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對約雅敬的懲罰預言與第二次寫作
耶利米書 36:27–32
27 王燒了書卷,其上有巴錄從耶利米口中所寫的話以後,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28 你再取一卷,寫上先前的所有話,就是猶大王約雅敬所燒的那第一卷書卷上的話。 29 你要對猶大王約雅敬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燒了這書卷,說:「你為什麼在上面寫著說,巴比倫王必來毀滅這地,使這地絕了人畜?」 30 所以耶和華對猶大王約雅敬如此說:他必沒有人坐在大衛的寶座上;他的屍首必被拋棄,白日受炎熱,黑夜受寒霜。 31 我必因他和他後裔並他臣僕的罪孽懲罰他們;我必使我所宣告的一切災禍臨到他們,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並猶大人身上,只是他們不聽。 32 於是耶利米又取一卷,交給尼利亞的兒子書記巴錄,他就從耶利米的口中寫了猶大王約雅敬所燒的那書卷上所有的話,另外又添了許多類似的話。
解經與考證
約雅敬確實可以燒掉書卷,但無法燒掉先知心中存在的上帝活潑的道。因此,他的行為一無所獲。相反,他因此增加了自己的罪孽,並在新的書卷中增加了預言災難的預言數量。
耶利米書 36:27–32。耶和華的話臨到……類似的話。耶利米書 36:29 對約雅敬的直接稱呼在 36:30 轉為間接稱呼。但由於前者不應被視為對在場的王所說,且被放入約雅敬口中的問題「你為什麼寫著說」所打斷,向第三人稱的轉變很容易解釋。參照內格爾斯巴赫(Naegelsb.)語法,§ 101, 2, Anm.。
耶利米書 36:30。他必沒有人,等等。約雅敬的繼承人是他的兒子約雅斤(列王紀下 24:6)。但後者的統治非常短暫(僅持續了三個月),因此不在考慮之列。關於他的屍首,參照耶利米書 22:19 的註釋。——「類似的話」。就其本身而言,כָּהֵמָה(kahemah)當然可以指「話語」,從而宣告增補內容的相似含義。然而,如果它放在「話語」之後會更好。它放在「許多」之後,似乎是為了表明它指的是這個詞,從而宣告數量上的相似性。因此,新的合集規模大約是前一個合集的兩倍。
II. 西底家第十年與第十一年的事件(第 37–38 章)
1. 王的使團與先知在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的監禁
1 約西亞的兒子西底家代替約雅敬的兒子哥尼雅為王,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在猶大地所立的。 2 但他和他的臣僕,並國中的百姓,都不聽從耶和華藉先知耶利米所說的話。
3 西底家王差遣示利米雅的兒子猶甲和祭司瑪西雅的兒子西番雅去見先知耶利米,說:「求你為我們禱告耶和華我們的上帝。」 4 那時耶利米在民中出入,因為他們還沒有把他下在監裡。 5 法老的軍隊從埃及出來,圍困耶路撒冷的迦勒底人聽見這風聲,就離開耶路撒冷去了。
6 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耶利米,說: 7 「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你們差遣來求問我的人,你們要這樣對他說:法老的軍隊出來幫助你們,如今卻要回埃及本國去了。 8 迦勒底人必再來攻打這城,並要取城,用火焚燒。 9 耶和華如此說:不要自欺說,迦勒底人必離開我們,因為他們必不離開。 10 即便你們擊殺了與你們爭戰的迦勒底全軍,只剩下受傷的人,他們也必各人從帳棚裡起來,用火焚燒這城。」
