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與實踐
公共禱告並非次要之事,而是信徒聚會中的核心要素。——特別代求的責任:(1)其範圍(提摩太前書 2:1-2);(2)其根據(提摩太前書 2:3-7)。——為他人禱告:(1)其內在價值;(2)為何執行得如此稀少且拙劣。——基督徒臣民對其統治者的關係。——宗教生活與禱告對教會福祉的影響。——神願意萬人得救:(1)這不是虛假的意志,而是真實懇切的意志;(2)這不是不作為的意志,而是強大且為萬人益處作工的意志;(3)這不是絕對且專制的意志,而是有條件且聖潔的意志,不信者頑固的敵對行為只能導致其自身的永恆羞恥。——對真理的認識,是罪人永恆救贖的神聖手段。——萬人只有一位中保:(1)認識祂是何等的特權!(2)拒絕祂是何等的咒詛!(3)在人找到祂之後,將祂介紹給他人是何等的責任!——主真實人性的高度意義。沒有它,(1)基督裡就沒有神完美的啟示;(2)在基督裡並透過基督,神性與人性就沒有真正的和好。——基督是萬人的贖價:(1)從何處;(2)為了什麼;(3)基督徒因此被救贖到什麼地步。——基督的顯現是世界歷史的樞紐。——神的時間永遠是最好的。——正如保羅一樣,每一位福音傳道人都必須確信自己的神聖呼召。——信心與真理是帶領他人認識福音的偉大手段。——向外邦人的宣教是保羅工作的延續。
Starke: Osiander: 基督徒不僅應為那些像他們一樣信奉某種宗教的人禱告,還應為萬人禱告,求神引導他們的心歸向基督的福音。——Lange’s Opp.: 為他人代求是愛他人最純粹的操練。——我們欠統治者並可以支付的最好、最有價值的稅款之一,就是為他們禱告,並為我們透過他們所獲得的益處衷心感謝神。——Anton: 禱告是真正的挪亞方舟,我們可以在威脅的洪水之中將自己關在裡面。——否則我們無法穿過動盪的世界(路加福音 18:7-8)。——Bibl. Würt.: 如果神有意將所有不故意閉眼不看的人帶到真理的知識中;如果基督為萬人捨命,使他們免於永恆的毀滅,我們作為聖潔的兒女,也應當效法神與基督的榜樣,樂意鼓勵所有人尋求他們永恆的健康與救贖,並不錯過任何有助於此的事(羅馬書 10:1)。——Lange’s Opp.: 基督教怎能不是真的,因為它引導人認識救贖的真理,而所有其他真理都只是幻影?——如果神懇切地願意拯救萬人,那麼任何仍然不敬虔、不信的人都無法推諉。——既然基督的代贖是福音的傑作與核心,它就必須被所有教師主要地強調,並被所有聽眾最充分地領受與憑信心應用(哥林多前書 1:23;加拉太書 2:20)。——Osiander: 基督的福音也屬於外邦人(以賽亞書 49:6)。——Heubner: 公共禱告是團結人心的手段,是教會真正的紐帶。——最好的基督徒在哪裡,最好的公民就在哪裡。——多神教分裂國家;基督教將萬人連結為一。——天使無法成為世界的和解者。——所有完美的德行都是自我犧牲,是對我個人自我的否定,正如所有不敬虔的生活都是利己主義。——基督徒的正直說的是真話。——Lisco: 公共禱告的責任。——代求是愛的工。——最偉大的思想,最高尚的行為,最神聖的決定。
提摩太前書 2:1-6。黑森大公國及其他地區的祈求日(Rogation day)書信。——Beck: 代求,禱告生活的奉獻。——代求是禱告的冠冕。——Knippenberg: 論基督徒代求的正確精神。——Dräseke: 基督徒代求的思考:(1)其本質;(2)其尊嚴;(3)其果效。——Dietzsch: 基督徒群體對其統治者福祉的願望。——W. Hofacker: 論正確的祭司精神,作為我們時代的需要。
1Ti 2:11. 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地順服。 雖然使徒接下來的勸勉很容易被理解為兩性之間的一般關係,但上下文要求我們將其視為針對女性在公開場合教導的限制。她們的職分不在於「教導」(docere),而在於「學習」(discere);不在於外在地位的顯赫,而在於禱告場所中的「順服」(ὑποταγή)。顯然,以弗所的基督徒婦女傾向於表現得過於張揚,不合體統。因此,使徒命令她們要沉靜;在猶太會堂中(基督徒聚會亦沿襲其秩序),規則也是婦女應當聆聽,而非發言(參見 1Co 14:34,以及《使徒遺訓》Constel. App. iii. cap. 6)。特土良(Tertullian)在《論處女蒙頭》(De Virg. Vel., cap. 9)中寫道:「不許婦女在教會中說話,也不許教導、施洗,或自取任何男性的職分,更不用說祭司的職務了。」——「在沉靜中」(Ἐν ἠσυχία);婦女在聖所中,應當一言不發,謙卑且信心地聆聽僅由男性所傳講的教導。
1Ti 2:12. 我不許女人……等。 1Ti 2:11 與 1Ti 2:12 之間的平行關係非常完整,我們只能將此節理解為針對公開教導。這裡所禁止的並非妻子對丈夫的一般權柄——儘管使徒無疑也反對這一點——而是特別禁止在教會中僭越這種優越地位。即使是對於不明白的事,婦女在公開場合也不被允許提問(1Co 14:35),而只能在家中詢問。Αὐθεντεῖν(authentein,行使權柄)一詞,在早期希臘文中等同於「親手做」(ἀυτοχείριζειν);在後期則等同於「行使權力」(ἐξουσίαζειν)。Ἀνδρός(andros,男人);本格爾(Bengel)的評論極佳:「這不僅指丈夫,更指整個男性群體。」——「要沉靜」(Εἶναι ἐν ἧσυχίᾳ);這不僅是「保持沉默」(tacere),更是「處於靜默之中」(in silentio versari);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沉靜幾乎成了女性被賦予的獨特領域。然而,我們在 Act 18:26 中看到婦女進行「教導」(διδάσκειν)的例子,使徒當然不會禁止那種情況。最後,使徒以兩個理由支持這條沉靜的規則,兩者皆取自《創世記》。
1Ti 2:13. 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參見 Gen 2:7;Gen 2:18-23)。正如在 1Co 11:8 中,使徒提到亞當被造的優先性,並由此推論出夏娃在出生與地位上的依附性,以及所有女性對此的依附。雖然並非總是如此,但在這裡,優先性確實賦予了優越性。「舊約的敘事,正如聖經整體一樣,被使徒視為神聖真理的屬靈宣告;亞當與夏娃是全人類中男性與女性本質的原型;而在原始夫婦的創造中,正是女性不可教導,更不可渴望掌權這一律法的真正根基;」馬蒂斯(Matthies)。
1Ti 2:14. 且亞當沒有……等(參見 Gen 3:1)。第二個理由與前文直接相關。在 1Ti 2:13 中說明了為何女性沒有對男性的權柄;在 1Ti 2:14 中則說明了為何她被正當地禁止教導。「受騙顯示出智力上的軟弱,這正是禁止女性教導的關鍵所在;」本格爾。誠然,亞當也受了迷惑,但卻是藉著女人;然而,她是字面意義上最徹底的受騙者,且唯獨她受騙。她讓自己被蛇的詭詐言語所誘惑,而亞當只是從她手中接受了果子。這段經文與 Rom 5:12 並無衝突,因為後者將亞當視為罪惡人類的頭,並未提及夏娃;而此處保羅是從猶太敘事的角度看待罪的起源,在 2Co 2:3 中,罪的起源也被歸咎於夏娃。因此,亞當所犯的是單純的「過犯」(παράβασις);而夏娃則是「受騙」(ἀπάτη)與「過犯」並存。因此,亞當是在過犯之中,即處於違背神明確命令的狀態。拉赫曼(Lachmann)與蒂申多夫(Tischendorf)所支持的 ἐξαπατηθεῖσα(完全受騙)這一讀法,進一步增強了對比的意義與力度。「在這件事上,使徒的觀點得到了女性性別特徵與歷代經驗的證實,這證明了女性對這種詭詐與說服是多麼容易受影響;因此,他的論證無需辯護,其真理在於事物本身的本質中顯而易見;」麥克(Mack)。[在此應當指出,許多穩健的解經家認為,這段墮落的敘事是原始歷史中的道德真理,不應按字面意義理解,而是以象徵形式呈現。柯勒律治(Coleridge)的註釋,儘管帶有過多奧利金(Origen)的色彩,仍值得補充:「我們有霍斯利主教(Bishop Horseley)的保證,英國國教會並不要求將創世記第二章(從 1Ti 2:8 起)與第三章中的文獻作為信仰條款按字面理解;即使是那些最無可指責的保守派神學家,以及最反對將聖經歷史寓意化的學者,自古以來也採納或允許這種解釋。再者,如果有人熟悉任何與此同等古老的東方著作,他就不會對在寓言中發現真實歷史事件感到驚訝。在埃及的聖殿語言中,蛇是理解力的象徵。若脫離理性或違背理性,聖保羅的屬靈心智中,那『屬肉體的心思』(φρόνημα σαρκὸς)就變成了詭辯的原則,即藉由偽善的良善來誘惑人作惡的狡猾誘惑者;它總是與慾望(我們人性中的女性)結盟,並首先訴諸慾望作為較低級的本性;並透過慾望征服意志(男性,virtus)。如此解釋的摩西敘事,對罪在時間中顯現時的誕生與淵源,給出了公正且忠實的闡述;」《反思輔助》(Aids to Reflection),第 241 頁,1840 年版。關於類似的解釋,亦可參閱亨利·摩爾(Henry More)的《道德卡巴拉辯護》(Defence of the Moral Cabbala),第 3 章。——W.]
