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第 10 章

何西阿書 10:1-15

C. 敬拜場所的荒廢。王國的毀滅

何西阿書 10:1-15

1 以色列是一棵茂盛的葡萄樹, 結出果子; 果子越繁多, 他們就越增添祭壇; 地土越興旺, 他們就越造精美的柱像。

2 他們的心虛浮:現在他們必受懲罰: 祂必拆毀他們的祭壇,毀壞他們的柱像。

3 他們必說: 我們沒有王, 因為我們不敬畏耶和華, 至於王——他能為我們做什麼呢?

4 他們說空話, 起假誓,立盟約: 因此,公義如毒草, 滋生在田間的犁溝中。

5 撒馬利亞的居民, 必為撒馬利亞的牛犢驚恐, 因為祭司和百姓必為它悲哀, 因它的榮耀離開它。

6 它必被帶到亞述, 作送給好戰之王的禮物: 以法蓮必蒙羞, 以色列必因自己的計謀慚愧。

7 撒馬利亞的王, 必滅亡,如水面的泡沫。

8 亞文的邱壇, 就是以色列的罪,必被毀壞, 荊棘和蒺藜必長在他們的祭壇上, 那時他們必對大山說:遮蓋我們! 對小山說:倒在我們身上!

9 以色列啊,從基比亞的日子以來,你犯了罪! 他們在那裡站立: 攻擊罪孽之子的戰爭, 在基比亞沒有臨到他們。

10 我隨自己的意願,必捆綁他們, 列國必聚集攻擊他們, 當我因他們兩樣的罪孽捆綁他們的時候。

11 以法蓮是馴良的母牛犢, 喜愛踹穀: 但我必加軛在它肥美的頸項上: 我必使以法蓮拉車, 猶大必耕地, 雅各 [以法蓮] 必耙地。

12 你們要為自己栽種公義, 就能收割慈愛! 開墾你們的荒地吧! 因為現在是尋求耶和華的時候, 直等祂臨到,使公義如雨降在你們身上。

13 你們耕種的是邪惡, 收割的是罪孽, 吃的是謊言的果子: 因為你倚靠自己的行為, 和勇士的眾多。

14 所以,爭戰的喧嘩必在你們的民中興起, 你們所有的保障必被拆毀, 正如沙勒曼在爭戰的日子毀壞伯亞比勒, 母親連同兒女一同摔死。

15 伯特利必因你們的惡, 使你們遭遇如此: 在黎明的時候 [很快],以色列的王必全然滅絕。

釋經與評論

何西阿書 10:1。參見詩篇 80:9-12。此處也影射了何西阿書 9:10,但意象的應用卻截然不同。以色列在此處的表現,與其說是它本身在耶和華眼中是可愛的(因此沒有與果子相比),不如說是從其多產的角度來看,然而這種多產卻是錯誤的。因此,連它的多產也將被奪去(何西阿書 9:16)。בֹּוקֵק(boqeq),根據菲爾斯特(Fürst)意為「開花」(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阿奎拉譯本),隨後根據凱爾意為「攀爬、茂盛」,源自 בקק(baqaq)的基本概念:傾倒、流出,此處意為「向上攀爬」。[菲爾斯特將其與阿拉伯語 bakka(開花)進行比較。如果這個意義是正確的,這將是該動詞出現的唯一案例。—M.] 「空虛」的含義在此不適用。שִׁוָּה(shivvah):放置、設置 = 準備、為自己提供果子。

何西阿書 10:2。他們的心虛浮。該表達在其他地方用於舌頭、嘴唇、言語 = 詭詐、虛假、不真誠(不忠於神)。解釋為「分裂」是錯誤的,因為 Kal 詞幹意為:分裂,及物動詞。יַעֲרֹף(ya'aroph)正確的意思是:通過砍斷頸項來割下頭顱。[亨德森:「這是一個適當的祭祀術語。此處強有力地用作轉喻,應用於祭壇的毀壞,而祭壇上獻祭的正是動物本身。」關於 יֶאְשָֹׁמוּ(ye'ashamu)的力度,參見何西阿書 10:15 的註釋。—M.]

