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基督顯明祂自己為王。——A. 作為祂子民的牧者,差遣祂的十二使徒,賦予他們祂聖靈的大能,旨在建立天國。
馬太福音 10 章(馬可福音 3:13-19;馬可福音 6:7-11;路加福音 9:1-5 等)
內容:——主第一次傳道旅程經過加利利的群山;第二次渡海前往加大拉人的地區。在第三次旅程中,主造訪了下加利利沿湖岸及通往撒馬利亞和耶路撒冷方向人口稠密的城鎮與村莊。隨著主施予的幫助,人們對幫助的需求與渴望似乎也在增加。因此,主必須在祂聖靈的大能中差遣祂的使徒,以便藉著他們,救助周圍的群眾。因此,這是門徒的第一次差遣、使徒的呼召,以及相關指示;這些指示雖然主要是給予他們並針對該特殊場合,但適用於所有時代。本章描述:1. 十二人的分離、呼召與分別出來。2. 給予他們的使命,與他們的工作裝備相稱;或使徒的差遣及其生活來源。3. 他們對那些準備好接受福音之人(特別是敬虔家庭)的特別指示,包括關於停留與離開的訓誡。4. 預言福音在世上將遭遇的敵對接待,以及等待使徒的逼迫。5. 他們在逼迫下的職責:a. 不必為應對之詞憂慮;b. 在信徒與不信者之間可怕的爭戰中持守到底;c. 神聖的逃避;d. 從主所受的類似待遇中得鼓勵;e. 鑑於唯一當懼怕的事,而無所畏懼、坦誠並準備好面對死亡;f. 信靠父的保守護理。6. 主忠心見證人與認信者的賞賜,以及否認祂之人的懲罰。7. 福音作為對世界的宣戰,或神聖的寶劍。8. 對主至高的愛在此爭戰中具有決定性:a. 反對者及其審判;b. 朋友與盟友及其賞賜。
1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污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2這十二使徒的名目如下:頭一個是西門,又稱彼得,還有他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3腓力,和巴多羅買,多馬,和稅吏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4奮銳黨的西門,還有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釋經與考證
馬太福音 10:1。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προσκαλεσάμενος 等。——路加(路加福音 6:12)記載,主在徹夜禱告後,召集了十二人,隨後裝備並適應他們去執行使命。Meyer 說:「這裡記載的是十二人的使命,而非揀選。」但我們必須區分三次呼召:第一次是作門徒;第二次是作福音使者;現在是第三次,即進入使徒職分。然而,這次對使徒職分的呼召只是初步的,且受限於當時教會的環境與地位。使徒職分在我們的主升天後才獲得了完整的規模,那時門徒的知識與見證已臻完善,聖靈也在五旬節澆灌下來。
十二使徒的呼召,顯示了一個明確且固定的數目,表明使徒職分在終極意義上是「一」,且每一位被主呼召並差遣的人,都擁有整個使徒團的權柄與權威。
祂的十二門徒。——他們被召集起來作為祂十二個被揀選的門徒;但在接受權柄後,他們成為了祂的十二使徒。這證明了他們的狀況發生了決定性的改變,儘管他們在最嚴格的意義上並沒有停止作祂的門徒。
十二。——Theophylact:κατὰ τὸν ὰριθμὸν τῶν δώδεκα φυλῶν(按照十二支派的數目)。馬太福音 19:28。他們首先是向以色列十二支派的使者,這與他們的數目相符。十二支派在預表上代表了以色列在世上所要實現的目的。一方面,他們表達了完全數目或聖靈充滿的觀念;另一方面,他們代表了世界,世界在各種形式上都將被這聖靈的充滿所滲透。以色列十二支派在預表上是什麼,十二使徒在事實與真理中就是什麼,他們是基督用以滲透祂子民,並藉著他們滲透世界的屬靈充滿之代表與載體。5
祂給他們 ἐξουσίαν,權柄、統治、權威;或在此處,指征服者的權力。——De Wette 與 Ewald 認為這種權柄是以神秘與象徵的形式傳遞的;Meyer 則認為僅僅是藉著宣告。經文中確實未提及任何特殊形式;但正如五旬節聖靈澆灌時伴隨著象徵性的記號,且甚至在此之前,我們讀到救主向他們吹氣(約翰福音 20:22)作為他們分別為聖的象徵,我們有理由推斷,當他們首次被差遣執行使徒使命時,權柄的賦予伴隨著某種外在的記號。或許,在「醫治病人」等話語中賦予他們的莊嚴權威,可能就是那個記號。因為,正如主主要藉著祂權能的話語施行神蹟醫治,這話語也可能將類似的權威傳遞給了他人。在橄欖山上,有舉手祝福的象徵,這指向了五旬節的澆灌。
馬太福音 10:2。十二使徒的名目。——這些名字現在具有了更大的重要性。現存有四份使徒名單:本文中的名單;馬可福音 3:16 中的名單;路加福音 6:14 中的名單;以及使徒行傳 1:13 中的名單。6 路加福音中的列舉順序與馬太福音幾乎相同,儘管它發生在較早的階段,且與登山寶訓有關。在路加福音中,多馬的名字出現在馬太之後;亞勒腓的兒子雅各與西門連在一起,而不是猶大·達太,因此後者與加略人猶大連在一起。這種安排可能是為了便於記憶,而馬太的安排則更為權威。此外,馬可福音中的列舉與使徒行傳中的一致,後者是由使徒們後來所處的位置決定的。因此,我們區分兩份使徒名單——第一份是由他們最早的使命決定的;第二份是根據使徒們在五旬節及之後的相對位置決定的。Bengel:Universi ordines habent tres quaterniones, quorum nullus cum alio quicquam permutat; tum in primo semper primus est Petrus, in secundo Philippus, in tertio Jacobus Alphœi; in singulis cœteri apostoli loca permutant; proditor semper extremus.(所有的順序都有三組四人,每一組都不與另一組混淆;在第一組中,彼得總是第一位;在第二組中,腓力是第一位;在第三組中,亞勒腓的雅各是第一位;在每一組中,其餘使徒的位置會互換;叛徒總是最後一位。)
’Απόστολος(ὰποστέλλω,差遣),שָׁלַח,也以更廣泛的意義出現,如約翰福音 12:16;腓立比書 2:25。在該詞的特殊意義上,它適用於上帝所呼召的使者,或基督在擴展祂教會時的見證人與代表,並在一定限制下,適用於治理祂的教會(啟示錄 2:1,ἄγγελος)。使徒職分所需的特殊條件在使徒行傳 1:8 與馬太福音 10:21 中有所提及。在次要意義上,該詞也適用於使徒的信使,如羅馬書 16:7;林後 8:23。(參見 Schaff 的《使徒教會史》,§129,第 512 頁及以下。)
Πρῶτος Σίμων。——由於其他使徒沒有編號,因此 πρῶτος(第一)並非偶然(Fritzsche),而是表明了一種優先次序。這種區別取決於:1. 主在此處的預言性安排;2. 彼得在其他人之前的認信(馬太福音 16:16);3. 彼得在五旬節的出現,當時他是建立教會的工具(使徒行傳 2:14);4. 彼得是第一個將福音傳給外邦人的事實(使徒行傳 10)。但這種尊嚴與使命的優先次序並不意味著等級上的首位——甚至就他個人而言也不意味著,更不用說作為一種永久的安排——這從主的多處宣告(馬太福音 18:18;馬太福音 20:25;馬太福音 23:8;馬太福音 28:19;約翰福音 20:21;使徒行傳 1:8)、彼得本人的行為(使徒行傳 11:4;使徒行傳 15;參見彼得前書),以及其他使徒與教會的行為(使徒行傳 9;加拉太書 2)中顯而易見。7 Meyer 建議彼得也是第一個被呼召的;但安得烈與約翰在他之前已被召喚。叛徒被列在最後,不僅是因為他的結局,也因為他是最後被呼召的。兩兩分組的安排,可以由馬可的記載得到解釋,即他們是兩個兩個被差遣出去的。
馬太福音 10:2-4。名字。——1. שִׁמְעוֹן Συμεών, Σιμεών, Σίμων(聽見、回答,創世記 29:33)。——Πέτρος,石頭、磐石,πέτρα——在亞蘭文中為 כֵּיפָא,Κηφᾶς。馬太福音 16:17 給出了以下解釋:西門,約拿的兒子(יוֹנָה,鴿子,棲息在磐石穴中,教會的形象,雅歌 2:14;耶利米書 48:28),你要被稱為磐石(鴿子的磐石)。——2. ’Ανδρέας。Winer 認為它起源於希臘語;Olshausen 將其源自希伯來文 נָדַר,許願。然而,希臘人與安得烈及腓力之間似乎有一種特殊的聯繫,這也出現在他們的名字中(約翰福音 12:22)。名字安得烈與 ἀνδρεῖος(剛強的、男性的)以及 ὰνδριάς(人的代表——雕像)有關。這位使徒可能還有一個希伯來名字;在這種情況下,安得烈這個名字是用來刻畫他剛強的精神。——3. ’Ιάκωβος,יַעֲקֹב;最初是一個舊約的尊稱,原意未被考慮。這位雅各,或稱大雅各,被指定為 ὸ τοῦ Ζεβεδαίου(參見馬太福音 4)。——4. Ἰωάννης,יוֹחָנָן,耶和華所賜,或耶和華的恩典。藉著上帝的恩典。8 正確地說,上帝是仁慈的、恩惠的,祂作為恩典而賜予。——根據馬可福音,西庇太的兒子們被稱為「半尼其」(雷子);這不是責備,而是他們性情的特徵。這個名字可能最初適用於雅各。約翰後來被稱為「耶穌的朋友」,以及「主所愛的門徒」;在古代教會中,他是 ὁ ἐπιστήθιος,即靠在祂胸懷的人(祂的知己),坐在祂的右邊。——5. Φίλιππος。該詞的原始詞源在此情況下並不具備個人重要性。他可能還有另一個名字。他是伯賽大人,是耶穌最早的門徒之一(約翰福音 1:43)。——6. Βαρθολομαῖος,與拿但業相同。在約翰福音 1:46 中,他與腓力聯繫在一起;而在其他福音書中,同一個名字與巴多羅買聯繫在一起。נְתַנְאֵל,上帝的禮物;而巴多羅買,בַּר־תַּלְמַי,意為多買之子,七十士譯本撒母耳記下 13:37。תַּלְמַי,正確地說是犁溝豐富的、耕地。或許最初的稱號「多買之子」後來被轉化為一個使徒的別名,意為肥沃田地之子,豐富的果實。——7. Θωμᾶς,תְּאוֹם,gemellus,雙胞胎兄弟;Δίδυμος,約翰福音 11:16;約翰福音 20:24;約翰福音 21:2。——8. Ματθαῖος ὁ τελώνης:關於這個名字,請比較導論。他最初的名字是利未,亞勒腓的兒子。——9. ’Ιάκωβος ὁ τοῦ ’Αλφαίου,小雅各,或亞勒腓的兒子(儘管無疑與馬太有不同的血緣關係)。——10. Λεββαῖος,לִבִּי(不是來自迦密山附近的利巴小鎮,正如 Gerlach 與 Lisco 所建議的),而是來自 לֵב,心,其含義幾乎與 Θαδδαῖος,תַּדַּי(出現在塔木德中)相同,來自 תַּד,胸部——因此是「衷心的」或「勇敢的」。在後來的抄本中,以及在平行經文中,在路加福音 6:16;使徒行傳 1:13,他被稱為 ’Ιούδας ’Ιακώβου,即雅各的兄弟,יְהוּדָה(動詞未來式 Hophal,來自 יָדָה,Hiphil,承認、讚美)。——11. Σίμων ὁ Kαναν αῖος。後者的稱號源自 קִנְאֵ,在亞蘭文中為 קַנְאִן。它的解釋甚至從另一個讀法 Kανανίτης 中顯而易見,從路加福音中的頭銜 Ζηλωτής(奮銳黨)中更是如此——他是亞勒腓的雅各與猶大的兄弟。9 關於「主的兄弟」,請參見百科全書,以及我在 Herzog 的《Reallex》中的文章《Jacobus》。——12. ’Ιούδας ὁ ’Ισκαριώτης,אִישׁ קְרִיּוֹת。來自猶大支派的加略(約書亞記 15:25)。另見 Lightfoot。‘Ο καὶ (qui idem) παραδοῦς αὐτόν,「那賣祂的」(不是「背叛」,那會用 προδούς 表達)。這是 Meyer 的觀點。事實上,兩者是相同的。
教義與倫理
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有以下的基本類型:——
加略人猶大的呼召,他被稱為魔鬼(約翰福音 6:70);賊(馬太福音 12:6);滅亡之子(馬太福音 17:12),構成了一個重大的神學問題。兩種常見的解釋——基督從一開始就不知道他;或者,祂揀選他成為審判的自願工具,以及救贖的非自願工具——在我們看來都與基督的精神相悖。我們寧願冒險建議,猶大是被一時的熱情沖昏了頭,主動向主獻身;門徒們被他熾熱的熱忱所蒙蔽,熱切地向主推薦他;而在祂愛的圓滿與大膽中,基督同意接受一個天賦如此豐富的人,主要是因為祂的拒絕可能會成為門徒們的絆腳石。[?]
