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捕魚的神蹟(路 5:1-11)
1耶穌站在革尼撒勒湖邊,眾人擁擠祂,要聽神的道。2祂見有兩隻[小]船灣在湖邊;打魚的人卻離開船,洗網去了。3有一隻船是西門的,耶穌就上去,請他把船撐開,稍微離岸,就坐下,從船上教訓眾人。4講完了,對西門說:「把船開到水深之處,下網打魚。」5西門說:「夫子,我們整夜勞力,並沒有打著什麼。但依從你的話,我就下網。」6他們下了網,就圈住許多魚,網險些裂開[開始裂開]。7便招呼那隻船上的同伴來幫助。他們就來,把魚裝滿了兩隻船,甚至船要沉下去。8西門彼得看見,就俯伏在耶穌膝前,說:「主啊,離開我[從我這裡出去,即從我的船上出去],我是個罪人!」9他和一切同伴都驚訝[驚訝抓住了他]這一網所打的魚;10他的夥伴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也是這樣[也同樣抓住了他們]。耶穌對西門說:「不要怕!從今以後,你要得人了。」3 11他們把兩隻船攏了岸,就撇下所有的,跟從了耶穌。
總論。——在捕魚神蹟的敘述中,主要問題在於這一事件是否與馬太福音(太 4:18-22)和馬可福音(可 1:16-20)所記載的呼召四門徒事件相同,還是實際上與之不同,發生在更晚的時候。路加的敘述與其他對觀福音書之間的區別如此之大,以至於許多人堅持後一種觀點(克拉貝 Krabbe、塞普 Sepp、胡格 Hug)。然而,從本質上講,一個以如此結局加冕的呼召在如此短的時間內重複兩次是不太可能的,而且可以證明,這些敘述在沒有太大困難的情況下是可以協調一致的。關於時間標記的區別,馬太只告訴我們四門徒的呼召發生在耶穌沿岸行走時;馬可則說主在這次呼召後回到了城裡,並在會堂醫治了被鬼附的人,而路加則將這最後的神蹟放在了捕魚神蹟之前。我們認為,馬可(在彼得的指導下)所維持的事件順序更值得優先考慮,因此路加(路 4:31-44)已經預先敘述了直到捕魚神蹟之後才發生的事情。也許他讓迦百農會堂的事件緊接著拿撒勒會堂的事件之後,以便使兩地的信心與不信形成更強烈的對比。在路加福音 5:31,他只是籠統地提到耶穌在迦百農度過的一個安息日。當我們觀察到這裡的敘述絲毫沒有否認另外兩卷書所說的內容時,地點上的區別就消除了。我們在馬太和馬可福音中並沒有讀到主站在岸邊呼召那四人,只是說祂在岸邊行走。沒有什麼能阻止我們補充路加獨有的記載,即眾人也跟隨祂到那裡,祂為了講道而上了一隻船。即使路加沒有讓我們了解這一點,我們甚至從馬太和馬可的記載中也必須推斷出主上了船。如果彼得當時正在補網,耶穌從岸上喊道:「撇下一切跟從我」,這可能嗎?第三個困難,即路加根本沒有提到安得烈,可以通過以下考慮來解決:彼得在他的敘述中完全是主角,以至於連西庇太的兒子們在某種程度上都被掩蓋了。此外,他也提到了彼得船上的其他人(路 5:2、5、9),他們對這驚人的神蹟感到驚訝,並且(路 6:14)將安得烈列入十二使徒之中。他留下的關於後者如何來到主面前的問題,由馬太和馬可回答了。如果路加獨自記載神蹟,而馬太和馬可只記載了救主的話語,這似乎仍是一個困難,我們不知道比這更好的回答:「毫無疑問,對於站在施特勞斯(Strauss)觀點的人來說,每一個單獨的神蹟都必然會引起新的驚訝和頭痛,以至於他無法忽略任何一個;但另一方面,假設耶穌確實行了神蹟,而且行了許多神蹟,我們看不出為什麼每個福音書作者都必須記載每一個神蹟」(埃伯哈德 Ebrard)。也許馬可省略了對彼得如此重要的細節,就像他沒有記載使徒在水面上行走一樣,因為那位謙卑的使徒(在他的影響下寫作)更希望看到它被略過。對於路加來說,這個理由並不重要,他自由地傳達了那些既歸榮耀於主,也歸榮耀於門徒的事。簡而言之,只要我們不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我們就認為將這三份對觀福音的敘述結合成一個整體是可能且容易的,而無需對其中任何一個進行強解。
至於約翰,他沒有傳達這個神蹟,但另一方面,他記載了五個門徒的類似呼召,其中有三個是這裡提到的(約 1:35-52),問題自然而然地浮現在我們腦海中:兩者如何協調一致?我們認為,這裡絲毫沒有理由談論福音書作者之間的矛盾(施特勞斯、魏斯 Weisse、B. 鮑爾 Baur、弗里茨舍 Fritzsche、德·韋特 De Wette、泰勒 Theile、馮·阿蒙 Von Ammon)。約翰描述的是在一次意外相遇時的初次結識;對觀福音書敘述的是救主與門徒之間更親密的聯繫。在安得烈、約翰和彼得與耶穌的第一次逗留(約翰福音 1 章)之後,他們作為祂的朋友離開,並陪伴祂進行了加利利之旅,以至於他們在開始時就作為祂的門徒施洗(約 4:2)。但那仍然是一種自由的、非約束性的交往,他們可以不時地回到漁網。因此,例如在拿撒勒的會堂(路 4:16-30),我們沒有在救主的同伴中見到他們。但這種初步的聯繫現在如何轉變為持久的關係,以及使徒們是如何被呼召並分別出來擔任使徒職分的,這在捕魚神蹟的敘述中關於這四個人的記載中告訴了我們。
路加福音 5:1。革尼撒勒湖。——參見蘭格對馬太福音 4:18 的註釋。
路加福音 5:2。洗網去了;ut peracto opere(工作完成後),本格爾(Bengel),參閱路加福音 5:5。這些漁夫在這裡幾乎顯得像陌生人,這並不奇怪,因為路加到目前為止甚至還沒有用一個字提到這些救主的朋友。
路加福音 5:3。是西門的。——看來西門並沒有離開那隻船。救主上了這隻船,而不是西庇太兒子的船,其原因可能僅僅在於後者當時恰好在岸上,而不在他們的船上。如果西門比安得烈年長,那麼他作為船主首先被提到就更顯得合情合理了。
路加福音 5:4。開到水深之處。——正如第一個命令是對彼得順服的小小考驗,這裡他的信心受到了救主看似武斷的要求的操練。作為舵手,這個命令是以單數形式對他發出的;複數 χαλάσατε(chalasate,下網)等,對於船上的其餘船員具有強制力,他們必須參與其中。彼得認為這後一個命令也是對他個人發出的,這從他的回答(路 5:5)中可以看出。毫無疑問,在整夜徒勞無功之後,這種在光天化日之下重新開始工作的指令對他來說一定顯得很奇特,但他對主的了解已經足夠讓他將自己的漁夫理論作為祭物,獻給他對耶穌話語的信心。——夫子(Master)。不是普通的 διδάσκαλα(didaskala,教師),而是 ὲπιστάτα(epistata,長官/夫子);大約等同於希伯來語 רַבִּי(Rabbi),這是一個即使對那些人們尊重但尚未與之建立個人關係的教師也會使用的稱呼,參閱路加福音 17:13。
路加福音 5:6。網開始裂開。——如果這裡確實發生了撕裂,那當然只是撕裂的開始,否則整個漁獲可能立刻又會丟失。同樣,關於船隻下沉的暗示也必須 cum grano salis(帶著一點保留/審慎地)來理解,而不必像德·韋特那樣認為這是誇張。
