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第 5 章

何西阿書 5:1-15

B. 對祭司與王室的特別指控。以色列王國尋求亞述與埃及幫助的非神權政治政策受到譴責

何西阿書 5-7 章

I. 主要針對祭司

何 5:1-15

1 祭司啊,你們當聽這話, 以色列家啊,你們當留心, 王家啊,你們當側耳而聽, 因為審判是為你們而設, 你們在米斯巴成了網羅, 在他泊成了鋪開的網。

2 悖逆者深陷於屠殺之中, 我卻是他們眾人的管教。

3 我認識以法蓮, 以色列也不向我隱藏; 因為以法蓮啊,你現在行淫, 以色列被玷污了。

4 他們的行為不容許他們 歸向他們的上帝。 因為淫亂的靈在他們心中, 他們不認識耶和華。

5 以色列的驕傲當面作見證, 以色列與以法蓮必因自己的罪孽跌倒, 猶大也必與他們一同跌倒。

6 他們必帶著羊群牛群 去尋求耶和華, 卻尋不見; 祂已向他們隱藏了。

7 他們對耶和華行事詭詐, 因為他們生了私生子; 現在新月必吞滅他們, 連同他們的份。

8 在基比亞吹角, 在拉瑪吹號! 在伯亞文大聲呼喊, 「便雅憫啊,在你後面!」

9 在管教的日子, 以法蓮必成為荒場, 在以色列各支派中, 我已宣告了確定的事。

10 猶大的首領如同 挪移地界的人: 我必將我的憤怒 如水澆在他們身上。

11 以法蓮受欺壓, 被審判擊碎, 因為他甘願 隨從偶像。

12 我對以法蓮如蛾, 對猶大家如朽爛。

13 以法蓮看見自己的疾病, 猶大看見自己的傷口, 以法蓮就往亞述去, 打發人到好戰的君王那裡; 但他不能醫治你們, 也不能除去你們的傷口。

14 因為我對以法蓮如獅子, 對猶大家如少壯獅子, 我,我必撕裂而去, 必奪走,無人能救。

15 我要回到我的地方, 直到他們受苦贖罪, 並尋求我的面; 在急難中,他們必切切尋求我。

何 6:1-2

1 「來吧,我們歸向耶和華! 因為祂撕裂我們,也必醫治; 祂打傷我們,也必纏裹。

2 過兩天祂必使我們甦醒, 第三天祂必使我們興起, 我們就在祂面前得以存活。

3 我們務要認識,竭力追求認識耶和華: 祂出現確如晨光, 祂必臨到我們像甘雨, 像滋潤大地的春雨。」

4 以法蓮啊,我可向你做什麼呢? 猶大啊,我可向你做什麼呢? 因為你們的愛如同早晨的雲霧, 又如速散的甘露。

5 因此,我藉先知擊打他們, 用我口中的話殺戮他們, 我的審判如光發出。

6 因為我喜愛憐愛,不喜愛祭祀, 喜愛認識上帝,勝於燔祭。

7 他們卻如亞當背約, 在那裡對我行事詭詐。

8 基列是作惡之人的城, 被血沾染。

9 強盜埋伏, 祭司黨派也是如此。 他們在通往示劍的路上謀殺, 行了邪惡的事。

10 在以色列家, 我見了可憎的事,令人驚駭: 以法蓮行淫, 以色列被玷污了。

11 猶大啊,為你也有收割的季節, 當我使我的百姓被擄歸回時。

釋經與評論

何 5:1 的開頭(對應第 4 章的開頭)顯示此處的講論重新開始。雖然與第 4 章相連,但本章包含的指控與威脅更明確地針對祭司,以及國王、他的顧問與首領,但並不限於此,因為講論再次變得普遍,適用於全體百姓。除了再次成為以色列罪惡(特別是在第 5 章)焦點的偶像崇拜,以及百姓中的嚴重罪行(欺詐、搶劫、謀殺,第 6 章)之外,宮廷的行為隨後也受到特別責備,特別是尋求亞述與埃及幫助的錯誤政策(這本身就預設了王國衰落的開始)。第 6 章與第 5 章不可分割地聯繫在一起。但第 7 章也與這兩章相關,因為只有到第 7 章才開始一個新的部分。(參見導論。)然而,在這兩章中,或在本書的第二部分中,很難指出一個單一的中心與控制思想。講論太過激動,從一個思想突然轉向另一個思想,特別是從指控轉向威脅,反之亦然。

何 5:1。祭司啊,你們當聽這話。זֹאת(這話)是否指代前文尚有疑問,但並非不可能。剛結束的莊嚴講論現在將應用於此處特別對象的心中,講論的延續隨後便附於其上。王家 = 王室,或可能指通常圍繞在他身邊的人。所指的國王無法確定。凱爾(Keil)推測是撒迦利亞或米拿現,或兩者皆是。根據王下 15:19 及後文,尋求亞述的幫助比撒迦利亞更適合米拿現。因為審判是為你們而設。根據下文,這特別指祭司與宮廷。「審判」是指前一章所宣告的;此處進行了特別應用。百姓的統治者被比作網羅與網。他們所捕捉或誘惑至毀滅的鳥,就是百姓。米斯巴不可能是便雅憫支派中嚴格意義上的米斯巴,而必須是 מִצְפֶּה,即基列的米斯巴,或許與但支派的 רָמַת מִצְפֶּה 相同。約旦河這邊的他泊,將對應於另一邊的高地。這兩個地方可能是作為突出點被選中,以代表整個國家;因為並不知道它們是祭祀場所。凱爾推測,它們在這個意象中被選中,是因為它們是適合捕鳥的地方。