[Lange 博士在此處提到的數字的聖經象徵意義,值得比英語神學界給予的更多關注。這裡有幻想理論的空間;但主要觀點幾乎不容置疑。聖經的細心研究者一定會對某些數字(特別是 3、4、7、10 和 12)在從創世記到啟示錄中與神聖觀念和事物的重要聯繫感到震驚。將這一切歸結為純粹的偶然或無意義的遊戲是不可能的。上帝是「奇妙的數算者,奧秘的數算者」(參見 פַּלְמוֹנִי,但以理書 8:13,以及授權譯本的邊註),並且「按著數目、衡量與重量做萬事」(智慧書 11:20)。數字表達了秩序、對稱、比例與相對性。1 是統一或合一的象徵,2 是對立與極性,3 是綜合,是未受造的神性,神聖的三位一體(比較摩西的祝福,民數記 6:24-26,三聖頌,以賽亞書 6:3,洗禮公式,使徒的祝福),4 是人性或受造的世界作為上帝的啟示(想想地的四角、四季、四個方位、四種元素、四卷福音書)。由此可以解釋 7(3+4)或 12(3×4)的象徵意義。七,作為 3 與 4 的結合,是上帝與世界關係或聖約的簽名(希伯來文中的七,שֶׁבַע,也意指誓言,創世記 21:31;創世記 26:33,動詞 שָׁבַע,發誓,「因為七」,正如 Gesenius 所解釋的,「是一個神聖的數字,誓言要麼由七個犧牲的祭物確認,創世記 21:28,要麼由七個見證人與抵押確認」)。從天堂中安息日的首次設立到啟示錄中的七個教會、七位天使、七個靈等,七在聖經中非常顯眼。Creuzer 觀察到(《象徵主義》,第 2 卷:161):「數字七的普遍神聖性甚至被古代人在各個方面完全承認。」十二,作為 3 與 4 的乘積,象徵著從十二位族長與十二支派,到天國耶路撒冷的十二個根基與十二個門,上帝在人類家庭中的內住,或神性對世界的滲透。十是和諧與完全的數字,如十誡。
關於這個主題,特別是關於帳幕(其中數字 3、4、10、5、7、12 控制了整個結構),Chr. W. F. Bæhr 博士在他那部能幹且博學的著作《摩西崇拜的象徵主義》(海德堡,1837 年,第 1 卷,第 128-233 頁)中進行了非常徹底的討論,H. Kurtz 在 1844 年的《神學研究與評論》第 315-370 頁中也進行了討論。英國神學家 Fairbairn(《聖經預表論》,第 2 版,1854 年,第 2 卷,87 頁及以下)採納了 Bähr 的觀點(就數字十而言);Trench(《給七個教會的書信》,1861 年美版第 83-91 頁);Wordsworth(馬太福音 10:2 註釋)關於 7、3 與 4;M. White:《聖經的象徵數字》(愛丁堡,1868 年)。M. Mahan 博士的著作《Palmoni;或聖經數字作為靈感的證明》(紐約,1863 年,很大程度上基於 Browne 的《Ordo Sœculorum》,但忽略了 Bähr),並沒有像人們從標題中推斷的那樣討論聖經數字的象徵意義,而是更多地討論了數字與事件的關係以及時期的一致性。——P. S.]
講道與實踐
主如何將祂揀選的門徒轉化為使徒。——祂如何使祂救贖的人成為祂救贖工作中的同工。——基督的愛與憐憫如何分支,並擴展到祂的子民與世界上。——我們在主的學校裡所學到的,必須在我們的生活、活動與教導中展現出來。——對福音使者工作的呼召:1. 它意味著什麼;2. 它如何預設了一個偉大的呼召;3. 它如何包含了許多呼召。——門徒的呼召是主賦予他們權柄。——你們這些自稱擁有使徒職分的人,展現了什麼權柄:趕逐污鬼,並醫治眾人中各樣的病症?——使徒職分必須在屬靈權能中顯現,這權能將在上帝的帶領下喚醒靈魂進入新生命。——十二使徒作為上帝國度偉大特徵的代表:1. 以色列命運的偉大特徵;2. 基督裡圓滿的特徵;3. 教會的特徵;4. 天國在完美中的特徵。——使徒的名字是基督徒將要獲得的新名字的類型。——個人性格如何在上帝的國度中顯露並被轉化,以歸榮耀給父與基督。——所有的友誼與關係都應當服從於上帝的國度。——漁夫與稅吏被呼召進入使徒職分,是基督教榮耀的證據。——猶大,或教會職分的危險。——即使是猶大,在當時也必須被承認是主的使徒。
Starke:—— Osiander:讓我們不要試圖在沒有幫助的情況下獨自完成所有事情。—— Majus:那些被差遣進入主葡萄園的人,必須為工作做好適當的裝備。—— Bibl. Wurt.:我們不應對傳道人卑微的出身與貧窮的外表感到冒犯。
Lisco:——猶大;或,即使是上帝的教會也不是絕對純潔的。——使徒們親眼見過主,直接由祂呼召,藉著神蹟證實他們的見證,不被束縛於一個會眾,並無誤地傳講上帝的道。
Heubner:——這次使命同時也是對他們教導的一次試驗。
腳註:
[1] 馬太福音 10:1。——[「權柄」(over,如 Conant 的馬太福音與美國聖經公會的新約)由 ἐξουσίαν 與屬格的結構表達,不需要像英譯本那樣將「against」斜體化。——P. S.]
[2] 馬太福音 10:2。——[Πρῶτος 被 Conant 與美國聖經公會的新約譯為:第一,即在列舉順序中(nomen numerate),而譯為「頭一個」(nomen dignitatis)則暗示了某種等級上的優越性或榮譽上的首位(但沒有管轄權上的至高無上),換句話說,使彼得成為「同儕中的第一」(primus inter pares,而非「低於下屬之上的最高者」)。公認譯本在此處是正確的,因為如果 πρῶτος 僅指安排或呼召的優先次序(這更屬於安得烈與約翰,而非彼得,參見約翰福音 1:37-41),我們本應預期其他使徒也會被編號。Maldonatus:「Si numerale nomen esset, cœtera quœque numeralia nomina, quœ post illud sequuntur posita essent.」(如果這是一個數字名稱,那麼跟隨其後的所有其他數字名稱也應被列出。)大多數現代新教註釋家承認彼得的某種首位,他在所有使徒名單中都排在第一位,雅各、約翰與安得烈緊隨其後,猶大排在最後,但他們否認羅馬天主教會的推論,這些推論基於永遠無法證明的教義與歷史假設。參見註釋。——P. S.]
[3] 馬太福音 10:3。——[最古老的權威版本只讀作「利拜」或「達太」;公認經文將兩者結合,並加上「又稱」,ὁ ἐπικληθείς。Lange 與 Tischendorf 和 Meyer(以及 Alford 第 4 版)一樣,只讀作「利拜」,並將「又稱達太」放在括號中;而 Lachmann、Tregelles 與 Conant 根據梵蒂岡抄本等,更傾向於「達太」。——P. S.]