11 迦勒底的軍隊因怕法老的軍隊,就從耶路撒冷撤退了。 12 那時耶利米離開耶路撒冷,要往便雅憫地去,在那裡要在民中分得產業。 13 他到了便雅憫門,那裡有一個守門官,名叫伊利雅,是示利米雅的兒子,哈拿尼雅的孫子。他拿住先知耶利米,說:「你是投降迦勒底人去了!」 14 耶利米說:「這是謊話!我不是投降迦勒底人去了。」伊利雅不聽他的話,就拿住耶利米,解到首領那裡。 15 首領惱怒耶利米,就打他,把他囚在書記約拿單的屋中,因為他們以這屋為監。 16 耶利米進入地牢,進入艙房,在那裡住了多日。 17 西底家王打發人把他提出來,在王宮裡私下問他說:「從耶和華有什麼話臨到沒有?」耶利米說:「有。」又說:「你必被交在巴比倫王手中。」 18 耶利米又對西底家王說:「我在什麼事上得罪你,或你的臣僕,或這百姓,你竟將我囚在監裡呢? 19 對你們預言說『巴比倫王必不來攻擊你們和這地』的那些先知,現在在哪裡呢? 20 我的主王啊,現在求你垂聽,求你准我的懇求,不要叫我回到書記約拿單的屋中,免得我死在那裡。」 21 西底家王下令,將耶利米交在護衛兵的院中,每日從餅鋪街取一個餅給他,直到城中的餅用盡了。這樣,耶利米就住在護衛兵的院中。
解經與考證
本章由兩部分組成,報導了兩個事件,它們的過程或開端發生在迦勒底人撤退所造成的間歇期。在第一部分(耶利米書 37:1–10)中,敘述了耶利米對西底家王使團的回應,王派使團帶著請求代禱的請求來見先知(耶利米書 37:1–5):——法老的軍隊出來幫助你們,如今卻要回埃及本國去了,迦勒底人必再來攻打耶路撒冷,並要取城,用火焚燒(耶利米書 37:6–8)。因此,不要自欺!即便埃及人擊殺了迦勒底全軍,只剩下受傷的人,他們也必從帳棚裡起來,用火焚燒耶路撒冷(耶利米書 37:9–10)。——在第二部分中,描述了先知的監禁,在耶利米書 37:10–16 中描述了其起因和第一階段,然後在耶利米書 37:17–21 中描述了(因西底家的恩惠)較輕的第二階段。——耶利米曾希望在迦勒底人暫時撤退所造成的間歇期內,離開耶路撒冷前往便雅憫地,處理一點產業事務(耶利米書 37:11–12)。然而,他在門口被守衛指揮官攔住,因為他懷疑耶利米想投降敵人(耶利米書 37:13)。耶利米保證他沒有這種意圖,但無濟於事。他被帶到首領面前,首領打了他,並將他嚴密地囚禁在地牢中,他在那裡受苦了一段時間(耶利米書 37:14–16)。西底家有一天私下將他提出來,詢問是否有從耶和華而來的話。耶利米給出了肯定的回答,但只能給出與之前相同內容的啟示:你必被交在巴比倫王手中。儘管如此,在先烈的懇求下,西底家沒有把他送回地牢,而是將他關在護衛兵的院中,並給他供應少量的餅(耶利米書 37:17–21)。
耶利米書 37:1–2。西底家王……先知耶利米。關於哥尼雅,參照耶利米書 22:24 的註釋。——「國中的百姓」。參照耶利米書 1:18 的註釋。——「不聽從」。參照耶利米書 36:31。
耶利米書 37:3–5。西底家……離開耶路撒冷。示利米雅的兒子猶甲也出現在耶利米書 38:1 及 4 的「首領」中。瑪西雅的兒子西番雅,根據耶利米書 52:24 及 21:1;29:25,是第二等級的祭司。因此,這些使者非常受人尊敬。——「求你禱告」。先知不僅要詢問,還要代禱。參照「求問我」,耶利米書 37:7。由此可見,儘管迦勒底人撤退了,但他們的心態並非完全自信。敵對勢力之間的衝突結果仍有待觀察。——「出入」。這與隨後的監禁以及耶利米書 36:26 中關於耶利米和巴錄必須隱藏自己的陳述形成了對比。耶利米生活的自由與王對他的尊重相一致,同時也解釋了耶利米為何會考慮旅行。第 4 節和第 5 節都應被視為括號式的解釋性句子(埃瓦爾德,§ 341)。——「法老的軍隊」。這位法老是法老合弗拉(耶利米書 44:30),他是普薩姆提斯(Psammuthis)的繼承人,於公元前 588 年登基。在他統治的第一年,或者至少是第二年,即迦基米施戰役十七年後,他試圖與尼布甲尼撒開戰,這可能是由西底家的使團引起的(以西結書 17:15)。合弗拉被殺(參照以西結書 29:1–16;30–32 章),迦勒底人的撤退在以色列人中激起的希望被證明是徒勞的。
耶利米書 37:6–10。耶和華的話臨到……用火焚燒。耶利米並沒有停止揭露他們希望的虛妄。他本可以通過與他們願望相符的預言來博取王和權貴的歡心,但他沒有這樣做。他以不屈的忠誠宣告了他所領受的耶和華的話語。——「不要自欺」。參照耶利米書 29:8;列王紀下 18:29 及歷代志下 32:15。先知警告不要自欺。關於 נֶפֶש(nephesh,靈魂/自己)的這種含義,參照內格爾斯巴赫語法,§ 81, 2。
