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6 章
耶利米書 46:1–12
III. 第二大分段
針對外邦列國的預言
(第 46–51 章)
以色列的先知們無法避免將外邦列國也納入其預言的範圍。他們被迫這樣做,部分是出於他們的神權政治與特殊主義觀點,因為神權政治的利益本質上受到外邦鄰國興衰的影響;部分則是出於普遍的觀點,因為他們代表了包羅萬象的神聖之愛與護理的理念。因此,我們在大多數先知書中都能找到關於外邦列國的宣告。我們在以賽亞書 13–23 章、以西結書 25–32 章,以及此處的耶利米書 46–51 章中,發現了這些關於外邦列國、包含較大群體的預言。
這些預言的主幹是由一卷書(Sepher)所構成,根據其主要部分,該書起源於迦基米施戰役前夕(參見耶 46:2 的註釋)。正如阿摩司在通往其主要目標——以色列國——的過程中,經歷了七個國家的循環(摩 1:3 至 2:5),以及以西結預言了對七個國家的審判一樣,我們的這卷書也包含了針對七個國家的宣告:埃及、非利士、摩押、亞捫、以東、大馬士革和以攔。這種安排顯然是有意為之的;先知從埃及出發,推進到非利士人那裡;從那裡跳躍到他們的東部鄰國,最後以代表遙遠東方和北方的以攔作結。
這七篇宣告構成了針對列國之書的主幹,這一點從兩個事實可以明顯看出。第一,在這些宣告中,沒有一處提到尼布甲尼撒或迦勒底人。這是迦基米施戰役前創作的確鑿且一貫的標誌。第二,其中五篇(或六篇,參見下文對耶 49:34–39 的註釋)有相似的開頭,即 לְמוֹאָב(致摩押)、לְמִצְרַיִם(致埃及)等。這種語法形式與通用的題詞「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論列國」(耶 46:1)密切相關。前綴 לְ(致/關於)表達了將隨後的特殊預言歸納在這一總標題之下(參見 Naegelsb. Gr., § 112, 5, b)。
然而,關於這一點,有兩件事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