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保羅在多次宣教旅程中的同伴,使徒行傳的作者,也被稱為這部福音書的作者。他自己在使徒行傳的開頭提及一部他所撰寫的福音書著作。
我們必須推測,他提安(Tatian)認識路加福音,因為他很難在教會面前,將他那基於四福音書的福音書合參(Diatessaron),在某一方面建立在一部偽經福音書之上。我們從特土良(Tertullian)反對馬吉安(Marcion)的著作中得知,馬吉安熟悉路加福音。根據特土良的指控,他篡改了這部著作,因為其更具普世性的外邦基督徒立場比其他福音書作者的立場更符合他的體系。愛任紐(Irenaeus)將路加列為四福音書作者之一,並指出他作為保羅的同伴,將保羅所傳的福音寫成了一部著作。俄利根(Origenes)和優西比烏(Eusebius)也稱他為這部福音書的作者,傳統將其歸於他。根據優西比烏的說法,當時普遍認為,使徒保羅在使用「照著我的福音」這個詞時,指的是路加福音。耶柔米(Hieronymus)在《以賽亞書註釋》6:9 中已經指出,人們在路加福音中可以再次辨認出他作為醫生所擁有的希臘文化素養。這部福音書的真確性受到的批判最少。這個情況是否與人們可以從另一方面更容易地接近這位福音書作者的權威有關呢?路加作為希臘人和使徒保羅的門徒,與福音傳統的核心淵源不像其他福音書作者那樣親近。因此,對他而言,要純粹地發掘福音的寶藏比對他們而言更困難。然而,路加在他的保羅式心靈導向中,對福音歷史的某些方面和時刻卻有更為發展的理解。無論如何,他透過保羅——保羅與耶路撒冷的教會(會眾)有著最豐富的交流——與早期基督教傳統的純正根源緊密結合,因此人們有充分理由不能質疑他所傳達信息的純粹性和真確性。
附註。關於「帕皮亞(Papias)為何沒有提及路加」這個問題,或許可以在上面關於帕皮亞證詞的附註中找到解答。以下幾點支持這樣的推測:帕皮亞所提及的那位主的門徒亞里斯提安(Aristion),應當理解為福音書作者路加。1) 他將亞里斯提安與長老約翰並列,他稱長老約翰和亞里斯提安一樣是主的門徒。2) 他將兩人視為口傳傳統的代表,這些傳統是他從耶穌生平的直接見證人那裡領受的。3) 他們作為這樣的人物,與馬太和馬可的福音書著作呈現出某種對比,帕皮亞引用了後者的著作。根據塞維利亞的伊西多爾(Isidorus von Hispalis)的記載(de ortu ect. C. 82),路加在七十四歲時去世;根據耶柔米著作《論著名人物》(Catal. de vir. ill. C. 7)中的一則註記——該註記被認為是後人插入的(參見克雷德納 Credner《導論》等書第129頁)——他活到了八十四歲。如果他在年輕時作為同伴跟隨使徒保羅,那麼他在高齡時,就像約翰一樣,可能被帕皮亞所認識,成為一位老人;那麼帕皮亞根據他的原則,就不會關心他的著作,而只關心他的傳統。上述假設追溯到伊皮法紐(Epiphanius)的傳統,即路加是耶穌七十門徒之一,以及提奧非拉(Theophylact)的評論(Procem. in Lucam),即根據一些人的說法,他是那兩個往以馬忤斯(Emmaus)去的門徒中未被提及的那一位。