耶利米書 37:11-16。「當時……多日」。耶利米希望利用這段時間,趁道路尚且暢通,去便雅憫地辦理一些事務(可能源自 לַֽחֲלִק [la-chaliq],意指在亞拿突)。——「去分……等」。這是一段艱澀的經文。七十士譯本(LXX)譯為 τοῦ ἀποκρίνασθαι(去回答),狄奧多勒(Theodoret)解釋為 πρίασθαι ἄρτους(買餅)。其他古代譯本皆表達了「分家產」之意,大多數注釋家亦隨之。各種解釋如下:亞巴班尼(Abarbanel)將 הֶֽחֱלִיק(hecheliq)視為 demulcere(撫慰,參箴 29:5),並將其指向亞拿突那些敵視耶利米的百姓:「用甜言蜜語撫慰他們,好讓他們愛他,若他們流亡,他也能在他們中間被發現。」金希(Kimchi)與桑提烏斯(Sanctius)認為:「為了將自己與耶路撒冷分開,他當時正處於百姓之中。」萊拉努斯(Lyranus):為了將買來的地(參第 32 章)與其他地分開。路德(Luther):去耕種田地 [æcker zu bestellen]。希齊格(Hitzig):為了在安息年(希齊格根據耶 34:8 以下,認為是公元前 588 年)將自己的地與成為公有的土地分開。特雷梅利烏斯(Tremellius)、皮斯卡托(Piscator)、羅森米勒(Rosenmueller):為了使自己滑脫,即為了隱退。塞巴斯蒂安·施密特(Seb. Schmidt):為了與百姓分掉迦勒底人留下的戰利品,並取一份帶回城中。L. de Dieu:為了分開居住,時而在此,時而在彼。所有這些解釋顯然都是強解或語法錯誤。唯有將 לַֽחֲלִק 理解為「分家產」的古代解釋,在目前的文本形式下似乎是可行的。該詞的形式類似 אַשְׁמִד(ashmid,參賽 23:11;參 Olsh., § 78, c)。「在百姓中間」說明先知並無隱秘目的,而是希望以公開的方式處理事務(參路得記 4 章)。然而,在此解釋中,仍有一些點令人不滿:1. הֶֽחֱלִיק 必須被賦予「分家產」這一特殊含義,而此詞在其他地方從未出現過;儘管 חֶלְקָה(chelqah)、חֵלֶק(cheleq)確實可指「產業」(民 18:20);2. 為了將 Hiphil(希腓語態)與 מִשָּׁם(mishsham,從那裡)連接起來,必須特別賦予它「獲取」的含義,因為它主要僅包含「分開」的概念。同時,如上所述,現存文本並未提供令人滿意的含義。有人嘗試修改文本。J. D. 米凱利斯(J. D. Michaelis)建議讀作 לְחֶלְקוּ שָם 或 לְהֶלְקָם שָׁם。然而,這並非純正的希伯來文。לַֽחֲלִק 的缺字寫法(scriptio defectiva),以及 ק(qoph)與 ף(pe)的相似性,使得讀作 לַֽהֲלִף(la-chaliph,去改變)更容易。מִשָׁם(mishsham)意為「改變」,這一含義伴隨著各種變體出現。因為它不僅指代各種地點的變更(參 transiit,伯 9:11;transgressus est,賽 24:5;abiit,歌 2:11;perrexit,撒上 10:3;pertransivit,士 5:26;periit,賽 2:18,在這些含義中,它大多與 עָבַר [‘abar] 同義),還指物質(參 renovari, revivescere,哈 1:11;詩 90:5)與形式的改變(參 Piel,創 41:14;Hiph.,創 31:7, 41, 35:2;此外還有 חֵלֶף [cheleph] 與 הֲלִיפוֹת [chaliphoth])。因此可以斷定,先知前往便雅憫的目的是為了「改變居住地」。מִשָּׁם 可以非常恰當地指代耶路撒冷。然而,根據眾所周知的用法(參 Naegelsb. Gr., § 112, 5, d),它也可以表示「朝那個方向,往那裡」(參賽 17:13)。這可能暗示我們,先知並無意投奔迦勒底人,也無意逃跑以保全個人性命,而僅僅是想回到家鄉,因為他知道在耶路撒冷已無法提供任何安全保障,且他認為自己在該處的職事已經結束(參 Starke, ad h. l.)。然而,「在百姓中間」這幾個字宣告了他並非獨自且秘密地採取行動,而是公開地與許多人同行,或許其中就有相信他預言的人。從這一點以及 מִשָּׁם(因為它表明先知走的不是去迦勒底軍隊的路,而是相反的方向)可以看出,對先知的監禁是何等無理。不過,在此我僅表達我個人的推測。——關於便雅憫門,參耶 38:7 及耶 20:2 的註釋。——「你投降迦勒底人」。נֹפֵל(nophel,投降/倒戈)一詞似乎是在影射耶利米根據耶 21:9 對西底家先前使團所作的回答。