何 5:2。הֶעְֶמִ ק,使之深。字面意思:他們使屠殺變深 = 他們深陷其中。屠殺本身可以理解為謀殺,但思想進一步延伸。שָׁחַט 通常用於祭祀牲畜的屠宰,因此根據前文,這裡最為合適,前文談到了統治者對國家的邪惡影響,而這影響在於他們所見到的偶像崇拜。但這種祭祀被有意地僅稱為屠殺,並由此暗示。שֵׁטִים 是一個罕見詞(ἁπλεγ),含義不確定。最可能的解釋使其 = סֵטִים,悖逆者。這便是句子的主語,可譯為:悖逆者深陷於謀殺之中。凱爾與其他人有完全不同的看法:過犯,更字面地說:偏離。他在王上 10:16 及後文的 שַׁחוּט 之後解釋 שַׁחְַטָה:伸展,延伸;因此:偏離;他們使之深以延伸 = 他們將過犯延伸得很遠。但這是一種多麼曲折的表達方式:延伸偏離![英美註釋家通常採用前一種觀點,譯為:反叛者,或:悖逆者。——M.]

何 5:3。本節後半部分講述了上帝在以法蓮與以色列中洞察到的事。עַתָּה:現在,就在這一刻,指出作為一個事實,即目前呈現在上帝眼前的東西。[亨德森:「為了更強烈地表達一個斷言,希伯來人先以肯定形式,後以否定形式將其置於首位。」——M.]

何 5:4。他們的行為不容許,等等。他們的行為阻礙了他們歸向上帝;因為這些不是孤立的事物,而是他們內在性質的表達,而那性質被淫亂的靈(何 4:12)牢牢抓住,如同被一種扼殺了對上帝認識的魔鬼力量所控制。因此他們是不自由的——不是自己的主人,而是奴隸。[此處採用的譯文是英文聖經邊註中給出的,並得到歐洲大陸古代與現代大多數註釋家的認可,在英國註釋家中也得到霍斯利的認可。但他孤立無援,所有其他英美譯者都採用了這樣的譯文:他們不願調整自己的行為以歸向主。他們被誤導,認為另一種翻譯涉及語法上的不可能。參見語法註釋。——M.]

何 5:5。以色列的驕傲,根據一些人的觀點,指上帝,作為以色列可以引以為傲的那一位。那麼意義就是,上帝透過祂的審判,在以色列面前作見證。但這種解釋太牽強了。閱讀這些話時,自然的印象是談論以色列及其行為。因此,這些話應按其字面意思理解;以色列的驕傲當面作見證,即當這種驕傲的懲罰正在承受時。那時就會感受到拒絕耶和華、自以為是的自負是什麼滋味(溫舍)。猶大也與他們一同跌倒。在何 4:15 中,猶大被警告不要分擔以色列的罪孽;但這必然是因為這種參與已經開始,或預見到即將發生。另一方面,在何 1:7 中,猶大的命運與以色列的命運明確區分開來。[亨德森與其他人透過假設本章是在最後一次講論之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寫成的,來解釋這種看似矛盾的地方。但它們之間聯繫的證據太強,無法承認這種假設。因此,上述解決方案可能是正確的。——M.]

何 5:6。他們必帶著羊群牛群去。這裡顯示了以色列沒有與祭祀相稱的心靈,其祭祀是徒勞的(參見何 6:6;賽 1:11 及後文;耶 7:21 及後文;詩 40:7;詩 1:6 及後文)。

何 5:7。בָּגַד,行事詭詐,特別是指妻子對丈夫的不忠。以色列對丈夫耶和華這種不忠的證據(כִּי)隨後給出。他們沒有在與祂的聖約中為上帝生兒育女,反而透過與偶像的非法交往,生下了奇怪的、非法的孩子,即不屬於家庭的孩子,即主不能承認是祂自己的孩子。隨後宣告了懲罰:新月必吞滅他們。「新月是獻祭的節期,在此處用於指代祭祀本身。意思是:你們的節期祭祀非但不能帶來拯救,反而會招致你們的毀滅」(凱爾)。該句子同時必須在時間意義上理解 = 他們即將滅亡的時刻很快就會到來,這也從何 5:8 中清楚地顯現出來。他們的份是他們的財產,其中一部分他們作為祭物帶來。

何 5:8。審判在靈裡被視為已經降臨。敵人的入侵要用角與號來宣告。基比亞與拉瑪因其地勢高聳,最適合發出信號。兩者都在便雅憫的北界。因此猶大已經受到威脅(參見何 5:5),而以色列實際上已被佔領。הֵרִיעַ,發出喊聲 = 在危險中吹響警報。伯亞文再次 = 伯特利;בְּ 應補上。便雅憫啊,在你後面。所發出信號的危險,即敵人,正在到來。他已經緊跟在你後面。

何 5:9。以色列必確實被毀滅,且是永久的:נֶאְֶמָנָה = 持久的,即持久的災難(參見申 28:59)。其他人將其視為 = 真實的,即必將實現的。[後一種觀點更可取,並得到大多數註釋家的認可。——M.]

