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 2:1-10
分析:——勸勉重生者以神的話語滋養自己,在基督裡成長,在祂身上建立自己,並證明自己是屬靈的祭司。
1所以,你們既除去一切的惡毒、詭詐、並假善、嫉妒,和一切毀謗的話,2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3你們若嘗過主恩的滋味,就必如此。4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神所揀選、所寶貴的。5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6因為經上說:看哪,我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安放在錫安;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7所以,他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在那不信的人有話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8又說: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9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10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
釋經與考證
彼得前書 2:1。所以,除去。——彼得前書 2:1-10 的選段,與 1:22 的勸勉一樣,都與重生以及由此流露出的「從清潔的心中彼此相愛」這一觀念相連。與「從清潔的心中彼此相愛」相對立的是詭詐、欺騙、假善、嫉妒和毀謗;若要讓愛心萌發,這些惡行就必須死亡。因此,彼得勸勉基督徒要除去、脫去這些惡行。如果新的生命已經植入,它就必須成長,因此需要相應的、有益的滋養;基於此,彼得懇求他們渴慕那種滋養,以便他們能夠成長並克服試探。——此處的結構與 1:22 相同。命令語氣對分詞產生作用。「除去」是一個取自穿衣的比喻,在聖經中頻繁出現,如歌羅西書 3:8;以弗所書 4:22;雅各書 1:21。「舊人」就像一件衣服,完全包裹著我們,緊貼著我們,並與我們構成一個整體。關於大祭司約書亞,撒迦利亞書 3:3 的指示是:「你們要脫去他污穢的衣服……要給他戴上潔淨的冠冕。」天使補充說:「看哪,我使你的罪孽從你身上除掉,要給你穿上華美的衣服。」脫去和穿上衣服的比喻之所以特別貼切,是因為早期基督徒在受洗和重生時,習慣脫去舊衣,換上潔白乾淨的服裝。必須注意,除去惡行的勸勉僅針對那些已經擁有新人的人,而不信和未重生的人首先必須獲得另一種心思 [μετάνοια(悔改),即事後的反思、事後的智慧,心態的改變必須先於洗禮和重生。——M.]。需要除去的惡行與我們對鄰舍的關係有關,並對彼此相愛產生致命的影響。κακία(惡毒,[nocendi cupiditas,傷害他人的慾望])在此特別指對他人懷有惡意,旨在造成傷害、損害和痛苦,並呈現出各種表現形式,參見哥林多前書 13:5。這種惡意的實現需要謊言、狡詐和其他詭計;其隱蔽則需要假善和偽裝。對那些在他們面前進行偽裝的人產生依賴感,看到他們的幸福,在有德行的人面前感到良心上的羞愧——這些都會激發嫉妒,而嫉妒又會滋生各種邪惡,即毀謗和傷害性的言語。[Malitia malo delectatur alieno; invidia bono cruciatur alieno; dolus duplicat cor; adulatio duplicat linguam; detractatio vulnerat famam.(惡毒以他人的不幸為樂;嫉妒以他人的幸福為苦;詭詐使心變為雙重;諂媚使舌變為雙重;毀謗傷害名譽。)——奧古斯丁——M.]。「因此,」弗拉修斯(Flacius)觀察到,「一種惡行總是滋生另一種惡行。」胡斯(Huss)論及 κακαλαλιά(毀謗)時說,它以多種方式發生,或是否認或掩蓋鄰舍的美德,或是將惡行歸咎於他,或是在他行善時歸咎於他有邪惡的動機。
彼得前書 2:2。像才生的嬰孩。——這回溯到 1:23。其聯繫與 1:14 相似。他們曾被稱為順服的兒女,現在提到他們年輕且柔嫩的狀態,是為了說明他們為何應當在神的話語中尋求力量。「才生的嬰孩」在猶太人中是稱呼歸信者和初信者的常用語。正如嬰孩對滋養的渴望和需求佔據主導地位一樣,這種渴望也應當在基督裡的嬰孩身上佔據主導地位。這個表達絕非貶義,而是展現了他們與神關係的柔嫩,並暗示了純真無邪的觀念,參見以賽亞書 40:11;路加福音 18:15 等。
愛慕——道。——ἐπιποθεῖν(愛慕)表示強烈且不斷重複的渴望。當重生者經歷對神話語的渴慕(他們正是藉此而生)時,就像才生的嬰孩渴慕母親的奶一樣(詩篇 119:31, 72;19:11),那仍附著於他們的遺傳罪性使得他們必須不斷地被敦促勤勉使用神的話語,以便從中得益。——「奶」,與固體食物相對(哥林多前書 3:2;希伯來書 5:12;6:1),象徵基督教教義的基礎,不僅指適應軟弱者能力的簡單表述,也指基督教中較易理解的條款。然而在此處,由於不存在這種對立,該比喻包含了基督教的總和,即整個福音。「奶」是最初的、最簡單的、最令人振奮的、最健康的食物,特別是對嬰孩而言;神的話語也是如此,參見以賽亞書 55:1。最成熟的基督徒也應當在未來將要成為的樣式上,視自己為嬰孩。「被釘十字架的基督,對嬰孩是奶,對成熟者是食物。」奧古斯丁。亞歷山大的革利免建議要領受道成肉身的 Logos(道)。——λογικόν(靈的/理性的)最好由使徒的特點來解釋,即透過額外的說明來闡明他的比喻,參見 1:13;1:23。這是包含在話語中並從話語中流出的奶,是屬靈的奶,正如路德所解釋的,是藉著靈魂所汲取的。將其翻譯為「理性的」違背了新約的語言習慣,在羅馬書 12:1 中同樣不可接受。[阿爾福德(Alford)繼阿利奧利(Allioli)和基斯特馬克(Kistemaker)之後,將其譯為「屬靈的」。——M.] 這種奶的性質由 ἄδολον(純淨的)進一步定義,意為未摻雜的、純淨的,參見哥林多後書 4:2;2:17。[ἄδολον 似乎與 2:1 中的 δόλον(詭詐)形成對比。——M.] 因此,它是未與人類智慧混合、從而導致無效的教義。因為神的話語具有這樣的特性:只有在純淨和完整的情況下,它才能發揮潔淨、釋放、啟迪和安慰的影響。愛任紐(Irenæus)論及異端者時說:「他們將石膏摻入奶中,用他們錯誤的毒素玷污了天上的教義。」
ἐν αὐτῷ(在其中),將其領受進你們最深處的靈魂,使其成為你們完全的財產。聖潔的成長取決於對話語的不斷吸收。「那賦予他們生命的母親,也滋養他們。」——哈勒斯(Harless)。
彼得前書 2:3。若……你們嘗過。——條件句通常因強調而被視為真實。格勞秀斯(Grotius)很好地表達了其含義:「我知道你們會這樣做,正如你們確實已經……參見羅馬書 8:9;帖撒羅尼迦後書 1:6。」這種說法也包含了一種自我省察的邀請。卡洛夫(Calov)察覺到它與 2:1 的聯繫。「你們越是剷除惡毒的苦根,就越能嘗到主恩的甘甜。」參見雅歌 2:3;5:13;便西拉智訓 23:27。這個表達,參考了奶的比喻,並完全暗示了詩篇 34:9,表示透過味覺感知事物的本質美德。它非常恰當地轉移到靈魂的經歷上,靈魂進入並與對象聯合,以便在各方面認識它。參見希伯來書 6:5;2:9。[阿爾福德說:「嬰孩一旦嘗過母乳,就會再次渴慕它。」——M.]
[華茲華斯(Wordsworth)引用了奧古斯丁(Serm. 353)對新受洗者所說的話:「這些話特別適用於你們,你們在屬靈重生的嬰兒期還是新鮮的。因為使徒彼得主要藉著神聖的神諭對你們說:『既除去一切惡毒和詭詐,就要像才生的嬰孩愛慕那「理性的、無辜的奶,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如果你們嘗過主是恩慈的(dulcis,甘甜的)。』我們就是見證人,證明你們已經嘗過了……因此,要珍惜這種屬靈的嬰兒期。強者的嬰兒期是謙卑。弱者的成年期是驕傲。」——M.]
主是恩慈的。——[友善的,德文] χρηστός(恩慈的)應用於柔嫩、口感愉悅的固體和液體,應用於陳年美酒的甘甜風味(路加福音 5:39);隨後應用於人,指仁慈的、友善的、謙和的(以弗所書 4:32;路加福音 6:35)。Ὁ κύριος(主)是主耶穌(2:4),祂邀請我們到祂那裡,並向我們推薦祂軛的輕省(馬太福音 11:29)。祂在此被描述為屬靈的滋養方式,領受祂能促進基督徒的新生命,並將他們引向話語,這話語是祂的啟示,在某種意義上與祂同一。「這確實是嘗過主恩,」路德說,「就是從心裡相信基督已經將祂自己賜給我,並成為我自己的,我的苦難是祂的,祂的生命是我的。從心裡感受到這一點,就是嘗過基督。」[主,「關於所從屬的;來到祂面前,並非簡單地指神,而是指祂在基督位格中所顯明的那種樣式。」——加爾文——M.]
