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先知受命前往尼尼微傳道,以及他試圖逃避使命(約拿書 1:1-3)。一場猛烈的風暴興起;水手們驚恐;他們為求生所採取的手段;約拿被發現;他被拋入海中,並被一條魚吞下(約拿書 1:4-16)。——C. E.]
1耶和華的話臨到亞米太的兒子約拿,說:2「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為他們的惡達到我面前。」3約拿卻起來,逃往他施去躲避耶和華;下到約帕,遇見一隻船,要往他施去。他就給了船價,上了船,要同船的人往他施去,躲避耶和華。4然而耶和華使海中颳起大風,海就狂風大作,甚至船幾乎破壞。5水手便懼怕,各人哀求自己的神。他們將船上的貨物拋在海中,為要使船輕些。約拿已下到底艙,躺臥沉睡。6船主到他那裡,對他說:「你這沉睡的人哪,為何這樣呢?起來,求告你的神,或者神顧念我們,使我們不至滅亡。」7船上的人彼此說:「來吧,我們掣籤,看看這災臨到我們是因誰的緣故。」於是他們掣籤,籤就掣出約拿來。8眾人對他說:「請告訴我們,這災臨到我們是因誰的緣故?你以何事為業?你從哪裡來?你是哪國、哪族的人?」9他說:「我是希伯來人。我敬畏耶和華——那創造滄海與旱地之天上的神。」10他們就大大懼怕,對他說:「你做的是什麼事呢?」他們已經知道他躲避耶和華,因為他告訴了他們。11他們問他說:「我們當向你怎樣行,使海平靜呢?」因為海浪越發翻騰。12他對他們說:「你們將我抬起來,拋在海中,海就必平靜;我知道你們遭這大風是因我的緣故。」13然而那些人竭力划船,要把船攏岸,卻是不能,因為海浪越發向他們翻騰。14他們便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啊,我們懇求你,不要因這人的性命使我們滅亡,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與我們;因為你——耶和華是隨自己的意旨行事。」15於是他們將約拿抬起,拋在海中,海的狂浪就平息了。16那些人便大大敬畏耶和華,向耶和華獻祭,並且許願。
釋經與評論
約拿書 1:1-3。使命與逃亡。參見約拿書 1:1 的導論,§ 2,第 13 頁。
「根據慣例,敘事以連詞 [希伯來文連詞 vav,C. E.] 開始,因為時間中的每一件事都跟隨在前一件事之後;而對該事件的記錄始終只是先前某事的延續,單獨考慮則構成一個片段。」(希茨希 [Hitzig],參見路得記 1:1;撒母耳記上 1:1。)
[「由於書卷以連詞 vav 開始(通常譯為『和』),有些人推斷這僅是同一作者所寫較大作品的片段;但儘管該詞最常用於將後面的句子與前面的內容連接起來,並置於歷史書卷的開頭以標記其與前文的聯繫,如出埃及記 1:1;列王紀上 1:1;以斯拉記 1:1;但它也用於開端,即在完全沒有聯繫的情況下,如路得記 1:1;以斯帖記 1:1;以及作為特別平行的以西結書 1:1。在這種情況下,它除了修飾截短的將來時態,使其代表歷史過去時態外,沒有其他目的。」(亨德森 [Henderson],《約拿書注釋》,約拿書 1:1。)
「這種形式,『耶和華的話臨到……說』,反覆出現,將神啟示的珍寶串聯起來,並將這新的啟示與所有先前的啟示聯合在一起。因此,『和』字將歷史與歷史、啟示與啟示連接起來,將神作為與話語的歷史合而為一,並將聖經各卷書融合為一本神聖的書。」(普賽 [Pusey],《約拿書注釋》,約拿書 1:1。)
「有時,一本書以實體動詞的相對過去形式開頭,這是因為作者將其視為前一本書的延續(利未記 1:1;民數記 1:1;約書亞記 1:1;士師記 1:1)。也有書卷以這種方式開頭,但與前文並無實際聯繫;在這種情況下,作者直接進入主題(in medias res),將他即將記錄的內容視為與先前事件相連,至少在時間順序上是如此(以西結書 1:1;約拿書 1:1;路得記 1:1;以斯帖記 1:1)。(諾德海默 [Nordheimer],《希伯來語語法句法》,§ 976, 2)。——C. E.]