何 5:10。如同挪移地界的人。這應按字面理解嗎?可以肯定的是,我們不應想到對以色列領土的敵對奪取,但第三個比較點是根據申 27:17,挪移鄰舍地界的人所受的咒詛 = 他們做了值得咒詛的事。因此,挪移地界所伴隨的咒詛在此必須被視為眾所周知的事。問題隨之而來:他們做了什麼招致咒詛的事。凱爾與亨斯登堡(Hengstenberg)認為,這裡指出了屬靈地界的挪移,即正義界限的顛覆,即透過分擔以法蓮的罪孽,而他們是透過打破耶和華與偶像之間的界限來做到這一點的。誠然,猶大的首領應被視為在某種特殊意義上,憑藉猶大相對於以色列所盛行的真信仰,與以色列及其偶像崇拜區分開來。那麼意義就是:猶大的首領,透過偏袒偶像崇拜,透過這種屬靈界限的逾越,變得像那些挪移田地地界的人一樣,從而受到咒詛。上帝的憤怒將如滿溢的流水般抓住他們。參見詩 69:25;詩 79:6;耶 10:25。

何 5:11-15 宣告,即使亞述也無法幫助,且在上帝之外尋求一切幫助的虛空,驅使以色列歸向祂。

何 5:11。עָשׁוּק 與 רָצוּץ 在申 28:33 中也結合在一起,用以表示在背離上帝的情況下,以色列在敵人統治下的徹底征服(凱爾)。צַו 僅出現於此處與賽 28:10。在後一種情況下,無論如何,它 = מִצְוַה,命令。因此許多人在此處也認為:人的法令 [「與上帝的條例相對」],暗指牛犢崇拜(凱爾)。[參見文本註釋。]

何 5:12。蛾與朽爛是毀滅性影響的象徵。蛾在賽 1:9;賽 51:8;詩 39:12 中以同樣方式被提及;兩者在伯 13:28 中結合在一起。這種影響也緩慢但肯定地毀滅:上帝確定的審判(加爾文)。

何 5:13。חְָלִי 與 מָזוֹר,疾病與傷口,幾乎不表示宗教與道德的墮落(凱爾);因為很難說以法蓮察覺到了這一點,而是何 5:12 中提到的上帝的審判,根據那裡使用的意象,這不是帶來突然毀滅的審判,而是一種更隱秘的腐敗,其中道德墮落確實構成了一部分,但僅作為上帝的審判。上帝的審判是有意為之的,這一點從所尋求的幫助的虛空(特別是在下文中)以及何 5:14 中為其不足所給出的理由中可以清楚看出。亞述在此處首次被提及。在隨後的章節中,先知經常回到尋求亞述幫助的錯誤政策。僅提到以法蓮,因為以色列是主要對象。猶大僅被順帶提及。יָרֵב,爭辯者,這是先知設計的一個稱號,用以指代亞述國王。

何 5:14。他們無法抵禦上帝的審判,正如他們無法抵禦獅子的攻擊一樣。(參見何 13:7;賽 5:29;申 32:39)。

何 5:15。獅子的意象得以延續。正如獅子無懼被攻擊,退回到自己的巢穴,主也退回到天上;無人能也不敢要求祂負責。直到他們受苦贖罪 = 受苦。苦難將驅使他們歸向上帝。שַׁחֵר = 切切尋求。參見何 2:9 與申 4:29-30,其中也參見 בִּצַר לִךָ 的表達。

何西阿書 6:1。「來吧,我們歸向耶和華。」這句話與第 5 章末尾的話語有著明顯的聯繫,在那裡,百姓尋求神被視為神聖審判的目標與結果。因此,最自然的觀點(七十士譯本 Septuagint 亦然)是:這些話正是那種尋求的表達,以色列人在其中宣告了他們歸向神的決心,並隨即表達了因歸向而獲得恩惠的盼望。基爾(Keil)的觀點較不合適,他認為這是先知以神的名向神所擊打的百姓發出的勸勉。這些話自然地出自那些因罪受罰、想要歸向神的人之口。[英美注釋家普遍採納此處所主張的觀點。亨德森(Henderson)提出了額外的論據,認為何西阿書 6:5 的語氣支持這一假設。——M.] 因為祂撕裂,等等(參見何西阿書 5:14)。這是強烈的信心。那位曾發出如此威脅、如此冷酷嚴厲的主,終必賜下救恩(而非亞述,6:13)。即使將 וירפּאנו(醫治我們)與 ויחבשׁנו(纏裹我們)視為表達願望,這點依然成立,因為 ו(和)與將來時態連用常有此用法:願祂醫治我們,等等(後面的句子亦然)。——כי(因為)。歸向的決心隨後因神所降的災難而增強。若將 ויחבשׁנו 不視為願望,而僅視為一種盼望,那麼歸向的決心將因這盼望而更堅定,因為醫治等將是歸向的果實。[關於前三節經文各分句在語法與邏輯上的聯繫,請參見語法註釋。——M.] 這裡幾乎可以肯定是對申命記 32:39 的影射,特別是考慮到何西阿書 6:2 時。