路加福音 5:7。他們招呼。——根據馬太和馬可的記載,兩隻船也靠得足夠近,可以用一個小小的信號互相呼應,特別是當第二隻船的船員無疑已經帶著強烈的好奇心觀察到第一隻船上發生的不尋常事件時。路加並沒有說他們因為驚訝和恐懼而無法說話,因此不得不像撒迦利亞(路加福音 1 章)那樣只能招手,這只是優西比烏(Euthym. Zigab.)和狄奧菲拉克(Theophylact)的說法。
路加福音 5:8。離開我。——彼得這種強烈的驚奇印象的原因很容易解釋。他的話絕不允許我們將他比作一個輕信的傻瓜,當他意外地發現身邊有一位大魔術師時就顫抖(馮·阿蒙,《耶穌生平》第二卷第 378 頁)。另一方面,我們認為不能忽視後續的發展。彼得此前還沒有能夠像判斷這個神蹟那樣,很好地判斷他所見過的任何其他神蹟。它屬於他的呼召,發生在他的船上,用他的漁網,在他自己徒勞的努力之後,在他面前直接發生。在救主早期的作為中,他的理解力無疑給予了默許,但在這裡,理解力和心靈都被迫在現存的威嚴面前屈服。在經歷了長期的失望之後,感恩和驚訝與他對自己不配的深刻意識結合在一起,以至於他無法再留在聖者面前。難道他的良心有什麼責備,因為他在與耶穌自願交往一個月後又回到了他的職業?難道「我們整夜勞力,並沒有打著什麼」這句話是以不滿和懷疑的語氣表達的嗎?或者,當他感覺到船下沉時,這裡是否恰好產生了一種對危險的本能恐懼,而他是在祈求保全?在彼得這樣的性情中,各種原因可能會共同作用,從而引發這樣的呼救。我們認為,他並沒有承認任何特定的罪行,而是承認他在聖者面前普遍的罪性,這幾乎不需要任何證明。「離開我」的懇求,主在靈裡聽到了,祂卻完全違背了這句話的字面意思,轉而與那個用顫抖的手將祂揮開的人在一起。
路加福音 5:10
「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也是這樣。」——參看馬太福音 10:2-4 的注釋。關於他們與救主之間的親屬關係,我們必須請讀者參閱維瑟勒(Wieseler)在《神學研究與評論》(Studien und Kritiken,1840年,第648頁及以下)中的論文。他令人信服地證明了西庇太的妻子撒羅米,正是主耶穌母親馬利亞的親姐妹,因此她的兒子們就是耶穌的親表兄弟。在約翰福音 19:25 中,提到的婦女並非三位,而是四位;必須謹慎地將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與祂母親的姐妹——西庇太的妻子撒羅米區分開來。[值得注意的是,在馬太福音 27:56 提到在十字架旁觀看的婦女中,有三位顯著的人物:抹大拉的馬利亞、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以及西庇太兒子的母親。馬可福音 15:40 也提到了同樣的三位,只是西庇太的妻子被稱為撒羅米。然而,我們沒有理由懷疑撒羅米與西庇太的妻子是同一人。在約翰福音 19:25 中,除了耶穌的母親(另外兩位福音書作者未提及她的在場)之外,我們還發現了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我們沒有理由質疑後者與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是同一人。但撒羅米在哪裡呢?整段經文讀起來是這樣的:「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祂母親與祂母親的姐妹,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這裡的問題是:除了我們主的母親之外,這裡提到的是兩位婦女,還是三位?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應被視為與祂母親的姐妹同一人,還是不同的人?如果是前者,就找不到撒羅米,而約翰就遺漏了為他自己母親的這份忠誠作見證。如果是後者,撒羅米就與我們主母親的姐妹是同一人,而前兩卷對觀福音書所提到的三位婦女,在這裡也同樣被提到了。——C. C. S.]
路加福音 5:11
「他們撇下所有的。」——不僅是船,還有那豐盛的漁獲。西庇太很快就獨自回到伯賽大(馬可福音 1:20),而他們則跟隨主穿過迦百農的城門。在那裡,主隨即(見上文)在會堂和彼得家中行了路加預先記載的神蹟(路加福音 4:31-42),隨後與祂一同踏上加利利的旅程。這旅程在路加福音 4:43-44 已略微提及,並將在路加福音 5:12 及以下經文中作更詳細的描述。
教義與倫理
ἁλιεῦ μερόπων(凡人的漁夫) τῶν σωζομένων,(得救者的)
πελάγους κακίας(從邪惡之海) ἱχθῦς ἁγνούς(純潔的魚) κύματος ἐχθροῦ(從敵對的波浪中) γλυκερῇ ζωῇ δελεάζων, κ.τ.λ.(以甘甜的生命誘引。)
講道與實踐
耶穌在渴望救恩的人群中。——在最奇妙的海邊的得人漁夫。——我們在世上稱為自己所有的,都必須隨時準備好為主所用。——主的道路:1. 與人的道路不同,2. 比人的道路更高。——主的門徒也經歷黑暗的夜晚。——黑夜之後是明亮的早晨。——彼得的信心:1. 經過試驗,2. 持久忍耐,3. 轉化為眼見。——信心的順服:1. 其基礎,2. 其本質,3. 其祝福。——你們若是屬基督的,萬有都是你們的。——信心生活中的奇妙轉變:1. 從失望到驚喜,2. 從缺乏到豐盛,3. 從喜樂到恐懼,4. 從恐懼到盼望。——彼得的謙卑(路加福音 5:8)與保羅的謙卑(提摩太前書 1:15)之比較。——當痛悔的心呼喊:「主啊,離開我」時,祂必會轉向那裡。——瞻仰救主的偉大作為必須引導我們進入神聖的驚嘆。——凡曾正確敬畏過的人,就永遠不必再恐懼。——福音的傳道人是得人的漁夫。——只有撇下一切的人才能贏得一切。——奇妙的捕魚是福音傳道的寫照:1. 廣泛的命令(路加福音 5:4),2. 艱苦的勞作(路加福音 5:5a),3. 獨一的大能(路加福音 5:5b),4. 豐盛的果實(路加福音 5:6-7),5. 正確的心境(路加福音 5:8),6. 福音職分最高的呼召(路加福音 5:10-11)。——凡自己被耶穌捕獲的人,必須再去捕獲他人。——耶穌是多麼巧妙地懂得贏得人心歸向祂的藝術!——坎斯坦(Canstein):對基督徒而言,所有地方都是神聖的,無論是為自己還是為他人處理神聖之事。——哈爾(J. Hall):在我們的呼召中勞作,無論多麼簡單,都能使我們適合領受神的祝福(詩篇 127:1-2)。——馬尤斯(Majus):主奇妙地將祂的人帶入深處,也帶入高處。——《新聖經圖賓根》(Nov. Bibl. Tub.):凡接待耶穌的人,祂必以豐盛回報,不僅是屬靈的,也是暫時的祝福。