[4] 馬太福音 10:4。——讀法 Καναναῖος(代替 Κανανίτης)得到抄本 B、C、D 的支持。[該詞應譯為「Cananite」,如美國聖經公會的修訂版(1854 年)、Conant 博士與美國聖經公會的修訂譯本所譯,正如 Crosby 博士(《帶解釋註釋或經文註釋的新約》)所建議的那樣,而不是像英譯本通常版本(包括 1855 年以來的美國聖經公會版本
5耶穌差遣這十二個人去,吩咐他們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馬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a] 6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 7隨走隨傳,說:『天國近了。』 8醫治病人,叫長大痲瘋的潔淨,叫死人復活,[13] 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 9腰袋裡不要帶金銀銅錢; 10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杖;[14] [15] [16] 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17]
對使徒的指示包含在馬太福音 10:5-42。平行經文見於路加福音第九、第十及第十二章。由於馬太是目擊者,我們有充分的保證,確信他所記錄的指示是準確的。
馬太福音 10:5。外邦人的路(the way of the Gentiles);即通往外邦人的路,或進入外邦人的領土。這特別是指他們當時的處境,以及從下文看來,他們應當朝耶路撒冷方向前進。
撒馬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撒馬利亞位於他們從加利利前往猶太的路上。主並未禁止他們經過撒馬利亞,只是禁止他們為了傳福音的目的而停留,因為那時候還未到。這段經文及其禁令——不往外邦人那裡去,也不往撒馬利亞人那裡去,而是往猶太人那裡去——與祂復活後的命令形成了對比:「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主賦予撒馬利亞人一種介於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地位,這在他們的歷史中得到了充分證實。他們比外邦人更有權利領受福音,但比猶太人少。這似乎暗示(儘管亨斯登堡 Hengstenberg 否認)他們是一個混雜的民族,其宗教由猶太教與異教元素結合而成。撒馬利亞人是異教殖民者(格拉赫 Gerlach 認為是腓尼基人和敘利亞人?)的後裔,這些殖民者是撒縵以色在將十支派擄往亞述後(列王紀下 17:24)派往該地的,他們與留下的以色列餘民通婚。當猶太人從巴比倫被擄歸回時,他們阻止撒馬利亞人參與重建聖殿。因此,後者在參巴拉和瑪拿西(尼希米記 13:28)的帶領下,在基利心山上建立了他們自己的聖所,該聖所於公元前 109 年被海爾卡努斯摧毀。然而,該地仍被視為神聖,並在那裡獻祭禱告。猶太人將撒馬利亞人視為異端(而非絕對的異教徒)。他們之間的敵意,部分原因或許在於撒馬利亞人的行為,他們既沒有始終如一地支持猶太教,也沒有支持異教。這導致了這兩個鄰近族群之間痛苦的仇恨與嫉妒。在後來,撒馬利亞人仍保持嚴格的一神論,懷抱著彌賽亞降臨的希望,並採納《摩西五經》作為信仰的權威。但即便如此,異教元素仍出現在他們中間。參見使徒行傳第 8 章。
我們不可忽視 μὴ ἀπέλθητε(不要走去)與 μὴ εἰσέλθητε(不要進入)之間的區別。主與撒馬利亞婦人的對話,以及祂在他們的一座城中顯現,充分證明這僅是門徒暫時性的安排。主自己通常遵循從特殊到普遍的原則(馬太福音 15:24),因為祂的國度必須先在以色列中建立與奠定。但同時,祂始終致力於將祂的國度擴展到地極的偉大目標。然而,這種對以色列的暫時限制,是實現該目標的必要條件:馬太福音 8:11 等。就祂的門徒而言,祂嚴格堅持這種程序;而此處明確的禁令顯示,相反的情況是多麼容易發生,或者換句話說,他們已經多麼深刻地浸潤在普世性的精神中。因此,認為此禁令與約翰福音第 4 章(施特勞斯 Strauss)或馬太福音 28:19(格弗雷爾 Gfrörer、克斯特林 Köstlin)不相容的說法是荒謬的。霍伊布納(Heubner):若將門徒差往外邦人和撒馬利亞人那裡,就等於關閉了通往猶太人心靈的道路。必須先在他們中間聚集一群人,因為呼召與應許是屬於他們的。在基督短暫的地上事工期間,既沒有時間也沒有空間去超越迦南的邊界。
馬太福音 10:8。叫死人復活。——「使徒藉神蹟使死人復活的第一個例子,發生在《使徒行傳》(9:36);但七十人回報說,鬼服了他們,路加福音 10:17。」(格拉赫 Gerlach)。
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這既指他們的教導,也指他們將帶來的神蹟性幫助。
馬太福音 10:9。腰袋裡(In your purses),或者更準確地說是「腰帶」(girdles)。——外袍的腰帶同時也充當錢袋。在東方,富人會在衣服裡縫口袋。——不要帶金銀銅錢(銅,小錢;武加大譯本:pecunia)。這是一個遞減的頂點,顯示即便從職分中獲得最小的利益也是被禁止的;但這並不意味著天主教意義上的貧窮誓願或乞討。他們要引入一個偉大的原則,即福音的使者有權獲得日常的供應與免費的款待。
馬太福音 10:10。禁止攜帶兩件褂子,以及對旅行鞋和杖的操心,可能是一種象徵性的方式,用以告誡他們與其匆忙地從一處趕往另一處,不如留在一個地方;總之,他們應當輕裝上陣,無憂無慮。或許 ὑποδήματα 一詞在嚴格意義上是指旅行鞋,以區別於 σανδάλια(涼鞋)。ὐπόδημα κοῖλον 指的是羅馬的 calceus(鞋)。根據馬可福音,他們不應穿兩件褂子。這僅是一種更強烈的表達。但可以認為,馬可福音中的解釋是為了說明基督的使者被指示要帶一根杖,並穿上涼鞋。馬可所說的這根杖,不應被理解為與多根杖相對立(因此,在某些抄本中或許有 ῥάβδους 的讀法),而是與旅行的大量裝備相對立。因此,這兩處記載實質上是一致的。他們不應為杖而操心,更不應藉職分從中牟利。
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這句話是理解前文的關鍵。他們的維持與他們的職分不應被分割。他們應當信靠他們的職分來獲得維持,而他們的維持應當完全是為了他們的職分(哥林多前書 9:14;加拉太書 6:6)。奧爾斯豪森(Olshausen)正確地指出了路加福音 22:35 中所表達的時代差異。在那些準備好接受福音的人中間,他們不需要為未來預備;但在敵人中間則不然,儘管在這種情況下,焦慮的憂慮也應當被摒棄(馬太福音 10:19)。工人是 ἄξιος,即「配得的」——這表明了他個人的價值,他應當帶著尊嚴,即帶著謙卑與信心,意識到這一點。
主給祂大使的指示,首先是為了他們第一次的差遣。但這些條款含義豐富,指示的影響深遠,且具有普遍的適用性,因此可以被視為基督給予祂僕人所有使命的典範。此論點首先適用於他們使命的目標,即以色列家迷失的羊;也就是說,首先總是針對那些最願意、最準備好接受真理的人,以及最貧困的人。其次,關於他們道路的消極指示,我們得知在傳福音時,不可顛倒神聖的秩序與安排——這是保羅始終遵循的原則(使徒行傳 16:6, 9)。再者,關於他們的使命。他們要:(a) 傳道:宣告天國近了。(b) 證實他們的話——1. 藉由賦予生命——醫治病人,甚至叫死人復活;2. 藉由潔淨——叫長大痲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基督的僕人在其活動中必須始終追求這兩種果效。——最後,關於他們的報酬。白白得來,白白捨去。然而,無需憂慮,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傳福音絕不可降格為普通的世俗職業;另一方面,傳道人也不應害怕或羞於接受那些他所傳講對象的足夠供應,且應根據他們的生活方式來接受。如果我們以貪婪或焦慮的態度接近這項工作,不信任教會的供應,我們就不適合建立天國,也不適合實踐捨己的愛。這種無憂無慮並不排除必要的預備(正如我們的環境及周圍人的環境所指示的那樣),也不排除對此類預備的謹慎保存,這從五餅二魚的神蹟中可以看出。在這兩個例子中,都有少量的預備,且有大量的剩餘被保存下來。格拉赫(Gerlach)提到了保羅的外衣作為一個例子(提摩太後書 4:13)。但最後這一點也顯示了使徒們是多麼不受外在憂慮的束縛。
基督差遣祂的使者:1. 使者;2. 目標;3. 道路;4. 信息;5. 代價(白白地,在基督的愛中);6. 預備與供應。——十二使徒的使命,及其延續至世界末日。——預言的應驗:「那報佳音,傳平安……的,這人的腳登山何等佳美!」(以賽亞書 52:7)。——神聖的智慧如何安排神聖愛的道路:1. 隨著需求的增加,幫助也隨之擴大;2. 透過限制達到普遍;3. 從最易受感的人,到較不易受感的人;4. 透過神子民的復興,進而復興世界。——真假分離主義,與真假普世主義在信仰傳播中的區別。——宣教熱忱必須適應正確的秩序,並朝正確的方向前進。——主如何指示執行祂工作的方式?1. 藉由祂的話語;2. 藉由祂國度的歷史;3. 藉由祂的靈。——傳福音給猶太人的永恆義務,源於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的命令。——禁令的象徵意義:1. 往迷失者那裡去;2. 往迷失的羊那裡去;3. 往教會希望所寄託的人那裡去。——救恩的信息:1. 藉由話語宣告天國;2. 藉由行為展現神的話語。——教會的大使必須如何證明他們的使命是神聖的:1. 藉由醫治病人,而非折磨健康者;2. 藉由叫死人復活,而非殺害活人;3. 藉由潔淨長大痲瘋的(異端),而非將純潔者視為異端;4. 藉由趕鬼,而非釋放鬼。——「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傳播神國度的基本原則。——耶穌使者對憂慮的解脫。——輕裝上陣的朝聖者,心中懷揣著天國的寶藏:1. 外在,無負擔;2. 內在,滿載最豐厚的財富。——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或者,傳福音的人應當靠福音養生。
施塔克(Starke):——基督的國度不是屬地的,也不是屬這個世界的,而是由天上的屬靈寶藏所組成。——事奉的職分不是一門生意。——奎內爾(Quesnel):在我們的口袋裡沒有金銀,但在我們心中卻有它們,這是什麼意思。——真正的福音傳道人不會被任何事物阻礙其使命,而是隨時準備出發。——教會維持其傳道人的義務。
格拉赫(Gerlach):——無私是基督僕人的偉大特徵之一。——神的恩典是白白的,即使它是藉由人的工具傳遞的。
霍伊布納(Heubner):——不要往你的傾向所帶領的地方去,而要往神差遣你去的地方去。——基哈西的貪婪受到了懲罰。——傳道人不可尋求自己的安逸或晉升。
11你們無論進哪一城,哪一村,要打聽誰是好人,就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時候。 12進他家裡去,要請他的安。 13那家若配得平安,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若不配得,你們所求的平安就歸回你們。 14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 15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地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馬太福音 10:11。打聽誰是好人(worthy)。——進一步的限制。他們要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並打聽他們中間誰是「配得的」,即易受感或虔誠的以色列人。這個問題只能根據客觀標記來回答,因為唯有鑒察人心的主才知道他們的狀態與性情。