彼得前書 2:4。來到祂面前。——命令語氣最適合接下來的內容,因為它為思想的發展提供了適當的進展。我們之前有:「從神的話語和與基督的團契中汲取滋養;隨後是勸勉,考慮到神會眾的聚集,即:你們要像活石一樣,把自己建造成神的殿。不斷地來到基督面前是建造的手段和條件。使徒想到了諸如以下的經文:詩篇 118:22-23;以賽亞書 8:14;28:16;路加福音 2:34;馬太福音 21:42;參見馬太福音 11:29;約翰福音 6:37。在舊約中,祭司是那些來到並親近神的人(利未記 16:1;以西結書 40:46;民數記 9:13);在新約中,藉著基督,通往神的道路向所有人敞開,參見希伯來書 9:1 等;7:25;10:22;11:6;4:16。我們藉著禱告(考慮祂的位格、祂的功德和祂的職分)——藉著進入祂的話語並藉著信心從中汲取恩典,來親近基督。
來到活石面前。——使徒即將談論新約的神聖建築,當然渴望將基督指定為其中的房角石。藉著房角石的榮耀,他希望讓我們感受到建立在其上的建築的榮耀。(魏斯)。我們不對格哈德(Gerhard)關於彼得暗示他自己名字的建議做出裁決。[彼得(Petrus)因基督這塊磐石(petra)而得名,他喜愛這個比喻,並以自己的榜樣教導所有人必須成為磐石(petros),即建立在基督信心之上的活石。格哈德——M.] 參見使徒行傳 4:11;羅馬書 11:11;以弗所書 2:20;哥林多前書 10:4;撒迦利亞書 3:9。祂是一塊石頭或磐石,因為像磐石一樣,祂永遠保持不變,具有不可改變的大能和不可戰勝性;因為祂的話語堅定且不可動搖,且因為神已經命定並設計祂成為祂屬靈聖殿的根基。但為什麼是「活石」?這個謂語提醒我們彼得習慣於將其與其他意象結合的謂語(2:2;2:5;1:13);它不僅表示一塊屬靈的石頭,而且暗示了祂的磐石堅固性對祂的追隨者而言不是僵硬,而是絕對的可靠、真理和信實,在祂裡面沒有僵化和死亡,只有絕對的光和生命。卡洛夫——「祂是活的,並使人活。」約翰福音 5:28;6:48;14:19 等;4:10;使徒行傳 2:28。祂滲透並以祂的生命充滿信徒的整個有機體,並使之成長。「彼得在此向我們發出最迫切的邀請,要我們親近基督,因為那些對基督而言仍像木乃伊一樣的人,無法感受到自己被祂吸引。」斯泰格(Steiger)。
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所寶貴的。——ἀποδοκιμάζειν(棄絕)——指經過驗證或試驗後拒絕,如同無用的硬幣,因缺乏適當的資格而拒絕。希伯來文 מָאַם。祂不僅被匠人所棄,而且被各樣的人、各行各業、各個年齡和世代的人,被猶太人和外邦人所棄。因此,這個表達是非常普遍的,被人類、被整個不信的世界所棄絕。與這種源於對神聖事物的敵意、且僅依賴外在事物的審判相對立的,是神唯一決定性的審判。在神面前,在祂眼中,並根據祂的預旨,祂是被揀選出來的,是被承認的,在千萬人面前是寶貴且卓越的(ἐκλεκτόν 與 ἀποδεδοκιμασμένον 之間的對立),並受到極大的尊榮。參見提摩太前書 5:21;路加福音 9:35;羅馬書 16:13。一切都在祂身上達成了關於祂預言的精確應驗,神甚至使祂的復活成為確立祂彌賽亞身分的手段。彼得暗示了以賽亞書 28:16,並強調祂在神面前的寶貴,省略了該經文中使用的幾個謂語。因此,祂的被棄絕非但不是羞辱,反而是耶穌被認出是真正彌賽亞的主要標誌之一。
彼得前書 2:5。你們也……被建造成為,等等。οἰκοδομεἴσθε(被建造),參見士師記 20,應作為反身意義的中動態。基督既然是如此卓越的房角石,整個屬靈的神殿都建立在祂之上,你們也要被嵌入其中。這種被建造與幾次短暫或轉瞬即逝的情感波動截然不同;它始於堅固的根基,包含持續且系統性的活動,並特別要求每一個人,即使是那些堅定且緊密地嵌入耶穌裡面的人,也應當讓自己被安置在那個位置,並作為整體的一個肢體被嵌入,這是偉大的建築師為他所指定的。作為活石,既然你們是活石,並且在重生中(1:3;2:2),已經穿上了源自基督的屬靈生命,參見約翰福音 5:26;11:25;10:28;14:19。卡洛夫列舉了以下比較點:(a)建立在根基石上。「建築的石頭沒有根基石就無法站立。我們不承載祂,而是祂承載我們。如果我們站立並依靠祂,我們也必須住在祂所在的地方。」路德。(b)為了抵禦敵人的所有攻擊和所有風暴的堅硬與堅固。伯納德(Bernard)在雅歌講道第 60 篇中說:「建立在磐石上,我站立穩固,免受敵人和所有災難的侵害;世界震動,身體壓迫我,魔鬼追趕我;但我沒有跌倒,因為我建立在堅固的磐石上。」(c)石頭的加工、打磨、拋光和裝配。(d)結合,特別是指愛的紐帶。(e)相互支持。下層石頭支持上層,上層又支持下層和側面的石頭,正如格列高利(Gregory)在以西結書講道中所說:「在聖教會中,每一塊石頭都支持另一塊,每一塊也都被另一塊所支持。」參見《黑馬牧人書》(Hermæ Pastor)中關於得勝教會建造的異象,異象 3。
屬靈的殿,不是同位語,而是建造的結果和目的。格勞秀斯正確地觀察到:在屬靈的建築中,個別信徒既是相對於整個教會聖殿的活石,也是屬靈的殿或神的聖殿,但這不適用於此處,此處顯然是在論述神子民的建立(5:9)。正如房屋是一個整體,由不同的部分組成,神的教會也是如此;正如一位主人在屋中掌權,耶和華三一神也在祂的聖殿中掌權;參見以賽亞書 2:22;哥林多前書 3:16;哥林多後書 6:16。在信徒中,每個人都不應試圖將自己分離成一個獨立的房屋;他們應當在神的國度中聯合起來,共同構成一個屬靈的聖殿。它被稱為屬靈,是與人手所造的物質聖殿相對,也因為它是藉著聖靈所造並由聖靈所居住的。
作聖潔的祭司,(拉赫曼 [Lachmann] 根據抄本 A、B、C 讀作 εἰς ἱεράτευμα,——建造的目的,)一個聖潔的祭司群體。「在舊約下,耶和華有祂的房屋和祂的祭司,他們在祂的房屋中事奉祂;教會在新約下實現了這兩個目的,既是祂的房屋,也是祂聖潔的祭司。」維辛格(Wiesinger)。這個表達暗示了出埃及記 19:6;歷代志下 29:11。「主揀選了你們站在祂面前,事奉祂,並要你們事奉祂,燒香。」這適用於所有基督徒。新約的所有信徒都是被聖靈膏抹的祭司。祭司職分被稱為 ἅγιον(聖潔的),因為他們被分別出來歸給神,藉著基督的血得潔淨,並致力於聖潔的言行。他們的活動在於奉獻屬靈的祭物。
奉獻屬靈的祭物,等等。Ἀναφέρειν(奉獻)指帶到祭壇上;參見 2:24;希伯來書 7:27;13:15;雅各書 2:21,其他地方用 προσφέρειν(帶到),指帶到神面前,希伯來書 5:7。這些祭物是屬靈的,與舊約的動物祭相對,並與神(祂是靈)的本質以及奉獻這些祭物的屬靈聖殿相稱;它們是藉著神的靈所作的,並且必須屬靈地奉獻。這種屬靈的祭物需要自願降服於神的事奉,並屬靈地親近祂;最重要的是,信徒應當根據羅馬書 12:1,將他們的身體連同其所有的肢體和能力、眼睛和耳朵、口和舌、手和腳,以及他們自己,連同他們所有的一切和所是,奉獻給他們的神和救主的事奉,這不僅僅是在他們初次歸主時一次性完成,而是每日如此,路加福音 9:23。此外,正如燒香與舊約的祭物相連,禱告的香(啟示錄 8:3-4),特別是讚美的嘴唇之祭(希伯來書 13:15;詩篇 50:14),也是新約祭物不可或缺的部分。它們此外還包括愛與慈善的祭物;如果基督徒樂意分享他們屬世的財產,在犧牲個人利益的情況下尋求鄰舍的益處,並準備為弟兄捨命(約翰一書 3:16;希伯來書 13:16;腓立比書 4:18)。但由於這些祭物總是不完美的,且受到多種軟弱的影響,除非藉著那使神完全喜悅的祂來奉獻,否則它們無法被神悅納。因此,附帶的句子 εὐπροσδέκτους, Θεῷ διὰ(藉著……在神面前蒙悅納),最後一個詞不應與 ἀνενέγκα(奉獻)相連,而應與 εὐπροσδέκτους(蒙悅納)相連,意為「藉著……領受」,即藉著基督的中保,也就是藉著祂的良善、大能、代求和功德,參見以賽亞書 1:6。[但是,另一方面,將 διὰ 等與 ἀνενέγκα 相連,得到了希伯來書 13:15 的類比支持;並受到格勞秀斯、阿雷蒂烏斯(Aret.)、德·韋特(de Wette)、胡特(Huther)、維辛格和阿爾福德的青睞,他們認為前一種結構不足以體現這些詞語的沉重分量,並且似乎將它們放在了錯誤的位置,因為這些祭物的蒙悅納,甚至其存在和奉獻的可能性,都取決於大祭司的中保。——M.]
彼得前書 2:6。因為經上說。——使徒再次回到活石的比喻,並藉著對以賽亞書 28:16 的自由且略微簡略的引用來支持它。——περιέχει(包含)用於 περιέχεται(被包含),正如某些動詞既用於反身意義也用於被動意義。維納(Winer),第 267 頁,第二版英文版。斯泰格引用了約瑟夫斯(Josephus)的一段話。
ἀκρογωνιαῖος λίθον(房角石),根基的房角石,連接兩面牆。同樣地,基督也是舊約與新約、猶太人與外邦人的連接紐帶;ἐκλεκτόν(被揀選的),參見 2:4。在先知經文中,主要的指涉似乎是大衛家的一位君王,但根據古代注釋家幾乎一致的觀點,聖靈指向的是彌賽亞;新約也使該觀點成為必要。以賽亞書 8:14 將耶和華自己描述為那些不讓祂成為他們敬畏對象之人的絆腳石;在馬太福音 21:42,我們的主將詩篇 118:22 的話應用於祂自己。ἐκλεκτόν, ἔντιμον(被揀選的、寶貴的)被使徒重複,以顯示這塊房角石對他而言是多麼寶貴和有價值。
ὁ πιστεύων(信靠的人);信靠的觀念在此佔主導地位;因此使用介詞 ἐπί(在……之上)而不是 εἰς(進入)或 ἐν(在……裡面)。在希伯來文中 הֶאֱמִין(相信)指建立在某物之上,站立穩固。以賽亞書 28:16 的經文讀作:「信靠的人必不至於著急」(即,像丟棄武器的懦夫一樣逃跑)。彼得表達了一個更普遍的含義,他必不至於羞愧;他的盼望不會使他羞愧。「寶貴的房角石確保了永恆的恩典和救恩狀態。」羅斯(Roos)。它是在道成肉身時,特別是在耶穌復活時被安放的。
彼得前書 2:7。所以,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等等。——ἡ τιμή(尊榮)的含義由與前文 καταισχυνθῇ(羞愧)的對立來決定,同時回指 ἔντιμος(寶貴的),而不信者的分只有羞愧,信心對你們而言是尊榮和榮耀,參見 1:7;2:9。這種尊嚴在 2:9 中得到了進一步的闡述,但首先必須討論不信者與基督的關係。
ἀπειθεῖν(不順從)既與應許和事實有關,也與誡命有關,參見希伯來書 3:18-19;4:2-3, 6;約翰福音 3:36;使徒行傳 14:2;17:5;羅馬書 2:8;10:21;11:30;此處的對比突出了前一種關係。
λίθον(石頭),字面上取自詩篇 118:22 的七十士譯本。此處 λίθος 也在賓格。這個格位可能是為了參考 2:6 中的 τίθημι(安放)而保留的。(拉赫曼讀作 λίθος,主格)。
οἱ οἰκοδομοῦντες(匠人),猶太國的領袖、顯貴是那些拆毀根基的匠人。「每當我們看到顯貴起來反對基督時,我們就會想起大衛的預言,即石頭被匠人所棄。」加爾文,參見羅馬書 11:8;帖撒羅尼迦前書 2:15-16;哥林多前書 1:23。——οὑτος(這塊),強調正是這一塊,沒有別的。