何西阿書 10:3。他們那時將看到他們不再有王,因為他們離棄了耶和華,即,沒有神所任命的王,因此也沒有能幫助他們的王。עָשָׂה(asah)意為「做」= 有益處。

何西阿書 10:4 特別解釋了何西阿書 10:2 中「心的虛浮」。他們說空話,純粹的空話,沒有真誠。隨後的動詞不定式證實了這一點。盟約是那種如真理般的盟約;它們(與外國)締結僅僅是為了預期的利益,而非出於真正的友誼。רֹאשׁ(rosh),毒藥,此處 = 毒草。מִשְׁפָּט(mishpat),大多數人將其理解為「審判」。人們認為這裡描述的是一種影響深遠並抓住一切的力量。但審判不能與生長超過一切的卑劣植物相比。因此,我們必須堅持「公義」的含義。思想是顯而易見的:如果公義盛行,土地就會像一個規劃良好的田地,但現在它卻像一個被忽視的田地,因此毒草滋生,因為公義被踐踏了。通過一個大膽的比喻,公義在被錯誤執行、被歪曲和濫用時,被比作毒草。它彷彿變成了毒草。參見阿摩司書 6:12。[亨德森堅持前一種解釋;普西贊同後一種。考爾斯(Cowles)也傾向於後者,他從阿摩司書 5:7;6:12 中進行了說明,並推測何西阿採用了其前輩所使用的意象。—M.]

何西阿書 10:5。因此,懲罰不能耽延。撒馬利亞的居民已經為金牛犢驚恐。凱爾:「複數 עֶגְלוֹת(egloth)在此處是不定且籠統的,我們不必推斷在伯特利設立了多個金牛犢。」無論如何,緊接著出現了單數。溫舍:「先知想到的是北國所有的牛犢,它們都是伯特利所立主要金偶像的仿製品。通過這些仿製品,整個以色列在某種程度上已成為伯亞文。」伯亞文,參見何西阿書 4:15。它的百姓——它的祭司。後綴指代偶像神。多麼強烈的指控!百姓被稱為牛犢神的百姓。יָגִילוּ(yagilu)通常意為「歡喜」,但此處(為了與 גָלָה(galah,流亡)形成對照而使用)= חִיל(chil),意為在痛苦中扭動、哀悼,與 אָבַל(abal,哀悼)平行。關於它,也指牛犢,並由「因它的榮耀」一詞作了更近一步的解釋,即與牛犢崇拜相關聯的榮耀和神聖光環。這種榮耀將離開牛犢,因為它無法在敵人面前提供保護,它自己也將被帶走。

何西阿書 10:6。它自己也,即金牛犢。[參見語法註釋]。它的計謀,即它自己為自己所出的計謀,即向亞述求助:[關於「好戰之王」的短語,參見何西阿書 5:13。—M.]

何西阿書 10:7-8。撒馬利亞王國連同它的神一同滅亡。[參見語法註釋]。水面泡沫的意象表示無法追蹤的消失,也可能表示暴力的毀滅 = 就像水面上的泡沫被水流驅趕而消失一樣。אָוֶן בָּמוֹת(aven bamoth)字面意思是:邪惡的邱壇。但亞文,影射伯亞文 = 伯特利;因為它的邱壇是邪惡的邱壇,因為在伯特利 = 伯亞文興起的偶像崇拜是在那裡實行的。以色列的罪與邱壇等詞同位。那些邱壇就是以色列的罪,因為以色列正是藉著它們犯罪的。然後他們對大山說,等等。這表達了絕望的無助。他們寧願被大山掩埋,也不願經歷那樣時代的苦難。應用於路加福音 23:30 和啟示錄 6:16。

何西阿書 10:9。從基比亞的日子以來。這些日子,在何西阿書 4:9 中已經提到(參見該處),被視為以色列犯罪的開端。其他人則將這些話作比較:比基比亞的日子更甚。[考爾斯:這種觀點並不常見。—M.] 下面的話很難理解。埃瓦爾德:他們(以色列人)在那裡站立。難道攻擊罪孽之子的戰爭不應該在基比亞臨到他們嗎?凱爾:在那裡,即在同樣的罪中,他們站立,即停留;攻擊罪孽之子的戰爭在基比亞沒有臨到他們,即以色列其他支派因基比亞人的可恥行為而對便雅憫支派發動的戰爭,並沒有臨到十個支派,即他們沒有像其他以色列人那樣被這樣的戰爭所毀滅,儘管他們同樣應受這樣的命運,因此神現在要懲罰他們。但這種翻譯很勉強。溫舍的解釋或許更好,儘管對他的翻譯也有很多反對意見:他們站在那裡——為了讓那場戰爭不在基比亞臨到他們——站在罪孽之子旁邊。因此,這段經文說明了以色列在基比亞日子的罪在於:他們,便雅憫人,在基比亞支持了利未人 = 罪孽之子,反對其餘的以色列人。以斯帖記 9:16;8:11 被引用作為證明 עָמַד(amad,站立)與 עַל(al,在……上)連用具有支持(協助)的意思。[上述分配給凱爾的翻譯,也是英王欽定本的翻譯,得到了考爾斯的認可。它與其說是「勉強」,不如說是顯然最簡單、最自然的。亨德森翻譯為:攻擊不義之人的戰爭難道不會在基比亞追上他們嗎?參見文本註釋。—M.]