1Ti 2:15. 然而婦女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就必在生產上得救,等。使徒似乎擔心自己可能讓婦女感到灰心,因此現在加上了一句鼓勵的話。這很可能是出於對《創世記》第 3 章中與墮落故事相連的判決的回憶。神已將咒詛變為對她與亞當的祝福,並使罪的懲罰成為恩惠的管道。她必得救,σωθήσεται。儘管她在公開教導上沒有份,但基督救贖的恩惠並未對她關閉。然而,她只有在持守自己被分派的呼召時,才能親身領受這份恩惠。使徒繼續說,藉著「生產」(διὰ τῆς τεκνογονίας);這個表達方式常成為絆腳石。「你認為保羅在寫《哥林多前書》第 7 章時,認為女性的救贖取決於生育嗎?」施萊馬赫(Schleiermacher)在反對教牧書信的真實性時這樣問道。答案無疑是否定的;但應當補充的是,沒有任何理性的人,無論是否為使徒,會無條件地接受這一命題;因為那樣的話,孩子最多的母親將最有資格得救。我們只需假設使徒心中所想的僅是基督徒婦女,對她們而言,問題在於那些已經信靠基督的人,應當如何親身獲得她們所尋求的救贖。因此,完全沒有必要將「藉著」(διά)解釋為 σωθήσεται 的外在方式;更不用說將其賦予「儘管」(notwithstanding)的意思(弗拉特,Flatt);它僅表示一種婦女得以分享此類祝福的條件。關於介詞的這種用法,請參閱維納(Winer)第 339 頁,他提供了各種例證。使徒的意思是:遠離那種認為履行母親職責會阻礙婦女救贖的念頭(或許有人會這樣擔心);相反地,當她持守在家中被分派的領域時,她將獲得救贖(參見 1Ti 5:14)。Τεκνογονία(生育)不僅僅指字面意義上的「分娩職責」(munus puerperæ),還包括對子女的基督化教養與訓練。認為 γυνή(女人)僅指夏娃或主母馬利亞的觀點,無需嚴肅反駁。使徒談論的是一般的基督徒妻子,因此當他加上 ἐὰν μείνωσιν(若她們持守)時,可以直接使用複數來代替單數。最後這一子句並不指男女雙方(海登賴希,Heydenreich),也不指子女(屈梭多模、施萊馬赫、利奧、麥克),這是顯而易見的。由於前文有 τεκνογονία,後者在語法上雖有可能,但並不合理,因為那樣會使婦女的救贖取決於其子女是否持續在基督的團契中。加爾文(Calvin)正確地否定了這種觀點,他寫道:「保羅這裡只有一個詞 τεκνογονία。因此,ἐὰν μείνωσιν 等詞必然是指婦女。至於動詞是複數,名詞卻是單數,這並無不妥。因為當談論共同群體時,不定名詞具有集合名詞的力量,因此容易發生數的變化。此外,為了不將婦女的所有美德僅限於婚姻職責,他隨後立即加上了更偉大的美德,這是敬虔婦女所應具備的,以區別於世俗之人。事實上,只有當生育出自信心與愛心時,才是在神面前蒙悅納的順服。」最後這一點必須特別銘記。當我們看到使徒對婦女基督徒生活的要求時,任何奇特的解釋都會消失。如果她們想要得救,就必須忍耐到底(Mat 24:13)。Πίστις(信心)、ἀγάπη(愛心)、ἁγιασμός(聖潔),對於她們而言,正如對每一位男性一樣,是主要的目標。藉由這些詞與 σωφροσύνη(節制,modestia)的連結,勸勉再次回到了起點,即女性的從屬地位。
教會的公開禱告。——神聖行動所需的神聖性情。——沒有互愛與和平,就沒有真正虔誠的禱告。——謙卑是婦女最好的裝飾:(1)最好的居家裝飾;(2)最好的旅行裝飾;(3)最好的哀悼裝飾;(4)最好的墓葬裝飾。——基督教賦予婦女的特殊地位:(1)基督對婦女而言是什麼;(2)婦女對基督而言必須是什麼。——基督徒沉靜的雄辯。——服事的愛,是神國度中真正的偉大。——婦女對男性的從屬地位,並非基於男人的專斷意志,而是基於神在創造時的秩序。婦女不應忘記,罪進入世界,並非首先透過男人,而是透過她。——最後被造的,卻是首先受騙的。——珊蒂佩(Xanthippe)式的性格不僅是不基督徒的,而且是不自然的。——神藉著恩典,將婦女身上罪的咒詛變成了祝福。——母親呼召的高貴與蒙福。——如果我們不在信心與聖潔中持守,即使在生育子女中,我們也可能失喪。——福音在我們家庭生活中的拯救大能。——基督教促進改革,而非革命。——「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1Co 14:40)。
斯塔克(Starke):赫丁格(Hedinger):沒有熱忱、沒有被點燃的靈的禱告是不好的。——不信會摧毀最好的事物。——蘭格(Lange)《聖經註釋》:雖然禱告特別關乎心靈,但心靈的正確方向會引導出合適的禱告方式。——斯彭納(Spener):使徒特別希望,在公開敬拜神時,我們的思想應更多地放在內在而非外在。——婦女在禱告或參加神聖禮拜時,不應認為她們需要透過華麗的服飾、金子、珍珠、外在裝飾來準備,也不應認為這樣的裝飾會取悅神。——赫丁格:奢華的裝飾是驕傲的果實。——兩種錯誤都應避免:浮誇、奴隸般地模仿每一種空洞的時尚,以及服飾上的疏忽、不潔與混亂;因為這些都不適合基督徒。——蘭格:在服飾上,我們必須部分地受必要性引導,部分受舒適度引導,部分也受國家習俗引導;因此,我們必須拒絕一切奴性與虛榮的炫耀(1Jn 2:15-16)。——如果婦女應該學習,那麼男人就應該給她機會,讓她不僅在言語上,更在行為上成為家中的好教師(1Co 14:35)。——已婚者之間的大部分不和,通常源於妻子不願順服,或丈夫不知道如何以智慧與愛心去治理,從而濫用了他的權柄(1Pe 3:7)。——奧西安德(Osiander):既然婦女被賜給男人作為幫助者,而非統治者,權柄與優先權的權利屬於男人。——甚至在墮落前,夏娃就比亞當軟弱;因此撒但沒有轉向亞當,而是轉向夏娃,並首先引誘她偏離神(1Pe 3:7)。——使徒並未否認無子女婦女的救贖,只是教導了婦女被指定的呼召是什麼,在其中,敬虔的母親藉著中保基督的恩典,透過信心,獲得永生。——蘭格:正如信心離不開愛心,信心與愛心也離不開救贖。——赫丁格:有子女的信主婦女有這樣的安慰,她們最沉重的痛苦,甚至生命的喪失,只是天父所差遣的試煉,絕非救贖的阻礙(Rom 8:35)。
馮·格拉赫(Von Gerlach):從正確的禱告精神中可以得出,我們的行為應與我們的言語相和諧,特別是在公開敬拜中。——人在創造時是完整的;但婦女在她的起源中,被賦予了依附的命運。——許多有子女的人失喪了;許多無子女的人得救了。
霍伊布納(Heubner):禱告的基督徒將每一個地方都奉獻為聖殿。——最神聖的地方也無法幫助那些以不聖潔心靈禱告的人。——服飾,最愚蠢的虛榮。——基督徒婦女即使在服飾上也展現出基督徒的樣式。——基督教會中真正的秩序造就全體。——當婦女關心子女良好的基督化教養時,她作為母親是蒙福的。——男女各自的具體職責。——利斯科(Lisco):在神面前禱告的丈夫與妻子。——婦女在聖所中正確的位置。——基督徒在敬拜中真正的裝飾。
腳註:
[6] 1Ti 2:8.—[διαλογισμοῦ。西奈抄本(Sinaiticus),διαλογισμοῦ。格里斯巴赫(Griesbach),正文中為 μοῦ;邊註為 μῶν。蒂申多夫(Tischendorf),διαλογισμῶν。單數形式較為罕見,很可能是正確的讀法。——E. H.]