εἰς(成為)表達了向著根基石的目標和發展。自祂復活以來,祂作為支持祂教會的磐石站立,但根據以賽亞書 8:14,對不信者而言,祂是絆腳的石頭和跌人的磐石。
彼得前書 2:8。絆腳的石頭——絆跌的人。——πρόσκομμα(絆腳石),指造成傷害或損害的碰撞,希伯來文 נֶגֶף。——σκάνδαλον(跌人的磐石),正確地說是陷阱中的機關,用來固定誘餌,隨後指陷阱本身;比喻地說,任何導致跌倒、誘惑並使人陷入罪惡和災難的事物。奔跑並撞上某物之後便是跌倒。作為不信之後果的毀滅,與為信徒儲存的尊榮形成對比,參見路加福音 2:34;20:17;馬太福音 21:42-44;羅馬書 9:32。其含義不僅僅是主觀上的被冒犯和惱怒,正如後文所示,不等於 ἀπειθεῖν(不順從)。——οἱ προσκόπτουσιν(他們絆跌),與 ἀπειθοῦντες(不順從的人)有關,他們絆跌是因為他們不信這道。——προσκόπτουσιν 不應與 λόγῳ(道
ἐκλεκτόν(選民),正如亞伯拉罕與雅各後裔的猶太教會一樣,基督教會是從人類大眾中揀選出來的群體,注定要得救恩與榮耀,並建立在同樣是 ἐκλεκτός(選民/被揀選的)的房角石上(彼前 2:4)。他們之所以構成君尊的祭司,正是因為他們屬於偉大上帝兒女的同一家族。希伯來文稱之為「祭司的國度」,其中上帝作為君王治理並賦予萬物生命。然而,祭司的特質是核心思想。你們眾人都可以坦然無懼地親近上帝,獻祭、祈禱並祝福(參啟 1:6;啟 5:10)。但因為你們與祂有生命的連結,且應當成為那位坐在至大者右邊之主的形象(彼前 3:22),你們在祂裡面也享有君王與治理的特權。即使在現今,你們也不再服事世界;藉著基督,你們可以勝過肉體、世界與魔鬼;你們作為統治者的地位,日後將對你們自己及世界顯明得更為清楚。在你們身上,以色列忠信者僅能以微弱開端實現的事,將得到完全的應驗。參賽 61:6;詩 148:14。格老秀斯(Grotius)引用西塞羅的話說:「不作任何激情的奴隸,乃是君王般的行徑。」
ἔθνος ἅγιον(聖潔的國民)。正如以色列在世上萬國中被分別出來歸給上帝(出 19:6;申 7:6),你們在更崇高的意義上,也是這充滿罪惡的世界中聖潔的會眾。你們藉著基督的血得潔淨,藉著上帝的靈得成聖(彼前 1:2),並被呼召藉著棄絕世界與在弟兄之愛中成長,而不懈地追求聖潔(彼前 1:22)。
λαὸς εἰς περιποίησιν = עַם םְגֻלָּה(屬上帝的子民),意為「被獲取的產業」,這是最後一個尊榮的稱號(出 19:5;申 7:6;瑪 3:17;多 2:14;賽 43:21)。此處可理解為有 ὤν(是)字隱含其中。λαός(子民)相對於 ἔθνος(國民),其設計意圖可能是為了突顯對君王的順服,以及根據職分與地位進行分類的思想,而 ἔθνος 則暗示了外部關係與民族習俗的概念。有些人將 περιποίησις 理解為動詞性的「獲取」,如帖前 5:9;帖後 2:14;來 10:39,意指這群人被注定要獲取上帝榮耀的基業;但考慮到舊約的參照,且在本文中缺乏賓語(在其他經文中通常伴隨賓語),這種解釋是不成立的。正如上帝藉著將以色列人從埃及為奴之家領出來而獲取了他們,祂也藉著祂兒子的血獲取了新約的教會。——繼賽 43:20 之後,使徒接著指明了上帝揀選他們作為祂自己的子民並賜予如此崇高豁免權的目的:不是要他們在其中尋求自己的榮耀,而是要他們榮耀上帝。參太 5:16。其結構與彼前 2:5 中的 ἀνενέγκαι(獻上)相似。
「叫你們宣揚」,等——ἐξαγγείλητε = 宣揚、傳述、廣泛地公開內在所發生的事,參多 2:14;弗 2:10。這必須藉由言語與行為來完成,不僅是受呼召的教師,而是全體信徒群體。
「美德」——ἀρετή(美德),雖然在希臘哲學家的著作中頻繁使用,但在新約中,除了此處外,僅出現於腓 4:8;彼後 1:3;彼後 1:5。舊約平行經文中使用的詞是 תְהִלָּתִי(我的讚美),參賽 48:8;賽 48:12(七十士譯本)。正如格哈德(Gerhard)正確解釋的,上帝的 ἀρεταί(美德)是指那些從我們自由蒙召的工作以及我們救恩的整個籌劃中閃耀出來的上帝屬性。這種連結特別暗示了祂那移除一切障礙的全能,以及祂那降卑至最卑微罪奴的憐憫。後者這一屬性,特別在基督的顯現中得到了表達。信徒的會眾應當既是這些美德的號角,也是其鏡子。
καλεῖν(呼召),在其他地方應用於使徒的呼召(太 4:21;可 1:19;羅 1:1;加 1:15;林前 1:1);隨後應用於進入上帝國度的邀請(路 5:32;林前 1:9;啟 19:9;太 22:14;太 9:13;路 14:24;路 5:32;羅 8:30;羅 9:12;羅 9:24;林前 1:7;帖前 4:7;帖前 5:24;帖後 2:14);即恩典與榮耀的國度(帖前 2:12;提前 6:12;來 9:15;彼前 5:10)。這種邀請大多是藉由福音的宣講來實現,但有時也藉由上帝親自向人說話、按名呼召他們(創 12:1;出 31:2;賽 13:3;徒 9:4),以及祂的靈在他們心中有效的運行。父上帝,那位賜諸般恩惠的上帝,在此處與其他地方一樣,是那位呼召者(林前 1:9;加 1:15;彼前 5:10)。祂因此在時間中(在今生)實現了那超越時間(永恆)的揀選行動。
黑暗,根據弗拉修斯(Flacius)的說法,是指黑暗的國度,以及所有人在歸向基督之前所處的那種最悲慘的境況。它包含了對上帝的無知、極大的不義、撒但的奴役,最後是各種懲罰、咒詛與上帝的忿怒,我們還可以加上良心那焦慮的不安與折磨。這個比喻在舊約中被應用於猶太人(詩 107:10;賽 9:2),並不能證明彼得是在對前異教徒說話。與黑暗相對的是上帝奇妙的光,祂就其本體而言就是光。這光將信徒遷入祂聖潔且蒙福的光明團契中;他們的悟性因此得光照,意志得成聖,良心充滿平安。就其起源、本質與果效而言,這光是奇妙的,因為它使罪人成為上帝的兒女。「它揭示了奇妙的事,且是屬世心態的人所無法看見的。」——羅斯(Roos)。「它是奇妙的,正如對於一個剛走出長久黑暗的人來說,白晝的光是奇妙的一樣。」——德·韋特(de Wette)。
彼前 2:10。從前——但如今蒙了憐恤。——回憶他們曾經的樣子,必須加深書信讀者心中的感恩之情。彼得自由地引用了何西阿書 2:23,那裡論到當時處境中的百姓,說他們不是上帝的子民,但在彌賽亞的日子,上帝會對他們說:「你是我的子民。」何西阿書中的這段經文顯然是指以色列。每當一個猶太會眾加入基督教時,這預言就得到了應驗。如果其含義是代之以一個新的基督徒群體——一個由猶太人與外邦人組成,或主要且優先由外邦人組成的群體——來取代以色列民,那麼這些應許要麼仍然未得應驗,要麼就是以一種需要像保羅那樣更清晰地定義與證實的方式來實現。οὐ λαός(非子民)不僅僅是「非上帝的子民」,更是其完全的對立面。ἠλεηθέντες(蒙了憐恤)。「不定過去式(Aorist)表示歷史事實,即上帝憐憫的行動確實已經發生。」——斯泰格(Steiger)。——οὐκ ἠλεημένοι(未蒙憐恤),在很久以前,他們在上帝的審判下,已被交給罪及其腐敗的果子。
因你們的好行為……歸榮耀給神。——ἐποπτεύσαντες(epopteusantes,意為「親眼看見」)是指向 ἐν ᾧ(en hō,意為「在其中」),我們必須從中補出 τοῦτο(touto,意為「這事」)。它意指:為了看透事物而進行細緻的觀察。因此,它被應用於那些難以解釋的奧秘,參見彼前 3:2;弗 3:4。正如塔西佗(Tacitus)的記載所顯示,膚淺的觀察者將基督徒的弟兄之愛視為危及國家的秘密結社,將他們的決斷視為頑固,將他們的屬天心志視為對人類的仇恨。他們脫離祖先罪惡習俗的行為,被視為對一切人類條例的蔑視與拒絕,參見彼前 2:19-20;彼前 3:10-12;彼前 3:17;彼前 4:15;彼前 2:14。至於具體的日期,例如尼祿(Nero)或甚至圖拉真(Trajan)統治下的迫害時期,很難得到證實。將 ἐκ τῶν καλῶν ἔργων(ek tōn kalōn ergōn,意為「因著好行為」)與 δοξάσωσιν(doxasōsin,意為「歸榮耀」)連接起來,意即:因著好行為的緣故,這些行為是從他們裡面發出的。
δοξάσωσιν(歸榮耀)。——加爾文(Calvin)正確地指出,我們的目標不應是讓不信者對我們說好話或有好的評價,而應當是將神的榮耀擺在我們眼前。更正確的認識可能會迫使他們歸榮耀給神,將尊榮歸給神,而信徒被稱為神的兒女。彼得顯然想到了耶穌在太 5:16 中的話語。羅斯(Roos)補充道: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不必總是尋求對神直接的讚美。只要人們讚美這些好行為,他們就是在讚美我們天上的父,因為祂是這些行為的作者;正如讚美一個孩子的好品行,實際上就是在讚美他的導師。儘管人們將神兒女的信心視為迷信與愚昧,但他們仍可能讚美他們的行為,從而將榮耀歸給神。殉道者查士丁(Justin Martyr)提供了一個關於這種 δοξάζειν(doxazein,意為「歸榮耀」)的例證。他承認,當他還是異教徒時,他認為基督徒不可能沉溺於他們被指控的那些反自然的惡行,因為他們竟如此甘願為基督而死。
在鑒察的日子(In the day of visitation)。——ἐπισκοπή(episkopē,意為「鑒察」)、ἐπισκεπτέσθαι(episkeptesthai,意為「去鑒察」)= פָּקַד(paqad,意為「眷顧/鑒察」),既指神慈悲的眷顧,也指祂審判性的審查;關於前者的含義,參見創 21:1;創 1:24;出 3:16;出 4:31;撒上 2:21;伯 7:18;路 1:68;路 1:78;徒 15:14;關於後者,參見耶 9:24-25;耶 44:13;耶 46:25;耶 9:9;詩 59:6;出 20:5。注釋家們對此意見分歧,兩種含義都有許多支持者。或許最好將這兩種觀點結合起來,因為使徒本人並未定義他的含義,且慈悲與憤怒的鑒察往往同時發生。不信者因受苦而歸榮耀給神,這絕非無法解開的謎題,因為經驗顯示,在嚴厲審判的季節,剛硬的心有時會變得柔軟並融化。ἡμέρᾳ(hēmera,意為「日子」)一詞,正如常見的情況一樣,指的是比二十四小時更長的時間段。這裡的暗示既不是指審判日(正如比德(Bede)所主張的),也不是指世人對信徒生活的調查(正如羅斯(Roos)所建議的)。
[神在戰爭、地震、瘟疫等事件中的鑒察日子,彰顯了基督徒的信心與愛心,這與猶太人和異教徒形成了鮮明對比。華茲華斯(Wordsworth)引用了居普良(Cyprian)主教任內迦太基瘟疫的歷史,該歷史由他的執事龐提烏斯(Pontius)描述,第6頁。「我們大多數弟兄,」龐提烏斯說,「除了自己以外,照顧每一個人;藉著護理病人並在基督裡看顧他們,他們染上了在別人身上治癒的疾病,並帶著喜樂呼出了最後一口氣;有些人懷抱著聖徒的屍體,閉上垂死者的眼睛,清洗他們的屍體,並舉行最後的葬禮,隨後他們自己也受到了弟兄們同樣的對待。但外邦人所做的卻恰恰相反;那些陷入疾病的人,他們將其驅逐;他們逃離最親愛的朋友;他們將垂死者扔在街上,並帶著厭惡的神情轉身離開未埋葬的屍體。」參見居普良在當時發表的論文《論死亡或瘟疫》(De Mortalitate, sive Peste),第9、10章:「這種死亡,對猶太人、外邦人和基督的敵人來說是瘟疫,但對神的僕人來說,卻是通往救恩的離世。」——M.]