何西阿書 10:10。בְּאָוָּתִי(be'avathi):按我的願望 = 當我願意或如我所願時。[凱爾:「對懲罰嚴厲性的人格化描述。」] 為了參與懲罰的執行,列國將聚集攻擊以色列。這裡指的是攻擊罪孽之子的戰爭(何西阿書 10:9)。[除非採用上述埃瓦爾德和亨德森的結構,否則這種指代並不清楚。—M.] 最後的半行很難理解。Kethibh(書寫體)是 עֵינוֹתָם(einotham)。根據菲爾斯特,源自 עַיִן(ayin),意為虛無 = אֵין(ein),因此具體化為:偶像。Keri(讀音體)是 עֹונוֹתָם(onotham)= 罪孽。根據第一種解釋,偶像 = 牛犢。後者可能是正確的,正如凱爾所指出的,指背離耶和華和背離大衛王室的雙重罪。因此,整個子句可能是:當我因他們兩樣的罪孽捆綁他們時(即通過懲罰他們),以至於他們不得不拖著它們,可以說,作為一種沉重的負擔。然而,其含義可能僅僅是:因為他們兩樣的罪孽。下一節中母牛犢的意象在此處被預示了。[最後給出的解釋現在通常被採用,也是最可能的。拉希(Raschi)和埃瓦爾德翻譯為:在他們兩眼之前,即公開地。英王欽定本中的「犁溝」翻譯遵循了塔爾古姆(Targum)和大多數拉比的觀點。—M.]

何西阿書 10:11。מְלֻמָּדָה(melummadah),受過訓練的,為工作而訓練的。喜愛踹穀:根據許多釋經家,這指的是踹穀是較輕的工作,此外,母牛犢可以在踹穀時隨意吃食,因此這是以色列舒適和繁榮狀況的意象。根據其他人,比較的基礎是踐踏,因此以色列在耶羅波安二世統治下的勝利力量和統治權將被表現出來,並帶有對被征服者進行暴力對待的附帶概念。但現在以色列的處境將會不同。[這是更常見且無疑是更可取的解釋。如亨德森、考爾斯和其他英語釋經家。—M.] 我必加軛在它肥美的頸項上——在敵對的意義上 = 我必加軛在它身上。טוּב(tub):美麗,影射它的肥美。אַרְכִּיב(arkib):我必使它被驅趕 = 我必使它拉車,即為了耕地。被迫忍受沉重的勞作在此處與之前的處境形成了完全的對照。猶大將面臨同樣的命運。這只是順帶提及,並與以法蓮進行比較;但對前者類似命運的影射是持續存在的。雅各,此處與猶大一同提及,可能 = 以法蓮。לוֹ(lo)必為自己耙地,強烈地表達了這種勞作對他來說是不可避免的。[凱爾也是如此;但這種解釋似乎不自然。其他人,如福塞特(Fausset),翻譯為:在他面前打碎土塊;但介詞必須被過度強解才能傳達這種意義。最好的方法是將其視為贅語。參見創世記 12:1;約伯記 15:28;雅歌 2:17,以及許多其他段落。—M.]