我說「先前」,因為在耶利米 21 章所屬的時期,耶路撒冷正被迦勒底人圍困,但先知是自由的(參耶 21:1-2,以及耶 37:3 與 37:17)。然而,在耶 37:13 所述的監禁之後,耶利米就再未獲得自由。因此,第 21 章必須置於耶 37:5 所述迦勒底人撤退之前。——正如格拉夫(Graf)正確指出的,將耶利米帶到其面前的那些首領,並非約雅敬時期(26、36 章)那些熱心維護他的首領。後者可能已隨約雅斤被擄(耶 34:1;29:2,參耶 28:1 的註釋)。——書記約拿單的家被用作監獄,因為其中有適合此目的的部分。這些部分由以下兩點標示:(1)בּוֹר(bor,坑/地牢)。此詞並不一定在任何地方都指坑,但在耶 38:6-7, 9 中確實如此,如創 40:15;出 12:29 等經文所示。無論如何,這是一個地下洞穴,בֵּית־הַבּוֹר(beit-habor)是指有此類洞穴的房屋,因為該詞可作集合名詞。此類場所(2)被稱為 חֲנֻיוֹת(chanuyoth,牢房/地窖)。該詞僅在此處出現。根據其詞根含義,在方言中意為「放下自己、紮營、轉入」,以及「營地、住宿處、棚子、牢房」(Fuerst)。在此,它顯然是指監獄的地下牢房(參 Rosenmueller ad h. l.)。
耶利米書 37:17-21。「於是西底家……護衛兵的院」。監禁的第二階段!軟弱的國王受制於貴族,秘密地將先知從監獄中提出,詢問在他們絕望的處境中,是否有來自耶和華的話能給予他們一些亮光與安慰。從生活物資的匱乏(耶 37:21)可以看出,城池再次被封鎖。耶利米的預言(耶 37:8)因此已經應驗。這無疑是使西底家充滿焦慮,以致決定召見先知的情況,這一舉動對他自己而言是一種羞辱(參耶 37:19),也可能使他在首領面前陷入困境(參「秘密地」,耶 37:17)。——從西底家將先知從約拿單家的監獄中提出這一事實,可以清楚看出,我們面前的並非耶 32:3-5 與 34:2-5 中所談到的那次會議。因為在後者中,耶利米是自願參與的,並因此作為懲罰被關在護衛兵的院中(耶 32:3)。而對於此處記錄的會議,他是被從監獄中提出,隨後作為恩惠被安置在護衛兵的院中。既然另一場會議無論如何都屬於圍城的最後階段,正如上述耶 34:1-5 的註釋所示,而耶利米在整個階段中部分時間在監獄,部分時間在護衛兵的院中,那麼此處記錄的會議必然是兩者中較早的一次。——因此同樣清楚的是,預言「你必交在巴比倫王手中」不應像格拉夫所假設的那樣,與耶 32:4-5;34:2-5 中的預言完全等同;即,它們在主題上相同,但在時間上不同。耶利米大膽地對國王說了真話;但他同時也利用這個機會促進自己的個人利益。他一方面表達了自己清白的意識,這在羞辱假先知時得到了彰顯(耶 37:18-19),另一方面懇切祈求不要被送回地牢(耶 37:20)。——關於「懇求」,參耶 36:7。——關於「護衛兵的院」,參耶 32:2。——關於「一塊餅」與「餅師街」,參 Herzog, R.-Encycl. 中的「Backen」與「Brod」條目 [Smith, Dict. I., 227]。
[1] 耶 37:1.—Naegelsb.:西底家作了王。短語 וַיִמְלָך־מֶלֶך(而非簡單的 וַיִמְלָך,這在列王紀中尤為常見。參王上 11:43; 12:17; 14:20, 31 等),除了耶 23:5 外未曾出現,但在那裡 מְלֶךְ 有更充分的理由。然而,我們不能像金希那樣,將其與 בָּנַר בֶּנֶר נָדַר נֶרֶר 等表達方式進行類比,因為在那裡名詞處於賓格,也不能像希齊格那樣將 צִדְקִהוּ מֶלֶךְ 連接起來,翻譯為:西底家王來到政府,等等,因為西底家在來到政府時並非國王。מֶלֶך 更應被視為謂語的精確定義:西底家作為國王來到政府,等等。這種贅語似乎符合耶利米較為冗長的風格。
[2] 耶 37:1.—אשׁר 在 הִמְלִיךְ 之前是賓格,應指西底家。參王下 24:17。
[3] 耶 37:4.—בית הכליא。在此處以及耶 52:31(該詞僅出現於此兩處)中,馬所拉學者無必要地將其改為 כּלוּא。參 Gesen., § 84, 13 等。
[4] 耶 37:7.—שׁב לארצו。分詞本身沒有時態,根據上下文,只能表示他們正處於返回的行動中。
[5] 耶 37:9.—[字面意思:你們的靈魂。—S. R. A.]