——豐盛帶來的憂慮和麻煩並不比缺乏時少。——在我們讓神的祝福流失之前,我們應當招呼他人,讓他們與我們一同享受。——赫丁格(Hedinger):屬靈的貧窮是通往神最大財富的最短途徑。——布倫提烏斯(Brentius):凡在最小的事上忠心的,必有更多託付給他。——赫爾德(Herder):「把船開到水深之處」是神對每個人在各自職業中的命令,而「主啊,照你的話」應當是每個人的回答,以便用他的網拉住神的祝福。——霍伊布納(Heubner):奇妙的捕魚是使徒行傳 2:41 的預表。——基督徒在好運中的謙卑,才使祝福真正成為祝福。——蒙福的漁夫:1. 因耶穌恩典的同在而蒙福,2. 因豐盛的賞賜而蒙福,3. 因耶穌恩典的呼召而蒙福。——獲得暫時祝福的正當途徑:1. 神的話語,2. 勞作,3. 對神的信靠,4. 承認個人的不配,5. 正確使用祝福。——里格(Rieger):沒有什麼比恩典更能使人謙卑。——福克斯(Fuchs):彼得是我們的榜樣:1. 當主說話時要聽;2. 當主命令時要勞作;3. 當主應許時要相信;4. 當主呼召時要跟隨。——巴赫曼(Bachmann):關於職業中的祝福:1. 我們應當按此順序祈求:a. 甘心勤奮地聽神的話,b. 忠實地繼續你的勞作,c. 信靠主你的幫助者。2. 我們應當按此規則正確應用:a. 在領受時承認你的不配,b. 以此證明你的感恩,c. 喜樂地跟隨耶穌。——托馬修斯(Thomasius):人作為他本來的樣子:1. 在主來到他面前之前,2. 當主來到他面前時,3. 在主來到他面前之後。——阿恩特(Fr. Arndt):基督徒是得人的漁夫。——利斯科(Lisco):暫時呼召中的祝福:1. 它取決於什麼;2. 它的本質是什麼;3. 它激勵我們做什麼。
腳註:
[1] 路加福音 5:1。— 接收本(Rec.):τοῦ,我們與蒂申多夫(Tischendorf)一起讀作 καὶ。這裡表達的不是目的,而是情況。 [參見抄本 A., B., Sin. 等。——C. C. S.]
[2] 路加福音 5:2。— 接收本:πλοῖα。根據 A., C.*, L. 等抄本,我們似乎應讀作 πλοιάρια 而非 πλοῖα。[Sin. 抄本有 πλοῖα,但省略了前面的 δύο。——C. C. S.]
[3] 路加福音 5:10。— Ἔσῃ ζωγρῶν。這種解析形式表達了這應當是他的呼召。——C. C. S.]
路加福音 5:12 至 6:49
a. 人子,病人的醫生(路加福音 5:12-26)
(平行經文:馬太福音 8:1-4;馬可福音 1:40-45。癱子:馬太福音 9:1-8;馬可福音 2:1-12。)
12 有一次,耶穌在一個城裡,有人滿身長了大痲瘋,看見耶穌,就俯伏在地,求祂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13 耶穌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大痲瘋立刻就離了他的身。14 耶穌囑咐他:「你不要告訴人,只要去(祂說),把身體給祭司察看,又要為你得了潔淨,照摩西所吩咐的獻上禮物,對眾人作證據。」15 但耶穌的名聲越發傳揚出去(關於祂的報導傳揚開來),有極多的人聚集來聽道,也指望醫治他們的病。16 但(祂)退到曠野去禱告(祂自己隱退到孤寂之處,專心禱告)。17 有一天(在某一天),耶穌教訓人,有法利賽人和教法師在旁邊坐著,他們是從加利利各鄉村、猶太,並耶路撒冷來的。主(以色列的神)的能力與耶穌同在,使祂能醫治他們。18 有人抬著一個癱子,用褥子抬來,想要抬進去,放在耶穌面前。19 卻因人多,尋不出法子抬進去,就上了房頂,拆了瓦,連褥子把他縋到當中,落在耶穌面前。20 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他說:「人哪,你的罪赦了。」21 文士和法利賽人就議論說:「這說僭妄話的是誰?除了神以外,誰能赦罪呢?」22 耶穌知道他們所心裡所想的,就回答說:23 「你們心裡議論的是什麼呢?或說『你的罪赦了』,或說『你起來行走』,哪一樣容易呢?24 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25 那人當眾立刻起來,拿著他所躺臥的褥子,回家去,歸榮耀與神。26 眾人都驚奇(極度的驚訝抓住了眾人),也歸榮耀與神,並且滿心懼怕,說:「我們今日看見非常(前所未聞)的事了。」
釋經與評論
總論。——馬可和路加記載了救主離開迦百農後立即醫治大痲瘋病人;而馬太則將其放在登山寶訓之後。對我們而言,前者的順序似乎更為精確。將馬太福音 8:9 及以下經文與馬可和路加進行對照,清楚表明第一卷福音書的這一章中,許多神蹟是為了教學目的而連接在一起的,並未考慮精確的年代順序。由於路加記載(路加福音 5:12)這個神蹟發生在耶穌在他們的一個城裡時,而馬可(馬可福音 1:43)記載救主將祂醫治的人趕走(ἐξέβαλεν,顯然是從大痲瘋病人停留的房子裡),這本身就證明了這個神蹟不可能像馬太似乎向我們暗示的那樣(馬太福音 8:7;參看 5:5),發生在登山寶訓與迦百農之間的路上,而是在祂進入一個未具名的城鎮之後。此外,從馬可福音 1:45 可以看出,耶穌在醫治大痲瘋病人後不可能立即回到迦百農,否則我們就會從馬太福音 8:1-13 中得出這樣的結論。基於所有這些理由,我們堅持馬可和路加的順序。另一種觀點可參見蘭格(Lange)的《馬太福音》第150頁。Audiatur et altera pars(也應聽聽另一方的意見)。
路加福音 5:12。在一個城裡。——城名未給出,但從上下文看,這似乎是主在這次旅程中訪問的一個加利利城鎮,這次旅程是為了去耶路撒冷參加普珥節(Feast of Purim)而進行的,並在那裡結束,因此它可能位於通往猶太地的方向。
滿身長了大痲瘋。——參見蘭格的《馬太福音》第150頁及其中引用的作者。
主若肯。——可以假設,大痲瘋病人的信心是被關於耶穌的報導(參見路加福音 4:37)所激發和加強的,這些報導可能已經傳到了他所在的地區。
路加福音 5:13。耶穌。——只有馬可補充了:σπλαγχνισθείς(動了慈心)。伸手,作為神蹟大能的標記,同時也是降卑之愛的啟示,因為祂通過觸摸大痲瘋病人,在禮儀上可能會被視為不潔。
你潔淨了吧!——「這是人類語言中從未說過的命令。至今沒有先知這樣醫治過。只有那位在神的大能中說話,事情就成就的人,才會這樣說。」(斯蒂爾,Stier)。這裡並非像馮·阿蒙(Von Ammon, Leben Jesu, p. 113)所說的那樣,通過發現康復的跡象來宣告大痲瘋病人潔淨,而是對一位被醫生路加稱為 πλήρης λέπρας(滿身長了大痲瘋)的病人進行了神蹟般的潔淨,這是顯而易見的。否則,為什麼要強迫那人保持沉默,馬可所用的 εὐθέως(立刻)又有什麼用呢?
