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彼得•朗格(Johann Peter Lange)聖經註釋

J.P.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第 3 章

歌羅西書 3:1若你們與基督一同復活,這句話承接前文(歌羅西書 2:12)的一個綜合性思想,其形式使人想起歌羅西書 2:20,並以此作為勸勉的基礎。「若」字與歌羅西書 2:20 一樣,並非表示懷疑的假設,而是事實(歌羅西書 2:12);從這個不可否認的事實中,推導出一個必然的結論(οὗν,因此)。我們必須將「與基督一同復活」理解為倫理上的更新(參見歌羅西書 2:12 的註釋)。邁耶(Meyer)顯然將此處也指向肉身的復活,他忽略了「將要顯現」(歌羅西書 3:4),並錯誤地將「實際的」與「客觀的」視為與「倫理的」相對立的相同概念;後者同樣是實際的。[阿爾福德(Alford)、埃利科特(Ellicott)、華茲華斯(Wordsworth)將此不定過去式(aorist)指向「洗禮」。它指的是這個實際的、「倫理的」改變發生的確定時間點。這必然是在洗禮時嗎?前兩位學者反對倫理意義,理由是隨後的勸勉若以此為基礎將是多餘的。為什麼不能從中引出動機呢?為他們所做的事,正是他們去「尋求」的基礎。——R.]

尋求在上面的事。—Τὰ ἄνω(上面的事),為了強調而置於句首,如同 τὰ ἑπουράνια(天上的事,以弗所書 2:6);尋求這些事是「與基督一同復活」的必然結果與要求。本格爾(Bengel):Christus a resurrectione statim contendit ad cælum(基督從復活起就立刻奔向天國,約翰福音 20:17)。參見腓立比書 3:14;腓立比書 3:20;馬太福音 6:20;馬太福音 6:23;羅馬書 2:7。—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那裡」標示了「上面的事」作為彌賽亞救恩中屬天事物的領域;「基督坐在神的右邊」既表明了在極度卑微之後的升天,也表明了在劇烈爭戰之後的確定安息。因此,這為勸勉提供了動機。參見詩篇 110:1。[這段經文似乎充滿了動機,儘管這是主要的一個。英王欽定本(E. V.)忽略了這裡有兩個宣告的事實:「基督在那裡,並帶著他君王與審判權能的一切榮耀」(埃利科特)。——R.]

歌羅西書 3:2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重點在於對象;因此這裡也將其置於句首。這並非單純的重複。在「尋求」(ζητεῖν)之後,這種尋求表現在積極與外在的行為上,隨後強調了思想的運作(φρονεῖν,腓立比書 3:15;腓立比書 3:19)。本格爾:qui vere suprema quærunt, non possunt non sapere suprema(凡真正尋求至高者的人,不可能不思念至高者)。—不要思念地上的事。—這等於 τὰ ἐπίγεια,「地上的事」(腓立比書 3:19),τὰ ἐν τῷ κόσμῳ,「世上的事」(約翰一書 2:15)。地上的事,即那些「隨著使用而敗壞的」(歌羅西書 2:22),不應成為內心關懷與思想的對象;這是「屬世界」的標誌,這並不等於「在世界中」(約翰福音 17:14;約翰福音 17:16;約翰福音 17:12)。使用地上的事物並未被禁止,但我們被要求在正確使用地上的事物時,要思念並尋求屬天的事物。[提阿非羅(Theophilus):四足走獸就像那些思念地上之事的人的形象;但那些過著公義生活的人,則像鳥兒一樣,藉著靈魂的翅膀向上飛翔,思念上面的事(華茲華斯)。——R.]

歌羅西書 3:3證明因為你們已經死了,即,對世界、對地上的事死了(歌羅西書 2:20:「脫離了世上的小學」)。不定過去式(ἀπεθάνετε)被用來表示一個已經發生的動作。你們不能再走回頭路,不能再以過去的方式生活,或繼續那樣生活:你們的生命現在是另一個生命。—並且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並且」在消極面(已經死了)之外,增加了積極面,即「你們的生命」,然而這生命是「藏起來的」。完成式(κέκρυπται)表示持續的關係,動詞本身標示了現存生命的一種狀態,即對世界、對人、甚至對他們自己而言,仍然是隱藏的(約翰一書 3:2:「還未顯明」):基督徒生命的連貫性由「與基督一同」來表示,內在性則由「在神裡面」來表示(邁耶)。參見彼得前書 3:4:「心裡隱藏的人」;使徒行傳 17:28:「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伊迪(Eadie)反對巴恩斯(Barnes)的觀點:「隱藏的概念,而非安全的概念,似乎主要包含在該動詞中,因為它與基督顯現時的公開顯露形成了對比。但這種隱藏並非反對現在與部分享受的論據」。——R.]—顯然,這應被理解為永生,它在重生之後已經被喚醒,並在現今得到推進。它保持隱藏,直到其完成,這完成將隨著其創始者與成終者基督的「降臨」(帖撒羅尼迦後書 2:8;提摩太前書 6:14;哥林多前書 1:7;帖撒羅尼迦後書 1:7)而進入(歌羅西書 3:4;羅馬書 8:19)。希臘教父、加爾文、格老秀斯(Grotius)、邁耶錯誤地將其視為來世的生命,[阿爾福德:復活的生命——R.],彷彿基督徒的生命在實質上(儘管是初步的)還不是將來要完成的生命。格老秀斯是不正確的,他以事物的名義稱呼對事物的權利(jus ad rem rei nomine appellat);海因里希(Heinrich):如同基督;羅森穆勒(Rosenmueller):在神的意念中。[阿爾福德:注意冠詞重複的莊嚴性;在這些經文中皆是如此。——R.]

歌羅西書 3:4崇高的前景當基督顯現的時候。—沒有使用「和」(καί)或「但」(δέ),這項提醒與前景被迅速地加上,以激發他們的熱心。「當……的時候」標示了時間,即:基督的顯現。—我們的生命—[英王欽定本插入了「who is」(他是),從而突出了經文的力量。——R.] 這與「基督」同位,正如「榮耀的盼望」(歌羅西書 1:27)。它構成了結論的基礎(「那時你們也要顯現」);因此加上這句話,不僅是為了表示基督是一個遙遠且分離的原因,更是為了表示生命本身的動力、能力、對象與實質(腓立比書 1:21;約翰福音 11:25)。本格爾:Ratio sub qua manifestabitur(他顯現時所依據的理據)。[伊迪在解釋上是不幸的:「將以我們生命的身分顯現」。基督本身就是我們的生命,是其本質與化身(埃利科特)。——R.]

那時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那時」指的是「當……的時候」(本格爾:prius non debemus postulare,我們不應過早要求);「你們也」指的是「基督」。[埃利科特:更符合字面的對立應該是「你們隱藏的生命」;但使徒可能是有意忽略了這一點,以防止「生命」(ζωή)像過去那樣僅僅被應用於復活的生命。——R.] 「與他一同」,若省略掉本來也可以,但這裡具有強調意義。「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等於「一同得榮耀」(羅馬書 8:17),那裡前面有「與他一同受苦」,正如這裡前面有「死了」(歌羅西書 3:3;歌羅西書 2:20:「與基督一同」)。參見哥林多前書 15:42–44;15:53。

教義與倫理

  1. 此處與來世並非分裂為兩個不協調的部分,正如一年有播種與收穫,人生有童年與成年,人有身體與靈魂,教會以隱形而可見的方式存在,並有其爭戰與凱旋的會眾。說這是不明確或膚淺的,甚至說這是反基督的錯誤,正如考弗(Kaüffer)在《關於永生的概念》(De ζωῆς αἰωνίον notione, p. 93)中所言:「保羅不可能說基督徒在地上所能且應當活出的虔誠與誠實的生活,現在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即在基督現在所在的天上),並將在耶穌從天而降的輝煌中顯現:這些只適用於屬天的生命。」這種斷言嚴重冒犯了主的話(約翰福音 5:24,「有永生」)與保羅的話(腓立比書 3:20:「我們的國民在天上」)。因此,「倫理的」與「物理的」是非常不同的概念,但並非不協調。倫理應成為物理,而後者應被賦予倫理。來世並非在地理上分離,不是一個有限的地方,而是一個屬靈的生命領域,其基礎與種子存在於狹窄的肉身生活中,如同一個同心的內圓。神的世界不能二元論地分裂為可見與不可見的世界;同樣,它也不能被理性主義或自然神論的橫切面分割為上界與下界。他創造了他的世界,即物質世界,使其能夠被榮耀,並具備接受永恆屬靈存在的容量,即「有限者能容納無限者」(finitum infiniti capax)。
  1. 基督徒觀點的倫理結果是:在地上生活中開始屬天的生活,在時間中尋求並發現永恆,在最小的、必朽壞的事上忠心,以獲得最大的、永恆的事物。《致丟格那妥書》(第 5 章第 6 節,見舒爾茨編《使徒教父》,p. 170)對基督徒的描述既貼切又優雅:他們居住在地上,但他們的公民身分在天上。參見里希特(Richter)優美的讚美詩:es glänzet der Christen inwendiges Leben(基督徒內在的生命閃耀著光芒)。
  1. 只有在基督裡並與基督同在,我們才能在此時確信並喜樂於永生;真正的生命是基督在我們裡面。
  1. 在這種生活中保持恆久與忠心的動機,是對未來榮耀的一瞥,不是對滅亡的奴隸式恐懼,而是對基業之榮耀與榮耀之基業的孩童般的信心與喜樂。

講道與實踐

不要漫無目的地尋求天上的事,而要思想這一點:基督在那裡,在榮耀中與父同在,安息在勝利的確據中,參與對世界的統治。正如那些在陽光下閃耀、在枝頭歡快地沙沙作響與舞動、為你提供蔭涼的葉子,只是誕生於春天,在前一個夏天就已孕育,在沉睡的芽中如同在搖籃裡一樣;同樣,在生命的熱度中,你那將要在上面顯現的生命正隱秘地被預備著:神藉著基督並在基督裡,在內心安靜的深處創造了你的生命。——如果你希望有一天在天上,那麼現在天國就必須在你裡面:首先是神的國在你裡面,然後你才在國度裡。

斯塔克(Starke):—我們暫且用心靈上升,以便將來在身體上也跟隨(奧古斯丁)。——不要以為,藉著對神國的熱切默想,所有家庭與職務的責任都必須擱置。即使身體在外忙碌,我們也能為此找到空間。事實上,透過對靈魂的屬靈關懷,外部事務能得到適當的調節、聖化與祝福。

格拉赫(Gerlach):—正如基督向肉眼隱藏了自己,現在過著更高、屬天、神聖的生活;與他透過信心聯合的基督徒也是如此。但基督的生命不會永遠這樣隱藏。

施萊爾馬赫(Schleiermacher):—舊人與新人:這是保羅整個福音宣講所圍繞的巨大對比。舊人既是罪人,也是律法之下的人;新人既是基督活在其中的新造的人,也是那服事藉著信心而來、在神面前有效的公義的人。——行事為人是顯明的,生命是隱藏的,我們只能從前者所顯現的來推斷後者。