就住在他家。——在一個地方持續停留,建立一個中心,以對抗短暫且破碎的活動。
馬太福音 10:12。進他家裡去——即那配得之人的家(邁爾 Meyer)——要請他的安。——東方常見的問安在此處有雙重含義:1. 作為一種屬靈團契的邀請,將他們帶來的平安賜給配得的人;2. 為了那作為一家之主的配得之人,而向全家問安。
馬太福音 10:13。那家若配得。——不是配得你們的問安(弗里茨舍 Fritzsche),而是配得你們的居住(邁爾)。——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主親自藉由祂的平安來認可他們所求的平安。——若不配得,你們所求的平安就歸回你們;即,它將從那家中被收回,並歸還給你們。那家本身將變得更貧窮,但門徒將變得更富足、更喜樂。但這句話也暗示,不應再與此類家庭保持團契(以賽亞書 55:11)。
馬太福音 10:14。凡不接待你們……的人。——「凡」字指那些配得之人,作為配得家庭與城鎮的代表。然而,其含義並非指在第一次失敗時就應避開某個家庭或城鎮,而是指如果他們個人未被接待,他們應先離開該家庭,然後離開該城鎮。當然,即便第一次失敗也會顯得不祥,因為門徒先前已經做了必要的打聽。「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一種輕蔑的標記,如同對待外邦人。猶太人教導說,接觸異教土地的塵土會造成玷污。萊特富特(Lightfoot, Horæ, 331)、米示拿(Mishna, Surenhusius vi)、韋特斯坦(Wetstein),參見使徒行傳 13:21。」(邁爾)。但此舉動應被視為完全停止一切團契、放棄一切影響力的象徵,因此是即將到來的審判的宣告,而非輕蔑的標記。德·韋特(de Wette)解釋為「與他們毫無瓜葛」,埃瓦爾德(Ewald)解釋為「平靜地,彷彿什麼都沒發生」,這些解釋都遠未觸及經文的深意。
馬太福音 10:15。所多瑪地;即那些被定罪城市的居民。所拒絕的屬靈供應越高,他們的罪就越大。在所多瑪,只聽過羅得微弱的見證;但拒絕使徒,則標誌著罪惡的頂峰(馬太福音 11:20;路加福音 12:47)。——不信是第二次墮落(約翰福音 3:36)。
基督的使者進入城鎮時的第一個關注點。——使徒對最佳住宿處的打聽。——我們甚至可以從不信者那裡得知誰是虔誠人。——誰配得基督的平安信息?——基督如何將常見的問安轉化為福音的平安信息。——「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時候。」——門徒被差往家庭。——向家庭問安,意味著將其接納進入團契。——門徒的問安就是主的祝福。——蒙恩的家庭。——你們所求的平安就歸回你們:1. 不信者不會保留它;2. 它將加增給信主的使者:他們不會灰心,反而會受到鼓勵。——跺下腳上的塵土,作為莊嚴分離的表達:1. 平靜、自由與純潔的表達;2. 對即將臨到不信者的審判無罪的表達;3. 團契終止的表達;4. 最後的講道,對審判的威脅。——拒絕福音:審判。——恩典時刻與日子的莊嚴意義。——罪惡與審判的不同程度。
施塔克(Starke):——奎內爾:傳道人應當樂於住在虔誠人家中。——馬尤斯(Majus):福音的寶藏不可強加於人。——奧西安德(Osiander):對福音的藐視會摧毀王國與國家,並將其陷入永恆的苦難中。
利斯科(Lisco):——他們應當滿足於自己所在的家庭,不可僅為了在另一處獲得更多安逸與舒適而離開。——他們不可強行闖入。
格拉赫(Gerlach):——你們的平安將歸回你們:這是對葡萄園工人的安慰。——跺下腳上的塵土。路德:你們不可從他們那裡拿走任何東西,好讓他們知道,你們所尋求的不是自己的利益,而是他們的救恩。
霍伊布納(Heubner):——神在每個地方都有祂的兒女。——我們必須尋找他們。——虔誠人很快就會發現彼此。——傳道人必須訴諸那些易受感者的共鳴。——基督將拒絕祂的門徒視為拒絕祂自己的話語與位格。
16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18] 17你們要防備人;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也要在會堂裡鞭打你們;[19] 18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
馬太福音 10:16。我差你們去。——我們注意到基督為門徒預備逼迫的漸進過程。1. 他們不應期待致富,而應獲得維持;2. 他們應期待被拒絕;他們應預料到即便可怕的逼迫也會臨到他們。然而,這是在祂宣告對不信者即將臨到的審判之後。「看哪,我差你們去。」主迅速轉向等待他們的痛苦經歷。「重點在於 ἐγώ(我):我就是那差遣你們進入如此危險環境的人。」(邁爾)。但這句話也暗示了將伴隨他們的恩典保護(提奧菲拉克特 Theophylact、伯撒 Beza、本格爾 Bengel)。
如同羊進入狼群:ἐν μέσῳ,而非 εἰς(進入)。——門徒並非作為狼群被差遣,而是被差遣在狼群之中,以便尋找那些願意接受國度的人。最溫順、最無防備的和平使者,被委託在最狂暴、最強大,且在人看來是不可戰勝的真理反對者中間執行工作。即便在這一早期階段,基督也向他們展示了作為使徒所要遭受的苦難,好讓他們能勇敢而謹慎地進入世界。在人看來,羊在狼群中是完全滅亡的;那麼,他們該怎麼辦?此處的狼不僅意味著狡詐,也意味著惡毒的性情以及對真理和基督的仇恨;因為狼最喜歡的獵食方式就是闖入羊群。但在這裡,古老的故事被顛倒了:幾隻羊侵入了狼的領地。
在這些狼群中,羊可以說要轉化為蛇與鴿子;即,表現得像蛇一樣靈巧,像鴿子一樣馴良或無害。憑藉前者的品質,他們能夠在不招致罪惡的情況下避免逼迫;憑藉後者的品質,他們能夠在不妥協原則的情況下遭遇逼迫。這些品質是相互對立的;它們在自然界中,或在人的自然性情中從未結合在一起。但基督的靈將這些自然的對立結合在更高的合一中。蛇無數次從追捕者的手中溜走,而鴿子不會停留在任何不潔的地方——它接近溫柔的人,且絕不會傷害逼迫者;它的安全在於向上飛翔。最後,鴿子是靈魂在禱告與信心上升,並最終超越死亡與墳墓的象徵。
馬太福音 10:17。你們要防備人。——為了在逼迫者面前佔據正確的位置,你們必須防備一般的人,因為他們的軟弱經常退化為背叛。——公會(councils),或稱「公議會」(Sanhedrim),是與鄉村會堂相連的屬靈審判機構,在那裡執行對異端判處鞭打的刑罰。(參見維納 Winer [及 W. Smith],關於「會堂」條目。)
馬太福音 10:18。並且你們要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一個遞進。他們不僅要被送到屬靈法庭,還要被送到世俗法官面前,彷彿他們是普通的罪犯。ἡγεμόνες(諸侯/總督)是指省級官員,包括代理總督、行省總督和巡撫。「君王」一詞涵蓋了巴勒斯坦、其他國家以及羅馬帝國的統治者。簡言之,這段經文適用於所有民事官員與統治者。
作見證。——這些審判將產生對主的見證,他們的殉道是福音對猶太人和外邦人最高的屬靈確認。這是這些逼迫的最終目標,正如邁爾正確指出的,適用於他們在世俗與屬靈法官面前的見證。我們也同意他將 αὐτοῖς 指向猶太人,而非總督與君王,後者本身就是外邦人。因此,我們有以下的繼承順序——首先是對猶太人的殉道,然後是對外邦人的殉道。猶太人在這裡代表了基督徒後來所有的苦難,事實上,中世紀的猶太化精神正是那段時期信徒遭受逼迫的真正原因。邁爾拒絕了克里索斯托(Chrysostom)提出的 εἰς ἕλεγχον αὐτῶν(對他們的責備)的解釋。但我們必須記住,ἕλεγχος(責備/定罪)是 μαρτύριον(見證)的果效——對前者,是悔改;對那些硬著心的人,則是審判。
19 但你們被交的時候,不要思慮怎樣說話,或者說什麼話;因為在那時候,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 20 因為不是你們自己說的,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裡頭說的。
馬太福音 10:19。怎樣說話,或者說什麼話(πῶς ἢ τί,pōs ē ti)。——即形式與內容。我們或許會預期後者應先被提及;但在規劃演講時,首要的考量總是形式。[Bengel:「當『什麼』(內容)已具備時,『怎樣』(形式)便不會缺乏……聖靈不會在沒有話語的情況下說話。『我必賜你們口才、智慧』(路加福音 21:15)。」——P. S.]
馬太福音 10:20。[「不是你們自己說的,乃是你們父的靈……」——這是對使徒著作具有默示(inspiration)性質的一個間接論證。因為如果聖靈啟示了他們對基督的口頭見證,那麼在他們寫作時,聖靈必更充滿他們,因為書籍是永久性的,且能被眾人閱讀。參閱約翰福音 15:26-27。——「你們的父」。值得注意的是,我們的主除了在祂教導門徒的「主禱文」中之外,從未說過「我們的父」,而總是說「我的父」或「你們的父」;因為祂是父永恆且獨生的子,而我們是藉著對祂的信心(faith)而得的收養之子。——P. S.]
關於在公會前回答時不可掛慮的禁令,與馬太福音 6:34 中關於不可掛慮的普遍禁令之間的關係。——掛慮可能會以虔誠或職務熱心的偽裝,重新出現在基督徒的生活中。——不要為「怎樣」和「什麼」掛慮,因為「什麼」將會供應「怎樣」。——對修辭裝飾的掛慮,其危險性:1. 它源於焦慮,並限制了屬靈生命;2. 它表現為興奮與過度,並摻雜了屬靈生命;3. 它導致疲憊或自私,並摧毀了屬靈生命。——摒棄一切虛假的準備,為真正的準備騰出空間:禱告、默想與內在的爭戰(oratio, meditatio, tentatio)。「因為不是你們自己說的」等:1. 關於神之靈對話語進行默示(inspiration)的教導;2. 勸誡我們不要加入自己的話語;3. 主必藉著我們說話的應許。——當演說者完全消失時,真正的演說者(基督)就會顯現。
Heubner:——對清白的意識,以及我們所從事事業的良善,是最好的辯護。——基督徒會將他的辯護交託給神。——基督徒不可自行其是,而應將自己交託在神的引導下;他的靈魂中應始終保持寧靜與安息日般的安息。——聖靈是單純者的安慰者。——真正的講道是聖靈所賜的,而非人為構造出來的。
21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22 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馬太福音 10:21。要與父母為敵(ἐπαναστήσονται,epanastēsontai)。——這個動詞在最嚴格的意義上意味著「叛亂」——在此情況下,同樣指向對父母權威與基督之靈的敵對。這種內在的叛亂導致了相應的殺害親屬的外在罪行,無論是將父母交給官府,還是煽動狂熱的報復。同樣,弟兄與父親通過「交付」(παραδιδόναι,paradidonai)來表達對弟兄或兒子的恨惡,將他們送到死地——這是一個同時暗示叛國與卑劣的詞彙。
馬太福音 10:22。你們要被眾人恨惡。——這個強烈的表達(儘管沒有定冠詞)表明了世人對基督之恨惡的普遍性。它將像傳染性的熱病或瘟疫一樣蔓延全球,並提供在任何特定場合下點燃迫害(persecution)之火的燃料。
為我的名;——即純粹是因為他們基督徒的身份,而非因為其中可能混雜的個人瑕疵與錯誤。
