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被擄往亞述。百姓的減少
何西阿書 9:1-17
1 以色列啊,不要歡喜, 不要像外邦人那樣高興, 因為你行邪淫,離棄了你的上帝, 你愛在各禾場上, 得妓女的賞賜。
2 禾場和(油)榨必不養活他們, 新酒也必使他們失望。
3 他們必不得住在耶和華之地, 以法蓮必歸回埃及, 在亞述必吃(不潔之物)。
4 他們必不得向耶和華澆奠酒, 因為他們的祭物必不蒙祂悅納; (他們的食物)對他們必如喪家之食, 凡吃的人必被玷污: 因為他們的餅只供自己, 不得進入耶和華的殿。
5 在大會之日, 和耶和華的節期之日,你們當怎樣行呢?
6 因為看哪,他們因荒涼而逃走: 埃及必收留他們, 孟斐斯必埋葬他們。 他們銀子的珍寶, 荊棘必長上, 帳棚中必長蒺藜。
7 懲罰的日子已到, 報應的日子已到, 以色列必知道: 先知是愚昧的, 屬靈的人是瘋狂的—— 因你罪孽深重, 且因仇恨甚大。
8 以法蓮與我的上帝一同作守望者: 至於先知,捕鳥人的網羅 在他一切的路上: 在他上帝的殿中,有仇恨。
9 他們深陷敗壞, 如在基比亞的日子一樣, 祂必記念他們的罪孽, 祂必追討他們的罪。
10 我遇見以色列如曠野的葡萄, 我遇見你們的祖宗,如無花果樹上初熟的果子, 但他們去隨從巴力毗珥, 將自己分別出來歸給羞恥, 成為可憎的,像他們所愛的一樣。
11 以法蓮——他們的榮耀必如鳥飛去; 無生產,無懷孕,無受孕。
12 即使他們養大兒女, 我也必使他們喪子,以致無人, 因為,確實,禍哉, 當我離開他們的時候!
13 以法蓮,正如我所見的推羅, (是)栽植在海邊的, 但以法蓮必將他的兒女交給殺戮者。
14 主啊,給他們:——祢要給什麼? 給他們不育的胎和乾癟的乳。
15 他們所有的惡都在吉甲—— 因為我在那裡恨惡他們; 因他們所行的惡, 我必將他們從我家中趕出, 不再愛他們; 他們所有的首領都是背叛的。
16 以法蓮受擊打, 他們的根枯乾, 他們必不結果子; 即使他們生產, 我也必殺死他們腹中所愛的。
17 我的上帝必棄絕他們, 因為他們不聽從祂, 他們必在列國中飄流。
何西阿書 9:1-2。אֶל־גְּיל(el-gil)強化了歡喜的概念=高興(參見約伯記 3:22)。根據下文,這是對豐收的歡喜。這正是以色列所期望並為之歡喜的。但這種喜樂將被奪去。כָּעַמִּים(ka‘ammim,像外邦人),凱爾:「以色列像外邦人一樣,將豐收的祝福歸功於神明,並像外邦人一樣為此歡喜,彷彿這是神明的禮物。」這就是含義,從下文可以明顯看出,我發現這裡與其說是以色列不應歡喜的原因,不如說是對 כָּעַמִּים 的解釋,特別是在第二部分:你愛。妓女的賞賜是情夫給情婦的賞賜,或者在這裡是偶像給其僕人(百姓)的賞賜。補充:「在各禾場上」,顯示了什麼被視為那賞賜:它是鋪在這些禾場上的東西,即收穫的果實,以色列認為這是偶像賜予的,作為事奉它們的賞賜(參見何西阿書 2:7-14)。榨:可能=油榨,因為隨後特別提到了新酒;參見何西阿書 2:10-23;因此穀物、酒和油被一起提及。
何西阿書 9:3 展示了這將如何實現;這不是因為收穫失敗,而是因為被擄:因此他們將失去已經長成的收穫。歸回埃及等:凱爾在此無疑是正確的,他說:「被驅逐被描述為歸回埃及,如在何西阿書 8:13;但亞述隨後立即被提及為真正的流放地。這種威脅不應被理解為暗示他們將被擄往埃及和亞述,而是埃及在此處和何西阿書 9:6 中被提及,正如在何西阿書 8:13 中僅僅作為被擄之地的典型,因此亞述被描繪為一個新的埃及,這從我們經文的字句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其中在亞述吃不潔之物被提及為歸回埃及的直接後果,而在此處或何西阿書 9:6 中根本沒有提到被擄往亞述;相反,在何西阿書 9:6 中,只有埃及被引入作為他們尋找墳墓的地方。