何西阿書 10:12-13。耕地和耙地的意象引出了播種和收割的意象。但論述從威脅(展望懲罰)轉向了勸誡回歸(為了逃避懲罰),然後(何西阿書 10:13)通過影射百姓當前的行為(在同樣的意象下)得到了支持。按公義。神的公義,通過它的播種,即通過它的運作,應該成為他們決定的原則,成為他們的規範和標準。חֶסֶד(chesed)則應理解為神的憐憫。如果他們這樣播種,收穫將由神的憐憫決定(而不僅僅是憑功勞),將是豐盛且優質的;這種憐憫本身就是收穫。凱爾將 צְדָקָה(tsedaqah)理解為對同胞的公義,將 חֶסֶד(chesed)理解為(屈尊的)愛(對被蔑視者的),並將該子句解釋為:播種公義作為種子;果子將是愛。但 קָצַר(qatsar)太清楚地具有「神對以色列宗教和道德播種的獎賞」的含義(溫舍)。נִירוּ וג׳(niru veg.),開墾荒地。這些話現在回到了播種之前。以色列不僅需要撒下真正的種子;它需要新的土地,因此必須重新開始。對 צֶדֶק(tsed

何西阿書 10:13,就目前的經文來看,指出罪孽已經被耕種;罪孽是他們所開墾的土壤,而種子與收成也與之相應。從邪惡中產生了邪惡。在接下來的經文中,比收成更進一步的說法是:「你們吃了謊言的果子」=那欺騙人的果子。這種行為的結果一無所有,沒有任何益處,只有災難與毀滅。其原因被更特別地指明;換句話說,以色列虛假的行為被刻畫出來:因為你倚靠……等等,即,取代了對耶和華的倚靠。

何西阿書 10:14。「在你的眾民中」。民(People)要麼指軍隊,要麼如在摩西五經中指支派。正如撒勒曼(Shalman)毀滅伯亞比勒(Beth-arbel)。這一事實歷史上並無記載,因此解釋並不確定。根據普遍的觀點,撒勒曼是撒縵以色(Shalmaneser)的縮寫,即那位毀滅十支派王國的亞述王(王下 17:6)。弗斯特(Fürst)認為這是一位在普勒(Pul)之前的更古老的亞述王,因為撒縵以色這個名字從未縮寫為撒勒曼,且亞述人從未與以色列進行過毀滅性的戰役,而撒縵以色是在四十年後(何西阿之後)才毀滅撒馬利亞的。據他所言,伯亞比勒是靠近高加米拉(Gargamela)的伯亞比勒,後來因亞歷山大大帝的勝利而聞名。凱爾(Keil)則推測,先知既然提到這樣一座遙遠的城市,以色列人幾乎不可能知曉,因此不可能將這座城市的毀滅作為例子擺在他們面前;他認為這應是指上加利利、位於塞福瑞斯(Saphoris)與提比哩亞(Tiberias)之間的亞比勒,該地在《瑪喀比傳上》9:2 及後來的約瑟夫斯著作中均有提及。

何西阿書 10:15。「行」(עָשָׂהasah)的主詞要麼是撒勒曼(若指撒縵以色),要麼是耶和華(亞述王只是祂的工具),或者(如塔爾古姆及凱爾所認為的)是伯特利,因為這座城市為以色列所遭遇的毀滅鋪平了道路。「你們的惡之惡」=極端的惡(參見 Ewald, § 313 c)。「在早晨」(בַּשַּׁחַרbash-shachar):在清晨,可能意指「早早地」,而非指「繁榮似乎即將破曉或臨近之時」(凱爾)。上下文中完全沒有這種暗示。以色列的王,自然是集合名詞=以色列王國。

教義與倫理

  1. 「在耶羅波安所建立的牛犢崇拜中,以色列人仍想在他們面前保留以色列的神;但這導致了心懷二意,在兩種意見之間搖擺(何 10:2)。當他們的繁榮被神的審判所破壞時,受責備的良心告訴他們自己的罪;但那並非通往生命的悔改。以色列人在耶羅波安的分裂中所尋求的環境改善,使他們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因為,既然他引導他們遠離對神的敬畏,那麼本應從其政府所期望的幫助,早已被破壞了。被管教所喚醒的罪人,發現這種罪的欺騙,遠比發現自己有義務以痛悔的心歸向神要容易得多」(里格,Rieger)。
  1. 神對以色列審判的一個主要要素是毀滅敬拜的場所(參見何西阿書 8 章),在此處,更具體地說是敵人擄走了偶像(何 10:5-6)。偶像的虛無與以色列的巨大罪孽在此處被無可辯駁地展示出來。與此相關的是王國的毀滅(何 10:7;10:15)以及國家的被征服。自由喪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奴役(何 10:11)。審判的痛苦被極其有力地描繪出來(何 10:8),這些表達在路加福音 23:30 中被用來闡述耶路撒冷毀滅所帶來的苦難,而在啟示錄 6:16 中則用來描述「主大日」的恐怖。因此,何西阿所宣告的審判描述具有這樣的特徵,即它是末日審判的預表(Type),儘管何西阿本人並未將其稱為「主的日子」。遲來的悔改之痛苦在何西阿書 10:3 中得到了表達。這是審判的一部分,因為它由徒勞的自責組成,且為時已晚。在我們這一章中,通過播種與收割的意象,再次強調了審判與罪之間的必然聯繫:邪惡的播種只能帶來邪惡的收成。所期望的報酬必然只是明顯的欺騙:「謊言的果子」。