何西阿書 6:2。「祂必使我們甦醒」,等等。明確的界限:「兩天」與「第三天」,展現了以色列迅速且確實復興的前景。「兩天與三天是非常短的時間;將兩個相連的數字結合起來,表達了在所指期限內事情發生的必然性,正如阿摩司書 1:3;約伯記 5:19;箴言 6:16;箴言 30:15;箴言 30:18 中所謂的數字格言,其中最後一個也是最大的數字,表達了所論之事最高或極致的程度」(基爾)。無論是拉比對這些數字的解釋(例如,它們與三次被擄——埃及、巴比倫、羅馬——有關),還是基督教的解釋(認為這預示了基督在第三天的復活),在自然意義上都是不可接受的。後者甚至被經文本身所排除。以色列是論述的主體:「祂撕裂、擊打、殺戮」;經文並未提及被擄本身,而是總體上闡述了以色列作為一個民族因神聖審判(當然是通過被擄實現的)而終結其存在。以色列在悔改的情況下,期待從這種處境中得救並迅速恢復。這自然不是指肉身死人的復活;但一個重要的事實是,這種復活被用來比喻以色列的恢復,這可能引導我們推斷,這種信念在先知心中並不陌生。關於本節,請參見以賽亞書 36:19 及後續(關於整段經文,參見以賽亞書 6:16–21),特別是以西結書 37:1-14 中著名的異象。(進一步參見教義部分第 4 點。)[參見德里茨(Delitzsch)在約伯記注釋中對約伯記 19:25 及後續經文的評論,其中包含了此類情況下正確的釋經原則,並在實質上與施莫勒(Schmoller)在此處認可的方法一致。亨德森與考爾斯(Cowles)一致認為應排除除歷史影射以外的任何解釋,而霍斯利(Horsley)與普西(Pusey)則堅持寓意解釋,前者認為這「對我們主在第三天復活的影射雖不明顯,卻並不模糊」,後者則拒絕任何其他應用,並將類比推向了幻想推測的極端。上述對兩天與三天的解釋可能是正確的。紐科姆(Newcome)與亨德森對此表示贊同。考爾斯建議這可能影射了大衛人口普查後以色列瘟疫的持續時間,並認為此外「可能隱含了三天大約是人類在極度匱乏與艱難下所能承受的極限這一事實」。——M.] 「好叫我們在祂面前得以存活」:意即「在祂的保護與恩惠之下,參見創世記 17:18」(基爾)。

何西阿書 6:3。「我們務要認識,竭力追求認識耶和華。」基爾正確地將本節與何西阿書 6:1 並列,視為進一步的呼籲。נִרְדְּפָה(我們追求)一詞特別顯示了一種呼籲,或者按照我們的觀點,是一種自我勸勉。歸向的熱忱與誠懇由此呈現。「認識」必須取何西阿書 4:1、4:6 的含義。耶和華對那(拜偶像的)百姓而言,已成為一位未知的、陌生的神。因此,這種認識具有實踐的目標,即承認祂、事奉祂。接下來的話語宣告了作為認識果實的盼望:祂出現確如晨光,等等。耶和華將顯現並帶來救恩。這是在晨光與滋潤雨水的比喻下闡述的。耶和華的顯現以晨光(יַצַא,通常用於太陽)的意象被標示為升起。黑夜轉為白晝的過程被展現出來。參見以賽亞書 58:8。「祂必臨到我們像甘雨」,等等,即甦醒與更新。「在申命記 11:14(參見申命記 28:12 及利未記 26:4-5)中,雨水,或早雨晚雨,被列為若百姓全心事奉主,主將賜下的祝福之一。主將在祂新甦醒的百姓身上成就這應許,祂自己將像滋潤的雨水一樣更新他們」(基爾)。