帕薩萬特(Passavant):—世界不知道,也看不見,透過復活的基督,信徒心中產生了什麼樣的新生命。他感受到耶穌的生命在他心中。——最高尚的是那些先知、使徒、殉道者,他們「藉著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勝過了它,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示錄 12:11)。但其餘所有在忍耐、恆久忍耐與聖潔忠心中奮鬥至死,並被立為君王與祭司的人,都將被他們的元首稱為得勝者。

霍伊布納(Heubner):—基督徒更高、屬天的意識源於基督,那位復活者——這是它的起源,它的能力——它也奔向他屬天的榮耀作為目標。凡發現了更高者的人,就會忘記較低者。——帕爾默(Palmer):—在神裡面的生命:1)一種深沉隱藏的生命,卻終將顯明;2)一種在蒙福安息中的生命,卻伴隨著日常的不安與勞苦;3)一種在天上的生命,卻帶有對地上的適當祝福。

《律法與見證》(Gesetz und Zeugniss,一份德國神學期刊):—與基督一同活在神裡面!1)我們必須向自己釐清這條道路;2)熟悉這種生命的本質與品質;3)探究它所發展的終局。—屬靈復活的標誌:1)屬天的思想;2)神聖的生命;3)蒙福的盼望。—使徒的勸勉:尋求上面的事!1)使徒如何解釋它;2)他為此提出了什麼理由。—我們的過去、現在與未來(Unser Sonst und Jetzt und Einst):1)我們的過去;尋求並思念地上的事;沒有基督、沒有神的生活,顯露在罪與羞恥中。2)我們的現在;尋求並思念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的生命。3)我們的未來;擁有並享受我們在此憑信心所追求的一切;與神同在,並與基督一同顯現在榮耀裡的生命。

[安德魯斯(Andrewes):歌羅西書 3:1–2。基督復活了,若基督復活,我們也復活了。若我們如此,我們就「尋求」;除非我們「思念」,否則我們無法尋求。思念什麼?「上面的事」,不是地上的事,而是「基督所在」之處。為什麼在那裡?因為他在哪裡,我們所尋求的事物就在哪裡,而這裡卻找不到。他在那裡「坐著」,所以是在安息中。在「右邊」,所以是在榮耀中。「神的右邊」,所以是永遠的。這些就是我們所尋求的:在永恆榮耀中的安息。基督已經找到了這些,我們也將如此,如果我們開始「思念」並尋求它們。——路德:

第 2 節。我們不是活在肉體中,而是住在肉體中。丹尼爾·威爾遜主教(Bp. Dan. Wilson):—地上的事太自然地將我們拉下、吸引我們、固定我們。以掃的紅湯勝過了長子的名分。比喻中的客人轉向他們的土地、牛群或家庭。加大拉人的心願基督離開他們的境界。——R.]

[伊迪:—朝聖者不應輕視他在路上可能遇到的舒適,但他不應停留在其中,也不應帶著遺憾離開它們。——華茲華斯:—作好樹吧。現在,在世界的眼中,是你們的冬天;在人看來,你們就像乾枯的枝條。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隱藏。你們外表看來是死的,但並非實質上死了;就茂盛的葉子而言是死的,但在屬靈的根上並未死。你們的根是基督。他的降臨將是你們的夏天。那時你們將長出輝煌的枝葉。你們將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而這世界多葉的無花果樹將因他的降臨而枯萎。——R.]

[貝弗里奇(Beveridge):關於歌羅西書 3:2 的講道。1)為什麼「不要思念地上的事」?a)它們在你之下,無論作為人還是基督徒都不適合你;b)它們永遠無法滿足你的渴望;c)它們是麻煩且令人不安的;d)它們不重要且不必要(既不能使你幸福,也不能促進幸福);e)它們短暫且無常。2)為什麼「思念上面的事」?a)沒有什麼是被創造或設計來作為我們情感的適當對象,除了這些;b)我們在「上面」的關係;c)我們的產業。3)什麼樣的情感?a)我們的思想與默想;b)我們愛的感情;c)我們的渴望;d)我們的喜樂。這樣就變得聖潔與幸福。——R.]


歌羅西書 3:5–11

2. 一般勸勉

歌羅西書 3:5–17

a)勸勉脫去舊的屬肉體本性

(歌羅西書 3:5–11)

5 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是拜偶像)。 6 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 7 當你們在這些事中活著的時候,也曾這樣行過。 8 但現在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以及惱恨、忿怒、惡毒、毀謗,並口中污穢的言語。 9 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 10 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 11 在此並不分希臘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

釋經與評論

關於對地上的享樂與財產之關係的第一個勸勉。歌羅西書 3:5–7

歌羅西書 3:5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所以,要治死」連接到歌羅西書 3:1–4,包含了從「一同復活」(歌羅西書 3:1)與「死了」(歌羅西書 3:3)得出的推論。他們已經死了,其結果是獲得了新生命,在其中「治死」(νεκροῦν)成為可能且必要。該動詞(僅見於此處、羅馬書 4:19;希伯來書 11:12)意為 reddere νεκρόν,即 cadaver omnibus viribus privatum(使之成為失去一切力量的屍體,πτῶμα),比 θανατοῦν(羅馬書 8:13)更強烈。參見蒂特曼(Tittmann)《同義詞》第 1 卷,p. 168。[不定過去式表示一個確定的動作,埃利科特將其表達為:「立刻殺死」;阿爾福德:「治死」。——R.] 在基督徒死了(歌羅西書 3:3)之後,他作為被喚醒的人(歌羅西書 3:1),憑藉新獲得的生命力,必須治死「在地上的肢體」。這個表達與上下文相符,其意義指向「脫去肉體的身體」(歌羅西書 2:11)。在那裡,整個有機體被呈現出來,這裡則是個別的肢體;在那裡,「肉體的」描述了此處根據歌羅西書 3:3 所描述的「在地上的」(本格爾:那裡是這些肢體的滋養之處,而罪的身體正是由這些肢體集合而成)。因為它們是「屬肉體的」,所以有治死它們的動機。這必須在倫理意義上,而非物理意義上來理解(胡特、昂格爾等人),而不是指作為教會身體之生命活動的教會肢體(申克爾);因為基督徒不需要殘害自己的身體,肢體或「在地上的」肢體群體也不是教會及其活動的器官,因為教會是神的創造;這些話或許可以應用於屬世的基督徒,但對於這些人來說,νεκροῦν(治死)僅在狂熱者的觀點中才是一種義務。

[埃利科特如此貼切地意譯:「既然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真實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並將在榮耀中顯現,就當與此相稱地行事——讓任何與這種狀態敵對的事物都不得存活,立刻殺死屬世生活的器官與媒介。」治死你們身體中作為罪之工具的部分,就這些罪惡活動的領域(在地上的)以及下面指定的行為與慾望而言:這是一種與禁慾主義或服從「人的誡命」(歌羅西書 2:21–22)截然不同且更困難的義務。——R.]

隨後與「肢體」成同位關係的名詞,更具體地說明了其含義: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是拜偶像)。—本格爾:「這些(μέλη,肢體)被列舉出來。」這裡沒有借代(德韋特),這些也不是內在於肢體中的倫理成分(邁耶、維納語法 p. 494)。關於前兩個與最後一個名詞,參見以弗所書 5:3。「邪情」(πάθος)[不限於非自然的慾望,如羅馬書 1:26。——R.] 與「惡慾」(ἐπιθυμία κακή)根據上下文應指向性罪;前者更多地表示形式上的渴望,後者表示由對象決定的內在不配;前者總是後者,但反之則不然(帖撒羅尼迦前書 4:5:「在私慾的邪情中」)。[後者更為籠統。——R.] 由於「淫亂」的多樣性與頻繁表現(加拉太書 5:19),它所引入的類別被突出地詳細列出;非自然的污穢包含在最後兩個名詞中,但未特別描述(伊拉斯謨等人)。

在如此指定的「淫亂」旁邊,使徒列出了「貪婪」作為第二個類別,由冠詞標示。本格爾:「冠詞有助於加強語氣,並包含了與剛才列舉的種類不同的整個罪惡類別。」他藉由關係子句突出了這一點,該子句描述了它並提供了治死它的動機。「貪婪」(πλεονεξία)即「貪婪」(quippe quæ,「確實是」;維納語法 pp. 111, 157)。參見以弗所書 5:5。將其應用於貪得無厭的肉慾(埃斯蒂烏斯等人)或「從慾望中獲得的利益」(貝爾等人)是不正確的。[布勞恩在平行經文中將關係子句的應用擴展到所有前述的罪惡形式,這在語法上在此處是不可接受的,儘管在那裡是允許的。πλεονεξία,「貪婪」,由冠詞標示為臭名昭著的罪惡形式,而不僅僅是作為一個新類別引入;因為雖然它是另一種罪惡形式,但事實上存在著密切的聯繫,「貪婪的怪物同時也是淫亂的怪物」。貪婪的主要對象是財富,但正如特倫奇(Trench)所言,在此擴展其含義並無不妥。他暗示希臘教父使用這個詞來指代淫亂與貪婪的罪,「正如它們共同生長的根源;即受造物轉離神之後,為了用感官的低級對象來填滿自己,那種強烈且愈發強烈的渴望是同一個東西。」《新約同義詞》§ 24。這就是拜偶像。值得注意的是,偶像崇拜與淫亂在歷史上以及舊約中隨處可見,都是聯繫在一起的。——R.]

歌羅西書 3:6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因此他增加了一個勸勉「治死」的動機:你們必須治死罪,否則就會被罪治死。關係代詞指代上述提到的罪惡,[14] 因為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參見以弗所書 5:6。[也參見關於「那悖逆之子」的註釋,布勞恩在此處拒絕了該詞。——R.] 省略「那悖逆之子」表示指代神在世上的審判,聖徒也受其影響。這個表達與「忿怒的日子」(羅馬書 2:5)不同,且上下文與帖撒羅尼迦前書 1:10 的「將來的忿怒」不同,它並不指未來的審判(邁耶、布萊克等人)。[埃利科特跟隨提阿非羅,將其指向此處與來世的懲罰。布勞恩的觀點有一個強烈的反對意見,即新約並不以任何方式將神的忿怒描繪為臨到聖徒身上。如果採用較長的讀法,他的評論在語法上也是不正確的。無論對 ἐν οἷς(在其中)作何解釋,隨後的經文都將歌羅西教會的基督徒排除在所威脅的忿怒之外。——R.]

