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第 20 章

以西結書 20:1-49

  1. 對百姓自古以來受引導的考察(以西結書 20 章)

1第七年五月初十日,有以色列的幾個長老來求問耶和華(Jehovah),坐在我面前。2耶和華(Jehovah)的話臨到我說:3人子啊,你要對以色列的長老說,主耶和華(Jehovah)如此說:你們來求問我嗎?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被你們求問!這是主耶和華(Jehovah)的宣告。4人子啊,你要審判他們嗎?你要審判他們嗎?當使他們知道他們列祖的可憎之事。5對他們說,主耶和華(Jehovah)如此說:當我揀選以色列,向雅各家的後裔起誓,在埃及地顯現給他們看,向他們起誓說,我是耶和華(Jehovah)你們的上帝。6那日我向他們起誓,必領他們出埃及地,到了我為他們尋求之地,那地流奶與蜜,在萬國中是有榮耀的。7我對他們說,你們各人要拋棄眼所喜愛那可憎之物,不可因埃及的偶像玷污自己。我是耶和華(Jehovah)你們的上帝。8他們卻悖逆我,不肯聽從我,不拋棄眼所喜愛那可憎之物,也不離棄埃及的偶像。我就說,我要將我的憤怒傾倒在他們身上,在埃及地地中向他們成就我的怒氣。9但我為我名的緣故,沒有這樣行,免得我的名在他們所住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我曾在列國人眼前向他們顯現,領他們出了埃及地。10這樣,我將他們領出埃及地,帶到曠野。11我將我的律例賜給他們,將我的典章指示他們;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12我也將我的安息日賜給他們,好在我和他們中間為證據,使他們知道我耶和華(Jehovah)是叫他們成聖的。13以色列家卻在曠野悖逆我,不順從我的律例,厭棄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並且大大褻瀆我的安息日。我就說,我要將我的憤怒傾倒在他們身上,在曠野滅絕他們。14但我為我名的緣故,沒有這樣行,免得我的名在領他們出埃及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15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必不領他們進入我所賜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在萬國中是有榮耀的),16因為他們厭棄我的典章,不順從我的律例,褻瀆我的安息日,他們的心隨從自己的偶像。17然而,我的眼顧惜他們,沒有滅絕他們,在曠野沒有將他們除滅。18我在曠野對他們的兒女說,不要遵行你們父親的律例,不要謹守他們的典章,也不要因他們的偶像玷污自己。19我是耶和華(Jehovah)你們的上帝;你們要順從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遵行它們。20且要以我的安息日為聖,這日在我與你們中間為證據,使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Jehovah)你們的上帝。21只是他們的兒女悖逆我,不順從我的律例,也不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褻瀆我的安息日。我就說,我要將我的憤怒傾倒在他們身上,在曠野向他們成就我的怒氣。22然而,我收回我的手,為我名的緣故,沒有這樣行,免得我的名在領他們出埃及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23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必將他們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各地;24因為他們沒有遵行我的典章,厭棄我的律例,褻瀆我的安息日,眼目隨從他們父親的偶像。25我也賜給他們不好的律例,和不能使人活著的典章;26因他們將一切頭生的,就是過火的,玷污了自己,我就任憑他們,使他們荒涼,好叫他們知道我是耶和華(Jehovah)。27所以,人子啊,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Jehovah)如此說:你們的列祖在這一事上褻瀆我,行事詭詐。28我領他們到了我起誓應許賜給他們的地,他們看見各高山、各茂密樹,就在那裡獻祭,在那裡奉上惹我發怒的供物,在那裡焚燒馨香的祭,並澆奠祭。29我對他們說,你們所去的那高處叫什麼?那地方的名字叫「巴瑪」,直到今日。30所以,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Jehovah)如此說:你們照著你們列祖的行徑玷污自己,隨從他們的可憎之物行邪淫嗎?31你們獻供物,使你們的兒子過火,仍舊照著你們一切的偶像玷污自己,直到今日。以色列家啊,我豈能被你們求問呢?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主耶和華(Jehovah)的宣告,我必不被你們求問!32你們心裡所起的念頭,必不能成就,就是你們說:「我們要像列國的人,像列邦的民,去事奉木頭與石頭。」33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主耶和華(Jehovah)的宣告,我必用大能的手、伸出來的膀臂,並傾倒出來的憤怒,作王統治你們!34我必用大能的手、伸出來的膀臂,並傾倒出來的憤怒,將你們從萬民中領出來,從你們所分散的列國中聚集你們。35我必領你們到列國的曠野,在那裡當面審判你們。36我怎樣在埃及地的曠野審判你們的列祖,也必照樣審判你們。這是主耶和華(Jehovah)的宣告。37我必使你們從杖下經過,帶入聖約(Covenant)的約束中。38我必從你們中間除滅叛逆的和得罪我的人,將他們從寄居之地領出來,但他們不得進入以色列地,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Jehovah)。39以色列家啊,主耶和華(Jehovah)如此說:你們各人去事奉你們的偶像吧!但後來,若不聽從我,就不可再用你們的供物和偶像褻瀆我的聖名。40因為在我的聖山,就是以色列高處的聖山,主耶和華(Jehovah)的宣告,那裡全以色列家,就是全家,都要事奉我。在那裡我必悅納他們,在那裡我必要求你們的舉祭,和初熟的供物,並一切的聖物。41我領你們從萬民中出來,從你們所分散的列國中聚集你們的時候,我必悅納你們,好像馨香的祭,並要在外邦人眼前,在你們身上顯為聖。42我領你們進入以色列地,就是我起誓應許賜給你們列祖之地,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Jehovah)。43在那裡,你們必追想你們玷污自己的行徑和作為,因你們所做的一切惡事,在自己眼中厭惡自己。44以色列家啊,我為我名的緣故,不照你們的惡行和敗壞的作為待你們,那時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Jehovah)。這是主耶和華(Jehovah)的宣告。

釋經備註

以西結書 20:1-4。論述的緣起與主題

以西結書 20:1。以下先知論述的緣起標註了日期,這將我們引回以西結書 8 章,同時也適用於以西結書 21-23 章。[克利夫(Klief.)計算自以西結書 8:1 以來已過 11 個月 5 天;自以西結書 1:2(依據約雅斤王被擄)以來已過 2 年 1 個月 5 天;距離以西結書 24:1 還有 2 年 5 個月。]——與以西結書 14:1 的平行關係顯而易見。在那裡,確實有 אֵלַי ווַיָּבוֹא(到我這裡來),而此處僅有 בָּאוּ(來了)。但兩處皆稱他們為「以色列的長老」。他們是否為同一批人(克利夫觀點)值得懷疑;很可能不是。他們更可被視為那次代表團的繼任者,且他們與前者的區別在於,他們提到了訪問的目的,即「求問」等,儘管他們具體問了什麼並未說明,而前一次代表團則被描繪為坐在先知面前,陷入無言的驚愕中。克利夫認為,聽眾心中激發出的求問精神標誌著以西結事工的一個中間點、一個轉折點,這從經文中得出未免過度。恆斯登(Hengst.)認為這些人「並非全體被擄之民的代表,而僅是那些外表敬畏上帝,內心卻沉溺於世界與時代精神之大眾的代表」,正如以西結書 14 章所述,並推測這與聯盟事務出現有利轉機這一特殊事件有關(?)。由於所有被擄之民對猶大與耶路撒冷都懷有深切關注,我們完全可以像在以西結書 14 章那樣,將此處理解為(如果不是長老本人,也是)來自十支派被擄之民長老的特使。由於他們被擄已久,長老組織的存在更顯得合情合理。先知的神聖信息雖是針對全體百姓,但這並不妨礙其帶有對十支派的特別關注,正如我們詳細解經時可能顯示的那樣。