何西阿書 6:4。「以法蓮哪,我可向你怎樣行呢?」通常人們錯誤地在此處與何西阿書 6:3 斷開論述。人們認為這裡包含了一個包含應許的第一部分,與第 11 章和第 14 章的應許相對應,並認為從何西阿書 6:4 開始是一個新的部分,帶有新的責備性論述(基爾)。但首先,何西阿書 6:1-3 並非真正包含先知的應許,或神通過先知所作的應許,而僅是百姓自己的盼望。其次,何西阿書 6:4 與前文聯繫過於緊密(並非作為神附於前文的應許),根據路德的翻譯:我當怎樣待你才好呢,等等?因為 עשׂה(行)並不意味著:行善,而 חַסְדְּכֶם(你們的愛)也不等於:我將向你們顯明的憐憫,特別是將神的恩惠比作晨雲與消散的露水將是不恰當的。這些話語反而包含了一種對以色列反覆無常的苦澀抱怨,而這正是由前文所引發的。那裡表達了一種美好而喜樂的情感。如果以色列現在真有先知放在他們口中的那種情感,一切都會很好!但以色列像神一樣恆久不變嗎?不,他們的良善如同晨雲與迅速消散的露水。露水與晨雲都是短暫的象徵。露水影射了雨水,耶和華與雨水形成對比;而消散的晨雲則指向那必然帶來白晝的晨光。חסד(愛),考慮到神對百姓反覆無常的抱怨,自然應理解為對神的愛。然而,它也可以被廣義地理解,包含人對鄰舍的愛。我當怎樣待你呢?=我還能怎樣懲罰你呢?隨後是神將要作的事。

何西阿書 6:5。因此——因為以色列的品格正如何西阿書 6:4 所描述的那樣。我口中的話與先知們平行,因為後者宣告了神的旨意;而 חצב(鑿出)正是先知們在宣告神的話語時所執行的。הָצַב,鑿開或砍下。這個比喻是指堅硬的石頭或木頭,通過鑿刻被賦予正確的形狀,而頑固的以色列被認為是為了自己的益處,通過先知們的責備而受到了這樣的對待。同樣,路德在耶柔米之後翻譯為:削平。——第二部分的表達更為強烈:我殺戮他們。一種殺戮的影響力被歸於神的話語。祂賜給先知們宣告死亡與毀滅。在接下來的話語中,我們可能需要修改讀法,翻譯為:我的審判(發出)如光。[參見文本註釋。——M.] 這個意象的選擇可能是參考了何西阿書 6:4:既然你們的愛像晨雲與露水,在太陽升起時迅速消散,我就要升起一個你們所不願見到的太陽。這裡的審判被比作日出,這在其他地方通常是恩典眷顧的象徵(參見何西阿書 6:3),或許是因為審判揭示了罪惡,即黑暗的作為,使其在真實的光中顯露(參見以弗所書 5:13)。

何西阿書 6:6 及後續經文更明確地證實了何西阿書 6:5 所說的。神所渴望的是愛與對神的認識。對神的認識(此處指虔誠)回歸到 חֶסֶד(慈愛)的核心概念,即廣義上包含對神與對人的愛,儘管後者在此處佔主導地位。耶穌在馬太福音 9:13;12:7 中正是以此含義引用此經文。關於其含義,參見教義與倫理部分第 5 點。

何西阿書 6:7。然而百姓的行為與神所渴望的恰恰相反。但他們像亞當一樣,背棄了聖約。這裡指的是以法蓮與猶大,而非祭司。因此,כְּאָדָם(像亞當)並不表達與這些人的對比,即普通人。它反而指向與作為神子民的以法蓮與猶大的對比。但這種想法相當遙遠。不帶偏見地觀察這段經文,通常的解釋被認為是最自然的:像亞當。因此,這裡影射了創世記第 3 章。亞當的罪是對聖約的違背:因為神對亞當所下的命令,使神與他進入了一種關係,根據後來與人類所立協議的類比,這可以被稱為聖約。這種背約是一種 בגד(背信棄義)。然後他們對我不忠,彷彿用手指著那些眾所周知的偶像崇拜場所,例如伯特利。因此,以色列的處境是對神的背道。以色列違背了其作為神子民的命運。事實上,這節經文表達了神所渴望的那唯一事物的缺失,即「對神的認識」的缺失。作為與神親密關係的條件,它在對神的背道中喪失了。因此,何西阿書 6:8 及後續經文中也沒有 חֶסֶד(慈愛)。[紐科姆、普西與考爾斯傾向於理解為亞當。亨德森拒絕此觀點,傾向於翻譯為:他們像背約的人。對此可以反駁:首先,這在任何情況下都是一種意譯,並非經文的自然翻譯。如果這是作者的意思,那麼每一位讀者,無論是與他同時代的還是後來的,至少在第一眼看來都會誤解。其次,這種迂迴的表達方式在傳達他們背棄了神聖約這一概念時,顯得非常軟弱且不尋常,與本節第二部分指控的直接性形成了鮮明對比。他反對另一種觀點,認為經文中從未提及神與亞當立約。但如果事實證明神與亞當之間的交易本質上確實是聖約,那麼這種反對就無效了。而「聖約」一詞「是一種簡潔且正確的表述方式,用以斷言一個明確的聖經事實,即神對亞當作出了一個附帶條件的應許,並對不順服附加了某種懲罰。這就是聖經語言中所謂的聖約」(霍奇,《系統神學》,第 2 卷,第 117 頁)。他另一個反對意見很瑣碎,即除了三個有爭議的段落(本節是其中之一)外,亞當在創世記第一章(他可能指第五章)之後的舊約中未被用作專有名詞,也沒有提及我們的始祖。與我們這段經文最接近的平行經文是約伯記 31:33:我若像亞當遮掩我的過犯;對於這一翻譯的正確性,毫無疑問。參見德里茨在約伯記注釋中對該節的評論。——M.]