約拿書 1:2。尼尼微,亞述的首都,位於底格里斯河左岸,被稱為大城,kat' exochen(音標:/kat ɛksoˈkʰɛn/,卓越地),此處與創世記 10:12 相同,那裡的附加條款「這就是那大城」包含了先前分別命名的四座城市,在更廣泛的意義上,它們構成了尼尼微城。根據狄奧多羅斯(Diodor.)ii. 3,它是古代最大的城市。其周長為四百八十弗隆(furlongs)——比巴比倫大一百一十五弗隆。其直徑為(希羅多德,v. 25)一百五十弗隆;因此是一天的路程。在其一百英尺高、兩側有一千五百座塔樓(每座高兩百英尺)的城牆上,可以並排駕駛四輛 [有人說是三輛,C. E.] 戰車。根據約拿書 3:3,若考慮到它與因相同防禦工事而聯合的鄰近城市一起,填滿了底格里斯河、霍斯爾河(Khosr)、上大扎布河(Great Zab)、加斯爾蘇河(Gasr Su)以及東面底格里斯河谷山區邊界之間的整個空間,且廢墟覆蓋的土堆(指示了荒廢城市的所在地,二十五年來一直可供學者調查)佔地約十八平方英里 [德國里=378英里,C. E.],那麼三天路程的說法並非不可信。參見埃瓦爾德(Ewald),《聖經雜誌》,x. 52 起;J. 奧佩爾特(J. Oppert),《美索不達米亞科學考察》,巴黎,1862年,ii. 67, 72, 82 起;M. v. 尼布爾(M. v. Niebuhr),《亞述與巴比倫史》,第274頁起。)
[根據創世記 10:11,尼尼微由寧錄建造。該節經文可能應讀作:「他 [寧錄] 從那地出來往亞述去,建造了尼尼微、利河伯、迦拉。」根據希臘和羅馬作者的說法,它由亞述帝國的神話創始人尼努斯(Ninus)所建;其名稱似乎源於他,或源於一位亞述神祇尼恩(Nin),據推測與希臘的赫拉克勒斯相對應。在約拿時代,它可能達到了最大規模。它呈梯形,因此沒有單一的直徑。其尖角位於南北,長邊由底格里斯河和山脈形成。平均長度約二十五英里,平均寬度十五英里。這個廣大的區域包括了廣義上的尼尼微,即四座大型原始城市的聯合體。狹義上的尼尼微,包括庫雲吉克(Kouyunjik)、內比尤納斯(Nebbi Yunas)和尼努亞(Ninua)的廢墟,位於西北角,靠近底格里斯河。寧魯德(Nimrud),被認為是後來的首都,在羅林森(Rawlinson)、瓊斯(Jones)和奧佩爾特(Oppert)看來是古代的迦拉,位於西南角,在底格里斯河與扎布河之間;第三座大城市,現在沒有名字,且探索最少,位於底格里斯河本身,在寧魯德以北三到六英里處;而現在稱為霍爾薩巴德(Khorsabad)的城堡和神廟群,位於霍斯爾河上。(參見凱爾與德里茨 [Keil and Delitzsch] 對小先知書的注釋;基托的《聖經百科全書》;史密斯的《聖經詞典》;萊亞德 [Layard] 的《尼尼微及其遺蹟》;羅林森的《希羅多德》,第I卷,附錄,論文vii。)——C. E.]
「向其中的居民呼喊」是神對約拿的命令;也就是說,去並當面傳達,這是對悔改的呼召 [Eine Busspredigt,悔改講道]。祂沒有說僅僅關於它傳道;因為約拿像其他先知一樣,可以在自己的土地上做到這一點。祂也沒有說僅僅對它傳道;因為那會用 el 或 le 來表達。但神要他「向」尼尼微傳道,因為它的惡達到祂面前,正如從前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惡一樣(參見創世記 18:21,與創世記 6:5)。
約拿書 1:3。約拿起來,卻是為了逃跑,而且是躲避耶和華的面,也就是說,離開以色列的百姓和土地,他想像神的同在僅限於此,正如雅各在發現神在父親的土地 [Väterlichen Erde] 之外顯現時所感到的驚訝一樣。(創世記 28:16。)
[「對神無所不在的信仰是亞伯拉罕家族信仰的一部分。神甚至在這裡也同在,這並非他在此次事件中才第一次學到(正如克諾貝爾 [Knobel] 所認為的那樣),而是對他來說,耶和華作為聖約之神,不僅在先祖的神聖祭壇上顯現,甚至在這裡也顯現,這對他來說是新鮮的。」(蘭格 [Lange] 對創世記 28:16 的注釋。)
「有人問:『先知怎麼能想像他能逃避神的同在?』顯然他不能。約拿對詩篇非常熟悉,無疑很清楚大衛的詩篇:『我往哪裡去躲避你的靈?我往哪裡逃避你的面?』他不可能不知道每個受過教導的以色列人都知道的事。因此,批評家們應該知道這不可能是那個意思。這些話的使用,就像我們說『他離開了國王的面』之類的話。字面上,他是起來逃避在耶和華面前,即不再作為祂的僕人和使者站在祂面前。」(普賽 [Pusey] 博士,《約拿先知書導論》,第247頁。)
普賽博士通過上述引文註解中對 mi-lifne(音標:/mɪlɪfˈne/,從……面前)表達式的大量引用來說明他的解釋。凱爾與德里茨(《約拿書注釋》,約拿書 1:3)的解釋本質上是一樣的:「從耶和華的面,即離開耶和華的同在,離開耶和華居住在聖殿中並彰顯其同在的以色列地(參見創世記 4:16);不是為了躲避無所不在的神,而是為了退出耶和華——以色列神君的侍奉。」
亨德森(《約拿書注釋》,約拿書 1:3)說:「pene Yehovah,嚴格來說意為耶和華的面、人或同在,有時被用來表示祂同在的特殊彰顯,或祂使自己局部為人所知的某些外在和可見的標記。因此,神應許祂的同在(panai),即祂同在的感官標記,將伴隨希伯來人前往迦南(出埃及記 33:14。參見詩篇 9:3;68:2;68:8)。它也用於指代此類彰顯所賜予的地方或區域,如創世記 4:14,那裡顯然指代舉行原始崇拜、並向敬拜者彰顯神恩典感官證據的地方(撒母耳記上 1:22;2:18;詩篇 42:3)。同樣,雅各與神親密交通的地方,被那位先祖稱為 Peniel,即神的面或彰顯(創世記 32:30)。因此,大衛·金奇(David Kimchi)的解釋:『他想像如果他離開以色列地,預言之靈就不會停留在他身上』,或許並不離譜。雅各·拉什(Jarchi)也有同樣的觀點:『舍金納(Shekinah)不住在國外。』儘管正如狄奧多勒(Theodoret)所觀察到的,他很清楚宇宙的主無處不在,但他認為只有在耶路撒冷祂才向人顯現;『hypolambanon de homos en mone Hierousalem auton poieisthai ten epiphaneian』(儘管他認為祂只在耶路撒冷顯現)。」——C. E.]