以西結書 20:3。參見以西結書 2:1;14:3。

以西結書 20:4。重複的提問「你要審判他們嗎?」與以色列人的出現相連,他們因此被描繪成彷彿站在法庭前,卻沒有辯護人,也沒有任何自我辯護的理由。希齊格(Hitzig)正確地察覺到,這種重複證明了不配之人的出現所激發的情緒。「提問的形式顯露出一種急切的願望,即希望事情發生,因此包含了一種命令。」因此,命令是:「使他們知道……可憎之事」。論述的主題是對百姓自古以來客觀的(引導)與相對應的主觀的(行為)進行回顧(以西結書 22:2;23:36)。對「列祖」的提及指向了一種古老且根深蒂固的邪惡,需要徹底的醫治(恆斯登、加爾文)。參見馬太福音 23:32;使徒行傳 7:51;以西結書 16:2。

以西結書 20:5-9。在埃及的以色列

以西結書 20:5。בָּחַר(揀選)與 בְּ(在……中)連用,正如以色列受到檢驗,以色列依然是上帝揀選(Election)的對象。「揀選是指上帝先行的愛與恩惠(Grace),申命記 7:6;14:2」(哈弗尼克 Häv.)。——舉手,作為起誓者的姿勢(申命記 32:40;出埃及記 6:8),保證並確認了以色列作為上帝子民的揀選(申命記 7:6;14:2),並指向迦南(以西結書 20:6;20:15;20:28)。——「以色列」與「雅各」顯著地交替使用。前者指向他們被揀選耶和華(Jehovah)戰士的恩典地位;後者指向他們的自然起源。——正如經文解釋:「顯現給他們看」等,那日是指耶和華(Jehovah)在埃及事實上向百姓啟示祂自己,正如祂在摩西面前所稱呼的那樣(出埃及記 3:14 等),藉著神蹟奇事,藉著實際的、更新的誓言(因此舉手這一動作有極其重要的重複)。

以西結書 20:6。一種總結。我再次舉手,強調「那日」,以標記上帝莊嚴的決定,以及已經發生的事。祭司的想像與百姓虛妄的言論並非討論的重點。目標是「領出來」,即自由、救贖(Redemption),這根據其結果與目標進行了描述。——「尋求出」(參見民數記 10:33),在他們窺探之前。——出埃及記 3:8。——לְ(在 לְבָל׳ 中),或是與格,即萬國都如此認為;或是關於,或是在萬國之上(?)。

以西結書 20:7。西奈律法也清楚地說明了這一點,因為它明確建立在 אֲנִי יְהוָֹה׳(我是耶和華)之上,出埃及記 20:2。但從一開始,這一點就因揀選的事實而宣告,這涉及百姓一方的相互義務。

[「摩西受命去為上帝申辯以色列人,使他們能出來事奉祂,這種使命的形式本身就證明了對耶和華(Jehovah)的敬拜已多麼荒廢,百姓已多麼普遍地讓自己沉淪於盛行的偶像崇拜中。他們必須走出那被玷污的區域,在那裡,其他的靈性與世俗主宰曾統治他們,使他們能自由地敬拜並事奉耶和華(Jehovah)。因此,摩西使命的全部設計與宗旨,可被視為對他們與埃及可憎之物聯繫的抗議,不僅是對法老發出的呼籲,讓他放百姓走,也是對百姓自身的呼籲,要他們出來並分別出來,作為上帝所揀選的種子。」——P. F. — W. F.] 「眼所喜愛」的,不僅是眼睛所見的,更是他們所注視的,與之變得熟悉的等等。

以西結書 20:8。以色列在曠野進一步的悖逆,甚至證明了對他們在埃及行為的類似推論。進一步比較約書亞記 24:14;出埃及記 32:3;利未記 17:7(詩篇 106:7)。——「我就說」;不是對他們說,也不是對摩西說,而是對我自己說。這符合上帝的屬性與百姓的實際狀況。參見出埃及記 20:5;32:10。——以西結書 7:8;5:13;6:12;此外,出埃及記 5:3。

以西結書 20:9。但我「為我名的緣故」而行,與「我就說」形成對比;因此,與所說之話相對照的事物——動詞「行」的對象——可以從下文中推斷出來,也可以被視為已知。——「為我名的緣故」等(詩篇 106:8);他們不配得,也沒有賺得。但我曾在他們所處的列國人眼前顯現給他們看,這啟示不能在這些人眼前被褻瀆,特別是在埃及人面前,彷彿我雖有心善待我的名,卻無力執行(同時考慮到外邦人,因為以色列在整個人類中處於特殊的地位)。參見民數記 14:13 及以下;出埃及記 32:12(民數記 23:19)。

以西結書 20:10-24。曠野中的以色列。以西結書 20:10-17,第一代;18-24,第二代。

以西結書 20:10-17。曠野中的第一代

以西結書 20:10。從前文到後文的過渡。

以西結書 20:11。西奈律法的頒布,作為百姓被領出後目前引導的介紹,出埃及記 20 章及以下。——「律例與典章」,如常,包含了律法的總體概念。「活著」包括繁榮與福分,身體與靈性,暫時與永恆。參見申命記 4:1。——律法是為生命而賜下的,羅馬書 7:10;馬太福音 19:17;出埃及記 20:12 等。「人若遵行」。在曠野的引導旨在檢驗他們是否遵行。[基爾(Keil)翻譯為:「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

以西結書 20:12。出埃及記 20:8;31:13。一個「證據」必須表示某種事物,因此安息日的重複(因此複數形式,每週結束時標誌著上帝的安息,上帝的子民在完成一切工作後將進入這安息,希伯來書 4 章)。這是耶和華(Jehovah)與以色列在聖約(Covenant)基礎上的共同要素。正如耶和華(Jehovah)的安息日要被以色列守為聖,並與一週的其他日子分別出來,這就顯明耶和華(Jehovah)使以色列成聖,並將他們從世界列國中分別出來,成為祂自己特殊的子民。這是安息日與耶和華(Jehovah)及以色列之間的相互關係。因此,安息日對以色列如此具有特徵性。——正如律法,特別是安息日律法的先知性意義,遠遠超出了對其形式上、外在的遵守,所以先知所說的並非僅僅是作為整體的律法字句,也不是在以西結書 20:13 中僅僅指外在褻瀆安息日(以賽亞書 58:13-14)。進一步比較出埃及記 16:27 及以下;民數記 15:32 及以下。亦見以西結書 5:6-7。

以西結書 20:11。

以西結書 20:8——關於以西結書 20:14,參見以西結書 20:9。

以西結書 20:15。並且「也」= 甚至;因為在以西結書 20:13 中與「我就說」的對比在以西結書 20:14 中已藉由「但我為我名的緣故而行」表達出來,וְגַם׳(並且也)恢復了線索。關於滅絕悖逆者的思想,甚至體現在將第一代曠野百姓排除在迦南之外的誓言中;民數記 14:11 及以下;詩篇 95:11 等。[恆斯登將 וגם׳ 解釋為報應;他們如此,我也如此!]