彼前 2:13。你們為主……順服人的一切制度。——從關於基督徒在異教徒中生活方式的完全普遍的訓誡出發,使徒受到針對他們極為普遍的誹謗的觸動——即他們對國家構成危險,並旨在推翻一切法律的束縛——藉此機會降格到最普通的義務,即勸勉順服世俗權柄,且不可濫用基督徒的自由。
ὑπόταγητε(hypotagēte,意為「順服」)。——不定過去式被動語態有時用於中間語態,參見維納(Winer)。——οὖν(oun,意為「所以」)主要與彼前 2:12 連接,次要與彼前 2:11 連接。——πάσῃ(pasē,意為「一切」)。——κτίσις(ktisis,意為「受造物/制度」)一詞,如同 κτίζειν(ktizein,意為「創造」),通常應用於神的創造與制度,或用於指代受造物;但這裡的形容詞 ἀνθρωπίνῃ(anthrōpinē,意為「人的」)表明,它指的是任何制度或任命,而不論其起源如何。將 κτίσις 限制在世界的神聖制度這一概念上是令人困惑的。使徒使用形容詞 ἀνθρωπίνῃ 是為了回應一種反對意見,即基督徒鑑於他們的基督徒自由,只受義務順服那些直接由神任命的權柄,因為在這種人類制度中混雜了許多罪惡;他進一步希望將國家的神聖條例與教會的條例區分開來(彼前 2:5),但並不否認世俗權力是間接的神聖制度,正如保羅在羅 13:1-2;羅 13:4 中所斷言的那樣。弗拉基烏斯(Flacius)正確地指出:「它被稱為人的條例,是因為世俗憲法不像真正的宗教那樣源於神明確而具體的道;它們更多是由人及其行為所制定的,至少就我們這些無法看見神隱秘掌權的人所能判斷的而言。」如果這封書信屬於尼祿時代,那麼這個謂語的選擇就得到了解釋。彼得可能回憶起了他主人的話,太 17:26-27。路德(Luther)對此評論如下:「雖然你在所有外在事物上都是自由的(因為你是基督徒),且不應被法律強迫順服世俗統治(因為法律不是為義人設立的 [即:對稱義者而言——M.]),但你仍應自發地給予一種準備好且不受強迫的順服,不是因為必要性強迫你,而是為了讓你取悅神,並造福你的鄰舍。基督就是這樣做的,正如我們在馬太福音 17 章所讀到的。」——πάσῃ(一切)——無論是異教、猶太還是基督徒的權柄;無論是這種還是那種憲法。
[華茲華斯:「水可以藉著人的手,在噴泉和瀑布中呈現不同的形式,並在不同的渠道或水渠中流動;但流動在其中的元素本身卻來自神。同樣,大理石可以藉著人的手被鑿成不同的形狀:在雕刻家的鑿子下,它可以成為雕像、飾帶或石棺,但大理石本身來自採石場,來自神創造的手。——世俗權力也是如此。權力所採取的形式,以及被任命行使權力的人,可能是 κτίσεις(ktiseis,意為「受造物/制度」),即人的條例;但權柄(ἐξουσία)本身卻來自神。因此,正如聖彼得所教導的,我們有義務在一切合法的事情上順服人的一切制度,『為主』的緣故,我們的統治者是祂的僕人和代理人;正如聖保羅所宣告的,『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參見羅 13:1-3。——M.]
為主(For the Lord’s sake)。——這可能被理解為指聖父,祂在彼前 2:12 中已被提及,儘管在彼前 2:3 以及彼得的其他地方,正如在保羅那裡一樣,基督被稱為主。[但這裡的指涉難道不是基督嗎?因為:1. 在彼得那裡,除了引用舊約之外,κύριος(kyrios,意為「主」)總是描述基督(阿爾福德(Alford));2. 基督徒的自由源於他們與基督的聯合。——M.] 其含義是:因為神要求這樣做,因為祂建立了這個制度,羅 13:1;羅 13:5。這也定義了基督徒順服的界限:當神從天上明確禁止時,順服的義務就停止了,徒 4:19;徒 5:29。使徒指出了兩類基督徒有義務順服的政治權力:第一,國王或皇帝;第二,他的大使或代表。猶太人和希臘人稱羅馬皇帝為國王。——ὡς ὑπερέχοντι(hōs hyperechonti,意為「作為至高的」)。——ὡς(hōs,意為「作為」)表示一個眾所周知的理由。ὑπερέχοντι(hyperechonti,意為「至高的」),行使地上最高的主權。否則,參見提前 2:1。本格爾(Bengel)正確地指出:supereminens(至高無上的)。——αὐτοῦ(autou,意為「他的」)當然與 βασιλεῖ(basilei,意為「國王」)連接,而不是與 κύριος(kyrios,意為「主」)連接。「在下級權柄中,我們必須看見並尊崇國王;在國王身上,我們必須看見神自己。」格哈德(Gerhard)。所有權柄所行使權力的倫理目的是懲罰作惡者,並以讚美和認可的標記來承認行善者,參見羅 13:3-4。卡洛夫(Calov)引用柏拉圖的話說,獎懲使國家團結在一起,並引用西塞羅(Cicero)轉述梭倫(Solon)的話說,如果善行受到獎勵吸引,惡行受到懲罰約束,國家就能得到最好的治理。——ἐκδίκησις(ekdikēsis,意為「刑罰」),不是法律的執行,而是懲罰、報應。——κακοποιῶν(kakopoiōn,意為「作惡者」),應從一般的、客觀的倫理意義上理解,並由彼前 4:15 來解釋,該處論及殺人犯和其他罪犯。這段經文根本沒有絲毫提及蘇維托尼烏斯(Suetonius)和塔西佗(Tacitus)所描繪的基督徒特徵,即他們是政治罪犯。使徒怎麼可能認同對他們性格的這種描述!因此,這段經文不能用於確定書信的日期。——ἔπαινος(epainos,意為「稱讚」),藉著言語和行為的認可,即讚美、保護和提拔。
彼前 2:15。因為神的旨意……人。——格哈德:即使你的無辜和順服不足以促成他人的悔改或使他們歸榮耀給神,你也能夠按照神的旨意,堵住那些無知之人的口。——οὔτως ἐστί(houtōs esti,意為「這樣是」),以這種方式,就是神的旨意。[接著是神在這個方向上的旨意是什麼,即:ἀγαθοποιοῦντας φιμοῦν κ. τ. λ.(agathopoiountas phimoun k. t. l.,意為「行善以堵住……」)——M.]——φιμοῦν(phimoun,意為「堵住」)源自 φιμός(phimos,意為「口套」),意為給口套上口套,即封住嘴,參見申 25:4;傳道經 20:31。——這種無知源於內心的敗壞,反過來又影響了內心(彼前 2:12;林前 15:34;約 16:3)。它具有不同程度的罪咎。保羅將對神旨意的認識與這種無知狀態進行了對比,弗 5:17。因為他們在神聖事物上是瞎眼的,所以他們無法理解我們生活的方式。
[華茲華斯:「基督被羅馬的權力釘在十字架上,正如祂所預言的那樣(太 20:19)。聖彼得和聖保羅,正如他們所預知的,被羅馬處死;但他們仍然宣講對羅馬的順服。」——M.]
彼前 2:16。作自由的……神。——ὡς ἐλεύθεροι(hōs eleutheroi,意為「作自由的」)最好被解釋為下一節的前項,但僅限於其第一部分,即 πάντας τιμήσατε(pantas timēsate,意為「尊敬眾人」)。若將其與彼前 2:15 連接,則需要 ἐλευθέρους(eleutherous,意為「自由的」)。[但即使這種對彼前 2:17 第一部分的限制,也使得這種結構幾乎站不住腳。相反的假設似乎確立了它的不可行性。我的自由是否免除了我尊敬眾人的義務?難道我不應該基於基督徒義務和公平的一般原則,給予所有人他們應得的嗎?總體而言,我認為維辛格(Wiesinger)的解釋,即阿爾福德(Alford)所採納的,是最好的,即:將彼前 2:16 視為對彼前 2:15 的補充說明,不是用賓格來延續結構,而是用主格,正如在彼前 2:12 中已經出現的那樣,而且在這裡確實更自然,因為這裡指定的不是 ἀγαθοποιεῖν(agathopoiein,意為「行善」)之後的行為,正如那裡是 ἀπέχεσθαι(apechesthai,意為「禁戒」)之後的行為,而是 ἀγαθοποιεῖν 的前提狀態和基督徒模式。關於論據,請參見維辛格和阿爾福德。——M.] 這與彼前 2:12 不同。這種順服與真正的基督徒自由並非不可調和的對立。因為後者建立在藉著基督的救贖之上,其本質是屬靈的;它將我們從罪惡和錯誤、從世界和魔鬼中拯救出來,並藉著愛的紐帶將我們與神和祂的道聯合起來,參見約 8:32;羅 6:18;羅 6:22;加 5:13;彼後 2:19。在下文中,彼得切斷了對自由的一切誤解和濫用。諾斯底派(Gnostics)藉著犯下各種卑劣和犯罪的放縱行為來濫用基督徒自由。猶太人則以身為神產業的子民為藉口,聲稱自己不受外邦人法律的約束。因此我們讀到:「總要作神的僕人,不可把自由當作遮蓋惡毒的遮蓋物。」不確定(正如科尼利厄斯(Cornelius)等人所假設的那樣)這裡是否暗示了白色的洗禮袍,它也是藉著基督獲得自由的象徵。——ἐπικάλυμμα(epikalyma,意為「遮蓋物」)= παρακάλυμμα(parakalyma,意為「遮蓋物」),為了遮蓋某物而鋪開的東西,因此,即斗篷、遮蓋物、面紗。路德說:「如果宣講基督徒自由,沒有信心的不敬虔之人會立即湧入,並聲稱自己是好基督徒,因為他們不遵守教皇的法律。」——κακία(kakia,意為「惡毒」)不應像維辛格那樣在對官員不服從的狹隘意義上解釋,而應在更廣泛的意義上解釋,正如對立面 ἀγαθοποιεῖν(agathopoiein,意為「行善」)是一個更普遍的理想——δοῦλοι Θεοῦ(douloi Theou,意為「神的僕人」)。奧古斯丁(Augustine)說,事奉神是最高的自由。以色列作為一個民族(常被稱為神的僕人,賽 44:1;賽 44:21;賽 48:20;耶 30:10)所被期望的;耶穌在特殊意義上所是的(彼得特別這樣稱呼祂,徒 3:13;徒 3:26;徒 4:27;徒 4:30),應在每一位新約信徒身上實現。
彼前 2:17。尊敬眾人。——在異教徒中良好生活方式的主要義務,現在根據他們所處的各種關係被簡要地概括了。——τιμήσατε(timēsate,意為「尊敬」),不定過去式命令語氣,用於那些要麼迅速完成且短暫,要麼被視為僅發生一次的行為。維納 § 48, 3, a。
眾人。——不僅是首領,而是所有人。在與同輩的交往中,向每個人表現出你欠他們的尊重,首先,作為神的受造物(雅 3:9),其次,作為已被基督救贖的人,參見彼前 5:5-6;彼前 3:8;太 20:26;太 23:12;路 14:11;路 18:14;路 22:26-27;可 10:43-44。詩 15:4 的經文,如果翻譯正確,與此勸勉並不衝突。保羅在類似的勸勉中,承認了公民地位和個人良善,羅 13:7。對這段經文進行限制性的限定是武斷的。τιμᾶτε(timāte,意為「尊敬」),源自 τίω(tiō,意為「估價」),意為評估並支付某物或某人的價值。
ἀδελφότης(adelphotēs,意為「弟兄們」),被視為一個整體的弟兄團體,所有是或被稱為你弟兄的人,參見彼前 1:22。因為這種對所有人尊重的態度和弟兄之愛只能源於與神真實的關係,所以下一個勸勉是:「敬畏神」,參見彼前 1:17。如果你受到誘惑去濫用你的基督徒自由,對神威嚴的聖潔敬畏就顯得尤為合適。「那敬畏神的人,愛他的弟兄,並以適當的愛擁抱全人類,也必不會忘記給予國王他們應得的尊榮。」加爾文。彼得可能回憶起了箴 24:21,它定義了敬畏神和尊敬國王的同樣態度。魏斯(Weiss)提請注意太 22:21。[本節中命令語氣形式的變化是值得注意且富有啟發性的。τιμήσατε(不定過去式命令語氣)標誌著一般原則,隨後的三個現在時命令語氣定義了它在特定關係中的應用。——M.]
教義與倫理
講道與實踐
作為地上的朝聖者,什麼是必要的?1. 禁戒肉體的私慾;2. 順服一切人類政府;3. 忍耐受苦。——基督徒是地上的寄居者和朝聖者的標誌是什麼?考慮:(a)他的言語;(b)他的舉止;(c)他的禮儀;(d)他的目標。——基督徒的狀態是一場持續的戰爭,伯 7:1;詩 24:8——1. 敵人;2. 武器;3. 勝利。——像光一樣行走在異教心態的世界中!——多樣的鑒察日子。——基督徒對世俗權柄的態度。——如何最有效地堵住無知之人的口?——將自由當作惡毒遮蓋物的法利賽人的心。——真正的自由是在神面前蒙福的束縛。——在這個世界中良好生活方式的四個要點。——作為基督徒,我們為什麼以及如何尊敬眾人?