逃跑的心理動機沒有提及。約拿在約拿書 4:2 中所指出的,很難被凱爾認為是務實且充分的,因為在那裡,它更像是為了減輕有罪的良心而試圖辯解,這種良心樂於抓住哪怕是正確的假象。他當時的關切是擺脫對神的順服,為此各種動機——安逸、懶惰和對人的恐懼——同時發生——這是每一位神的僕人都能從自己經驗的類比中輕易理解的心態。他確實打算完全放棄職責,他盡可能逃得遠遠的事實證明了這一點。
往他施(Tarshish),或塔爾特蘇斯(Tartessus),這是舊約中已知的最遙遠的腓尼基貿易點,位於貝提斯河(瓜達爾基維爾河)河口附近。他採取了直達那裡的路線,先到約帕,在所羅門時代(歷代志下 2:16),那裡是地中海一個著名的海港(約書亞記 19:46),目的是在那裡登上船,並支付了預定的船價(sekarah)。
約拿書 1:4-16。神逮捕約拿。約拿打算逃避的耶和華,是海洋的主,風是祂的僕人(詩篇 104:4)。祂匆忙派遣其中一位僕人進入海中,以將約拿從他的目的中拉出來。
約拿書 1:5。水手們,來自不同國家的外邦人,做了誠實和謹慎的人所應做的事:他們祈禱並採取通常的預防措施,將貨物拋入海中,以減輕負擔。(me'alehem 並非指貨物,而是指船上的人(出埃及記 18:22)。)但那個風暴特別針對的人,卻認為自己在船的兩側,即底艙(參見阿摩司書 6:10;以賽亞書 14:15)是安全的。他在那裡沉睡。「Tam quietus est et animi tranquilli, ut ad navis interiora descendens somno placido perfruatur」(他如此安靜且心境平和,以至於下到船艙深處,享受著平靜的睡眠。)(耶柔米 [Hieronymus]。)本節最後一句的動詞應譯為過去完成時,如約拿書 1:10 最後一句一樣。[「約拿已下到底艙,並在那裡沉睡。」——C. E.]
[約拿的這一行為被大多數注釋家視為邪惡良心的標誌。馬克(Marck)推測他躺下睡覺,是希望更好地逃避海上的危險或神的手;其他人則認為他因絕望而倒下,因極度疲憊並放棄一切而睡著;或者正如狄奧多勒所表達的,因良心的啃噬和悲傷的壓迫而感到困擾,他尋求睡眠的安慰並陷入深睡。另一方面,耶柔米表達了這樣一種觀點,即這些話表明了先知「心靈的安寧」——「他沒有被風暴和周圍的危險所擾亂,在平靜中或在即將沉船時,他都有同樣平靜的心境」;當其餘的人在呼求他們的神並將東西拋入海中時,「他卻如此平靜,並因其安寧的心境而感到安全,以至於他下到船艙深處,享受著最平靜的睡眠。」真理可能介於這兩種觀點之間。並非邪惡的良心或危險威脅引起的絕望促使他躺下睡覺;也不是他在風暴危險中的無畏鎮定,而是他登上船逃避神時那種粗心的自我安全感,沒有考慮到神的手甚至可以在海上觸及他,並懲罰他的不順從。這種安全感在他隨後的行為中顯而易見。」(凱爾與德里茨,《約拿書注釋》,約拿書 1:5)。
普賽和考爾斯(Cowles)暗示他可能因前往約帕的旅程而疲憊,並且「悲傷和悔恨完成了疲勞所開始的事情」。——C. E.]
約拿書 1:6。但神知道在哪裡找到每一個人(參見阿摩司書 9:3)。船主 [habel,集合名詞] 到他那裡說:你這沉睡的人哪,為何這樣呢?耶柔米:「Quid tu sopore deprimeris? Vox stupentis et acriter redarguentis, ac si dixisset: quœnam est tibi tanti soporis causa et ratio et excusatio? cum procella somnum omnem satis interdicat et vigiliam exigat periculum?」(你為何被睡眠所壓倒?這是一個驚訝且嚴厲責備的聲音,彷彿在說:是什麼原因、理由和藉口讓你如此沉睡?當風暴完全禁止睡眠,而危險要求警醒時?)——馬克。
起來,求告你的神。或者神顧念我們,慈悲地使我們不至滅亡(比較詞根 'ashat 的派生詞(約伯記 12:5;詩篇 146:4))。外邦人被迫提醒神的僕人盡他的職責,並提醒他,他的神是一位慈悲的神。
[普賽引用了金口若望(Chrysostom)的以下段落:「船主從經驗中知道,這不是普通的風暴,巨浪是神降下的懲罰,超出了人類的技能,船長的技能毫無用處。因為當時的情況需要另一位船長,祂掌管諸天,並渴望來自高處的引導。因此,他們也放下了槳、帆、纜繩,讓雙手從划船中休息,並將它們伸向天空,呼求神。」——C. E.]