歌羅西書 3:7當你們在這些事中活著的時候,也曾這樣行過。—如果保留「那悖逆之子」,關係代詞必須連接到該先行詞;否則它像 δι’ ἄ(藉著這些)一樣指代列舉的罪惡。「曾這樣行過」表示他們在不同關係中的行為。參見以弗所書 2:2。—當你們在這些事中活著的時候。—[即,在這些罪惡中,作為生活的領域。如果採用後一句的個人指代,就不存在同義反覆。——R.] 動詞處於強調位置,標示了在不受干擾的滿足中進行的內在生活,而「行」則表示其在思想、言語與行為中的表現;未完成式(「活著」)指持續的狀態,不定過去式(「行過」)指個別的行為,從而與動詞的含義相對應。他們罪惡的行徑是由他們的罪性所決定的,而不僅僅是由習慣與環境所決定。本格爾:Vivebatis tanquam in vestro principio, origine, elemento(你們活著,彷彿在你們的原則、起源、元素中,加拉太書 5:25)。因此 ἐν τούτοις(在這些事中)與 ἐν οἷς(在其中)指代同一個先行詞。這不是同義反覆(邁耶),而是強調:前者不僅僅是在異教中行走,後者也不僅僅是邪惡的生活(申克爾);前者更像是罪的「行為」,後者則是罪的「能力」(加爾文),或者一個是「能量」(ἐνεργεία),另一個是「本性的習慣」(埃斯蒂烏斯)。——[顯然,透過保留「那悖逆之子」,對這節經文的釋經獲得了多少益處。它隨後的意思是:「你們也曾在這些悖逆之子中行過,當你們活在這些罪惡中時。」當然,憑藉壓倒性的安色爾抄本權威,這種釋經優勢應該決定保留它,而不是用來支持將其作為「較難讀法」(lectio difficilior)而刪除。——R.]

關於他們彼此社會關係的第二個勸勉。歌羅西書 3:8–11

歌羅西書 3:8但現在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但現在」(νυνὶ δέ),與「曾」(ποτέ, ὄτε)形成對比,是從悔改開始的基督徒現狀。因此「棄絕」與「治死」(歌羅西書 3:5)或「從你們中間除掉」(以弗所書 4:31)相對應,而「你們也」將此處的讀者與其他基督徒並列,正如在歌羅西書 3:7 中與其他異教徒並列一樣。「這一切的事」(τὰ πάντα)指代隨後的事物(維納語法 p. 102);而不是指所有那些(歌羅西書 3:5)以及隨後這些(邁耶、申克爾)。[埃利科特、阿爾福德跟隨邁耶,但布勞恩的觀點在語法上更嚴格。伊迪不幸地將動詞變為直陳語氣而非祈使語氣。——R.]—惱恨、忿怒、惡毒、毀謗,並口中污穢的言語。—參見以弗所書 4:31。最後一個名詞在那裡缺失,但對應於 αίσχρότης καὶ μωρολογία(以弗所書 5:4)。它描述了總體上的羞恥言語,根據上下文,這會傷害聽到它或被談論的鄰舍,正如「毀謗」(βλασφημία)。它不應(至少不完全)應用於淫穢的言語(胡特等人),儘管它可能包含在內。前三個名詞形成了一個漸進,描述了內在狀態,從可察覺的興奮到作為其基礎的激情,再到根深蒂固的惡毒本性;後兩個指言語,因此對兩者都顯著地加上了:「口中」。它可以與「棄絕」連接,但與前三個名詞無關,因為在基督徒中間這些從未以言語表達出來是不夠的(申克爾);它們根本就不應該存在。

歌羅西書 3:9不要彼此說謊。—參見以弗所書 4:25。Εἰς(向)表示方向:不要彼此欺騙。[這種行為因此被標記為一種社會錯誤(埃利科特)。米迦勒(Michaelis)觀察到,只有在這封書信與以弗所書中,使徒才警告讀者不要說謊(巴恩斯)。——R.] 隨後的不定過去式分詞(歌羅西書 3:9b–11)為歌羅西書 3:8–9a 中的勸勉提供了動機。—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英王欽定本如此出色地表達了不定過去式分詞 ἀπεκδυσάμενοι 的力量。——R.] 不定過去式要求將此視為使徒的觀點:首先是經歷了死與復活,然後是肢體的積極治死,首先是經歷了脫去舊人與穿上新人,然後是積極移除與之相反的事物,這裡從前文引出的動機是被預設的。因此武加大譯本:exspoliantes(脫去),以及本格爾:「脫去」,彷彿它是同時發生的,都是不正確的;路德也是如此:脫去,彷彿它是一個勸勉。該動詞應根據平行表達(以弗所書 4:22:ἀπόθεσθε,脫去)像名詞歌羅西書 2:11 那樣理解,其賓語如以弗所書 4:22 那樣。舊人,即悔改與重生之前的罪性,應像一件變得無用的衣服一樣被脫去,連同其所有特性,因此:連同他的行為。—這裡得出了嚴格的結論,即上述詳細列出的內容當然必須被除掉。

新人的狀況及其當前的任務得到了更精確的定義:「那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現在分詞(ἀνακαινούμενονanakainoumenon)表示一種在現在持續進行的狀態。上下文要求將其理解為中間語態,以表示自我的努力與積極的生命。新人並非一蹴而就的完成品,而是一種處於生命成長、進一步發展的狀態,且這是藉由聖靈(多 3:5)完成的。[這似乎與前述認為該分詞為中間語態的觀點相矛盾。阿爾福德(Alford)、埃利科特(Ellicott)、華茲華斯(Wordsworth)都將其視為被動語態。後者自然地暗示:「新人是在你受洗重生時生出的,但需要聖靈每日的更新。」若刪去「在受洗中」這一句,該解釋通常會被視為正確。被動或中間語態的解釋,取決於我們將重點放在成聖這一漸進工作的神聖一面還是人的一面;然而,由於使徒是在談論新人,談論我們成為聖潔——這位於積極聖潔的背後——因此應優先選擇被動語態。新人是「正在被更新」,而非「正在更新他自己」。——R.] 參閱林後 4:16。介詞 ἀνάana)標誌著進一步、向上、向前的努力,隨後被更精確地定義:

「在知識上,正如造他主的形像。」——「在知識上」表示目的,「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表示規範。根據西 2:2;西 1:9,「知識」並未被進一步描述為一種與創造者形像相符的知識,因為若將這兩個子句視為一體(霍夫曼 Hoffmann、邁耶 Meyer),則無法得出自然的意義。在這種世俗智慧無法提供的知識中,新人必須按照其創造者——上帝——的形像成長;這形像就是基督,因為基督徒是「新造的人」(林後 5:17)。這裡無疑暗指並參考了「第一次創造」(創 1:26-27)。第二次新造不應與第一次分離,基督徒是真正的人,基督教是真實的、合乎上帝旨意的人性。[後一個子句應與「正在更新」相連(阿爾福德、埃利科特)。最後的詞「他」指的是「新人」。這段經文的意義不僅僅是恢復亞當所失去的上帝形像。「可以肯定的是,基督的靈在我們裡面所重造的上帝形像,將比那原初的形像更為榮耀,正如第二個人比第一個人更為榮耀一樣」(阿爾福德)。伊迪(Eadie)在該處注釋中亦持此觀點。參閱弗 4:24。——R.]

西 3:11。「在此並不分希臘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在此」指的是在基督裡新造的領域,與沒有基督的創造領域形成對比;在後者中存在分裂、對立與不和;在前者中則有聯合與手足情誼。正如在平行經文(弗 4:25:「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中一樣,這種重生者、歸信者的團契,要求彼此之間有真誠與友誼。將「在此」(ὅπουhopou)視為 qua in se(就其自身而言),僅僅與遙遠的「知識」相連,並在此處找到其對象,是不正確的(申克爾 Schenkel)。ἔνιeni)的意思正如荷馬史詩中所用:那裡有,在其中;οὐκ ἔνιouk eni)否認了在國籍(「希臘人和猶太人」)、宗教(「受割禮的和未受割禮的」)、文化(「化外人、西古提人」)、社會地位(「為奴的、自主的」)方面的分裂。值得注意的是,在國籍上,語言上的統治者希臘人被置於帝國的統治者羅馬人之前;在宗教上,蒙受啟示的以色列人享有優先權;在文化上,從未開化者進階到極端的野蠻人(本格爾 Bengel:「西古提人,比化外人更野蠻」;βαρβαρώτατοιbarbarōtatoi),正如羅 1:14 中,未再提及文雅的希臘人,而省略連詞則暗示了總結;在社會類別中,奴隸站在自由人之前,以標示卑微者的可接納性以及福音的提升力量。參閱加 3:28。[蘭格注釋,第 88, 91 頁。——R.]

「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惟有」提出了與自然生命領域狀況的對比;因此在教會內部沒有差異、沒有分裂;儘管存在區別,那裡卻沒有宗派,只有聯合,建立在合一基礎上的和諧;在所有這四個方向(τὰ πάνταta panta)以及所有個人(「在各人之內」,καὶ ἐν πᾶσιkai en pasi)中,都是同一位(基督),「正如俗話所說,他獨自佔據了從船首到船尾的全部,既是開始也是終結」(加爾文)。參閱林前 15:28;加 6:15。本格爾:「西古提人不再是西古提人,而是基督的人;化外人不再是化外人,而是基督的人。基督是一切,並且在所有信徒裡面。在基督裡就是新造的人。」[邁耶:「主語被放在最後,以達到最強的強調,他,新生命與活動的決定性原則(τὰ πάντα),在他所有的信徒裡面(ἐν πᾶσι),形成了更高的合一,在其中所有那些舊有的分裂與對立都變得毫無意義,彷彿不再存在。」埃利科特:「基督是萬物的總和、區別、特權、福分,此外他還住在各人裡面,住在所有人裡面,從而將所有人聯合在他自己這個共同的元素中。」——R.]

教義與倫理

  1. 基督徒的勸勉。所有真正基督徒對道德生活的勸勉,無論是內在還是外在,主要都指向正確使用已擁有的救恩,指向在特定環境下對救恩的持守,以及維持符合基督徒正確調整關係條件的行為。凡藉著對基督裡上帝憐憫的信心而作為種子被接受和領受的,都必須持守,並在各個方向上更生動地實踐、滋養和發展。重生的信徒,憑藉上帝所賜予的能力,現在必須如此行事,以至於他的行動和行為既是他自己的同意,也是上帝持續的作為。基督為我們成為基督在我們裡面,基督在我們面前成為基督藉著我們。
  1. 基督徒在世界中與世界周圍。關於享樂,感官的,特別是性方面的享樂,他必須追求純潔;關於財產,他必須追求知足,以免偏離上帝並落入祂的憤怒之中。[因為淫亂的罪不僅與貪婪的罪密切相關,而且兩者本質上都是偶像崇拜。那些「沒有上帝」(弗 2:12)的人是「在世界中」,而世界的享樂和財產被他們置於上帝的位置。——R.]
  1. 對待鄰舍,特別是弟兄,在性情、言語和真理上必須友善。
  1. 必須抵擋一切罪惡。所有與所要求相違背的事物,無論是從粗俗到細微,還是從行為、言語、思想、感知上的不同表現,從外在到內在及最深處,都必須加以對抗和抵擋。只有罪惡的事物,但卻是所有罪惡的事物,才與基督教和基督徒的品格相違背。
  1. 基督是合一的焦點。基於基督的絕對尊嚴以及祂對世界的中心地位(西 1:17:「萬物靠他而立」),這指向祂的神聖豐盛(西 1:19;西 2:9),指向祂作為創造者的形像,事實上祂是絕對的合一焦點,是人類的中心點和終點。祂對宏觀世界是什麼,對微觀世界也是什麼;祂是第二個亞當,「賜生命的靈」(林前 15:45)。因此,成為基督徒和作基督徒的要求,對每個人來說都必須被視為絕對的。與基督的聯合是絕對正確的,但唯有這聯合是正確的;與之相比,在國籍、宗派、文化和地位上的所有差異(西 3:11)都只是相對正確的;只要那絕對的正確性保持不變,它們就是正確的。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世界主義,以及宗派生活中的聯合,若不承認並維持與基督的聯合——這聯合建立在所有聯合之上——那麼它們就是自然人在教會內運作的無果或發育不良的產物。因此規則是:與基督合一,彼此聯合。每一位基督徒,即每一位福音派基督徒,以及每一個時代,如宗教改革時代,都必須以此來檢驗。[許多旨在聯合自私的人以促進共同利益的人類組織,也必須以此來檢驗。許多社會和政治問題仍待解決,但社會科學並不總是記得,「穿上新人」才能使人達到「那裡並不分希臘人、猶太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R.] 參閱弗 4:22 及後續;弗 5:25;弗 5:5-6 的注釋。

