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第 3 章

使徒行傳 3:1-10

第二部分 基督的教會在耶路撒冷;其發展與引領;其衝突與勝利,行動與苦難。使徒行傳 3-7 章。


第一節

瘸腿的人得醫治,這是在耶穌基督能力中所行的使徒神蹟;其影響:第一,彼得在眾人面前所作關於耶穌基督的見證;第二,彼得與約翰被捕;然而,他們在大公會面前進行了有力的自辯後獲釋。所有這些事件都傾向於鼓勵並加強教會的信心;信徒的心靈合一與弟兄之愛。

使徒行傳 3, 4 章


A.——醫治瘸腿者的神蹟

使徒行傳 3:1-10

1 申初禱告的時候,彼得、約翰一同上聖殿去。2 有一個人,生來是瘸腿的,正被人抬來;他們天天放在殿的一個門口(那門名叫美門),要求進殿的人施捨。3 他看見彼得、約翰將要進殿,就求他們施捨。1 4 彼得同約翰定睛看他,說:「你看我們!」5 那人就留意看他們,指望得著什麼。6 彼得卻(δὲ)說:「金銀我都沒有(not);只把我所有的(δ̀ δὲ ἔχω)給(τοῦτό)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 2 行走!」7 於是拉著他的右手,扶(raised)他 3 起來;他的腳和踝子骨立刻健壯(firm)了。8 就跳起來,站著,又行走(能站立並行走),同他們進了殿,走著,跳著,讚美上帝。9 百姓都看見他行走,讚美上帝;10 認得(αὐτόν, δ̀τι οὗτος)他是那素常坐在殿的美門口求施捨的,就因他所遇著的事滿心希奇、驚訝。


解經與評論(EXEGETICAL AND CRITICAL)

使徒行傳 3:1。 a. 目前的敘述並非根據其規律的聯繫與順序來敘述歷史事實,亦未提供任何形式的精確年代陳述。因此,我們完全沒有手段來確定在五旬節之後多久發生了目前的事件,儘管這中間可能隔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醫治瘸腿者的敘述,其重要性主要源於它展示了一個使徒的行為,是在耶穌的能力中施行的(πράξεις τῶν ἀπ.),並且也描述了使徒們在百姓和大公會面前,為耶穌作為救主所作的有力的見證。隨同這些陳述,關於教會內部狀況與外部關係的其他事實也得到了非常恰當的聯繫。

b. 彼得與約翰一同上聖殿去。——信徒的團結在這裡通過這兩位使徒密切且持續的聯繫得到了例證。他們的行程證實了使徒行傳 2:44 中關於全體信徒的陳述。我們在這裡同樣被提醒到一個情況,即耶穌派遣祂的門徒是「兩個兩個地」出去,可 6:7。[見路 22:8;約 21:7;21:20 以後]。正如同在五旬節那天,所有的使徒都站了起來,但唯獨彼得開始說話;在這裡,兩位使徒在一起,但採取行動並說話的是彼得;約翰陪伴著他,站在他身邊,從事默想。他行動的時刻尚未到來。

c. 申初禱告的時候,上聖殿去。——在使徒行傳 2:46 中的一般評論,即所有信徒的習慣是每日在殿裡恆切,在這裡通過一個特殊案例得到了說明。兩位使徒從城裡前往聖殿山,在禱告的時候上山。早在但以理時代(但 6:10),他已每日三次跪下禱告(參詩 55:17);在稍後的使徒時代,習俗已牢固地確立了三個禱告的時間,即白晝的第三小時(早晨)[見上文,徒 2:15];第六小時(正午);以及第九小時(傍晚)[下文,徒 10:3]。第一和第三個時間分別與獻早祭和晚祭的時間一致。在目前的場合,應理解為晚禱的時間,即我們下午的三點鐘。在舊約之下的公共崇拜場所與時間,在門徒眼中都是神聖的,兩者都由他們以極大的忠誠所遵守。

使徒行傳 3:2-3。 a. 在殿的一個門口,名叫美門。——沒有其他來源為我們提供關於帶有此名稱的聖殿門口的任何資訊。約瑟夫斯描述了一個特定的門(《猶太戰爭》v. 5, 3),稱為尼加諾爾之門(Nicanor’s Gate),由哥林多銅製成,其華麗與價值超過了所有其他的門。許多解釋者認為指的就是這個門;其他人傾向於相信是指另一個稱為蘇珊(Susan)的門;還有人建議第三個[名為戶勒大 Huldah;但所有這些推測(見 Meyer 與 de Wette 對此處的註解)都沒有得到普遍認同,「因此,」阿爾福德(Alford)說,「這件事必須保持在不確定狀態。」——譯者註]。

b. 生來是瘸腿的。——因此,在他身上所行的神蹟就更大了;而且,由於他習慣於每日在殿門口出現並坐在那裡,他的瘸腿是廣為人知的,徒 3:10。

使徒行傳 3:4-5。彼得定睛看他。——使徒的心同時被這瘸子可憐且無助的處境深深打動,他與約翰一起凝視著後者的臉,帶著那種因基督的緣故而教導心靈去感受的所有同情心。他的話:「你看我們」,旨在幫助這個不幸的人集中思緒,並帶著希望與信心向上看著使徒。事實上,那些話的效果正是如此,因為他 ἐπεῖχεν αὐτοῖς,即眼神與心靈專注並定睛於使徒身上(Strigel)。他現在滿心期待從這些人那裡得到一份禮物。雙方認真的凝視在他們內心產生並見證了一種特定的強烈情感。這些是雙方就該行為所採取的準備步驟。

使徒行傳 3:6-7。金銀我都沒有。——即使瘸腿的人以超出尋常的信心向上看著他們,他仍然期望得到錢財。彼得熄滅了這個希望,但並沒有在不給予禮物的情況下打發他走。當他宣告那些帶有權柄與幫助的有力話語時,他給出了他所擁有的——一種源自耶穌基督的生命力量。他說話並行動,不是憑藉他自己的任何權柄,而是憑藉耶穌的能力;至於瘸腿的人,他被指示在耶穌的能力與恩典中站起來並行走。但只有當一個行動與話語合作時,目標才能達成——拉著那人的手並扶他起來的行動也是需要的。在那一刻,瘸掉的肢體彷彿受到了電擊般的觸碰;它們被上帝的全能所強化並修復。那人以一種他此前從未體認過的彈性跳了起來;他能做到那種他從出生以來就從未學過的事——他能站立,他能行走;這是該神蹟應被觀察的另一個面向。

使徒行傳 3:8-10。同他們進了殿。——他沒有立刻回到家中,而是進入了上帝的聖所,為了獻上感謝與讚美,並證實他既認出了上帝在基督裡的良善與奇妙作為,也以感恩的心領受了這樣的慈悲。他在殿的院子裡走動(περιπατοῦντα),並且跳躍,正如同他的心因喜樂而跳躍一般;他的身體與靈魂在永生上帝裡面歡欣,上帝現在賦予了他生命與能力。——所有聚集在聖殿院子裡禱告的人都是神蹟的見證人;當他在他們面前行走時,他們認出他就是他們總是在同一個門口見到的那個無助的乞丐。這個情況在旁觀者中造成了最深切的驚訝。[他們「極其驚訝且目瞪口呆」,正如 J. A. Alexander 博士所引用的。——譯者註]