路加福音 5:14。耶穌囑咐他。——根據馬可的記載,甚至是用一種尖銳、強烈的語氣,ἐμβριμησάμενος(嚴厲地責備),然而,這絕不意味著救主對祂所拯救的人表現出任何怨恨,正如馮·阿蒙所主張的那樣。——不要告訴人。——關於早期和後期注釋者對此命令的不同解釋,參見蘭格的《馬太福音》第151頁。——為了在此做出正確判斷,我們必須特別注意神蹟發生的地點、時間以及對象。救主現在發現自己身處加利利的中心,這是一片渴望自由、充滿熱情和叛亂的土地。祂在迦百農行神蹟的名聲無疑在很大程度上加劇了人們的期望。被醫治者是一個通過前來呼求耶穌而表現出極大勇氣和信心的人,他現在因最深切的感激之情而與拯救者緊密相連,無疑缺乏在何時該說、何時該沉默的必要審慎。因此,這裡的一個嚴厲提醒是恰當的,我們根本不需要假設救主是因為害怕自己因接觸大痲瘋病人而被視為禮儀上的不潔才這樣做的。
但去……獻上禮物。——從間接引語到直接引語的轉換,在新約的語言習慣中並不奇怪。參見維納(Winer),§ 63, 2。我們發現此處提到的祭物在利未記 14:10, 21 中有規定。救主降卑自己,允許祭司對祂的神蹟進行真實性和完整性的評判。
Εἰς μαρτύριον αὐτοῖς(對眾人作證據)。對祭司們自己而言,除了耶穌的彌賽亞尊嚴和救贖大能之外,還能是什麼呢?
路加福音 5:15。但耶穌的名聲越發傳揚出去。——馬可給出了原因(馬可福音 1:45);被醫治者忘記了囑咐,撒母耳記上 15:22。感恩的喜樂使他無法保持沉默。我們不會過於嚴厲地指責他的行為,因為對他來說,不敢說出拯救者的名字一定很難。同樣值得注意的是,在福音書中,我們從未發現對那些違背此類命令的人的行為有過非常嚴厲的譴責。然而,他確實沒有為基督的事業提供幫助,因為事實上,各地的群眾熱情很快達到了如此高度,以至於救主認為留在荒野地區是明智的,在那裡祂專心於獨自禱告。後者,正如路加的習慣,被特別強調。
路加福音 5:17。有一天。——鑑於這段敘述與前一段敘述之間的聯繫微弱,沒有什麼能強迫我們認為這個神蹟恰好發生在這次旅程中,且緊接在前一個神蹟之後。此處提到的救主與法利賽人之間的分歧,證明了這是一個較晚的時期。(參見蘭格的《馬太福音》第166頁。)
Καὶ δύναμις κυρίου(主的能力)。這不應理解為救主耶穌,祂在路加福音中通常被稱為 ὁ κύριος(「居住在祂裡面的醫治大能顯露出來」,奧爾肖森),而是指通過子運作的父。這裡,神聖的能量也沒有在信心顯現之前顯露出來。但雖然在前一個神蹟中,病人的信心顯現在前台,但在這裡,受苦者是被動的,不僅在身體上,而且在屬靈上,他是由那些不惜一切代價要將他帶到主腳前的人的信心所承載的。儘管如此,沒有理由假設他自己沒有分享這種信心。他會完全違背自己的意願,以如此非凡的方式被帶到救主面前嗎?相反,我們可以稱他為「肢體軟弱但心靈新鮮,擔架上的信心勇士。」(蘭格,《耶穌生平》,第二卷,第665頁)。
路加福音 5:18。Παραλελυμένος(癱子)。神經活動的停止是一種在各種形式中隨處可見的疾病。有時它攻擊全身,有時只攻擊部分。醫生科尼利厄斯·塞爾蘇斯(Corn. Celsus, Medicinæ, 3. 27)指出:「古人稱前者為 ἀποπληξία(中風),後者為 παράλυσις(癱瘓);但現在我看到他們將兩者都稱為 παράλυσις。通常,那些全身受到嚴重神經衰弱攻擊的人,很快就會離世;如果沒有,他們雖然活著,但很少恢復健康,大多過著悲慘的生活,而且記憶力也會喪失。那些局部受影響的人,雖然病情不嚴重,但往往漫長且幾乎無法治癒。」(引自胡格,《對施特勞斯〈耶穌生平〉的批判》,第二卷,第20頁)。
路加福音 5:19。上了房頂。——胡格(同上,第22頁)表明,這樣做不會有任何危險。參見維納(Winer)的寶貴陳述(第一卷,第283頁)。即使這所房子沒有外面的樓梯,也可以通過另一座房子的屋頂找到通往耶穌所在之處的路。在耶穌所在之處的正上方拆開屋頂,並非不可想像,因為屍體經常以這種方式從死亡的房子中移出。參見塞普(Sepp),第二卷,第160頁。
路加福音 5:20。人哪,你的罪赦了。——只有最膚淺的不信,才能從這句為特定情況而說的話中得出結論,認為救主在任何時候都將特殊的苦難視為特殊罪惡的懲罰。然而,在這裡,良心的困擾似乎確實阻礙了身體的恢復,而那位以敏銳目光洞察病人內外狀況的救主,正是以這種方式開始醫治他的靈魂。
路加福音 5:21。這說僭妄話的是誰。——法利賽人的這種驚奇清楚地表明,這裡不僅應許了赦免,而且還賜下了赦免,這完全是神的工作。——除了神以外,誰能赦罪呢?——因此,凡赦免罪的人,必定是無限高於人類的。他們這樣想,比許多後來的文士要公正得多。
路加福音 5:23。哪一樣容易呢?——哪一樣更容易,無需費力就能判斷出來。其他先知也行過神蹟,但真正賜下赦免,那唯獨屬於鑒察人心者或祂在世上最高的代表。然而,他們認為,說罪已赦免無疑是最容易的,特別是在不追究說話者權柄憑據的情況下;但為了讓他們不再懷疑後者,救主行了醫治的神蹟,從而使赦罪的祝福立即顯明並印證。
路加福音 5:25。拿著他所躺臥的褥子。——Suavis locutio, lectulus hominem tulerat, nunc homo lectulum ferebat(優美的表達:褥子曾抬著人,現在人抬著褥子)。——本格爾(Bengel)。
路加福音 5:26。歸榮耀與神。——這是一個絕妙的對比,群眾的熱情與文士的抱怨形成了鮮明對比。不和諧消融在和諧中,陰影消融在光明與生命中。
教義與倫理
講道與實踐