卡普夫(Kapff):——什麼構成了真正的自由?1. 作神和耶穌的僕人;2. 為主的緣故,順服一切人類權柄;3. 作為世界上的寄居者,過良好的生活。
斯陶特(Staudt):——保持寄居者的狀態:1. 在與肉體的關係中;2. 在與世界的關係中。
斯塔克(Starke):——朝聖者,你在客店裡停留多久?那邊是你的祖國。遠離你所經過的村莊的肉慾享樂!——想要從肉體私慾的爆發中獲得自由的人,必須抓住它們的根,並在開始時就扼殺它們。——肉體的私慾,雖然它們開始時很甜美,對心靈很撫慰,卻是靈魂根深蒂固的敵人,並產生罪,雅 1:15;傳道經 21:3。——呸!基督徒像異教徒。要警惕並禱告:「慈愛的神,結束粗俗的冒犯。」——一個人被虛假、敵對、監視的人群包圍得越多,他就越必須保持警惕,不僅要避免邪惡,還要避免邪惡的樣子,帖前 5:22。——虔誠的人總是不得不忍受誹謗,但他們最好的辯護不在於他們的口或筆,而在於他們的行為和作為,彼前 2:15。——基督徒聖潔的生活方式也必須以他人的悔改為目標,這在某些情況下得以實現,彼前 3:1。——世俗權柄有義務獎勵美德,正如懲罰邪惡一樣,詩 82:3-4;箴 20:26。——如果我們藉著聖潔的生活方式證明誹謗是不真實的,那麼誹謗就會得到最好的反駁。——以善報惡通常會有良好的效果。——我們是自由的,但不是脫離基督和神的律法,林前 9:21。——基督徒的禮貌有助於良好的聲譽,獲得鄰舍的喜愛和善意,以及相互的善意和信任,羅 12:10。——注意敬畏神被首先提及,尊敬官員在後,徒 5:29。——有兩個國度,神的國度和皇帝的國度,每個國度都必須保持在自己的界限內;神為自己保留了靈魂和良心;身體、財物和所有物都在皇帝的統治之下,太 22:21。
利斯科(Lisco):——行走,正如神所喜悅的。——基督教道德最深層的基礎是什麼?——基督徒的自由如何展現出來?
巴塞爾文集(Basle Collections):——基督徒的禁戒:1. 其本質;2. 其動機。
[萊頓(Leighton):
彼前 2:11。事奉中需要一種責備的恩賜,有時需要非常尖銳的責備,即切割性的責備。那些擁有豐富溫柔靈性的人,也可能隨身帶著一根杖,以便在必要時使用;但毫無疑問,溫柔的方式是他們最樂意使用的。——愛比克泰德(Epictetus)將哲學簡化為「忍受與克制」這兩個詞,是非常明智的。——這是一位異教徒的高論:他比作身體的奴隸更偉大,為更偉大的事物而生;那麼一個重生的人,作為「永不衰殘之冠冕」的繼承人,豈不更應該這樣說嗎!彼前 5:4。——肉體的私慾。——它們與靈魂爭戰;它們的戰爭是由策略和詭計組成的,因為它們除了藉著靈魂本身之外,無法傷害靈魂。它們向靈魂承諾某種滿足,從而獲得靈魂的同意去事奉它們並毀滅自己;它們擁抱靈魂,以便勒死它。
彼前 2:12。注意三件事:1. 基督徒在世界上日常遭遇的一點是,被惡言相向;2. 他們對這種邪惡的良好利用,即藉此做得更好;3. 他們這樣做的良好結局和必然效果,即神的榮耀。——基督徒生活方式的良善或美感,在於與作為其規則的神的道保持對稱與一致,他應當勤奮地研究那條規則,並以此來規範自己的道路;不要隨意行走,而要將那條規則應用於在家和在外的每一步,並像那些最注重儀容的婦女對待自己的臉面和服飾一樣,小心翼翼地保持自己道路的美感不受玷污。——作為祂的受造物,祂一次又一次的受造物,祂的新造物,為行善而造(弗 2:10),我們在世界上有什麼可做的,除了在這些善行中操練自己,並藉此推進祂的榮耀——使一切都能回到祂那裡,萬物皆源於祂,正如河流流回它們所源出的海洋。
彼前 2:15。然而,那些擁有最真實良善的人,最樂於觀察他人身上良善和值得稱讚的地方,並忽略他們的瑕疵;而卑劣、不配之人的真正特徵(正如蒼蠅停在瘡口上一樣)是跳過人身上所有的優點,而專注於他們的軟弱。——這是一位明智基督徒的方式,與其不耐煩地對人的錯誤或蓄意的誤解感到煩躁,不如保持冷靜的心境、正直的生活方式和沉默的無辜;這就像一塊岩石,將咆哮在它周圍的波浪擊碎成泡沫。——M.]
[沃伯頓(Warburton):
彼前 2:13-14。獎勵不能適當地成為人類法律的制裁。——M.]
[哈林頓(Harrington):——說因為公民行政長官是神所設立的,所以它不可能是人的條例,這就像你說:神設立了聖殿,所以它不是由石匠建造的;祂設立了蠟燭剪,所以它不是由鐵匠製造的。——M.]
[惠特利(Whately):——在法律基礎上,對任何非法擴張權力的行為(如著名的船稅案)進行及時、堅定且溫和的抵制,如果始終如一地採取,將證明是防止那些需要暴力和危險補救措施的絕望和極端情況發生的最有效手段。——M.]
[M.:——我們應當抵制與神旨意相衝突的條例的原則是:fortiter in re sed leniter in modo(行動堅決,態度溫和)。]
[路德:
彼前 2:16。基督的真理使我們自由,不是在公民意義上,也不是在肉體意義上,而是在神聖意義上。我們獲得自由的方式是,我們的良心是自由且平靜的,不懼怕神即將到來的憤怒。這是真實且無價的自由,如果我們將其他自由與其卓越和威嚴相比,它們就像大海中的一滴水。因為當一個人確信在心中,神現在不會,將來也不會對他發怒,而是因基督的緣故,永遠成為他慈悲且慈愛的父親時,誰能表達這是一件什麼樣的事呢!這確實是一種奇妙且不可思議的自由,擁有至高無上的威嚴對我們如此眷顧,以至於祂不僅在今生保護、維持和幫助我們,而且在涉及我們的身體時,祂也會拯救我們,以至於雖然身體在腐朽、羞辱和軟弱中播種,但它們將在不朽、榮耀和能力中復活。這是一種不可估量的自由,我們永遠從神的憤怒中獲得了自由,這比天堂、地球和受造的宇宙更有價值。「那處於這種情況的人是有福的;是的,以耶和華為神的人是有福的。」——M.]
[奧爾斯豪森(Olshausen):——沒有律法,或完全凌駕於律法之上,人永遠無法做到,因為律法本身就是神聖本質的表達。——M.]
[彌爾頓(Milton):——有
「那些在無知的情緒中
[30] 彼得前書 2:13。[人類的制度;德文:條例,秩序。——M.]
[κτίσιν(受造物/制度),ἤ καὶ αὐτοὺς βασιλεῖς(或是君王們),καθότι καὶ αὐτοὶ ὑπὸ(因為他們自己也是在……之下)。Oecum.——M.]
[31] 彼得前書 2:13。[取其意,不帶冠詞。——M.]
[32] 彼得前書 2:13。[ὑπερέχοντι(超越的),præcellenti = 超群的。——M.]
[西奈抄本(Cod. Sin.)與 A、B、C 等抄本一同省略了 οὖν(所以)。*πάσῃ(一切)。——M.]
[33] 彼得前書 2:14。[διὰ = 藉著。——M.]
[34] 彼得前書 2:14。[行善者,與作惡者相對。——M.]
[35] 彼得前書 2:15。[指 1:12 中所提到的那些愚昧人。——M.]
[西奈抄本讀作 φιμοῖν(使之閉口)。——M.]
[36] 彼得前書 2:16。[ὡς(作為)屬於 ἔχοντες(有),而不屬於 ἐπικάλυμμα(遮蓋)。——M.]
[37] 彼得前書 2:16。[ἐλεύθεροι = 自由的,ἐλευθερία = 自由。——M.]
[全節翻譯:“作為自由人,卻不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惡毒的遮蓋,而是作為神的僕人。”——M.] [西奈抄本:Θεοῦ δοῦλοι(神的僕人)。——M.]
[38] 彼得前書 2:17。[務要尊敬眾人。Suum cuique(各得其所)。——M.]
[39] 本注釋的讀者請原諒我試圖推廣一個極具表現力的德語詞彙;我這樣做是基於一種假設:任何能闡明心智與靈魂運作的詞彙,都是對語言極其寶貴的增益。——M.]
[40] A、B、C 及其他抄本中缺少 οὖν(所以)。
彼得前書 2:18。[δεσπόταις ὑμῶν(你們的主人),西奈抄本。——M.]