講道與實踐

面對每一種罪,都要審視其隱藏在心中的開端,以及其在上帝審判中的公開結局,上帝是鑒察人心的。——不要滿足於僅僅有足夠的力量防止心中的罪爆發為言語和行為。要為過去感到羞恥,以至於現在不再像過去那樣,而未來也不會變得更糟。——通常,對他人撒謊與關於他人的謊言是密切相關的。

斯塔克(Starke):——改善罪惡的生活對肉體來說是困難的,彷彿人要走向死亡;因為他對肉體的私慾如此迷戀,彷彿這就是他的生命。舊人最主要的肢體之一是「肉體的私慾」;這種隱秘的毒素隱藏在所有人心中。雖然這火在信徒心中被暫時熄滅,但如果他們不小心,那始終燃燒的餘燼很容易且迅速地再次爆發成火焰。撒下 11:2 及後續。——貪婪不僅破壞了第二法版中的第八和第十誡,也破壞了另一法版中的第一和第二誡;因此貪婪的人也是偶像崇拜者。——舊衣服我們扔掉;使我們在上帝面前變得如此蒼老、畸形和醜陋的罪,基督徒必須將其脫去,不僅要抑制其爆發,還要耗盡其源頭,一點一點地排乾,即使不能完全使其乾涸。[舌頭本應是造福鄰舍的工具,卻如此頻繁地成為傷害鄰舍的工具,這是我們巨大墮落的標誌。——R.]——重生者的狀態是脫去舊人和穿上新人。因此在信徒裡面,彷彿有兩個人或雙重本性。靈與肉體,彼此爭戰。加 5:17。一個因其腐敗的傾向而想要邪惡,另一個因神聖的運作而想要良善。

里格(Rieger):——對於屬於舊本性的一切,我們永遠無法完全解決;但我們不應因此感到憂傷:最平靜的計劃是以孩童般的心去學習,並將這件事視為不斷進步的過程。——格拉赫(Gerlach):——認識和愛上帝的能力是人超越其餘受造物、並藉此統治它們的唯一能力。如果他是至高者的鏡子,那麼他裡面就有上帝的形像,罪惡並沒有抹去它,而是污染並損壞了它,以至於他自己的力量永遠無法恢復它。——當上帝的形像在靈魂中恢復時,人與人之間的隔斷牆就會倒塌。

施萊爾馬赫(Schleiermacher):——當基督徒在我們看來似乎還沒有完全被基督裡的新生命所滲透時,我們不能因此推斷他們完全缺乏聖靈。——保羅勸勉他們脫去舊肢體,不是憑藉舊人本身,而是憑藉新人,並且因為新人中那至關重要的力量在他們裡面已被預設。——這脫去舊人並穿上新人的工作是一項共同的工作,我們不應相信某處完全缺乏這種工作的幻想。

帕薩萬特(Passavant):——[西 3:15。貪婪即偶像崇拜,可以在基督徒中找到,在那些以基督徒教育為樂,並在基督十字架這生命樹前屈膝的人中。貪婪者的生命與他的積蓄一起隱藏在鐵箱中;基督徒的生命是「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裡面」。

西 3:7。如果一個人從未行在這些事中,如果它們從未成為我們生命的元素,那是更好的,因為那樣我們的成聖就更容易。因此,我們應該從小學習敬畏上帝。]

西 3:8。從基督徒口中溜出的一句話,就能污染整個被上帝聖化的新人。——[西 3:9。一個以前不習慣撒謊的舌頭,需要很長時間才能習慣真理;這是上帝聖靈的工作,祂是真理的靈。

西 3:11。上帝在我們裡面只看見祂的兒子和祂的形像,正如祂只恨惡舊人和他的腐敗。——R.]

[伯基特(Burkitt):

西 3:7。沒有什麼論點比回憶過去長期沉溺於罪中,更能促使基督徒在未來緊緊跟隨治死罪惡的工作。

西 3:9。撒謊使人像魔鬼,魔鬼從起初就是說謊的,也是殺人的。

西 3:11。哦,蒙福的耶穌!你對我而言竟是如此的一切嗎?我將努力對你而言也是一切;將我所有的一切都給你。——R.]

[亨利(Henry):

西 3:5。非常值得注意的是,在聖經中記載的好人所犯的所有罪行中(幾乎沒有人一生中沒有犯過某種罪);聖經中沒有任何關於好人被指控貪婪的例子。

西 3:9。撒謊使我們像魔鬼(他是謊言之父),這是魔鬼在我們靈魂上印記的主要部分。

西 3:10。新人被說成是在知識上更新;因為無知的靈魂不可能是良善的靈魂。正如在第一次創造中一樣,光是新造中的第一件事。——R.]

[伊迪(Eadie):

西 3:5。如果心已經死了,那麼它曾經賦予生命和推動的所有器官也必須死——不,要治死它們。讓它們因缺乏營養和鍛鍊而死亡。——這種想要更多、還要更多的慾望就是偶像崇拜。它所渴望的,它就敬拜;它所敬拜的,它就視為自己的份。

西 3:11。1. 這種區別並不妨礙新人的穿上。2. 在教會中,先前的和外在的區別並不改變屬靈特權和福分的擁有。——華茲華斯(Wordsworth):

西 3:5。你必須對地死,才能在天活。當我們治死在地上的肢體時,我們就活化了在天上的肢體。——R.]

腳註

[4] 西 3:5。——ὑμῶν(你們的)在 אAB 等抄本中缺失。[被蒂申多夫(第 2 版,非第 7 版)、阿爾福德和布勞恩(Braune)刪除;但被公認經文(Rec.)、拉赫曼(Lachmann)、邁耶、德韋特(De Wette)、華茲華斯、埃利科特保留;後者評論道:「絕大多數抄本和如此多譯本的一致見證,似乎使這種本來不太可能的省略在這裡變得非常可疑。」——R.]

[5] 西 3:5。——[阿爾福德和埃利科特如此翻譯 πάθος(私慾);不僅僅是「慾望」,而是對其的傾向。——R.]

[6] 西 3:5。——[「邪惡的私慾」是正確的,但「羞恥的慾望」會更普遍地被理解。——R.]

[7] 西 3:6。——根據 אBC 等抄本的權威,διʼ ἅ(因這些事)比 διʼ ὅ(因這事)有更好的支持。[前者被拉赫曼、蒂申多夫、埃利科特採用;後者被邁耶和阿爾福德採用。——R.]

[8] 西 3:6。——子句 ἐπὶ τοὺς υἱοὺς τῆς ἀπειθείας(臨到悖逆之子)在 B 抄本中缺失;顯然是取自弗 5:6,在那裡它得到所有抄本的支持。[被蒂申多夫和阿爾福德拒絕。אACDEKL 等安色爾字體抄本對它的支持如此之大,以至於不能安全地省略。兩封書信完全可以包含完全相同的表達。邁耶保留了它。——R.]

[9] 西 3:7。——[ἐν οἷς(在其中)指的是「悖逆之子」,如果保留該子句的話。如果被拒絕,英王欽定本(E. V.)是正確的,但就其目前的形式而言是不正確的。(布勞恩、埃利科特。)——R.]

[10] 西 3:8。——[「惡言」或「誹謗」顯然是 βλασφημίαν 在此處的意思,正如在弗 4:31 中,英王欽定本譯為:「惡言」。——R.]

[11] 西 3:8。——[「辱罵」,也許「污穢的言語」比「污穢」更好;淫穢的概念並不一定包含在 αἰσχρολογίαν 中。——R.]

[12] 西 3:10。——[此處的現在分詞表示一個正在進行的過程。參閱釋經注釋。——R.]

[13] 西 3:11。——在 ἐλεύθερος(自主的)之前,A 等抄本讀作 καί(和),在 Σκύθης(西古提人)之前也有少數抄本這樣讀,但兩者支持都很弱。[「也不」在英王欽定本中是不必要地添加的。——R.]

[14] [阿爾福德讀作 διʼ ὅ,將其僅指代「偶像崇拜」,因此在他的釋經中,將其視為「包羅萬象且登峰造極的罪」。邁耶採用相同的讀法,將其指代剛才提到的整個不道德的品格。——R.]

[15] [英王欽定本將否定詞放在連詞中。更字面的翻譯應該是:「沒有希臘人和猶太人,受割禮的和未受割禮的」等。——R.]

歌羅西書 3:12-17

b) 勸勉基督徒彼此相愛,並在言語和行為上榮耀基督的名

西 3:12-17

12所以,你們既是上帝的選民,聖潔[或聖徒] 16 和蒙愛的人,就要穿上憐憫[憐恤]的心腸、恩慈、謙虛、溫柔、恆忍:13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或抱怨,μομφήν],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各人];17 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你們自己做]。19 在這一切之外[但要在這一切之上],20 要穿上愛心[愛],21 這愛就是聯絡全德的。15又要叫基督的平安[上帝的平安] 22 在你們心裡作主,你們也為此蒙召,歸為一體;且要存感謝的心。16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裡[;] [刪去分號] 教導並勸戒彼此,用詩篇、[刪去和] 23 頌詞、[和] 靈歌,在心裡藉著恩典[在恩典中歌唱] 24 向主[上帝] 25 歌唱。17無論做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上帝[上帝父]。27

釋經與評論

新人與弟兄交往中的美德(西 3:12-14)。

西 3:12。「所以,你們既是……就要穿上。」——與「已經穿上了新人」(西 3:10)相連的,作為一個結果(「所以」),是積極的誡命,它作為一項持續且有效的要求,在「正在更新」中找到了動機;儘管他們已經穿上了新人,但他們仍需重新拾起各個部分。[埃利科特追隨霍夫曼,認為 οὖν(所以)在此處更多地具有反身力量,承接了前面所說的並繼續下去:「正如你們已經穿上了新人,就要穿上它所有特有的品質。」但即使是這種意譯也暗示了一種「道德結果」。「因為雖然穿上新人作為一個事實,已經在歸向基督時歷史性地發生了,但根據新人的本性,它有其持續的行為,這些行為應該發生,即藉著獲取新人作為新人所必須擁有的那些美德」(邁耶)。——R.]