惟有忍耐到底的——即對自己的信仰保持忠誠——「到底」(εἰς τέλος)。——對個人而言,「結局」是殉道而死,或是得救;對整個教會而言,「結局」是其獨特的基督信仰在世人的恨惡中取得完全的勝利。在這兩方面,苦難都將有終結。對於「到底」(εἰς τέλος)一詞有不同的解釋(苦難的終結;生命的終結;耶路撒冷的毀滅等)。[30]——必然得救。——這裡非常強調,絕對是「必然得救」(σωθήσεται)。這條道路的終點是救贖(salvation),而每一條岔路都通向毀滅。
基督教建立在新的屬靈關係之上,其影響——無論是愛還是恨——都比連接人類社會的自然紐帶更強大、更廣泛。因此,對福音的恨惡呈現出一種魔鬼般的形態,並邪惡地瓦解了所有神聖的自然紐帶。但即使是這種可怕的爆發,也不得動搖信徒對他們所宣認之神聖名號的信心。它只會讓他們確信人類墮落的深度。藉著基督的名,他們最終將成功地轉化連接人與人的自然紐帶,並藉著基督的愛,他們將克服世人的恨惡。並非基督教本身危及了自然關係的紐帶,而是它成為了這種恨惡的無辜導火線。但在這裡,基督的名也必將得勝,更高的合一紐帶將把祂的子民連結在一起。
對基督的恨惡本質上是殺戮性的——1. 因為基督是生命;2. 因為罪是真正的死亡。——對基督之恨惡出現的兩種主要形式是背叛與叛亂。——對基督的宣認揭示了世界的深重敗壞,正如在對耶穌及其子民的恨惡中所顯現的那樣。——對福音的恨惡與迫害(persecution)證明了其能力與崇高。——狂熱主義與信心(faith)的關係:1. 它瓦解了生命與愛的一切紐帶,卻將其罪責歸咎於信心(faith);2. 它引導人進行背叛、叛亂與謀殺,同時卻幻想自己是在提供神所悅納的事奉;3. 它建立了一個與愛的團體相對立的恨惡團體,並將地獄之火誤認為天堂的神聖火焰;4. 它以宗教的偽裝出現,目的卻是將基督及其宗教從地上驅逐出去。——儘管有世界的敵對,萬物最終仍將在基督裡得保全。1. 家庭與友誼雖以各種方式瓦解,但仍將被保全;2. 人類儘管有敵意,仍將被保全;3. 我們自己的生命,儘管我們交出它,仍將被保全。——「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對主的忠誠是安全的條件。
Starke:——世上沒有比對基督及其肢體的恨惡更大的恨惡了。——世界將一切邪惡歸咎於基督徒,儘管它自己才是唯一的根源。——神已將仇恨放在女人的後裔與蛇的後裔之間。
Lisco:——這些苦難越是痛苦,賞賜就越是榮耀。1. 苦難:a. 來自至親的迫害(persecution);b. 普遍的恨惡。2. 賞賜:拯救、福分。
Heubner:——為了基督而放棄愛,是最高之愛的證明。
第一次警告與安慰。馬太福音 10:23
23 有人在這城裡迫害(persecute)你們,就逃到那城裡去;我實在告訴你們,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
馬太福音 10:23。因為(γάρ,gar)。——此處的「因為」至關重要。使徒從一個已經興起普遍迫害(persecution)的城市逃離,實際上並非逃跑,而是轉移到一個更有果效的領域。這一職責可以從先前所頒布的根本原則中推導出來,即轉離那些剛硬的人,轉而向那些更有感應力的人傳講。「抖掉腳上的塵土」。但另一方面,這必須是他們逃亡的唯一動機。次要的考慮(如工作、家庭等)不得留住他們,恐懼受苦也不得驅使他們離開。他們的逃亡必須由對傳播基督之名的最佳手段的關切所決定,以便將自我保存的本能轉化為屬靈原則。
你們還沒有走遍(οὐ μὴ τελέσητε,ou mē telesēte),即結束、完成、圓滿。——Meyer 認為這幾乎等同於「你們還沒有走遍所有的城市」。Maldonatus、Hoffmann 等人則認為是「帶領他們達到基督徒的完全」。該表達暗示了他們使命的積極完成。因此,Meyer 的解釋太狹隘;Maldonatus 的解釋則太寬泛。其含義是:你們將有充足的空間進行勞作。
人子就到了(ἕλθῃ,elthē)。——1. 直到基督事業的勝利(Baumgarten-Crusius);2. 直到耶路撒冷的毀滅(Michaelis 等人);3. 直到聖靈的澆灌(加爾文等人);4. 直到人子提供幫助(屈梭多模);5. 直到基督的第二次降臨(Meyer)。但註釋家們忘記了使徒只是在基督之前先行,且這段經文首先是指那特定的使命。因此我們解釋為:直到人子追上你們。(Heubner 亦持此觀點。)然而,這個表達也是象徵性的,適用於整個教會。在這個意義上,它指向基督的第二次降臨;同時包含了一個觀念,即他們在猶太地的使徒勞作將因即將臨到耶路撒冷的審判而中斷。
在何種程度上,迫害(persecution)中的逃亡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是職責。——當基督徒必須與他的主一同逃亡時,他也可以獨自逃亡。——神聖的逃亡:1. 其動機;2. 其行為;3. 其目標。——整個基督教都是一場逃亡,直到世界末日:1. 從一城到另一城;2. 從一國到另一國;3. 從一世界到另一世界(從舊到新)。——逃亡是一種信心(faith)的行為:1. 智慧的行為;2. 憐憫之愛的行為;3. 忠誠的行為;4. 忍耐盼望的行為。——教會的逃亡,即其傳播。——膽怯者的逃亡與勇敢者的逃亡。——當門徒被逐出某地時,主的審判隨之而來。——如果基督的見證人在適當的時候離開那些已對其勞作關閉的地方,他們將永遠不缺新的勞作領域。——無論是留下還是離開,在每一種情況下都必須從主那裡學習。——無論我們帶著福音去哪裡,基督都會跟隨我們。——基督的工人既不會缺乏禾場,也不會缺乏祝福,直到主降臨。
24 門徒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 25 門徒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既把家主叫作別西卜,何況他的家人呢?
馬太福音 10:24。門徒不能,等。——這是一句諺語。參閱 Schöttgen 中拉比著作中的相應段落。
馬太福音 10:25。門徒和先生一樣……也就罷了(ἀρκετόν,arketon)。——這對門徒來說已經足夠了,為了(ἵνα,hina)他可以(被對待)等;即門徒對教師的從屬地位意味著他必須分享他的命運。同樣的評論也適用於僕人對主人的關係。因此 Meyer 反對對此處 ἵνα 一詞的常見解釋。
別西卜(Βεελζεβούλ,Beelzebul)。——敘利亞譯本、義大利譯本、武加大譯本以及拉丁教父都作「別西卜」(Beelzebub)。因此,這可以被視為該詞的第一種解釋——等同於 בַּעַל זְבוּב(列王紀下 1:1),即「蒼蠅之神」。第二種解釋由 Winer 提供如下:「通過一種猶太式的雙關語,這個名字通過字母的變換,被轉化為 בַּעַל זְבוּל(בְּעֵל,亞蘭語),即『糞便之主』,其方式類似於『示劍』(Συχέμ)被轉化為『敘加』(Συχάρ)。後來的猶太人在對異教的強烈恨惡中,將鄰近地區一個著名偶像的名字轉移到撒但身上,這是非常自然的。」因此,Lightfoot、Buxtorf 和大多數現代評論家將其解釋為撒但的名字,即一切污穢之王。第三種解釋將 זְבוּל 譯為「居所」,將別西卜譯為「居所之主」。這意味著:a. 根據 Gusset、Michaelis 和 Meyer:黑暗國度之主,邪靈居住的地方;b. 根據 Paulus:塔耳塔羅斯(Tartarus)之主;c. 根據 Jahn:空中掌權者的首領(以弗所書 2:2);根據 Movers:作為在第七層天擁有城堡的土星。關於第一種解釋,只需說大多數抄本都反對「別西卜」(Beelzebub)這種形式。這顯然是從非利士人的神「別西卜」對「別西卜」(Beelzebul)一詞所作的釋經性解釋。反對第二種解釋的理由是,泥土或污垢的詞是 זֶבֶל,而不是 זְבוּל。Winer 確實建議,不常見的形式偶爾會用於文字遊戲。儘管如此,它們必須在語言的使用中有一定的根據。此外,Meyer 正確地指出,別西卜(Beelzebul)一詞與基督在此選擇的「家主」(οἰκοδεσπότης)一詞有關。因此,它是「居所之主」。或許,撒但的這個稱號可能指代被鬼附者體內惡魔的居所。馬太福音 12 章的平行經文,法利賽人說(馬太福音 12:24):「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似乎支持這一觀點。主隨後用聖經中「屋子裡的居住者」這一表達來描述惡魔對被附者的統治(馬太福音 10:25;10:29;特別是 12:45,「他們進去住在那裡」)。如果這是該詞的正確解釋,它也解釋了為什麼它在其他猶太著作中沒有出現。主的敵人指控祂靠著鬼王趕鬼,他們嘲諷地稱之為別西卜(馬太福音 9:34;12:24)。耶穌對此評論道:法利賽人將那位理應宣稱人類心靈為其居所(馬太福音 12:29)並趕走篡位者的「家主」指定為惡魔附身的君王,而篡位者偶爾會為了蒙蔽受害者而進行惡魔般的醫治。因此,別西卜一詞僅指在地上佔據人類的惡魔之王,而非一般意義上的邪惡靈體之王。基督將他們污衊祂是在別西卜的啟示下行事的這一事實進行了轉述,稱祂被稱為別西卜,是因為祂的敵人斷言撒但實際上已將對惡魔的統治權轉移給了祂。該表達的使用方式與帖撒羅尼迦後書 2 章中「撒但」和「敵基督」等詞出現的意義相似。這可以作為對那些詢問猶太人何時稱基督為別西卜的人的充分回答。參閱馬太福音 12:24;約翰福音 8:48。同樣,它也解釋了主所作的推論:何況祂的家人呢?如果猶太人將基督指定為絕對的鬼王,那麼這個名字就不能應用於祂的家人。但如果他們的意思是祂是惡魔附身的始作俑者與保護者,他們就可能更大膽地將此應用於祂的使徒。毫無疑問,這個詞也與非利士人的神有一定的聯繫。或許這種聯繫可以追溯如下:正如別西卜被認為既能驅逐也能帶來蒼蠅之災,耶穌也被指控驅逐惡魔,因為祂是他們居所的主。
基督是天國的主,祂差遣聖靈,作為人心正當的主人;然而祂的仇敵卻將祂描繪為黑暗國度的君王,指控祂是在魔鬼(群魔之首)的啟示下行事,或是稱祂為敵基督。同樣地,耶穌的門徒也不能期待他們的活動會被視為別的,只能被標籤為魔鬼的、敵基督的。
「學生不能高過先生」:這是基督忠心見證人的座右銘:1. 就他們的行為而言。他們在凡事上都順服基督。2. 在他們的苦難中。每一位真正的門徒都必須甘心分擔他主人的被棄。「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當被誤解或被歪曲時,這就是足夠的安慰:1. 作為學生,他感到如果主人的工作曾被毀謗,他就不必期待更好的待遇;2. 作為僕人,他感到如果家主曾被污衊為魔鬼般的毀滅者,那麼當他在教會或對個人的服事被中傷時,他也不必感到驚訝。——當基督的見證人被毀謗時,他們的主和師傅曾被稱為別西卜,這是一種悲傷卻有效的安慰。——基督穿過仇敵的褻瀆而毫髮無傷,如同穿過迷霧;讓祂的子民歡喜地跟隨祂。——撒但即使在褻瀆時也在定自己的罪。他必須:1. 將屬神的稱為魔鬼的;2. 將屬魔鬼的表現為屬神的。
斯塔克(Starke):基督是家主,祂的子民是家中的成員,這是何等的安慰與榮耀!——克拉默(Cramer):傳道人在履行職責時,必須顧念神和福音的真理,而不是人的威脅。
霍伊布納(Heubner):基督的榜樣是最蒙福的鼓勵。
腳註:
[32] 太 10:25。—ἐπεκάλεσεν(epekalesen,稱呼),B, C, [西奈抄本] 拉赫曼(Lachmann)、蒂申多夫(Tischendorf)、[阿爾福德(Alford)、華茲華斯(Wordsworth)。邁耶(Meyer)認為埃爾澤維爾(Elzevir)文本中的 ἐκάλεσεν(ekalesen)是將較常用的動詞作了隨意的替換。—]
[33] 太 10:25。—[Βεελζεβούλ(Beelzeboul,別西卜)是正確的讀法,為蒂申多夫、拉赫曼、邁耶、阿爾福德、華茲華斯、科南特(Conant)、蘭格(Lange)所採納。英王欽定本(E. V.)在邊註中提到了這一點。參閱釋經註。—P. S.]