醫治大痲瘋病人,罪人得救贖的寫照。——罪人在主面前,以及主在罪人面前的處境:1. a. 患有不治之症,b. 懷著覺醒的信心,c. 懷著熱切的懇求;2. a. 帶著大能的膀臂,b. 帶著憐憫的心,c. 帶著懇切的囑咐。——耶穌來到哪裡,哪裡就發現苦難;耶穌在哪裡發現苦難,祂就準備好醫治。——深重的苦難,偉大的恩典,不完美的感恩。——信心的祈禱;它是多麼甜美,它渴望什麼,它回報多麼豐厚。——醫治大痲瘋病人是對救主憐憫之愛、無限大能、可愛智慧的啟示。——主的救贖者被呼召:1. 去展示自己,2. 去獻上祭物,3. 當主不願他開口時保持沉默。——救主在此處和其他地方對被醫治者施加的沉默囑咐:1. 看似奇怪,2. 完全可解,3. 極其重大:a. 對我們的知識,b. 對我們的信心,c. 對我們跟隨主。——「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詩篇 50:14)。——「聽命勝於獻祭」(撒母耳記上 15:22)。——未經囑咐的基督見證:1. 它從何而來,2. 它引向何處。——獨自禱告是最好的提神、安慰、加力,對救主如此,對祂所有的子民亦然。——醫治癱子是對西面預言真實性的證明(路加福音 2:34):基督對一人是盼望的磐石,對另一人是絆腳石。——聽神話語的巨大衝動,為什麼:1. 那時常如此巨大,2. 現在常如此微弱?——救主的神蹟醫治是屬天大能的啟示。——沒有比將病人帶到基督面前更好的友誼服務。——通往耶穌的道路從未被阻斷。——耶穌是鑒察人心者:1. 面對祈禱的信心,2. 面對抱怨的不信。——給罪人最大的喜樂信息。——罪與疾病之間的聯繫。——救主公開生活中對僭妄話的第一次指控:1. 其起因,2. 其不公,3. 其結果。——兩件事,對人來說同樣不可能,對人子來說同樣容易。——人子在世上的權柄:1. 一種廣泛的,2. 一種仁慈的,3. 一種被激烈爭論的,4. 一種被勝利辯護的權柄。——悲傷地來到耶穌面前,信心地等候耶穌,歸榮耀與神地從耶穌那裡返回。——這個神蹟的結果,是對神聖詩人古老話語的確認(詩篇 2:11;12:1)。當存畏懼事奉耶和華,又當存戰兢而快樂,當以嘴親子——凡投靠祂的,都是有福的!——赦罪的益處:1. 痛苦地錯過,2. 熱切地尋求,3. 恩慈地賜下,4. 不信地否認,5. 令人信服地印證,6. 感恩地享受。——耶穌:1. 鑒察人心者,2. 病人的醫生,3. 永生的賜予者。
斯塔克(Starke,關於第一個神蹟):——我們為屬世的事祈求時,往往帶著條件;但對於屬靈的事,絕大多數是完全不帶條件的。——我們常有這樣的經歷:我們固然不懷疑上帝的大能,卻多少懷疑祂的旨意(代下 20:6, 12)。——對於全能的救主而言,一句話便足以施行拯救。——馬尤斯(Majus):——基督的忠僕絕不可藉著自己的工作尋求榮譽或名聲。——奎內爾(Quesnel):——有時,我們必須效法耶穌,將獨處與禱告置於實踐基督徒愛心之上。(關於第二個神蹟)奎內爾:——虔誠人的信心、禱告與愛心,往往有助於罪人的悔改。人必須在內在與外在都徹底突破一切攔阻,來到耶穌面前。——馬尤斯:——一個人的信心在某些方面或許能對他人有所助益,但對於罪得赦免,他卻絲毫不能提供幫助。——布倫提烏斯(Brentius):——上帝總是先賜給我們最有用、最好的事物。靈魂健康且身體健康,是一項極大的恩惠。——赫丁格(Hedinger):——對於屬神的事物與工作,黨派偏見的理性如同色盲者一般。對於那些過於機敏的人,必須以愛心相待,並用言語調和鹽(西 4:6)。——坎斯坦(Canstein):——基督的仇敵往往在違背其本意的情況下,反而促進了基督的榮耀。
霍伊布納(Heubner):——純潔的耶穌,不被任何污穢所感染。——若一位救主雖然仁慈卻無能,對我們又有何益?——醫治癱子:1. 基督從靈魂開始醫治;2. 針對懷疑的意念為此辯護;3. 在那人的身體上得勝且榮耀地成就醫治。——基督赦罪的權柄:1. 這權柄的本質(路 5:20);2. 其確據(路 5:22-24);3. 其重要性(路 5:26)。——里格(Rieger):——耶穌,是那位心向上帝的人所渴慕的救主。——斯坦霍費爾(Steinhofer):——關於罪得赦免,靈魂的三種狀態:1. 當人尋求時;2. 當人相信時;3. 當人擁有時。——蘭克(Ranke):——尋求基督幫助的人是有福的,因為:1. 對祂的愛而言,沒有人是太卑微的;2. 對祂的大能而言,沒有苦難是太巨大的;3. 對任何人而言,祂幫助的條件都不會太苛刻。——勞滕貝格(Rautenberg):——彼此代求:1. 如何實行;2. 這帶來什麼果子。——奧托(Otto):——長大痲瘋的:1. 受苦者的哀嘆;他懇求:a. 帶著信心,b. 帶著忍耐。2. 醫生的恩慈應許;祂發出:a. 安慰與應許的話語,b. 大能與命令的話語。——福克斯(Fuchs):——癱子;主題:疾病的祝福:它引導人:1. 認識自己;2. 來到靈魂的醫生面前;3. 操練基督徒的美德;4. 讚美主。——布拉斯特伯格(Brastberger):——罪得赦免,是一切安慰的源頭。——阿爾費爾德(Ahlfeld):1. 病人;2. 他的朋友;3. 醫生。——巴赫曼(Bachmann):——基督赦罪的權柄:1. 最令人安慰的;2. 被多方誤解的;3. 被不可抗拒地證實的;4. 極需被榮耀的權柄。——斯蒂爾(Stier):——關於罪得赦免的安慰:1. 我們眾人是何等需要它;2. 基督如何為我們眾人預備好它;3. 每個人如何為自己領受這份安慰。——J. P. 哈塞布魯克(J. P. Hasebroek):——我們今日看見了奇事。一瞥:1. 對象;2. 方法;3. 真實屬靈復甦的果子,這神蹟正是其預表。
腳註:
[4] 路 5:15。— 傳統經文(Rec.):ὑπ’ αὐτοῦ(由祂)。應刪除,如格里斯巴赫(Griesbach)、拉赫曼(Lachmann)、蒂申多夫(Tischendorf)、邁耶(Meyer)、[阿爾福德(Alford)]等人所為,不僅是因為權威抄本的支持,也因為其位置不確定 [B抄本、西奈抄本(Sin.)刪除]。