教義與倫理(DOCTRINAL AND ETHICAL)

  1. 該神蹟是奉拿撒勒人耶穌作為彌賽亞的名所行的。使徒與耶穌的其他門徒所行的一切奇妙作為,都源於祂,並促進祂的榮耀,而非任何人的榮耀,即便他曾是主的門徒。路加在使徒行傳 2:43 中非常深思熟慮地說,許多奇事神蹟是藉著使徒(διὰ τῶν ἀπ.)行出來的,因為它們不是由「人」施行的,而是由「主」施行的;人僅僅是祂的工具。這樣的神蹟是得榮耀之主的作為與運作,從而作為生命與能力的表達,證明了祂——這位被釘十字架者——既活著,也擁有一切的榮耀與能力;它們也提供了證據,證明祂與祂的子民保持著真實的團契,並在他們承認祂時認可他們。
  1. 在我們讀到憑藉基督能力所行的神蹟時,很少有情況能像本例這樣,如此清晰地觀察到雙方——行動者與接受者——的合作。我們首先注意到雙方專注的眼神:彼得以深切的同情凝視著瘸腿的人,他的愛準備好幫助與醫治;當瘸腿的人聽到彼得的話,他以一種揭示了他靈魂所有信心、渴望與希望的專注觀察著兩位使徒。我們接著察覺到,雙方都以全然且有力的信心依賴耶穌:彼得奉耶穌的名說話並發出命令;瘸腿的人全心服從耶穌,並帶著活潑的希望期待應許的幫助。最後,雙方都將身體與靈魂的力量結合在一次努力中:彼得拉著那人的手扶他起來;後者被賦予了奇妙的意志新力量與肌肉新強度,立刻站了起來。耶穌的名、耶穌的人格、祂的恩典與醫治的神聖能力,在它們的結合中,構成了雙方的聯合點:在這裡,他們的靈魂相遇;在這裡,一隻手握住了另一隻手;在這裡,他們找到了那份由他們分別賦予與領受的肉體與屬靈力量的源頭。他們在信心、愛心與快樂的希望中與耶穌結合得越密切,他們領受力量、幫助與救恩就越自由且越充分。
  1. 可以補充的是,瘸腿的人無疑不僅領受了肉體的健康與力量,以及使用肢體的能力,而且他的靈魂也被喚醒並被耶穌基督所贏得。這樣的結果可以從他內心洋溢的感激中推斷出來,這感激在對上帝的讚美中大聲表達了出來;這確實是該神蹟整個人物特格所必然隱含的,因為這是一個由於與耶穌基督在肉體與屬靈上的聯合而施行的神蹟,這聯合同樣存在於給予者與接受者雙方。在患病後又充滿希望的瘸腿者身上,這種與耶穌的聯合在心理上很難被設想為性質短暫的;此外,對於那感恩讚美上帝的人,新慈悲的應許被給予了;詩 50:23。

講道與應用建議(HOMILETICAL AND PRACTICAL)

徒 3:1。彼得與約翰一同上聖殿去。——這兩位門徒此後經常在一起出現。他們在天性與性格上並非精確對應;但正如同鑽石磨礪鑽石,這每一顆寶石可能都協助賦予了另一顆額外的價值。(Rieger)。——聯盟應存在於所有人之間,但尤其應存在於那些被授以神聖職分的人之間。(Starke)。——為什麼那些仰慕已來到世間之救主的人,不應享受聖殿的崇拜呢?聖殿本是將來之事的影兒。[西 3:17]。(Besser)。——與所有信徒的交通,與一個較小圈子成員更親密的結合是完全一致的。——基督徒看待公共崇拜之秩序與安排的光輝: I. 不作為律法的枷鎖;II. 不作為有功德的行為;而是,III. 作為一種良好的外在規範;以及,IV. 作為上帝恩慈地賜予我們在恩典中成長的手段。(Lechler)。——基督徒訪問上帝的家,一項自由且喜樂的事奉;促進:I. 上帝的榮耀;II. 鄰舍的造就;III. 我們自己在恩典中的成長。

徒 3:2-3。有一個人,生來是瘸腿的,等等。——貧窮與痛苦的人通常是救主超越的恩典與能力能最清晰地揭示出來的案例。(Ap. Past.)。——瘸腿的人在殿門口乞討並非沒有特殊目的;律法與先知在那裡比在別處更能有力地訴諸人心,且心與手在給予時更為迅速。(Leonh. and Sp.)。——這瘸腿的人是我們天生無能的形象。只要我們的腳沒有力量,我們就必須被抬著。但那將我們放在被稱為耶穌基督的最美殿門口的人,事實上已經將我們抬到了生命與上帝能力的大門口;我們在那裡必將得到醫治。(Gossner)。——那些擁有健全肢體與感官的人,有義務感激上帝,並克制不去嘲笑或侮辱殘疾者。(Zeis.)。——罪的果子是多麼苦澀!我們所有的軟弱都源於那個源頭,包括肉體的軟弱。(Lindh.)。——如同他們的主一樣,耶穌的僕人樂於探訪窮人並供給缺乏的人。但一位忠心的牧者不會滿足,直到那些在減輕肉體匱乏上利用了他的個人援助與職分的人,也在減輕屬靈匱乏上體驗到了耶穌的神聖能力。(Apost. Past.)。

徒 3:4。彼得定睛看他。——那眼神無疑揭示了愛!喔,願我們總能看著那些求助於我們的人,而不是輕蔑地瞥他們一眼,然後匆忙地看往別處!那樣我們的心將被更深地打動。對這樣一副面容、或這樣一個凌亂的家戶、或這樣一個不安的心靈的察看,將影響我們的感受。而在這樣一副憔悴的臉上偶爾可能發現的微弱光芒,或在這樣一顆腐敗的心中繼續閃爍的神聖形象之火花,將使我們充滿喜悅的驚奇,帶著新的信心、新的愛、新的希望。——你看我們——帶著信心,帶著希望!——這是一個溫柔且如父親般的致意,當忠心的牧者對那些在信仰中貧窮與瞎眼的人說:「你看我們!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上帝藉著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上帝和好吧。」[林後 5:20]。(Ap. Past.)。

徒 3:5。那人就留意看他們,等等。——當我們有理由期待物質援助時,我們聽得是多麼勤奮且專注!(Quesnel)。——當一位牧者憑藉聖靈的能力,在聽眾心中激起了一種他們將「領受什麼」的期待時,這已經是一個極大的祝福;他們隨即不再是死沉的,因為他們的心開始感受並飢渴。但不要讓他們徒然等待。唉!這情況多常發生:貧窮、覺醒且飢渴的靈魂看著他們的老師,希望領受什麼,卻被空空地打發走了!(Ap. Past.)。