[34] 太 10:25。—[此處的插入語是不必要的。—]
[35] [因此,阿爾福德也採納了邁耶的詞源解釋,而華茲華斯則堅持維納(Winer)的解釋:dominus stercoris(糞土之主)。—P. S.]
[36] 太 10:28。—[拉赫曼和蒂申多夫讀作:μὴ φοβεῖσθε(mē phobeisthe,現在時命令語氣,被動),意為「不要怕」,根據抄本 B, C(還可加上西奈抄本,該抄本在太 10:28 和 10:31 兩處均讀作 φοβισθε,這是一個單純的拼寫錯誤)。但安傑洛·邁(Angelo Mai)所出版的梵蒂岡抄本(Cod. B)讀作:μὴ φοβηθῆτε(mē phobēthēte,不定過去時命令語氣,被動),而在布特曼(Buttmann)較準確的版本中,帶有不同的重音:μὴ φοβήθητε(mē phobēthēte)。亞歷山大抄本(Cod. Alexandrinus,如 B. H. Cowper 於 1860 年在倫敦出版的版本)、俄利根(Origen)以及現代評論家阿爾福德(φοβήθητε)、弗里茨舍(Fritzsche)和科南特(φοβηθῆτε)也持此觀點。邁耶根據太 10:24 解釋 φοβηθῆτε,並在太 10:31 也讀作 φοβεῖσθε,與 B, D, L, 西奈抄本、拉赫曼和蒂申多夫一致。然而,對意義而言,重點在於結構的差異,即第一個 φοβεῖσθε 後面有 ἀπό(apo,從),而第二個後面是賓格 τόν(ton,那一位),關於這一點,批判性權威們意見一致。在英語中,這種差異最好通過翻譯來再現:第一種情況譯為「不要怕(be not afraid of)」,第二種情況譯為「要怕他(fear him)」。參閱釋經註。—P. S.]
第三與第四次警告與安慰。太 10:26-31。
26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被揭露(enthüllt)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發現(entdeckt)的。27我在黑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光中說出來;你們聽在耳中的,要在房頂上宣揚出來。28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μὴ φοβεῖσθε)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29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30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31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太 10:26。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他們信仰所受的一切毀謗,首先是針對他們的主,而主將會把一切置於真實的光照之下。對祂 παρουσία(parousia,降臨)的確信,應當構成他們完全 παρ̀ῥησία(parrhesia,坦然無懼)的基礎。他們對手的一切邪惡秘密都將被帶到光中;因此,如果他們膽怯地、偷偷摸摸地傳播他們的信仰(這是一切秘密中最寶貴的),就顯得極不合適,彷彿那是什麼危險的奧秘。
因為掩蓋的事,等等。——這兩句諺語或原則顯然旨在互補。第一句可能指神的作為:祂隱藏,祂也揭露。第二句指人在與神作為相關聯時的行為:人隱藏並掩蓋真理,但它終將被發現、被知曉、被承認。基督的顯現將把一切置於適當的光照之下(太 25:31;弗 5:13;林前 4:5)。
太 10:27。我在黑暗中告訴你們的。——這意味著主建議祂的門徒在教導時要比祂自己更公開。但這是祂啟示發展的基本原則。祂的工作必須先在門徒身上建立,然後才能在世界上建立。啟示必須在被藐視的十字架群體中,在隱秘處完成其最終的圓滿,然後才能以其豐盛呈現給世界。——在房頂上。——屋頂是平的,因此可以大聲地從一個屋頂對另一個屋頂,或對著街道交談。這是指最公開宣告的形象化表達。
太 10:28。那殺身體的,不要怕他們。[41]——這種 παῤῥησία(坦然無懼)確實可能導致他們的死亡。但他們既不應怕死,也不應怕那些殺人的人。他們只能殺身體。換句話說,對基督偉大顯現的盼望(這顯現將使一切顯明)必須使他們超越墳墓。
身體和靈魂。——在我的《耶穌生平》(第 2 卷,第 721 頁)中,我曾與斯蒂爾(Stier)一起將此處應用於撒但,而大多數注釋家則將其歸於神。我曾基於以下理由支持前一種解釋:1. 因為對那些殺身體的人所懷有的那種恐懼,不能同樣地懷有對神的恐懼。但在這裡我忽略了,一種情況下使用的詞是 φοβεῖσθε(phobeisthe,參閱希伯來文 יָרֵא מִין),而另一種情況下是 φοβήθητε(phobēthēte)τόν(ton)。φοβεῖν(phobein)一詞也可用於指適當的敬畏,且不定過去時的使用(暗示一種已有的恐懼的延續),以及使用賓格而非 ἀπό(apo),都支持這一觀點。2. 因為毀滅身體和靈魂的概念似乎更適用於撒但。但這位大仇敵並不將身體和靈魂滅在地獄(ἐν γεέννῃ,en geennē)裡,在那裡他自己和被定罪的靈魂受懲罰(太 25:41;啟 20:10),而是在那之前,目的是為了讓他們被送入地獄。地獄的審判並非由撒但執行。3. 因為 ἀπολλύμι(apollymi)一詞,在其他地方指有害的毀滅,或荒廢,以及 ̓Απολλύων(Apolluōn,亞巴頓/毀滅者)的名字,「那住在毀滅之地的人」。然而,經文並非寫著「怕那毀滅者」,而是「怕那能毀滅的」,這只能指神。最後,從路加福音 12:5 的平行經文「怕那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我們立刻得出結論,這種恐懼只能適用於全能者。撒但製造那種罪惡的死亡恐懼,這是我們唯有通過更高、更聖潔的恐懼——對神的敬畏——才能從中得釋放的捆綁(來 2:14)。
[蘭格博士的這一改變,取代了邁耶在該處的抗議(第 4 版,第 1 卷,第 239 頁),顯然是更好的。聖經從未在任何地方使用 φοβεῖσθαι τὸν διάβολον(怕魔鬼)這一短語,也從未將這種毀滅的權柄歸於撒但;相反,φοβεῖσθαι 通常後面跟著 τòν θεόν(神),且神始終被描述為生命與死亡(無論是暫時的還是永恆的)的全能賜予者。本格爾(Bengel)恰當地引用了雅各書 4:12,這對斯蒂爾來說是決定性的:「只有一位立法者,他能(ὁ δυνάμενος)救人,也能滅人(ἀπολέσαι,與我們經文中的詞相同)。」基督在這裡將神置於我們面前,作為我們敬虔的、孩童般的敬畏的唯一對象,以及(在太 10:29-31 中)我們孩童般信靠的唯一對象。我們應當單單敬畏祂,因為祂有毀滅的權柄;我們也應當單單信靠祂,因為祂有拯救的權柄,並對祂的兒女有時刻警醒的看顧。參閱阿爾福德博士反對斯蒂爾的言論,以及歐文博士(Dr. Owen)在該處的註釋:「怕祂(即神),不像之前那樣,是從祂那裡產生恐懼,因為這裡指的是人對造物主應有的敬畏與崇敬,而不是人類殘暴所能激發的恐懼或恐怖。」—P. S.]
太 10:29。兩個麻雀。——στρουθία(strouthia)一詞正確地指一般的小鳥 [aviculi];這裡在更確定的意義上指小麻雀 [passerculi]。——一分銀子,ἀσσάριον(assarion),德拉克馬(drachma)的十分之一,或羅馬銀幣(denar),後來價值更低;表示最小的硬幣。——一個也不掉在地上。——為了描繪猝死,鳥被石頭或箭擊中掉在地上。愛任紐(Irenæus)和金口約翰(Chrysostom)將其指為捕鳥人的網;但這不太適用。
太 10:30。就是你們的頭髮。——表示最特殊的護理(providentia specialissima),以及最絕對的保守。頭髮是頭部的自然裝飾。我們生命中,任何表徵或裝飾它的部分,都不會丟失。
主對祂子民的講話:不要怕。1. 我們從中得釋放的恐懼(對毀謗者和殺人者的恐懼,對失去榮譽和生命的恐懼);2. 我們藉以得釋放的恐懼(怕那能……的);3. 無所畏懼的屬靈根據(對基督偉大顯現的確信,對我們不朽的意識,以及我們在神手中完全安全的意識);這種無所畏懼的蒙福結果——在為耶穌作見證時充滿喜樂(或在特定情況下,生命勝過死亡,進入榮耀)。——隨著基督公義的彰顯,其他一切都必須顯明。——當神使隱藏的事顯明時,人就無法再成功地掩蓋它。——即將到來的偉大啟示具有雙重影響:1. 作為給門徒的完全安慰;2. 作為對邪惡良心的最大恐懼。——聖潔和屬靈的敬畏將使我們從一切屬肉體的恐懼中得釋放。——對我們不朽的正確理解,在於感覺到我們在父的保守中是完全安全的。——市場上商品的價格是神賦予生命之高價的象徵。——金錢,或人所賦予的價格,是神所設定價值的一個象徵。——「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或者,空中的飛鳥在死亡和生命中對我們講道。——神照著各類受造物的本性看顧一切活物:1. 根據其生命(生命的主看顧活物,護理的神看顧每一個體,同情的救主憐憫每一個人);2. 根據其獨特的生命模式(以祂的良善看顧祂的受造物,以祂的愛看顧個人,以祂的恩惠看顧信徒);3. 根據其生命的目標(基督,為了祂自己和祂子民的緣故;基督徒,為了基督和他們自己的緣故;所有受造物,為了基督徒和神國度的緣故)。——「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或者,基督徒在父保守下的完全安全:1. 他們的整個生命,連同所有表徵和裝飾它的事物,都是安全的;2. 他們失去屬世的生命,只是為了獲得更高的生命;3. 他們的生命,連同其所有的收穫,都是由天上的父賜給他們的。
斯塔克(Starke):那些害怕宣講全部真理的人是假教師,既不冷也不熱。——奎內爾(Quesnel):向平民隱瞞神的話語是有罪的。[奎內爾在太 10:27 補充道:「教會不再有隱藏的奧秘,也不再有秘密的真理;現在是揭示基督託付給她的一切知識和恩惠的時候了。想像宗教包含一些應該隱藏的真理或奧秘,是對宗教的傷害。」—P. S.]——克拉默(Cramer):人的恐懼必須被對神的敬畏所克服。——永死是唯一真正值得恐懼的邪惡。——奎內爾:允許我們的靈魂被毀滅是極大盲目的標誌。——默想神的護理是克服對人恐懼的有力手段。——耶穌為之流血的靈魂具有何等無限的價值![我們從奎內爾對太 10:28 的註釋中補充:「為了拯救靈魂而捨棄身體是明智的。這就像把船上的貨物拋入海中,以保護船員免於毀滅。當一個人只失去那些必然會滅亡的東西時,他並沒有失去什麼。」—P. S.]