講道與實踐

何西阿書 10:1。這是神憐憫的結果。神創造了葡萄樹,也賜下生長與珍貴的果實。只要神的恩惠持續,人就像這樣的植物。這是一個被神祝福之生命的優美意象,對國家與個人同樣真實。但可悲的是,人通常無法承受自己的繁榮,並且,他們非但沒有被神的良善引導至悔改並更親近神,反而忘記了祂(參見何 2:9)。果實沒有歸還給神。因此,神經常被剝奪了人所欠祂的果實;而「偶像」、世界與肉體,卻享受了本屬於祂的東西。

[馬太·亨利:我們若不正確地使用(恩賜),我們就理當預期會被剝奪。當我們從神那裡領受的恩惠越多,卻對祂犯下越多的罪時,這對神是極大的冒犯,也是對祂良善的極大濫用。——M.]

何西阿書 10:2。心的狀態是邪惡的根源。只要心不屬於祂,人就會奪取祂自己的東西。神要這心單單屬於祂,不容許任何人分享這份所有權。

何西阿書 10:5-6。[普賽(Pusey):沒有神的恩惠,人哀悼的不是他們的罪,而是他們的偶像。 福塞特(Fausset):與神分離,一切人的力量都是軟弱,所有表面的穩定都像泡沫一樣波動且消逝。敬畏神是堅固與永恆的唯一真正基礎。——M.]

何西阿書 10:8。對不虔誠最終將導致的絕望之可怕表達:這是末日審判中滅亡者痛苦的預表。

[福塞特:當然,現在向耶穌祈求用祂代贖的寶血來「遮蓋」我們的過犯,遠比因忽視這一點而最終不得不向大山呼喊「倒在我們身上遮蓋我們」要好得多。我們若現在憑信心向耶穌祈求,必蒙垂聽;但到那時才向大山祈求,將是徒勞的。——M.]

何西阿書 10:11。柏林堡聖經(Berlenburger Bible):那自高自大、不敬畏全地之神的人,必被降卑。哦,願以法蓮能將自己和他的頸項順服在溫柔謙卑之羔羊的軛下!

何西阿書 10:12。柏林堡聖經:當一個人開墾荒地時,他將其歸還給那真正擁有它的人。因為祂是唯一能救贖它的人。我們從神那裡領受了祂的土地,由於我們沒有力量使其獲利,它就一直荒廢。但當神看到我們願意開墾這片荒地,且我們感到自己的無能,在祂裡面尋求幫助時,祂就親自用十字架的犁頭來耕種它。然後,祂在其中播下公義,使其自身結出果實,好叫它能在基督裡結出許多果子。

[馬太·亨利:讓他們開墾荒地;讓他們從一切敗壞的情慾與私慾中潔淨自己的心,這些就像雜草與荊棘;讓他們為自己的罪謙卑,並在對罪的意識中擁有破碎痛悔的靈;讓他們在回憶罪惡時充滿憂傷與羞愧,並準備好接受神的教導,正如被犁過的土地準備好接受種子,好讓它能扎根。參見耶利米書 4:3。 福塞特:善用恩典的人,將無償地獲得更多的恩典作為獎賞。——M.]

何西阿書 10:13。罪的果子永遠是「謊言的果子」。因為罪總是欺騙那些侍奉它的人。走我們自己的路並倚靠人的力量,被證明是特別具有欺騙性的。

[福塞特:只有當我們不信靠自己,而單單信靠主與祂的公義時,我們才是安全的、稱義的,並蒙福的。——M.]


腳註

[1] [何 10:1。—גֶפֶן(葡萄樹)除此處及王下 4:39 外,總是陰性。此處為陽性,因其指代以色列。לֹו(祂的)在此並非嚴格意義上的贅語,它具有所有格代名詞的效力:其果實。——M.]