徒 3:6。金銀我都沒有。——這是使徒式的——「似乎貧窮,卻叫許多人富足;似乎一無所有,卻樣樣都有。」[林後 6:10]。彼得雖然在金錢上貧窮,卻比所有的富人都富有——比所有帶著名貴頭銜、擁有大量收入的人都富有。他擁有了對耶穌基督之名能力的信心,憑藉這信心,他成就的事遠超過如果基督曾分配給他一個王國的收入、或一片教會領地作為他的工資。(Gossner)。——那帶著金銀閃耀的東西,很難被視為彼得真正的遺產與使徒的位分。(Lindh.)。——但我把我所有的給你。——這是虔誠且忠心僕人的感受。那領受了二兩銀子的,固然不能像領受了五兩銀子的那樣收穫巨大;然而他也能說:你所給我的,我已忠心地運用了。(Ap. Past.)。——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以這種方式,被藐視且被釘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穌在病人中得榮耀,作為那同樣醫治肉體與靈魂的那位。——健康勝過金銀,但靈魂的健康勝過肉體的健康。——當上帝表現出拒絕我們所渴望的事物時,祂給予我們其他更好的。——如果上帝傾向於不賜予比我們通常渴望的更好的恩賜來促進我們屬靈的福祉,我們將永遠得不到祂最豐富的恩賜。(Starke)。——「凡求你的,就給他。」[路 6:30]。——「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彼前 4:10]。——「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太 10:8]。——耶穌基督,中保,透過祂領受了一切物質與屬靈的慈悲。——耶穌認可那些承認祂的人。——你與救主的聯合越親密,祂就越豐富地賜予你釋放、醫治與幫助的能力。——與活著的救主保持活潑的交通,維持了我們的屬靈生命,並構成了我們最高的福分。(Lech.)。——金銀我都沒有,但我把我所有的……。——感謝上帝,在我們今日,福音派教會仍能使用這樣的語言。誠然,她在世俗權力與物質財產方面是貧窮的;但她所擁有、且給予那尋求救恩之靈魂的,是耶穌尊名、祂活潑的話語、祂拯救的恩典。當我們領受這樣的禮物時,我們領受的比金銀更多。對貧窮、殘疾與痛苦的人,那話語依然重複著:起來行走!——從塵土中起來,在生命的新樣中行走!

徒 3:7-8。於是拉著他的右手,等等。——尋求的靈魂不僅必須由我們的話語支撐,也必須由我們的行動支撐,正如同我們拉著他的手協助他行走一般。(Quesn.)。——扶他起來,等等。——比起這瘸腿者處境發生的改變,上帝在人心裡所作成的改變是多麼更為奇妙!但誰對此留意呢?(Quesn.)。——同他們進了殿,等等。——許多人恢復了健康,但並非所有人都為此感激;約 5:14。(Zeisius)。——獻上感謝與讚美給上帝是一項珍貴的特權。——對這人而言,這是一次蒙福且愉快的聖所訪問,他現在得醫治了,且能全心重複那讚美詩:「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對於能帶著這樣一位同伴來到上帝面前的使徒而言,這同樣是蒙福且愉快的。一位基督的僕人所能獲得的最光榮的護送,無論在地上還是在高天,都由那些他蒙上帝恩典得以從毀滅中營救出來的靈魂組成。喔上帝!引導哪怕一個靈魂歸向祢的人,其福分將會是多麼巨大!

徒 3:9-10。百姓都看見他,等等。——讓教會的每一句話都成為一個行動,讓每一個行動都與耶穌的話語一致,並奉祂的名而行;那麼教會即便在軟弱中,也將站立在剛強中。(Rudelbach)。——基督的僕人將為世界提供一個機會,不僅聽到,而且看到那具有教導性的事物。被轉換之靈魂的榜樣必須賦予被宣講之話語一個可見的形式。新信徒身上所作成的快樂改變,將依其外在表現的比例嚴肅地感化他人。因此,上帝在這裡選擇了一個廣為人知的瘸子,且時而仍選擇一個惡名昭彰的惡人,為了在某種程度上以一種觸手可及的方式,彰顯祂在基督耶穌裡恩典的奇妙能力。(Apost. Past.)。——就滿心希奇、驚訝。——在教會建立時,神蹟的直接設計與效果就是產生希奇與驚訝,並吸引群眾。它們是上帝用來呼召百姓聚集在一起,為了聽到關於基督的福音的手段。(Apost. Past.)。——上帝渴望擁有祂行為與奇妙作為的證人。——「凡事不驚」(Nil admirari)這句格言,是建立在健全且基督徒的原則之上的嗎?

關於全節。

基督的恩典在我們物質痛苦中彰顯: I. 它拒絕我們渴望的次等禮物;II. 它賜予我們不曾預期的更珍貴禮物;III. 它開啟了通往我們不配得之最崇高祝福的途徑。(Florey)。

奉耶穌基督的名,起來行走! 因為,I. 睡醒之時已到 [羅 13:11];II. 基督親自透過聖言與聖禮賜予能力;III. 唯有藉著這樣的途徑,你才能以信心與喜樂讚美並感謝上帝。(Leonh. and Sp.)。

醫治瘸腿者,我們悔改的插圖: I. 正如同他生來瘸腿,我們生來也是罪的僕人;II. 正如同他被抬到殿門口為了領受施捨,我們被抬到洗禮面前為了領受屬天的恩賜;III. 正如同他是透過彼得關於基督的話語得醫治,我們的悔改是上帝的工作,透過先知與使徒的話語作成;IV. 正如同他在得醫治後行走並讚美上帝,一個純正的基督徒行事與對上帝喜樂的讚美不能先行,而必須跟隨在真實的悔改之後。(同上)。

外邦人,被視為殿門口的乞丐: I. 他們的處境;II. 我們對他們欠下的義務。(Langb.)。

[我們領受的] 慷慨施捨: I. 主對基督徒發出的邀請:求我賜你什麼 [王上 3:4];II. 基督徒的快樂體驗,即主賜予的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 [弗 3:20]。(Lisco.)。

蒙福的聖殿訪問: I. 兩位虔誠的使徒,在去聖殿的路上——他們暗示了什麼思想?II. 殿門口的瘸腿乞丐——在他身上「遇著了」什麼事?(徒 3:10)。III. 喜樂的讚美祭——我們該如何參與其中?

去上帝家路上的延誤,或,不拒絕上帝提議的任何任務: I. 使徒們保持在一起且獨處的設計被阻礙了——瘸子躺在他們面前;他們渴望休息與禱告,但看哪,他們被要求去工作與行動;但是,II. 這是一次蒙福的延誤;禱告的祭隨後更喜樂地獻上,這既是為了使徒,他們奉基督之名施行的第一個行為已成功,也是為了瘸腿的人,他透過他們獲得了肉體的健康與靈性的珍寶。

我們福音派教會最寶貴的財產: I. 「金銀我都沒有。」人子也是貧窮的,自使徒時代以來,教會的屬靈財富總是與她在物質財產方面的貧窮成正比;II. 「但我把我所有的……行走;」因此,耶穌的名、使徒的話語、以及透過耶穌得救的手段——這些是,且永遠將繼續是我們教會最寶貴的財產。

使徒與乞丐的敘述,基督徒關懷窮人的指南: I. 自然促使我們關懷窮人的情感;(a) 對上帝的愛:使徒們正前往祂的殿;(b) 對鄰舍的愛:他們以同情看著乞丐。(這裡兩位使徒都可以被引介——約翰的溫柔情感;彼得的果斷行動)。II. 在關懷窮人中運用的恰當手段;這些首要的不是金銀;隨意施捨的禮金代價小且收效微;而是 (a) 與窮人建立個人的、深情的交往:彼得看著他,說:你看我們;(b) 源於上帝話語的福音派勸勉、建議與安慰:「但我把我所有的……行走。」III. 恰當且令人鼓舞的結果;(a) 肉體的解脫:他能站立並行走;(b) 屬靈的祝福:他讚美上帝。