[6] 耶 37:10.—希齊格正確地指出,אֲנָשִׁים 與 כָּל־הֵיל 對立,表示「個人」,因此將 אִישׁ בְאָהְָלוֹ 與後文連接起來更為正確,正如標點符號所示,因為它顯然旨在表達這些個人在沒有事先約定的情況下,受神聖衝動的驅使,起來執行毀滅的工作。
[7] 耶 37:11.—והיה。此形式在此處出現,是後期用法的痕跡,代替 וַיהִי。參耶 3:9;38:28 b;Ewald, § 345 b;Naegelsb. Gr., § 88, 7, Anm.
[8] 耶 37:16.—句首的 כִּ 令人驚訝。其因果或時間含義在此處皆不適用。七十士譯本譯為 καὶ ἥλθεν,希齊格、埃瓦爾德(Ewald)、格拉夫等人讀作 וַיָּבֹא,參考撒上 2:21 及王下 20:12 參賽 39:1。
[9] 耶 37:16.—[或:牢房;Naegelsbach 譯為:拱頂。「有些人認為它指彎曲的鐵條,囚犯被關在其中,像在籠子裡一樣以扭曲的姿勢坐著(Gesen., Graf)。」Wordsworth.—S. R. A.]
[10] 耶 37:19.—關於 וְאַיּוֹ 的形式,問題在於 Chethibh(書寫形式)應如何發音,是 אַיּוֹ 還是 אַיּוֹ。通常採用前者,即後綴含義的模糊化,如 יַחְדָּו。另一方面,Fuerst(參 H. W. B. S. 66)認為應讀作 אַיּוּ,它代表帶有古複數詞尾的 אַיּוּן,其痕跡保留在動詞和助詞中(參 Olsh., § 16, b)。決定很困難,因為該形式在兩種標點下都是孤例。
[11] 耶 37:20.—[字面意思:倒下]。
本章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耶 38:1–13)敘述眾首領如何說服西底家王,因耶利米不斷勸降,便將他交給他們,好讓他們能除掉這個「禍患」(耶 38:1–5)。隨後,他們將先知投入泥濘的坑中;然而,在古實人以伯米勒的請求下,王又命人將他拉上來(耶 38:6–13)。第二部分(14–28)記錄了王如何將先知從護衛兵的院中(他從坑中被救出後便回到此處)提出,進行秘密會談(耶 38:14–15)。王要求耶利米毫無保留地向他揭示未來,並起誓保證他的性命必得保全。然而,耶利米對王並無他話,唯有重申投降是唯一的逃生之路(耶 38:16–23)。隨後,王禁止先知透露此次會談的內容。耶利米遵照王的命令,對前來盤問談話內容的首領們謊稱,他只是懇求王不要將他送回約拿單的書記室。首領們只好帶著這個答案離開。耶利米則一直留在護衛兵的院中,直到耶路撒冷被攻取(耶 38:24–28)。
耶 38:1–6。那時示法提雅……在泥中。耶利米被帶回護衛兵的院中,有更多機會與百姓接觸,他便一再利用這些機會勸導百姓自願投降,視其為唯一的逃生途徑。——在聽取先知講論的四位首領中,瑪但的兒子示法提雅與巴施戶珥的兒子基大利未再被提及;示利米雅的兒子猶甲顯然與耶利米 37:3 中的示利米雅之子猶甲為同一人。瑪基雅的兒子巴施戶珥曾在耶利米 21:1 中被提及。巴施戶珥是祭司後裔(參閱耶 21:1 之註釋),猶甲則是利未後裔(參閱代上 26:1–2, 9, 14)。因此,這些「首領」既非如格拉夫(Graf,耶 37:15 之註釋)所推測的「從低階層提拔上來」,他們與先知過去的關係也不足以讓我們斷定他們對先知懷有敵意。正如耶 21:1–2 與 37:3 所述,我們不會派遣「不受歡迎的人」(personas ingratas)去呈遞請願書。因此,耶利米當時意圖離開(耶 37:12)似乎引起了對他的懷疑。——關於耶 38:3,參閱耶 21:10。——「不求平安」。關於此主題,參閱耶 29:7;申 23:7;拉 9:12。——對先知的指控是不公正的。他心中所想的是百姓真正的福祉,即符合神旨意的福祉;而他試圖打破的信心,並非建立在對神真實信靠上的英雄氣概,而是必然導致毀滅的屬肉體的頑固。