彼得前書 2:18-25
分析:勸勉信主的僕人,要效法基督的榜樣,在行善與受苦中實踐捨己的順服。
18 你們作僕人的,41 當存 42 敬畏的心順服你們的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19 就是那乖僻的 43 也要順服。倘若人為叫良心 45 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44 20 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46 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47 21 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 48 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22 他並沒有犯罪,49 口裡也沒有詭詐。23 他被罵不還口,50 受害不說威嚇的話,51 只將自己 52 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24 他被掛在 54 木頭上,親身 53 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 55 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56 你們便得了醫治。25 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57 如今卻 58 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和監督了。
彼得前書 2:18。僕人——也要順服那乖僻的。—οἰκέται(家僕)比 δοῦλοι(奴隸)語氣較輕,且涵蓋面更廣。卡洛夫(Calov)引用的埃斯蒂烏斯(Estius)敏銳地指出,使徒之所以選擇這個稱呼,可能是因為他所面對的是猶太基督徒,對他們而言,「奴隸」一詞令人反感,認為這與神子民的身分不相容。
ὑποτασσόμενοι(順服)。—最簡單的句法是將此分詞與前面的命令語氣連接起來,特別是與 τὸν Θεὸν φοβεῖσθε(敬畏神)連接,後文的 ἐν παντὶ φόβῳ(存敬畏的心)似乎也指向這一點。使徒習慣以這種方式交織他的句子:隨後的勸勉也以類似的分詞句開始,如 3:1;3:7-9。由此我們得知,他認為他所勸勉的義務,都包含在 2:12 的主要義務之中。他在 2:13 中具體說明了如何彰顯對神的敬畏,並在 2:17 中作了總結。
存敬畏的心。—首先是指對神的聖潔敬畏,參照 2:17。參見歌羅西書 3:22;以弗所書 6:5;這是一種完全、徹底的敬畏;但也包含了對地上主人的畏懼。正如科尼利厄斯(Cornelius)所觀察到的,敬畏有不同種類:a. 對懲罰的恐懼;b. 對得罪神之罪咎的恐懼;c. 對激怒主人以致反對信仰的恐懼。
ἀγαθοῖς(善良的),指本性善良且待人友善者。—ἐπιεικής(溫和的)指 ἀγαθός 的具體表現,即寬容、謙讓、仁慈,如同列王紀下 5:13-14 中的敘利亞元帥。—σκολιός(乖僻的)—עִקֵּשׁ,與上述兩種品質相反,指行事乖張,因而內心也乖張,詩篇 101:4;箴言 11:20;17:20;4:24,就像一塊無法彎曲且不適用的彎曲木頭,指性情與行為上的乖僻、好爭、陰鬱。「在這樣的主人面前,對自由的虛假渴望最容易爆發:但這正是基督徒的觀點與原則,與純粹屬人、屬自然的觀點形成最強烈對比之處,也是基督徒蒙召作為一種忍耐力量的獨特性,展現其奇妙榮耀之處。」——維辛格(Wiesinger)。
彼得前書 2:19。這是恩惠。—這些話的含義部分由後文的 χάρις παρὰ Θεῷ(在神面前是可喜愛的)決定,部分由 ποῖον γὰρ κλέος(有什麼可誇的呢)的反問決定。這個問題讓人聯想到我們主在路加福音 6:32 的話:「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可酬謝(χάρις)的呢?」在馬太福音中則是「有什麼賞賜呢?」。這裡將感謝、賞賜與讚美等概念結合在一起。正如那裡一樣,這裡是指在神面前的感謝、讚美或榮耀。如果你們因自己招致的麻煩而保持堅忍,在神面前就沒有讚美,也不能在患難中誇口(參羅馬書 5:3);但如果你們受冤屈而忍耐,在神面前就會得到榮耀,並獲得祂的認可與喜悅。魏斯(Weiss)將其與希伯來文 מָצָא חֵן(在神面前蒙恩)進行比較,參見創世記 6:8;18:3;30:27;參路加福音 1:30;2:52;使徒行傳 2:47。因此,就意義而言,這等於 χαρίεν(可喜愛的),參見提摩太前書 2:3;5:4;歌羅西書 3:20。斯泰格(Steiger)對此的解釋既不清晰,也不符合上下文。他說:「能夠為神受苦,在神面前確實是恩惠。」如果他的意思是:「恩惠在此中產生並顯示其力量,或者恩惠的力量與祝福在此中展現」,那麼 παρὰ Θεῷ(在神面前)這一詞則反對他的觀點。
為叫良心對得住神,等。—διὰ συνείδησιν Θεοῦ。—συνείδησις(良心),源自 σύνοιδα,意為「共同知曉」。許多人將 Θεοῦ(神)視為客觀屬格,意指我們對神的認識、對祂旨意與喜悅的認識;但更自然的解釋似乎是:「因為對神的意識,因為神知道一切,因為祂的眼目遍察一切,祂的手懲罰一切惡事」,參見歌羅西書 3:23。在這種意義上,約瑟無辜受苦;他想:「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創世記 39:9)。他受苦是 διὰ συνείδησιν Θεοῦ(因對神的意識)。將此處的 συνείδησις 僅解釋為「良心」是被 Θεοῦ 的附加所禁止的,儘管它在其他地方常有此意,如約翰福音 8:9;使徒行傳 23:1;24:16;羅馬書 2:15;9:1;13:5;哥林多前書 8:7, 10;10:25, 28;哥林多後書 1:12;4:2;提摩太前書 1:5, 19;3:9;提摩太後書 1:3;提多書 1:15;希伯來書 9:14;10:22;彼得前書 3:16。——魏斯解釋道:「對神的意識,即意識到那位命定此種順服的神,應當時刻伴隨並促使我們履行這一義務。此處將 συνείδησις 的概念過於狹隘化,並將其主觀化,而非客觀化。」
ὑποφέρει(忍受)等同於後文的 ὑπομένειν(堅忍),意為恆久忍耐,提摩太後書 3:11;哥林多前書 10:13,指在患難中支撐並愉快地承擔。—λύπαι(憂愁),指引起多種痛苦的事件。
彼得前書 2:20。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ἁμαρτάνοντες καὶ κολαφιζόμενοι ὑπομενεῖτε。—這是 ἀδίκως πάσχειν(受冤屈而受苦)的反面。—κολαφιζόμενοι(受責打)意為用拳頭打(俗稱「打耳光」),如果作為作惡者受罰,你們能忍耐受苦嗎?[κολαφιζόμενοι;本格爾(Bengel)說:這是僕人的刑罰,且是突如其來的。——M.] 世人或許會稱讚這種行為是勇氣與剛毅,但在神面前卻不會給你們榮耀。——錯誤:如果儘管受了鞭打,你們仍堅持犯罪;因為這裡的對比是在應得的懲罰與殉道式的受苦之間。(拉赫曼與蒂申多夫讀作 ποῖον γὰρ,但許多抄本中缺少 γὰρ)。
彼得前書 2:21。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即行善並忍耐受苦,3:9,正如我們在帖撒羅尼迦前書 3:3 所讀到的:「我們受派如此」,使徒行傳 14:22。忍受冤屈與堅持行善的第一個理由是神的恩惠;第二個理由是基督徒的蒙召,而基督的榜樣則作為進一步的激勵被提及。這些話主要是對僕人說的,正如本格爾所解釋的:這屬於你們的基督徒蒙召,而這蒙召正是在你們身為僕人的處境中臨到的;但正如所引用的動機所顯示的,這也適用於所有基督徒。
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καὶ Χριστὸς(甚至基督),那位完全無辜者,也受了苦。καὶ 指向 ἀδίκως πάσχων(受冤屈而受苦)[阿爾福德(Alford)認為 καὶ 適用於 ἔπαθεν ὑπὲρ ὑμῶν,理由是後兩個詞帶有 ἀγαθοποιῶν(行善)的含義,如下文 2:24 所述。——M.]。—ἔπαθεν(受苦)。胡斯(Huss)說:「彼得沒有說基督受了什麼苦,他的目的是暗示基督為我們忍受了各種苦難。因此,我們要在這一點上效法祂,即:耐心承擔加在我們身上的一切。」既然門徒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他就不能拒絕忍受這樣的苦難。
ὑπὲρ ὑμῶν(為你們,朔爾茨與蒂申多夫讀作 ὑπὲρ ἡμῶν 為我們);ὑπὲρ 可能意為:代替你們,或為了你們的益處,或兩者皆有。如果不僅參考 2:22-23,也參考 2:24,那麼後者是可能的,參見 3:18,那裡明確斷言了耶穌之死的代贖性質。維納(Winer)在第 458 頁指出,ὑπὲρ 有時與 ἀντί(代替)非常接近,因為代理人(為他人利益行事者)在大多數情況下成為了對方的替代者,參見加拉太書 3:13;羅馬書 5:7;14:15;馬太福音 20:28;約翰福音 15:13;10:15;6:51。基督受苦的救贖性與預表性在此緊密相連。斯泰格公正地問道:「如果不是因為那種預表性的受苦同時且首先是為我們受苦,是基督的獻祭與恩惠,促使我們去服事祂,那麼基督的榜樣對我們有什麼約束力呢?」——這段經文以充滿張力的語言表達了雙重思想:1. 你們有義務順服基督,因為祂為你們受了苦。2. 因此,你們蒙召去忍受無辜的苦難,儘管你們是無罪的,因為基督在為你們受苦時,也是無辜地受苦,其目的正是要你們在這方面效法祂。
給你們留下——腳蹤。—ὑπολιμπάνω 是 ὑπολείπω 的另一種形式。本格爾評論道:「在離世歸父時。」—ὑπογραμμός(榜樣),見馬加比二書 2:29,指書寫或繪畫的範本,就像書法老師給學生提供的字帖。這需要穩定的手和每日的練習。因此,意為範本、副本、榜樣。這封書信的特點是極其強調基督的榜樣,參見約翰福音 13:15;馬太福音 11:29;20:28,以及彼得前書 3:18;4:1;4:13。
ἵνα ἐπακολουθήσητε τοῖς ἴχνεσιν(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ἴχνη(腳蹤),指足跡,也指鞋跟。字帖的比喻轉變為嚮導的比喻,在陡峭、狹窄且濕滑路徑上的旅行者,必須一步一步跟隨嚮導的足跡。特別是指祂忍受苦難、溫柔與謙卑的足跡。ἵνα(叫)取決於 ἔπαθεν(受苦),而非 ἐκλήθητε(蒙召)。效法與跟隨基督,特別在於每日背起十字架,路加福音 9:23。[這段經文也被波利卡普(Polycarp)所模仿,100:8:「主耶穌基督,祂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因此,讓我們成為祂忍耐的效法者……祂為我們留下了這個榜樣。」
特土良(Tertullian)在《論忍耐》(de Patientia)第 3 章中寫道:「身為神的那一位,屈尊降卑在母親的胎中,耐心等待並成長;長大後,並不急於讓人認出祂是神。祂受僕人的洗,僅用言語擊退試探者。當祂成為教師時,祂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祂的聲音。祂不折斷壓傷的蘆葦,也不吹滅將殘的燈火。祂不輕視任何人的陪伴;祂不迴避任何人的筵席。祂與稅吏和罪人交談。祂倒水洗門徒的腳。當門徒求火從天降下燒滅不接待祂的撒馬利亞村莊時,祂不願傷害他們。祂醫治忘恩負義的人;祂避開那些密謀害祂的人。祂讓叛徒常在身邊,卻不揭露他。當祂被出賣並被帶去處決時,祂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像羔羊不開口。祂身為天使軍團的主,卻不贊成彼得為護衛祂而拔劍,祂被吐唾沫、鞭打、戲弄。祂這樣的恆久忍耐,是所有人的榜樣,卻唯獨在神裡面才能找到。」——M.]
彼得前書 2:22。他並沒有犯罪,等。—這段對耶穌無辜且忍耐受苦的描述,幾乎是七十士譯本以賽亞書 53:9 的逐字引用,僅將 ἁμαρτίαν(罪)替換為 ἀνομίαν(不法)。以賽亞書 1:6;53:7 的經文在 2:23 中得到了更自由的處理。因此,那裡所指的神的僕人,正是彌賽亞。祂完美的無罪性在希伯來書 7:26;哥林多後書 5:21 中得到了更明確的肯定。
εὑρίσκω(尋見)並非絕對等同於 εἶναι(是),而是:儘管經過所有的監視與篩選,祂的話語中卻找不到也證明不出任何詭詐,然而祂還是被定罪了。參見維納第 701 頁,參雅各書 3:2。本格爾注意到這段勸勉對僕人的適宜性,因為他們極易受到欺騙、誹謗和威脅同伴的試探。
彼得前書 2:23。他被罵——不說威嚇的話。—祂實踐了箴言 20:22;24:29;祂做了大衛所做的事,撒母耳記下 16:10 等。耶穌有時必須使用的強烈而尖銳的話語,如馬太福音 7:5;16:3;22:18;23:13, 33;12:34,並非個人仇恨的宣洩,也不是對加諸於祂身上的侮辱的反擊,而是為了將刺扎入敵人的心,並儘可能拯救他們,這是真理的必要證據。
只將自己——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句子的後半部分包含了一個高潮。祂甚至克制自己不說威嚇的話,儘管祂預見到即將到來的審判,παραδίδου δὲ(只將自己交託),祂將自己的案件交託給神,但不是祈求神對祂的敵人施行報復,而是為他們的悔改與赦免祈禱。如果他們堅持拒絕恩惠的邀請,祂就將他們留給神的公義。在這種意義上,祂說:「我不求自己的榮耀;有一位為我尋求、判斷的。」約翰福音 8:50。——耶利米在舊約的精神下說法不同:「願你見我向他們報復,因我將我的案件向你稟明了。」耶利米書 11:20。
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與受傷者憤怒的反應,以及不敬虔敵人的暴力不同。這既是一種巨大的安慰,也是一種邀請,將報復留給祂,參見羅馬書 12:19;2:6-11;彼得前書 3:9;帖撒羅尼迦後書 1:6;路加福音 18:7-8;9:55。萊希勒(Lechler)指出,使徒的語言給人一種接觸到逮捕、審判、粗暴虐待甚至主被釘十字架之目擊者的印象。[加爾文(Calvin)有如下評論:「那些放縱自己去尋求報復的人,並未將職責交託給神這位審判者,而是以某種方式想讓自己成為劊子手。」——M.]