[7] 1Ti 2:9.—[ὡσαύτως κ. τὰς γυν. 拉赫曼(Lachmann),ὡσαύτως γυναὶκας;西奈抄本亦同。蒂申多夫,ὡσαύτ. κ. γυναῖκας。——E. H.]
[8] 1Ti 2:9.—[ἢ χρυσῷ;蒂申多夫,καὶ χρυσῷ。西奈抄本亦同。拉赫曼,A. G.,καὶ χρυσιῷ。——E. H.]
[9] 1Ti 2:12.—[γυναικὶ δὲ διδάσκειν。拉赫曼(A. D. G.)為 διδάσκειν δὲ γυναικὶ;西奈抄本亦同。蒂申多夫保留了公認經文(Recepta)的詞序。——E. H.]
[10] 1Ti 2:14.—[ἀπατηθεῖσα。拉赫曼、蒂申多夫、西奈抄本為 ἐξαπατηθεῖσα。權威版本在此處一致。——E. H.]
提摩太前書 3:2
主教(bishop)既是如此,就必須…… 此處列出了一長串的資格要求,部分是消極的(禁止事項),且完全圍繞在日常家庭生活的範疇內;因為使徒在此並非談論聖靈與信心的高階恩賜——這些恩賜不應在任何基督徒身上缺乏,在主教(episcopus)身上更是如此。凡是與「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的生命相關的一切,此處都保持沉默,好讓他能專注於職分所需的特殊條件。這完全符合他的目的,因為他談論的是那些渴望擔任主教職分的人,而非已經在職的人;這條使徒的規條旨在作為提摩太的保障,以防範那些無能且不配之人的強求。——既是如此(οὖν,oun),將下文的勸勉與前文對職分的讚美連結起來。Bengel 說:「美好的職分,必須交託給美好的人。」——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首先提到的兩項資格,是使徒認為最有價值的。主教必須是無可指責的(ἀνεπίληπτον εἶναι,anepilepton einai),即聲譽良好,在信徒與不信的世界眼中都沒有過犯。因此,如果他不是「一個婦人的丈夫」(μιᾶς γυναικὸς),他就絕非無可指責。這句話究竟是指禁止新任監督重婚(polygamy)還是再婚(deuterogamy)?學者們意見不一,且主題本身遠非清晰。支持前者的觀點認為:在猶太人中,多妻制並不奇怪(參見 Justin M., Dial c. Tryph., § 134, ed. Colon);這種習俗在希臘人中較不常見,且可能引起反感;基督教明確規定並要求一夫一妻制。另一派的擁護者則主張:提摩太幾乎不需要被警告不要選擇有多個妻子的主教,因為這種好色之徒對於屬靈職分的不適任是不言而喻的;另一方面,再婚可能未獲希臘人認可;保羅並未將此禁慾作為普遍規則(從 1Co 7:8; 1Co 7:39 可見反例),但這可能正確地被要求於那些必須樹立最高自制榜樣的官員;最後,在 1Ti 5:9 中,被選為女執事的寡婦被要求必須只作過一個丈夫的妻子。最後一個理由似乎分量最重;因此,我們同意那些認為保羅這項命令是針對再婚,認為其對於主教職分而言是不合宜的觀點。至於這條規則在現今應被視為多大程度的約束,我們無法比 Heubner 在此處的回答更好:「也許在當時婦女卑微的地位下,繼母粗魯、好爭吵的性情是這條律法的原因。在我們這裡,這樣的理由已不再適用;相反地,撫養幼兒往往需要再婚。如果我們從理想的角度看待婚姻,將其視為兩人全心全意委身於彼此的真摯結合,那麼再婚似乎貶低了第一次婚姻,或者與其說是愛,不如說是權宜之計。我們的普遍推論是,教會教師應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順應他所處國家或社會的習俗。」然而,基督教古代確實對再婚沒有好感,這可見於 Athenag., Legat. pro Christo, p. 37; Theophilus ad Autolyc. iii. p. 127, ed. Colon; Minucius Felix Octav.: “Unius matrimonii vinculo libenter adhæremus, cupiditate procreandi aut unam scimus, aut nullam”; Tertullian. ad ux. i. 7; Exhort. Castit., c. 7; De Monogamia, c. 12; Origenes, Contr. Celsum, iii. p. 141,以及其他地方。(根據 Diod. Sic. xiii.12,古西西里立法者 Charondas 認為,給孩子找繼母的人不應擔任法官職務。)這條使徒規條的智慧特別適合當時,因為基督徒急於避免任何可能損害他們在異教徒中名聲的事。認為保羅在此僅談論婚姻狀態作為主教的必要條件(conditio sine quânon),或他僅僅是勸阻此類官員婚姻生活中任何不尋常、不道德或非法的事,並不能完全解釋他的語言。我們可以提到一個奇特的觀點,即某些羅馬天主教(Papists)注釋家認為,此處提到的「婦人」(γυνή)應理解為教會。這種精巧的詭辯無法摧毀這段經文對格列高利七世強制獨身律法所構成的有力論證。[Conybeare 在此有一條啟發性的註腳:「在希臘和羅馬法律所允許的腐敗離婚便利下,夫妻分居並在彼此在世時與他人結婚是非常普遍的。因此,一個男人可能有三四個在世的妻子,或先後成為他妻子的女人。這方面的一個例子可以在模里西斯的英國殖民地找到,那裡的法國革命離婚法未被英國政府廢除;在社會中遇到三四個曾是同一個男人妻子的女人,以及三四個曾是同一個女人丈夫的男人,並不罕見。這種先後而非同時的多妻制,或許就是此處所禁止的。」——W.]——有節制,自守,端正,等等。有節制(νηφάλιος);此處可能指屬靈的警醒,否則會與 1Ti 3:3 構成同義反覆;因此具有與「謹慎、明智」相同的含義,並因此與「自守」(σώφρων)連結,這是那種永遠無法保持正確分寸的暴躁性情的反面。端正;有秩序,使他整個行為舉止沒有任何不合宜之處;這是內在狀態的外在標誌,由「自守」所表達。——樂意接待遠人(參見 Tit 1:8);特別是對眾多基督徒弟兄(Rom 12:13; Heb 13:2; 1Pe 4:9)。——善於教導。從 1Ti 5:17 可見,他認為在言語和教義上勞苦的主教是配受加倍敬奉的(參見 2Ti 2:24)。
1Ti 3:3
不因酒滋事 = μὴ οἴνῳ πολλῷ προσέχοντας(不沉迷於酒),1Ti 3:8(參見 Tit 1:7);這是一種通常導致爭吵的惡習,因此緊接著有這句話:不打人;指那些在憤怒中很快會對反對者動武的人。[Wordsworth 注意到,這條禁止打人的禁令顯示了東方性格中衝動的激烈。我們可以補充說,這顯示了早期教會半基督化的道德,在社會行為的基本規則方面竟需要這樣的訓誡。東方教會會議的歷史提供了太多可恥的例證。——W.]——但要溫和(ἐπιεικῆ);好爭吵性格的反面。Luther:溫柔。——不爭競(ἄμαχον);避開所有不必要的紛爭。Luther:不吵架。——不貪財(ἀφιλάργυρον);遠離那種經常引發憤怒和紛爭的自私貪婪(參見 1Ti 6:10; Heb 13:5)。我們知道主曾多次警告門徒要防備貪婪(Luk 16:14,及其他地方)。
1Ti 3:4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Bengel:「許多人在外溫和,在家裡卻越發不能克制對配偶的憤怒,」等等。使徒要求主教應將自己的家庭變成一個小型的基督徒團體。此處的「家」包含了整個家庭成員,即私人家庭,以區別於基督徒團體的公共事務(1Ti 3:5)。因此,奴隸也包括在內;但使徒特別著眼於對子女的良好教導。——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此處與許多地方一樣,ἔχοντα = κατέχοντα(持有/控制);參見 Wolf 對此處的註釋。順服被視為抑制兒女所有無法無天、任性行為的健康韁繩。——端莊,似乎並非指兒女(Wiesinger, Huther),因為這個詞恰當地表示了男子氣概和主教品格的莊重;它也標誌著父親必須履行職責的方式(參見 Tit 2:15),即透過必要地行使父權。這種要求的正當性是不言而喻的,因為使我們能夠管理自己家庭的堅定,必然是引導團體所必需的;而在較小的個人領域中缺乏這一點的人,無法在較大的領域中展現出來。在下一節中,這一點被更明確地強調。
