新約時代,即『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等等,這意味著什麼呢?除非是因為它應許了新約的永恆獎賞,即對神本身最蒙福的瞻仰,從而將這一切連結在一起。」(奧古斯丁,同上,第24章)。
  1. 關於耶利米書 31:33-34——「這就是律法與福音、形式與實質之間蒙福的區別。因此,大人與小孩是一樣的,青年與長者是一樣的,學生比老師更有學問,年輕人比古人更有智慧(約翰一書 2:20 及後續經文)。原因在此:『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這是上述一切的原因;沒有這一點,誰也無法成就。罪得赦免使人們眼睛上的鱗片脫落,賦予他們愉快的性情、清晰的概念和清醒的頭腦。」(親岑多夫)。
  1. 關於耶利米書 31:35-37——「儘管個別的教會可能會完全背道,但大公教會(ecclesia catholica)卻從未也不會背道。因為神極其宏大的應許阻擋了這一點,其中耶利米書 31:37 所載的應許佔據了重要地位。」(福斯特,Förster)。
  1. 關於耶利米書 31:38-40——「耶路撒冷終有一天會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偉大。這不應從字面上理解,而應從屬靈上理解。凡有信徒靈魂的地方,就是耶路撒冷;它的範圍將無窮無盡,並包含迄今為止所有不潔和失喪的事物。這正是先知所教導的,他用當時人們所能理解的形象來呈現。加利山(Gareb,可能是麻瘋病人的居所,是神所揭露並擊打的罪人的象徵)和受咒詛的欣嫩子谷,都將被納入聖城。神的恩惠終有一天會成就這一切,以色列也將因此顯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榮耀。」(迪德里希,Diedrich)。

講道與實踐

  1. 關於耶利米書 30:5-9:三一主日後最後幾個主日或將臨期第二主日的講道。世界審判之日是一個偉大的日子。因為它是:(1) 全世界焦慮與恐懼的日子;(2) 主的教會脫離一切苦難的日子;(3) 實現一切預期幸福的日子。
  1. 關於耶利米書 30:10-12:教會在極大試煉中的安慰。1. 它理應受此試煉(耶利米書 30:12);2. 因此它受到管教,但有節制;3. 它不會滅亡,而會再次享受平安。
  1. 關於耶利米書 30:17:[「人類的復興者。1. 對基督教聖禮及其伴隨的神聖屬性啟示的信心,是人類心靈與理性對更高道德完美狀態需求的唯一回應。2. 基督教提議維持這個世界與那個聖潔真理的永恆世界之間的溝通。3. 它透過確認和引導那種希望的原則來滿足我們的需求,即使在我們日常的世俗生活中,我們也總是被迫用希望來替代幸福;4. 透過它呈現給我們情感的可愛對象。」(阿徹·巴特勒,Archer Butler)]
  1. 關於耶利米書 31:1-2:律法與見證(Gesetz und Zeugniss),1864年,第1期。阿爾費爾德(Ahlfeld)的葬禮講道。
  1. 關於耶利米書 31:2-4:同上,1865年,第1期。貝瑟(Besser)的葬禮講道,第32頁起。
  1. 關於耶利米書 31:3:C. Fr. 哈特曼(Hartmann)(婚禮、學校、教義問答與生日講道,編輯 C. Chr. Eberh. Ehemann,圖賓根,1865年)。婚禮講道。1. 對已領受之神愛的感恩回顧。2. 努力每日享受這份愛。3. 每日滋養希望。
  1. 關於耶利米書 31:3:弗洛里(Florey)。墓前的安慰與警告。第一卷,第253頁。關於神對祂兒女之愛的吸引力。它們是:1. 無數的,卻常被忽視;2. 強大的,卻常被抗拒;3. 充滿祝福的,卻常被閒置。
  1. 關於耶利米書 31:9:埃爾朗根的比亞羅夫斯基(V. Biarowsky)院長的懺悔講道(載於帕爾默的《福音派隨機講道》,第二系列,第一卷,斯圖加特,1850年)。每一次領受聖餐都是回到應許之地的歸途,每一個參加聖餐的人都會起來前來。1. 我們該如何前來?(哭泣與禱告)。2. 我們將找到什麼?(救恩與祝福、能力與生命、恩惠與幫助)。
  1. 關於耶利米書 31:18-20:將悔改與地球和太陽的運行進行比較。1. 墮落的人就像遠離太陽的行星;他盡可能地逃離神。2. 然而愛並沒有放棄他:a. 他受到管教(冬天、寒冷、長夜、短日);b. 他接受管教並回到靠近太陽的地方(夏天、溫暖、光明、生命)。(參見布蘭特,Brandt,《即興講道大綱中的新舊事物》,紐倫堡,1829年,II. 5)。
  1. 關於耶利米書 31:31-34:將臨期第一主日講道,格羅寧根的迪徹特(Diechert)牧師,《雅各之星》,第一卷,斯圖加特,1867年。
  1. 關於耶利米書 31:33-34:我們屬於神的子民嗎?1. 我們有聖潔嗎?2. 我們有知識嗎?3. 我們有應許給這群子民的平安嗎?(卡斯帕里,Caspari,載於迪特馬爾的《講道集》,埃爾朗根,1845年)。
  1. 關於耶利米書 31:33-34:藉著聖洗禮盆中的新約,一切都變成了新的。1. 死去的變為活的;2. 晦暗的變為清晰的;3. 寒冷的變為溫暖的;4. 被捆綁的變為自由的(弗洛里,186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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