約拿書 1:7。但神打算徹底揭露約拿。[路德以一種巧妙的方式填補了約拿書 1:6-7 之間思想連續性的斷層。在對他所造成的災難進行短暫審視時,約拿心中充滿了如此強烈的悔改和困惑感,以至於他因深切的內疚而說不出話來,並且因為羞恥,沒有勇氣做出公開的認罪,因為他認為恥辱是無法忍受的。因此,神必須讓更多的事情發生,以驅使他認罪。] 籤掣出了他。「Fugitivus hic sorte deprehenditur, non viribus sortium, sed voluntate ejus, qui sortes regebat incertas」(這個逃亡者被籤所發現,不是因為籤本身有什麼力量,而是藉著那掌管不確定之籤者的旨意。)(耶柔米。)[這個逃亡者被籤所發現,不是因為籤本身有什麼力量,而是藉著那掌管不確定之籤者的旨意。]
約拿書 1:8。他自己的認罪必須定他的罪,即他打算逃避一位他不可能不知道其廣大、無限權能的神(
「我敬畏耶和華,那創造滄海與旱地之天上的神。」יָרֵא(yārē',敬畏)已被七十士譯本(LXX)正確地譯為 σέβομαι(sebomai,崇敬)、colo(崇拜)、revereor(尊崇);它並不意味著「我懼怕那被我得罪的耶和華」(阿巴班內爾 Abarbanel)。藉由「我敬畏」等陳述,他並無意將自己描述為一個義人或無辜者(希齊格 Hitzig),而僅是為了表明他與神的關係——即他敬拜那位創造全地,並以創造主的身分治理世界的永生神。因為他隨後立即承認自己得罪了這位神,正如我們從約拿書 1:10 所見,他向他們講述了自己逃避耶和華的事。正如希齊格所臆測的,他並非一上船就告訴他們,而是在他們詢問他的族群、國家等背景時,才首次吐露實情,這一點從約拿書 1:10b 可以最明確地看出。在約拿書 1:9 中,約拿的陳述並不完整;但主要事實,即他是希伯來人且敬拜耶和華,隨後立即引出了這番告白對外邦水手所產生的影響;而他對罪的認罪則作為補充在後文提及,以說明隨後臨到水手們那種極大恐懼的原因。」(凱爾與德里奇 Keil and Delitzsch,《約拿書注釋》,約拿書 1:9。——C. E.)
約拿書 1:10。外邦人察覺到這番告白的含義與嚴重性。危難教導人留心神的話(賽 28:19)。[參見以賽亞書 28:19 的希伯來文原文及路德的德文譯本。——C. E.] 對那位緊追不捨(緊跟在後)之偉大神的敬畏,攫住了他們。本節後半部分是敘述者所加的解釋性子句,由此可見,約拿的回答(約拿書 1:9)並非他所說的確切原話,而僅是其內容的濃縮。事實上,若承認(10a)的問題是可以理解的,那麼他必然已經向他們講述了自己逃跑的事。
[「你做的是什麼事啊!」מַה־זֹּאת עָשִיתָ(mah-zō'th 'āsīthā),這並非詢問他罪行的性質,而是對他逃避耶和華——那位天地之神——的行為發出驚恐的呼喊,正如隨後的解釋性子句 כִּי יָדְעוּ(kī yād'ū,因為他們知道)等所清楚顯示的那樣。外邦水手因這番告白而產生的極大恐懼,可以從他們所處的危險境地得到充分解釋,因為風暴比言語更有力地宣講了神的全能。」(凱爾與德里奇,《約拿書注釋》,約拿書 1:10。——C. E.)]
約拿書 1:11。從本節可以更明顯地看出,約拿必然已經告訴他們,他是因特殊的呼召而分別為聖的神的僕人;因為他們沒有立即將他拋入海中,而是帶著一種敬畏的心情向他請教該怎麼做。此外,後來(約拿書 1:13-14),他們竭盡全力想將船划回岸邊,以保全他的性命,好讓他去執行神聖的使命;直到努力無效,他們才將他拋入海中。26
分詞 הֹלֵךְ(hōlēk,行走),在約拿書 1:11 中,常作為助動詞,帶有持續、增強的含義:海浪持續翻騰(撒下 3:1;撒下 15:12)。
約拿書 1:12。約拿宣告了自己的判決。「Non tergiversatur, non dissimulat, non negat, sed qui confessus erat de fuga pœnam libenter assumit se cupiens perire ne propter se et ceteri pereant.」(耶柔米 Hieronymus。)[他沒有拒絕、推諉或否認;而是既然已經承認了逃跑的事,便甘願接受懲罰,寧願自己滅亡,也不願讓他人因自己而滅亡。] 他以同樣的順服,正如先知們習慣於宣告自己民族悲慘命運那樣,將自己的判決作為神諭說出,並在預言的語氣中加入了得救的應許。
約拿書 1:13。這些人覺得他越聖潔,他們就越不敢將他處死。如果他們將他送回他本欲逃避的使命之地,如果他們將他送上岸,神豈不會憐憫他們嗎?他們奮力划槳 [וַיַּחְתְּרוּ(wayyaḥtərū),字面意思是「破開」,即破開洶湧的波浪] 以求將船划向旱地;西里爾(Cyrill):προσκεῖλαι τὴν ναῦν(使船靠岸):賓語可以省略,因為容易理解,這是德語中常見的用法。27 但他們失敗了。對他們而言,先知的話語必然應驗,這已顯而易見。他是他們即將獻祭的耶和華的僕人 [Mann];因此,他們祈求的對象不是他們自己的神,而是耶和華,求祂因這祭物而赦免他們,這是很自然的。
約拿書 1:14。——「耶和華啊,我們懇求你,不要因這人的性命使我們滅亡。」אָנָּה('ānnāh)並非源自 אַל־נָא('al-nā,凱爾語),那樣會導致同義詞無謂的堆砌,它是常用的懇求語氣詞,由 אתּ־נא('et-nā)縮寫而成,28 同樣可以與肯定的請求連用(王下 20:3)。此處的 בְּ(beth)為價格之 beth [即代價、報酬、交換的 beth。——C. E.],正如在彌迦書 1:5 中一樣。所加的請求「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與我們」,並非指「不要讓我們因這人而毀滅一個無辜者」(希齊格);而是 נתן אל(nāthan 'al)具有歸算與報應的含義。約拿對他們並無虧欠;就他們而言,他是無罪的;而在他作為先知的使命上,他只向他的神負責,或立或倒:這是他們所感受到的;世俗權力無權審判神的先知(耶 26:19)。[נקיא(nāqī',無辜)中不規則地寫入了 א(aleph),如在約珥書 4:19 中。] 但神向他們顯明,他們必須作為祂的執行者來服事祂。因為你,耶和華啊,隨自己的意旨行事。你已經命定了。這就是他們的辯解。掣籤與先知的話語對他們而言就是神的手指。
約拿書 1:15。先知的預言應驗了。海止息了 [停止了] 翻騰。
約拿書 1:16。預言應驗的結果是,外邦人對神的敬畏轉化為行動:他們獻祭並許願——獻祭是立即的,許願則是為了登岸之後。
[根據拉比、格老秀斯(Grotius)及其他一些人的觀點,他們並未真正獻祭,只是立志要在耶和華面前,即在耶路撒冷獻祭;但更自然的結論是,他們獻上了船上的一隻動物,並許願在航行歸來後會獻上更豐厚的感恩憑據。米迦勒(Michaelis)認為他們打算在抵達西班牙時履行誓言。
“Quin; ubi transmissœ steterint trans æquora classes; Et positis aris jam vota in litore solves.”——《埃涅阿斯紀》第三卷 403 行。 亨德森(Henderson),《約拿書注釋》,約拿書 1:16。——C. E.]