[5] 路 5:20。— 傳統經文:αὐτῷ(對他),顯然僅是註釋 [B抄本、西奈抄本刪除]。
[6] Ἀφέωνται(已得赦免)。古文法學家對於此形式的解釋並未達成共識。……最正確的觀點將其解釋為多利亞方言形式的完成被動式,與主動完成式 ἀφέωκα 相關。——維納(Winer)。
b. 人子,稅吏的朋友(路 5:27-39)
(平行經文:太 9:9-17;可 2:13-22)
27 這事以後,耶穌出去,看見(noticed, ἐθεάσατο)一個稅吏,名叫利未,坐在稅關上,就對他說:你跟從我來。28 他就撇下所有的,起來,跟從了耶穌。29 利未在自己家裡為耶穌大擺筵席,有許多稅吏和別人與他們一同坐席。30 法利賽人和文士就向耶穌的門徒發怨言,說:你們為什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呢?31 耶穌對他們說: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32 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33 他們對耶穌說:約翰的門徒屢次禁食、祈禱,法利賽人的門徒也是這樣,但你的門徒倒又吃又喝。34 耶穌對他們說: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豈能叫陪伴之人禁食呢?35 但日子將到,新郎要離開他們,在那日子,他們就要禁食了。36 耶穌又設一個比喻,對他們說:沒有人把新衣服撕下一塊補在舊衣服上;若是這樣,就把新的撕破了,並且那從新衣服上撕下來的,同那舊的也不相稱。37 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若是這樣,新酒必將皮袋脹破,酒便漏出來,皮袋也就壞了。38 但新酒必須裝在新皮袋裡;這樣兩樣就都保全了。39 沒有人喝了陳酒又想喝新的;他總說陳酒好。
路 5:27。名叫利未。——在此詳細證明利未與馬太的同一性是多餘的。參見蘭格(Lange),《馬太福音導論》,§ 2,以及赫爾佐格(Herzog)的《Real-Encykl.》條目。我們也假定我們第一位福音書作者最初被稱為利未,但後來,正如西門被主命名為彼得一樣,他從主那裡領受了馬太這個新名字。如果這在第二、三卷福音書最初使用的基督徒群體中已透過傳統廣為人知,那麼馬可和路加就不再需要進一步特別說明這兩個名字所指的乃是同一人。這個新名字「上帝的恩賜」,在主口中顯然具有雙重意義,因為主在祂所有的門徒中認出那些是祂天父所賜給祂的,並帶著喜樂注意到馬太跟從祂的意願。
跟從我來。——沒有什麼能阻止我們相信,馬太在此之前已經有一段時間屬於救主最專注的聽眾之一。但現在他被呼召作為使徒持續陪伴祂,並為祂的緣故撇下一切;參見路 5:11。然而,他在離去前所預備的筵席,因此帶有告別宴的性質,但同時也作為一種見證,表明這位前稅吏以何等敏捷與感恩的心態進入了他的新職分。
路 5:29。在自己家裡大擺筵席。——馬太說得比較籠統,ἀνακειμένου αὐτοῦ ἐν τῇ οἰκίᾳ(祂在屋裡坐席),沒有明確提及賓客的規模或對其居所的尊榮。即使在他略而不提之處,也顯露出這位新蒙召使徒的謙卑。
路 5:30。他們的文士和法利賽人。——路加絕沒有說這些人也在席間,因為根據他們自己的觀點,他們若在場無疑會使自己受玷污。另一方面,我們必須這樣理解此事:在耶穌停留的地方,沒有人被禁止進入,且這場筵席在某種程度上具有公開性質。祂的仇敵想要觀察救主的渴望,無疑勝過了他們不願進入稅吏家中的反感,況且在日常生活中,他們難免會與稅吏有所接觸。另一方面,馬太一點也不想禁止他們,相反地,他現在以更大的喜樂,讓那些曾經深深鄙視他職位的人,成為他意外領受尊榮的見證人。
向祂的門徒發怨言。——值得注意的是,他們不敢直接向救主本人提出指責。在醫治癱子時所遭受的挫敗,可能使他們不敢太頻繁地與祂本人接觸。或許他們也是為了恐嚇他人,使其不敢像馬太那樣跟從這樣一位主,因為祂毫不介意將門徒帶入這種「壞同伴」之中。
你們為什麼吃喝呢?——根據馬太和馬可的記載,這個問題更多是針對夫子,而門徒當時也與夫子一同吃喝。參見本格爾(Bengel):ἐσθίετε(你們吃),複數,但他們主要針對的是耶穌,5:83。救主不僅是為了羞辱他們並維護自己的立場而回答,更是為了幫助祂那些困惑的門徒,他們當時還沒有能力適當地為自己和祂辯護。
路 5:31。無病的人。——這句話的格言形式可能會讓我們傾向於認為,這是一句來自日常生活的諺語。當然,它後來確實成為了諺語。這句話具有完全諷刺的性質,這裡所指的「無病的人」,正是那些不需要悔改的九十九個義人(路 15:1)。——這裡也有一種神聖的嘲弄。參見箴 1:26;詩 2:4。——值得注意的是,救主在此不僅提到一位醫生,而是提到「那」醫生,因此非常強調地(儘管是間接地)宣告祂自己是靈魂的醫生。根據太 9:13,祂在此場合也引用了先知的格言,何 6:6。
路 5:32。召……悔改。——根據最好的抄本,εἰς μετάνοιαν(悔改)一詞僅見於路加福音。然而,馬太和馬可中絕對的 καλέσαι(召)並沒有其他含義。悔改對於剛才提到的病人而言,就是靈魂健康的恢復。