令人難以理解的是,竟有人看不出這一點,反而站在先知的反對者那一邊。參閱鄧克爾(Duncker, I. S. 831)。王一方面懼怕支持先知的那股更高力量,另一方面又沒有勇氣公開反對站在他面前的眾首領,於是將先知交在他們手中。我不相信格拉夫所說的,王以為先知只是會被帶回約拿單的家中。首領們已斷然要求處死耶利米(耶 38:4)。他們沒有立即處決他,而是將他投入坑中——在那裡,除非神蹟否則他絕無生還可能——這或許是出於他們的邪惡,又或許是出於對流先知之血的某種恐懼。參閱創 37:22–24。
耶利米現在被投入一個蓄水池,該池以一位名不見經傳的首領瑪基雅的名字命名(參閱耶 36:26 之註釋),這可能是因為池子是他挖掘的。這口坑可能常被用作最嚴酷的監獄。首領們將耶利米投入其中,意圖或許是讓他經歷最痛苦的死亡,又或許是為了推卸責任,聲稱他們並未流他的血,只是將他投入了適合這類叛國者的監獄。如果他在那裡喪生,罪責便不在他們身上。在神權政治的核心地帶,面對充滿魔鬼般仇恨的先知與祭司,以及被他們牽著鼻子走的軟弱君王,這位孤獨的「耶和華的僕人」正處於屈辱與苦難的最低谷。耶路撒冷「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裡來的人」(太 23:37)的所有仇恨,在此時對待耶利米的行為中達到了頂峰,這使得罪惡的滿盈,並對這座不幸的城市宣告了毀滅的判決。這一歷史事件的應驗與完成的預表(antitype),當然不是施洗約翰所遭遇的(如亨斯登堡 Hengstenberg 所推測,Christol., II. S. 400 [英譯本, II., 403]),而是我們的主親自所受的苦難,祂也因作為宣告耶路撒冷最終傾覆的先知,而成為屬肉體的以色列人極度仇恨的對象(馬太福音 23, 24 章)。——參閱詩篇 69 篇。
耶 38:7–13。古實人以伯米勒……護衛兵的院中。「太監中的一人」(參閱耶 52:25)這一表達似乎暗示這裡指的是真正的太監。由於摩西律法禁止這種閹割(參閱申 23:1),而另一方面,當時太監在後宮服務並非不可能(王下 24:15),因此在猶大王宮中發現一名外籍太監並不奇怪,正如我們從耶 38:22–23 所推斷,後宮在當時佔有重要地位。一些跡象表明,埃塞俄比亞人(古實人)更受青睞從事此類工作(參閱但 11:43;泰倫提烏斯 Eun., I. 2, 85),正如今日大多數此類人員來自上埃及。(參閱維納 Winer, R.-W.-B. s. v., Verschnittene. [Smith’s Dict., I. 590])。以伯米勒 [王之僕人](注意:原文非 הַמֶלֶך)是該人的本名,是根據其職能所選。這個名字是如此純粹的希伯來語,且符合該人在猶大宮廷中的地位,因此無法想像埃爾斯特(Euerst)為何會認為它是從埃塞俄比亞語名字希伯來化而來的。參閱 H.-W.-B., S. 583。——此外,以伯米勒證明了「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相反地,在後的往往要在前。一個外邦人、一個異教徒、一個摩爾人對先知感到憐憫,並對發生在他身上的罪行感到震驚,而在以色列中,竟沒有一隻手或一條舌頭為他說話。參閱路 4:25;路 19:40;太 8:10。——「在王宮中」。這是一個關係子句,表達了以伯米勒是在王宮中得到消息,而當時王不在宮中,而是坐在便雅憫門口。參閱耶 37:13。——「行了惡」,耶 38:9。參閱耶 44:5;彌 3:4;王下 21:11。——וימת תחתיו(他必死在原處)。這在語法上當然可以解釋為「他已經死了」等等。但以伯米勒並非要責備他們,說他們用另一種死法取代了本會因飢餓而導致的死亡,而是說他們將他置於一個無論如何都必死無疑的境地,而我(先知)在飢荒面前必然會先倒下。