使徒的第一個神蹟——基督教會忠實履行職責的指南;I. 她廣闊的工作領域——在那些物質貧困者與那些靈性貧困者之間;II. 她真正的激勵原則——對上帝及鄰舍的愛;III. 她無窮無盡的屬靈珍寶——帶有活潑能力的上帝話語,以及帶有恩惠恩賜的聖靈。


腳註

  1. 徒 3:3。——在一些手抄本 [D.] 和譯本中確實缺少公認文本(text. rec.)中的 λαβεῖν,但它可能是原有的,事實上在古典希臘作家中,它經常作為與 αἰτεῖν 結合的贅語出現。[在 A. B. C. E. 西乃抄本及武加大譯本中均有發現:Meyer 認為它是源於徒 3:5 的更正而予以拒絕,但被 Alf. 保留;de Wette 為其辯護;Winer 的新約語法 § 65, 4, d 中亦有承認並解釋。——譯者註]。
  2. 徒 3:6。——ἔγειραι καὶ [公認文本與 C.];這幾個詞在少數手抄本 [B. D.] 中缺失,無疑在西乃抄本中也缺失,但它們可能僅僅是因為在徒 3:7 中,彼得親自扶起了瘸腿的人而被[抄寫員]省略。我們沒有足夠的理由將它們視為偽作。[Alford 未做決定,因為證據幾乎各占一半,但如同 Lachmann 一樣,將其保留在文本的括號中。——譯者註]。
  3. 徒 3:7。——αὐτόνἤγειρε 之後確實在多種手抄本 [A. B. C. 西乃抄本]、譯本 [敘利亞譯本等] 和教父 [西普里安等] 中被發現,但儘管如此,它更應被視為後來的添加。Lachmann 插入了這個詞。[在英文版中,him 以斜體插入,作為補充;在 D. E. 等中缺失,被 Alf. 視為「為了補全意義的插入」。——譯者註]。

使徒行傳 3:11–26

B. 彼得在眾人面前關於耶穌的見證

11 那瘸腿的人既拉著彼得、約翰,眾百姓就一齊跑到他們那裡,在稱為所羅門的廊下,甚是驚奇。12 彼得看見,就對百姓說:「以色列人哪,為什麼把這事當作希奇呢?為什麼注視我們,以為我們憑自己的能力或虔誠使這人行走呢?13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就是我們列祖的神,已經榮耀了他的僕人耶穌;你們卻把他交付了彼拉多。彼拉多定意要釋放他,你們竟在彼拉多面前棄絕了他。14 你們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反求著釋放一個兇手給你們。15 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神卻叫他從死裡復活了;我們都是這事的見證人。16 我們因信他的名,他的名便叫你們所看見、所認識的這人健壯了;正是他所賜的信心,叫這人在你們眾人面前全然好了。17 弟兄們,我曉得你們做這事是出於不知,你們的官長也是如此。18 但神曾藉眾先知的口,預言基督將受難,就這樣應驗了。19 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這樣,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20 主也必差遣所預定給你們的基督耶穌降臨。21 天必接他,等到萬物復興的時候,就是神從創世以來,藉著聖先知的口所說的。22 摩西曾說:『主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凡他向你們所說的一切話,你們都要聽從。23 凡不聽從那先知的,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24 從撒母耳以來的眾先知,凡說預言的,也都說到這些日子。25 你們是先知的子孫,也承受了神與你們列祖所立的聖約,就是對亞伯拉罕說:『地上萬族都要因你的後裔得福。』26 神既興起他的僕人,就先差他到你們這裡來,賜福給你們,叫你們各人回轉,離開罪惡。」


釋經與評論

Act 3:11那瘸腿的人拉著彼得、約翰——這是一個極具表現力的細節。他不僅僅是跟隨,更是緊緊抓住這兩位使徒,既是出於對恩人的感激,也是出於對這股神聖力量的依戀。所羅門的廊下——這是聖殿東側的一處宏偉建築,是猶太人聚集、討論與教學的場所。百姓的驚奇(ἐκθαμβοί,極度驚訝)是自然的反應,因為他們長期以來對這名乞丐的殘疾再熟悉不過了。

Act 3:12憑自己的能力或虔誠——彼得在此展現了使徒的謙卑。他斷然拒絕將神蹟歸功於人。虔誠εὐσέβεια,敬虔)一詞在此處暗示了當時猶太教中一種觀念,即認為某些聖人或苦行者因其高度的敬虔而擁有超自然的能力。彼得否認了這種「功德論」,將一切榮耀歸於耶穌。

Act 3:13–15他的僕人耶穌——此處的「僕人」(παῖς)一詞,直接呼應了以賽亞書中「耶和華的僕人」的預表論。彼得在此處的講道極具震撼力,他將耶穌的受難與百姓的罪行直接掛鉤。他稱耶穌為「聖潔公義者」(τὸν ἅγιον καὶ δίκαιον),這是對彌賽亞神聖性的最高宣告。生命的主ἀρχηγὸν τῆς ζωῆς,生命的創始者/領袖)——這是一個極具深度的稱號,與他們殺害他的行為形成了強烈的對比:他們殺死了生命的源頭,而神卻使他復活。

Act 3:16因信他的名——這是彼得釋經的核心。神蹟並非來自使徒個人的法力,而是來自對耶穌之名的信心。這是一種客觀的信心,即對耶穌作為彌賽亞的位格與權能的信靠。

Act 3:17–18出於不知——彼得並非在為他們的罪開脫,而是指出他們在歷史性盲目中的責任。這與保羅在林前 2:8 的觀點一致。神藉著先知的口所預言的受難,並未減輕他們的罪責,反而證明了神在歷史中的至高主權與預旨。

Act 3:19–21悔改與歸正——這是福音的核心呼召。安舒的日子καιροὶ ἀναψύξεως)與萬物復興ἀποκατάστασις πάντων)指向了末世論的應許。這不僅是個人的救贖,更是神國度在歷史終局的完全實現。

Act 3:22–26。彼得引用摩西的預言(申 18:15),將耶穌確立為那位終極的先知。他強調猶太人作為「先知的子孫」,擁有優先領受恩典的權利,但這權利伴隨著責任。最後,他將「轉離罪惡」定義為真正的祝福,這正是恩典之約在人生命中的具體實踐。


教義與倫理

  1. 基督的榮耀與人的謙卑:使徒行傳中的神蹟從不以人為中心。彼得的講道清楚表明,使徒只是中保,是神恩惠的管道。任何將神蹟歸功於人的做法,都是對基督至高主權的侵犯。
  2. 罪的嚴重性與恩典的廣度:彼得直言不諱地指責百姓殺害了「生命的主」,但隨即宣告了悔改的途徑。這顯示了福音的本質:它首先揭露人的罪,隨後提供挽回祭。
  3. 聖約的連續性:彼得將耶穌的降臨與亞伯拉罕之約、摩西的預言以及眾先知的見證緊密相連。這證明了新約並非對舊約的廢棄,而是對其預表論的成全。