路 5:33。他們對祂說,約翰的門徒。——根據馬太和馬可更精確的記載,約翰的門徒親自與法利賽人聯合,向救主提出這個異議。或許是法利賽人煽動約翰的門徒在此事上與他們採取共同立場。對比:耶穌在筵席上,而約翰在監獄裡,這不能不使他們更加心生不滿。他們毫無保留地表達了驚訝,而他們所得到的回答或許使他們感到相當苦澀,這很可能促使他們向自己的夫子報告,從而加速了約翰對彌賽亞提出那獨特的問題與信息(路 7:19)。如果我們發現他們在此與法利賽人聯合,我們必須記住,後者在此場合尚未表現為救主嗜血的仇敵,而只是狡猾的埋伏者,或許偽裝成對救主事業的關心。在禁慾主義的嚴格性上,他們與約翰的門徒有幾個共同點。此外,短暫的聚在一起本身並不構成兩個敵對勢力的實際聯盟,正如我們在耶穌公開生活末期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情況中所見。法利賽人一定更渴望與約翰的門徒聯合,因為如果他們能將耶穌與在百姓中備受尊崇的約翰之間原則上的分歧公開討論,並藉此間接地反對救主,這一定會讓他們感到極大的喜樂。誰知道利未家中的這場筵席,是否正好發生在他們每週的禁食日之一呢?(路 18:12)。
καὶ δεήσεις ποιοῦνται(並祈禱)。——唯有路加提到了他們問題中的這一要素,然而,這一情況並不能證明我們應將其視為非歷史的。(德威特,De Wette)。禁食與祈禱常被結合起來,作為嚴謹宗教生活的標誌。參見太 17:21。約翰也教導了他的門徒後者(路 11:1)。耶穌在回答中沒有回到這一點,這可能是馬太和馬可選擇略而不提的原因。
路 5:34。豈能叫……呢?——這顯然是指施洗約翰最後的見證(約 3:29),是在注視著他那發怨言的門徒時所說的。祂是新郎,是彌賽亞筵席的主角:祂在世上行走的時間,只要持續著,對祂忠心的門徒而言就是節期;然而這段時間很快就要結束。
路 5:35。但日子將到。——主暗示了一個即將到來的時刻,那時祂的門徒將面臨比現在那些憂傷的約翰門徒所受的更大的哀傷。祂不僅要在肉身上與他們分離,不僅要離去,而且要被「奪去」。祂說的不是 ἀπελθῇ(離去),而是 ἀπαρθῇ(被奪去),源自 ἀπαίρεσθαι,這個詞在新約中僅見於此處,譯為「強行奪走」並非不恰當。如果救主預見的僅僅是平靜的死亡,祂肯定不會使用這個詞。此外,祂目前僅以比喻和簡略的方式談論祂即將到來的離世,不應使我們感到驚訝(約 16:12)。
路 5:36。沒有人把……。——當祂坐在筵席上時,引用酒和衣服的比喻顯得特別貼切。關於意義,參見蘭格,《馬太福音》,第 171 頁。兩者都表達了舊約與新約精神在生活中無法同時並存。然而,那種認為救主在此教導「舊有的罪性無法透過外在的宗教服務真正改善,只能透過重生」的解釋(尼安德,Neander),雖然非常有內涵,但與這段對話的上下文和目的相衝突,特別是與路加記載中救主結束其講論的話語相衝突。不,這兩個比喻都說明了舊與新、律法下的生活與恩典下的生活之間的不相容性,區別在於:前者中,新的(布塊)被表現為為了修補舊的而添加的東西;而在後者中,新的(酒)更多是主體,並以其獨特的能量和作用凸顯出來。
路 5:39。沒有人喝了陳酒又想喝新的。——這最後一句話屬於路加獨有的記載,因此,沒有理由假設救主是在完全不同的場合說出這句話(庫伊諾爾,Kuinoel)。顯然,主的意圖是在此暗示,法利賽人和約翰門徒所產生的反感是可以理解的,甚至在某種意義上是可以原諒的。習慣了他們舊有的觀念,就像習慣了陳酒一樣,他們在祂的原則中感到格格不入,就像任何一個喝慣了陳酒的人,無法立刻渴望新酒一樣。他們對祂的門徒做出如此錯誤的判斷,有什麼好奇怪的呢?同時,這也隱含了對施洗約翰的一種間接辯護,即後者並沒有勸阻他的門徒在禁食和祈禱上保持嚴格。如果他這樣做了,而他在其他方面完全站在律法的立場上,他只不過是在舊衣服上補了一塊新布。救主暗示,他將一切保持在舊的基礎上做得很好,正如如果耶穌將祂教導的自由精神和祂門徒的自由限制在猶太教狹隘的形式內,祂就會做得非常糟糕一樣。
陳酒好。——字面上是這樣讀的:χρηστός(好),儘管少數抄本(B, L)有比較級 χρηστότερος(更好)。當然,我們所接受的讀法也並非絕對,而是指陳酒相對於飲酒者的口味而言,具有一種相對的、主觀的好。陳酒之所以好,僅僅是因為人還未習慣新酒,而新酒本身才是更好的。
馬太的蒙召是基督徒生活呼召的鮮明形象:1. 在馬太身上得榮耀的恩典;2. 為馬太所指定的生涯;3. 對馬太所要求的犧牲;4. 為馬太所提供的補償;5. 從馬太身上產生的祝福;6. 馬太所登上的榮耀寶座(太 19:28)。——利未與馬太的區別,是舊人與新人區別的形象。舊人在奴役中,新人是自由的,等等。——跟從我來!1. 對靈性死人而言,是復活的命令;2. 對剛覺醒的人而言,是生命的話語。——唯有撇下一切的人,才走在贏得最高獎賞的路上。——對世界的告別宴,是與主相交的筵席。——凡要跟從耶穌的人,不可帶著嘆息。——耶穌坐在稅吏中間:1. 那裡是祂的位置;2. 那裡閃耀著祂的榮耀;3. 那裡迴盪著祂平安的聲音。——自然人對主的話語和行為所提出的「為什麼」:1. 其部分的正確性;2. 其實際的錯誤。——約翰的禁慾門徒與基督的自由門徒在原則上的區別。——許多人被稱為基督的門徒,本質上卻仍不過是約翰的門徒。——凡只成為約翰的門徒,而不進入基督學校的人,最終會屈服於法利賽人的精神。——耶穌是祂門徒的辯護者,他們因祂的緣故而受到錯誤的攻擊。——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1. 一條永恆的規則:a. 無病的人對醫生毫無用處,b. 醫生對無病的人也無法做什麼;2. 一個強烈喚醒的聲音:a. 對無病的人,使他們在自己眼中成為病人,b. 對病人,使他們能得醫治。——基督為誰而來,為誰而未曾來。——禁食與祈禱在律法立場與福音立場上的區別。——上帝所揀選的禁食,以賽亞書 58 章。——主門徒生活中哀傷時期與筵席時期的交替。1. 即使是筵席時期之後也會跟隨哀傷時期;2. 哀傷時期是短暫的;3. 喜樂時期是恆久的。——靈性領域中舊與新的衝突:1. 衝突的基礎;2. 要求;3. 結局。——上帝的國度如同新而強烈作用的酒。——在靈性領域中試圖結合不相容事物的努力:1. 常被嘗試;2. 從未成功;3. 最終是毀滅性的。——基督所喚醒的新精神:1. 強大到足以粉碎所有舊形式,且 2. 實際上註定如此。——基督門徒對舊與新的態度:1. 不機械地固守舊的;2. 不過早地強求新的;3. 一種漸進的過渡,藉此使舊的朋友對新的產生接受力。——救主的精神同樣遠離絕對的保守主義與激進的自由主義。——新酒必須裝在新皮袋裡:1. 在救主時代如此;2. 在宗教改革時期再次如此;3. 永遠如此。