「作為上帝的選民,聖潔[或聖徒]和蒙愛的人」,規定了誡命的正當性和遵守它的不可或缺性。「作為」突出了他們所處的實際狀況和關係。——「上帝的選民」被用作名詞,如太 24:31;可 13:27;路 18:7;羅 8:33;多 1:1:「聖徒」(ἄγιοιhagioi)如羅 1:7;羅 15:25-26;羅 15:31;羅 16:2;羅 16:15;林前 1:2 等。ἅγιος τοῦ θεοῦ(可 1:24;路 4:34;約 6:69)是對基督徒的描述;ἅγιοι αὐτοῦ(「祂的聖徒」)也出現過(帖後 1:10)。然而,屬格(τοῦ θεοῦ)的位置要求它與第一個詞(「選民」)相連。「蒙愛的人」也用作名詞,如弗 1:6。這裡的層次是明確的:就基礎而言,他們是無功受祿的「上帝的選民」;就狀況而言,他們是「聖徒」;就與上帝的關係而言,正如完成時態所表示的,他們是祂愛的持續對象(帖前 1:4;帖後 2:13)。本格爾:「詞序與事物的順序精妙對應:永恆的揀選在時間上先於成聖,成聖者感受到愛,然後模仿它。」最後一點,堅實地建立在前面幾點之上,重點在於此。這三者都是「穿上新人」的相關詞,而「穿上新人」預設了「上帝的揀選」(西 3:10-11)。因此,後兩個詞不是名詞,第一個詞也不是形容詞(布萊克 Bleek),也不是第一個詞為主語,後兩個為謂語(邁耶、本格爾)。[伊迪、阿爾福德和埃利科特也是如此。從語法角度看,這兩種觀點都是可以接受的。埃利科特強調,勸勉的力量在於他們作為「選民」的品格,而阿爾福德則堅持認為,由於 ἐκλεκτοί(選民)是一個必須在我們之外、在上帝絕對旨意中找到基礎的詞,它不能是後兩者的附加屬性。總體而言,邁耶的觀點,隨後被上述注釋家所遵循,並在英王欽定本中有所暗示,是更可取的。因為這似乎更符合保羅陳述上帝恩典真理的方法,也符合詞語的位置,即將重點放在「上帝的選民」這一短語上,而不是將這三個短語視為並列的。「意識到這種非凡的特權,即作為上帝的選民,作為這樣的人是聖潔的,並蒙上帝所愛——這一定會影響讀者的良心,並激勵他們去實踐保羅在此所勸勉的、與如此崇高地位相稱的美德!」邁耶。——R.]

「憐憫的心腸、恩慈、謙虛、溫柔、恆忍。」——「憐憫的心腸」排在最前面;內臟(viscera)具有憐憫的品質,而憐憫正是以內臟為座位的。腓 2:1,我們發現「心腸與憐憫」。第一個詞表示最內在、最個人的事物(腓 1:8;門 1:12;林後 6:12;約壹 3:17)。路 1:78,「上帝憐憫的心腸」(直譯為「上帝憐憫的內臟」)是相似的。弗 4:32,「恩慈相待」(εὔσπλαγχνοιeusplanchnoi,直譯為「心腸柔軟」)。隨後是憐憫的表現,形成了一個層次;「恩慈」作為「嚴厲」(羅 11:22)的對立面,幫助外在的需要;「謙虛」(ταπεινοφροσύνηνtapeinophrosunēn),承認我們自己的不配以及弟兄的優越或才華;「溫柔」,作為「兇猛」(ἀγριότηςagriotēs)的對立面,對應受責備的過錯表現出溫和;以及「恆忍」,克制自己,以便安靜地忍受應受責備的傷害,並希望冒犯者能有更好的心態和隨之而來的改進。參閱弗 4:2;弗 4:32,蒂特曼(Tittmann),《同義詞》I. 140–142。[參閱特倫奇(Trench),《新約同義詞》,相關詞條。他認為「溫柔」最初是對上帝而言,然後作為其結果而對人而言。但在這種情況下,它主要是對人而言,儘管暗示了前者作為其基礎(阿爾福德、埃利科特,而伊迪排除了對上帝的參考)。——R.]

西 3:13。「彼此包容,彼此饒恕。」——這些分詞定義了剛才提到的美德展現的方式;它們必須通過實踐來獲取,實踐造就大師。現在時態表示持久性。關於「包容」,參閱弗 4:2;關於「饒恕」,參閱弗 4:32。「彼此」(ἀλλήλωνallēlōn)標誌著純粹的相互忍受、包容;「各人」(ἐαυτοῖςheautois)同時也指出,他們已經從外面,從那位作為他們榜樣的祂那裡經歷了這種饒恕。在他人身上難以忍受和饒恕的,不僅僅是別人對我們所做的事,還包括他總體上所做的事,他舉止中令人不快、不悅或冒犯的事,他在與我們關係中任何可能引起責備(μομφήνmomphēn)的事,因此這些分詞指的是之前所有的美德,而不僅僅是最後一個。本格爾武斷地區分:包容當前的冒犯,饒恕過去的冒犯。

「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μομφή,在新約中僅此處出現,但在古典希臘語中意為:「責備的理由」、「正當的抱怨理由」。——R.] 蒂特曼,《同義詞》I. 29,區分了 ἄμεμπτος(無可指責的)和 ἄμωμος(無瑕疵的)——兩者都沒有過錯,前者是因為其肢體完美且絕對,後者是因為它沒有惡習;在前者中沒有什麼可以再要求的,在後者中沒有什麼可以被責備的。由於這個原因,以及這裡使用的是 πρός(對)而不是 κατά(反對),這裡指出的關係比敵對關係更為普遍;這必須被視為指一般發生在各處的經歷,但以假設的方式溫和地描述,即一個人很容易在另一個人身上找到可以責備的地方,正如上面所指出的。[這裡使用的希臘語條件句總是暗示該假設是正確的。——R.]

「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思想上應補充 χαριζόμενοι(饒恕)。因此這裡沒有括號,也不是一個斷裂的句子,彷彿需要補充一個祈使語氣。[英王欽定本給出了祈使語氣,這是令人反感的;埃利科特通過如上翻譯保留了結構。——R.] 這個表達在西 2:13;弗 4:32 中得到了解釋。這裡我們有「基督」,在弗 1:1 中是:「上帝在基督裡」;這種變化將解釋西 2:13。本格爾的解釋極好:基督,他與我們之間有最大的抱怨理由。因此,經常提到「主耶穌基督的恩典(χάρις)」。 「怎樣」表示饒恕的方式,如路 7:37-47;路 23:34,而不是指祂藉著死完成與上帝的和好。

西 3:14。「在這一切之上,要穿上愛心。」——「愛」,如西 1:4;西 1:8;弗 4:2,應被視為「弟兄之愛」,它必須穿在所有那些美德之上(ἐνδύσασθεendysasthe,西 3:12)。[因此英王欽定本補充了「穿上」,儘管「之上」可能或可能不具有 ἐπί(在……之上)在此處傳達的局部或半局部(埃利科特)力量。伊迪將其譯為「除了……之外」,削弱了經文的力量。華茲華斯引用了克萊門特的話,他顯然將「愛」指為「對上帝的愛」。——R.] 關於這種「愛」,使徒補充說:這愛就是聯絡全德的。——藉著中性詞 [,而不是 ἤτις——R.],表示穿上愛作為一種行為。[冠詞缺失——因此布勞恩譯為「一個聯絡」。埃利科特說省略可能是由於動詞謂語的原因。——R.] σύνδεσμος(聯絡),環繞的帶子,使我們想起腰帶,穿在衣服外面以將它們固定在一起。因此,屬格增加了那些包含在「全德」類別下的美德,如徒 8:23:「苦膽與不義的聯絡」;弗 4:3:「和平的聯絡」。它與「在愛中」(弗 4:2)平行。參閱羅 13:10:「愛就完全了律法」。畢達哥拉斯學派稱友誼為「所有美德的聯絡」。因此 不應被拒絕並替換為 ἤτις(布萊克),也不應將 ἀγάπη(愛)視為中性(邁耶);西 2:19 不是一個平行案例,因為在那裡使用的是陽性,且結構是根據意義的,因為基督被視為頭(κεφαλή)。愛也不應被視為外衣(邁耶),「聯絡」也不應被視為「總和」(奧爾肖森 Olshausen),也不應被視為「全德」的有效原因(申克爾);屬格也不應被視為品質的屬格(格勞秀斯 Grotius)。[將「這」指代為穿上愛的行為是一種可疑的解釋。它與使徒的比喻性表達不太吻合,使徒已經(西 3:12)談到了他們要穿上什麼,並且似乎在這裡提到了完成裝束所需的最後一件衣服。將穿上「全德的聯絡」作為行為,將是不必要地模糊了比喻;特別是我們可以輕易地將 ἀγάπη 視為絕對的。也許對邁耶的觀點也有同樣的異議,即愛在這裡被表現為外衣,但一件緊身的外衣可能同時也是包圍並固定所有其他美德的聯絡。採用這種觀點,我們不僅可以說,愛本身就是「將所有恩典聯合為完整和對稱的聯絡」(伊迪),而且「沒有愛就沒有全德;這以將其所有其他部分包含在愛中為其必要條件」(邁耶)。愛是所有其他美德的原則,但在此被最後提及,彷彿是補充性的,因為比喻的緣故。布勞恩對屬格的觀點,即邁耶的觀點,比埃利科特的觀點更可取,後者將其視為主體的屬格:「愛是屬於全德的、是全德顯著特徵的聯絡」。阿爾福德很好地評論道:「那些在這裡發現因行為稱義的人,一定很難找到支持該教義的證據。」——R.]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裡面是合宜的。」——[「這在主裡面」,幾乎等於「為了進入其中」(Ellicott)。——R.] 這和平是呼召的直接目的;這呼召以「也」(καί)字標記,將其與「管治」連結起來,正如和平的管治必須與之相應。神對呼召的成全,以及人對呼召的接受,其結果由「在一個身體裡」來描述。這指的是作為基督身體的教會(弗 4:4;2:16);這是這呼召得以成全、蒙召者應當在其中運行的領域與場所。因此,這不等於 εἰς ἓν σῶμα(eis hen sōma,歸入一個身體,Grotius),教會作為一個有機體也不是神聖呼召的對象(Schenkel),因為呼召是針對個人的。呼召本身以及在教會中的植入構成了一種恩惠,由於與之相連的和平,這恩惠顯得極為重要,並使人有義務對已成為同伴的弟兄表現出友善;因此保羅補充道:且要存感謝的心 [即:對神。——R.] ——參閱西 2:7;4:2;弗 5:4。對呼召與和平之恩惠的認識,連同對此的感恩,必須不斷增長。形容詞(εὐχάριστοι,eucharistoi,感恩的)在《新約》中未見於他處。耶柔米、伊拉斯謨、貝爾 [加爾文] 將其誤譯為「可愛的」、「友善的」。