講道與實踐


腳註: [4] Act 3:11.—κρατοῦντος(拉住/持守),指瘸子緊緊抓住彼得。 [5] Act 3:12.—εὐσεβείᾳ(敬虔/虔誠)。 [6] Act 3:12.—πεποιηκόσι(使之行走的)。 [7] Act 3:13.—θεὸς Ἀβραὰμ καὶ Ἰσαὰκ καὶ Ἰακώβ(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8] Act 3:13.—ὑμεῖς(你們),強調百姓的責任。 [9] Act 3:15.—ἀρχηγόν(創始者/領袖/作者)。 [10] Act 3:18.—τὸν Χριστὸν αὐτοῦ(他的受膏者)。 [11] Act 3:20.—προκεχειρισμένον(預先選定/預定)。 [12] Act 3:21.—πάντων(所有),在某些抄本中省略。 [13] Act 3:21.—ἀπ’ αἰῶνος(從創世以來)。 [14] Act 3:22.—Μωϋσῆς μὲν εἶπεν(摩西確實說過)。 [15] Act 3:22.—πρὸς τοὺς πατέρας(對列祖),此處在原文中常被視為後加。 [16] Act 3:24.—καὶ κατήγγειλαν(並且預告)。 [17] Act 3:25.—ὑμεῖς ἐστε οἱ υἱοὶ τῶν προφητῶν(你們是先知的子孫)。 [18] Act 3:26.—τὸν παῖδα αὐτοῦ(他的僕人)。

釋經與批判

徒 3:11。那人正在持守著彼得和約翰。——大批充滿驚奇的人群聚集在這兩位使徒周圍,而那位曾是瘸腿的人繼續緊緊跟隨他們;這一情境既要求彼得,也使他有能力向百姓發表演講。這促使他解釋了所發生的事,並廣泛地談論耶穌。路加使用了 ἀπεκρίνατο(答覆),因為這番講論實際上是對群眾驚奇的目光與激動的舉止所提出的無聲問題的一種回應。路加指出了這次聚集與講論的確切地點:所羅門廊,位於外院(稱為大院,代下 4:9;代下 6:13;參見 Winer, Realw. art. Temple);這座柱廊與其他柱廊不同,因冠以所羅門之名,它是所羅門所建原始聖殿的殘餘部分;它躲過了尼布甲尼撒下令對建築物進行的全面毀壞。然而,百姓奔向使徒的直接原因在於那人本身;他懷著一顆充滿感恩與虔誠的心,緊緊依附他們,拉住他們的手,並持守著他們;後者是 κρατεῖν τινα(抓住某人)這一短語經明確證實的含義,而在語文學上,絕不能將該短語解釋為「依附於某人、跟隨某人」。

徒 3:12。a. 彼得的講論由兩部分組成:1. 關於神蹟的作者與目的之教導(徒 3:12–18);「這並非由我們這些凡人所行,而是由神所行;祂藉此旨在榮耀祂的僕人耶穌,以色列人曾否認並殺害了祂,但神卻叫祂復活了。」2. 對悔改與歸正的勸勉,使以色列人的罪得以赦免,並使所有應許所教導他們期待的福分,能藉著基督臨到他們(徒 3:19–26)。

b. 你們為什麼把這事當作希奇呢?——彼得並非僅僅因為百姓表達了極大的驚訝而責備他們,而是責備他們誤以為那人的痊癒是使徒們獨立完成的行為。因為百姓那驚奇且凝視的目光(ἀτενίζετε)似乎在說:「這些人身上蘊藏著多麼巨大的能力(ἰδία δύναμις)!」或者——「這些人一定是聖潔的人,因為神賜予他們如此神蹟般的恩賜!」後一種想法無疑會讓人聯想到「功德」(merit),即路德在他的譯本中使用的詞彙(對應 εὐσέβεια)。因此,彼得否認他和約翰擁有百姓所想像的那種身體力量,或那種靈魂的功德能力。——表達 ὡς πεποιηκόσι τοῦ περιπατεῖν αὐτόν 涉及了目的屬格的不精確用法 [Winer: Gr. N. T., § 44, 4];字面意思是:「好像我們做了什麼事,使他能行走。」[譯註:關於 ἐπὶ τούτῳ,上述譯本中 L. 將其視為陽性代詞(指「這人」),而非中性(指「這件事」),與 de Wette, Meyer, Alford, Hackett 等人一致。]

徒 3:13–14。a. 亞伯拉罕的神……榮耀了祂的僕人耶穌。——在糾正了錯誤之後,真理被闡明(如徒 2:15 及後文):『並非我們行了這神蹟;其作者是神,是我們列祖的聖約之神,確實也是我們民族最初的奠基者之神。』——使徒同時指出了神蹟的作者,以及其設計與意義。這神蹟的設計是為了榮耀耶穌,將祂展現在祂的 δόξα(榮耀)中,並教導人們去認識並承認祂的尊貴,以及祂藉由復活與升天所獲得的更高生命的大能,同時證明在祂裡面居住著豐盛的生命與救贖大能,其恩惠的施行旨在造福人類。——但 παῖς θεοῦ(神的僕人)應用於耶穌時是什麼意思?早期的注釋家在沒有特別深究這一點的情況下,假設該詞等同於 υἱός θεοῦ(神的兒子),十七世紀的 Piscator 是唯一的例外。Bengel 解釋其含義為:神的僕人,如太 12:18。自從 Nitzsch 公布了他的研究結果(載於 Stud. u. Kr. 1828, p. 331 ff.)以來,所有近代的注釋家都一致認為 παῖς θεοῦ 指的不是「兒子」,而是「神的僕人」。[Olsh., Stier (in Red. d. Ap. ad loc. 2d ed.), Alford, Hackett, Robinson (in Lex. art., παῖς, 2. c.) 等皆持此觀點;Alexander 則認為該詞具有「模糊或雙重含義」。——譯註]。事實上,παῖς 一詞是路加著作中的固定謂語,被應用於以色列(路 1:54)和大衛(徒 4:25;路 1:69)。在本文中,以及下文的徒 3:26、徒 4:27、徒 4:30,正如太 12:18 一樣,它對應於以賽亞書 [第 40–66 章] 中的 עֶבֶד יְהוָֹה(耶和華的僕人)。

b. 但你們否認了。——彼得毫無保留且強調地談論了他的聽眾對耶穌所犯的罪,以便引導他們悔改。他說:你們交出了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否認了祂,甚至偏袒並為一個兇手求情,同時殺害了祂。他展示了他們在罪惡與虧欠上是如何一步步加深的。他透過對比命題,將百姓的罪置於更強烈的聚光燈下。首先,他將以色列與外邦人彼拉多進行對比:後者宣告耶穌應被釋放(路 23:16;約 19:4);而百姓卻否認了祂——他們的彌賽亞。接著,他將耶穌與巴拉巴進行對比:後者是兇手;耶穌不僅無辜且聖潔,甚至是生命的作者與賜予者;『然而你們釋放了前者,卻殺害了耶穌。』

徒 3:15–16。彼得在此解釋了神榮耀(徒 3:13)祂僕人耶穌的方式:神叫祂從死裡復活了。——並且(他繼續說),唯有藉著在信心中所領受的耶穌之名的大能,這曾是瘸腿的人才得以剛強,並恢復健康。我們,即使徒們,為那事件——耶穌的復活——作見證;至於這人恢復健康與力量,你們自己都是親眼見證人(ἀπέναντι πάντων ὑμῶν)。