霍伊布納(Heubner):在神面前,祂子民生命中的任何事都不是微不足道的。——不朽靈魂的無限價值。
腳註:
[37] 太 10:28。—̓Αποκτεννόντων(雙 ν,西奈抄本中也有)是埃奧利亞-亞歷山大形式 [代替 ἀποκτεινόντων]。拉赫曼、[蒂申多夫、阿爾福德]。參閱邁耶的註釋 [《注釋》第 1 卷,第 227 頁]。
[38] 太 10:29。—[路德和蘭格將 ἀσσάριון(源自拉丁語 as 的指小詞)譯為 Pfennig(芬尼),德韋特(de Wette)譯為 Heller(赫勒)。英王欽定本在太 5:26 中將 κορδάντης(柯得蘭)譯為 farthing(法新)。但這在價值上僅是 ἀσσάριון 的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後者等於美金的一分半。因此,penny(便士)更準確。科南特:「救主用它來指代最微不足道的金錢價值,或幾乎等於零;僅僅為了在這種情況下更精確而更改通用版本,將是純粹的學究氣。但由於希臘文中使用了不同的詞,且 farthing 和 penny 代表了它們確切的關係和幾乎實際的價值,做出這種區分並沒有什麼害處。」—P. S.]
[39] 太 10:30。—[希臘文和德文在這裡比英文有優勢,因為它們能夠將「你們的」放在句首,與麻雀形成鮮明的對比。̔Τ μῶν δὲ καὶ αἱ τρίχεις τῆς κεφαλῆς,蘭格(偏離路德):An euch aber sind auch die Haare des Hauptes(但對你們而言,連頭上的頭髮),等等。也許我們可以譯為:「但對你們而言,連你們頭上的頭髮」,等等。—P. S.]
[40] [德文:mit ängstlicher Heimlichthuerei(帶著焦慮的隱秘)。—]
[41] [這是烏爾里希·茨溫利(Ulrich Zwingli)於 1531 年 10 月在瑞士卡佩爾戰場上的臨終遺言。—P. S.]
[42] [路德錯誤地譯為:in die Hölle(進入地獄),因為將 ἐν(en,在……裡)誤認為 εὶς(eis,進入)。英王欽定本在這裡,像在其他地方一樣,更準確。—P. S.]
[43] [我們補充布朗博士(Dr. Brown)的評論:「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這是一個決定性的證據,證明在永恆的世界裡,有一個為身體準備的地獄,正如為靈魂準備的一樣;換句話說,等待失喪者的折磨將包含適應我們本性中物質部分和精神部分的痛苦元素,我們確信這兩者都將永遠存在。」—P. S.]
第五次警告與安慰。太 10:32-33。
32所以,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33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太 10:32。凡在人面前認我(ὁμολογή σει ἐν ἐμοί)的;——字面意思:在祂裡面認我。[46]「這與 ἐν Χριστῷ εῖναι(在基督裡)的概念相呼應。」路加福音 12:8 也是如此。[ἐν 並不等同於「代表我」,正如歐文所解釋的那樣,但它顯示了認的根基或根源,即與基督活潑的聯合。祂指的不是僅僅口頭上的外在認信,而是整個生命真實且一致的認信。「祂不會認那認信的猶大,也不會否認那否認的彼得」,因為前者的認信是虛偽的,後者的否認是一種短暫的軟弱,隨後立即伴隨著最深切的悔改。—P. S.]
[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等等。——值得注意的是,正如阿爾福德所建議的那樣,無論是在這裡還是在登山寶訓中(太 7:21-23),救主在提到父之後,都將自己描述為永恆生命與死亡的審判者和仲裁者。—P. S.]
基督裡神榮耀的同在,是基督徒被召去認信的根據:1. 這是一個將一切帶到光中的啟示,因此使基督徒在道中充滿喜樂;2. 藉此,信徒的整個生命得以保守和成全;因此,他們也受到鼓勵完全歸屬耶穌。——神國度和基督徒的生活總結在「認信」一詞中。1. 我們在這裡的歷程可以總結為對基督的認信或否認;2. 將來的審判也是如此——這是基督在祂父面前的認信或否認。——我們在人面前如何對待基督,祂在天上的父面前也將如何對待我們。——一個將人的判斷看得比我們天上的父的判斷更重的人,是何等不可言喻的懦弱與卑劣。——真實的認信既是在主裡的認信,也是關於主的認信。——真實的認信必須與我們所認的相一致:1. 這是一種外在的彰顯,也必須越來越多地出現在生活中;2. 這是一種始終證明神信實的生命。——神的治理將藉此得到印證與確認,即基督將在祂父面前認祂自己的子民。——與基督徒忠心相關的偉大應許。
斯塔克(Starke):基督不僅被口頭否認,也被不敬虔的生活所否認。——蔡修斯(Zeisius):所有背道者有禍了。
霍伊布納(Heubner):唯有基督的審判是決定性的。
[奎內爾:——認耶穌基督就是遵循祂的教導和榜樣;為祂的緣故受苦;愛、教導並實踐祂的教義。——我們將這一偉大真理歸於殉道者的時代,因為我們自己不願為真理作殉道者。它屬於所有時代和所有信徒,每個人以他自己的方式。——在沒有基督作為我們中保的情況下出現在神的審判台前,相反,卻在那裡有祂作為見證人和審判者,我們怎能想到這一點而不因恐懼而氣絕![47]—P. S.]
腳註:
[44] 太 10:32。—[Πᾶς οὖν ὅστις,蘭格:Jeder nun, der(凡……的);而在太 10:33 中我們只有 ὅστις,沒有 πᾶς。—P. S.]
[45] 太 10:32。—̓Εν τοῖς οὐρανοῖς(在天上),此處和太 10:33 均有。
[46] [德韋特和阿爾福德:一種希伯來式或敘利亞式的表達方式,意為:將我作為他在人中間和人面前認信的對象。—P. S.]
[47] [亞當·克拉克博士(Dr. Adam Clarke,太 10:33 注釋)逐字引用了奎內爾的最後一句話,未作任何說明。]
第六次警告與安慰。太 10:34-39。
34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舊地)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βαλεῖν,投下)。35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νύμφην,新婦)與婆婆生疏。36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37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38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39得著(εὑρών,已經得著或獲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48]為我失喪(ἀπολέσας,即為基督犧牲)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太 10:34。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這與天使的讚歌(路 2:14)如何協調?邁耶:這不僅僅是一種修辭表達,耶穌確實陳述了一個目標,儘管不是祂降臨的「最終目標」;因為祂清楚地預見到敵對的阻力是從舊狀態到新狀態不可避免的過渡,因此在執行祂的彌賽亞職分時,祂必然意願如此。到目前為止說得好;但表達本身必然使任何誤解成為不可能。因此 βαλεῖν(balein,投下)的選擇,並不單單適用於 μάχαιραν(machairan,刀劍)。韋特斯坦(Wetstein)錯誤地將其視為等同於播種。它顯然暗示了突然的行動;可能也暗示了投擲、拋擲。因此,它與 ἐπὶ τὴν γῆν(epi tēn gēn,在地上)的表達相符,並暗示了與天使之歌 ἐπὶ γῆς εὶρήνη(epi gēs eirēnē,地上和平)完全不同的東西。[49] 路加(路 12:51)使用了 δοῦναι ἐν τῇ γῇ(dounai en tē gē,在地上給予)的表達,因此沒有使用 βάλλειν(ballein)一詞,但該詞出現在 10:49:πῦρ ἦλθον βαλλεῖν εὶς τὴν γῆν(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通過「地」一詞,我們應當理解古老且既定的神權與政治秩序(約 3:31;啟 13:11)。對它,基督不能帶來和平,只能帶來刀劍,即一場生死之爭,以便建立祂的和平國度。地上的神國只能藉著毀滅舊人、舊世界和舊地的罪惡原則來建立。
太 10:35。因為我來。——這不僅僅是太 10:21 的重複,而是那裡所描述圖景的反面。διχάσαι κατά(dichasai kata,使……生疏)等詞,表明了來自主的一種直接影響;因此,兒子、女兒和媳婦在這裡是基督的代表。有人恰當地指出,這些特定的詞之所以被選中,是因為家庭中的年輕成員和女性成員通常是第一批接受福音的人。這裡也明顯地參考了彌迦書 7:6,儘管是以一種修改過的、自由的方式。斯蒂爾提請注意,根據彌迦的預言,戰爭和錫安女兒的悲傷將開啟和平的國度。「地上最好、最珍貴的和平,以及其他一切和平的基礎,是家庭和平與和睦。但只要它建立在錯誤的基礎上,它就必須因基督和平的引入而被打破。」關於類似的拉比諺語,參閱邁耶和肖特根(Schöttgen),第 105 頁。
太 10:37。[愛……過於愛我的,等等。——我們的主在這裡要求一種比最親密的自然情感更強烈的愛,這種愛與奉獻是唯有對一位真正神聖的存在才應有的。這是祂(神人)身上那些非凡的要求之一,對祂來說是完全自然、順理成章且不可抗拒的,而在其他人身上,這將是極端的瘋狂或不可容忍的狂妄。—P. S.]