這一點從何西阿始終將亞述稱為上帝對其背道百姓的憤怒之杖(參見何西阿書 5:13;10:6;10:14)這一事實中變得更加明顯。最後,何西阿書 11:5 明確指出以色列不會歸回埃及,但亞述將成為他們的王。因此,通過對埃及的影射,被擄往亞述僅僅被描繪為一種類似於以色列在埃及居住的奴役和壓迫狀態,或者僅僅是申命記 28:68 的威脅轉移到了以法蓮身上。」他們必吃(不潔之物):部分是因為在國外很難遵守關於特定食物的法律禁令,特別是因為隨著祭祀儀式的普遍停止,初熟果子的奉獻也必須停止,而所有未經初熟果子奉獻而聖化的食物對以色列人來說都是不潔的。這在何西阿書 9:4 中得到了完成。
何西阿書 9:4。וְלֹא יֶעֶרְבוּ לֹו(且不蒙祂悅納):將不蒙祂喜悅;因此儘管有重音,他們的祭物仍必須被視為主語。含義是:祭物不會蒙祂喜悅,因此不被獻上。當上帝從他們那裡收回祂恩典的同在時,以色列在流放中無法向祂獻祭。對他們如喪家之食(將是他們的食物)。在有屍體的地方所吃的食物被認為是不潔的,因為死者使房屋以及所有與之接觸的東西在七天內不潔
何西阿書 9:9。הֶעֱמיקוּ שִׁחֲתוּ(he'emiqu shichathu,他們作得深,他們行了敗壞),字面意思是:他們作得深,他們行了敗壞 = 他們行了極深的敗壞,正如基比亞的日子一樣(記載於士師記 19 章及後續章節),當時對利未人的妾所行的可恥之事,導致了便雅憫支派幾乎被徹底滅絕。這樣的行為必須受到懲罰。參見何西阿書 8:13。
何西阿書 9:10。以色列不僅在基比亞犯了重罪,而且在更早的時候,當神還以他為樂時,就已經犯罪了。他現在的性情顯明了他一貫的本質。因此,懲罰更是罪有應得。「像葡萄」等 = 正如人珍視葡萄等,我也曾珍視你。「在曠野」既適用於葡萄,也適用於發現,因為只有當人在曠野時,才能在曠野找到葡萄。這是對申命記 32:10 的影射。「初熟的果子」,即當它開始結果的時候。根據凱爾(Keil)的觀點,此處的「巴力毗珥」是指地點,因為缺少了 אֶל(el,向/往);因此:往巴力毗珥之地;其他地方則作:往巴力毗珥之家。וַיִּנָּזְרוּ(vayyinnazeru,他們分別出來),這個詞是有意使用的,與表達「分別歸給耶和華」的詞相同。他們成了巴力毗珥的拿細耳人,歸於羞恥。此處影射的是巴力毗珥的崇拜。[參見民數記 25:1-5。] 巴力崇拜當時是以色列最嚴重的罪行,而古老的巴力毗珥崇拜如今又死灰復燃了。
何西阿書 9:11-12。他們必不再增多。這可能指巴力那淫亂的崇拜,其自然的懲罰就是人口的減少。
何西阿書 9:13。此節艱深。凱爾認為:以法蓮是 רָאִיתִי(ra'ithi,我看見)的賓語,因強調而置於句首 = 我已揀選以法蓮,如同推羅一樣 = 我要使它像推羅一樣榮耀。[參見創世記 22:8 中對 רָאָה(ra'ah,看見)的類似用法。—M.] 為了更具體地描述其榮耀,加上了「栽種在草場上」,這是一個有利於生長的環境。溫舍(Wünsche)則認為:以法蓮是與「栽種」相連的主語 = 以法蓮被栽種在草場上。他將中間的子句翻譯為:正如我注視推羅;其含義是:無論人往哪裡看,以法蓮都像尊貴的推羅一樣繁榮。但這顯然是不自然的。其含義更可能是:以法蓮正如我注視推羅時那樣,即,當我注視以法蓮時,就如同我注視推羅一樣。其他人(如埃瓦爾德 Ewald)通過將讀法改為 לְצוּרָה(letsurah,形狀),意指在形態、外觀上。另有人將 צוֹר(tsor)理解為阿拉伯語意義上的「棕櫚樹」= 以法蓮,正如我所見(它),是一棵棕櫚樹。[上述被認可的觀點顯然是英王欽定本(E. V.)譯者所持的觀點。這是大多數釋經家所認可的,也是這些詞所暗示的最明顯的含義。—M.]