以西結書 20:6。

以西結書 20:17 執行了以西結書 20:14 的思想(以西結書 16:5)。——以西結書 11:13。後文顯示了其含義。

以西結書 20:18-24。曠野中的第二代

以西結書 20:18。摩西五經的內容特別屬於兒子(孩子)——在曠野中被赦免的第二代。所提到的列祖被描繪為不斷違背耶和華(Jehovah)所賜律法(這甚至使律法在申命記中必須重複與更新),在某種程度上,他們根據自己的觀念與權威成為了立法者。

以西結書 20:7。

以西結書 20:19。但是!——參見以西結書 20:11。

以西結書 20:20。參見以西結書 20:12。

以西結書 20:21。民數記 15:16-17。

以西結書 20:8;20:13。

以西結書 20:22。與以西結書 20:21 的對比;民數記 16:21 及以下,17:9 及以下。

以西結書 20:14;20:9。

以西結書 20:23。我「也」,如以西結書 20:15,此處與以西結書 20:21 相關。——以西結書 12:15;6:8。關於被擄的威脅,申命記 28:30;利未記 26:33 及以下;作為誓言,申命記 29:13;29:18。

以西結書 20:24。如以西結書 20:16。

以西結書 20:25-31。迦南中的以色列。以西結書 20:25-29,列祖。以西結書 20:30-31,當代的百姓。

以西結書 20:25-29。迦南中的列祖

以西結書 20:25。過渡,與前文以 וְגַם׳ 相連,正如以西結書 20:23 中的 גַּם׳ 暗示了後續內容。被擄的威脅,其應驗已在當代百姓中開始,可以針對曠野中的第二代進行譴責,因為他們被帶入迦南,並且與隨後的幾代人一起,只要他們能被視為「你們的列祖」(以西結書 20:27),他們就與現存的百姓相對立。因此,曠野中的第二代是過渡的媒介,同時也成為了迦南中的以色列。因此,儘管這威脅並未在曠野中的第二代身上執行,但被擄的威脅仍保持其原始的力量與形式。以西結書 20:28 正式提及迦南,決定了以西結書 20:25-26 中特殊的表達形式。罪惡的發展到了這種地步,以至於上帝最終使罪成為其自身的懲罰。因此,

以西結書 20:7。他們在埃及被警告不要偶像崇拜,隨後在以西結書 20:11 及以下,在曠野中頒布了西奈律法。——在以西結書 20:18 及以下,相對於第一代所犯的自立律法之罪,西奈律法在迦南的背景下得到了更新,但即便如此,已處於被擄的威脅之下(以西結書 20:23)。最後——在迦南,作為上帝審判的開始,以色列被賜予了迦南邪惡的律例與致死的典章作為管教。因為他們不願接受我美好的律法,我便賜給他們迦南的律法,那律法是不好的,等等。因此,「我賜給」等詞的力量必須維持,絕不能被削弱為允許或任何類似的概念,正如猶太與基督教釋經者所希望的那樣。——「不好」已由前文的 לָהֶם 以及平行的 לאֹ יִתְיוּ׳(不能使人活著)充分解釋。

以西結書 20:26 清楚地顯示了所指的「律例」與「典章」是什麼,從它們產生的結果來看,更精確地描述了「我賜給」為:「我玷污他們」。以色列的玷污在他們對頭生男丁所做的事上表現得尤為顯著,根據出埃及記 13:12-13,這些頭生子需要被救贖(Redemption)。根據出埃及記 13 章的背景,這一條例與百姓從埃及的救贖(Redemption)有著特徵性的聯繫,因此我們經文中的暗示極具意義。亦參見出埃及記 13:11,它引入了相關的律例。作為理解 לַיהוָֹה(給耶和華)的指南,出埃及記 13 章中與 הַעֲבַרְתָּ(使……經過)相關聯的詞在此處省略,而在以西結書 20:31 中增加了 בָּאֵשׁ(火中),因此毫無疑問是指迦南的摩洛崇拜。(利未記 18:21,參見以西結書 20:3;申命記 18:10;18:9)。參見以西結書 16:21。因此,生命,即百姓本應在兒子身上享受的持續生命,變成了它的反面——死亡。這些律例怎能是好的呢![科克塞(Cocceius)也將 הַעֲבַרְתָּ 與出埃及記 13:12 聯繫起來,並將以色列的玷污理解為對百姓不潔的宣告(哈弗尼克,因為律法被賦予了異教色彩),因為亞倫與利未人已被耶和華(Jehovah)取代頭生子而安置在神聖職位上,民數記 3:45!] 關於整體,參見羅馬書 1:24 及以下;使徒行傳 7:42;帖撒羅尼迦後書 2:11。——關於「荒涼」,參見以西結書 14:8。其他人將其譯為:變得麻木、震驚,以便他們若有可能,能從這種令父母情感厭惡的事中反思。根據我們對該詞的翻譯,此處為曠野的思想做了準備,這在該章中後來變得如此突出:他們甚至在被帶入列國的曠野之前,就變得像曠野的百姓(以西結書 20:35)。

以西結書 20:27。雖然事情本身仍涉及迦南的列祖,但當代的百姓受到了責備。以西結書 20:30 及以下將更精確地定義這一責備的含義。——「在這一事上又」(以西結書 16:29),除了先前所引用的之外。所指的事首先更籠統地被稱為嘲弄與行事詭詐(以西結書 15:8;14:13),然後在以西結書 20:28 中進行了更詳細的說明。參見以西結書 6:13;16:16。——כַּעַס׳(惹我發怒)指前述的嘲弄,藉此他們激起了耶和華(Jehovah)的不悅與憤怒(申命記 32:16;32:21);רֵיחַ׳(馨香之祭,參見以西結書 6:13;16:19)指行事詭詐,能向偶像獻上各種馨香之祭。

以西結書 20:29。我說等。藉由這個問題,上帝對高處敬拜(因此是集合單數:הַבָּמָה,與唯一的聖所——聖殿相對)一再重複的反對與譴責被喚起,以及祂對此所說的一切。[哈弗尼克採納了金希(Kimchi)的解釋,他將其指向基遍的高處,列王紀上 3:4;歷代志下 1:3。]——וַיִּקָּרֵא(被稱為),事物本身及其名字,直到今日依然存在。

以西結書 20:30-31。當代的百姓

以西結書 20:30。לָכֵן(所以),恢復了以西結書 20:27 的語氣,並以 אֱמֹר(說)代替 דַּבֵּר(講論),直接對當代的百姓,即那些為了仍留在迦南的人的利益而來找先知的以色列求問者說話。

以西結書 20:31。以西結書 20:29 問題中所敲響的音符依然保持,不僅是為了表達驚訝,更是為了強迫自我反思。我問你們還想有什麼進一步的交流?——參見以西結書 7:20。——以西結書 6:9。

以西結書 20:26。——參見以西結書 14:3。

以西結書

以西結書 20:33。回顧祂在往昔——當他們從埃及得救贖時(申 4:34;出 6:6 等)——那大能且具君王威嚴的作為。參以西結書 6:14。但隨即補充說明,旨在指向報應性的審判(參出 6:6):「並要將忿怒傾倒在你們身上」,這句話在以西結書 20:34 中,與「領出」和「聚集」相連再次出現;藉此,上述(以西結書 20:33)的君王權柄也將彰顯出來,因此這些行動也必須被視為神聖審判的作為。這嚴格排除了在全以色列悔改之後,未來還會有一次進入迦南的行動(對此亦參以西結書 20:35)。然而,「從萬民中」和「從列國中」這些詞,若正確理解,即與「萬民的曠野」形成對比,絕不排除對現存巴比倫被擄之事的指涉。以色列當時僅分散在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之中(克里夫 [Klief.]、凱爾 [Keil]),這點完全不切題,因為巴比倫王的帝國可以如耶利米書 27:5 及隨後經文那樣被描述!耶和華——那位他們將要經歷其至高權能的君王——說,被擄不應僅僅是分散在「萬民」和「列國」中(不同於祖居地迦南),在那裡生活的外部關係可能在某種程度上是令人愉快的,正如當時的情況(參導論)。我必將你們從那裡領出來,並帶入另一種被擄狀態,因為