基督徒愛心操練的幫助。西 3:16–17。

西 3:16。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裡。——「基督的道理」是指祂所說並吩咐宣揚的道(帖前 1:8;4:15;帖後 3:1),它傳遞內在的和平,引導並帶領人對弟兄行出正確的行為:「你們蒙召所藉以的道」(Bengel);從其最高源頭而言,他處稱為「神的道」(西 1:25;林前 14:36;林後 2:17;4:2);從其旨意而言,稱為「真理的道」(弗 1:5, 13);從其果效而言,稱為「生命的道」(腓 2:16)。但它必須有一個永久的居所,「如同在聖殿中」(Bengel):讓它「在你們中間」居住,正如上下文所要求的。這不等於「在你們心裡」(西 3:15)。「在你們裡面」(提奧多勒、貝扎及其他人)。[Eadie:「在你們之內」;邁耶、阿爾福德:在你們作為教會的群體中,這似乎是布勞恩(Braune)的觀點。總體而言,這觀點更為可取,並暗示了一個真理:基督的道理若未能在眾人中間「豐豐富富」地普及,將極大地阻礙他們順從隨後的教導。——R.] 「豐豐富富」與實質有關,因此,不是以一種發育不良、刪減、折衷的方式使用。[「不是以微薄的立足點,而是以廣闊且慷慨的佔有」(Eadie)。——R.] 它不指使用的頻率,也不指教會的成員=在許多人中間(Schenkel)。

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用各樣的智慧」與隨後的內容相連。這種結構使語氣更為和諧;前一句的強調副詞置於末尾,而兩個修飾性的分詞從句各以方式副詞短語開頭。Eadie 遵循蒂申多夫的標點,將「詩章」等與第二個從句相連,但這破壞了對應關係,且他所提出的關於詩章與頌詞作為教導材料的異議,與他自己引用巴西爾對《詩篇》的讚美並不一致。——R.] 分詞(應與「你們」在主格上連結,正如弗 4:1–3,Winer’s Gram. p. 532)指的是對在他們中間之道的應用與使用,描述了道在他們中間居住的方式。這解釋了「當用詩章……彼此對說」(弗 5:19)。第一個動詞表示理智上的,另一個表示道德上的參照。兩者都屬於「用各樣的智慧」(參西 1:28)這一方式的定義,該定義被強調地置於首位,以及定義所用工具的無連接詞與格 [或「傳遞教導與勸戒的載體」(邁耶)。——R.]。這些工具越是熟悉,其教導與果效就越顯著,因為頌歌源於神與基督的道,而這些道又成長為這樣的詩歌,正如《聖經》、《詩篇》與教會歷史所證實的那樣。特土良:「在洗禮與燭光之後,每個人都受邀出來歌唱,或是根據聖經,或是根據自己的才華。」參弗 5:19。這裡指的是公共敬拜,在愛筵中及家庭圈子裡對基督之道的運用與歌唱;不應僅限於後者(邁耶)。

存感謝的心,歌頌神。——[布勞恩採用 ἐν χάριτι(en chariti)的讀法,因此譯為「存感謝的心」(Dankbarkeit),但與拉赫曼、蒂申多夫、邁耶、阿爾福德、埃利科特、華茲華斯一致,保留有力的冠詞更佳:τῇ χάριτι(tē chariti)則指神聖的恩惠,即歌唱所應受限的元素——那應當伴隨歌唱的事物。——R.] 該從句在結構上與前文對應;「用各樣的智慧」——「在恩惠中」,接著是分詞,然後是更緊密的定義;因此它們是並列的。將兩者都與「要存感謝的心」相連,使「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裡」成為插入語,或者將「用詩章」等與此從句相連(Schenkel),理由是歌唱教導是不可思議的,或者將 ἐν χάριτιπνευματικαῖς(靈性的,路德:屬靈的、可愛的詩歌)相連,都是完全不恰當的。由於「歌唱」因「在你們心裡」(見西 3:15)必須指向某種內在的事物,而「向神」指明了其方向,「在恩惠中」必須是對歌唱的更緊密定義;「存感謝的心」,如林前 10:30。χάρις(charis)的含義類似於 gratia(恩典)。它不能指「優雅地」(西 4:6;弗 4:29;伊拉斯謨、Schenkel),也不能指「在恩典中」,若帶有冠詞:指推動歌唱的恩典(屈梭多模、邁耶)。[如果保留冠詞,這無疑是其含義;不僅因為習慣用法支持這種觀點,而且因為另一種含義:「感謝地」將是對下文「感謝」的平淡且無意義的預期(阿爾福德)。——R.] 認為「在你們心裡」這一短語是指當時用口歌唱的弊端(狄奧菲拉克特)的觀點是不合理的,因為原文並非 τῇ καρδίᾳ(在心中),且此處記錄的是伴隨教導的語調。[然而前一句似乎是指用口歌唱,而這一句是指「在心靈的靜默中」(邁耶)。——R.]

西 3:17。無論做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顯然「做」必須與「一切」(πάντα)補充完整,且「一切奉主耶穌的名」與「無論做什麼」[πᾶν ὅ τι—絕對主格。——R.] 相對應;「無論做什麼」指個別事物,「一切」則將其集體化。因此,解釋為「在你們所做的每一件事中,都要奉主耶穌的名做一切」(邁耶),或者認為從一般的行為中產生具體的行為(Schenkel),都是不正確的。[Eadie 將複數視為「個別化」。——R.] 重複以及 πᾶν(一切)的位置,連同類別的給予(「或說話或行事」),以及對個別行為的標記(ὅ τι)和條件形式(ἐὰν ποιῆτε),要求將其理解為整體的行動(Bengel:facitis 廣義地使用,甚至包含說話),這應當是「奉主耶穌的名」。這由「和」字與「基督的道理」(西 3:16)連結。除了祂的道,祂的名、祂的人格也應對我們有效;前者在我們裡面,我們在後者裡面,如同在我們最珍視的生命領域中,我們從未離開,這是我們不可或缺的元素。見弗 5:20;腓 2:10。此處與西 3:16 的「基督」及「耶穌」的變體,使我們想到道成肉身者以奴僕形象出現的典範。「奉名」並非「藉著呼求」(屈梭多模及其他人)。Bengel 的解釋太過延伸:ut perinde sit, ac si Christus faciat(就好像基督在做一樣),西 3:11,或確信你所做的一切基督都認可。

藉著他感謝父神。——分詞指的是應當始終伴隨他們「行為」的心境(見西 2:7;弗 5:20),這種心境在詩章與頌歌中表達出來。重複(西 3:15–17)標誌著「感謝」的重要性。關於「父神」,見弗 1:3;5:20;6:23;西 1:2。由於「父」沒有任何更緊密的定義,它當然是指「耶穌的父」。[然而,阿爾福德公正地指出:「這些話必須被視為在意義上接近它們現在所具有的更技術性的含義,而不排他性地指涉我們的主或我們自己。」——R.] ——δι’ αὐτοῦ(藉著他),根據弗 5:20,=「奉主的名」,更強烈地標誌著感謝的中保作用,即基督徒的情操(羅 1:8;7:25)。此處沒有任何跡象表明反對天使崇拜(提奧多勒、貝爾)。[阿爾福德:「『藉著他』,作為神與我們之間所有溝通的唯一管道,無論是恩典臨到我們,還是感謝從我們發出。『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δι’ ἐμοῦ),約 14:6。」邁耶:「因為耶穌作為彌賽亞救恩的個人、歷史性中保,藉著祂的代贖工作,對於基督徒的意識而言,祂因此是感謝的中保;正是藉著祂的恩惠,基督徒才能並確實發出感謝。」——R.]

教義與倫理

  1. 行為由狀態決定。基督徒是「蒙揀選的」、「聖潔的」、「蒙愛的」。第一點對他從中被取出的群體與世界有消極的參照,第二點對此有積極的參照,斷言他已分別為聖歸給神,而第三點同樣積極地宣告他是神之愛的對象;第一點僅表示已發生的事實,第三點突出了持續的果效,而第二點闡明了地位。這種關係始終被定義為被動的;基督徒經歷了某些事,而沒有先前的功德或功德性的協助。這以感恩的熱忱來制約並促進他的行為,以回應他所經歷的,即愛。[使徒在此一如既往(參羅馬書 8 章;以弗所書 1 章)將「揀選」視為一個事實,它被告知我們,是為了在我們裡面喚醒愛。毫無疑問,有時需要從辯論與教義的角度來處理它,但他使用它的方式最像保羅,將其視為神所啟示的事實,並通過相應的事實(即使人「聖潔蒙愛」的神聖恩惠行為)證明其對個人的真實性,這本身就是神聖恩惠的行為,基督徒可以如此領會,從而從中獲得持續的動力,去實踐使徒在此列舉的基督徒美德。他們絕不會因此變得嚴厲、驕傲與不饒恕,相反,他們「因此」穿上憐憫、恩慈、謙虛、溫柔等。——R.]
  1. 新的基督徒狀態或關係首先是與神的關係,但它同時本質上影響了相關者之間的關係。正是通過這一點,它必須證明自己,即宗教必須通過社會來證明。首先,這種人與神的關係在個人自身內部帶來了一種不和諧,因為它將他分裂為正在退去的舊人與正在前進的新人。舊人的原則(自私)藉由這種關係,被迫屈服或變得順從新人的原則,即捨己與棄絕世界的愛;社會美德:憐憫、恩慈、謙虛、溫柔、恆忍,顯現為與神關係真實性的必要表現。這些美德必須針對弟兄的罪、過失與冒犯表現出來,正如神的愛已經並仍然向我們表現出來的那樣。
  1. 基督徒的愛是積極的。在社會性的基督徒美德中,沒有軟弱、柔弱、冷漠。這不是冷漠的懶散,而是積極的愛,充滿活力地以這些形式爆發出來。《奧格斯堡信條辯護論》,歌羅西書 3:§110,正確地駁斥了羅馬天主教徒關於愛稱義的斷言,因為愛並不建立與神的關係,只是證明了它已經在與弟兄的行為中並藉著行為被建立。
  1. 基督,在祂裡面神的愛已經並仍然成為我們的份,祂依然是唯一的典範,排他性的規範。
  1. 祂在心中的和平,祂在教會中的道,是基督徒愛心的伴侶,前者作為其基調,後者作為促進它的手段;沒有前者,就缺乏安息、信心與喜樂;沒有後者,就缺乏確據、正確性與力量。
  1. 基督徒的詩歌,從神的道中汲取內容與成長,促進了基督徒生活的文化與進步;它本身就是一篇來自神聖之道的講章,其價值在於它是如此。受託於此的基督徒,應當在更廣與更窄的同伴圈子中使用它。由神之道的運用與生活及心靈的經驗所產生的屬靈、自然天賦,它是新人造就與成長的絕佳手段。[關於詩篇歌唱與公共讚美,應由(西 3:16)及類似經文來解決。基督的道理應是其本質;凡不屬於基督道理的都應排除,凡屬於的,皆可包含。因此《詩篇》是主要來源,但非唯一來源。「用各樣的智慧」是其方式,因此僅僅是虔誠轉折的韻文並不包括在內。其目的是彼此造就,而非娛樂,因此頌歌必須適應此目的,且其歌唱應「為了造就」。那些不能為了造就而歌唱的人可以在心中歌唱,但經文暗示這種「教導與勸戒」並非少數人的特權,而是作為一個身體的基督徒的特權。——R.]
  1. 在與基督的團契中行走,實踐基督徒美德,使我們從學生的基礎進步到大師的完美。基督徒的行走與美德並非為了功德,而是為了成長,是不可或缺的。
  1. 感恩,與我們被帶入的地位、與我們與神關係的榮耀相稱,在基督徒行為中是最重要且恆久的。[因此,那些將基督徒道德置於對救贖之恩的感謝之下的信條具有卓越性。見《海德堡要理問答》。這種觀點同樣防範了反律法主義與律法主義的極端。——R.]