何西阿書 9:14。根據許多釋經家的觀點,這是先知的代求:願主不要讓母親生產,總好過讓兒子註定死亡。但在如此嚴厲的審判宣告中,代求似乎不太合適。因此,其他人認為這是一個祈禱,求神施加其他的懲罰。懲罰的一個重要因素是婚姻的不結果。那麼,第 11 節的思想在此基本上得到了延續。
何西阿書 9:15。現在無法詳述他們所有的惡行是如何在吉甲發生的。其餘部分參見何西阿書 4:15。[亨德森(Henderson):「吉甲作為偶像崇拜的主要場所之一,可以說民族的邪惡都集中在那裡。」這是通常的解釋。—M.] 「從我的家中」= 從我的會眾中(何西阿書 8:1)。
何西阿書 9:16。先知將未來視為已經臨到(參見何西阿書 9:11);只是這裡首先使用了樹木不再發芽的意象。然而在最後一部分:「即便他們生產」,則沒有使用比喻。
何西阿書 9:17 完成了整段論述,給出了懲罰的理由,並明確指出懲罰就是流亡到列國中,屆時百姓將成為逃亡者。
符騰堡摘要(Wurt. Summ.):何西阿書 9:1-2。真誠的基督徒在神的祝福中,應當在主裡歡喜,承認一切美善唯獨來自祂,因此必須向祂感恩,並善用這些祝福而不濫用,將其用於神的榮耀。這樣,神主必不停止施恩給他們。
何西阿書 9:3。斯塔克(Starke):那裡是主的土地,那裡神被真實地敬拜和尊崇。
何西阿書 9:4-5。普法夫聖經註釋(Pfaff. Bibelwerk):當罪惡滿盈時,神最終會將祂話語的燈從其位置上挪去。因此,你們這些擁有真理的人要謹慎,免得黑暗臨到你們。
[普西(Pusey):人的本性是在神願意時忽略事奉祂,然後在神禁止時又忽略事奉祂。日子越莊嚴,人被排除得越徹底,神撤離的跡象就越明顯。—M.]
[何西阿書 9:6。馬太·亨利(Matt. Henry):那些自以為能僥倖逃脫神審判的人,當他們本希望保全性命時,卻很可能迎來死亡。—M.]
何西阿書 9:7。我們通常太晚才發現誰是我們真正的朋友,誰是虛假的。
普法夫聖經註釋:假先知是神在教會或國家之上燃燒憤怒的標記。
[普西:世俗之人與基督徒用截然相反的規則來評判同一事物,並將其用於截然相反的目的。享樂的奴隸認為放棄享樂的人是瘋子;富有的商人認為慷慨施捨的人是瘋子。在這些日子裡,因愛基督而慷慨施捨被視為剝奪一個人財產的理由。其中一方是瘋子,世俗之人必須認為基督徒是瘋子,否則他們就必須承認自己才是最可怕的瘋子(智慧書 5:3-6)。罪人首先忽略神;然後,當神的旨意擺在他面前時,他蓄意違背祂;然後,當他發現神的旨意與自己的旨意不可調和,或者當神管教他時,他恨惡祂,並且極其恨惡祂。—M.]
何西阿書 9:8。如果你為了真理而必須遭受迫害,不要因此感到冒犯。「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何西阿書 9:12。當神向我們施恩時,祂是我們的光、我們的道路、我們的生命、我們的愛、我們的安慰、我們的喜樂、我們的牧者、我們的醫生、我們的新郎、我們的父和我們的救贖主。如果祂離開我們,這一切都消失了,就像日落時黑暗籠罩一切一樣。
斯珀(Spur):當神的憤怒開始燃燒時,可以說,它是逐漸升高的。神通常從我們最外在的事物開始,這些事物的損失我們不會感到太深,但總是進一步向我們更珍視、更重要的事物推進,直到最後祂擊打我們自身。如果神不向我們施恩,祂就是憤怒的;祂無法維持任何中間關係。
何西阿書 9:15。神最終拒絕賜給不忠實的兒女祂家中的特權。祂同時剝奪了他們的繼承權。當神停止愛我們時,我們就滅亡了。因此,沒有什麼比這個禱告更必要的了:不要收回你的愛。沒有什麼比能說「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更寶貴的了。
何西阿書 9:16。整個家庭,甚至整個民族,都因神的審判而滅絕!
腳註: [1] 何西阿書 9:1。—古代譯者似乎讀作 אַל גִּיל(al gil)。[這在語法上是錯誤的,因為 אַל(al)後面總是跟著未完成式。—M.] [2] 何西阿書 9:2。—בָּהּ(bah)。百姓在此被視為一個女人。[坦楚姆(Tanchum)給出了一條規則:「在持續的論述中,當談到一個民族或百姓時,可以使用與 עֵדָה(edah,會眾)一致的陰性後綴,也可以使用與 עַם(am,百姓)一致的陽性後綴;同樣,當他們被視為一個整體時可以使用單數,當他們被視為由不同的個體組成時可以使用複數。」埃瓦爾德關於性別的觀點也是如此,使後綴與「不忠的會眾」相關聯。—M.] [3] 何西阿書 9:6。—מַתְמַד(matmad)與 לְ(le)構成結構狀態。 [4] 何西阿書 9:7。—וְרַבָּה(verabbah)。句子繼續進行,彷彿前面有一個連詞 [因為]。連詞隱含在 צל(tsal)中。 [5] [何西阿書 9:9。—關於此處的無連詞結構,參見何西阿書 5:2 的註釋。最好將 שִׁחֲתוּ(shichathu)理解為不及物動詞,而不理解為有賓語,例如有些人補充的 דַּרְכֵּיהֶם(darkehem,他們的道路)。—M.] [6] 何西阿書 9:13。—וְאֶפְרַיִם(ve'ephrayim)構成了引入與前句對照的後句。לְהוֹצִיא(lehotsi)= 必須帶領出來。參見埃瓦爾德,237, e。[字面翻譯是:但以法蓮(是)要帶領出來,等等。—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