何西阿書 6:8。基列在此處可被視為一座城市的名字。但它從未作為城市出現,僅作為約旦河東的一個地區名稱。因此必須假設該地區的名字在此處被應用於主要城市——米斯巴。或者我們可以保留地區的概念,那麼這句話就是一個比喻:整個基列彷彿是一座作惡者的城市,像城市充滿人一樣充滿了他們。——עָקֵבעַקֻבָּה 是腳印,因此:被血跡追蹤,充滿了血腥的足跡。這裡指出了謀殺行為,而未明確命名。

何西阿書 6:9。但最可恥的交易發生在約旦河西。甚至祭司也像強盜一樣行事。גְּדוּד 是一群掠奪者,一群土匪或強盜,因此 אִישׁ גְּדוּדּים = 這種團伙的同夥,即強盜。像強盜埋伏 = 正如強盜埋伏,祭司團伙也這樣埋伏,他們在往示劍的路上謀殺。旅客在往示劍的路上被他們突襲。示劍是一座逃城。或許是指那些尋求在那裡避難的人。許多人認為祭司是示劍的居民。但示劍是利未人的城市,而非祭司的城市。那麼這句話指的就不是居住在城內的人,而是城外那些襲擊前往示劍之人的人。伯特利才是祭司的所在地。因此基爾推測:「往示劍的道路被提及為謀殺與血腥行為之地,是因為從撒馬利亞首都,實際上是從王國北部地區前往伯特利(十支派的主要崇拜中心)的道路,正是經過這座城市。參加節期的朝聖者大多走這條路;而那些從百姓渣滓中選出的祭司,似乎埋伏在那裡,為了搶劫,或者在遇到抵抗時進行謀殺。」更嚴格地說,這一定是在從伯特利返回示劍的途中發生的。這顯然是對一個我們所不知的特定事件的影射。同樣的評論也適用於接下來的話語。כִּי(因為)具有遞進意義。זִמָּה = 可恥,或許指淫亂。[這個詞並不意味著羞恥或不名譽。它最初是指一種邪惡或良善的計謀或計劃(參見約伯記 17:11),儘管通常指前者。下一個含義是邪惡;然後特別指因淫亂而導致的罪行。關於這兩個含義之間的聯繫,參見利未記 18:11。——M.]

何西阿書 6:10。前文的後果。可能同時包含了肉體與屬靈的淫亂。

何西阿書 6:11。對猶大也附加了威脅。「猶大也」是有罪的。收割與其他地方一樣,是審判的象徵,即砍伐(參見以賽亞書 28:24 及後續)。當我使我的百姓被擄歸回時。這看起來反而指代一種拯救,因此是一個應許。但必須記住,審判的目標是拯救神作為整體的百姓(עַמּי)。但這種拯救只有通過首先臨到以色列,然後臨到猶大的審判才能實現。因此含義是:當以色列(十支派)受到懲罰並恢復後,猶大也將受到懲罰。[這種對經文的意譯與歷史事實不符,因此必須拒絕。正確的觀點似乎是基爾的:「שׁוּב שְׁבוּת 從不意味著:帶回被擄者,而在它出現的每一處經文中,僅意味著:扭轉被擄的狀態,即在恢復原狀的隱喻意義上。『我的百姓』,即耶和華的百姓,並非十支派的以色列,而是作為整體的聖約之民。因此,『我百姓的被擄』是指以色列(十二支派)因背離神而陷入的苦難,而非亞述或巴比倫的流亡,而是由百姓的罪所帶來的苦難。神只能通過審判來避免這一點,通過審判,不虔誠者被毀滅,悔改者被歸正。因此,我們從本節中獲得的思想是:當神前來懲罰以根除不虔誠,並使祂的百姓恢復其真實命運時,猶大也將受到審判的臨到。」——] 整段經文不應被視為一個應許,收割也不應被視為喜樂的收割。也沒有必要將何西阿書 6:11 的第二半句歸入第 7 章的第一節(例如,邁爾)。