(後略)

Rieger:婚姻生活中大多數的錯誤,都是青春時期罪惡的後果,特別是那些在締結婚姻時所受的誘惑與諂媚。即便是在無知時期誤入歧途,陷入了可疑的結合,那被玷污的一切,也應當被洗淨、潔淨並成聖。凡認識並省察自己那無愛之心的人,正如上帝的話語向人揭示其天然的邪惡傾向,特別是藉著「剛硬」與「憤怒」這兩個詞,就當深挖根基,並在愛中立好根基。在情感上的疏忽,本身就是婚姻紐帶的第一道裂痕。但在愛中,我們擁有一座能抵禦多次攻擊的堡壘。

Passavant:被迫從傳教士的報告中看到,在異教國家中(或許緬甸人和克倫人除外),女性被保持在何等低下的智力水平,處於何等悲慘的境地,受到何等的忽視、蔑視與虐待,這是極其痛苦且令人悲傷的。在許多偉人、許多沉睡的聖徒,甚至許多如從火中抽出來的柴一般的靈魂之墓上,常刻著天使所讀的詩句:他有一位虔誠的母親!男人是頭;這是一個崇高的呼召,一種更高的權能與力量,以及重大的責任!這預設了冷靜的智慧、誠懇的品格、理性的統治與仁慈——即忍耐、寬容、耐心,並伴隨著溫和與友善;若沒有在主面前對妻子靈魂的聖潔之愛,這種關係就不可能伴隨著堅定、忠誠且始終如一的愛而存在。使徒的這番勸勉也預設了,生活中將會有許多變得苦毒的機會,而妻子的本性可能會成為其導火線。然而,丈夫不應讓自己被這「較軟弱的器皿」所勝過;在這裡,必須每天在上帝面前保持謙卑與心靈的降服。

Heubner:苦毒往往在最親密的結合中悄然滋生,當我們發現對方的弱點,或在許多急躁的時刻,苦毒便會產生。如果妻子沒有滿足丈夫的願望,丈夫很容易陷入這種苦毒。

[Schenkel:—為何基督教道德要求妻子在家庭中順服。—婚姻生活中苦毒的危險:1) 其範圍;2) 其成因;3) 其結果。

Schleiermacher:—家庭生活的規範。它應當被規範,使得:1) 所做的一切,都是奉耶穌的名而做;2) 藉著我們家庭生活的行為,在各方面將感謝歸給上帝。—R.]

腳註:

[29] 西 3:18。—一些抄本插入了 τοῦς ἰδίοις(自己的),這很可能是從平行經文 [弗 5:22] 引入的,但在 אABC 及其他抄本中被省略。

[30] 西 3:18。—[Ἀνῆκεν,未完成時態,Ellicott 如上文所譯。—R.]

[31] 西 3:19。—אAB 及其他抄本在 γυναῖκας(妻子)後省略了 ὑμῶν(你們的)。[Lachmann、Meyer 等人保留了此詞。無論如何,根據我們的英語習慣,必須加上「你們的」。—R.]

歌羅西書 3:20-21

b) 對子女與父母

(西 3:20-21)

20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21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 [省略「的氣」],33 免得他們失了志氣 [灰心]。34

釋經與考證

西 3:20。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參見弗 6:1。「凡事」(κατὰ πάντα),在此明確表達了平行經文中「在主裡」所指的意思:這並非不可限制的(Oeoumenius)。它闡明了原則與規則,排除了例外情況(Meyer)。[Eadie 建議,由於這裡是指基督徒父母,他們應當以基督徒的精神進行管教,因此使徒考慮到了例外情況。關於例外情況,參見 Bish. Taylor, Duct. Dub. III. 5。Ellicott 指出,ὑπακούειν(聽從)不僅包括對權威的順服,還包括對命令的服從。Titt. Syn. I. p. 193。—R.]

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弗 6:1 作「理所當然的」。)因此,這裡是指判斷與滿意,而那裡是指訓誡與權威。「在主裡」,即在祂面前,正如祂看待此事一樣。我們不必在思想中補充 τῷ θεῷ(羅 12:2)(De Wette),也不必將 ἐν κυρίῳ 視為基督教的資格(Meyer)[Alford];前者在上下文中沒有根據,後者則違反用法且本身含糊不清。[Ellicott 更為精確:介詞定義了 τὸ εὐάρεστον(那可喜悅的)特別被感受到並顯明為如此的領域。—R.]

西 3:21。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參見弗 6:4:παροργίζετε)。該動詞在林後 9:2 中用於正面意義,在此用於負面意義;所禁止的是透過嚴厲、不公、反覆無常的對待而發生的行為。[我們可以譯為:「不要激怒你們的兒女」。—R.] 警告的動機在於其結果,該結果被標記為固定且確定的:免得他們灰心。—Bengel:「破碎的靈魂,是青春的禍害。」這意味著缺乏情感與信心,缺乏行善與抵禦邪惡的樂趣與力量。

教義與倫理

參見弗 4:1-4。

講道與實踐

Starke:不順服的兒女不僅得罪父母,也得罪上帝本人;因此他們沒有亨通。—兒女並非為了服事父母而生,而是父母為了兒女的益處而被設立。—除非兒女已確信自己的罪過與應得的懲罰,且已懇切祈求上帝祝福這管教,否則絕不應訴諸實際的體罰。這樣做額外的好處是,在此期間,一個人高漲的情緒可以平息,懲罰也能以適當的節制來執行。同時,這也向兒女表明,管教源於愛,且更多是一種益處而非懲罰。—在管教兒女時,必須將無知、軟弱、急躁、輕率與孩子氣的性格,與蓄意的邪惡區分開來。

Rieger:—我們在天上的父,我們靈魂的父,祂自己小心翼翼地防範我們在祂的管教下灰心,沒有什麼比我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更讓祂喜悅的了;因此,在父母與兒女的關係中,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不因過錯而變得乖戾,而是要在最終的勝利中鼓起勇氣。

Passavant:—在兒女從搖籃時期就有的這種順服中,奠定了所有良好紀律的基礎與開端,奠定了所有福祉與祝福的基礎,無論是外在的還是內在的,在心靈中、在家庭中、在國家中,以及在社會生活的所有階段與圈子裡。—若有人在早年曾以信心的忍耐背負過軛,回首往事時會是何等平靜的目光!那些年老的人應當再次承擔起這軛,像兒女一樣在父母面前跪下。

Heubner:—基督教的養育不敢威嚇,而應促進一種高尚的坦率與開放。

[Burkitt:—上帝對履行相對責任感到極大的喜悅;它們不僅是令人愉悅的,而且是祂所深愛的;在上帝的眼中,我們並非真的就是我們所是的,而是我們在相對關係中所表現出的;我們所謂的敬虔能力,在於良心地履行相對責任。—R.]

[Henry:

西 3:21。不要以嚴苛與嚴厲來行使你們對他們的權威,而要以仁慈與溫柔;免得你們激起他們的情緒,使他們在盡本分時灰心,並且因為韁繩拉得太緊,使他們以更大的猛烈反彈。正是藉著父母的溫柔與兒女的孝順,上帝通常為祂的教會提供服事祂的後裔,並將宗教代代相傳。—R.]

[Eadie:—兒女應當感覺到懲罰並非煩躁憤怒的結果。—被戲弄與激怒的兒女會失去勇氣,放棄任何取悅的努力,或者充其量只能提供一種毫無靈魂的順服。—樹枝應當小心地彎曲,而不是在粗魯與急躁的熱情中折斷。—Schenkel:—過於嚴厲管教兒女的惡果。1) 它們由什麼組成。2) 它們從何而來。—R.]

腳註:

[32] 西 3:20。—[「公認經文(Rec.)的讀法 τῷ Κυρίῳ(主),沒有任何安色爾抄本的支持,被所有現代編輯所拒絕」(Ellicott)。Tischendorf(第 2 版與第 7 版)讀作 ἐστιν εὐάρεστον,但 אABCDE 的順序是 εὐάρεστόν ἐστιν,隨後是 Lachmann、Meyer、Alford、Ellicott。—R.]

[33] 西 3:21。—代替 ἐρεθίζετε(B 等),אA 等有 παροργίζετε,無疑是從弗 6:4 採用的。[Lachmann 與 Scholz 採用了後者。英王欽定本(E. V.)插入了「的氣」——現在已無必要,因為在現代用法中,「provoke」(激怒)已暗示了這一點。—R.]

[34] 西 3:21。—[Ἀθυμῶσιν,「灰心」,Eadie、Alford、Ellicott。較舊的版本譯為:「變得膽怯」、「絕望的心」。—R.]

歌羅西書 3:22-25

c) 對僕人與主人

(西 3:22 至 4:1)

22你們作僕人的,35 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 [眼前的服事],36 像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上帝 [主]。37 23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 [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38 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24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的賞賜:[。] 你們當事奉 [你們要事奉] 39 主基督。但 [因為] 40 那行不義的,必受自己所行不義的報應 [必受報應] 41 :並不偏待人。

西 4:1 你們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地待僕人;因為知道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

釋經與考證

西 3:22。僕人。—這一點得到了最詳細的處理,彷彿這是教會的主要狀態:如弗 6:5-8;以及多 2:9-10;彼前 2:18-25(參見西 1:18-21)。另參見林前 1:20 與彼前 1:1,根據該經文,彼得也寫信給歌羅西教會。Schenkel 的觀點:「正如 Meyer 所假設的,這種(即細節性)可能是由歌羅西本地人、逃亡的奴隸阿尼西母的逃跑與歸信所引起的」,是毫無根據的。[Braune 的觀點認為 δοῦλοι(僕人)包括所有僕人,無論是奴隸還是自由人,似乎是正確的(參見弗 6:5),但當時自由僕人是例外。「這段經文對奴隸制沒有說什麼支持或反對的話」,無論其中暗示了什麼。—R.]