眾所周知,帶有「瓦夫連續式」(Vau consecutive)的未完成式可以表示任何並非真正過去,但被描述為過去的動作,而實際上它是現在或未來,甚至僅僅是願望、命令或假設的可能性。這裡的情況正是如此,即將一件僅僅是必然預期的事,描述為已完成的事實。參閱內格爾斯巴赫(Naegelsb. Gr., § 88, 5; 耶 8:16; 9:2; 20:17)。——以伯米勒預設了兩件事:(1)被拘禁在坑中本身並不絕對致命;(2)但耶利米在坑中無論如何都必死於飢餓。後者的預設顯然基於這一事實:在普遍缺乏生活物資的情況下,被投入坑中的人最不可能指望得到供給。
耶 38:14–16。西底家……尋索你的命。從坑中獲釋後過了多久才進行接下來的會談,文中並未說明。希齊格(Hitzig)推測西底家在獲釋後不久就召見了先知,或許就在同一天,否則耶 38:26 中的推託就失去了所有可能性,因為「幾天或幾週後,若在此期間無人干擾,耶利米對王的意圖本應感到放心」。但對於一個性格如此軟弱、搖擺不定的王,即使過了幾週,耶利米也無法確保自己免受殘酷對待。唯一能說的是,在施恩之後立即進行會談,比過了一段時間後更不容易遭到反向對待。無法確定更精確的時間。無論如何,在從坑中獲救到會談之間的這段時間裡,沒有發生什麼顯著事件。——「第三個入口」。這是聖殿的哪個入口不得而知。無論如何,它必須是一個適合秘密會談的地點。——希齊格利用王下 16:18;23:11;代上 26:18 進行了一次巧妙的結合,但其前提過於不穩固,難以令人滿意。[外入口(「王在殿外的通道」,王下 16:18)從城堡通往聖殿,亞哈之後從聖殿通往外院(προάστειον),那裡有王室太監的房間,王下 23:11。—S. R. A.]——從先知的回答中我們看到,儘管他從王那裡得到了恩惠,但他既不信任王對他個人的保護,也不期待王對神的信息有任何領受。他起初傲慢而大膽地拒絕回答問題。但王向他起誓,保證既不親手殺他,也不將他交給仇敵。——西底家指著永生的神起誓,保證他會保全先知的性命。參閱耶 16:14–15。
耶 38:17–23。耶利米說……用火焚燒。耶利米再次向王提供了之前多次提出的選擇:要麼自願向迦勒底將軍投降(שָׂרִים,參閱耶 39:3, 13;尼布甲尼撒本人當時在利比拉,耶 39:5),至少能保全性命並保存城市;要麼繼續抵抗,導致城市毀滅並危及他自己的性命。注意耶 38:18 中的否定表達「你必不能逃脫」。參閱耶 32:4–5;34:2–5。然而,西底家無法下定決心聽從先知的建議。他聲稱自己害怕那些已經投奔迦勒底人的猶大人會虐待他。很難相信這種恐懼是真誠的,儘管那些叛逃者可能代表了一個對西底家政府不滿、並將國家所有災難歸咎於他的派系。因為即使是耶利米在耶 38:20 中給出的安撫保證,也沒有產生任何影響,如果王有其他理由,情況本該如此。實際上,沒有理由不信任先知的保證。——如果西底家因害怕逃亡臣民的侮辱而拒絕聽從先知的勸告,那麼他將面臨妻妾受辱的前景。——「這就是耶和華指示我的話」。這在邏輯上並非「如果你拒絕」等條件句的結論(apodosis)。中間缺少了一個子句,表達了「你必如此知道」或「我必須向你宣告如下」的意思。此外,וְהִנֵּה(看哪)是引入異象主題的固定公式,耶 24:1;摩 7:1, 4–7;8:1。因此,耶 38:21b 似乎是從「現在聽我對你耳中所說的話,就是耶和華……」等語句中壓縮而來的(耶 28:7)。然而,並不否認該表達本身在現有形式下是可以接受的。參閱結 11:25。——先知向王展示他所有剩餘妻妾被擄的前景,似乎暗示這些是他家眷中特別受尊崇的部分,換句話說,他擁有一個龐大且對他而言非常珍貴的後宮。耶 38:23 中「留在猶大王家中的婦女」與「你的妻妾」的區別,表明前任國王的妻妾仍作為王室的固定成員存在(參閱撒下 12:8;米迦勒 Mos. Recht., I. S. 207;薩爾舒茨 Mos. Recht., S. 85),即使在約雅斤時期的被擄(王下 24:15),也絕未耗盡這些固定成員。