教義與倫理

  1. 先知的責備不僅僅是不放過統治者與君王:它特別針對他們。這源於一種信念,即君主制有其崇高的使命。它是行政職位的承擔者,因此必須執行並守護神聖律法,必須關心神崇拜的純潔與正義的執行。如果它忽視或直接違反其義務,藐視神聖律法,甚至引入偶像崇拜、歪曲正義、行不義或對不義不予懲罰,它就背叛了賦予其權柄的神,並招致神的懲罰。先知作為神的使者,宣告了這一點,因此他的聲音首先是警告的聲音,旨在將其帶回正途。但先知不僅僅指責職位本身所帶來的義務的忽視或違反,也指責職位承擔者的個人行為,並充分考慮到他們憑藉崇高的地位,通過言語,更通過行為所產生的影響。
  1. 「在所有罪惡與腐敗的入侵中,我們不僅要看外在的行為,還要看隱藏在背後作為其最靈巧、最精明控制力量的黑暗權勢,它將最狡猾地維護其權利與事業;參見何西阿書 6:4」(里格)。
  1. 里格:「只要人在神的管教下,認為自己可以通過信靠受造物來尋求幫助並減輕不幸,他就彷彿在荒涼的曠野中,遠離了生命的泉源,並可能阻礙自己進行最本質的自我謙卑——對自己罪惡的認識。但當神以祂的手壓制他,而他沒有拯救者時,他心中就會被激發出一顆神先前藉著祂美善的手所種下的微小種子;因此,神的愛就像一個在土地上播種的人;他回到自己的地方,並信靠種子在適當的時候,在嚴冬之後所能產生的果實。」先知以信心的確據,讓受管教者表達他們若歸向神便能獲得恩惠的盼望,這是最美麗的。(同樣的盼望在申命記 32:29 中也有表達。)因此,人們盼望在過去的毀滅之後得到恢復,而這種恢復的福分被進一步且快樂地描述為:將神歸回的恩惠比作升起的晨光與收割時降下的雨水,像前者一樣有益且令人耳目一新,像後者一樣滋潤且充滿豐富的祝福,它傳播著影響力。這種憐憫的眷顧通過彌賽亞得到了最充分的應驗;祂是從高處來的清晨的日光;在祂裡面,神的兒子道成肉身來到我們中間,像滋潤的雨水一樣將聖靈澆灌在我們身上。因此,祂為受傷者帶來了真正的醫治,為被擊打者帶來了真正的纏裹,為被殺戮者帶來了真正的甦醒——這一切都基於(先知所預設的)悔改歸向神的條件。先知本人在將這些話語放入悔改者口中時,是否想到了彌賽亞,這點無法證實。我們在此也必須應用在第 1-2 章中確立的準則,即應驗發生在彌賽亞時代,但意義比先知所想像的更深遠,神靈所啟示的話語具有比先知所知的更廣闊的範圍。「甦醒」與「興起」首先意味著以色列的恢復,我們在以西結書 37:1-14 中看到了完整的圖畫,而我們這簡短的句子提供了輪廓。但如果神子民真正的恢復已經並正在通過基督實現,我們可以更進一步,表明從祂而來的甦醒,本質上是分享一種新的屬靈生命,只有在那些被祂屬靈地激發的人,從肉身的死亡中覺醒以享受永生時,才達到圓滿。因此,如果我們從新約的立場,在先知的話語中發現了對此的影射,我們並非真的像看起來那樣錯誤。事實上,正如先知確實是在屬靈意義上談論甦醒,他必然從死人實際的甦醒中汲取了那個意象,正如他在何西阿書 6:1 中從傷口的纏裹與醫治中汲取了前面的意象一樣,即使我們不能說更多(以賽亞在以賽亞書 26:19 中顯然走得更遠),這個概念對他的語言來說也不會太遙遠。關於時間的具體說明:在第三天,這自然地讓人聯想到基督的復活——這種巧合當然不是偶然的,因為第三天的復活應被視為「在極短時間內」的興起。祂確實要死,但不會在死人的狀態中停留超過必要的時間,可以說,為了使祂的死亡成為一個不爭的事實;相反,作為「初熟的果子」,祂應當藉著父的大能最快地從死亡中被帶出來,這樣就表明了祂所承擔的神的憤怒是如何完全被熄滅,神的恩惠是如何恢復的。在第三天,憐憫的太陽就這樣升起了。而基於彌賽亞在第三天的甦醒,罪人在時間與永恆中從祂而來的甦醒才成為可能。因此,我們必須將這段預言視為至少從新約立場來看是重要的,如果我們說這裡包含的內容超過了先知所能構想的,我們也沒有錯;這是一個神聖的話語,就像一顆種子,它不僅僅代表它實際是什麼(即使是最珍貴的寶石也不過如此),而且隱藏了自身之外更崇高的東西,即它所包裹的胚芽。
  1. 何西阿書 6:5。這裡表達了對預言之目標與崇高地位的清晰意識。它首先不是偶然的,而是有機地包含在神的經綸中。當神的百姓忘記他們的呼召,無視自己良心的聲音,不再抓住正確的道路,並且已經在內心背道,僅達到從未實現的軟弱決心時(何西阿書 6:4),它的特殊使命就完成了。那時神顯現在祂的百姓面前,並差遣先知,他們可以說是站在百姓之外的良心。通過他們,祂說出「祂口中的話」並責備祂的百姓。祂通過他們宣告祂的審判;他們責備的話語本身就是對百姓的一種懲罰,至少,在肉身的懲罰降臨之前,這是一種言語上的懲罰,但與肉身的懲罰本質上是一致的,因為它旨在產生深切的悲傷,觸動內心,並痛苦地使人意識到對神的犯罪背道,因此與實際的懲罰具有相同的目標。因此,差遣先知在一段經文中表現為一種懲罰;因此也使用了神藉著他們砍伐與殺戮的表達,並將「審判如太陽升起」與之並列,這可以理解為先知們自身工作的效能。在何西阿書 12:11 等經文中宣告,預言本身具有更普遍的意義,因為它實現了神對百姓的啟示,使祂與他們建立了密切的關係,並在這一點上,是祂憐憫經綸的一個要素。此外,正如何西阿所直接顯示的,它不僅具有法律層面,還具有福音層面,因為它的使命是宣告神的信實,憑藉這信實,祂沒有棄絕祂的百姓,而是為他們預定了偉大的拯救。然而,在這裡,它致力於它所特別針對的種族,對他們而言,它通過舉起他們所輕蔑違背的律法來宣講懲罰;它通過話語成為了一根管教的杖,它必須通過懲罰的媒介向百姓展現未來救恩的前景,並且作為其主要職責,必須「切碎」與「殺戮」。另一方面,新約的宣講,其主要職責是福音使命,這絕不能被忽視。但它仍然不能免除律法的宣講。它甚至在那裡也必須回歸到這一點作為其下一個職責;因為律法是真正的「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