斯塔克:——上帝在呼召人時,有祂自己的時間與方式。——《Nova Bibl. Tub.》:——悔改的順序:1. 耶穌在恩典中看見罪人;2. 祂用祂的話語呼召他;3. 信心隨之而來,毫不遲延;4. 愛心顯得活躍而忙碌。——上帝在地上的教會是一個療養院和醫院。——《Bibl. Wirt.》:——天主教條例的舊皮袋和破布,絕不適合聖福音的教義,因此基督徒的心不應執著於這些。——奎內爾:——我們不應將我們所知道的一切好東西都教給未悔改的靈魂,而應根據他們的需要和屬靈胃口的容量,以真理餵養他們。——在宗教上,每個年齡層也需要自己的食物(約壹 2:13-14)。
路德致斯陶皮茨(Staupitz)(關於路 5:34-35):「我滿足於在我的主耶穌基督裡找到一位甜美的救贖主和忠信的大祭司;只要我活著,我就要頌讚祂。但如果有人不願與我一同歌頌祂、感謝祂,那與我何干?如果他喜歡,就讓他獨自哀號吧。」
霍伊布納:——贏得馬太,他自己反過來也要贏得他人。我們也當如此!——宗教融合主義(Syncretism,正如古人習慣稱呼那種將精神上完全異質的教義和制度混合在一起的做法,就像克里特島上那種戰爭爆發時忘記一切家庭紛爭的法律一樣)不會長久。——利斯科(Lisco):——在基督教上做「半吊子」工作的愚蠢。——齊默爾曼(Zimmermann):——基督徒如何將舊的完全被新的所克服:1. 舊的不信與錯誤被新的信心所克服;2. 舊的死亡被新的生命所克服;3. 舊的習慣被新的飢渴所克服。——阿恩特(Arndt):——一切舊的都必須變為新的,然後內在的一切都必須在外面表達出來。——耶穌如何將一個稅吏變為使徒:1. 歷史(路 5:27);2. 這次呼召的合理性(路 5:28-32)。——救主關於禁食的教導。——F. W. 克魯馬赫(Krummacher):——基督為何而來?
哈曼(Hamann):——基督教的目的不在於修補我們所有的理解力、意志力以及我們所有的其他能力和需求,甚至修補到我們寶藏的瓦片上;主要的問題也不在於任何宗教理論和假設,否則「將一切更新」(林後 5:17;啟 21:5)的應許,就不是那帶著新舌頭的聖靈與火的洗禮了。
腳註:
[7] 路 5:30。— 傳統經文刪除 αὐτῶν(他們的)。
[8] 路 5:30。— 最後幾個詞 καὶ ἁμαρτωλῶν(並罪人),蒂申多夫根據 D 抄本刪除,但正如我們看來,並無壓倒性的理由。
[9] 路 5:33。— 傳統經文的疑問形式:Διατί, κ.τ.λ.(為什麼……等),似乎是從馬可福音的平行經文中借用的。根據路加福音最正確的讀法,這不是一個直接的問題,而是一個肯定的異議 [西奈抄本插入了 Διατί(為什麼)。——C. C. S.]。
[10] 路 5:35。— 傳統經文:καὶ ὅταν(並且當)。καὶ 見於 A, B, D, R 抄本,C, F, L, M, 西奈抄本刪除。蒂申多夫、邁耶、阿爾福德和特雷格爾斯(Tregelles)保留。拉赫曼加了括號。賦予它確切含義的困難,支持了它的原始性。邁耶說:「它可能被視為解釋性的。但將 ἐλεύσονται 等視為一個中斷的思想,並將 καὶ 視為『並且』,這與對話中憂傷的語氣更為一致:『但日子將到(不會總是缺席)……(即,當那時,你會發現你現在所錯過的),並且當新郎被奪去時』,等等。」——C. C. S.
[11] 路 5:36。——「這節經文的後半部分很獨特,應這樣理解:『若是這樣,他不僅會撕破新衣服』(透過從中取出 ἐπίβλημα(補丁)),『而且從新衣服上撕下來的補丁,同那舊的也不相稱。』常見的解釋(將 τὸ καινόν 作為 σχίζει 的主語,並將 τὸ παλαιον 理解為其賓語)與結構不符,在結構中 τὸ καινόν 應與 ἱμάτιον(衣服)相連,而非與 ἐπίβλημα 相連。在馬太和馬可福音中,所造成的損害表達方式不同。我們的文本非常有意義,向我們展示了試圖將新的嫁接到舊的上面,會導致兩個系統的損壞:新的失去了完整性,舊的失去了協調性。」——阿爾福德。——C. C. S.
[12] 路 5:38。— 傳統經文中的子句 καὶ ἀμφότεροι συντηροῦνται(兩樣就都保全了),蒂申多夫刪除,主要根據 B, L 抄本;顯然這些詞是從太 9:17 借用的,因此被格里斯巴赫公正地宣佈為至少是可疑的。[西奈抄本刪除,但它與 B 抄本不同,它有 βάλλουσιν 而非 βλητέον。——C. C. S.]
[13] 路 5:39。— εὐθέως(立刻)一詞是否確實存在於原始希臘文本中,很值得懷疑,但即使被視為解釋性詞彙,它也完全符合救主話語的精神。
[14] 路加福音 5:39。——《公認經文》(Rec.):χρηστότερος(chrestoteros,更溫和的/更好的),見於抄本 A、C、R;χρηστός(chrestos,溫和的/好的),見於抄本 B、L、西奈抄本(Sin.)。「這句話似乎被某些人篡改過,他們希望使其意義更顯而易見,並強化對比:插入 εὐθέως(eutheos,立刻)是為了更好地對應事實與所討論的問題,並以比較級取代了原級;但這一改動使句子失去了許多重點與力度:陳酒並非比新酒(尚未品嚐過的)更好,而僅僅是『好的』,即『足夠好了』,因此不需要新酒。」——阿爾福德(Alford)。——C. C.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