彼得前書 2:24。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本節與 2:21 的 ὑπερ ὑμῶν(為你們)相連,並對其作了更具體的定義;它也將 2:22 的反題推向了高潮。祂不僅沒有罪,或自己沒有犯罪,而且祂擔當了我們的罪,等等。—ἀνήνεγκεν(擔當)。其釋經由以賽亞書 53 章決定,該章顯然在使徒心中。在那一章中出現了 נָשָׂא(擔當)、סָבַל(背負)、φέρειν(背負)等詞。七十士譯本翻譯為:τῷ μώλωπι αὐτοῦ ἡμεῖς ἰάθημεν(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了醫治);在 12 節中,καὶ αὐτὸς ἁμαρτίας πολλῶν(他擔當多人的罪);在 10 節中,「當他的靈作贖罪祭時」。所有試圖解釋掉代贖概念以及與之緊密相連的祭祀系統的釋經嘗試,都是完全徒勞的。正如在舊約中,「擔當自己的罪」或「背負自己的罪孽」等同於「承受自己罪的懲罰與罪咎」,利未記 20:17, 19;24:15;以西結書 23:35,因此「擔當他人的罪」意為「承受他人的懲罰與罪咎」,或「代為受苦」,利未記 3:19, 17;民數記 14:33;耶利米哀歌 5:7;以西結書 18:19-20。除了像贖罪祭與贖愆祭那樣,通過歸算他人的罪咎與罪惡之外,這還能以其他方式完成嗎?魏斯堅持將祭祀的概念從以賽亞書 53 章中排除是相當武斷的,因為 10 節清楚地提到了它。從猶太人的觀點來看,將代贖教義與祭祀概念分離是根本不可能的,參見約翰福音 1:29;利未記 16:21-22。——此處 ἡμῶν(我們的)與 αὐτός(他自己)的並列,無論是在這裡還是在以賽亞書 53 章中,都並非無足輕重,而是突出了代贖的概念。加爾文說:「正如在律法之下,罪人為了從罪中得釋放,獻上祭物代替自己,基督也擔當了我們因罪而應得的咒詛,以便在神面前贖罪。」卡洛夫:「基督的十字架是高聳的祭壇,當祂要獻上自己時,祂背負著我們的罪走上去。」
ἀναφέρειν ἐπὶ τὸ ξύλον(擔當……到木頭上)= 擔當到十字架的木頭上,從而帶走並塗抹,參見雅各書 2:21;希伯來書 9:28。用「木頭」來指代「十字架」絕非無意,而是像使徒行傳 5:30;10:39 那樣,參考申命記 21:23,參見加拉太書 3:13,那裡說到掛在木頭上的人,「是被神咒詛的」。
τὰς ἁμαρτίας(罪),並非指贖罪祭或為我們罪的祭物,這種翻譯在語法上是不可接受的,而是指我們罪的罪咎與懲罰;——這些祂擔當在自己身上並作了贖罪,參見歌羅西書 2:14;加拉太書 3:13;哥林多後書 5:21。
在祂自己的身體裡,參見以弗所書 2:15。這個表達與基督也在祂聖潔的靈魂中擔當罪的懲罰這一事實並不矛盾,前提是我們從祭祀的概念出發,並假設彼得是在將基督的身體與被殺祭物的身體進行比較。格哈德(Gerhard)說:「特別提到身體,是因為它被明顯地懸掛在十字架上,且祂身體的痛苦更直接地被感官所察覺。」魏斯試圖找到與主餐設立之言的聯繫——但這似乎有些牽強。這種擔當人類罪惡懲罰的方式——遠遠超出了對我們罪惡苦難的同情——是如何可能的,這永遠是一個奇妙的奧秘,彼得與約翰關於基督作為人類真實且原始之頭的教義,對此僅投射出一絲微弱的光芒。
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卡洛夫:「彼得結合了基督之死的兩個益處,第一,藉此我們的罪得到贖回;第二,藉此罪在我們裡面被治死。我們補充說,這種結合突出了聖潔作為救贖的終極目標。」
ἀπογίνομαι(死)= ἀποθνήσκω(死),參見羅馬書 6:2。本格爾評論道:「γενέσθαι τινὸς 意為成為某人的奴隸,ἀπό 表示移除。基督的身體被移除,從那木頭上取下,祂曾將我們的罪擔當到那木頭上;因此我們應當將自己從罪中移除,變得自由。」這種解釋比令人滿意更顯得敏銳。否定的「向罪死」必須與肯定的「向義活」並行。聖潔與更新與耶穌之死的聯繫在此並未明確指出,但可以通過回憶聖靈的恩賜與信心的力量是藉著耶穌的死而獲得的來補充。藉此,罪的生命力被打破,對公義的渴望被植入靈魂。——ζῇν τῇ δικαιοσύνῃ(在義上活),即在義的服事中生活,遵守神與基督的誡命,而不是服事罪。本格爾:「公義是整體的,罪是多樣的。」
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Μώλωψ(鞭傷),指像鞭打僕人那樣造成的傷口,鞭痕,或者更確切地說是鞭痕留下的腫塊。這裡使用單數,正如在以賽亞書 53 章中一樣;耶穌神聖的身體受了如此折磨,以至於它彷彿只是一個傷口或鞭痕。——οὖ τῷ μώλωπι αὐτοῦ(因他受的鞭傷)。(拉赫曼與格里斯巴赫省略了 αὐτοῦ;蒂申多夫在他最後的版本中保留了它,認為這是較難的讀法)。比單獨的關係代詞更具強調性;在它前面補上 τούτου(這)。—Ἰάθητε(你們得了醫治)。使徒從第一人稱轉向第二人稱,恢復了他對基督徒僕人的直接稱呼。在 2:25 也是如此;從 2:18-25 的整段經文都是對他們說的。μώλωψ(鞭傷)與 ἰᾶσθαι(醫治)暗示了次要思想:你們不必忍受任何種類的苦難與創傷,而基督,你們的主,也忍受了它們;你們的主人對你們的要求,並不超過祂自己所承擔的;祂代替你們承擔了一切,為了拯救你們;你們這些有罪的人,豈不更應該安靜且耐心地忍受苦難嗎?——但我們該如何解決先知與使徒的悖論,即基督的鞭傷是我們的醫治呢?此處的醫治首先不應理解為罪人完全恢復神的形象,否則前面的勸勉就沒有必要了,而是指醫治因罪而引起的良心刺痛;但這當然包含了完全醫治成為可能的原則。「違背我們良心所犯的罪,傷害了靈魂,留下了時不時重新裂開、刺痛良心並傷害靈魂的傷疤。」——斯坦霍費爾(Steinhofer)。——當你們藉著對耶穌代贖之死的信心接受赦免時,你們靈魂的這些傷口就得到了醫治。祂忍受鞭打者在祂背上劃出長長的溝壑,詩篇 129:3,傷害祂的頭與臉、手與腳,並刺穿祂的心,以便代替我們,作為頭為肢體作贖罪。」
「你忍受鞭傷與腫塊, 受盡羞辱與痛苦的對待, 為要醫治我的瘟疫, 為要永遠贏得我的平安。」 [德文聖詩—— Du hast lassen Wunden schlagen, Dich erbärmlich richten zu, Um zu heilen meine Plagen, Um zu setzen mich in Ruh!——M.] 陶勒(Tauler):「祂必須死,我們才能活:祂受苦,我們才能喜樂;祂受傷,我們才能得醫治:祂流血,我們才能得潔淨:醫生的血流出來,成為病人的良藥。」
彼得前書 2:25。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使徒補充了他們是如何以及從什麼狀態來到這種醫治的。因為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羊是一種愚蠢的動物:罪人也是如此,拒絕救恩並在敗壞的道路上迷失。正如亞里斯多德所觀察到的,羊與人一樣容易患病。迷路的羊,與牧人和羊群分離,缺乏食物與照顧,暴露在許多危險中,可能成為狼的獵物或掉進深淵。這個表達取自以賽亞書 53 章,這個比喻在舊約中頻繁出現,民數記 27:17;列王紀上 22:17;詩篇 119:176;以西結書 34:5, 11,在新約中也出現,路加福音 15:4 等;約翰福音 10:15 等;馬太福音 9:36。這對於散居地的僕人來說可能特別貼切,他們經常更換主人與居住地。迷路與疾病常被聯繫在一起。「迷路羊的比喻暗示了與神最初的聯合,並將迷路表現為因罪而與神疏遠。」約翰福音 10:12。——維辛格。
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和監督了。—ἐπεστράφητε(歸回),你們已經悔改,並讓自己被轉化。藉著信心,你們抓住了為眾人所作的代贖,並從迷途中歸回。基督是大牧人,是舊約中早已應許的真實、良善的牧人,以賽亞書 40:11;以西結書 34:23;37:24;詩篇 23:1;參約翰福音 10, 11;希伯來書 13:20;彼得前書 5:4。祂甚至為羊捨命,約翰福音 10:12。使徒轉向基督牧養關係的那一面,即將祂展現為靈魂的監督與守護者。——ἐπίσκοπος(監督)在七十士譯本約伯記 20:29 中被用於神;然而,這個短語更有可能取自以西結書 34:11-12,那裡寫道:「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親自尋找我的羊,將牠們尋見(ἐπισκέψομαι)。牧人在羊群四散的日子,怎樣尋找他的羊,我必照樣尋找我的羊。這些羊在密雲黑暗的日子散在各處,我必從那裡救回牠們來。」祂時刻關心羊群的救恩,並尋求保護牠們免受毀滅。祂是靈魂的牧人與守護者。——ψυχῶν(靈魂)並非沒有特殊意義,因為它與僕人有關,他們常被對待得彷彿沒有不朽的靈魂,因此他們可能更容易忘記自己有一個可能失去的靈魂,而靈魂一旦失去,一切也就都失去了。
斯塔克(Starke):——上帝命定,一人當治理,另一人當服事。——惡劣的主人是為了試煉僕人,或許也是為了管教他們。——主人常因渴望在屬靈和屬世的事上追求合宜與公義,而被指責為反覆無常。僕人們,當感到羞愧,不要毀謗你們敬虔的主人,而要學習智慧,按照上帝的旨意和主人的心意,將一切事做得合宜。——許多主人可能對待僕人不好,但如果僕人能忍耐受苦,在敬畏上帝中盡職,為主人懇切禱告,他們就是上帝的子民,上帝必作他們的幫助者與賞賜者,創 31:12。——正如僕人因行惡受罰是羞恥,若因行善而無辜受苦,且能忍耐,這在上帝和人面前才是真正的尊榮與榮耀,彼前 4:15-16。——基督徒蒙召並非為了追求奢華與安逸,而是為了背負十字架,彼前 2:21。——我們應當常在基督的苦難中省察自己,如同照鏡子一般,好使我們能被轉化,榮耀地進入祂的形象,來 12:3。——基督是我們的恩賜與榜樣,是我們的中保與元首,是我們的牧者與光。我們的責任是什麼?就是信靠並順服(跟隨),約 8:12。——基督的話語、道路和作為,對我們而言,如同活的書信與腳蹤,供我們效法與跟隨,來 12:6。——如果你有正當的理由卻仍受壓迫,要安靜並堅持到底,上帝必維護你的案件,詩 94:15。——廢掉那些為活人或死人所獻的愚蠢祭物吧!我們大祭司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獻的一次祭,足以挽回全世界,來 9:12;來 9:26;來 10:11-12。——基督徒的升高與榮耀,是從十字架上綻放出來的。——罪已被基督獻祭並治死,因此在我們裡面也當是死的。罪若在我們裡面活著,就說明基督之死的功效尚未被感受到,羅 6:6。——罪就像迷宮:凡進入其中的人,不容易找到出路。——凡在基督之外(extra)留在曠野的人,最終必墜入地獄的深淵,永遠絕望,徒 4:12;詩 119:176。
奧古斯丁(Augustine):——「我們絕不可停止對惡人懷抱希望,反而要更懇切地為他們禱告,使他們能變好,因為聖徒的數目在任何時代都是藉著不敬虔之人的歸信而增加的。今天作山羊的,明天可能成為綿羊;今天作稗子的,明天可能成為麥子。」
卡普夫(Kapff):——悔改中什麼是必要的?1. 我們應當藉著耶穌的傷痕得醫治。2. 我們應當向罪死,向義活。
[萊頓(Leighton):
彼前 2:18。家庭的正確治理是一件極為重要的事;因為所有其他的社會,無論是民事的還是宗教的,都是由家庭組成的。村莊、城市、教會、國家和王國,不過是家庭的集合體:因此,家庭大體上是什麼樣,整個社會也必然是什麼樣。一個特定的家庭只是一個王國中極小的一部分,然而該家庭中的邪惡與放蕩,即便只是其中最卑微的人,例如一個或多個僕人所為;雖然看起來是小事,卻也積累成那觸發上帝忿怒並招致公共災難的罪惡之堆。——僕人。1. 他們的責任(順服);2. 其範圍(對待乖僻的主人);3. 其原則(因著對上帝的良心)。——老鷹可以飛得很高,但眼睛仍盯著地上的腐肉;同樣地,一個人可以站在地上,甚至站在卑微之處,但眼睛卻仰望天堂並默想它。一個人無法在他人身上看見的,正是他們行為中最值得考慮的事,即行為所流出的原則,以及它們所趨向的終點。這是行為的形態與生命,是使行為成為屬地或屬天的關鍵。無論行為的內容是什麼,屬靈的心思確實擁有那種煉金術,能將賤金屬燃燒成黃金,將屬世的職責轉化為屬天的職責。——彼前 2:21。這裡提到基督徒蒙召所要做的具體事,是受苦(作為他們的份),以及忍耐(作為他們的責任),即使是在最不公正、最不應得的苦難之下。——目標定得高的人,射出的箭也會更高,儘管未必能達到他所瞄準的高度。這就是提升基督徒精神的動力,即提出我們的高標竿——耶穌基督的榜樣。——彼前 2:24。敬虔人的眼睛不會盯著世界虛假的浮華、榮譽和財富。他對這些事物是死的,因為被一種更偉大的美所眩惑。草在早晨看起來很美,當它被那些液態珍珠——閃耀的露珠點綴時;但如果你能注視太陽片刻,再回頭看草地,眼睛就彷彿死了一般;它不再是之前認為那麼華麗的微弱光芒:正如眼睛對它盲目並死去,幾小時後,那種華麗也會消失並死去。——信心如此堅定地注視著受苦的救主,以至於,正如人們所說(Intellectus fit illud quod intelligit,理智成為它所理解的對象),它使靈魂變得像祂,同化並順應祂的死,正如使徒所言。天主教徒(Papists)關於他們某些聖徒的神話,說他們在身體上領受了基督傷痕的印記,這在屬靈意義上對每一位真正的聖徒和信徒的靈魂來說都是真實的;它藉著注視基督,領受了祂死亡的印記,向罪死,然後領受了祂復活的印記,向義活;正如它應用這一切來稱義,也應用來治死罪,從中汲取能力。正如某人所說:「基督在祂帶著如此多愛所經歷的所有苦難中,目標都在於此;難道我要讓祂失望,而不去成全祂的目的嗎?」——M.]