教義與倫理 29 參見導論 3,第 16 頁。
講道與實踐 全能的神面前無處可逃。因為(1.)祂安排了世界,使每個人的工作都被計算在內;祂的工作不容停滯,必須完成。約拿書 1:1-2。(2.)距離不能成為對抗祂的保護;因為天與地、海與旱地都屬乎祂。約拿書 1:3, f. 9。(3.)風與浪都服從祂;因為祂創造了萬物。約拿書 1:4;約拿書 1:9。(4.)世人迷惘的心,無論身在何處,都在不自覺的恐懼中服從祂(約拿書 1:5-6);因此,任何指望在他們身上找到對抗神之避難所的人,都是自欺。(5.)即使是看似偶然的事物,只要祂打算執行祂的旨意,也必須服從祂。約拿書 1:7。(6.)萬物,無論離祂多遠或多近,最終都必須成為祂手中的工具(約拿書 1:11-15),並為榮耀祂的名而共同效力。約拿書 1:16。
約拿書 1:1。凡要向他人傳講神話語的人,必須先領受它。對於事奉的職分,正式的呼召是必要的。
約拿書 1:2。不要說,世上有任何地方是神完全看不見的。主總是對那些在外的人存有眼目與心腸。而一個想要作祂僕人卻沒有這種心腸的人,就像約拿一樣,是不盡職的僕人。尼尼微的罪未被具體列出。亞述人所特有的殘暴戰爭慾望與征服渴求,在神面前當然已是足夠的罪;但可能還有其他罪。神對悔改的呼召永遠是恩惠的呼召;祂恩惠的呼召永遠是悔改的呼召。約拿與保羅,羅馬書 1:5。
約拿書 1:3。神指派你做什麼,就去做,不要頂嘴。賜下重擔的人,也賜下承擔的肩膀。逃跑的人只會增加重擔。逃避神的人是愚昧的,是在行愚妄事。約拿心裡必然知道,逃避神是不可能的(約拿書 1:9)。事實上,如果我們不顧神的指引,執意走自己的路,事後我們將不得不承認自己是瞎眼且愚蠢的。
約拿書 1:4。如果約拿書源於外邦寓言,正如某些人所斷言的那樣,主就不會差遣風到海上;而是天神 [朱庇特] 會與風神 [埃俄羅斯] 及海神 [尼普頓] 結盟來對抗約拿。舊約的宗教是多麼簡潔而崇高!苦難教導人禱告。如果你不知道並教導這一點,你永遠只是一個拙劣的安慰者。如果主因良心的痛苦而以猛烈的警示攫住你的心,就把你的貨物拋入海中吧。屬於你的東西必須滅亡,如果你不捨棄它,你自己就必須船毀人亡。
約拿書 1:6。如果是不信者,以及會眾中信心軟弱的人,必須告訴傳道人他該做什麼,這是一件可悲的事,也是一個壞兆頭。有幸的是,那些良心被如此羞辱性的勸誡所喚醒與激勵的人。主掛念誰,祂就幫助誰(詩篇 40:17)。主常常不得不說:我實在沒有在以色列中遇見過這樣的信心。
約拿書 1:7。在疑難問題上,人類尋求神旨意的方法本身是無效的;但如果使用這些方法的人有真正的誠意,且不知道更好的方法,神可以使用它們(參見約書亞記 7 章)。但當人們可以藉著禱告領受聖靈時,他們就應該尋求神的旨意,而不是藉著掣籤,而是藉著禱告(馬太福音 7:11)。
約拿書 1:8。約拿可能是有意隱瞞自己的出身與職業。凡以半個靈魂投入呼召的人,都喜歡逃避認罪;他任由自己被視為外邦人,並將自己與這個世界等同起來。沒有敬畏神的地方,就有對人的恐懼。而且,對人的恐懼是最無益的。凡在人面前坦誠、謙卑、衷心地承認主的人,很快就會發現,認為承認主只會招致羞辱而無福分的想法,不過是恐懼所產生的幻影。即使在外邦人中也不是這樣;因為當約拿認罪時,他們反而尊敬他(約拿書 1:10-14)。反思一下,有多少靈魂可能被主引導到你面前,而你若在適當的時候認罪,就有能力為他們的永恆提供服務。使命 [傳道人的] 不限於耶路撒冷與伯特利,不限於洗禮池與祭壇,不限於告解室與講壇,不限於聖職袍;它在你心裡與口中,因此,它永遠不會離開你(申命記 30:14)。
約拿書 1:13。外邦世界也曾如此掙扎著想要靠岸;但直到基督被埋葬在死亡中(羅馬書 1-3 章),他們才得以靠岸。
約拿書 1:15。有些暴力行為是神藉以實現祂旨意的。但這並不意味著執行這些行為的人是無罪的;他仍需要悔改與赦免。
約拿書 1:15-16。這也是將來之事的影兒。哦,但願這一天早日來到——讓全外邦世界都感謝神,因為那吞噬了基督的死亡,對我們已不再有權勢。