徒 3:17–18。——弟兄們。——在向聽眾展示了改變心思意念的必要性後,使徒見證說,悔改與赦免都是可能的,首先是針對罪人(徒 3:17),其次是針對神(徒 3:18)。無論罪有多大,它仍然可以被赦免,因為這罪是百姓及其官長在無知中犯下的。使徒以最真誠的愛作出了這一宣告——這種愛已顯明在他所使用的「弟兄們」這一稱呼中;與徒 3:12 中較為正式的「以色列人」作對比。——就神而言,以色列人的罪,即拒絕並處決彌賽亞,在某種程度上是可以被赦免的,因為這同時涉及了神從古時所定下、並藉由眾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受難之預旨的成就。

徒 3:19–21。所以你們當悔改。——使徒陳述了從他所說的話中應得出的結論,並直接呼籲聽眾回轉並改變心思;同時,他不僅將罪的塗抹(ἐξαλειφθῆναι,應用於被抹去的文檔,如西 2:14)視為悔改的結果,還為他們展現了更廣闊的視野,展示了一個他們可以盼望的舒暢與蒙福的時期。那個時期,神是其作者與源頭(ἀπὸ προςώπου τοῦ κυρίου);它始於基督的再來,基督在期間被天所接去,但神將親自差遣祂(ἀποστείλη 等);它由神先前藉眾先知所應許的一切組成(ἀποκαταστάσεως 等)。在 ὃν δεῖ οὐρανὸν δέξασθαι 中,主語 [或不定詞前的賓語] 不是 ὃν,而是 οὐρανὸν,即天必須接納祂 [如英文譯本],而不是祂必須占有天(路德),後者與 δέχεσθαι 的慣用語法不符。[相反,Bengel (Gnomon) 認為 ὃν 是主語,並翻譯為:祂必須,等等;他稱 Lechler 及許多其他人在此處偏好的結構為「強加的解釋」(violenta interpretatio),因為這暗示天比基督更大,且與基督的偉大相悖,基督是「遠升諸天之上」的(弗 4:10 等)。Olsh. 和 Lange 亦持此觀點。Stier (Red. d. Ap. ad loc. 2d ed.) 明確採納了 Bengel 的觀點,並拒絕了 Lechler(他特別指的人)在此處偏好的觀點。Tyndale 和 Cranmer 翻譯為:誰必須接納天。(Alexander, ad loc.)——譯註]。根據 ἀποκατάστασις(復興)既定的慣用語法,它通常表示恢復或回到早期的狀態;參見下文「教義與倫理」第 6 點。[「『天』之前的『接納』——是譯者補充的——沒有理由,等等。」(J. A. Alex.)——譯註]

徒 3:22–24。摩西說。[申 18:15;申 18:18–19,結合創 17:14]。這些經文中的語言旨在更充分地發展並證實彼得在徒 3:21 中關於預言之話語所暗示的一切。他說,摩西應許了一位先知將從以色列中興起,並宣告凡不無條件順從祂的人,必從民中被剪除滅絕;而從撒母耳開始的後繼先知們,也都發出了關於這些時期的預言。

徒 3:25–26。你們是……的子孫。——彼得將這一切應用於他自己的時代以及面前的百姓,並呈現了該事件的兩個方面:首先,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分 [創 12:3;創 18:18;創 22:18;給以撒,創 26:4;給雅各,創 28:14] 屬於他的聽眾;但其次,條件是他們必須履行所賦予的悔改並歸向神的責任。

教義與倫理

  1. 行神蹟的能力從未內在地居住在任何神的兒女身上;在此,使徒明確告誡聽眾防範這種妄想;這些能力的運用始終取決於神的大能與白白的恩惠。使徒所揭露的錯誤,是認為神蹟最初源於某種魔力(ἰδία δύναμις)或道德功德(εὐσέβεια)。如果連救贖主都將祂所行的工作歸功於父 [「父交給我去完成的工作」,約 5:36],那麼使徒們就更強調將他們的神蹟歸功於聖父神。但正如耶穌所行的神蹟旨在為祂作見證並榮耀祂(約 5:20;約 5:36;太 11:5)一樣,祂的門徒藉著神的恩惠與大能所行的一切事,也旨在榮耀基督,並讚美與尊崇祂的名(ὃ θεός—ἐδόξασε—Ἰησοῦν)。
  1. 當彼得說「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榮耀了耶穌」時,這不僅僅是為了適應以色列人的思維習慣與表達方式;這些話更表達了一個真理,即亞伯拉罕等人的神,同樣也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換句話說,向列祖啟示自己,並現在藉著聖子向我們啟示自己的,是同一位神;新約建立在舊約之上,而舊約早已指向耶穌基督。
  1. 耶穌作為 ὁ παῖς θεοῦ(神的僕人)出現的措辭(即不是「一個」神的僕人,而是「那」神的僕人,徒 3:13;徒 3:26,具有卓越與特殊的意義),暗示了舊約的預言,特別是以賽亞書 41 章及後文,並表達了一個直接指向耶穌基督之「工作」而非其「位格」的概念。即,耶穌是神藉以執行或完成祂所定意要做、並在祂話語中應許的一切的那一位;參見徒 3:21;徒 3:24;徒 3:26;神應許給亞伯拉罕,並藉著他應許給人類的福分,是藉著基督實現並賜予的;神藉眾先知所應許的一切,都在基督裡成就了。這確實是一個崇高的概念。它無疑也賦予了基督位格崇高的地位,儘管不那麼直接,但至少暗示了祂與神親密且獨特的聯合,即使不是指祂的神性。
  1. 關於耶穌的位格,彼得描述祂為「聖潔公義者」(徒 3:14),這不僅僅是相對於罪犯巴拉巴而言的無罪,而是在積極意義上,在與神(ἅγιος)的關係中,以及在與人(δίκαιος)的關係中,都是完全聖潔公義的。毫無疑問,這裡的定冠詞 [τὸν ἅγιον 等] 具有分量,甚至具有教義上的意義;因為它指出了其他地方未曾發現的某種獨特性,並在道德與宗教層面上將耶穌提升於整個人類之上。這一觀點與祂在徒 3:15 中獲得的稱號 ὁ ἀρχηγὸς τῆς ζωῆς(生命的作者/元帥)極為吻合;它將祂與兇手——剝奪他人生命的人——進行了對比;相反,耶穌是生命的作者,開闢了通往生命的道路,並且是那些尋求生命之人的領袖(主要是由於祂的復活)。因此,我們能夠跟隨祂所引領的道路,因為祂將永生與福分賜給那些信祂的人;同時,祂也藉著信祂的名,將生命的大能賜給身體,徒 3:16。
  1. 悔改與歸正(即離開邪惡的道路),是救恩不可或缺的條件,也就是說,這是我們所犯的罪與所結的虧欠得以赦免與塗抹(徒 3:19),以及得以參與所應許的福分與神恩惠恩賜(徒 3:20;徒 3:26)的條件。使徒絕不鼓勵這種妄想:即任何人可以僅憑自己是神子民的後裔,而無需個人準備好,也無需向神獻上信心的順服,就能獲得救恩的權利。在此,彼得在承認聽眾是聖約之子或聖約當事人(徒 3:25)之後,立即要求他們若渴望領受現在基督裡所提供的亞伯拉罕之福,就必須離棄罪惡,並在心思與靈性上有所改變(徒 3:26)。——這些真理對基督教界的應用是不言而喻的。
  1. 使徒的話語呈現了神從始至終的旨意與作為,以及神啟示過程的宏大而全面的視野。神對亞伯拉罕所作的一切應許,祂藉摩西之口所說關於一位將要來的先知的一切話語,以及撒母耳與後繼先知們的一切預言,本質上都指向基督作為其中心點——指向祂的受難(徒 3:18)——指向藉祂所賜予並涵蓋全世界的福分(徒 3:25)——以及指向未來萬物復興(徒 3:21)。耶穌基督,神的僕人,神所差遣的(徒 3:26),已經來臨,已經受難(徒 3:18),但現在卻是隱形的,因為天接納了祂,直到神再次差遣祂,即直到祂第二次從天降臨(徒 3:20 及後文)。這未來被描述為(1)καιροὶ ἀναψύξεως,舒暢的季節(徒 3:19),即一個安息、和平與復甦將取代衝突與憂傷的酷熱、暴力與壓力的時期。同一時期被描述為(2)χρόνοι ἀποκαταστάσεως(徒 3:21)——後者是客觀的;前者是主觀的 [後者描述對象;前者指受對象影響的主體或個人。——譯註]。慣用語法顯示這些術語指的是一種恢復。但什麼將被恢復呢?Baumgarten (Die Apostelgeschichte I. p. 80) 回答道:『除了以色列國,以色列國的全部權力與榮耀之外,別無其他。』然而,這種解釋方式並非從文本中推導出要點,而是直接將其插入文本中。話語本身並未暗示這種含義,而是傳達了一種遠為全面的含義,即:『神藉祂聖先知之口所說的一切,都將被恢復,並被置於其原始秩序中,以及神所設計與應許的狀態中。』可以補充的是,這種恢復不應被理解為僅僅是先前存在狀態的重現,而更應被理解為萬物的更新,其運作部分是恢復性的,但部分也將遠遠超越以往存在的一切。我們更有充分理由採納這種解釋,因為使徒所呈現的觀點不僅涵蓋以色列,還涵蓋全人類,且是不受限制的;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分,是要賜給地上的萬國,徒 3:25。即使他稱以色列人為「聖約之子」,他指的也不是任何排他性的特權,或壟斷或特殊主義,而僅僅是時間上的優先權。因為基督被差遣,不僅僅是給以色列,而是「先」給以色列,徒 3:26。這一表達預設並間接證明了基督以及在祂裡面所賜的福分,也為外邦人所預備,儘管他們只占據第二位。