[2] 何 10:4。—אָלֹות(盟誓),儘管是不定詞絕對用法,此處與 כָּרֹת(立約)一致,而非 אָלֹה

[3] 何 10:5。—溫舍(Wünsche):「עֶגְלוֹת(牛犢)。陰性形式令人驚訝,因為所崇拜的牛犢(實際上是三歲的公牛)在其他地方總是陽性。暗示使用陰性是帶有輕蔑與諷刺意味的,這並不牽強。」

[4] 何 10:6。—אוֹתוֹ(它)與被動語態連用。根據 Ewald, § 299 d,在這種情況下,主動意義貫穿於整個被動語態;因此此處的 יוּבָל(被帶去)=有人帶它去。弗斯特有不同意見。根據他,אוֹת 的基本概念是「存在、本質」,因此它用於強調主詞。[前者是主流且更可取的觀點。參見 Green, Gr., § 271, 4 a。弗斯特的觀點似乎基於他的理論,即 אוֹתאֵת)與 יֵשׂ 以及其他具有相似詞根與意義的詞之間存在親緣關係。——M.]

[5] 何 10:7。—מַלְכָּהּ(她的王),帶有陰性後綴,因為 שׁמְִרוֹן(撒馬利亞)作為城市是陰性。另一方面,נִדְמֶה(滅絕)具有陽性形式,因為它位於句首。根據馬所拉標點,此處的結構要麼是無連接詞結構(Asyndeton):撒馬利亞與她的王,要麼後者是對前者的解釋:撒馬利亞,即她的王(=整個王國)。溫舍採取了可能更可取的觀點,即 מלכה 開啟了一個新句子。

[6] 何 10:9。—עַלְוָה(不義)由 עַוְלָה 轉位而來。一個版本(Brisian)及許多手抄本採用了常見形式。這將是該轉位現象出現的唯一案例。——M.]

[7] 何 10:10。—ואֶסְּרֵם(我必捆綁他們)。ו 標記了後句(apodosis)。動詞來自 אָסַר [帶有補償性達格什符號。M.]。

[8] [何 10:11。—אֹהַבְתִּי(我愛)。י 是與陰性分詞 אֹהֶבֶת 連用的附加字母。——M.]

[9] [何 10:14。—וְקָאם(興起)。א 要麼是插入音,要麼僅僅是讀音字母(mater lectionis),後者可能性最大;參見 Green, Gr., §11,1。——M.]

[10] [何 10:14。—許多手抄本與早期版本讀作 בְּעַמְּךָ(在你的民中),而非 בְּעַמֶּיךָ(在你的眾民中)。據稱古代譯本也遵循此讀法;但更有可能的是,他們將複數譯為單數,因為該名詞是集合名詞。——M.]

[11] 何 10:15。—有些人認為 בֵּית־אֶל(伯特利)之前的 בְּ 被省略了,後者是地點。

[12] [亞述碑文顯示,毀滅撒馬利亞的是撒縵以色的兒子撒珥根。上述引文僅提到「亞述王」。——M.]

  1. 關於此應許的成就,請參閱第 1 章與第 2 章的註釋。在此重申已足夠:我們不應堅持任何與上帝啟示的實際進程相矛盾的成就觀。因此,我們不應設想外部的以色列會從亞述回到他們自己的土地,僅僅考慮到亞述已不復存在,以色列也不再受制於這樣的國家,我們就不能將其中一項(以色列、聖地、回歸)視為字面意義,而將另一項(亞述、被擄)視為比喻。我們必須從舊約成就的立場,即從新約的立場,並根據事件的實際進程來說:上帝對其不忠子民的憐憫,先知看見這憐憫勝過了忿怒,這已在基督裡顯明——但這顯明遠比他所見的更為宏大;他所清楚看見的,僅是那在基督裡實際發生、且仍在進行之事(即罪的赦免與藉由自由恩惠從罪中得釋放)的 σκιὰ(陰影)。先知為他的子民以色列祈求這事,但僅僅因為他們是上帝的子民。然而,這對所有將成為上帝子民的人也同樣真實,即使他們並非以色列人;他們將經歷上帝這種憐憫的恩惠,這本質上與上帝揀選一族(從萬民中)並成全它,使其儘管人類背棄聖約、違背律法並背離上帝,仍能實現其目的之愛是同一的。那將強有力地響起、且那些處於上帝審判之下的人所急切奔向的憐憫之聲,已經廣泛地傳達了福音,並且當基督從地極聚集祂的子民,並將他們因罪而喪失的永恆基業分給他們時,這聲音將再次響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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