1Ti 3:5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 一個括號內的命題,包含了一個從較小到較大的推論(a minori ad majus)。——照管(ἐπιμελεῖσθαι);滋養、供應、管理——與前述的「管理」(προΐστασθαι)幾乎相同。它在 Luk 10:34 中被用於撒馬利亞人對受傷猶太人的照顧。Theodoret:「那不知道如何管理小事的人,怎能被託付照管更重要和神聖的事務呢?」
1Ti 3:6
初入教的(νεόφυτος,新栽的);即不久前才歸信基督教的人。毫無疑問,在一個剛建立的團體中,偶爾會有這樣的初信者被安置在主教職位上。但在以弗所,教會已經存在幾年了,提摩太可以更容易地在那些早晚歸信福音的人中進行選擇;因此,不將後者列入主教候選人是明智的。這回應了 De Wette 的反對意見。標誌著初信者的不僅僅是年輕,而是缺乏必要的知識和經驗;此外,他還會面臨因驕傲而被誤導的危險。——自高自大(τυφωθείς);字面意思是:被遮蔽、變暗、被愚弄;即因晉升到高於甚至年長信徒的地位,而產生驕傲和自欺。對於剛歸信的人來說,沒有什麼比這種自我膨脹更容易犯的罪了,特別是如果他們被安置在顯赫的位置上;神的恩惠必須保守他們走在謙卑、紀律和受苦的道路上。接下來的話,「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有各種解釋。Luther 譯為:「免得他自高自大,落在毀謗者的審判之下;」即給毀謗者機會。其他人(Mosheim, Wegscheider)將其指為誹謗者。但當此處使用「魔鬼」(τοῦ διαβ.)時,沒有理由將其理解為除謊言之父、起初的殺人者以外的任何事物。認為此處指代邪惡原則的觀點(Matthias)也不令人滿意;但我們認為它應該具有內在屬靈邪惡力量的含義。但魔鬼的「刑罰」(κρίμα)是什麼?不是魔鬼帶給那些落在其影響下之人的審判(主格屬格);因為此處 Bengel 的評論適用:「魔鬼能帶來毀謗,卻不能帶來審判;因為他不審判,而是被審判。」相反,這是指在魔鬼身上已經實現的審判(受格屬格),同樣也會臨到所有被驕傲引入歧途的人。Jerome:「這樣的審判,魔鬼也落入其中。」κρίμα 不僅僅是譴責、指控(Matthies),而是像往常一樣,在 κατάκριμα 或 τιμωρία(懲罰)的意義上 = 定罪的判決。如果我們將此段經文與 2Pe 2:4; Jude 6 進行比較,我們可以推斷驕傲是魔鬼墮落的主要原因。Bengel:「看來他在其他天使之前,儘管年紀輕得多,就被提拔並立於眾天使之上,這本身也成了他驕傲的機會。」參見 Artemonius, ad init. Joh. præfect., p. 23。
1Ti 3:7
並且他必須…… 最後一個必要條件被加到其餘條件中。主教不僅要在團體眼中無可指責(1Ti 3:2),還必須在教外人中有良好的名聲;也就是說,那些不是或不再是基督徒團體成員的人。——免得落在毀謗和魔鬼的網羅裡。如果他在提名之前曾生活在嚴重的罪惡中,卻仍被任命,他過去惡行的記憶仍會留在那些認識他的人心中,這可能會給職分本身帶來懷疑。對於這樣的人來說,即使在真正歸信之後,退隱到私人生活中也比擔任顯赫職位要好。否則,他會落在 ὀνειδισμόν(毀謗)中——即陷入懷疑——無論是否應得,且來自團體內外的人;因此,在他軟弱和沮喪時,他很容易落在魔鬼的網羅(παγίδα τ. διαβ.)裡。失去了好名聲,他可能會陷入他幾乎已經放棄的同樣罪惡中,並變得像人們所說的那樣邪惡。「因為如果連羞恥感都沒有,還有什麼希望呢?」Calvin。由於 ὀνειδισμόν 和 παγίδα 沒有被 εἰς 分開,我們必須認為前者與後者一樣,都是魔鬼的工作。
教義與倫理
講道與實踐
主教職分的高貴價值——「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從以下幾點可以清楚看出:(1)其起源;(2)其本質;(3)其傳承;(4)其目標;(5)其果子。——主教職分:(1)是一項工作;(2)是一項高貴的工作;(3)是一項並非每個人都應羨慕的工作。——保羅所列的適當資格是:(1)多方面的;(2)困難的;(3)公正的;(4)充滿祝福的。——福音派神職人員被呼召成為所有個人、家庭和社會美德的榜樣。——神職人員(1)是教會中神的管家;(2)在他自己的住所中。——「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這句話的運用與濫用,等等。——初信者路上的磐石。——從高到低,從低到高。——無可指責的青年時代對那些想要牧養神羊群的人的價值。——牧師和教師職分中魔鬼的網羅。
Starke:你身居高位,因此以成為基督的傳道人為恥嗎?然而請相信,這職分是高貴而沉重的;它處理的是最偉大的事物;它關乎靈魂的救贖和永生。——傳道人未婚並無過錯,但出於多種原因,結婚更好。——身體的節制必須與靈魂的清醒相結合,對於那些想要在屬靈謹慎、辨別力、遠見上成長的人來說。——Lange 的著作:貪婪是一種隱藏的、可恥的慾望,特別是在神職人員身上。——Starke:傳道人可以熱心,但不能像不敬虔的人那樣動武。——一個不想讓自己的家庭成為教會絆腳石的教師,必須確保他選擇一位虔誠的幫手;否則,如果他做出盲目和屬肉體的選擇,他將為巨大的邪惡奠定基石。——一個人比管理整個團體更容易管理自己的家庭:(1)因為它小得多;(2)因為家庭成員比陌生人更容易順服;(3)因為他與他們相處的時間比與其他人多;(4)因為他自然地以比對待他人更多的感情對待他們。——如果初信者不適合擔任教師職分,那麼未歸信的人就更不適合了。——教師的羞恥和惡習是魔鬼的網羅,撒但藉此剝奪其職分的祝福(1Co 9:12)。
Lisco:聖言僕人的個人特徵。
Heubner:主教必須考慮他的良好形象、他的好名聲,不能因為他真實的純潔而輕視它;因為他的好名聲增加了他的影響力。——貪婪是神職人員品格上的污點。——失去榮譽往往使人遲鈍和卑賤;榮譽引導人自重。——也許使徒認為此處省略的更高美德是公認的必要條件,只是想讓我們不要低估那些較低的美德;或者他想引導我們從此處勾勒出的外在生活行為,向上提升到內在的恩賜。
腳註:
[1] 1Ti 3:1.—[πιστὸς; 所有權威;西奈抄本。但 Δ., Orig. 也有 ἀνθρώπινος; humanus, hæc lectio vetustior est Hieronymo。但沒有人魯莽到去贊同它。Matthäi,引自 Huther。——E. H.]
[2] 1Ti 3:2.—[νηφάλεον。現在每個人都讀 νηφάλιον。——E. H.]
[3] 1Ti 3:3.—μὴ αἰσχροκερδῆ。A. D. F. G. 等抄本中缺少,因此 Lachmann 和 Tischendorf 將其刪除。西奈抄本也沒有。顯然它是從 Tit 1:7 插入的。
[4] 1Ti 3:4.—[προϊστάμενον。Recepta, Lachmann, Tischendorf 如此。西奈抄本讀作 προϊστανόμενον——獨特且例外。——E. H.]
[5] 1Ti 3:7.—[δεῖ δὲ αὐτόν; αὐτόν 被 Lachmann 和 Tischendorf 刪除(A. F. G. H. 等抄本中缺少);西奈抄本中沒有。在 G 中,整節第七節寫在頁邊空白處;根據 Lachmann。——E. H.]