講道與實踐

徒 3:11。那人……持守著彼得和約翰。——聯合覺醒的神之兒女與他們屬靈父親的神聖紐帶:藉著這樣的紐帶,I. 覺醒者得到堅固;II. 他們的屬靈父親得到鼓勵;III. 教會得到造就;IV. 主得到榮耀。

徒 3:12。你們為什麼把這事當作希奇呢?為什麼定睛看我們呢?——當我們審視神奇妙的作為時,這是所有神忠心的僕人向我們提出的嚴肅問題,目的在於:1. 警惕我們(a)防範對事件外在形式的單純肉體上的驚奇,以及(b)防範過高估計人類代理人及其能力與功德的錯誤;2. 引導我們關注(a)那位獨自行奇事的主(徒 3:13;徒 3:15)。(敬拜祂,不要徒然驚奇!);(b)我們自己,我們的罪(徒 3:13–14),我們的責任(徒 3:19),我們的救恩(徒 3:20)。——耶和華啊,榮耀不要歸與我們,不要歸與我們,要因你的慈愛和誠實歸在你的名下![詩 115:1]。這是所有神真僕人的告白。(Starke)。——人們追求新的奇蹟,並感到驚訝;他們忘記了舊的奇蹟,也沒有正確地應用它們。參見詩 106:21–22。(Quesn.)。——神的作為只有在祂話語的光照下才能被清晰地看見。

徒 3:13。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也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這一真理所投射的光,1. 在舊約上,作為新約的預表與基礎;2. 在新約上,作為舊約的發展與成就。

徒 3:13–14。你們否認了祂!這罪在耶穌復活之後,是所有罪中最令人髮指的。(Apost. Past.)。——彼得自己先前也曾否認過主耶穌;但當他的救主赦免了他這項罪後,他在責備那些同樣犯此罪的人時,就有了極大的膽量。願忠心的牧者銘記這一點。(同上)。

徒 3:15。耶穌,生命的元帥:作為元帥,1. 被世界否認與殺害;2. 被神叫醒並榮耀;3. 在教會中被宣告與顯明。——「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創 50:20。這些話在最深層的意義上,在被釘十字架與復活的耶穌身上得到了應驗。(Starke)。——人們對待神所賜的恩賜與憐憫,正如猶太人對待基督一樣;人只能毀滅它們;唯有神能保存或恢復。(Quesn.)。——基督,聖潔公義者,在絕對意義上,不僅是,1. 與罪犯巴拉巴(罪人的代表)相比,而且是,2. 在祂的神與父面前。——基督是聖潔者,也是生命的元帥。——為什麼主的使徒如此強調地宣告他們是祂復活的見證人?(Schleiermacher: 復活節講道):1. 就他們自己而言;他們意識到自己的人性軟弱,並感恩地讚美天父的良善,祂在他們的軟弱中幫助他們;2. 就救贖主而言;祂的復活表達了神對祂所受之死的審判,並是祂在教會中永恆屬靈同在的證據。

徒 3:16。藉著信心,等等。——行神蹟的信心。詩人說:「奇蹟——信心的寵兒。」I. 信心行神蹟(彼得與約翰);II. 信心經歷神蹟(瘸腿的人,他至少在神蹟發生後,如果不是之前,就是一位信徒);III. 信心領悟神蹟(信道的聽眾)。

徒 3:17。你們作這事是出於不知。(基督在十字架上:「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 23:34]。保羅對提摩太:「我……是因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做的」[提前 1:13])。I. 這些話可以應用於誰?並非所有人!II. 它們的目的是什麼?不是為了提供證明罪惡行為正當的理由。——無知可能會減輕,但不能抵消罪,因為無知本身可能就是罪惡行為過程的結果。(Gerlach)。

徒 3:19。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這些話,將恩典與赦免提供給如此大的罪人,以最驚人的方式說明了悔改的重要性。歷史上沒有出現過在這種情況下提供赦免的案例;那些現在不接受的人,將無法逃脫滅亡。(Starke)。——使徒為那些渴望以真正使徒方式傳講悔改的人提供了一個崇高的典範。我們可能會因為說得太少或太多而對該主題造成不公。我們總是傾向於走向極端;因此,我們要么過早地鼓勵人們盼望罪得赦免,要么在給予他們罪得赦免的保證之前,過高地要求聖潔的恩典。使徒教導我們保持適度的中庸。(Apost. Past.)。——悔改或改變心思,與歸正或轉向平安的道路,是相輔相成的。(同上)。——看聖靈如何在彼得的講論中執行祂的四重職分!職分,I. 使人知罪(徒 3:13–15);II. 教導(徒 3:13;徒 3:15–16;徒 3:18;徒 3:21–25);III. 勸勉(徒 3:19);IV. 安慰(徒 3:20;徒 3:26)。——使徒們多麼了解以最強調的方式行使他們赦罪權柄的方法!當他們呼籲人們悔改時,他們多麼成功地行使了它!(K. H. Rieger)。