以西結書 20:35——我必帶你們進入萬民的曠野——這是一個其最深層解釋隨即被補充的表達,即:「在那裡與你們面對面辯論」等等;這裡指的是境況的改變——將被擄狀態強化為「萬民的曠野」,這必須作比喻性理解(參何 2:16),如同前一節的領出與聚集,以及以西結書 19:13 中的「曠野」。(海弗尼克 [Häv.] 將其與以西結書 6:14 作比較。)在詞語形式上,先前的表達(以西結書 20:34):「列國」與「萬民」在此匯合。正如「帶入」對應於「領出」,耶和華的「辯論」對應於「聚集」。「分散」變成了「面對面」的聚集,即人與人相對——百姓與那與他們辯論的君王相對。在這種語境下,希齊格(Hitzig)等人的觀點顯得薄弱。他們將此表達指向將巴比倫與地中海沿岸國家隔開的大曠野,那是最終回歸的被擄者所經之路。這幾乎類比於新約中的「世界」一詞。儘管凱爾將以西結書 20:34 的「領出」等解釋為既非地方性也非物質性的,但我們並不與他一樣將其理解為「與外邦世界在靈性上的分離」(他們隨即被帶入其中,以西結書 20:35),「以免他們被其同化」等等,而是理解為他們被擄境況的加劇,一種對此的靈性體驗,使他們認識並感受到,作為神的子民,他們再次處於曠野中,但絕非與先前(申 8:15;申 32:10)相同的意義。[科塞烏斯(Cocceius)在此處完全正確地將目光投向更遠的羅馬時期。] 未來的「辯論」(參以西結書 17:20)在以西結書 20:36 中被比作先前在埃及地的曠野中與他們列祖的辯論。正如根據以西結書 20:27,列祖是指從曠野到達迦南的第二代人,與他們的「辯論」不應指民數記 14:28 及隨後經文,而應指如民數記 17:5–6;17:10 那樣的司法場景。巴比倫被擄之地先前被稱為「萬民的曠野」,是相對於以色列(以西結書 20:34)從其中被領出的那些「萬民」而言;同樣地,阿拉伯曠野(「萬民的曠野」一詞即影射此處)被稱為埃及地的曠野,是因為百姓是從埃及被領入其中的。他們被領到那裡並非作為懲罰,儘管由於他們的不順服,它常成為懲罰之地;但神的旨意是為了試煉他們(試驗,申 8:2 及隨後經文),由此產生了個人的分離與潔淨,這在關於埃及的問題上對他們極力強調,因為他們總是回頭看(民 20:5;21:5)。因此,雖然以西結書 20:36 的「辯論」也包含管教,但在將其應用於未來時(以西結書 20:37),分離的觀念——即透過神聖管教對百姓的潔淨——是佔主導地位的。神帶給以色列的審判(民 16:17, 20,甚至影響到摩西和亞倫!)僅僅是潔淨性的分離。問題不在於是否可能重新進入迦南,因此,關於這一結果,以色列未來的引導被表現為他們先前引導的重複(凱爾),我們也不能像內特勒(Neteler)那樣將「萬民的曠野」理解為巴勒斯坦(?);但以西結書 20:33 以及以西結書 20:36 都指向埃及,指向從那裡的出埃及,這一點凱爾在另一方面也承認。[亨斯登堡(Hengst.)推測,被擄者參與本土的政治陰謀也給他們帶來了嚴重的苦難(耶 29:21–22);但透過真正的悔改,許多人可能已免於參與此處所威脅的懲罰!!] 他們將走出被擄的狀態(以西結書 20:38),但這種走出將是「從杖下經過」(以西結書 20:35 及隨後經文中的「辯論」,在此以一種新的方式被看待)。其潛在的形象是牧人(利 27:32;彌 7:14;耶 33:13),羊群被要求在牧人的杖下逐一經過,以便進行檢查和點數(希齊格);但其應用在此處應理解為耶和華的君王權杖,這與以西結書 20:33 中的「管轄」一詞相符。進一步參閱出埃及記 13:12;撒母耳記上 16:8。這個比喻性表達的含義既非服從神的統治(亨斯登堡),也非神特別的監護(凱爾),或任何類似的含義,而是揀選,伴隨著對個人的極其嚴格的審查,以西結書 20:38 中關於分離與潔淨的觀念在此處顯得尤為突出。這種君王式審查所預期的結果,正如平行句「並帶你們」等所更充分揭示的那樣,影射了紅海過後在西奈山頒布聖約律法(參出 14:16)。「在約的束縛下」(קָסֹרֶת,縮寫自 קָאֲסֹרֶת,源自詞根 אָסַר)是一個比「在約的管教(יָסַר?)下」更可取的譯法,無論人們想到的是僅僅約的懲罰,還是也包括其應許。律法若不與其應許和懲罰分開來看,且根據個人的不同,既可以是愛的紐帶,也可以是壓迫的鎖鏈,它因人們轉向它並遵守其律例,而成為外邦教與猶太教之間,以及百姓自身之間的分離媒介。這種情況達到的程度,特別是由被擄後的法利賽主義歷史所顯示,無論是在其光明面還是陰暗面。

以西結書 20:38 現在明確說明了即將到來的審判性領出百姓所預期的目的。海弗尼克指出在 וּבָרוֹתִי(我必篩選)與 הַבְּרִית(約)之間存在雙關語。——參以西結書 2:3。——「寄居之地」,即他們作為客旅之地,迦南在其他地方也被如此稱呼,創世記 36:7;出埃及記 6:4。在此,以一種精妙的對比,它是他們被擄之地。——לאֹ יָבוֹא(必不得進入),亨斯登堡:「叛逆者在此被集合成一個理想的人。」凱爾將「領出」理解為將他們徹底掃除,將單數視為分配意義:沒有一個違法者能進入。將「我必領他們出來」視為對以西結書 20:34 的回顧性指涉更符合上下文,這樣,本段結尾處的叛逆者和違法者再次與全體百姓一起被提及。然而「不得進入以色列地」,則從反面說明了以西結書 20:35 中「萬民的曠野」所正面說明的內容,因此耶和華將與他們所有人進行審判(以西結書 20:35)。因此,לאֹ יָבוֹא 的單數主語可以從 אַדְמַת יִשְׂרָאֵל(以色列地)推斷為以色列。(甚至可能,著眼於以西結書 20:1 的詢問者,參考了十個支派回歸這一始終存疑的問題!?)隨著「你們必知道」等語,信息再次指向那些對先知說話的人;如果不是指狹義的以色列,至少是指廣義的以色列。