提摩太前書 3:8-13
B.—執事與女執事的品格
1Ti 3:8-13
8 執事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 9 要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祕。6 10 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 若沒有可責之處,然後叫他們作執事。11 女執事(或作:他們的妻子)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說讒言,有節制,凡事忠心。12 執事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13 因為善作執事的,自己就得到美好的地步,並且在基督耶穌裡的真道上大有膽量。
釋經與評論
1Ti 3:8。執事也是如此。在《使徒行傳》告訴我們執事職分的起源(1Ti 6:1-5)之後,我們可以從《牧會書信》中了解保羅認為一個好執事所需的資格。這段經文很重要,因為它是唯一清晰描繪其品格,足以成為後世所有時代真正鏡子的經文。在此,正如主教(1Ti 3:1-7)一樣,使徒省略了靈性和性情上的更高要求,轉而考慮那些人們容易看到並判斷他人的家庭和道德品質。誠然,此處列出的特徵在許多方面與長老(1Ti 3:1-7)的特徵一致;但這種相似性源於事物的本質和兩個職分之間的關係,因此,這不僅絲毫不顯得異常,反而為這些書信的真實性提供了額外的證明。因為,如果主教與執事在等級和品格上有顯著差異,這封書信就會帶有後世無可置疑的印記,因為在保羅時代,這兩個職分(munera)幾乎是一樣的。此外,兩者在細節上也有足夠的區別,這再次顯示了使徒的智慧。關於執事職分的一般情況,參見 Lechler 對 Act 6:1-5 的註釋。——端莊,不一口兩舌。沒有證據表明,在使徒時代存在一個特殊的、排他的階級,即一個負責執事各種職責的教會助手團體。一切都取決於個人的活動;因此,這些人必須具有卓越的價值,並光榮地履行職責,這一點就顯得更加必要。然而,儘管我們自然不能期望在此處看到完整的草圖或精確的順序,但並不難看出使徒在強調這些要求時的意圖。——端莊(有了 ὧσαύτως,我們必須從前文補上 δεῖ εἶναι),σεμνοὺς(參見 1Ti 2:2; Tit 2:2);與其說是執事的特殊美德,不如說是每一位教會官員都必須具備的基督徒品質。我們可以將司提反和腓利視為基督徒執事真正端莊(σεμνότης)的榜樣。——不一口兩舌(μὴ διλόγους);這個詞只在這裡使用。Bengel:「對不同的人說不同的話。」在執事與不同的人和家庭的多重關係中,他們很容易陷入這種完全不配作為一個有品格之人的惡習。——不好喝酒(參見 Tit 2:3)。一個不僅不想幫助貧窮,而且要盡可能治癒貧窮的人,自己必須是節制的榜樣。——不貪不義之財(μὴ αἰσχροκερδεῖς,參見 1Ti 3:3)。任何有這種能力的人,很快就會不誠實地挪用委託給他用於窮人的禮物。
1Ti 3:9。真道的奧祕……清潔的良心。此處有與前文 1Ti 1:18 一樣的信心與良心的內在聯繫;這同樣有力地證明,如果缺乏這種更高的屬靈信心,使徒絕不會滿足於教會官員僅僅外在的無可指責。——Τὸ μυστήριον τῆς πίστεως(真道的奧祕);一個獨特的表達,在其他地方沒有出現。此處的奧祕,正如 1Co 2:7,是以前隱藏、現在顯明的真理(參見 Rom 16:25)。——真道的;一個主格屬格,正如在 1Ti 3:16 中的 τὸ μυστήριον τῆς εὐσεβείας(敬虔的奧祕);一個作為信心對象,且只能透過信心來理解的奧祕。使徒預設這個奧祕就像執事實際擁有的寶藏;對於如何最好地保存它,他用這條訓誡回答:「Ἔχοντας τὸ μυστήριον τῆς πίστεως ἐν καθαρᾷ συνειδήσει」(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祕)。清潔的良心是最好存放寶藏的保險箱。此處使用的 Ἔχοντας,與往常一樣,幾乎具有 κατέχοντας(持有/固守)的含義。儘管我們必須承認這一條款並不直接指執事職分,而是完全普遍的(De Wette),但顯然這種信心和良心的生活對於官方職責也是最有用的。由於教導和講道通常不是執事的職責,他們就更必須透過自己的行動來造就他人;沒有這種個人的信心和良心,他們就無法完成艱鉅的任務。「加上清潔的良心,這延伸到整個生命,確實是為了讓他們知道自己是在事奉神;」Calvin。
1Ti 3:10。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這些人也不亞於長老。使徒確實沒有(1Ti 2:1-7)明確命令對這些人進行事先的 δοκιμάζειν(試驗),但這在事物的本質中,特別是在 1Ti 3:5 的限制中。我們沒有被告知這項試驗應由誰進行,或應擴展到哪些具體點。這不可能是全體團體面前的公開試驗,因為已經預設了那些被呼召擔任執事職分的人享有良好的名聲和品格。最好假設是由提摩太本人和相關的主教進行調查,因為執事可能從後者那裡獲得了正式任命。這不是適當意義上的考試(Heubner),正如認為我們應該假設來自會眾個人的「一致聲音和四處詢問」(Heydenreich)的概念一樣,是不太可能的。這肯定太過官方和現代化了。Bengel 的說法簡單得多:「執事在完全進入職分之前,必須先在執事職分本身中提供自己的樣本。」在證明了他們的無可指責之後,他們才能進入職分。因此,這種試驗主要具有禁止性質,以防止不配的人進入職分。
1Ti 3:11。女執事也是如此……凡事忠心。這條關於妻子的指示在執事職分的規則中處於一個相當獨特的位置。如果這段經文沒有超出所有批判性的懷疑,我們可能會將其視為插句。這種聯繫不允許我們想到一般的基督徒婦女;使徒也沒有單獨談論女執事,因為在第 5 章中,這一階級得到了明確的處理。我們幾乎是不情願地被迫將其應用於執事的妻子(Matthies);儘管再次值得注意的是,使徒竟為她們給出了如此明確的訓誡,卻沒有為長老的妻子給出任何訓誡,而長老還有更高的等級。然而,這其中的原因可能在於,執事的妻子也被委託了女執事的職分;這迫使我們認為,透過 γυναῖκας(婦女)這個詞,必須理解為執事的妻子,因為她們同時也是女執事,因此受此處預先建議、但在第 5 章中更明確給出的某些規則的約束。這些要求是每一位基督徒婦女都應該具備的,但對於那些想要在教會中承擔公共職務的姊妹來說,它們是特別令人嚮往且不可或缺的。——不說讒言(μὴ διαβόλους);字面意思是:不是魔鬼——如果她們犯了謊言和誹謗,她們無疑就是魔鬼。「為什麼說壞話是婦女如此典型的特徵?婦女沒有像男人那樣的武器、暴力;她的舌頭就是她的武器;她天生的依賴感使她更容易受到嫉妒和競爭的影響;」Heubner。——執事妻子的這一資格與對丈夫的要求形成了相對的對比;μὴ διλόγους(不一口兩舌),正如 νηφαλίους(有節制)指向前文的 μὴ οἴνῳ πολλῷ προσέχοντας(不好喝酒)。——凡事忠心,這確實是對所有人的訓誡,但特別是對婦女的,她們在分配的領域中必須在小事上實踐這種忠心,因此不能忽視或輕視它。
1Ti 3:12。執事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參見 1Ti 3:2。——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參見 1Ti 3:4-5。執事的家庭美德不得低於長老。照顧自己的兒女無疑是照顧窮人和病人的最佳預備學校。
1Ti 3:13。因為善盡職分的人……。為了喚起人們對其訓誡的熱切關注,使徒指出了忠心者所獲得的崇高獎賞。毫無疑問,在他看來,唯有那些將這些準則視為己有並切實履行的人,才配得這份獎賞。——這樣的人為自己贏得了美好的階位(βαθμὸν καλόν,bathmon kalon)。βαθμός(bathmos,階位),即拉丁文的 gradus,是雅典語 βασμός(basmos,源自 βαίνω,意為「行走」)的愛奧尼亞方言形式,既可理解為教會職分,也可理解為屬靈境界。若從前者來看,我們若在此短語中看到晉升為長老職分(耶柔米、本格爾等人),就必須預設一種層級秩序,這在使徒時代是完全陌生的。這種解釋在語法規則上並非必要;事實上,將這種較高的職位描述為「美好的」(καλόν),聽起來有些奇特;我們也無法想像這種晉升與緊隨其後的「坦然無懼」(παῤῥησία,parrhesia)之間有何關聯。因此,我們更傾向於那些將其解釋為屬靈生命中美好進步,或未來福分的人——這兩種含義完全可以結合,我們認為沒有必要在兩者之間劃分「或此或彼」(德威特、胡特等人)。在使徒看來,今生與來世的基督徒生活是一個統一的整體;我們在今生屬靈成長上進步多少,無疑就會達到多高程度的福分。事實上,人們常說保羅不知道未來幸福有等級之分,但這從未得到證實。相反,從 1Co 3:15;1Co 15:41-42;2Co 9:6 及其他經文看來,情況恰恰相反。忠實履行我們在基督教會中的呼召,是祂所賜福的途徑,使我們在今生乃至永恆中,都能贏得成長與救贖的美好階位。[在我們對公義的觀念中,這似乎最為妥當,且與聖經的語言相當一致,即假設為我們預備了各種程度的獎賞與懲罰,從最崇高的幸福到最極端的痛苦,因此我們的勞苦絕非徒然;無論我們在美德上有何進步,我們都會獲得相應的未來幸福增長;佩利(Paley),《道德哲學》,第一卷,第7章。——W.]—— 以及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上有大膽量。應許的第二部分表達了這種忠心將從他人那裡獲得的獎賞;正如「階位」是指執事為自己贏得的。παῤῥησία(parrhesia)在此絕對意義上使用,並非指在神面前信心的膽量,而是指在人面前,確切地說是在教會面前,良心的坦然無懼;在教會中,懷有這種精神的執事是不會受到責備的。本格爾將兩者結合起來:「對神與對人的信心」(Fiducia erga Deum et homines)。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並不專屬於「坦然無懼」,同樣也屬於「階位」;這意味著這種確信所紮根的基礎,以及這種階位所建立的根基。顯然,πίστις(pistis,信心)不應從客觀上理解為基督教教義,而應從主觀上理解為個人的信心生活。[康尼比爾(Conybeare)將 βαθμός 譯為「地位」(position)。阿爾福德(Alford)傾向於這種解讀,但也與德威特和維辛格(Wiesinger)一樣,將其指向未來以及今生的希望。然而,我們認為上述推理不足以否定普遍接受的「職位晉升」觀念。毫無疑問,耶柔米時代的層級觀念(當時執事被稱為利未人,見書信27)並不屬於聖保羅和提摩太的教會。但假設一位在職分上表現卓越的執事晉升為長老,這並無奇怪之處。後來教會中形成的習俗,儘管絕非早期時代的規則,似乎正是從這類實例中自然產生的。為什麼這樣的晉升不能是「美好的」?為什麼達到這一點的人不能有更大的「信心膽量」?相反的解釋在我們看來過於牽強且充滿幻想。參見埃利科特(Ellicott)與華茲華斯(Wordsworth)對此處的注釋。——W.]