路德:神慣於在祂的烈怒臨近時,先差遣祂的話語,以拯救一些人。我們現在擁有同樣的恩典與神聖話語的偉大光照;因此可以肯定,一場巨大的毀滅已近;因為神打算在毀滅臨到前拯救一些人。
約拿書 1:2。我們對這段歷史漠不關心,因為我們從外部觀察它,它與我們無關。但如果類似的事情發生在我們這個時代,我們會認為自己從未聽過比這更愚蠢、更不可能的事——一個人竟進入那樣的帝國,宣告悔改。現在,神的工作起初往往顯得如此愚蠢與不可能,以至於理性必須對其成就感到絕望並嗤之以鼻;但我們相信是好的,因為神必成就。
約拿書 1:3。古代聖父們特別傾向於為先知、使徒與偉大的聖徒開脫。但我們嚴格且堅定地持守神的話語,承認約拿在這一點上犯了大罪,若非他被列在選民之中,被寫在生命冊上,他將永遠被定罪。這是恩典的一個顯著標記,神在約拿犯罪後不久就尋找並懲罰他,不讓他從中獲利,也不讓他長期沉溺其中。
約拿書 1:5。自然理性的光照延伸到這裡,認為神是仁慈、恩惠、憐憫與溫和的。這是一道偉大的光;但在兩點上失敗了。首先,它確實相信神有能力與知識去行事、幫助與給予;但它不知道神是否也願意為它做這些事;因此它在自己的觀點上並不堅定。其次,理性無法正確地將神性的謂語賦予那真正擁有它的存在。它知道神存在;但祂是誰、是什麼,誰有權被稱為神,它不知道。每個人都呼求自己的神,即他想像中的對象,或他認為是神的東西;因此,他們在關於獨一真神的問題上都錯了。
約拿書 1:7。在沒有理解力的人那裡,他們以錯誤、扭曲的方式行事,同時任由罪惡存在,只考慮如何擺脫痛苦。這無濟於事:他們最終必然絕望。但在有理解力的人那裡,他們將心思從痛苦中轉移開,主要思考自己的罪;他們承認罪並擺脫罪,即使他們必須永遠留在痛苦中,他們也甘願接受,正如約拿在這裡所做的那樣。
約拿書 1:10 ff。約拿在試煉中的信心(他保持了信心,他的得救證明了這一點):(1.)他將罪從他人身上攬到自己身上,並承認唯有他自己配得死亡。(2.)他也同意在神面前蒙羞。(3.)他選擇了痛苦且不確定的死亡。如果神這樣對待我們,讓我們在死亡中看見生命,或者如果祂向我們展示我們靈魂的去處與居所,即它們必須去哪裡、必須停留在哪裡,那麼死亡就不會是痛苦的,它就像跳過一條淺溪,溪的兩岸都能感覺並看見堅實的地面與岸邊。但現在祂並沒有向我們展示任何這類東西,我們必須從生命的堅實岸邊躍入深淵。(4.)他在死亡中承受了神的憤怒。(5.)不僅如此,他必須獨自死去;沒有人安慰他;船上的人航行而去,將他留在海中,必死無疑。(6.)僅僅死去還不夠:他還必須進入魚的口中。
斯塔克(Starke):約拿書 1:1。約拿來自加利利:因此,法利賽人的說法是錯誤的(約翰福音 7:52)。從這裡可以看出,所有根深蒂固的偏見是多麼有害。凡要正確執行事奉職分的人,確實必須是一個約拿,翻譯成英文,意為「鴿子」。他必須珍視鴿子的純潔(馬太福音 10:16)。
約拿書 1:2。他還必須不愛安逸,而要愉快且甘心地承擔勞苦與艱難。城市越大,罪惡就越大。神忍耐許久,在祂那裡找不到關於毀滅大多數人而揀選極少數人的無條件預旨。
約拿書 1:3。安息在神的旨意中,使人處於最高的平靜。另一方面,離棄神與職責的人,神也離棄他,不再給予恩典與幫助。
約拿書 1:4。如果我們隨從肉體的天性 [Fleisch und Blut],它會把我們帶入許多不適合我們的交際中。如果祂在罪人犯罪後不久就嚴厲懲罰他,這不是一件小恩惠。因一個人的罪,許多其他人常陷入巨大的痛苦。
約拿書 1:5。在危險中,利用自然手段來保全生命是非常恰當的。
約拿書 1:6。即使外邦人也承認禱告的能力:如果許多基督徒對此表示懷疑,那真是羞恥。
約拿書 1:7。他們也承認有一位神,祂統治人類,在人中間執行審判的職分,並因此將罪人帶到公正的懲罰面前。——神有許多方法將我們的罪顯露在祂面前(詩篇 90:8)。
約拿書 1:8。不經審判,任何人都不應被定罪。即使自然法也賦予每個人辯護的權利。正如聽取那些要求我們對生活與行為負責的人,是一種義務與必要,同樣地,每個基督徒每當被良心控告並彷彿被帶到法庭前時,也應考慮良心的指控,承認自己的錯誤,並進行改革。