我不認為「留下的婦女」是指與妻妾區別開來的侍女,如格拉夫所推測的那樣。因為她們被帶到首領面前,指向了更高的地位與評價。這些婦女的口中被放入了一段諷刺性的言論,其第一部分(除了 הִשִּׁיאוּך 代替 הִסִּיתוּךָ 外)逐字出現在俄巴底亞的預言中(耶 38:7)。關於耶利米借鑒俄巴底亞而非相反的跡象,參閱卡斯帕里(Caspari, Obadja, S. 8)以及赫爾佐格(Herzog, R.-Enc.)中的「俄巴底亞」條目。——「轉身退後」。參閱耶 46:5;賽 42:17;詩 35:4;40:15;129:5。正如在第一子句中一樣,第二子句也使用了兩個動詞來表達思想,其中第二個動詞表達了第一個動詞的結果。陷入泥沼的戰士必然會向後倒下。這些話是西底家的寫照。它們清楚地將他描繪成一個軟弱、依賴他人影響的人。因此,難怪等待他的不是勝利者的凱歌(婦女通常以此迎接征服者,撒上 18:7),而是一首嘲諷之歌。還要觀察到,這首諷刺之歌並非出自西底家自己的妻妾之口,因為她們(在耶 38:23 中)顯然與王室後宮的其他成員區別開來。——「被捉住」。由於 תָּפַשׂ 僅表示「抓住」,這些話只能意味著:你將被捉住,或被交入王的手中等等。前者是一種先知風格中罕見的表達方式(參閱耶 20:4;21:7;27:6;29:21;32:3–4;34:3 等)。第二種結構(Constr. prægnans,參閱內格爾斯巴赫 Gr., § 112, 7)在耶 4:31;11:7;14:2;25:34;32:20 中很常見;參閱下文耶 38:24, 27。該句應視為將兩個思想壓縮為一個,正如耶 34:3 的例子。——接下來的句子也很奇怪。耶利米對西底家說「你必焚燒這城」,雖然在某種意義上是正確的,但與他通常的表達方式相反。七十士譯本(LXX)、敘利亞譯本、迦勒底譯本讀作 תִּשָּׂרֵף(這城必被焚燒)。標點 תִּשְרֹף(你必焚燒)可能是由 את(賓格標記)引起的。然而,後者經常被用來強調一個對立的新概念,對此我們應該說:「至於……」等等。參閱埃瓦爾德(Ewald, § 277, d),特別是結 17:21;44:3;耶 36:22;王下 6:5。埃瓦爾德、希齊格、格拉夫、邁爾(Meier)等人皆持此觀點。
耶 38:24–28。西底家說……被捉住。王擔心如果他與耶利米談話的內容被公開,他會被視為搖擺不定,並被懷疑傾向先知的觀點。儘管他知道談話的事實無法隱瞞,但他仍希望將其描述為耶利米本人引起的,且僅涉及他個人的利益。——「你就不會死」,這可以被視為王的一種威脅,但同時也指出了來自首領們的危險。因為王的意思是:如果你出賣我,我就會處死你;而如果首領們得知你再次勸我投降,他們就會殺了你。在首領們假定的盤問中(耶 38:25),「不要向我們隱瞞,我們就不會處死你」這句話是一個插入語,後者表達了西底家預設如果先知拒絕做出令人滿意的陳述時,將會面臨的威脅。——「我呈遞……」等等。參閱耶 36:7 之註釋。這裡沒有提到坑。因此,西底家似乎預設耶利米不必擔心被帶回他剛在王命下獲釋的坑中,但被送回約拿單的監獄(耶 37:15)——他已經為此請願過——則被認為是有可能的。後者似乎是一個普通的拘留所,而坑則是一個非同尋常的監獄。——首領們確實來找耶利米。因此,會談的事實並沒有隱瞞住,但關於談話的內容,卻沒有人知道(「事情沒有被察覺」)。他們一定認為耶利米按照王的命令所做的聲明是可信的,因為他們沒有進一步逼問先知,而是默默地離開了。此後,耶利米一直留在護衛兵的院中,直到城市被攻取。關於耶利米與西底家在監禁最後階段之間發生的進一步情況,參閱耶 32:2–5;34:1–5 之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