[關於基督徒僕人的職責,參見弗利特伍德主教(Bp. Fleetwood)的《論相對職責的講道集》。——M.]
[喬廷(Jortin):
彼前 2:18。「自然法中沒有奴隸制這回事,因為按本性而言,所有人都是自由且平等的;但藉由民法和各國的慣例,它被確立了,並且在那些不認識福音的人中間持續存在;更令人羞愧和遺憾的是,在一些宣稱信奉基督教的地方也能發現這種現象。基督的宗教在最初傳遍世界時,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各國的民法,以免因改變或廢除它們而給人類社會帶來混亂和動盪;但由於其自身的天性和趨勢,它溫和地引導人們回到自然與公平的準則,回到仁慈與憐憫,它在大多數文明國家中逐漸終結了那種源於暴行與戰爭、暴力與災難的、主人與奴隸之間過度的距離與差異;因此,在基督教國家,所執行的服務通常是自願的,且基於協議,這本該如此。但新約作者關於奴隸所說的話,對於受僱的僕人以及所有在主人名下受僱的人來說都是真實的,即他們應當謙卑、勤奮、甘心樂意地履行職責,並在所託付的一切事上表現出忠誠與正直。」——M.]
[麥克奈特(Macknight):——「在這節經文中,使徒確立了道德中最崇高且最重要的原則之一,即我們對相對職責的義務,並不取決於我們所要服事之人的品格,也不取決於他們是否履行了對我們的義務,而是取決於上帝所建立的、不可改變的事物關係。」——M.]
[霍恩主教(Bp. Horne):
彼前 2:21。「我們的主『既是為罪的祭物,也是敬虔生活的榜樣。』(復活節後第二主日的集禱文。)藉著祂的祭物,祂為我們贏得了恩惠來效法祂的榜樣,否則這榜樣對我們而言將是徒然的;藉著祂的榜樣,祂向我們展示了如何正確使用那恩惠,若不這樣做,恩惠的賜予也是徒然的。因此,如果有人只將祂視為榜樣而非救贖主,他將會滅亡,因為他無法跟隨祂;如果有人只將祂視為救贖主而非榜樣,他也會滅亡,因為他不跟隨祂,因為救贖是為了聖潔;雖然最確定的是,沒有基督,無人能達到聖潔,但同樣確定的是,『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只有那靈魂上印有救主形象與名號的人,才是完全且有效地得救,並有證據確信這一點。」——M.]
[斯坦霍普院長(Dean Stanhope):
彼前 2:24-25。「當我們默想救主的苦難時,考慮祂受苦的目的應當成為我們極大的安慰,並使我們將喜樂的淚水與悲傷的淚水交織在一起。對於我們敬愛的主所受的劇烈痛苦,我們若不流下後者的淚水,便是麻木不仁;對於祂如此恩慈地為我們承擔的苦難所帶來的幸福果效,我們若不獻上前者,便是對自己忘恩負義且殘忍。但是,為了使兩者都產生果效,讓我們懷著熱忱、感恩和真誠的愛,為我們自己努力,並最虔誠地為他人祈求,正如最好的教會所教導我們的,願這寶血流出的無數益處能有其完全的廣度與自由的運行;願『我們和基督的整個教會都能領受罪的赦免』以及祂受難的所有其他蒙福果效;願那『為全世界的罪獻上完全、圓滿且充足的祭物、供物與挽回祭』的主,使祂的道路為人所知,並向尚未開化與不信的國家展示祂的救恩;願所有已經認識祂的人,都能行事與他們的知識相稱,並與他們所蒙的高召相稱。噢!願我們的救贖主為每個人所嘗的死,能有效地拯救每個人!阿們,蒙福的耶穌,『藉著你的痛苦與血汗,藉著你的十字架與受難,良善的主啊,拯救我們。』」——M.]
腳註:
[41] 彼前 2:18。[家僕,家庭僕役,οἰκέτης(家僕)不像 δοῦλος(奴隸)那樣刺耳。『凡事敬畏,順服你們的主人』,西奈抄本(Cod. Sin.)——M.]
[42] 彼前 2:18。[ἐν=在……之中,而非「用」。——M.]
[43] 彼前 2:18。[σκολιός(乖僻的)= 申 32:5 的 עִקֵּשׁ,彎曲的、乖僻的。這些 σκολίοι 是「頑固且難以管教的,嚴厲且暴躁的」,格哈德(Gerhard)如是說。——M.]
[西奈抄本:在凡事敬畏中順服。——M.]
[44] 彼前 2:19。[「因為這是恩惠」,這是 χάρις 的德語譯法,但 χάρις 不等於 gratia divina(神聖恩典),而是指 laus(讚美)。參見加爾文:「恩惠一詞與讚美具有相同的價值。因為他理解到,如果我們承受的是因自己的過犯而應得的懲罰,我們在上帝面前就得不到任何恩惠或讚美:但那些忍耐受苦的人,是配得讚美的,且所做的是上帝所悅納的工。」——M.]
[45] 彼前 2:19。[意識(Consciousness),而非良心(Conscience)。那人知道上帝察覺他的苦難,且行事更多是出於對上帝的敬畏而非對人的敬畏。德語:Mitwissen(共同知曉),而非 Gewissen(良心),前者表示在共同知曉意義上的察覺,後者指良心。將整節譯為:「因為這是恩惠,如果因著上帝的察覺,有人忍受了憂傷(λύπας),無辜地受苦。」——M.]
彼前 2:20。[ποῖον=德語「was für ein」,或英語「哪一種」。——M.]
[46] 彼前 2:20。[西奈抄本:因受懲罰而忍耐。德語:「忍耐受苦」。希臘文的分詞結構總體上優於英文版本。「因為若行惡(犯罪),被鞭打,而忍耐受苦,有什麼榮耀呢?但若行善,而受苦(為此),而忍耐(它),這才是恩惠。」——M.]
[47] 彼前 2:20。[χάρις,如上所述,「在上帝面前」。這裡以及彼前 2:19 的觀點似乎是,這種行為是所領受恩惠的證據,因為除了恩惠之子,沒有人會這樣行。——M.]
[48]
彼前 2:21。[西奈抄本讀作 ἀπἐθανεν(死)而非 ἔπαθεν(受苦)。——ἡμῶν ὑμῖν 是大多數抄本支持的讀法。另一個讀法 ἡμῶν ἡμῶν,根據敘利亞譯本、科普特譯本、以法蓮、奧古斯丁;還有另一個 ὑμῶν ὑμῖν,埃爾澤維爾(Elzevir)、阿爾福德(Alford);德語版本基於最後一個讀法,譯為「為你們受苦,留下你們,等等」。——M.]
[ὑπογραμμός=字帖,=榜樣,用來臨摹或繪畫的。——M.]
[49]
彼前 2:22。[ἐποίησεν,不定過去式,與未完成式 ἐποιει 相區別,具有「從未有過一次」的含義。阿爾福德。——M.]
[西奈抄本:ηὑρέθη(被發現)。——M.]
彼前 2:23。[德語保留了較佳的分詞形式。——M.]
[50] 彼前 2:23。[譯為:「祂被罵不還口,受苦不威嚇。」——M.]
[51] 彼前 2:23。[譯為:「祂被罵不還口,受苦不威嚇。」——M.]
[52]
彼前 2:23。[παρεδίδου,或是「將(祂的仇敵)交給(父)」,阿爾福德如是說;或是「將(祂的案件)交給(父)」;無論哪種情況,正如阿爾福德所建議的,或許都隱含了「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M.]
[西奈抄本:ἐλοιδόρει。——M.]
[53] 彼前 2:24。[「祂在木頭上,在祂自己的身體裡擔當了我們的罪。」——M.]
[54] 彼前 2:24。[ἀνήνεγκεν 的力量在於「祂將我們的罪帶到木頭上,並在上面獻上它們」。阿爾福德。參見胡特(Huther)引用的維特林加(Vitringa):「ἀναφέρειν 一詞的強調意義很難用一個詞表達。注意『攜帶』(Ferre)與『獻上』(Offerre)。彼得首先想說的是,基督擔當了我們的罪,就罪被加在祂身上而言;其次,祂擔當我們罪的方式,是將它們與自己一同獻在祭壇上。這指的是那些首先被加諸罪孽,隨後帶著罪孽被獻上的活物。但獻在什麼祭壇上?彼得說是 ξύλον,木頭,即十字架。」——M.]
[55] 彼前 2:24。[ἀπογενόμενοι=已經死了。德語譯為:「我們既向罪(即我們自己的罪)死了,就當向那藉著祂的鞭傷使你們得醫治者的義活著」;但這種結構在文本基礎上是站不住腳的。——M.]
[56]
彼前 2:24。[鞭傷(stripe),單數,是 μώλωπι 的正確譯法。μώλωψ。「使徒的悖論:因鞭傷而得醫治。μώλωψ 是鞭痕,在奴隸身體上很常見,西拉書 12:12。」本格爾(Bengel)。——M.]
[西奈抄本:τῷ σωμ(身體)沒有 ἐν(在……中)。μώλωπ.(鞭傷)沒有 αὐτοῦ(祂的)。——M.]
[57] 彼前 2:25。[譯為:「因為你們像羊走迷了路(ἦτε πλανώμενοι)。」——M.]
[58]
彼前 2:25。[德語將 ἐπεστράφητε 譯為被動語態,「你們被帶回」;但第二不定過去式被動語態 ἐπεστράφην 常以中間語態意義出現,參見太 9:22;太 10:13;可 5:30,——因此譯為「但你們已經歸回」。——M.]
[西奈抄本:πλανώμενοι(走迷)。——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