以西結書 20:39–44。神所應許的憐憫

以西結書 20:39。既然審判,如前所述,正臨近以色列家,那麼每一個不願改變的人,都可以被命令去事奉他們的偶像。即將到來的審判將進行分離,未來將屬於神的子民。參啟示錄 22:11。那位知道憐憫已為未來預備好的神,其神聖的諷刺。——וְאַחַר(此後)不應翻譯為:「也在此後」,並與「事奉」相連,也不能與後面命令式的內容相連,而是獨立存在,彷彿帶有一個破折號。——אִס־ 可以僅僅是一個條件助詞:如果你們(在現在)不聽從我,那麼(וְ 再次承接 וְאַחַר)你們就必不再,等等。大多數註釋家將其視為誓言助詞,引入帶有否定(אין,伴隨分詞)的肯定句,因此意義將是:此後你們必確實聽從我,你們必不再褻瀆我的聖名,等等(參以西結書 36:20)。

以西結書 20:40。肯定的基礎。參詩篇 2:6,以及以西結書 17:23。——「他們必事奉我」,與以西結書 20:39 的「事奉……偶像」形成對比。——בָּל׳(全家),以及再次出現的 כֻּלֹּה׳(全體),指向猶大與以色列之間裂痕的修復。參以西結書 11:15。強調重複的「在那裡」,正如在對比的以西結書 20:38 中一樣,仍保持在舊約的視野內(參新約的擴展,約 4:20 及隨後經文),因為本節其餘部分的思想形式和外衣保持了舊約敬拜的措辭。

以西結書 20:41。先前的步驟現在被概括。透過以西結書 20:34 中已納入視野的領出與聚集,經審判潔淨的百姓,將作為馨香之氣被耶和華所悅納(參以西結書 6:13),並且在他們作為聖潔的子民、重新奉獻給神的人身上,耶和華的聖潔將向外邦人展示出來。