預言最明確地強調了犧牲作為單純的「外在行為」(opus operatum)的無價值,以反對其被錯誤地尊崇,這是一種宗教與道德毀滅的標誌,伴隨著形式與外在行為的空洞事奉。犧牲,總體而言,似乎被視為一種善,因為它是一種宗教行為,即使它不是以嚴格的法律方式執行的,而是與牛犢與偶像崇拜聯繫在一起,因此與違背律法聯繫在一起(正如在我們的上下文中,所談論的並非合法的犧牲,因為對象是十支派的王國)。在這些事中,他們希望尊榮耶和華,或假裝這樣做。參見何西阿書 6:6。在那段經文中,外在犧牲的無價值被強烈表達,它僅在形式上是尋求耶和華,而不可能是發自內心的尋求(何西阿書 6:15)。參見彌迦書 6:8;以賽亞書 1:11-17;詩篇 40:7、40:9;詩篇 1:8 及後續;詩篇 51:18 及後續;撒母耳記上 15:22。

然而,從預言對犧牲之「外在行為」的辯論中推斷出它對犧牲本身價值甚微,並在律法等方面站在更自由的立場上,無疑是錯誤的。如果先知們是律法,特別是耶和華崇拜的嚴厲守護者,並將他們的責備指向對律法的每一次貶低與對耶和華的每一次背道,如果他們也將崇拜中的儀式要素與倫理與內在要素進行對比,他們這樣做是因為後者缺失了,而只有後者賦予了犧牲其真實的價值。在我們的經文中,不可忽視的是,何西阿首先轉向十支派的犧牲,轉向非法犧牲的場所,並譴責它們是無價值的,不僅是因為缺乏內在品質,還因為他看到百姓從事一種非法且因此令神不悅的行為,拒絕了他們的犧牲,因此更加將內在品質與之對立,而在這些品質中,對神的認識將引導他們回歸神,從而也回歸到耶和華合法的崇拜及其犧牲。關於犧牲事奉與未來救恩時代的關係,參見第 14 章。

  1. 何西阿書 6:7。「他們像亞當一樣,背棄了聖約。」這段經文很重要,因為它是舊約中唯一明確提及墮落的經文。這被呈現為對聖約的違背,因此神被認為與第一個人處於聖約關係中。因此,亞當的罪在先知看來,並非微不足道,而是一種巨大的違背,正如保羅在羅馬書中所說的那樣,儘管經文中沒有提到這種罪對人類的後果。雖然這種違背被認為是(第一次)對聖約的破壞,但它也被賦予了一種影響世界命運的意義。

講道與實踐

何西阿書 6:1。符騰堡摘要:傳道人應當責備統治者與百姓的罪,這樣他們就不會承擔失喪靈魂的罪責,神將向他們追討這些靈魂的血。

何西阿書 6:2。巨大的熱忱,即使是在宗教事業中,也不是最重要的。它本身僅僅是偏執,沒有功德,如果它是反對真理的,反而應當被拒絕。

[馬太·亨利:那些背離神真理的人,往往是對那些仍然堅持真理的人最微妙、最野蠻的迫害者。——M.]

何西阿書 6:4。你在罪中持續的時間越長,歸回就越困難。犯罪的人就是罪的奴僕。起初他不願歸回,最後他不能歸回。心變剛硬了。淫亂的靈:不是所犯的單一罪行,而是一種邪惡的靈興起並佔據了靈魂。人越是犯罪抵擋神,他們就越失去對祂的認識,歸回就越困難;因此神的管教必須更嚴厲,才能將他們帶回祂身邊。

何西阿書 6:5。神在他們犯罪時,甚至不放過祂自己的子民。

斯塔克(Starke):與不虔誠者混在一起的人,將與他們一同受罰。

[普西:在神面前,除了罪人自己的良心,不需要其他證人來指控他。——M.]

何西阿書 6:6。斯塔克:神不會被敬虔的外表所輕慢。在苦難中,人確實應當尋求神,雖然不是以虛偽,而是以誠實。我們獻給神最可蒙悅納的犧牲,是將我們自己,身與靈,完全交託給祂。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