執事職分必須如何以使徒保羅的精神來履行:(1)其職責;(2)其要求;(3)其祝福。——凡想成功監督他人者,加倍需要了解自己的狀況。——教會好僕人的關係:(1)對榮譽;(2)對享樂;(3)對世俗財物。——堅定的信心與純潔的良心之間的內在聯繫。——婦女可以引導基督的工作:(1)帶來巨大的收穫;(2)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害。——教會是一個家庭;其牧師是家長。——在引導我們自己的家庭與引導託付給我們的家庭之間,存在著聯繫。——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對主忠心的職責是我們自身在聖潔與恩惠中成長的最佳途徑。——在神面前的正直與在人面前的膽量是並行的。——對基督的信心是真正生活智慧的泉源。——凡缺乏保羅所要求條件的人,不僅會成為一個糟糕的執事,也會成為一個糟糕的基督徒。
斯塔克(Starke):赫丁格(Hedinger):純潔的教義與純潔的良心必須始終並存。若無自知之明,擁有許多知識又有何價值?若無我們自身的悔改,教導再多又有何用?——沒有信心與純潔良心的人,不可能成為真正的基督徒,更不可能成為教師。——斯塔克:對於那些被任命為屬靈職分的人來說,考驗、試煉、經驗與證據是多麼必要!——神分配給某人的位置越顯赫,他的生活就越應當無可指責,因為許多人在注視著他。——當牧師家中一切安好時,這對他的會眾就是一個好的榜樣;若非如此,那裡就是毀滅靈魂的屠宰場(1Sa 3:13)。——神真正的僕人不會為他們的汗水與勞苦哀嘆;如果他們在此生沒有得到進一步的晉升,他們在天國將會獲得更高的階位(Dan 12:3;1Co 15:41-42)。
霍伊布納(Heubner):在我們被任命為屬靈職分之前的最嚴格審查,也比不上該職分神聖的要求。——我們的一生確實是一場隨後會有審判的考試。——沒有什麼職分比基督徒教師的職分對未來的榮譽與福分有如此大的要求(?)。——當我們記住救贖中甚至有等級之分時,這對更高層次的基督徒競爭是一個強有力的鞭策。
馮·格拉赫(Von Gerlach):在小事上的忠心是檢驗大事上真正忠心的試金石。——許多人在生活的大事上似乎比在小事上更忠誠,而在小事上他們卻不斷地在人人可見的日常過失中犯罪;因此,這種在大事上的忠心是被蟲蛀過的,是出於討好人、出於世俗野心,而非出於對神與弟兄的愛。——利斯科(Lisco):教會施捨者的個人特質,參見 1Ti 3:1-15。——好牧師的特徵。——(會議講道):我們在主的團契中擁有最豐富也最艱難的職分。
[多恩(Donne),《講道集》:對窮人的事奉。天堂與大地是一件樂器;如果你觸動下面的琴弦,震動就會傳到頂端。對地上基督窮困的肢體所做的任何善事,都會影響天上的祂。——W.]
腳註:
[6] 1Ti 3:9。——[西奈抄本在此處很獨特。所有批判性權威經文都讀作 ἐν καθαρᾷ συνειδήσει(在純潔的良心中),而它卻是 καθαρᾶς συνειδήσεως(純潔良心的)。如果這是正確的讀法,其含義將是:「持守信心與純潔良心的奧祕」。——E. H.]
[7] 1Ti 3:15。——如何(wie man)。一些權威經文——例如 D、亞美尼亞譯本、武加大譯本等——插入了 σε(你),顯然是為了說明,但除此之外並無理由。
VIII 前述勸勉對教會的重要性
1Ti 3:14-16
14我將這些事寫給你,指望快到你那裡去;15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16大哉,敬虔的奧祕!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
1Ti 3:14。我將這些事寫給你。使徒在此並非指整卷書信,而僅指他在第2章和第3章中所給出的勸勉。可能在他離開提摩太之前,曾留給他一般的指導,但並非針對每個個別情況的特殊規則。他現在這樣做,指望,等等。ἐλπίζων(elpizon,指望)並非他寫作的原因,而應以「讓步語氣」(sensu adversativo)來理解,即「雖然我指望」;參見維納(Winer),第214頁。——快到你那裡去;準確地說是「更早」;τάχιον(tachion),比較級;即比預期更早,或者比我所想的更早。各種異文,如 ἐν τάχει、ταχεῖον 或 ταχέως,僅是解釋性的修正,我們反對這些修正,堅持「較難讀法優先」(difficilior lectio præferenda);因此蒂申多夫(Tischendorf)正確地保留了公認經文(Recepta)。此外,比較級 τάχιον 在 Joh 13:27 中與 ταχύ(tachu)幾乎在相同意義上使用。
1Ti 3:15。倘若我耽延日久,等等。保羅快回的期望可能會落空;為了防止提摩太陷入困境,他寫下了必要的指示。βραδύνω(braduno,耽延),與 2Pe 3:9 中描述基督降臨的應許所用的詞相同。保羅將在哥林多與提摩太會合,並與他一同前往馬其頓(奧托,Otto),這是一種推測,僅是為了支持某種偏愛的假說而強加於文本的。——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句話具有普遍意義,儘管它表面上特別指提摩太。解釋性的 σε(你)具有一定分量(路德也讀作「你當怎樣行」);但在批判性上,證據太弱,不足以將其納入文本。參見蒂申多夫對此處的注釋。——ἀναστρέφεσθαι(anastrephesthai,行事為人)並非指一般的基督徒生活,而是指提摩太及其同工(監督)作為基督徒官員的生活。這種「行事為人」的場景是神的家,即基督徒群體,不僅僅是在以弗所,而是普遍意義上的。——神的家,οἶκος Θεοῦ(oikos Theou)。眾所周知,這個聖經表達在保羅的其他書信中出現得有多頻繁;最引人注目的是 1Co 3:9-17。如果耶路撒冷的聖殿以及以色列本身(舊約子民)都曾冠以此名(Mat 21:13;Heb 3:2;Heb 3:5),那麼它當然可以更真實地用於新約的教會。這是一個主人為神之家,因為祂建造了它,居住在其中,並將以祂自己的方式和時間完成它(參見利斯科,《耶穌的比喻》,第4版,第505頁)。內在合一以及不可摧毀的堅定性,顯然都在這個詞中表達出來了。基督教會擁有這些屬性,因為它是永生神的家。本格爾的評論極具屬靈深度:「永生神的教會與以弗所人的黛安娜神廟相對立。神的生命是我們希望的根基」(參見 1Ti 1:10),也是真理的源頭。——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我們由此逐漸達到這些書信中最困難的段落之一。主要討論的詞彙在字面意義上並無疑義。στῦλος(stulos,柱石)是支撐房屋屋頂的支柱,是其支撐柱(參見 Rev 3:12;Gal 2:9)。瓦爾(Wahl)說得非常正確:「凡是某物作為首要的、高於其他一切而依賴的東西。」ἑδραίωμα(hedraioma,根基)意為地基,基礎(參見 θεμέλιος,themelios,2Ti 2:19),這對於整個房屋的穩定性是必要的。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只能指親自啟示並顯現在基督裡的宗教真理。但現在的問題是,這些詞是與前文的 οἶκος τοῦ θεοῦ ζῶντος(永生神的家)同位,還是屬於緊隨其後的 καὶ ὁμολογουμένως(無人不以為然),等等。這兩種結構經常被博學而虔誠的人士交替辯護與攻擊。在德威特和胡特的著作中,可以找到支持這兩種觀點的各種擁護者的名字。在這裡,我們不旨在進行嚴格的釋經討論,而是給出我們自己研究的結果,我們將簡單說明為什麼後一種觀點(如我們的翻譯所示)似乎比前者更可取。