以西結書 20:42。但那時他們也將如以西結書 20:40(「在地上」)所假定的那樣,歸回以色列地(以西結書 20:38)。

以西結書 20:43 最後增加了一幅百姓內在狀況的畫像——以西結書 20:40 的補充。參以西結書 6:9;14:22–23(16:61)。

以西結書 20:44。結論。從經歷祂為祂名緣故而施行的恩慈作為中,對耶和華的認識(參以西結書 20:9;20:14)。

教義反思

  1. 先知可以進行審判(以西結書 20:4),因為耶和華將向祂的子民彰顯祂自己為君王。先知在解釋和應用神聖律法方面的活動,始終是基於神相對於以色列的君王大能。
  1. 被擄是當時的一個政治和宗教問題。前者很容易與後者混淆。因此,在我們面前的這一章中,百姓的歷史被簡單地展開,被擄被作為他們自身行為的公義結果展示給他們的良心。
  2. 繼埃及之後的經歷是在曠野的漂流,百姓在那裡得到了潔淨。神設計隨後迦南的被擄,是為了達成類似的結果,只是其性質更深層、更本質,因為一種日益增長的腐敗已牢牢附著在以色列的內在生命中。因此,如果說埃及的曠野特別是一種外部經歷,試煉來自外部,那麼被擄對神的子民來說,則更明確地是一種內在的被擄——一種「萬民的曠野」——為了讓他們切實體驗到「世界」,以及在世界中的「苦難」。
  3. 既然當時尚存的猶大國和全體百姓都受到罪的責備,已經沉淪於被擄狀態的以色列國,就提供了最合適的素材來為指控增色。它從一開始就採取了外邦人的道路,並幾乎毫無中斷地維持著。因為它變得像外邦人,最終完全落入外邦人的統治之下。因此,手頭就有一個進行到審判點的過程,從中可以推導出一個論證性的論點。
  4. 早在他們任性地放棄耶路撒冷的聖所,但最重要的是在他們被強制從聖地移走時,以色列國就成了「離散者」(Diaspora),instar omnium(萬民的縮影),即「分散在列國中」和「散佈在各國中」。
  1. 歷史關於百姓行為的見證,在本章中以不斷重複的副歌形式陳述:「他們卻悖逆我」等等(以西結書 20:8, 13, 21)。另一方面,神的引導(相對於上述主觀行為的客觀引導)始終表現為律法,根據以西結書 20:37,即作為司法聲明(以西結書 20:7)、作為律法的正式宣告(以西結書 20:11 及隨後經文)、作為所賜律法的重述(以西結書 20:18 及隨後經文)。與此相連的是威脅(以西結書 20:8, 13, 21,以及 33 及隨後經文, 38)。神的威脅強化為誓言(以西結書 20:15, 23, 31, 33),甚至已作為懲罰實現(以西結書 20:15, 23, 25 及隨後經文),並且仍有待以同樣方式實現(以西結書 20:34 及隨後經文, 38)。但神的忍耐和寬容(以西結書 20:9 及隨後經文, 14, 22, 28)、祂的憐憫(以西結書 20:17),從始至終與律法並行;正如律法本身應許百姓生命(11 及隨後經文, 21),憐憫也應許百姓最終的潔淨(以西結書 20:32, 35, 37–38),從而使他們成為一個聖潔的「全」以色列,蒙神喜悅(以西結書 20:39 及隨後經文)。正如埃瓦爾德(Ewald)所表達的:「為了使被救贖者對他們先前巨大的違法行為有正確的認識,從而證實古代歷史中存在的另一個更偉大的真理,即:最終,恩惠仍然是耶和華最深層且永存的要素。」
  1.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律法以此為基礎,這也構成了百姓從始至終全部歷史的底色。(以西結書 20:5, 7, 9, 14, 19–20, 22, 44。)神子民的歷史是耶和華之名的演進,神子民在肉身上對此而言,正如神的兒子在靈性上對此而言一樣。
  1. 「不是那堅持偶像崇拜的舊種族,而是一個靈性上更新的種族,在深沉的愛與依賴中奉獻給耶和華,才離開了埃及」(海弗尼克)。
  1. 先知的神聖論述並不從聖經(Pentateuch)之外的傳統中汲取素材,正如維特林加(Vitringa)和瓦特克(Vatke)為了解釋先知關於以色列在埃及狀況的陳述而從非常不同的立場假設的那樣。批評家們想要從中顯示以西結與聖經之間的衝突。但先知陳述對聖經的明顯依賴在整個過程中都得到了強調,在以西結書 20 章中也是如此。我們注意到,除了我們釋經中已經提出的內容外,先知的靈知道如何閱讀歷史的「字裡行間」,而批評則充其量只是試圖將其自身的精神強加於聖經。
  1. 對於本章的神學理解,「曠野」一詞的強調重複很重要。內特勒將這段經文命名為:「在兩個曠野中的百姓」。亨斯登堡和海弗尼克將曠野的觀念定義為「災難、靈性與肉體的匱乏」。就問題的核心而言,這會更好:與神獨處,當所討論的百姓引導的司法性質不會如此明顯地指向外邦民族可以親眼目睹的經歷時。
  2. 「神賜給祂百姓的誡命,首先也意味著他們必須承認自己的罪,並在代贖的血中尋求赦免。這是關於贖罪祭的律法所要求的,這些律法在摩西律法中構成了所有其他祭祀的根基;逾越節,它如此嚴格地要求我們努力追求罪的赦免,並將所有的救贖與之相連;贖罪大日。」(亨斯登堡)。
  1. 「透過真誠奉獻於律法而獲得生命的基本特徵是聖潔,而神作為以色列的成聖者,因此是律法的中心。這種透過他們的神使百姓成聖的觀念,在安息日中尤為突出。它是神創造活動的標誌,也是人與神關係的表達:勞苦之後在神裡面的安息」(海弗尼克)。因此,人的生命是神聖的——是神的生命,正如平息良心並滿足律法的稱義之義也是神的義。參貝爾(Bähr)的《象徵主義》。(「從『也守我的安息日』這一表達中,他們可以學到,關於行為的誡命——行這些事的人就必因此活著——並不是為了讓他們嘗試靠行為得生,而是為了讓他們在了解什麼樣的義對生命至關重要後,放棄自己的義;既然神已宣告祂的旨意是使他們成聖,他們就可能相信,那不能廢棄自己律法(生命的賞賜與遵行誡命相連,以表明需要這種順服才能獲得生命)的神,會提供一個祭物,藉此他們的良心可以被潔淨,並提供一位祭司,藉著祂的順服他們可以被稱義,這樣他們就可以出於感恩的愛,去遵守神的誡命,恨惡並避開一切與之對立的事物,」科塞烏斯。)
  1. 「只有真正敬畏神的人才以正確的意義慶祝安息日,因此摩西五經中所有證明百姓在曠野中缺乏真正敬虔的事實,同時也包含了褻瀆安息日的指控」(亨斯登堡)。「猶太人小心翼翼地遵守安息日,但他們錯過了它的意義和目的」(加爾文),「因為他們將其扭曲為他們腐敗、死寂的義」(科塞烏斯)。
  1. [關於猶太安息日的誡命「必然是,也確實是,不僅旨在將百姓與世俗事務分開,而且旨在呼喚他們的心,在對神的信心和愛中,以及在對周圍人的兄弟般的仁慈和善意行為中進行適當的操練。若非如此,其忠實的遵守就不會被視為一般宗教狀況健全和健康的標誌。我們可以毫無疑問地問,對於那些對宗教利益有開明關注的人來說,現在對主日的認真遵守是否也具有同樣的實踐價值?當這一天不再被虔誠地遵守時,所有的經驗和觀察都證明,宗教生活和行為必然會隨之出現相應的衰退。」——P. F. — W. F.]
  2. 「神創造了人性,使得背離祂必然導致完全的黑暗和混亂;在錯誤和罪惡中沒有節制,在中間點停滯是不可能的;人無論多麼願意停滯不前,都必須違背自己的意願,一步步沉淪。背離神是罪行,在錯誤和道德墮落中的放縱是應得的厄運,如果力所能及,所有人都會願意逃避」(亨斯登堡)。
  1. 亞伯拉罕作為他所有後裔的代表,即那些將要定居在他曾作為客旅漂流之地的人,在試煉(創世記 22 章)中,透過實驗學到了耶和華與摩洛之間的區別,這並沒有像它本應有的那樣影響他們——他們將長子交給了那地血腥的崇拜;亞伯拉罕的試煉變成了以色列的審判。
  1. 以色列變得像外邦人,這將與神的本性,特別是祂的耶和華之名相抵觸。恰恰相反,這才更符合它,即外邦人變得像以色列。因為在這個民族中體現的觀念,以及它從萬民中被揀選出來所為之的觀念,是神的子民的觀念,以神為君王和主(神權政治的觀念),藉此以色列同時也是整個人類觀念的承載者;正如這個觀念符合創造,即屬於神(路 3:38),所以它是透過救贖使人恢復與神的關係來實現的,藉此神成為萬有中的萬有(林前 15:28),人成為祂甘心樂意的子民,正如祂成為他們的神(啟 21:3)。現在,作為以色列以及整個人類這一觀念的實現,發生在時期滿足之時,在那位既是以色列又是「人子」的獨一之人身上,所以祂的歷史顯現,按肉體來說,是與以色列相連的(這就是耶穌家譜的含義);但按靈來說,從祂裡面發展出了新人類,祂自己就是靈與真理,而以色列的職責就是預表這一點。祂所應許的聖靈澆灌表明,以色列並沒有變成外邦人(除非就語言而言),而是外邦人已被納入以色列,使徒行傳 2 章。只有這才能是根據「全」以色列(כלה)的觀念,對以西結書 20:40 的靈性應驗。任何其他的解釋都將適用於一個特權民族,因此適用於肉體。在以色列國解體後很長一段時間裡,猶大為舊約神子民定下了基調;從一開始,以色列國的神權要素就被吸引到猶大(代下 11:13 及隨後經文);像便雅憫一樣,許多來自其他支派的人與猶大一起從被擄中歸回,因此它此後為整個民族提供了名稱——所有這些都是短暫的歷史表現,正如當以色列國因其規模、較多的人口,以及在更充分代表整個民族的意識中,挪用了整個民族的名稱,並自稱為以色列時,它也不過如此,在這一名稱下,它被最近發現的摩押石碑上的米沙王所承認。以西結書 20:40 及隨後經文無疑是彌賽亞式的,在這個意義上是啟示錄式的。克里夫將猶太人目前的離散納入巴比倫被擄的觀念中,視此為真正的萬民曠野,他認為以西結書 20:40–44 預言了猶太人的聚集、他們對基督的歸信,以及他們作為一個基督徒民族回到自己的土地,並認為神在(啟示錄 12 章)的大災難(θλῖψις μεγάλη)介入之後,將把這信主的以色列與所有其他信徒一起,從惡人中分離出來,並公開地在永生中建立他們。
  1. 「外邦人處於神寬容之下(羅 3:25);以色列則不然,神已如此榮耀地向他們顯明了自己。外邦人興旺之處,以色列必衰落」(亨斯登堡)。
  1. 科塞烏斯在我們這一章中評論說:「當猶太人從巴比倫在所羅巴伯和以斯拉的帶領下歸回時,連同那些從各支派中依附他們的人,他們形成了一個統一體,在耶路撒冷擁有聖殿,並在同一領導下成為一個單一的民族。事情就這樣在波斯人和希臘人的統治下繼續下去。但神使他們脫離了所有外國的權威,以至於祂獨自成為他們的君王,並使他們比他們列祖的日子更偉大,哈斯蒙尼王朝(Asmonæaus)敢於戴上王冠,」等等。
  2. 加爾文對以西結書的講義結束於第 20 章,關於這一點,斯基珀(Schipper)說:「在他完成這最後的講義後,那位傑出的人約翰·加爾文博士,先前就已患病,開始感到自己病情加重,這就是他停在第 20 章結尾,而沒有完成這部開端如此美好的著作的原因。」

講道提示

以西結書 20:1。「在這裡我們看到,神的子民即使在被擄中,也沒有求助於術士、觀星者、巫師之類的人,而是求助於先知,申 30:12 及隨後經文」(C.)。——「五月是我們的七月。因此神的靈記錄了日期」(Stck.)。——只需說他們來求問就足夠了,因為從先知回答他們的方式中,我們看到他們並沒有詢問關於拯救和救恩之路的問題;他們為政治事務、被擄的持續時間、巴比倫權力的終結、西底家背信棄義的結果而煩惱。我們也問,守望的啊,夜裡如何?而不是,我當怎樣蒙恩?——為什麼我們如此關心未來?它將像我們的過去一樣。我們應該為過去而深感憂慮。——「在我們接近神時,謙卑和敬畏應與堅定而確信的信心相結合,這信心必須順服獨一神的主權,但也不應反對聽神藉著祂的僕人說話」(C.)。——召喚你自己去研讀神藉以說話的先知和使徒!——神願意被求問,但祂那已為我們所充分知曉的旨意,更應被遵行。——「呼求神卻不順服祂,在祂眼中是可憎的。祂不聽罪人,約 9:31;賽 1:15」(Tüb. Bib.)。