約拿書 1:9。沒有什麼隱藏的事 [so fein gesponnen,如此精細編織的],最終不會顯露出來(路加福音 8:17)。我們也應當認罪,好讓神得著尊榮與榮耀,並讓無知與不信的人得到更好的教導。
約拿書 1:10。外邦人從約拿那裡聽說神如何厭惡尼尼微人,如果他們不悔改,神將毀滅整座城市及其居民,這可能(因為每個人都能輕易地將其應用到自己身上)對他們那種純粹是奴隸式的恐懼產生了不小的影響。神從不對罪人行惡,總是行善。祂對罪人的一切作為也都是為了善。令罪人愉悅的並非真正的善,而是一個想像中的影子:那不是真正的快樂,而是純粹的厭惡 [Unlust]。那麼他為什麼犯罪呢?神知道如何奇蹟般地傳播真正的宗教。
約拿書 1:11。在重要事務上,沒有誠實教師的建議,不應採取任何行動。
約拿書 1:12。愛的本質是不求自己的益處,寧願自己受損也不願將他人牽連其中;寧願失去生命也不願讓無辜者的生命受到威脅(約翰福音 3:16)。——沒有人應該結束自己的生命,儘管他可能已經喪失了生存的權利。
約拿書 1:13。對抗神的旨意,任何人的勞苦與努力都無法得勝。
約拿書 1:14。雖然在神的管教中,人的義務是將自己的意志服從於神的旨意,但人也不應因此停止呼求神移除與減輕管教。
約拿書 1:15。以神為敵的人,以萬物為敵;但以神為友的人,萬物都對他懷有善意。當神執行了祂公正的判決,一切就又恢復了平靜。
約拿書 1:16。神不允許任何邪惡的事發生,除非祂知道能從中帶出一些善;因為祂的謀略是奇妙的,祂榮耀地成就了它們。人們應該將神對他人的審判應用於自身,目的是將自己帶向對神救贖性的認識。
法夫(Pfaff):約拿書 1:2。大城市,大罪惡,大審判;但這更顯出他們需要被主的先知警告與責備。
約拿書 1:3。教師與傳道人不可逃避十字架,否則他們就離棄了主。我的靈魂啊,你也必須跟隨神的呼召,即使祂引導你走在極度受苦的道路上 [Kreuzeswege];你不可試圖逃避這呼召。
約拿書 1:5。患難驅使人歸向神,這是隱藏在十字架中的最大祝福。
約拿書 1:10 ff。一個人常會給群體帶來巨大的災難與神的懲罰。因此,當局有必要監督、懲罰並移除罪惡。我們有充分的理由懇求神,不要因不虔誠的人而懲罰整個土地。
匡特(Quandt):約拿書是舊約中的宣教之書。
約拿書 1:3。約拿的行為中有雙重罪——對神的不順服與對神的逃避。即使是基督徒,也因害怕羞辱而藐視他們的神。心靈的錯誤會引發理解力的錯誤:從宗教的乖謬中產生了錯誤的觀點。逃避神在我們這個時代也是一種普遍的愚行。
約拿書 1:5。即使是約拿的睡眠也屬於他的逃避。猶大在吊死自己時,逃得更遠。
約拿書 1:6。世上的孩子總有一種感覺,即虔誠人 [基督徒] 的神比他們在妄想中所崇拜與敬奉的神更強大。
約拿書 1:8。不可忽視的是,約拿首先提到了海。約拿的話與其說是信仰的告白,不如說是悔改的告白。
約拿書 1:10 ff。當演說家居普良(Cyprian)讀到先知被波浪淹沒的歷史時,他的靈魂受到了強烈的震動:這成為他歸信的手段;結果是他成為了教會傑出的教師。
F. 蘭伯特(F. Lambert):約拿書 1:1。神接納大衛、約拿、彼得、保羅等人進入祂的僕人行列,儘管他們犯了眾所周知的罪,這給了我們這些可憐的罪人對神極大的信心。
里格(Rieger):約拿書 1:2。對於那些在墮落中離神越來越遠的人,經上說:「他們的罪惡上達於我;我聽見了他們的哀聲」等。但對於那些與神有親密交通,或主耶穌仍行走在他們中間的人,經上說:「我知道你的行為。」
約拿書 1:3。凡意識到自己缺陷的人,會認為神的愚拙比人的智慧更聰明,因為在祂的話語中,祂沒有列舉祂僕人所成就的許多顯赫工作,反而暴露了他們的軟弱與失敗;因為不僅僅是輝煌與偉大的榜樣對我們的模仿是必要的;而且那些鼓勵我們的榜樣也是必要的,好讓我們從罪的麻木中清醒過來,尋求赦免,並抓住神為我們恢復而伸出的手。從約拿如願以償地立即找到一艘船這一事實來看,他固執地堅持自己的目的。但即使是出於不順服而進行的逃跑,外部環境中的一切也可能與之相適應。如果一個人走在正確的道路上,它必須由其他跡象來決定 [而不是有利的外部環境。——C. E.]