保羅在前一部分的設計意圖已在 1Ti 3:15 結束;雖然將教會描述為永生神的家具有良好且有效的意義,但隨後的短語「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如果被視為對這一比喻性表達的補充,則顯得極其沉悶且笨重。保羅這樣的人,絕不可能在一次呼吸中將他稱為 οἶκος(家)的教會,同時又描述為 στῦλος καὶ ἑδραίωμα(柱石與根基)。我們絕不能期待這種對所有美學規則的違反。將教會視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在合理的意義上確實是可以解釋的,但它本身遠非清晰,也遠非保羅的風格(參見 1Co 3:11)。但如果新的命題(1Ti 3:16)以 καὶ ὁμολογουμένως 等詞開始,那麼連詞 καὶ(和)就完全沒有目的,而且作為命題的開頭也顯得奇特。我們在此無需回顧羅馬天主教釋經者對「教會是真理的柱石」這一觀念的濫用(參見加爾文對此處的注釋)。梅蘭希通(Melanchthon)對此句給出了新教視角下教會作為「真理之柱」(columna veritatis)這一觀念的引人注目的觀點。——基於所有這些原因,我們認為我們有理由以 στῦλος(柱石)開始一個新的命題,該命題一直持續到本章結束。必須承認,這種結構仍然顯得奇特且生硬:στύλος καὶ ἑδραίωμα τῆς;特別是如果按照我們的觀點,στῦλος … ἀληθ. 是 τῆς εὐσεβ. μυστ.(敬虔奧祕)的謂語,那麼冠詞 τὸ(這)最好去掉。然而,我們並不認為這個反對意見像格勞秀斯(Grotius)等人所認為的那樣,對我們的結構具有壓倒性的反對力量。思想的演進是迅速的;使徒說話如此有力,以至於他不會費力地權衡和安排他的詞句。在 1Ti 3:16 中,緊接著將 ὅς ἐφαν.(祂顯現)等描述為不僅是「敬虔的奧祕」,而且同樣是「真理的柱石與根基」(其否認與反對在 1Ti 4:1 中得到了充分注意),這完全符合使徒的精神;正如我們在早期的書信中已經知道的那樣,他對福音的本質給予了特別的重視。如果以「真理的柱石和根基」這些詞開始新的一章,整個聯繫或許會以另一種眼光來看待。將 στῦλος καὶ ἑδραίωμα τῆς 僅指代提摩太的解釋,除了作為一種釋經上的怪論外,幾乎不值得注意。勸勉一根柱石要「行事為人」(ἀναστρέφεσθαι),聽起來有點誇張。只有三位最重要的使徒被稱為 στῦλοι(柱石,Gal 2:9);但從未稱呼他們的同工為此。[將「柱石和根基」指向教會,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的學者,在釋經論證上都比我們作者的觀點更受支持。胡特、施萊爾馬赫(Schleiermacher)和維辛格(Wiesinger)等許多人認為語法結構指向 ἐκκλησία(教會)。阿爾福德(Alford)或許比我們任何一位英國注釋家都更簡潔地總結了證據;在他看來,整個段落的結構要求這種應用。他對我們注釋者提出的關於「品味」的主要反對意見的回答似乎是充分的,即 οἶκος(家)本身就包含了柱石和地基。康尼比爾是少數將該短語應用於提摩太的人之一;但這種意義似乎冷冰冰的,配不上這段偉大的經文。阿諾德(Arnold)有一個引人注目的建議,可以很好地補充進來:「如果這些詞要應用於教會,它們描述的不是它事實上是什麼,而是它應該是什麼。要小心,不要因為你的過失,讓任何錯誤潛入那本被神設計為僅僅是真理之柱石與根基的教會中;」《生活與書信》,第31頁,1Ti 5:2,美國版。——W.]——大哉,敬虔的奧祕!Καὶ ὁμολογουμένως μέγα,等等。這必須像 στῦλος καὶ ἑδρ. 一樣,被視為總結性陳述 ὅς ἐφαν. 等的引言。μυστήριον(奧祕)是保羅用來指代那種曾經隱藏、現在顯明出來的真理的表達(參見 Eph 3:3-5);μυστ. τῆς εὐσεβείας(敬虔的奧祕),即敬虔的對象,如同 μυστ. τ. πίστ.(信心的奧祕,1Ti 3:9);由此可見,翻譯為「敬虔的奧祕」(路德)有些武斷。這個奧祕是「大」的,並非完全不可測(參見 Mat 13:12),意義深遠,分量重(參見 1Co 9:11),公認是大,ὁμολογουμένως;並非嚴格意義上的「被告知」(路德),而是在「無可爭辯」的意義上,即「根據眾人所公認的」。總之,這是一個現在被揭示的奧祕,其分量與價值是任何基督徒都無法懷疑的。那麼,這個奧祕是什麼呢?正是那個被稱為 στῦλος κ. ἑδραίωμα τ. ἁλ.(真理的柱石和根基)的東西。這個短語確實缺乏我們在此可能期待的頂峰,但當我們權衡使徒先以比喻方式,後以字面方式表達其含義的事實時,這種困難就消失了;而隨後的條款現在按順序顯示了那個被「不恰當地」稱為柱石和根基,而「恰當地」稱為敬虔奧祕的主體是什麼。維辛格追隨施萊爾馬赫的觀點,認為第三個定義形容詞 ὁμολογ. μέγα 在語法上不能與 στῦλος 和 ἑδραίωμα 這兩個謂語連接,在我們看來至少是沒有證據的。——神在肉身顯現 [在德語譯本中為「祂在肉身顯現」]。上述翻譯已經表達了我們對這個著名的「批判性難題」(crux criticorum)的可能判斷。我們可以憑著良好的批判良心,完全同意越來越多的人,他們認為 θεός(神)或 ὅ(那)都不是原始讀法,而是 ὅς(祂)。參見蒂申多夫《新約》第7版對此處的注釋;並比較他在 1843 年出版的《以法蓮抄本》(Codex Ephr Syri rescriptus)中關於 1Ti 3:16 的非常有價值的附錄。西奈抄本也證實了 ὅς 是唯一正確的讀法。保羅確實可以從他的基督論立場出發,非常公正地寫下 θεός;但這並不代表他一定這樣做了。很難相信原始讀法 θεός 會被改為 ὅς;但原始 ὅς 被改為 θεός 卻非常容易解釋。如果 θεός 是正確的讀法(馬太、肖爾茨、林克),那麼如此決定性的證明經文從未被正統教會教父在亞流派或其他爭論中使用,這將是非常奇怪的;再者,西里爾(Cyril)在回應否認保羅曾稱基督為 θεός 的皇帝尤利安時,並沒有引用這段經文,如果他知道「公認經文」(Lectio Recepta),他幾乎肯定會這樣做。此外,我們在隨後的條款中發現了幾個表達(例如 ὤφθη 和 ἀνελήφθη ἐν δόξῃ),這些表達很難用於絕對意義上的神,而只能用於 θεός φανερωθείς(顯現的神)。基於所有這些原因,ὅς 的讀法不僅在批判上,而且在釋經上都被證明是最好的;而經常表達的「它是文本的異端篡改」這一觀點,已經完全被推翻了。關於我們是否應該在 ὅς 之後、ἐδικαιώθη 之前補充一個 οὗτος(這),或者隨後的所有條款是否都指向一個在 1Ti 3:16 中沒有進一步命名的主體,我們必須回答後一種觀點。μυστ. τ. εὐσεβ. 的指定具有命題的特徵,但缺少了後件(apodosis);整個表達的這種片段式風格,進一步證實了基於詞語節奏順序的推測,且已被許多人肯定,即我們這裡有一段古老基督教讚美詩的片段。1Ti 3:16 中命題的未命名主體只能是基督;儘管在我們看來,θεός 的讀法在批判上並不合理,但該段落通過 ὅς ἐφανερώθη 的讀法,仍然包含了一種間接但無可置疑的關於主的神人本性與尊嚴的證明。只有在道成肉身之前,在位格上與父同在的那一位,才能說「在肉身顯現」。不僅如此,我們有可能在保留 ὅς 的讀法(與蒂申多夫一致)的同時,避免因放棄「公認經文」而可能產生的所有困難,如果我們將 Στύλος κ. ἑδρ. … μυστήριον 這一條款視為一個長括號,從而讀 1Ti 3:15-16:「ἵνα εἰδῆ̣ς πῶς δεῖ ἐν οἴκῳ θεοῦ (στύλος καὶ ἑδραίωμα τῆς !) ὅς ἐφανερώθη ἐν σαρκὶ, κ.τ.λ.」