以西結書 20:2 及隨後經文。神暗示性的沉默,以及祂更具暗示性的回答。——口中有神,心中有偶像,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狀況。——神對偽君子不說一句安慰的話。「對於偽君子,在神的心中和聖經中,沒有別的勸告,只有真誠的悔改,賽 55:7」(St.)。——「因此他們沒有條件聽神的話。神向那些目光只盯著偶像而聽祂話語的人隱藏自己。他們在神的話語中沒有份」(Cocc.)。

以西結書 20:4。那是一種基於他們祖先罪惡的責備,因此(以西結書 18 章)是無法否認的。——人不應僅僅像道德說教者那樣觸碰(以西結書 20 章)潰瘍,而應根據神的律法將其切除。前者令人發癢,後者引起疼痛。在這裡,神推動去審判,而在新約中,話語總是,不可論斷!但神的兒子自己,雖然不是為審判而被差遣到世上,卻成了不信之人的自我審判。在這裡,以西結啟動的是神的審判,而非人的審判。——列祖在他們的兒子身上受審判,但兒子也可能在他們的列祖身上受審判。

以西結書 20:5 及隨後經文。反對以色列的三個見證人——埃及、曠野、迦南。——「神以祂的恩典先於人」(O.)。——神相對於功德與過失的揀選;既不基於前者,也不受後者阻礙。——割禮是揀選的標誌。實質在於神願意作他們的神。以色列揀選的結果是百姓的全部引導;揀選一個民族,是為了預備人類成為讚美神榮耀之名的對象——一個從萬民中出來的以色列。——「我們並不因神任何善意的行為而獲得功德,但因每一項行為,我們都負有義務」(Stck.)。——如果神要對一個人成為什麼,祂必須給他一種對祂的實驗性認識。對神的第一個認識是承認祂在話語中的啟示:隨後是祂要求、管教、赦免之愛的各種經歷。——「哦,神以多少種方式向人顯明祂自己是施恩的神!徒 17:27–28」(St.)。——「神舉手起誓;有一天祂的手將執行祂所起誓的,威脅與應許皆然」(C.)。——「我們藉著信心稱神為我們的神」(Stck.)。——「神賜給我們對基督的信心,我們彷彿聽到那保證,我,耶和華,是你們的神,這就是我們揀選的日子。凡被神確證其揀選的人,就足以武裝自己對抗血肉之軀。除了確信神的愛,沒有別的方法可以拋棄罪惡的可憎。唯有藉著信心,心才能從偶像中被潔淨」(H. H.)。

以西結書 20:6–7。人被神揀選不是為了污穢,而是為了從罪和魔鬼的權勢中得救贖。——「神必須是我們的神,否則我們就將自己當作神,或事奉魔鬼為神」(C.)。——「神確實是所有人的神;但藉著應許、聖約和恩典,祂成為我們的神,好讓我們的信心能擁抱祂為我們的神」(B. B.)。

以西結書 20:6。「神始終記念祂的應許,但我們卻忘記了」(Stck.)。——「曾經是裝飾,現在是荒漠」(B. B.)。

以西結書 20:7。眼睛的偶像崇拜。我們從不單單因犯罪而招致罪咎,我們同時也玷污了自己;正如另一方面,赦免與成聖總是並行不悖。

以西結書 20:8。「在出埃及記 5:21 中,僅僅涉及他們在法老及其臣僕眼中的名聲。如果他們相信耶和華的名,他們就會表現出更好的順服。但他們被埃及偶像崇拜的精神所感染,正如我們所有人天生傾向於偶像崇拜一樣,他們急於在埃及人面前保持良好的形象」(C.)。——「對以色列來說,比埃及人的軛更糟糕的是他們偶像的軛」(Cocc.)。——注意壓迫的加劇,以及最終埃及人對以色列的迫害,作為神憤怒的標誌。

以西結書 20:9。「神的榮耀與教會的福祉是聯繫在一起的」(C.)。——在神那裡,言語和行為、應許和實現是一致的,民數記 23:19。——神名的聖潔是我們的安全。

以西結書 20:11。律法不僅在其作為上帝啟示之旨意的理念上,是為了生命而設計的——即凡遵守律法的人,必得享神聖的生命——而且在現實中亦然。因為對於那些被律法引導至認識罪並悔改歸向上帝的人來說,律法並不指向死亡,反而指向生命,正如我們的悔改是上帝的旨意,並產生生命一樣;因此,律法就是上帝的旨意,也是實現這旨意的媒介。——「祂在提及律法時,同時提到了應許,而祂本可公正地僅僅提及律法;這顯明了祂的父愛」(C)。

以西結書 20:12。安息日直接指向律法所應許的生命,指向上帝的安息,即人應當在上帝裡面,而上帝渴望在人裡面。它超越了作為律法之工的本身,指向那在基督裡的信心的安息。——「但當自我死去,我們容許自己被上帝的靈所引導時,我們就從自己的工作中安息了;因此,正確遵守安息日意味著自我的死亡」(C)。——安息日是整個律法的關鍵,就其最高意圖而言。——藉由前摩西時代的安息日,照亮了摩西律法。

以西結書 20:13 及後續。懶散與狂歡既非安息日的聖化,亦非主日的遵守。——「請注意,悖逆發生在曠野,在那裡他們每一刻都完全依賴上帝!通常人們在繁榮的傲慢中背叛上帝;但在這裡,這發生在以色列人眼睜睜看著死亡之時」(C)。——「那些在基督徒時代將安息日花在飲酒、娛樂及諸如此類事情上的人,將會怎樣呢!?」(B. B.)

以西結書 20:15。「每個人對上帝採取什麼立場,取決於他自己的意志;但他必須準備好,他的行為將伴隨著相應的上帝的作為」(Hengst.)。

以西結書 20:17。上帝舉起的手與憐憫的眼。

以西結書 20:18。「我們整個生活的唯一標準,不應是人的意見和古老的習俗,而應是上帝的話語,詩篇 119:105」(St.)。——「不敬虔竟有如此權威,以至於被尊為律法。因為魔鬼和世界也有它們的法規和條例,這些比上帝的命令更受重視」(B. B.)。——「如果教會要真正被改革,必須從青年開始」(St.)。

以西結書 20:23。以流亡作為對曠野的抵銷。——在向外聚集的過程中威脅要分散,並最終實現了對百姓向內的聚集。——愛、受苦以及其他一切可能是多麼徒勞!

以西結書 20:25。使自己效法世界的人,必受上帝透過世界所施行的懲罰。——「上帝的真理是聖靈裡的平安、喜樂與生命。人的教義不過是動盪、心靈的痛苦與死亡。因為它既不給人的良心安息,也不給平安,儘管他們做了偉大的事,甚至讓他們心愛的兒女經過火」(Randgl.)。——「那給他們帶來邪惡,並充滿死亡與毀滅的事物,對人卻有最大的吸引力」(Stck.)。

以西結書 20:26。被上帝離棄,意味著在自己陷入的荒涼狀態中,被迫承認上帝是誰,以及祂是什麼。——不願將祭物獻給上帝的人,必須將其獻給魔鬼。——宗教上的荒涼是來自上帝的審判。

以西結書 20:27 及後續。自創的宗教崇拜假裝崇高,卻貶低了上帝的榮耀,只高舉人的愚昧。——在背離上帝時,人從不滿足於第一步,也不滿足於第二步,而是一步接一步。在宗教中結合上帝與偶像,是褻瀆。——在我們的崇拜中對上帝話語的不忠。——在許多敬拜行為中對上帝的嘲弄。

以西結書 20:28。如果我們在那裡尋求邱壇,且上帝對我們而言不是最高且唯一的邱壇,那麼連迦南地也可能成為腐敗之地。——「若要向上帝獻上馨香之氣,必須向祂獻上心、靈、精神、情感與渴望,否則禱告對祂而言是可憎的」(B. B.)。——人既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上帝的話語,從而避免踏上可疑的邱壇!