太 10:38。不背著他的十字架。——λαμβάνει(lambanei,背起)——自由地;參考羅馬習俗,根據該習俗,cruciarii(受刑者)必須背負他們的十字架(太 27:32)。這是對基督死亡的預言性參考;毫無疑問是刻意選擇的,目的是為門徒準備那可怕的前景。主在早期就預見到這一結局,這從約翰福音 3:14 可以看出。[他的十字架,正如我將背負我的十字架。]
太 10:39。得著生命的。——德韋特:「ψυχή(psychē,生命)在這裡,在交替的子句中,意味著身體的生命和永生,或靈魂的救贖。」那藉著不忠而保存其屬世生命的人,將失去生命的生命。但那藉著忠心而失去它的人,將找到永生。同時我們必須記住,主只談論一種真正的生命。因此,第一種情況下的得著或保存生命,與第二種情況下的失去它,僅僅是外表上的。最後,我們認為與邁耶一起假設這種永生只能在基督第二次降臨時或死人復活時才能享受,是完全不相容的。[50]
這是一種危險的錯覺,彷彿基督為舊秩序的種種謬誤帶來了一種虛假的和平。1. 此錯覺的性質:a. 就歷史而言:指教會與宗派傾向中出現的古代及近代千禧年主義觀點;b. 就教義而言:它源於對舊秩序的過度高估、對基督之靈的低估,以及將外在事物與內在生命相比時所產生的錯誤評估。2. 其有害的影響:我們失去了基督這位真正的和平之君,轉而追隨假彌賽亞的旗幟。我們失去了真正的和平,隨之也失去了那終將覆蓋全地的和平國度的盼望。最後,我們放棄了對和平之主那偉大而榮耀顯現的指望。——世界在未經重生的狀態下,就像那件舊衣服,若將基督和平的新布補在上面,實屬愚昧。——世界失喪的景況,最明顯地表現在它所珍視的那種虛假和平之中。——基督差遣刀劍,正是為了帶來和平。——基督的刀劍與世界的刀劍;或說,背負十字架與被釘在十字架上。——家庭作為一切屬靈運動的基礎:1. 和平國度的根基;2. 和平之靈的戰場;3. 和平國度或教會的首次彰顯。——基督的爭戰遠勝於世界的和平。1. 世界的和平終結於地獄永恆的叛亂與爭戰;2. 基督的爭戰則開啟了天國永恆和平的國度。——主的刀劍即是真正的和平:1. 它源於祂的和平;2. 它在祂和平的事奉中被揮舞;3. 它引向祂的和平。——基督的要求與上帝自己的要求是同一的(出埃及記 20 章)。——基督的愛與家庭之愛的關係。1. 其價值:(a) 它高於家庭之愛;(b) 它甚至可能與後者發生衝突,因為 (c) 基督比弟兄更親密;(d) 祂的愛構成了真正家庭之愛的基礎;(e) 它賦予家庭之愛一種永恆與屬靈的特質。2. 其要求:「愛父母過於愛我的」,等等,就不配作基督的門徒;因為 (a) 他背叛了至高的愛;(b) 他甚至沒有正確地愛他自己的人;(c) 他失去了那賦予人真實價值的真愛。——廣義的觀點:基督的愛遠超一切世俗的愛。——基督的愛完全有權要求我們捨棄所愛之人,甚至捨棄我們自己的生命:1. 對此陳述的解釋;2. 對此的論證。——對自己人虛假的愛,實際上不過是偽裝的自愛。——第五誡與第一誡之間的關係:1. 前者從屬於後者,因為 2. 它源於後者,且 3. 在後者中得以成全。——主關於祂十字架的首次發言,是在祂召喚門徒與祂同負一軛之時。——「得著生命的」:1. 基督教的歷史座右銘;2. 內在生命的座右銘;3. 生命中每一種關係、每一項擁有、享受或主張的座右銘。
Starke:——責任不在於基督,這位和平之君(賽 9:6);也不在於福音(弗 6:15);而在於人的惡意。——Zeisius:基督是奇妙的;是和平之君,卻又是和平的攪擾者。——撒但及其子孫是世上一切紛擾的真正根源。——Quesnel:我們最親近的朋友,往往是我們救恩最大的敵人。——自然的親情在適當的位置上是合宜的,但絕不能佔據首位。——讓我們永遠將上帝置於最高位,正如第一誡所吩咐的。Amandus est genitor, sed prœponendus est creator(當愛父親,但更當尊崇創造主——奧古斯丁)。Christo nihil prœponere debemus, quoniam et ille nihil nobis prœposuit(我們不應將任何事物置於基督之上,因為祂也沒有將任何事物置於我們之上——居普良)。——否認屬世的事物,構成了神聖生命中很大的一部分。——若我們珍視對世界的愛,就無法愛基督。——我們最親密的關係往往會引導我們偏離至善;因此必須捨棄它們。——每一位基督徒都必須背負十字架。——過度愛自己,實際上就是恨惡自己。——為基督的緣故而喪失,才是真正的得著。——為基督的緣故而死,才是真正的生命。
Heubner:——基督教是對世界宣戰,卻又是給世界和平的信息。——捨棄自然的羈絆。——基督以什麼來取代它們?天上的、屬靈的、永恆的連結。——有多少自然的親情被犧牲在基督的祭壇上 [但在這種情況下,犧牲並非放棄,而是聖化並交託給上帝]!——基督向我們彰顯了最大的愛(約壹 4:19)。——致牧者:你愛基督的羊群是否勝過愛你自己的家?(申 33:9-10)。——修道主義對此宣告的錯誤應用。——沒有十字架,就沒有冠冕。——沒有基督,就沒有真正的幸福。——凡為基督而捨棄的,沒有一樣是喪失的。
40 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41 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 42 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他不能不得他的賞賜。
太 10:40。人接待你們。——這是一項普遍原則。德威特(de Wette)的解釋——「你們的事業就是我的事業,也是上帝的事業」——並未窮盡其含義。它不僅意味著門徒將得到歡迎與幫助,還意味著他們所帶來的十字架將成為無限祝福的泉源。——這一原則也體現了救恩的兩大特徵——即接待基督與接待上帝。[阿爾福德(Alford):「這裡的 δέχεται(接待)具有更廣泛的含義,不僅是接待到家中食宿,更是指在心靈與生活中接受使徒所傳遞的信息。參見約 20:21。」——P. S.]
太 10:41。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這是從上述原則引申出的具體應用。——「因為名」(In the name)。在拉比著作中為 לְשֵם。邁耶(Meyer):「指該名所蘊含的意義。[阿爾福德:「εἰς ὄνομα 是一個希伯來語法(לְשֵׁם):因為他是,即為了基督的愛,而基督正是先知所屬的主。其含義是:凡因先知是先知而接待他,或因義人是義人而接待他的人,若承認並進入這些由我所指定的狀態,就必領受這些狀態的福分,獲得這些狀態所帶來的一切屬靈益處,並分享他們永恆的賞賜。」——華茲華斯(Wordsworth):「εἰς ὄνομα 比 ἐν τῷ ὀνόματι 更具力度。它象徵著一種對先知內在的愛之悸動,以及與其認同,從而將他的信息接納入靈魂。凡接待基督的僕人,因為他是基督的僕人,並帶著對基督——那真正的先知(區別於僅作為祂工具的人)——的愛與依附,就必分享那應許給『使多人歸義的』人的賞賜(但 12:3)。所接待的先知可能是一個不配的人——比如猶大。主預見了這一點,因此說應當看重職分,而非個人;即使所接待的人不配,你也不會失去你的賞賜。因先知的名接待他,不是為了任何世俗的優越感或利益,而是因為他是先知,你就必得先知的賞賜。」——P. S.]——先知的賞賜;——德威特:指先知所領受的賞賜,而非他所給予的(保羅語)。
義人;即在信心與生活中體現預言的人。顯然是指在基督裡的信心的義。
太 10:42。這小子裡的一個。——指門徒。弗里茨舍(Fritzsche)認為他們之所以被這樣稱呼,是因為拉比將他們的門徒稱為 קְטנים(小子)。55 邁耶認為這暗示了他們未來卑微與被藐視的處境。在我們看來,這一表達一方面是指門徒與他們的主基督之間的對比,另一方面是指他們在世上的卑微地位與在天國中的崇高地位之間的對比。——一杯涼水;即最小的恩惠,最微小的基督徒慈善行為。——他的賞賜;即與他相稱的賞賜。
關於使徒所取得的成果與工作,參見可 6:12-13;路 9:6。
基督的見證人不必害怕和平的信息在世上所帶來的負面後果。——基督徒完全可以邀請他人分享十字架,因為他同時邀請他們分享冠冕。——基督教在世上所造成的蒙福苦難。——「人接待你們」等;或論使徒的權柄:1. 它附帶了哪些重要的條件;2. 這些條件如何構成了它的偉大。——基督僕人的偉大如何顯現又如何隱沒:1. 它顯現在他們作為基督與上帝之靈的使者;2. 它在他們所帶來的聖靈、救主與父面前隱沒,因為他們將這些帶給接待他們的人。——感受力或信靠,是連結天地之間屬靈團契與屬靈交通的紐帶。——那些有感受力的人,能獲得他們所接待的天國使者之賞賜,且呈上升趨勢:1. 先知的賞賜;2. 義人的賞賜;3. 義人在所有使徒賞賜中的最豐盛賞賜。——對那義者的信心:信心的義。——即使是最小的愛心服事,若我們在服事主民時將其奉獻給主自己,也能獲得最豐盛的賞賜。——若這服事是作為我們已接待主的明證。
Starke:——路 10:16;約 13:20。——Cramer:凡接待上帝僕人的,就是將上帝自己接待到家中。——所接待的使者外表越卑微,那能在他身上看見基督、且只仰望主的信心就越偉大(太 25:31)。——Osiander:凡推動基督教事工與教育、並善待信徒的人,在今生與永恆中都必蒙福。
[Quesnel 論太 10:42:——慈善提升了最微小的行動。正是這一點使善行顯得可貴。——在一位公義而慈悲的上帝面前,沒有罪是不受懲罰的,也沒有善行是不受賞賜的。——耶穌基督以莊嚴的「實在」來確認這最後的應許,以激勵我們行善,並消除對賞賜的一切懷疑。——在世上,只有偉大的服務才能獲得偉大的賞賜;在上帝的國度裡,對最卑微的人所行的最小善行,也能正當地盼望獲得極大的賞賜。——P. S.]
Heubner:——信心與愛心的靈轉化了每一項工作,並使最卑微的事工也籠罩在榮耀的光環中。——上帝不會讓最小的愛心之舉失去賞賜。
全章總覽。——關於耶穌門徒使徒使命的講章:a. 他們的使命,以及主對他們的預備;b. 目標與行程的順序;c. 他們的無憂與供應;d. 他們的停留與進一步的進展;e. 他們的苦難;f. 他們的鼓勵與安慰。——分段講論:使徒與他們的使命(太 10:1-10)。——世界對待使徒的態度(太 10:11-22)。——主的勸誡與安慰,激勵我們在為基督信仰作見證的工作中保持忠心(太 10:23-42)。
腳註:
[48] 太 10:39。——[西奈抄本(Cod. Sinait.)省略了「凡得著……的」這一句;但所有其他權威抄本均支持此句。——P. S.]
[49] [在路加福音同一章中,記載了榮耀頌(Gloria in excelsis),我們被告知,基督被立為叫許多人跌倒,也叫許多人興起(路 2:34)。祂的福音對不信的人是死叫人死的香氣,對信徒則是活叫人活的香氣(林後 2:16)。——P. S.]
[50] [阿爾福德亦云:「第一個 ψυχή(生命)是這世界的生命,我們在此都視之為寶貴;第二個,隱含在 αὐτήν 中的,是人在蒙福永恆中的真實生命。」但對比並非在於今生與來生(比較過去分詞:εὑρών 與 ἀπολέσας,即「已經得著的」、「已經喪掉的」,而非:「正在得著的」、「正在喪掉的」);而是在於外在的、屬世的、世俗的生命(連同其一切享樂與舒適),與那內在的、屬靈的、永恆的生命(這生命在信心之中已然開始,並將在天國中臻於完美)。——P. S.]
[51] [由溫克沃斯小姐(Miss C. Winkworth)英譯,邦森騎士(Chevalier Bunsen)與查爾斯·金斯利(Charles Kingsley)作序,於安多弗(Andover)再版。——P. S.]
[52] [並非:「源於」,愛丁堡譯本將德文原文譯反了:「geht aus in den(而非:von dem)ewigen Ausruhr und Krieg der Hölle」。——P. S.]
[53] 太 10:42。——[D抄本等讀作:τῶν ἐλαχίστων(最小的),而非 τῶν μικρῶν(小子)。——P. S.]
[54] 太 10:42。——[D抄本、俄利根(Origen)及一些較晚的抄本在 ψυχροῦ(涼的)之後添加了 ὕδατος(水)。——P. S.]
[55] [但這種拉比式的短語值得懷疑。在韋特斯坦(Wetstein)引用的段落中,קְטֹנִים 意為 parvuli,即兒童。參見邁耶註釋,第 241 頁。儘管如此,該詞作為與 רַב(偉大的)相對應的詞,很容易獲得這種含義。阿爾福德傾向於將 μικροί 字面理解為當時可能在場的兒童(太 18:2-6);但 τούτων 顯然應作指示代詞,指向在場的門徒。——P.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