(為了讓你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真理的柱石和根基!)祂在肉身顯現,等等)。這種推測在處理一個經常被解釋和誤解的段落時,對我們來說顯得最簡單、最自然。如果這是真的,那麼 θεός 的讀法在批判上是站不住腳的;但它是對使徒意圖的正確闡述,因為 ὅς 直接回溯到 θεοῦ ζῶντος(永生神)。使徒經常使用長括號,這從羅馬書 2:13-15 等幾個例子中可以看出。考慮到他書信這部分思想的豐富與快速更迭,他在此處這樣做顯得不那麼非同尋常。此外,我們欣然承認,那些特別將 στύλος κ. ἑδραίωμα 視為與 ἐκκλησία τ. θεοῦ ζῶντος 同位的人,可能會對此觀點提出反對意見。但後一種觀點在我們看來缺乏支持;因此,在眾多解釋中,唯一的問題是哪一個困難最少?從我們的觀點來看,我們有雙重優勢:既不需要違反我們的批判良心,也不需要放棄一個關於基督神性的「證明經文」(dictum probans)。——在肉身顯現,在聖靈稱義。六個相連的條款,在原文中特別具有非常優美和節奏的特徵。——在肉身顯現。人是肉身;神之子在肉身顯現,因為祂從父那裡出來,在道成肉身之前,祂在位格上與父同在(1Jn 1:2)。主的誕生是這種顯現的起點;其場景是祂整個在地上的生活。本格爾:「這種顯現說明了基督的整個經綸,曾為凡人的眼睛所見。」如果這種神聖顯現的卓越性被許多人誤解和蔑視,神卻以最無可置疑的方式證實了它。Ἐδικαιώθη ἐν πνεύματι(在聖靈稱義);祂被證明是祂真正所是的位格(關於「稱義」的這種意義,參見 Luk 7:35)。祂藉著祂的神聖榮耀在 ἐν πνεύματι(在聖靈裡)被認識,不是作為「靈」(鮑爾,Baur),而是在聖靈裡,藉此祂的 δικαίωδις(稱義)得以實現。那住在祂裡面並在祂裡面作工的聖靈,並非有限度地(Joh 3:34),並最終使祂從死裡復活(Rom 1:3-4),揭示了祂崇高的本性與尊嚴。我們在這裡,沒有任何武斷地切斷聯繫,就有了對所有藉以使祂神聖起源為人所知的東西的參考(參見 Joh 1:14)。這種奇妙顯現的奇妙宣告是以什麼方式給出的呢?保羅在隨後的兩個條款中回答了這個問題。——被天使看見,ὤφθη;不是使徒,因為這不是該詞的常用法,而是天上的天使,他們在祂受辱的日子裡經常服事祂(Mat 4:11;Luk 22:43),並且在祂復活後,祂向他們顯現了祂神聖的榮耀。這裡並非指基督對這些天界生物的權力(麥克,Mack),而是指那些驚嘆於他們從未見過、或至少未曾以如此完美方式見過的榮耀的觀察者。參見 1Pe 1:12;Eph 3:10;Heb 1:6。金口約翰:「因此,天使也與我們一同看見了神的兒子,這是他們以前未曾見過的。」「他可能暗示了一個天上的場景,與下到陰間形成對比;」德威特。如果我們將 θεός 作為該條款的主體,我們或許可以在這裡表達這樣一種思想:神藉著祂在基督裡的顯現,在天使面前以更高的光輝被揭示出來。無論真相如何,那位在天上如此顯現自己的人,在地上也沒有被遺忘。——被傳於外邦。Ἐθνη.(外邦人),在普遍意義上,暗示萬國藉著福音的傳講,領受了天使藉著異象所領受的同一真理——基督主的榮耀。維辛格正確地說:「這對兩者來說都是一條新的誡命;奧祕就在於祂位格周圍天與地的這種聯合,在於這種完全對立面的奇妙融合。」使徒直接關注的不是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對比,而是人類與超人類生物之間的對比。——最後,第三對條款表示了整個顯現及其宣告的結果。它並非徒然。被世人信服,ἐπιστεύθη ἐν κόσμῳ。最後這個詞在這裡必須從倫理意義上理解,完全如同 1Jn 2:15;1Jn 5:19。在拒絕祂的眾人之中,神之子在祂被傳講的地方,在許多人中找到了信心(參見 2Th 1:10);並最終被接在榮耀裡,ἀνελήφθη ἐν δόξῃ。將此指代主的升天是最自然的觀點(參見 Luk 24:40;Luk 24:51);前述條款部分暗示了祂升天之後的時期,這並非不可逾越的困難,因為使徒並不打算提供耶穌生平事件的編年史。同時,我們無需將最後這一條款(ἀνελήφθη ἐν δόξῃ)僅指代升天,就像無需將第一條款(ἐφανερώθη ἐν σαρκί)僅指代基督的降生一樣。我們可以將祂在榮耀中的整個天界生活包含在這一概念中,將該表達視為「引申」(per attractionem);ἀνελήφθη εἰς δόξαν, καὶ ἐστὶν ἐν δόξῃ(被接到榮耀裡,並在榮耀中)。加爾文:「因此,正如在世界上就信心的順服而言,在基督的位格中也存在著奇妙的轉變,當祂從如此卑微的僕人地位被提升到父的右邊,以至於萬膝都要向祂跪拜
保羅是言語與文字上不懈使徒工作的典範。——提摩太雖擁有豐富的屬靈恩賜,但在教會職責上仍受保羅權柄的指導。——福音的執事首先必須知道如何在神的家中自處。——基督的教會是永生神的家:(1)由神建造;(2)由神居住;(3)由神分別為聖;(4)由神成全。——舊約最大的福分並未在新約中喪失,而是以更豐盛的程度傾倒出來。——基督裡神恩惠的顯明奧祕,是我們在基督教中所擁有的基本事實。——位格的、歷史的、活著的基督,是祂教會的根基。——神在基督裡的榮耀:(1)顯明;(2)宣告;(3)以所期望的成功為冠冕。——神聖的顯現:(1)是一個奧祕;(2)是一個超越知識的奧祕;(3)是一個唯有敬虔者才能理解與珍視,且唯有它能引向敬虔的奧祕。——福音歷史中奇妙的事實是一條鏈子,其中沒有一環是缺失的。——福音的宣講必須從這些事實出發,並不斷回歸於此。——福音的執事蒙召並非要向教會宣告他那個時代的宗教觀念,而是要宣告神關於救贖與拯救的永恆真理。
Starke:安東(Anton):基督徒的執事不可總是坐在書房裡,而必須四處奔走。——赫丁格(Hedinger):教會可能會失敗,但不會倒塌。——安東:要將教會直接置於你的視野中。它在神眼中是什麼樣,在你的眼中也當如此。——Μυστήριον(奧祕)。這奧祕是偉大的:(1)在其起源上,因為它來自天父不可思議、難以言喻的偉大之愛;(2)在其自身性質上,因為誰能想像或知道,一位大於萬天使、在能力與榮耀上與父同等者,竟能在肉身顯現,這是何等可能;(3)在其目的上,即拯救陷入極度毀滅的失喪人類。——同上:福音充滿了奧祕;它必須由神的啟示來判斷,而非由理性來判斷(林後 10:5)。——那些將空洞的廢話帶進講壇,卻不引向敬虔的傳道人,並非福音的教師(提前 1:4;4:7)。——神兒子道成肉身的奧祕,若以信心領受並在敬虔中彰顯,必引向永恆的榮耀(提前 4:10;徒 16:30–31)。——霍伊布納(Heubner):每個基督徒群體都必須是永生神的群體。——所有基督徒必須在基督信仰的本質真理上達成一致。——基督教是神最神聖、最值得的啟示。——福音的傳播是耶穌榮耀的外在擴張;祂的敬拜者越多,祂的國度就越偉大。
Lisco:基督教救贖教義的核心。——公認偉大且蒙福的道成肉身奧祕:(1)一個奧祕;(2)更新我們生命的神聖能力。
[霍爾主教(Bishop Hall),《敬虔的奧祕》:「救主啊,若有人看見祢在約瑟的店裡作工,或在拿撒勒的田野間行走,必會將祢視為凡人;祢的衣著與容貌並未顯出祢與常人有何不同。正是祢那全能且同質的聖靈,藉著祂大能的運行,使祢的神性向世人顯明。」]
[安德魯斯主教(Bishop Andrewes),《駁貝拉明》(Resp. ad Bellarminum),提前 14:「我們並不拒絕教會的聲音;事實上,我們都尊崇它。但對我們而言,教會並不意味著教宗或羅馬教廷;除非你心中早已預設,否則這個教會的頭銜對你並無多大益處。它確實是真理的柱石;但並非真理因它而立,而是它因真理而立。這根柱石確實不是懸在空中;它有根基:但除了神的話語之外,還有哪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