以西結書 20:29。我們所有邱壇的諷刺。——上帝聽見祂的仇敵在外,並察覺他們認真的行徑時的笑聲。主不住在人類哲學的高處,而是住在至高至聖之處,與謙卑和痛悔心靈的人同住(賽 57:15)。

以西結書 20:30 及後續。當我們宣稱尋求真理時,為什麼上帝向我們隱藏祂自己?因為我們所尋求的真理只是一個偶像圖畫。上帝不向那些事奉偶像的人啟示祂自己。——偶像崇拜逐漸遮蔽了人對上帝的自然知識。——「人是多麼強烈地受到壞榜樣的影響!虛假宗教的感官排場是多麼容易煽動他們!心是多麼快就被外在的事物俘虜,而忘記了對上帝真實的、內在的崇拜!」(St.)

以西結書 20:32。「異教徒的世界對他們來說,比流亡的教會更有吸引力,正如在我們這個時代,許多人認為不敬虔的狀態比宗教生活的掙扎更可取。對其他人來說,上帝對祂家真誠的關懷顯得嚴厲而苛刻,因此他們更喜歡較少約束的自由關係。以色列人在異教徒中時,就是這樣看待他們的救贖」(C)。——讓我們任憑異教徒去行他們的異教之道,不僅如此,我們自己也不要變得像異教徒一樣,這一切都已經被渴望、被說過並付諸行動了。我們現代的方法並非什麼新智慧。——聽起來雖然可怕,但上帝的兒女可能會陷入一種憂鬱的狀態,驚呼:但願我從未認識上帝!——「猶太人的絕望是他們的不信——他們不相信基督會從他們中間興起」(Cocc.)。

以西結書 20:33-35。上帝不會撤回祂的義務。祂看顧我們,當祂引導我們進入世界時,祂也引導我們走出世界,即給予我們對世界內在的體驗,好讓人知道我們是否仍會像異教徒一樣。——「上帝將罪人從犯罪的機會中撤出」(Stck.)。——「噢,當上帝強迫人順服,並在他們不願自願前來時,藉著苦難帶領他們,這對人是多麼好!」(B. B.)——「為了將猶太人置於祂自己的權柄之下,上帝必須將他們從流亡中分散的列國中召集出來。祂這樣做並非沒有憤怒,正如被俘的奴隸覺得主人的家像墳墓一樣,因為他要麼被推入深牢,要麼被要求承擔三倍於他所能承受的重擔。因此,在他們從迦南地被帶回後,他們過著孤獨的生活,彷彿身處地球的一角,或列國中的曠野;絕大多數人實際上在曠野中徘徊,因為只有極少數人回到了祖國。祂以君王的身份帶領他們,祂不斷地向他們啟示祂自己是審判者。那時祂向他們顯明了祂的憤怒」(C)。——「列國的曠野是他們併入羅馬帝國——與馬加比時代消失的迦南榮耀相比,這是一片曠野。在這曠野中,迦南現在躺著」(Cocc.)。——「在人群中,人可能會感到孤獨和荒涼,反之,在荒涼之地,人可能會感到彷彿置身於朋友圈中」(L.)。——「面對面表示親密的交談,因為上帝在曠野中能更接近心靈,何西阿書 2:14」(B. B.)。——關於「爭辯」,請參閱尼希米記和以斯拉記。

以西結書 20:36。「古代懲罰的例子並非徒然寫下的」(St.)。——曠野是流亡的預表和寫照。——埃及和巴比倫對上帝子民的意義。——詩篇 82:1;啟示錄 11:8;17:3。

以西結書 20:37。「指向基督,約翰福音 10:14。祂是為了以色列家的羊而來,但只有基督所算為以色列的才是以色列,祂用杖尖觸摸他們並數點他們」(Cocc.)。——耶和華,那位透過摩西在西奈山上與以色列面對面說話(申 5:4),並以人形向以西結顯現(以西結書 1)的上帝,當祂來到猶大地的曠野(馬太福音 3)尋找迷失的羊時,祂將在肉身中與他們爭辯,那裡施洗約翰已經預備了祂的道路。參賽 52:8。——「他們在流亡狀態中可能認為,如果能從靈魂中抹去耶和華的名字,他們就會變得自由且不受控制;但另一方面,祂卻掛念屬於祂的人,甚至不讓一個人從祂手中被奪走,因為祂對所有人擁有絕對的權柄」(C)。——「祂的聖約堅立,祂的愛永存。」上帝任憑異教徒走自己的路,以色列的路卻總是回到聖約中。——基督仍然要求人負祂的軛,馬太福音 11:29。——「對於那些溫順、耐心負軛的人來說,束縛是愛的繩索,何西阿書 11:4」(Schm.)。

以西結書 20:38。惡人在審判中站立不住,罪人在義人的會中也是如此,詩篇 1。——以色列的這個淨化過程,預示了後來基督顯現並傳講福音時,將要發生的更嚴厲的過程。這種淨化是從猶太人中分別出來的教會的成聖。所謂的以色列並沒有承受那地,那地只應許給溫柔的人(馬太福音 5:5),他們向那溫柔的主學習(馬太福音 11:29)。

以西結書 20:39。決斷;上帝所有的引導都指向這一點。——無論有多少人追隨偶像,上帝仍有祂的子民。「因此,上帝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B. B.)。——最終,萬口,即使是不情願的,也必須尊祂的名為聖。——「去吧!這是上帝聲音發出的宣告,正如被定罪的人終有一天會聽到的那樣」(St.)。

以西結書 20:40 及後續。「當涉及恩典之約的更新時,上帝首先篩選祂的教會,並趕出偽善者。這不需要外在的力量」(Schm.)。——新約的屬靈崇拜可以用舊約崇拜的術語來很好地描述,舊約崇拜象徵並預表了新約崇拜。我們仍然談論天上的「耶路撒冷」。——邱壇與邱壇是有區別的。這裡是以色列的高山;在以西結書 20:28 及後續中,是迦南山上的邱壇。

以西結書 20:41。在基督裡,我們被上帝接納。

以西結書 20:43。「當信徒被接納進入上帝的恩惠,並被祂慈愛地對待時,他們會羞愧地想起自己的過犯,並第一次察覺到它們真正的嚴重性和巨大。悔改後,保羅認為自己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是使徒中最小的,因為他曾逼迫上帝的教會。這種記憶產生了感恩讚美的詩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上帝的恩才成的。』因此,我們的罪高舉了上帝的榮耀。參申命記 8, 9。由此可見,基督徒的生活是持續的悔改,從中閃耀出從上帝領受的恩典生命」(H. H.)。

以西結書 20:44。不歸與我們,不歸與我們,榮耀和讚美全歸祢的聖名!——「所有的救贖都建立在上帝的恩惠和罪得赦免之上,但這離不開悔改」(Sc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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