耶柔米(Hieronymus):約拿書 1:4。在此例中逃跑的人是偉大的;但追趕他的人更偉大。
施米德(Schmieder):約拿書 1:5。約拿在船的一個安靜、隱蔽的角落。他躲避光。
奧古斯丁(Augustine):約拿書 1:9。Si homo velat, Deus revelat. Si homo tegit, Deus detegit. Si homo agnoscit, Deus ignoscit. [如果人遮掩,神就揭露。如果人隱藏,神就顯明。如果人承認,神就赦免。]
里格(Rieger):約拿書 1:10 ff。事件的整個聯繫揭示了神對約拿逃跑的公正不悅;但同時,這必然也為他未來勇敢地執行使命做了準備。因為約拿發現了如此豐富的證據,證明這些陌生人的良心中產生了對神敬畏的深刻印象,並且喚醒了他們呼求神的極大誠意,這必然使他能以較少的抗拒去承擔向一座陌生城市傳道的使命。約拿所經歷的敬虔憂傷與悔改,也在他裡面產生了合法的報復(哥林多後書 7:11),因為他說:把我抬起來拋在海中。然而,他並沒有把自己拋入海中。覺醒的良心與絕望的良心之間存在著這樣的區別。
施利爾(Schlier):約拿書 1:15。他選擇了海來代替去尼尼微:海藉著主的手留住了他:海是主的手將他投入其中以示懲罰的地方。
施米德(Schmieder):約拿書 1:16。這並非對神真正的歸信;如果是的話,他們就會永遠放棄敬拜耶和華以外的所有其他神,而不僅僅是連同他們的神一起,用祭物來尊榮祂。
[加爾文(Calvin):約拿書 1:2。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神設計這樣做是為了試驗約拿,看他是否會將祂的命令置於世界上所有的阻礙之上。當我們單純地順服神時,無論我們遇到多少障礙,無論我們的思想中出現多少建議,即使我們看不到任何出路;是的,當我們彷彿閉著眼睛跟隨神,無論祂引導我們到哪裡,並且毫不懷疑祂會加添我們力量,並在需要時伸出祂的手來移除我們所有的困難時,這就是順服的真正證明。
約拿書 1:3。凡不甘心順服祂誡命的人,都是在逃避神的面。
約拿書 1:4。雖然主在特別打算追趕一個人時,可能會將許多人捲入同樣的懲罰中,但祂總是有理由將我們中的任何一個人,即使是看起來最無辜的人,召喚到祂的法庭前。
約拿書 1:5。當神讓我們處於不受干擾的狀態時,世上幾乎沒有什麼宗教可言。 這段經文教導說,人因必要性而被強迫去尋求神;同樣地,它也表明,除非受到天上的真理以及神之靈的引導,否則人在尋求神時會走入歧途。
馬克基烏斯(Marckius):30 約拿書 1:3 神不僅容忍惡人在罪中順利前進,而且在敬虔人墮落時也不立即恢復他們;是的,祂在一段時間內為他們向下沉淪的道路提供了一切便利,以便他們能更多地認識自己,從而使神的榮耀更加顯明。那麼,一個生活起步順利,就斷定結局也會同樣幸福的罪人,是多麼愚蠢。
約拿書 1:6。我們在這個例子中看到,無意識的罪人常陷入巨大的危險中,他們所尋求的慰藉離他們而去,在神的審判下,死一般的沉睡依然存在,甚至加深,而在履行職責時,敬虔人有時比不敬虔人更懶惰。 神的僕人有時會被遠不如他們的人,甚至被畜類所超越、責備與激勵:無論來自何方,有益的勸誡永遠不應被藐視。
馬太·亨利(Matthew Henry):約拿書 1:3。護理似乎偏袒他的計劃,給了他逃跑的機會:我們可能偏離了職責的道路,卻可能遇到順風。捷徑並不總是正確的道路。 第 6 節。如果宗教的信奉者做了壞事,他們可能會預料到會從那些沒有這種信仰的人那裡聽到責備。
普西(Pusey):約拿書 1:5。神,他們在呼求那些他們認為支配他們的神時,無知地敬拜了祂,祂聽了他們。他們失去了貨物,但神拯救了他們的生命並向他們顯明了自己。當無知不是故意的且不是罪時,神會垂聽無知的禱告。 外邦船對神的先知來說是一個陌生的地方,不是作為先知,而是作為逃亡者;因此,他可能對自己所完成的事感到羞愧,便退縮到視線與注意之外。他沒有在罪中壯膽,而是退縮到自己裡面。良心通常在罪行完成後才會覺醒。它對自己感到震驚;但撒但如果能,就會切斷它的退路。約拿現在沒有退路了,除非神為他開闢一條。——C. E.]
腳註: [1] [ 約拿書 1:1。—יוֹנָה(Jonah),意為「鴿子」。] [2] [ 約拿書 1:1。—אֲמִתַּי(Amittai),意為「誠實的」或「真實的」。] [3] [ 約拿書 1:2。—קוּם(qūm),「起來」,在另一個動詞前使用,作為一種激勵的用語。] [4] [ 約拿書 1:2。—קָרָא(qārā'),「呼喊」,以傳令官或先知的方式宣告。] [5] [ 約拿書 1:2。—כּי(kī),「因為」,在此處可用作關係連詞「那」;但它可能為命令提供了理由,因此被譯為「因為」。] [6] [ 約拿書 1:3。—אְָנִיָּה('onīyāh),「船」,通常指任何大型商船。] [7] [ 約拿書 1:4。—הֵטִיל(hēṭīl),טוּל(ṭūl)的希腓爾式(Hiphil),意為「將……拋下」、「使……倒下」。] [8] [ 約拿書 1:4。—תִשְּׁבָה להִשָּׁבֵר(tishshēbāh ləhishshābēr),隱喻性地用於無生命的事物;即將做某事或遭受某事:船即將破碎,處於沉沒的邊緣。參見格塞紐斯(Gesenius)希伯來文詞典 תָשַׁב 條目。] [9] [ 約拿書 1:5。—הַמַּלָּחִים(hammallāḥīm),「水手」,源自 מֶלַח(melaḥ,鹽),指他們航行的水域的性質。] [10] [ 約拿書 1:5。—כֵלִ ם(kēlīm),「器皿」,概括貨物的通用術語。後綴 חֶם 指的是人,而非貨物。] [11] [ 約拿書 1:5。—יַרְכְּתֵי הַסְּפִינָה(yarkətē hassəfīnāh),船的兩側。**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