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參見弗 6:5。「凡事」(κατὰ πάντα),如西 3:20 一樣,是新的。[Wordsworth 對西 3:20 與此處的這句話評論道:「這是一個基於慈善假設的訓誡,即另一方會盡其職責;因為如果父母與主人命令任何違反上帝律法的事,那麼兒女與僕人必須『順從上帝,不順從人』(徒 5:29)。」—R.] 與「肉身的主人」相對照的是一位「靈裡的主人」,即「在天上」的那一位(參見西 3:24;西 4:1)。

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不要只在眼前事奉」透過複數的使用,標記了眼前事奉的個別表現;僅見於此處與弗 6:6(單數)。[「這裡是指具體的行為,那裡是指抽象的精神」(Alford)。—R.] 它與「總要存心誠實」相對照,後者缺乏「眼前事奉」的不誠實;「像討人喜歡的」與「敬畏主」相對照。[「主」,κύριονκατ̓ ἐξοχήν(卓越地),κατὰ πνεῦμα(按靈);正確讀法中的思想轉折在英王欽定本與上述譯文中都丟失了。Meyer:「基督徒奴隸對主人的順服,如果不是從屬於對基督——這位更高之主——的敬畏,並因此受到條件限制,就會變成對人的討好與表面的眼前事奉。」—R.] 與弗 6:5-6 的詞語相同,但構思更為尖銳。[Eadie 將此專指奴隸,評論道:「使徒並非含糊其辭,而是擊中了奴隸制極易滋生的惡習——懶惰、眼前事奉與勞動中的不情願。」—R.]

西 3:23。無論做什麼。—無論你們在奴役中做什麼(Bengel)。該節涉及個別與微小的事。參見弗 6:8。—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ἐκ ψυχῆς(從心裡)放在首位以示強調,並要求快樂、自願的行動,回指「存心誠實」;「像是給主做的」,要求時刻銘記現存的天上之主,回指「敬畏主」;而絕對的否定「不是(οὐκ)給人做的」則指「討人喜歡的」。[Meyer:「『像是給主做的』,是行為的觀點;這應被視為是為基督而做,是獻給祂的服事。而與人類主人(ἀνθρώποις,類別的與格)的關係,在這種看待方式中,根本不應被考慮——基於不事奉兩個主人的原則——因此 οὐκ 不是相對的,而是絕對的否定。」—R.]

西 3:24。因你們知道。—[「既然你們知道」,da Ihr wisset。—R.]—這種行為的動機(弗 6:8)。—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的賞賜。「因」闡明了這種基督徒意識的內容。「從(ἀπό)主那裡」表示主是擁有者、源頭與起源,而 παρά(弗 6:8)則表示透過主進行的直接傳遞(Winer’s Gram. p. 343)。「必得著」指向未來,其意義指接收所缺乏的東西。「賞賜」(ἀνταπόδοσιν,僅見於此;羅 11:9:ἀνταπόδομα)加上定冠詞,表示預期中的賞賜,而介詞(ἀντι)則表示它是對現狀的一種補償,透過基業來補償匱乏,這正是此處奴隸所缺乏且渴望的;因為「基業的」(κληρονομίας)是一個解釋性的屬格(Winer’s Gram. p. 494),如雅 1:12;徒 2:10。這基業是完全的救恩,天上的產業,「雖然在這個世界上你們沒有基業,但你們擁有從主人傳遞給自由人的基業的一部分」(Bengel)。

你們要事奉主基督。—使徒的全面總結。「基督,祂賞賜那些事奉祂自己的人」(Bengel)。將「基業的」與「主」連接起來(事奉基業的主人)是不正確的,將動詞視為直陳語氣 [如英王欽定本所做的那樣,這很可能是由錯誤的讀法 γάρ 導致的。—R.] 也是錯誤的;兩者在上下文中都找不到理由或必要性。

西 3:25。鑑於此事的嚴重性,又增加了一個理由:因為那行不義的,必受自己所行不義的報應。—這個一般性命題(locus communis)的含義顯然是,每個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Winer’s Gram. p. 576);種下不義,就收穫不義,正如種下良善就收穫良善一樣(加 6:8)。這證實了事奉基督的勸勉,對奴隸與家僕同樣適用;從中他們應當得出結論,要樂意順服。不將其應用於奴隸是「違反原意的」(Meyer,他將 ἀδικεῖν 限制於主人。Schenkel)。保羅在此勸誡奴隸,同時在弗 6:8 中鼓勵他們。[指涉對象存疑。Ellicott、Alford 跟隨 Meyer,將 ἀδικεῖν 指向主人。該命題無疑是普遍的,對主人與奴隸都有應用。上下文似乎表明後者是使徒所意指的對象。—R.]—「受報應」指主的審判,其中涉及「基業」,而「自己所行不義的」(ὃ ἠδίκησε)標記了地上的不義與永恆中的定罪、毀滅之間的聯繫,罪惡在其中以其結果與後果轉移了。

並不偏待人。—這在上下文中意味著,卑微與無足輕重的人,正如高貴與顯赫的人一樣,在上帝面前是平等的。前者常以自己的貧窮自誇,彷彿因此就必然最終蒙福並得賞賜;「無足輕重的人常認為,他們會因自己的微不足道而受到寬恕」(Bengel)。這並非牽強附會(aus der Luft gegriffen,Meyer),而是取自上下文。弗 6:9 指的是主人。[確實,人們普遍有一種觀念,即上帝不偏待富人,卻偏待窮人。—R.]

西 4:1。主人,οἱ κύριοι。—參見弗 6:9。—要公公平平地待僕人;τὸ δίκαιον(公義)是僕人按權利所應得的——不是歷史的、人類的權利,而是根據創造領域內給予的規則,以及由此闡明的權利;因此,這是他們作為上帝的受造物、作為人類所應得的。「並且」有更真實、更高的東西;「平等待人」,τὴν ἰσότητα(平等)表示在救贖領域內所規定的平等,根據該平等,被救贖者是弟兄(門 1:16);這種平等他們在對待僕人時應當表現出來。將其僅視為「公平」(Steiger, Bleek)[Alford,「公正」—R.] 或「不偏不倚的對待」(Erasmus 等人)是不正確的。[Ellicott 談到上述 Meyer 的觀點時說:「這很巧妙且言之成理,但並不令人滿意」,因為它與 δίκαιον 聯繫在一起。它有一個反對意見,即它將義務限制在基督徒主人與基督徒奴隸的交往中。參見 Eadie 的註釋。注意中間語態 παρέχεσθε 的「動態」形式:就你們而言,從你們這一邊提供。—R.]

動機補充道:因為知道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祂在你們之上,是你們全能、全知、公義且永恆的主。參見弗 6:9。

教義與倫理

參見弗 4:5-9。

[這些訓誡在沒有奴隸的地方依然有效。藉著上帝慈悲的護理,將這些訓誡應用於奴隸制狀態在我們中間已變得不必要。但主人與僕人、雇主與雇員的關係依然存在,對於那些佔據這些相對位置的人來說,應用使徒的話語與應用於歌羅西的僕人與主人關係一樣必要。當我們考慮到關於勞資衝突的討論有多少,家庭中婦女的舒適與幸福在多大程度上取決於這些關係的正確處理時,我們可能會慶幸保羅寫作不僅是為了奴隸制狀態,而是為了所有的主人與僕人;同時也遺憾社會科學在沒有基督教幫助的情況下,常試圖解決這類棘手的問題。一大群人不僅變得非基督徒,而且變得反基督徒,因為廢除奴隸制的基督教尚未被徹底應用於勞資關係。—太多人幻想上帝不偏待資本家,卻站在工人一邊,無論正義是否在他們那邊。—R.]

講道與實踐

Starke:—上帝以祂的智慧將人分類,使一些人成為臣民與僕人,而另一些人則發號施令並應當統治。這並不違反基督徒的平等,也不違反基督徒的兄弟情誼;他們在基督裡仍然是一體的。因此,僕人不應對服事有那麼大的反感,而應樂意服事,並以更衷心的順服來服事,特別是因為他們不是奴隸,而是自由人。

Rieger:—那敬畏上帝並藉著遵守祂的命令而尊榮上帝的人,上帝反過來也會尊榮他,使他在管理自己的家時獲得適當的尊重。討好人與眼前事奉起初很成功,但長遠來看卻變得令人無法忍受。

Passavant:—基督徒在看著自己的僕人並問自己時,可能會顫抖:為什麼我是他的主人?為什麼他是我的僕人?答案是:為了我可以照他本來的樣子接納他,忍耐並寬容他,以所有的仁慈與體貼來減輕他奴隸般的處境,以聖化他的呼召,幫助他擺脫天然或習慣性的罪惡。

Heubner:—基督徒的品格與行為是發自內心的(ἐκ ψυχῆς)。其他人的行為則是冷漠與死板的。—不義的僕人也將受到懲罰;上帝不會讓自己被軟弱的同情心引導而放縱。

[Schleiermacher:—人類社會關係的所有改善,必須不是來自秩序的擾亂與暴力的順服拋棄,而是來自愛更大的力量。—Burkitt:—對僕人一些微小的過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他若想找一個沒有過失的僕人,就找不到僕人。—R.]

[Eadie:

西 3:22。奴隸方面的反抗不僅會使他的生活變得苦毒,還會使他所擁有的新宗教蒙羞;但積極且愉快地履行所有職責,既能造福他自己,又能促進他的舒適,並推薦基督教。—兩面派是奴隸用作盾牌的惡習。—

西 4:1。讓偉大之主對待你們的方式,成為你們對待他們的方式的榜樣。—(摘要)使徒對奴隸制致命的三個立場:1) 他否認奴隸是低等種姓(荷馬、亞里斯多德);2) 對奴隸的某些義務源於自然權利;3) 在基督教會中,既沒有「為奴的,也沒有自主的」。主人與奴隸同樣是天上共同之主的自由僕人。—R.]

腳註:

[35] 西 3:22。—[現代英語註釋家將 δοῦλοι 譯為「奴隸」或「債僕」。由於 Braune 使其(在此處與弗 1:1)包括所有僕人,無論是債僕還是自由人,英王欽定本已足夠明確。—R.]

[36] 西 3:22。—ὀφθαλμοδουλείαις 的讀法得到了 אCKL 的充分證實。這是較難的讀法(lectio difficilior),而單數形式很可能是從弗 6:6 採用的。[Tischendorf、Alford、Ellicott 等人主要基於考證理由採用複數;單數形式得到 ABDF 的證實,被 Lachmann、Meyer、Eadie、Wordsworth 採用。—關於意義的細微差別,參見釋經註釋。—R.]

[37] 西 3:22。—אABC 等有 κύριον(主);θεόν(上帝)的支持力較弱。

[38] 西 3:23。—אABC 等讀作 ὅ ἐάν;另一種讀法 καὶ πᾶν ὅ, τι ἐάν 的支持不足。[Ἐκ ψυχῆς,「從心裡」,Rhem。—R.]

[39] 西 3:24。—[公認經文插入 γάρ(因為),權威不足。動詞 δουλεύετε 是祈使語氣;Meyer、Eadie、Alford、Ellicott、武加大譯本等。—R.]

[40] 西 3:25。—אABC 等讀作 ὁ γάρ。其他人讀作 δέ [隨後是英王欽定本。此讀法與上述讀法(西 3:24)在釋經與考證基礎上共存亡。—R.]

[41] 西 3:25。—אAC 等 [Alford;Wordsworth;讀作 κομιεῖταιB 等 [Tischendorf、Lachmann、Meyer、Ellicott],κομίσεται

[42] 西 4:1。—οὐρανῷ(天上)由 אABC 等確立,而不是 οὐρανοῖς(諸天)。[Lachmann、Tischendorf、Meyer、Alford、Ellicott、Wordsworth 採用單數;複數顯然是從弗 6:9 採用的。—R.]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