舒暢的季節……從主面前來到。——悔改與信主者所經歷的舒暢季節:I. 在經歷痛苦後的生命外在關係中;II. 在靈魂敬虔的憂傷後的內在生命中;III. 在此生勞苦後的永恆中。——當我們悔改並看到我們所做之惡與未做之善的總量時,我們承受著痛苦的壓迫感;但當神向我們顯明祂的憐憫時,我們就復甦了;賽 57:15–18。——當內在與外在的試探,像灼熱的火焰威脅要吞噬我們時,主顯現了,給靈魂帶來了救濟;創 18:1;賽 38:17。——最終,一個永恆的舒暢季節將會到來,那時我們將進入那個世界,在那裡,酷熱再也不能吞噬我們。啟 7:16–17。(Starke)。——所有真正的舒暢,無論是在此生還是在永恆的世界,都必須來自主的面前。(同上)。

徒 3:21。三重復興:I. 它確實發生了,當新約下的救恩之路被開啟時;II. 它確實發生了,當我們悔改時;III. 它將發生,在世界的終結時。(A. F. Schmidt: Predigtstud.)。

徒 3:22。基督與摩西:後者與基督的關係,如同,I. 預言與成就的關係;II. 律法與福音的關係;III. 僕人與兒子的關係,[來 3:5–6]。(Leonh. and Sp.)。

徒 3:22–24。基督,一位先知;然而,不僅僅是一位先知:I. 祂真實地教導神的道路;然而祂自己就是通往父的道路;II. 祂預言:然而祂自己是所有預言的偉大對象與終點;III. 祂被聖靈膏抹;然而祂自己差遣聖靈。(同上)。——新約的先知:I. 祂是誰?II. 祂領受了什麼呼召?III. 我們對祂負有什麼責任?(Langb.)。——基督,心與生命,I. 聖經的;II. 信徒的;III. 世界歷史的。——「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的。」[林後 1:20]。

徒 3:25–26。你們是先知和聖約的子孫!這些話,I. 充滿了應許;II. 賦予了嚴肅的責任。——在徒 3:26 中,它概括了前述講論的突出思想,耶穌顯現為真正的以撒(喜樂之子),亞伯拉罕(多國之父)的兒子,他自己就是真正的雅各 = 以色列(屬靈的掙扎與得勝的子民)的祖先。(Stier: Reden d. Ap.)。

關於全段

彼得為基督所作的三重見證:I. 在祂裡面,神所有的神蹟都結合在一起,徒 3:12–17;II. 在祂裡面,所有人都能找到救恩,徒 3:18–21;III. 在祂裡面,所有的預言都得到了應驗。(Lisco)。

願榮耀單單歸給主!彼得展開並應用了這一思想,引導人們關注,I. 他自己與約翰的無能,徒 3:11–12;II. 他的聽眾與全體百姓的罪,徒 3:13–17;III. 神為基督所作的榮耀見證,徒 3:18–24;IV. 在基督裡提供給所有百姓的那偉大救恩,徒 3:25–26。[舊約預言的應驗(徒 3:18;徒 3:21–24):I. 方式;(a)有時延遲(彼後 3:4,原因);(b)常以意想不到的形式(拿撒勒人耶穌,彌賽亞,約 1:45–46);(c)總是確定的(神的屬性);II. 目的;(a)證明啟示宗教的真理;(b)堅固神子民的信心與盼望;(c)在基督裡榮耀神;III. 教訓;(a)教導我們——敬虔地敬拜神;(b)勤奮地研讀預言的話語;(c)藉著我們在祂事工中的熱忱,證明我們對神信心的真誠。——譯註]

腳註

[4] 徒 3:11。τοῦ ἰαθἐντος χωλοῦ(那痊癒的瘸子)[原文收錄;未說明權威],被替換為 αὐτοῦ(他),作為教會選讀經文 [聖經選段] 從徒 3:11 開始。[參見 Meyer。——A. B. C. E. 及西奈抄本省略了這些詞,它們都僅讀作 αὐτοῦ;敘利亞譯本、武加大譯本等。——譯註]

[5] 徒 3:12。a. 代替 εὐσεβεία(敬虔),一些古代譯本讀作 ἐξουσία(權柄),這似乎從 δυνάμελ(能力)獲得了支持。[εὐσεβ.,在英文聖經中譯為 holiness(聖潔),在新約中出現的其他 14 處地方均統一譯為 godliness(敬虔)。——譯註]

[6] 徒 3:12。b. 讀作 ὡς ἡμῶν—πεποιηκότων 而非 ὡς—πεποιηκόσι [原文收錄,與其他安色爾抄本及西奈抄本一致],僅得到抄本 [D] 的微弱支持,顯然是為了增強原文力度而作的修正。

[7] 徒 3:13。a. 一些抄本有 ὁ θεὸς Ἀβρ. κ. θεὸς Ἰσ. καί θεὸς Ἰακ. [Lachm. 和 Born. 讀作此,與 A. C. D. 西奈抄本、武加大譯本等一致;Alford 與 B. (e sil) E. 一起堅持原文收錄,並拒絕了另一種讀法,認為是後來「為了適應七十士譯本出 3:6 和太 22:32 而作的修正」。——譯註]

[8] 徒 3:13。b. μέν [在原文收錄中 ὑμεῖς 之後省略] 沒有相應的 δὲ [Winer, § 63. 2. e],得到重要抄本的支持 [A. B. C. E. 西奈抄本;敘利亞譯本、武加大譯本 (quidem) 等。——譯註]

[9] 徒 3:15。[對於「元帥」(Prince),邊註(英文聖經)提供了「作者」(Author),來自(Rheims, 1580, 及)武加大譯本 (auctorem);後者受到 Alexander, Hackett, Owen 等人的青睞。——譯註]

[10] 徒 3:18。αὐτοῦ(非 αὑτοῦ),在 Χριστόν 之後,而非在 τ. προφητῶν 之後 [如原文收錄],是 Bengel 已經採納的讀法,最近 Lachm. 和 Tisch. 也承認了這一點,與重要權威一致。[B. C. D. E. 西奈抄本;武加大譯本等。Alf. 亦然。——譯註]

[11] 徒 3:20。讀作 προκεχειρισμένον 優於 προκεκηρυγμένον [原文收錄,帶有許多小寫抄本];後者是兩者中容易得多的讀法,沒有得到良好權威的支持;προκεχειρισ. 被 Bengel, Griesb. 及近代編輯採納。[與 A. B. C. D. E. 西奈抄本一致。——譯註]

[12] 徒 3:21。a. τῶν,代替原文收錄的 πάντων,被 Griesb., Lachm

[17] 使徒行傳 3:25。原文中 υἱοὶ(huioi,兒子)之前省略了冠詞。公認經文(Textus Receptus)[連同 D 手抄本] 雖如此,但該冠詞有足夠的證據支持。[參見 A、B、C、E 及西奈抄本(Cod. Sin.)——譯者註]

[18] 使徒行傳 3:26。在 αὑτοῦ(hautou,祂自己的)之後的 Ἰησοῦν(Iēsoun,耶穌)[見公認經文,連同 A、B 手抄本],是一項增補,其證據不足以被採納。[C、D、E、西奈抄本、敘利亞譯本、武加大譯本等均省略。阿爾福德(Alf.)說:「所有這類增補,若存在變體問題,皆屬偽作。」——譯者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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